石油产品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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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界面取样器 用于从选择液面上采集点样或底部样,见图(b)。 ⑥全层取样器 用于采取均匀油品的代表性试样。见图(c)。
(a)取样管 (b)界面取样器 (c)全层取样器 其他取样器示意图
1-触发关闭机构的重物;2-底座充油孔;3-夹紧底座的滚花的环; 4-停止杆;5-温度计;6-搬倒开关;7-接触线
(6)试样容器应贴上标签,并用塑料布将瓶塞瓶颈包裹好,然后用细绳捆 扎并铅封。标签上的记号应是永久的。应使用专用的记录本作取样详细记录。
2.安全环保注意事项
(1)取样者必须穿戴不产生静电火花的鞋和服装。 (2)在油罐或油船上取样前,应接触在距离取样口至少1m远的某个导电部 件,消除身体静电荷。 (3)浮顶油罐取样必须下到浮顶取样时,应至少两个人戴上呼吸器在现场, 若一人取样时,应有其他人员站在楼梯头处,可清楚看到取样者,以防发生意外。 (4)油罐取样时,应站在上风口,避免吸入油品蒸气。 (5)取样时,应戴不溶于烃类的防护手套,在有飞溅危险的地方,要戴眼罩 或面罩。 (6)为在油罐中降落及提升取样器具,应使用导电、不打火花材料制成的绳 (不能完全用人造纤维制作,最好用天然纤维,如剑麻制作)或链。 (7)需要照明时,应使用防爆手电。
(4)油罐车取样 把取样器降到罐内油品深度的1/2处,以急速动作拉动绳子, 打开取样器塞子,待取样器内充满油后,提出取样器。对于整列装有相同石油或 液体石油产品的油罐车,也可按GB/T4756-199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随机抽查取样, 但必须包括首车。
(5)桶或听取样 用拇指封闭清洁干燥的取样管上端,把管子插进油品中约 300mm深,移开拇指,让油品进入取样管,再用拇指封闭上端,抽出取样器。水 平润洗内表面。
第二章 石油产品取样
第二章 石油产品取样
学习指南:
➢ 了解石油产品试样的分类及石油产品取样执行的标准 ➢ 掌握气体、液体和固体石油产品的取样方法,会进行液体
石油产品取样操作; ➢ 掌握石油产品取样的有关安全知识
第二章 石油产品取样
主要内容:
➢ 石油产品试样 ➢ 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的取样 ➢ 固体和半固体石油产品、石油沥青及液化石油气的取样
二、取样工具和取样操作方法
1.取样工具
(1)试样容器 试样容器是用于贮存和运送试样的接受
取样笼示意图
1-转动环;2-试样瓶;3-软木塞详图; 4-加重的瓶子保持架
BL型取样笼 执行标准:GB/T4756-1988
加重的取样器示意图 1-外部铅锤;2-加重器嘴;3-铜丝手柄;4-可防火花的绳或长链; 5-紧密装配的锥形帽;6-黄铜焊接头;7,9-黄铜焊的耳状柄,8-铜丝手柄;10-铅板
(6)管线取样 采取管线流量比例样前,先放出一些油
品,把全部取样设备冲洗干净,取样时,按下表规定从取样口采取试样,并将所 取试样等体积掺合成一份组合样。
管线流量比例样取样规定
时间比例样,按下表规定从取样口采取试样,并将采取的试样以等体积掺合成 一份组合样。
管线时间比例样取样规定
(7)油罐残渣和沉淀物取样 残渣或沉淀物厚度不同,取样方法不同。厚 度不大于50mm时,使用沉淀抓取器;厚度大于50mm的软残渣可使用重力管取 样器,硬残渣则用撞锤管取样器或其他合适的工具。
⑦管线取样器 用于管线取样
管线取样位置示意图 1-流体方向;2-带阀的取样管线
⑧气体闭锁机构 用于从压力罐特别是使用惰性气体系统保护的油罐中 取样。
⑨试样冷却器 用于高温液体取样。
2.取样操作方法
(1)立式油罐取样 ①点样 降落取样器或瓶,直到其口部达到要求的深度(看标尺),用 适当的方法打开塞子,在要求的液面处保持取样器直到充满为止,提出取样器。 ②底部样 降落底部取样器,将其直立停在油罐底上,待装满(不冒气 泡)后提出取样器。 ③罐侧样 从装在油罐侧壁上的取样阀放出试样。 ④组合样 把具有代表性地单个试样的等分样转到组合样容器中混合均 匀而成。
⑤界面样 降落打开的界面取样器,使液体通过取样器冲 流,到达要求液面后,关闭阀,提出取样器。
⑥全层样 用全层取样器在油品中降落或提升(单向), 使其充满约3/4(最大85%)液体。取样时要掌握好降落或提 升的速度。
⑦例行样 以匀速将取样瓶和笼子从油品表面降到罐底, 再提出油品表面(双向),不能在任何点停留,当从油品中提 出取样瓶时,瓶内应充入约75%的油品,绝不能超过85%。
试样在整个保存期间应保持签封完整无损,超过保存期的样品由试验室适当 处置。
五、取样注意事项
1.一般注意事项
(1)取样人员应完全了解取样目的,正确确定取样和处理方法。 (2)所有取样设备、容器和收集器都必须不渗漏、不受溶剂作用,具有足够 的强度。取样设备应彻底检查,保证清洁、干燥,采取油品试样时,至少用被取样 产品冲洗1次。
(3)需要采取上部、中部和下部试样时,应按从上到下的顺序进行,以免 取样时扰动较低一层液面,影响试样的代表性。
(4)试样容器应至少留出10%用于膨胀的无油空间,然后立即用塞子塞上 容器,或者关闭收集器的阀。
(5)采取的试样要分装在两个清洁干燥的瓶子里。第1份试样送往化验室作 为分析之用,第2份试样留存发货人处,供仲裁试验使用。仲裁试验用样品必须 按规定保留一定的时间。
三、样品处理
样品处理是指在样品取出点到分析点或贮存点之间对样
品的均化、转移等过程。样品处理要保证保持样品的性质和完整性。 含有挥发性物质的油样应用初始样品容器直接送到试验室,不能随意转移到
其他容器中,如必须就地转移,则要冷却和倒置样品容器;具有潜在蜡沉淀的液体 在均化、转移过程中要保持一定的温度,防止出现沉淀;含有水或沉淀物的不均匀 样品在转移或试验前一定要均化处理。常用高剪切机械混合器和外部搅拌器循环的 方法均化试样。
适用范围:GB/T4756-1998 《手工取样法》 适用于手工法从固定油罐、铁 路罐车、公路罐车、油船和驳船、桶和听、或从正在输送液体的管线中采取液态烃、 油罐残渣和沉淀物样品。
取样时,要求贮存容器或输送管线中的油品处于常压范围,且油品在环境温度 ~100℃之间应为液体。
SH/T0635-1996《半自动取样法》 适用于从立式油罐中采取液体石油和石油 化工产品试样。
器。 要求:配有合适的帽、塞、盖或阀,不渗漏油品,能耐溶剂,具有足够的强
度。容量通常在0.25~5 L之间。 常用 玻璃瓶 、油听、塑料瓶(桶)等。
(2)取样器 ①点取样器和例行取样器 适于在油罐、油槽车、油船中采取点样、例行样 及组合样。 常用的采样器有:取样笼、加重的采样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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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行取样器与点取样器类似,只是在取样瓶口处安装有钻孔的软木塞或有 开口的螺纹帽,以限制采样时的充油速度。
第二章 石油产品取所向样需给产定品试的验代方表法性提部供分
第一节 石油产品试样 一、石油产品试样的分类(按性状)
1. 液体石油产品试样 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等 2. 膏状石油产品试样 润滑脂、凡士林等 3. 固体石油产品试样 ① 可熔性石油产品 蜡、沥青等 ② 不熔性石油产品 石油焦、硫磺块等 ③ 粉末状石油产品 焦粉、硫磺粉 1. 4.气体石油产品试样 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
(2)卧式圆筒形和椭圆形油罐取样 采取点样方法与立式 油罐相同,要求按下表(见链接)标明的深度取样;需制备组 合样时,也应按表中规定的比例进行混合。
(3)油船或驳船的取样 油船的装载容积一般划分若干个大小不同的舱室。 可上按表(见链接)的要求从每个舱室采取点样;对于装载相同油品的油船可按 GB/T4756-199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随机抽查取样。
②底部取样器 用于采取距油罐底部3~5cm处的试样
底部取样器 1-外壳;2-挂钩;3-放空提手;
BQD底部取样器 执行标准:GB/T4756-1988
③沉淀物取样器 用于采取液态油品中残渣或沉淀物
沉淀取样器
④桶或听取样器 用于在油桶或汽车油罐车中采取点样或底部样,有时也 用于从液体的纵向截面采取代表性试样。见下图 (a)
第二章 石油产品取样
一、液体石油产品试样的分类(GB/T 4756-98 按取样位置和方法)
点样 代表性试样 1. 点样 ❖ 指从油罐内规定位置或在泵送期间按规定时间从管线中采
取的试样; ❖ 代表石油产品局部或某段时间的性质 ❖ 图2-1
第二章 石油产品取样
第二章 石油产品取样
1. 2.代表性试样 ❖ 指试样的物理、化学特性与取样总体的平均特性相同的试
对于原油和非均匀石油液体用半自动法所取试样的代表性较好。
2. 取样原则及要求
(1)取样基本原则 用于试验的试样必须对被取样油品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1)取样基本要求 油罐内液体在静止状态时才能取样;容器内油品均匀 时,取上、中、下或上、中、出口三个液面的样品等比例合并;油品不均匀时要 在多于三个以上的液面取样制备分析样;管线输送的均相油品的代表性试样,由 等量合并若干个等时间间隔试样而得到。 应使用自动取样装置从管线中泵送的油品中采取试样。
(8)非均匀石油或液体石油产品的取样 最好用自动管线取样器取样。如 果用手工取样法,则应先从上部、中部和出口液面处采取试样,送到实验室并 用标准方法分别试验它们的密度和水含量,当试验结果之差值在规定范围内时 (详见GB/T4756-1998 表5),试样可视为具有代表性;否则要从罐的出口液 面开始向上以每米间隔采取试样,并分别进行试验,用这些试验结果去确定罐 内油品的性质和数量。
四、试样的保存
(1)试样保存数量 液体石油产品为1L,固体石油产品为0.5kg。 (2)试样保留时间 燃料油类(汽油、煤油、柴油等)保存3个月;润滑油类 (各种润滑油、润滑脂及特殊油品等)保
存5个月;固体石油产品类(沥青、石蜡、地蜡、石油焦等)保存3个月;有些样品 的保存期由供需双方协商后可适当缩短或延长。
样; ❖ 用混合试样代表,油品试样一般指代表性试样 ➢ 组合样 按规定比例合并若干个点样 • 按等比例合并上部样、中部样和下部样 • 按等比例合并上部样、中部样和出口液面样
一、执行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取样原则
两项标准:GB/T4756-1998《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SH/T0635-1996 《液体石油产品采样法(半自动法)》。
(8)取样时,要准备废油桶,作为冲洗或排放取样器剩余油样的专用设施。
填空:
(1)油品组合样由若干个

合并而成。
(2)液体试样容器容积一般为0.25~5L,采样时不应完全装满试样,要至少
留出
用于膨胀的无油空间。
(3)立式圆筒形油罐采用上部、中部和下部样方案组成组合样时,其体积比


答案:
(1)点样,规定的比例;(2)10%;(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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