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

合集下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5.02•【文号】国办发〔2024〕21号•【施行日期】2024.05.0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招标投标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效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为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聚焦发挥招标投标竞争择优作用,改革创新招标投标制度设计,纵深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监管,坚持全国一盘棋,坚决打破条块分割、行业壁垒,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

直面招标投标领域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纠治制度规则滞后、主体责任不落实、交易壁垒难破除、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顽瘴痼疾,逐步形成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坚持系统观念、协同联动。

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深化制度、技术、数据融合,提升跨地区跨行业协作水平,更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有效凝聚招标投标市场建设合力。

——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

按照统分结合、分级分类的思路完善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标准,统筹短期和中长期政策举措,提升招标投标市场治理精准性有效性。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
一、什么是招标投标?
招标投标是一种有序的市场竞争交易方式,也是规范选择交易主体、 订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
招标的最终目的是找出合适的供应商来签订合同。合同法理论上,招 标(要约邀请)、投标(要约)、发中标通知(承诺)都是缔约过程 中的行为。
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包括 企业法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 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如企业的分支 机构等。
云南省由省发改委牵头起草的新的招投标条例估计也会尽快出台。
(二)法规和规章
2、货物类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27号令,2005年3月1日施行)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商务部13号令,2005年1月1日施行)
2007年商务部制定了《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 定》(商产发[2007]395号),2008年商务部制定了《机电产品国际 招标综合评价法实施规范(试行)》(商产发[2008]311号)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 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 规定。同时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 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 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国家在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 体系介绍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共6章,68条。 立法目的:(1)规范招标投标活动;(2)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
质量;(3)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适用主体范围很广泛,只要在我国境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 动,无论是哪类主体都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基本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基本程序: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书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共9章,88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 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因此,从主体方面其适用范围划定在各级国家机 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从资金方面其适用范围划定在财政性资金。

招标代理服务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招标代理服务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招标代理服务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摘要:本论文对招标代理服务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

首先,通过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系统介绍了招标代理服务的基本概念和法律地位。

其次,对招标代理服务的主要职责和义务进行了详细阐述,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过程的监督和指导等方面。

接着,对招标代理服务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和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最后,结合实际案例,探讨了招标代理服务在实践中的运用和发展趋势。

通过本论文的研究,可以为相关企业和机构提供参考,帮助其在招标代理服务中遵循法律法规,保障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合法合规。

关键词:招标代理服务,法律法规,政策解读,职责与义务,风险分析引言:招标代理服务作为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我国,招标代理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日益完善,为招标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

然而,由于招标代理服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相关法律问题和风险也日益突出。

因此,深入研究招标代理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于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论文旨在通过对招标代理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为相关从业者提供指导,促进招标代理服务的健康发展。

一、招标代理服务的法律地位与基本概念招标代理服务是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机构或个人,代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招标活动的一种专业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在现代招标制度中具有重要地位,是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招标的关键环节之一。

在我国,招标代理服务的法律地位主要体现在《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了招标代理服务的内容、程序和责任,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服务,并明确了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和执业规范。

招标代理服务的基本概念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或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人的委托,为招标人提供专业化的招标组织和管理服务。

招标投标法知识讲义

招标投标法知识讲义

2、Our destiny offers not only the cup of despair, but the chalice of opportunity. (Richard Nixon, American President )命运给予我们的不是失望之酒,而是机会之杯。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2021年5月26 日星期三
招投标制度是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重要制度之一,是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引入的一种有效的竞争 机制。对于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采购质量与效益, 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预防和减少腐败,推动政府职能 转变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招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
(一)招投标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1、按照法律规范的渊源分类:分为4类: (1)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国家主席颁布。《中
13、He who seize the right moment, is the right man.谁把握机遇,谁就心想事成 。21.6.1021.6.1023:09:4023:09:40June 10, 2021
14、谁要是自己还没有发展培养和教 育好, 他就不 能发展 培养和 教育别 人。2021年6月 10日星 期四下 午11时 9分40秒23:09:4021.6.10
其次,作为具体的评标则作为私权利,形成射幸合同。 第三,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承诺构成合同成立并 生效。但是招标法作为合同法的特别法规定,中标通知书发 出后合同成立但未生效,三十日内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后受法 律保护,成之为生效。
关于招标投标与合同的关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招标投标主要是为了选择交易对象,订 立合同协议时可以自愿谈判
二、招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
(3)规章(含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如:《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体制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体制

contents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体系概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制度•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手段和方法•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成效与问题•未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展望目录概述0102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定义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旨在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和规范,防止腐败和不正当竞争。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是指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过程。

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防止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

促进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经济发展。

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防止不正当竞争和风险。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重要性20世纪以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化的推进,招标投标逐渐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广泛采用的一种采购方式。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逐渐引入招标投标制度,并逐步完善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起源于19世纪中叶的英国,最初是为了规范公共采购行为。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发展历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制度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制度的定义01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制度是指一套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相关制度的总称。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制度的背景02招标投标是一种广泛应用的采购方式,旨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制度的重要性03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公平性,防止腐败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包括国家层面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地方层面的相关法规、规章等。

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措施体系相关制度体系包括与招标投标相关的各类政策措施,如产业政策、价格政策、财政政策等。

包括与招标投标相关的其他制度,如行政审批制度、信用管理制度、争议解决制度等。

030201监管方式包括事前审查、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等多种方式,以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监管机构各级政府设立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第1章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一、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构成1、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效力层次纵向效力层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横向效力层级---同一机关:特别规定>一般规定时间序列效力层级---同一机关:新规定>旧规定特殊情况处理原则----1、-法律之间:新一般与旧特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2、地方性法规、规章:新一般与旧特别,由制定机构裁决3、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国务院提出意见,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4、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国务院裁决二、工程、货物、服务三大类招标投标的主要规定三大类:工程、货物、服务1、工程类招标投标(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七部委2003年制定--施工招标投标领域最重要的规章(2)《<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八部委2007年制定通用规则(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2001年制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及有关监督管理活动(4)《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制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公路工程招投标,明确了县级以上交通部门的职责(5)《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交通部2006年制定(6)《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2001年制定(7)《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信息产业部2000年制定(8)《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农业部2004年制定(9)《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民航总局 2007年制定(10)《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暂行办法》广电总局2002年制定2、货物类招标投标(1)《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联合七部委2005年制定,货物招标领域最重要的规章(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商务部2004年制定(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2004年制定,明确了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作为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4)《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生部联合计委、经贸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0年制定,适用于县级及以上采购(5)其他:《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道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利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生部3、服务类招标投标1)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规定(1)《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联合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八部委2003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领域最重要的规章(2)《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2000年(3)《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4)其他部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利部2)监理招标投标方面的规定(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3)科技项目与科研课题招标投标方面的规定(1)《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科技部2000年(2)《国家科研计划课题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科技部联合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2002年4)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的规定(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联合财政-2003年(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2007年5)特许经营、物业管理等其他服务招标的规定(1)《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2004年(2)《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交通部2007年(3)《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2003年明确了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三、招标投标综合性法律规定1、必须招标制度的规定国家计委2000年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制度的规定《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1)改革项目审批制度,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度,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政府投资项目仍实行审批制。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10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831)(464)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10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831)(464)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10(总分100, 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对于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项目,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技术简单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统一的货物,一般采用( )进行评标。

A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B 综合评估法C 性价比法D 专家调查法该题您未回答:х该问题分值: 1答案:A2.下列关于合同的履行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合同履行,是指合同生效之后,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实施合同标的的行为B 合同履行是《合同法》的核心内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C 协作履行原则与全面履行原则同为合同履行之中自愿原则的内涵D 在合同履行当中,如只有债务人的给付行为或者债权人的单方受领给付,合同内容实则无法实现,合同即不能履行该题您未回答:х该问题分值: 1答案:C3.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和《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的规定,资格后审是作为“合同授予前”的审查内容放在( )的最后阶段进行的。

A 初步评审B 详细评审C 综合评议D 发出资格预审结果的书面通知该题您未回答:х该问题分值: 1答案:B4.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投标文件评审直至提出评标报告的全过程中,每个成员最根本的义务是( )。

A 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出具个人评审意见B 需要时配合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C 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D 遵守保密、勤勉等评标纪律该题您未回答:х该问题分值: 1答案:C5.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不包括( )。

A 滥用职权罪B 玩忽职守罪C 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D 徇私枉法罪该题您未回答:х该问题分值: 1答案:C6.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最重要的职责是( )。

A 制定招标项目的作业计划B 编制招标文件C 审查投标人资格D 编制标底该题您未回答:х该问题分值: 1答案:B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 )日内进审查,视情况分别作出相关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政策解读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政策解读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政策解读一、修订背景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招投标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统一市场建设,促进招投标领域数字化转型,优化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14号)要求,我们启动了对《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意见》(浙政发〔2014〕39号)(以下简称浙政发〔2014〕39号文)修订工作,起草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意见》)。

修订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一)完善我省招投标政策体系的需要。

自2014年浙政发〔2014〕39号文出台以来,招投标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电子招投标全面推行,EPC、PPP等新型建设模式推广应用,市场主体竞争日益激烈,对招投标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现有招投标法律法规已无法完全满足市场发展需求,加之招投标法律法规修订进展不快,市场主体、监督部门对我省招投标相关政策制度修订的反映较多,修订浙政发〔2014〕39号文既符合各方期待,也是在新发展阶段推动我省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深化我省招投标规范创新的需要。

作为国家规范与创新招投标试点省和全国电子招投标试点省,我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推进招投标规范创新工作。

近年来,以综合监管为代表的招投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推开,以“评定分离”试点为主的招标方式改革稳步实施,以全流程电子化为目标的招标形式不断迭代升级,有必要对改革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完善,确保创新举措规范化运行、制度化推广、法治化发展,进一步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招投标效率,更好实现市场有效和政府有为的结合,助力我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

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还规定: 国务院 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 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 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二)招标的方式
1、招标的方式,(1)公开招标(属于非限制性招标, 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和其他组 织投标 )
招标投标法律 法规知识
一、关于招投标活动, 需要知道 的几个问题
(一)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体系 (二)招标投标法的精髓要义 (三)招投投标法律关系中的各方主体 (四)关于招投标管理体制 (五)招标投标场所: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
(一)法律体系
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法 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法实施条例 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采购法 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采购法实施条例 按照层级和效力, 分为法律、法规、规章及
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最 短不得少于20日” 。
2.招标文件或者资格审查文件
一是招标文件包括技术要求、资格审 查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合 同主要条款。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 但不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属于投标文件 内容)等。
二是文件发售不少于5日, 费用以补偿 原则。
(皖政办〔2015〕3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的通知
(皖政办〔2016〕65号)
(六)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 法
争议由来已久 如何认识两法间的关系
二、招标的法律规范
(一)招标的范围 1、招投标活动,适用招标投标法; 2、政府采购工程、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适用招标
主体进入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凡是采取审核招标及拍卖文件、出让方案等实施行政审批, 或者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行政审批的, 一律限期取消。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2010年版课件)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2010年版课件)
介绍国内外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的体系和结构, 帮助您理解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的层次和适用 范围。
3 核心法规解读
4 特殊行业法规
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相关法规,揭示其中的关键要点和实施细则。
展示不同行业领域的招标采购法规,分析其 在实际操作中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措施。
招标采购立法及实施机构
立法程序
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公告
编制要点
详细说明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点,包括招标文件的结 构、内容、规范和标准。
公告发布
解读招标文件的公告发布流程,包括公告范围、发 布Leabharlann 介和时间要求。截标时间管理
讲解招标文件中截标时间的设定和管理,分享时间 管理的实用技巧。
文件评审
介绍招标文件评审的流程和要点,帮助您评估投标 人的资质和能力。
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评审标准
1
资格条件
解读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明确投标人的能力和质量要求。
2
评审标准
介绍投标评审的标准和指南,包括技术要求、经济要求和综合评价。
3
评分体系
讲解投标评审的评分体系和分值分配,帮助您准确评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
开标和评标工作
1 开标程序
2 评标方法
详细介绍投标文件的开标 程序,包括开启投标文件、 记录参会人员和公开评审。
讲解投标评标的方法和技 巧,包括投标文件的评审 流程和评价指标的确定。
3 评定结果
解读评标委员会的评定结 果,包括中标通知书的发 放和中标人的资格核实。
合同签订及履行
合同签订
详细讲解合同签订的程序和要点,包括合同条款的 协商和双方义务的明确。
履行管理
介绍合同履行的管理和监督体系,包括履约保证金 的支付和违约责任的承担。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要点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要点

第1章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1.1.1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构成掌握:制定主体、调整范围、特殊规定(1)按照法律规范的渊源,分为4类:1)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以国家主席令颁布,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普遍约束力。

2)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以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一般以条例、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为名称。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以地方人大公告公布,一般使用条例、实施办法等名称,如《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注:不是任何市都能颁布地方性法规。

与地方政府规章区别3)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国务院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所属的部、委、局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直属机构制定,以部委令公布,一般使用办法、规定等名称。

如《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政府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主要城市的政府规定,通常以地方人民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一般以规定、办法等为名称。

如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

4)行政规范性文件。

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派出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具体规定。

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

(2)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相关性划分为:1)招标投标专业法律规范;2)相关法律规范。

1.1.2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效力层级《招标投标法》是招标投标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他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各部委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同《招标投标法》相抵触。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效力层级高于当地政府制定的规章。

(1)纵向效力层级。

建设工程招标政策建议(3篇)

建设工程招标政策建议(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行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建设工程招标作为我国建设工程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市场竞争、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规范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当前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招标投标不规范、投标竞争不充分、招标代理机构不规范等。

为促进建设工程招标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和质量,特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二、政策建议(一)完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体系1. 完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明确招标投标各方的权利义务,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 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对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实施。

3. 加强对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修订和补充,适应建设工程市场发展的新情况。

(二)规范招标投标程序1. 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程序,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2. 优化招标投标流程,缩短招标投标周期,提高招标投标效率。

3. 规范招标投标文件编制,确保招标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三)加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1. 建立健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2. 加强对招标投标代理机构的监管,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

3. 严厉打击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

(四)提高招标投标透明度1. 加强招标投标信息公开,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

2. 建立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平台,方便各方查询、监督。

3. 加强对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加强招标投标人员队伍建设1. 加强招标投标人员培训,提高招标投标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2. 建立招标投标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招标投标人员从业行为。

3. 加强对招标投标人员的考核和评价,提高招标投标人员的整体素质。

(六)推进招标投标电子化1. 加快推进招标投标电子化建设,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效率。

2. 建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实现招标投标信息的互联互通。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考点整理)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考点整理)

法律体系:1、法律体系:法律(制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主席令)、行政法规(制定→国务院;公布→国务院令;eg…条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公布→地方人大常委会公告;eg…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条例)、部门规章(制定→部/委/办/署;公布→部长签署命令;eg…管理规定/办法)、地方政府规章(eg…省/市…管理规定/办法)。

2、效力层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特别法>一般法/新法>旧法。

3、不一致:一般新法与特殊旧法不一致→由制定机关裁决;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的,应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

《招投标法》:1、立法目的: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主要目的);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最直接/最终目的)。

2、适用范围:适用(境内/外国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适用(香港/澳门/境外投资)。

3、基本原则:公开(信息)、公平(不得限制/排斥/干涉潜在投标人)、公正(程序规范/标准统一)、诚实信用。

4、基本程序:招标(具基础性影响)、投标(确定竞争格局)、开标(维护合法权益的基本条件)、评标(对招标结果具决定性作用)、中标、签订合同。

招标人/投标人:1、招标人:分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公司/分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组织、自然人/项目经理部);条件(依法提出招标项目、依法进行招标)。

2、投标人:分类(法人、组织、自然人→只限于科研项目招标);条件(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正式提出要约/递交投标文件)。

2-1、《施工招投标办法》中投标人条件:具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具履行合同能力;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和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2、《政府采购法》中供应商条件: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最新招标师法律法规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最新招标师法律法规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三一文库()*电大考试*法律法规招标投标的法律与政策体系1)纵向效力层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2)横向效力层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3)时间序列效力层级“新法优于旧法”(4)特殊情况处理原则A法律之间新一般法与旧特别法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B地方性法规规章新一般法与旧特别法不一致,制定机关裁决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适用部门规章的,应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D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不一致,由国1)规范招标投标活动(2)提高经济效益,保(3)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年12月20日以国务院第613号令公布,2012年2月1日起实行。

1.充实和完善的制度:①招标投标信用制度;②电子招标投标制度;③招标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④综合评标专家库制度;⑤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交易制度;2.细化和完善了①可以不招标和可以邀请招标的情形;②资格预审程序以及投诉处理程序;③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估价项目招标、两阶段招标及评标;④完善了评标规则规定;⑤明确了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围标串标、虚假招标、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的认定标准;3.明确了具体监督管理部门: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制定部门;②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内容的部门;③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部门;④招标职业资格的认定部门;⑤指定发布招标公告媒介的部门;⑥编制标准文本的部门;⑦统一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制定部门。

4.强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的当事人与监督管理1.分为两类:法人和其他组织。

区别:是否能独2.具备的条件(1)依法提出招标项目。

一是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二是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2)依法进行招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
1.1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构成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在建设工程领域引人招标投标制度。

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一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标志着我国正式确立了招标投标的法律制度。

其后,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陆续颁发了一系列招标投标方面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也结合本地的特点和需要,相继制定了招标投标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个规范性文件,使我国的招标投标法律制度逐步完善,形成看了覆盖全国各领域、各层级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律体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不仅在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领域实行必须招标制度,而且在政府采购、机电设备进口以及医疗器械药品采购、科研项目服务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方面也广泛采用招标方式。

此外,在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等建设领域,已招标成为招标法律体系中规范的重要内容。

1.1.1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构成
“招标投标法律体系”,是指全部现行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

就法律规范的渊源和相关内容而言,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的构成可分为:
(1)按照法律规范的渊源划分
招标投标法律体系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构成。

1)法律。

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通常以国家主席令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普遍约束力,一般以法、决议、决定、条例、办法、规定等为名称。

如《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通常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一般以条例、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为名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