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工作十不吊
起重作业十不吊的标准
起重作业十不吊的标准在进行起重作业时,安全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为了确保起重作业的安全进行,我们需要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的标准。
这些标准是起重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定,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下面将详细介绍起重作业十不吊的标准。
一、不吊超载物品。
在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吊装设备的额定载荷,不得超载吊装物品,以免造成设备损坏或意外事故。
二、不吊损坏或失稳物品。
吊装物品必须完好无损,不得吊装损坏或失稳的物品,以免造成物品掉落或损坏。
三、不吊不明物品。
在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确认吊装物品的重量、形状和吊点,不得吊装不明物品,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四、不吊超长或超宽物品。
吊装物品的尺寸必须符合吊装设备的要求,不得吊装超长或超宽的物品,以免造成设备和场地的损坏。
五、不吊超高或超重物品。
吊装物品的高度和重量必须符合吊装设备的要求,不得吊装超高或超重的物品,以免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害。
六、不吊超速或超高温物品。
在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避免吊装超速或超高温的物品,以免造成设备故障或人员伤害。
七、不吊超低温或腐蚀物品。
吊装物品的温度和腐蚀性必须符合吊装设备的要求,不得吊装超低温或腐蚀的物品,以免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害。
八、不吊超载或超速作业。
在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遵守吊装设备的额定载荷和运行速度,不得超载或超速作业,以免造成设备故障或意外事故。
九、不吊超限或超范围作业。
吊装作业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超限或超范围作业,以免造成设备和场地的损坏。
十、不吊超时或超负荷作业。
在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遵守吊装设备的工作时间和负荷要求,不得超时或超负荷作业,以免造成设备故障或人员伤害。
总结起来,起重作业十不吊的标准是起重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定,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只有严格遵守这些标准,才能有效地预防起重作业中可能发生的事故,保障工作安全。
希望所有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都能牢记这些标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起重作业十不吊
起重作业十不吊
1、捆绑不牢或起吊物棱角处未加垫衬。
2、不明起吊物重量。
3、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件。
4、偏拉斜吊。
5、重物上有人或起重机伸臂及回转部位上有人。
6、爆炸品和危险品,如一定要起吊,必须有可靠措施并经
过现场总工程师书面批准。
7、六级及六级以上的大风或风力达到五级时受风面积大的
物件露天起吊。
8、大雪、大雾、大雨等恶劣气候的露天起吊。
9、夜间照明不足或室内光线不足。
10、起重指挥信号不清或起重机操作人员看不清及听不清指
挥信号。
起重吊装作业的10不吊是哪十不吊?
起重吊装作业的10不吊是哪十不吊?(一)起重吊装作业的10不吊是哪十不吊?在起重这个行业有个“十不吊”的专业术语,是血的教训总结出来的经验,作为起重工人,必须熟悉掌握“十不吊”,作为安全监督人员,也应该熟知起重作业“十不吊”的内容,以下就是“十不吊”的具体内容: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起重作业“十不吊”,每一项都不可违反,否则发生事故后悔就晚了!11.全国最大的安全防护用品b2b平台-智安网的成立,更是加快了安全防护用品的发展.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如下:1 术语和定义1.1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1. 2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超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超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2 吊装作业的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3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3.1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检查应符合GB 6067。
3.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3.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三篇)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要遵守的十项禁止操作的规定。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确保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般性的“十不吊”规定:1. 不吊不经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
2. 不吊未进行现场勘察和分析的项目。
3. 不吊未进行起重设备检查和维护的项目。
4. 不吊未经过现场施工方案、吊装方案和应急预案审批的项目。
5. 不吊超出起重设备额定负荷的项目。
6. 不吊起重设备已超过使用年限的项目。
7. 不吊起重设备没有进行定期检修和试验的项目。
8. 不吊吊装工具和吊具破损、失灵的项目。
9. 不吊无人值守或无专人指挥的项目。
10. 不吊存在恶劣天气、地质条件或安全隐患的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十不吊”规定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施工方在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还需根据实际情况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同时,施工方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培训工作人员,确保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二)起重吊装是在施工现场进行的一种操作,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通常会有一些规定,被称为“十不吊”规定。
具体规定如下:1. 不吊重量超过起重机等级的物品;2. 不吊超过计划起重量的物品;3. 不吊超过地基承载力允许的物品;4. 不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物品;5. 不吊超过起吊机构规定范围的物品;6. 不吊擦伤、破损或有松动部位的物品;7. 不吊没有经过检查和验收的物品;8. 不吊没有经过合格检测的物品;9. 不吊形状不稳定或易碎的物品;10. 不吊高度超过规定范围的物品。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起重吊装操作的安全性,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在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并经过专业人员的合理安排和严格监督。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三)“十不吊”是指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中的十项不允许的操作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以下是常见的“十不吊”规定:1. 不允许超载吊装: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应符合实际需要,严禁超载。
起重机械十不吊原则
起重机械十不吊原则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2物质质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3斜拉物体不吊4重物上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7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8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吊9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10刚铁水装的过满不吊
起重机械十不吊原则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物质质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3、斜拉物体不吊
4、重物上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起重作业“十不吊”八严禁内容
“十不吊"内容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拉不准吊
3、被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
8、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八严禁
1。
严禁人员站在起吊区域内或从吊起的货物底下钻过2. 严禁站在死角或敞车边上
3。
严禁站在起吊物件上
4。
严禁用手校正吊高半米以上的物件
5. 严禁用手脚伸入已吊起的货物下方直接取垫衬物
6. 严禁重物下降时快速重放
7. 严禁用起重机拉动车辆和撞击物
8. 严禁在路基松软的场地起吊。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起重吊装是在施工现场进行的一种操作,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通常会有一些规定,被称为“十不吊”规定。
具体规定如下:
1. 不吊重量超过起重机等级的物品;
2. 不吊超过计划起重量的物品;
3. 不吊超过地基承载力允许的物品;
4. 不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物品;
5. 不吊超过起吊机构规定范围的物品;
6. 不吊擦伤、破损或有松动部位的物品;
7. 不吊没有经过检查和验收的物品;
8. 不吊没有经过合格检测的物品;
9. 不吊形状不稳定或易碎的物品;
10. 不吊高度超过规定范围的物品。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起重吊装操作的安全性,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在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并经过专业人员的合理安排和严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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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不吊的安全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为确保吊装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吊装作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十不吊安全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吊装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港口、矿山、化工等行业。
三、十不吊原则1. 起重臂和起重物下方有人停留或行走时不准吊装。
2. 起重指挥应由经过培训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时不准吊装。
3.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牢固捆绑,多点起吊。
单头千斤或捆绑不牢靠时不准吊装。
4. 多孔板、积灰斗、手斗车等设备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时不准吊装。
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装。
5. 吊装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装砖块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
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时不准吊装。
6. 楼板、大梁等吊装物上站人不准吊装。
7. 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装。
8. 多机作业时,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旁侧不小于3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时,无安全措施不准吊装。
9. 六级以上强风时不准吊装。
10. 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时不准吊装。
四、安全责任1. 起重吊装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起重吊装作业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吊装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3. 起重吊装作业单位应定期对吊装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 起重吊装作业单位应严格按照吊装作业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
5. 起重吊装作业单位应加强对吊装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6.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五、监督检查1.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吊装作业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吊装作业安全。
起重吊装作业的10不吊是哪十不吊?
起重吊装作业的10不吊是哪十不吊?之迟辟智美创作起重吊装作业的10不吊是哪十不吊?在起重这个行业有个“十不吊”的专业术语,是血的教训总结出来的经验,作为起重工人,必需熟悉掌握“十不吊”,作为平安监督人员,也应该熟知起重作业“十不吊”的内容,以下就是“十不吊”的具体内容: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3、捆绑、悬挂不牢或不服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平安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起重作业“十不吊”,每一项都不成违反,否则发生事故后悔就晚了!11.全国最年夜的平安防护用品b2b平台-智安网的成立,更是加快了平安防护用品的发展.起重吊装作业平安规范如下:1 术语和界说1.1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资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动的作业过程.1. 2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超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超重设备和辅助用具.2 吊装作业的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年夜于1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年夜于即是40t至小于即是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3 作业平安管理基本要求3.1应依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置,并保管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3.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把持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把持.3.3吊装质量年夜于即是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缺乏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年夜、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平安办法和应急平安预案.3.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平安办法和应急平安预案经作业主管部份和相关管理部份审查,包贮罐平安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3.5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物时,升降、运行应坚持同步;多台起重机械所接受的载荷不得超越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4 作业前的平安检查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平安检查:4.1相关部份应对从事指挥和把持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4.2相关部份进行有关平安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平安办法落实情况进行确认.4.3实施吊装作业单元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平安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4.4 实施吊装作业单元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装置有汽车防火罩.4.5 实施吊装作业单元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平安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平安警戒标识表记标帜,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平安警戒标识表记标帜应符合GB 16179 的规定.4.6 实施吊装作业单元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年夜雪、暴雨、年夜雾及 6 级以上年夜风时,不应安插吊装作业.5、作业中平安办法5.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识表记标帜;应佩戴平安帽,平安帽应符合GB 2811 的规定.5.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 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5.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空中,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5.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份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5.5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年夜雪、暴雨、年夜雾及6 级以上年夜风时,应停止作业.5.6吊装过程中,呈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陈说,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5.7起吊重物就位前,禁绝解开吊装索具.5.8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坚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接受地载荷不得超越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6、把持人员应遵守的规定6.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把持.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6.2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陈说险情.6.3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把持.6.4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解冻在一起的重物.6.5在制动器、平装置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到达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把持.6.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到达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6.7重物捆绑、紧固、悬挂不牢,悬挂不服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6.8禁绝用吊钩直接环绕纠缠重物,不得将分歧种类或分歧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6.9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6.10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6.11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高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坚持足够的平安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6.12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6.13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6.14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6.15遇年夜雪、暴雨、年夜雾及6 级以上年夜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6.16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把持规范.7、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7.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7.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7.3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处所,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调养.7.4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8 《吊装平安作业证》的管理8.1吊装重量年夜于10t的重物应规画《作业证》,《作业证》由平安管理部份负责管理.8.2项目单元负责人从平安管理部份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叫作业单元负责人审批.对本制度3.4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写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平安管理部份负责人审批.8.3《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元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运指挥.吊运指挥机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8.4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举措业内容,扩年夜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8.5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平安办法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所有吊车司机都要遵守以上平安规范方可作业.。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是指十种不得进行吊装操作的情况。
这些规定是为了保障吊装操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以下是常见的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 不得超载吊装:起重机的吊装能力有一定的限制,不得超过其额定载荷。
2. 不得超高吊装: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超过其最大工作高度的吊装操作。
3. 不得超远吊装: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超过其最大工作半径的吊装操作。
4. 不得超长吊装: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超过其最大工作幅度的吊装操作。
5. 不得吊装不明物件: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没有明确判别和辨识的物件的吊装操作。
6. 不得吊装非可靠物件: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没有经过检验和确认的可靠物件的吊装操作。
7. 不得吊装禁止吊装物件: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法律规定禁止吊装的物件的吊装操作。
8. 不得吊装破损物件: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有明显破损的物件的吊装操作。
9. 不得吊装粘附物件: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粘附在其它物件上的物件的吊装操作。
10. 不得吊装不稳定物件: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不能保持自身平衡的物件的吊装操作。
遵守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可以保障吊装操作的安全,预防起重事故的发生。
在进行吊装作业前,需要对物件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符合吊装操作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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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工作“十不吊”作者:时间:2010-5-1 13:05:37一、超负荷不吊。
二、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三、安全装置,机械设备有异常或有故障不吊。
四、在重物上加工或埋入土中物件以及歪拉斜挂不吊。
五、物件捆绑不牢不平或活动零件不固定,不清除不吊。
六、吊物上站人或从人头上越过及垂臂下站人不吊。
七、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爆器械无安全措施不吊。
八、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九、六级以上大风和雷暴雨时不吊。
十、在斜坡上或坑沿,堤岸不填实不吊。
(国家安科中心)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安全工程师考试资料)附:对起重机械作业中的伤亡事故分析及对策1. 引言起重机械发展历史悠久,种类日益繁多人,应用极为广泛。
当今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如冶金、机械、交通运输、电力、建筑、采矿、化工、造船、港口、铁路、农场、林区和国防等都离不开起重机械。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济建设的发展,日益显现出起重机械作为实现生产过程机械化、自动化、减轻体力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特种设备的突出地位。
现代起重机械结构已向大型、精密、高效、多功能、宜人化的机电一体化方向发展。
多年来由于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维修等缺乏严格的、科学化的系统安全管理,致使发生在起重机械作业中的伤亡事故突出。
2. 事故种类及原因由于起重机械种类繁多,应用广泛,结构复杂,加之我国近二十多年来起重机械发展速度较快,不仅在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稳定性、生产效率、自动化水平、安全装置灵敏可靠程度及管理水平等方面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而且还有诸多问题一时适应不了起重机械发展的需要,因此发生在起重机械作业中的伤亡事故屡见不鲜。
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各地区、各行业发生在起重机械作业中的伤亡事故,约占全部伤亡事故的1/5~1/3。
发生在起重机械作业中觉的伤亡事故及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2.1挤压碰撞人挤压碰撞人是指作业人员被运行中的起重机械挤压碰撞。
起重机械挤压碰撞人也是发生在起重机械作业常见的伤亡事故,其危险性也很大,后果也很严重,往往会导致人员死亡。
超重机械作业中挤压碰撞人主要有四种情况。
(1)吊物(具)在起重机械运行过程中摆挤压撞人。
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司机操作不当,运行中机构速度变化过快,使吊物(具)产生较大惯性;二是由于指挥有误,吊运路线不合理,致使吊物(具)在剧烈摆动中挤压碰撞人。
(2)吊物(具)摆放不稳发生倾倒碰砸人。
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吊物(具)旋转方式不当,对重大吊物(具)旋转不稳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二是由于吊运作业现场管理不善,致使吊物(具)突然倾倒碰砸人。
(3)在指挥或检修流动式起重机作业中被挤压碰撞,即作为指挥人员在起重机械运行机构与回转机构之间,受到运行(回转)中的起重机机械的挤压碰撞,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指挥作业人员站位不当(如站在回转臂架与机体之间);二是由于检修作业中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致使司机在贸然启动起重机械(回转)时挤压碰人。
(4)在巡检或维修桥式起重机作业中被挤压碰撞,即作业人员在起重机械与建(构)筑物之间(如站在桥式起重机大车运行轨道上或站在巡检人行通道上),受到运行中的起重机械的挤压碰撞。
发生此种情况原因:大部份在桥式起重机检修作业中,一是由于巡检人员或维修作业人员与司机缺乏相互联系;二是由于检修作业中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将起重机固定在大车运行区间的装置),致使在司机贸然启动起重机挤压碰撞人。
2.2触电(电击)触电(电击)是指起重机械作业中作业人员触及带电体而发生触电(电击)。
起重机械作业大部份处在有电的作业环境,触电(电击)也是发生在起重机械作业中常见的伤亡事故。
起重机械作业中作业人员触电(电击)主要有四种情况。
(1)司机碰触滑触线。
当起重机械司机室设置在滑触线同侧,司机在上下起重机时碰触滑触线而触电。
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司机室设置不合理,一般不应设置与滑触线同侧;二是由于起重机在靠近滑触线端侧没有设置防护板(网),致使司机触电(电击)。
(2)起重机械在露天作业时触及高压输电线,即露天作业的流动式起重机在高压输电线下或塔式起重机在高压输电线旁侧,在伸臂、弯幅和回转过程中触及高压输电线,使起重机械带电,致使作业人员触电(电击)。
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起重机械在高压电线下(旁侧)作业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加装屏护隔离);二是由于指挥不当,操作有误,致使起重械触电带电,导致作业人员触电(电击)。
(3)电气设施漏电。
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起重机械电气设施维修不及时,发生漏电;二是由于司机室没有设置安全绝缘垫板,致使司机因设施漏电而触电(电击)。
(4)起升钢丝绳碰触滑触线,即由于歪拉斜吊或吊运过程中吊物(具)剧烈摆动使起升钢丝绳碰触滑触线,致使作业人员触电。
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吊方法不当歪拉斜吊违反安全规程;二是由于起重机械靠近触线端侧没有设置滑触线防护板,致使起升钢丝绳碰触滑触线而带电,导致作业人员触电(电击)。
2.3高处坠落高处坠落是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从起重机械上坠落。
高处坠落主要发生在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作业中。
起重机械作业中作业人员发生高处坠落主要有三种情况。
(1)检修吊笼坠落。
发生此情况原因:一是由于检修吊笼设计结构不合理(如防护杆高度不够,材质选用不符合规定要求,设计强度不够等);二是由于检修作业人员操作不当;三是由于检修作业人员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系安全带),致使检修吊笼作业人员、坠落。
(2)跨越起重机时坠落。
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检修作业人员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系安全带、挂安全绳、架安全网等);二是由于作业人员麻痹大意,违章作业,致使发生高处坠落。
(3)安装或拆卸可升降塔身(节)式塔式起重机塔身(节)作业中,塔身(节)连同作业人员坠落。
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塔身(节)设计结构不合理(拆装固定结构存有隐患);二是由于拆装方法不当,作业人员与指挥配合有误,致使塔身(节)连同作业人员一起坠落。
2.4吊物(具)坠落砸人吊物(具)坠落砸人是指吊物或吊具从高处坠落砸向作业人员与其他人员。
吊物(具)坠落砸人是发生在起重机械作业中最常见的伤亡事故,也是发生在各种类型起重机械作业中的带有有普遍性的伤亡事故,其危险性极大,后果非常严重,往往导致死亡。
吊物(具)坠落砸人主要有四种情况。
(1)捆绑吊挂方法不当。
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捆绑钢丝绳间夹角过大,无平衡梁,捆梆纲丝绳拉断,致使吊物坠落砸人;二由于吊运带棱角的吊物未加防护板,捆绑钢丝绳被磕断,致使吊物坠落砸人。
(2)吊索具有缺陷。
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起升机构钢丝绳折断,致吊物(具)坠落砸人是由于吊钩有缺陷(如吊钩变形、吊钩材质不合要求折断、吊钩组件松等),致使吊物(具)坠落砸人。
(3)超负荷。
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作业人员对吊物的重量不清楚(如吊物部份埋在地下、冻结地面上,地脚螺栓末松开等)。
贸然盲目起吊,发生超负荷拉断索具,致使吊索具坠落(甩动)砸人;二是由于歪拉斜吊发生超负荷而拉断吊索具,致使吊索具或吊物坠落砸人。
(4)过(超)卷场。
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没有安装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或限制器失灵。
致使吊钩继续上升直到卷(拉)断起升钢丝绳,导致吊物(具)坠落砸人;二是由于起升机构主接触器失灵(如主触头熔接、因机构故障或电磁鈇的鈇蕊剩磁过大使主触头释放动作迟缓),不能及时切断起升直到卷(拉)断起升钢丝绳,导致吊物(具)坠落砸人。
2.5机体倾翻机体倾翻是指在起重机械作业中整台起重机倾翻。
机体倾翻通常是发生在从事露天作业的流动式起重机和塔式起重机中。
(1)被大风刮倒。
发生此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夹轨器失效;二是由于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没有防风锚定装置或防锚定装置不可靠,当大(台)风刮来时,致使起重机被刮倒。
(2)履带式起重机倾翻。
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吊运作业现场不合要求(如地面基础松软,有斜坡、坑、沟等);二是由于操作方法不当,指挥作业的失误,致使机体倾翻。
(3)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倾翻。
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吊运作现场不合要求(如地面基础松软,有斜坡、坑沟等);二是由于支腿架设不合要求(如支腿垫板尺寸,高度过大,材质腐朽等);三是由于操作不当,超负荷,致使机体倾翻。
3.事故特点3.1发生在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作业中的伤害事故较多。
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作业是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如起重机械挤压碰撞人、高处坠落等伤害事故,主要是在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作业中发生的。
3.2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伤这害类型比较集中本文论述的造成起重机械伤害的直接原因,主要有吊物坠落、挤压碰撞、触电、高处坠落和机体倾翻五类,其占全部起重伤害事故总数的比例分别为34%、30%、10%、8%和5%、五项合计约占87%,其中,成以吊物坠落和挤压碰撞两类为突出,两项合计约占64%。
3.3由于管理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较多发生在起重机械作业中的伤害故固然有有技术设备原因,但主要还是管理原因,属于管理原因的主要有:一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二是对起重机械作业有关人员缺乏安全教育,无证操作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管理不严格,监督检查力度不够,违章作业现象屡禁不止;四是维修保养不及时,带病运行现象屡见不鲜;五是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使用、维修等缺乏系统安全管理。
3.4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机种比较集中桥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升降机和塔式起重机四类起重机械发生的伤害事故较多,四类合计发生伤害事故接近全部起重机械伤害事故总数的80%。
特别是桥门式的流动式起重机,发生伤害事故几率最高,两类合计接近全部起重伤害事总数的一半(49%)。
4对策4. 1建全制度要建立和建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起重机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起重机械司机、指挥作业人员、起重司索人员(捆绑吊持人)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人员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制度等,要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奖罚分明。
4.2加强培训教育要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对起重机械司机、指挥作业人员、起重司索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素质,做到持证上岗作业。
4.3实行系统安全管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等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做到科学、全面、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