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JJ-086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鲁JJ-086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

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注: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鲁JJ-077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主要功能抽查

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鲁JJ-077-□□□工程名称郯城水利建筑公司住宅楼施工单位郯城县水利建筑工程公司 序号项目安全和功能检查项目份数核查意见抽查结果核查(核查)人 1 建 筑 与 结 构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2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1 1 齐全、合格 3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6 6 齐全、合格 4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5 5 齐全、合格 5 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6 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 1 1 齐全、合格 7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8 8 齐全、合格 8 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1 1 齐全、合格 9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0 1 给 排 水 与 采 暖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2 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3 卫生器具灌水试验记录 4 消防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5 排水干管通球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6 1 电 气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2 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3 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 1 齐全、合格 4 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 2 2 齐全、合格5 1 通 风 与 空 调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 2 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3 洁净室内洁净度测试记录 4 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记录5 1 电 梯电梯运行记录 2 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 1 智 能 建 筑系统运行记录 2 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 3 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年月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注: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

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鲁JJ-077-□□□工程名称郯东路70#沿街楼施工单位郯城县水利建筑工程公司 序号项目安全和功能检查项目份数核查意见抽查结果核查(核查)人 1 建 筑 与 结 构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2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3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5 5 齐全、合格 4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5 5 齐全、合格 5 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1 1 齐全、合格 6 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 1 1 齐全、合格 7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8 8 齐全、合格 8 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4 4 齐全、合格 9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0 1 给 排 水 与 采 暖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2 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3 卫生器具灌水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4 消防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5 排水干管通球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6 1 电 气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2 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3 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 1 齐全、合格 4 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 2 2 齐全、合格5 1 通 风 与 空 调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 2 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3 洁净室内洁净度测试记录 4 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记录5 1 电 梯电梯运行记录 2 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 1 智 能 建 筑系统运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2 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 1 1 齐全、合格 3 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年月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注: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土方工程 (1)检查内容:依据施工图纸、地质勘察报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底标高,基底轮廓尺寸等情况;检查基底清理情况,基底标高,基底轮廓尺寸等情况; (2)填写要点:土方工程隐检记录中要注明施工图纸编号,地质勘测报告编号,将检查内容描述清楚。 2、支护工程 (1)检查内容:依据施工图纸、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和基坑支护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锚杆、土钉的品种规格、数量、插入长度、钻孔直径、深度和角度;检查地下连续墙成槽宽度、深度、倾斜度、钢筋笼规格、位置、槽底清理、沉渣厚度情况; (2)填写要点:支护工程隐检记录中要注明施工图纸编号,地质勘测报告编号,锚杆、土钉的品种规格、数量、插入长度、钻孔直径等主要数据描述清楚。 3、桩基工程 (1)检查内容:依据施工图纸、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和桩基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钢筋笼规格、尺寸、沉渣厚度、清孔等情况;(2)填写要点:桩基工程隐检记录中要注明施工图纸编号,地质勘测报告编号,将检查的钢筋规格、尺寸、沉渣厚度、清孔等情况描述清楚。 4、地下防水工程

(1)检查内容:依据施工图纸、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和防水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套管、预埋件等设置的形式和构造等情况;检查防水层的基层处理,防水材料的规格、厚度、铺设方式、阴阳角处理、搭接密封处理等情况;(2)填写要点:地下防水工程隐检记录中要注明施工图纸编号、刚性防水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抗渗等级,柔性防水材料的编号、规格、防水材料的复试报告编号、施工铺设方法、搭接长度、宽度尺寸等情况,还应将阴阳角处理、附加层情况等描述清楚,必要时可附简图加以说明。 5、结构钢筋绑扎 (1)检查内容:依据施工图纸、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和钢筋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锚固和接头位置、搭接长度、保护层厚度,钢筋及垫块绑扎和钢筋除锈等情况;(2)填写要点:钢筋工程隐检记录中要注明施工图纸编号,主要钢筋原材复试报告编号,钢筋竖向水平各自的型号、排距、保护层尺寸,箍筋的型号,间距尺寸,钢筋绑扎接头长度尺寸,垫块规格尺寸等,若钢筋规格与图纸不相符,还应将钢筋代用变更的洽商编号填写清楚,检查内容应尽量描述清楚。 6、结构钢筋连接 (1)检查内容:依据施工图纸、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和钢筋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连接形式、连接种类、接头位置、数量和连接质量,若是焊接,还要检查焊条、焊剂的产品质量,检查焊口形式、

装饰装修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装饰装修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电路质量验收标准 1、强弱电分别布管穿线,线管内无接头、扭结,接头在接线盒内,如需分线,必须用分线盒。导线连接坚固,接线不受拉力,包扎紧密,不露线芯; 2、目测无裸线、线路规整、横平竖直、PVC管间接头处用胶连接紧密、固定稳固、标准,每隔1200mm加固定卡1个,水平、垂直交叉处应采用过桥弯。吊顶内布线走管应顺顶、顺墙固定或排扎在吊挂杆上; 3、尽量少用弯头、使用冷弯技术;尽量少用黄蜡管,能用PVC管处坚决不用黄蜡管;尽量沿墙面、顶面布线,线管入底盒必须使用锁扣固定,线头用绝缘胶布包扎并绕圈入盒; 4、线路敷设严禁出现扭绞、死弯、绝缘层损坏、护套线断裂等缺陷,严禁直接埋入抹灰层大等碱性材料内敷设(特殊部位除外,需用胶带缠绕)。如损伤严重,必须重新更换线路; 5、电路、冷热水管、气管不允许同槽敷设,必须分槽敷设,且须保持一定间距;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1.5 mm2 铜芯线可承受2900W的负荷,2.5 mm2铜芯线可承受4900W左右的负荷,4 mm2铜芯线可承受7000W的负荷,6 mm2铜芯线可承受9000W的负荷;

7、柜机空调专用6mm2、调、挂机空调、厨房、卫生间插座使用4mm2、普通插座2.5 mm2、照明主线2.5 mm2、灯控制线1.5 mm2;

8、回路设置:各空调分别为1个回路,照明1个回路、插座1个回路、厨房及卫生间分别为1个回路,如卫生间内要单独安装电热水器、按摩浴缸、蒸汽浴房等大功率物件除外,此时各需单独设置回路; 9、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套管内,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直径16 mmPVC管内可穿1.5 mm2线6根,2.5 mm2线4根,4 mm2线3根,直径20mmPVC管内可穿1.5 mm2线9根,2.5 mm2线7根,4 mm2线5根; 10、厨房、卫生间地面不允许进行电路开槽敷设,应在墙体和顶面敷设; 11、安装电源插座时,应符合”左零右相、接地在上”的规定,三线插座接地线,地线截面积必须与零线、相线的截面积保持一致; 12、灯具开关、插座安装牢固、灵活有效、位置正确,上沿标高一致,面板端正,紧贴墙面无缝隙,表面洁净; 13、电源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小于300mm(包括插座与燃气表的距离),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 14、一般情况下,地插座下口离地高度为完成后地面300㎜。开关下口离地1300㎜,空调插座下口离地1800㎜,厨房插座下口离地1000㎜,卫生间插座下口离地1300㎜,卫生间应使用防水插座。 二、水路质量验收标准 1、管道安装应横平竖直,紧贴墙体、顶面走,铺设牢固、无晃动,每隔800 mm 加固定卡1个或吊杆1个;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紫宸居项目一期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 总则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内部层层把关,把质量问题消除在隐蔽之前,从而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求得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得到保证,使用户得到一个质量上放心的工程。 2 隐蔽工程的概念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例如:地下基础工程;钢筋工程;建筑工程的防水工程和地下与水下结构的防水、防腐工程;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以及埋入设备、结构内部及保温、防腐层的焊接工程等。 3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施工单位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向监理部提交“隐蔽工程报验单”,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的签证记录; 经过复核的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报告; 经过复核的隐蔽项目施工自检原始记录; 隐蔽工作报告(含施工作业质量与标准的差异,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监理部决定验收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收到验收申请后48小时),通知施工单位。按照质量计划应有业主方人员参加的项目,应通知质检站。 隐蔽工程验收内容

检查隐蔽工作项目已施工完备,并具备验收的基本条件。 现场实地抽查施工记录。抽查时施工单位应认真配合。 工程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隐蔽项目一经签证,不得自行变动部件尺寸、位置。 经查验隐蔽工作项目未全部完成,主要技术记录不完整或失真时,隐蔽验收工作暂缓,待施工单位整改自检后重新申报。 4 隐蔽工程验收表格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所用表格,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表格》提出样式报监理部认可。 5 隐蔽验收工作出现下列情况的处理原则: 被确定为见证点的项目,监理部未按约定的检查时间按时派员到场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在等候八小时后可自行隐蔽,但必须作好记录。被确定为停工待检点的项目,必须等待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后方可隐蔽。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向监理部报验而自行隐蔽,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开挖、剥露或解体,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办理,其检查费用和有关的施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隐蔽后,如对其中质量提出疑问,无论监理部或质监站是否参加隐蔽前的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后如质量合格,由建设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费用,赔偿施工单位的损失,必要时相应顺延工期。如检验后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须全面剥露,修复或返工后重新检验,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影响工期的责任。

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5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5.1建筑与结构 5.1.1屋面淋水(蓄水)试验记录I基本要求与内容 (1)屋面防水工程完成后,应进行淋水或蓄水试验。 (2)屋面淋水(蓄水)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规定,并按检验(建)表5.1.1内容填写完整,数据应真实。 (3)屋面淋(蓄)水试验应进行监理旁站(对无监理项目,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 (4)屋面淋(蓄)水试验记录应由项目专业质检员及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手续应齐全 (5)对屋面泛水、变形缝、出屋面管道根部、过水孔等细部以及易出现渗漏水的薄弱部位在淋(蓄)水试验时,作为重点控制部位。 (6)坡屋面(斜屋面)采用2h淋水试验,或有监理(建设)签认的经一场2h以上的大雨记录。有条件的平屋面采用蓄水试验,蓄水时间不少于24h,对于蓄水屋面则必须进行蓄 水试验,蓄水高应符合设计要求,蓄水区的划分应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的规定。 n核查办法 (1)核查是否有淋(蓄)水试验记录。 (2)核查淋(蓄)水试验记录内容是否齐全,签证手续是否完整。川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未进行淋(蓄)水试验。 (2)淋(蓄)水试验未按规定进行或记录内容不完整,签证手续不全。 5.1.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I基本要求和内容 (1)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防水工程的细部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地下室防水工程验收时,应同时检查防水效果,并按检验(建)表 5.1.2填写检查情况。 (5)地下防水工程应由专业防水队伍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执业资格证书。n核查办法 (1)核查是否有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核查地下室防水工程渗漏水量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设计防水等级的标准。 (3)核查设计防水等级与现行国家标准要求是否符合。 (4)核查所用防水材料和防水工程的细部构造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川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渗漏水量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设计要求。 (3)填表中主要项目错、漏,签证不完整。 5.1.3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I基本要求和内容 (1)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地面防水工程的细部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根据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填写项目名称,隐患检查项目,隐患检查零件,隐患检查日期,(层,轴,标高)隐患检查依据,施工图编号,设计变更/协商(编号)及有关现行国家标准。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和型号,隐藏的检查内容:详细的工程结构,材料等。或带有附图的检查和接受意见:符合设计和规格接受标准并同意掩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总监签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接受系统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避免隐蔽工程可能造成的质量隐患,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制定了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验收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监理公司人员,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 2,验收时间:隐蔽的作品应提前一天提交检查。 3,验收内容:土建,桥梁工程,涵洞工程中所有隐蔽工程。 4,验收程序及规定:

1.对隐蔽工程的自查合格后,应书面通知监理和项目负责人,并注明验收时间和内容。 2.隐藏工程的验收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监理,施工单位的建设者和施工队等共同接受,必要时,下道工序的施工队应参加。 3.地下室,基坑和桩基工程应由测量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以及有关测试单位的负责人参加。 4.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在监理和项目负责人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后,即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如果隐蔽工程未通过验收,必须整改后重新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只有在验收合格后方可签字,并允许进行下一程序的施工。 6,砌体拉拔加固工程应由监督人员或日常检查负责人检查并接受。 7.如果隐蔽的作品未通过验收,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纠正。如果不及时纠正,将根据《有关奖励和处罚规定》予以警告或处罚。

建筑工程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

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 1、土工击试验报告 2、回填土实验报告(应附图) 3、地基土承载力检测报告 4、地基土密实度检测报告 5、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 6、工程基桩承载力检测报告 7、基桩桩体质量检测报告 8、支护结构强度检测报告 9、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10、钢结构焊缝无损检测报告 11、钢筋连接工艺检验(评定)报告 12、后置埋件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13、基础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报告 14、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报告 二、主体结构工程 1、超声波探伤检测报告 2、钢结构射线探伤检测报告 3、后置埋件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4、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报告 5、钢结构涂料厚度检测报告 6、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报告 7、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报告 三、装饰装修工程 1、防水工程蓄水试验记录 2、饰面砖粘结强度试验报告 3、后置埋件拉拔试验报告 4、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四、建筑屋面工程 1、保温厚度测试记录 2、淋水试验记录 3、防水工程蓄水试验记录 4、屋面雨后观察记录 五、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 1、卫生洁具环保检测报告 2、承压设备的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报告 3、排水管道灌水试验记录 4、排水干管通球试验记录 5、雨水管道灌水试验记录 6、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及冲洗记录 7、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 8、管道系统消毒、冲洗记录 9、管道、设备吹、洗(扫)记录 10、承压管道系统、设备及阀门水压试验记录 11、承压管道系统、设备及阀门严密性试验记录 12、阀门试验记录 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主要组件的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14、消火栓系统测试记录 六、建筑电气工程 1、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2、电气防雷接地装置隐检与平面示意图 3、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4、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记录 5、电气设备空载试运行记录 6、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 7、大型照明灯具承载试验记录 8、高压部分试验记录

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一、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如何处理? 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资料的处理方式为:隐蔽工程检验记录是施工单位在施工工程中自己先记录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验收签字的,隐蔽验收记录有些是需要隐蔽检验记录才给验收签字。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对项目建成后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部位所作的验收。 二、什么是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对项目建成后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部位所作的验收。在施工过程中,会出现一些后一工序的工作结果掩盖了前一工序的工作结果的隐蔽工程,如地下基础的承载能力和断面尺寸,打桩数量和位置,钢筋混凝土工程的钢筋,各种暗配的水、暖、电、卫管道和线路等。为确保工程质量,在下一工序施工前,应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施工队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三方共同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同时绘制隐蔽工程竣工图,并认真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手续。 三、验收标准

1、电路质量验收标准 强弱电分别布管穿线,线管内无接头、扭结,接头在接线盒内,如需分线,必须用分线盒。导线连接坚固,接线不受拉力,包扎紧密,不露线芯。 2、水路质量验收标准 管道安装应横平竖直,紧贴墙体、顶面走,铺设牢固、无晃动,每隔800 mm加固定卡1个或吊杆1个 四、注意事项是什么 1、给排水工程 由于镀锌管易生锈、积垢、不保温,而且会发生冻裂,将被逐步淘汰。目前使用最多的是塑铝复合管、塑钢管、PPR管。这些管子有良好的塑性、韧性,而且保温不开裂、不积垢,采用专用铜接头或热塑接头,质量保证、能耗少。 2、电器管线工程

一般电源线分硬线、软线、护套线等,按铜芯粗细又分为1平方毫米线、1.5平方毫米线、2.5平方毫米线……为安全起见,更为了便于维修,电源线应套套管。此外常用的还有音响线、信号线等。插座分为10A,15A等,品牌也有多种,假冒的也多。劣质的插座容易引起事故,建议到正规电器用品商店购买较为妥当。电器线路工程,要求施工规范,工人应持证上岗,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地板基层 实木地板基层有两种做法:一种在水泥楼板上刷冷底子油一遍,铺设木龙骨,最后钉地板;另一种方法在龙骨上先铺一层细木工板,或者是毛地板,然后钉地板,采用这种方法,地板受力均匀,结构牢固。复合地板安装方便,基层也有两种作法:一种先作找平层,然后铺设PVC 垫层,之后铺设复合地板;另一种在水泥找平层上,铺设木龙骨和毛地板,再铺复合地板。 4、护墙基层 护墙板有平板式和凹凸式。做法是先在墙面上刷一层冷底子油,然后安装30mm*40mm木龙骨,在此基础上钉多层板或细木工板,最后钉饰面夹板。为防止发霉,在护墙板上部开一系列直径为6mm的勇气孔。

管道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精

管道工程隐蔽验收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生活污水处理站 设备安装 建设单 位 陕西正通煤 业 有限责任公 司 分部工程名称管道安装施工单 位 山东方大安 装公司 管道系统名称回用水车间消毒 管 隐蔽日期2013.5.21 材质规格(型号)单位数量PPR管De25 m 90 隐蔽检查内容 序号检查项隐蔽工程 情况 判定备注 1 安装部位安装部位 正确 合格 2 标高、坡度、坡 向 标高正 确,坡 度、坡向 正确 合格 3 基座、支架支架合 适,间距 合格

一致 4 接口、接头接口无质 量缺陷 合格 5 焊口/ / 6 灌水、通水、通 球 通水正常 无卡阻 合格 7 试压试压无渗 漏 合格 8 防腐漆层均匀 无漏涂等 质量缺陷 合格 9 保温/ / 10 管道穿洞处理严格按刚 性防水套 管要求处 理 合格 施工单位:山东方大安装公司 工地代表: 测试单位: 山东 方大 安装 公司 机修 班组 测试人员: 监理单位: 河南工程 咨询 监理有限 公司 监理代表: 建设单位: 陕 西正通煤业 有限责任公 司 单位代表:

管道工程隐蔽验收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生活污水处理站 设备安装 建设单 位 陕西正通煤 业 有限责任公 司 分部工程名称管道安装施工单 位 山东方大安 装公司 管道系统名称联合构筑物ABS 风管 隐蔽日期2013.6.10 材质规格(型号)单位数量ABS管DN25-125 m 925 隐蔽检查内容 序号检查项隐蔽工程 情况 判定备注 1 安装部位安装部位 正确 合格 2 标高、坡度、坡 向 标高正 确,坡 度、坡向 正确 合格 3 基座、支架支架合 适,间距 合格

建设项目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建设项目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 为强化建设项目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1.2本实施细则依据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以及《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等行业标准,和现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 1.3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必须贯彻执行本实施细则,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章一般规定 2.1隐蔽工程是指将被其后工程施工所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在隐蔽前所进行的检查验收。它是对一些已完工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检查,由于检查对象要被其后续工程覆盖,给以后的检查整改造成困难,它是质量控制的一个关键环节。 2.2隐蔽工程往往直接影响工程的使用安全和使用功能,是施工过程的一项重要质量管理工作,如有质量隐患问题将直接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同时又是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

2.3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确保隐蔽工程质量,并认真做好验收记录为工程质量验收提供依据。 2.4 隐蔽工程验收范围:市政道路工程、市政排水管渠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基础工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等结构中间检查验收且工程竣工后不能再进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分部分项(工序)均属隐蔽工程,均应根据相关验收规范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第三章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和组织 3.1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检验批完工后班组自检、互检、项目部质检工程师检查→项目经理部申请监理核检→监理单位组织验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指挥部参加)→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隐蔽验收工程管理部抽查→合格并签章(见附件2)。 3.2隐蔽工程验收未经各方验收签证,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验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未当场办理签字手续时,应在整改后及时申请复验并现场办理签字认可手续,不允许事后办理补签手续。 3.3 施工单位隐蔽工程验收职责 3.3.1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隐蔽验收的主要部位及项目列出计划,与监理工程师商定,以便落实隐蔽的工作量,做到相关人员心中有数,有利于隐蔽工程验收。 3.3.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验收责任必须落实到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施工单位总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工

3. 建设工程安全功能检验与检测项目

附录三建设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与检测项目 3.1 土建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TJ3) TJ3.1 试验检查记录 TJ3.1.1 屋面淋水、蓄水试验记录 TJ3.1.2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TJ3.1.3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TJ3.1.4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TJ3.1.5 烟气(风)道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TJ3.2 幕墙及外窗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检测报告(当设计对幕墙有平面位移性能要求时,应有相应平面位移性能检测报告) TJ3.3 建筑物沉降检测报告 TJ3.4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3.2. 桩基工程检验及抽样检测(ZJ2.9) ZJ2.9.1 钢桩焊缝探伤检查报告 ZJ2.9.2 桩承载力检测报告 ZJ2.9.3 桩身质量检验报告 ZJ2.9.4 ★管桩抗弯性能试验报告 3.3. 钢结构工程检验及抽样检测(GJ3.1) GJ3.1.1 ★钢结构超声波或射线探伤检测报告 GJ3.1.2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工扭矩检验报告 GJ3.1.5 钢屋(托)架、桁架、钢梁、吊车梁等垂直度和侧向弯曲检测报告 GJ3.1.6 钢柱垂直度检测报告 GJ3.1.7 钢网架安装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挠度检测报告 GJ3.1.8 单层(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主体结构整体垂直度检测报告 GJ3.1.9 单层(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主体结构整体平面弯曲检测报告 GJ3.1.10 其它 3.4. 幕墙工程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MQ3) MQ3.1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MQ3.2 幕墙的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及平面位移性能(当设计未对平面位移性能提出要求时,不检测) 检测报告 3.5. 建筑给排水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SN3)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项目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项目 序号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资料核查及功能抽查项目 1 地基及基础地基处理强度、承载力实验报告 桩基础 打入桩:桩位偏差测量记录,斜桩倾斜度测量记录 灌注桩:桩位偏差测量记录,桩顶标高测量记录,混凝 土试块实验报告 工程桩承载力实验报告 地下防水渗漏水检测记录 2 主体结构混凝土结构 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实验报告 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取芯法强度检测报告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报告 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测量记录 砌体结构 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报告 转角交接处、马牙槎混凝土检查 砂浆饱满度 空心砌块芯柱混凝土 钢结构 钢材、焊材、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复验报告 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实验报告 金属屋面系统抗风能力实验报告 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报告 地脚螺栓和支座安装检查记录 防腐及防火涂装厚度检测报告 主要构件安装精度检查记录 主体结构整体尺寸检查记录 木结构 结构形式、结构布置、构件尺寸 钉连接、螺栓连接规格、数量 胶核木类别、组胚方式,胶缝完整性、层板指数 烽火涂料及防腐、防虫药剂 铝合金结构 焊缝质量 高强螺栓施工质量 柱脚及网架支座检查 主要构件变形 主体结构尺寸 3 装饰装修 地面 防水地面蓄水试验,形成试验记录,验收时抽查复验 砖、石材、板材、地毯、胶、涂料等材料具有环保证明文件 门窗建筑外窗的气密性、水密性能和抗风压性能检验报告饰板面后置埋件现场拉拔力检验报告 饰面砖样板和外墙饰面砖的粘接强度检验报告 幕墙 硅酮结构胶相容性、玻璃粘接性检验报告 后置埋件和槽式预埋件的现场拉拔力检验报告 气密性能、水密性能、耐风压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验报告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及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记录

附件5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序号项 目 资料名称 份 数 核查意见核查人 1 建 筑 与 结 构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3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4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7 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8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9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1 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12 1 给 排 水 与 采 暖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6 施工记录 7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 1 建 筑 电 气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设备调试记录 4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7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 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序 号 项目资料名称份数核查意见核查人 1 通 风 与 空 调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 6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7 施工记录 8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 1 电 梯土建布置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开箱检验记录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5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6 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7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 1 建 筑 智 能 化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竣工图及设计说明 2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5 系统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 6 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7 系统检测报告 8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某一道工序所完成的工程实物,被后一工序形成的工程实物所隐蔽,而且不可以逆向作业的那部分工程。例如,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中,钢筋为混凝土所覆盖,前者即为隐蔽工程。 由于隐蔽工程被后续工序隐蔽后,其施工质量就很难检验及认定。如果不去认真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工作,便容易给工程留下隐患。所以,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除了要做好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外,还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实施监理的工程为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接受政府监督和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保证。 按照2013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经修改后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要求,承包人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监理人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监理人重新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

承包人承担。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査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肘,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重新检查的约定重新检查。

建筑与结构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

建筑与结构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 资料 1屋面淋水(蓄水)试验记录 Ⅰ基本要求与内容 (1)屋面防水工程完成后,应进行淋水或蓄水试验。 (2)屋面淋水(蓄水)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规定,并按检验(建)表1内容填写完整,数据应真实。 (3)屋面淋(蓄)水试验应进行监理旁站(对无监理项目,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4)屋面淋(蓄)水试验记录应由项目专业质检员及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手续应齐全 (5)对屋面泛水、变形缝、出屋面管道根部、过水孔等细部以及易出现渗漏水的薄弱部位在淋(蓄)水试验时,作为重点控制部位。 (6)坡屋面(斜屋面)采用2h淋水试验,或有监理(建设)签认的经一场2h以上的大雨记录。有条件的平屋面采用蓄水试验,蓄水时间不少于24h,对于蓄水屋面则必须进行蓄水试验,蓄水高应符合设计要求,蓄水区的划分应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的规定。 Ⅱ核查办法 (1)核查是否有淋(蓄)水试验记录。 (2)核查淋(蓄)水试验记录内容是否齐全,签证手续是否完整。 Ⅲ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未进行淋(蓄)水试验。 (2)淋(蓄)水试验未按规定进行或记录内容不完整,签证手续不全。 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Ⅰ基本要求和内容 (1)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4)地下室防水工程验收时,应同时检查防水效果,并按检验(建)表2填写检查情况。 (5)地下防水工程应由专业防水队伍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执业资格证书。 Ⅱ核查办法 (1)核查是否有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核查地下室防水工程渗漏水量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设计防水等级的标准。 (3)核查设计防水等级与现行国家标准要求是否符合。 (4)核查所用防水材料和防水工程的细部构造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Ⅲ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渗漏水量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设计要求。 (3)填表中主要项目错、漏,签证不完整。 3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主要功能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主要功能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 (一)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屋面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检查屋面有无渗漏、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进行。有可能作蓄水检验的屋面,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屋面淋水试验记录应填写完整,签字齐全并加盖公章。 (二)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时,工地必须提供地下工程”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房屋建筑地下室只调查围护结构内墙和底板。工地必须在”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上详细标示: 1、在工程自检时发现的裂缝,并标明位置、宽度、长度和渗漏水现象; 2、经修补、堵漏的渗漏水部位; 3、防水等级标准容许的渗漏水现象位置。 地下防水工程验收时,经检查、核对标示好的”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等资料必须纳入竣工验收档案中去。 (三)有防水要求的楼面蓄水试验记录: 对于厨房、卫生间楼面和墙面,设计图纸有注明需要做防水处理的,一定要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蓄水试验验收时应按表格《屋面、厕浴间蓄、淋水试验抽检记录表》填写相关的内容,并绘制《厨房卫生间、屋面、墙面试水记录附图》。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整个蓄水试验过程均应有建设(监理)方参与并签字盖公章。 (四)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主体工程每一楼层进行的测量放线时,施工员均应对建筑物四大角的垂直度和楼层的标高,用光学仪器(经纬仪、水准仪)进行观测并做好成果的记录。主体封顶后尚应对建筑物全高(垂直度、标高)进行测量,并做好相关的记录。测量记录应有建设(监理)的确认签字。 (五)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厨房、卫生间等的抽气(风)道,应进行通畅效果的功能检验,检验结果应填写《抽气(风)道检查记录》表格,并应有建设(监理)的确认签字。 (六)幕墙及外窗”三性”检测报告: ”三性”是指幕墙及外窗的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的特性。建筑物的幕墙(玻璃幕墙、金属幕墙)及外窗(金属窗、塑料窗)均要进行气密性、水密性和耐风压的三项性能指标的检测,应有检测合格的报告,否则不能进行验收。 (七)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沉降观察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负责主持观察,并要请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有监理的工程由监理工程师)做监测人。观测点应按设计图纸要求布置,当设计没有要求时观测点的数量不宜少于六个点,并应设置在房角、纵横墙连接处以及沉降缝(伸缩缝隙)的两侧;工业厂房可布置在基础柱子、承重墙及厂房转角处。施工员负责填写观测记录和绘制《水准点、观测点布置图》、《S、T、 P三者关系图和沉降量曲线图》,保证测量成果的精确可靠。现场布置的水准点不应少于3点。 (八)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卫生器具等设施应有节约用水、降低能耗的性能,其指标应经专门的测试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电气设施应有节约用电、降低能耗的性能,其指标应经专门的测试并符合相关规

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20190307212625)

5 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5.1 建筑与结构 5.1.1 屋面淋水(蓄水)试验记录 Ⅰ基本要求与内容 (1)屋面防水工程完成后,应进行淋水或蓄水试验。 (2)屋面淋水(蓄水)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规定,并按检验(建)表 5.1.1 内容填写完整,数据应真实。 (3)屋面淋(蓄)水试验应进行监理旁站(对无监理项目,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4)屋面淋(蓄)水试验记录应由项目专业质检员及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手续应齐全 (5)对屋面泛水、变形缝、出屋面管道根部、过水孔等细部以及易出现渗漏水的薄弱部 位在淋(蓄)水试验时,作为重点控制部位。 (6)坡屋面(斜屋面)采用2h淋水试验,或有监理(建设)签认的经一场2h 以上的大雨记录。有条件的平屋面采用蓄水试验,蓄水时间不少于24h,对于蓄水屋面则必须进行蓄 水试验,蓄水高应符合设计要求,蓄水区的划分应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 的规定。 Ⅱ核查办法 (1)核查是否有淋(蓄)水试验记录。 (2)核查淋(蓄)水试验记录内容是否齐全,签证手续是否完整。 Ⅲ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未进行淋(蓄)水试验。 (2)淋(蓄)水试验未按规定进行或记录内容不完整,签证手续不全。 5.1.2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Ⅰ基本要求和内容 (1)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 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防水工程的细部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地下室防水工程验收时,应同时检查防水效果,并按检验(建)表 5.1.2 填写检查情况。 (5)地下防水工程应由专业防水队伍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执业资格证书。 Ⅱ核查办法 (1)核查是否有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核查地下室防水工程渗漏水量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设计防水等级的标准。 (3)核查设计防水等级与现行国家标准要求是否符合。 (4)核查所用防水材料和防水工程的细部构造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Ⅲ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渗漏水量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设计要求。 (3)填表中主要项目错、漏,签证不完整。 5.1.3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Ⅰ基本要求和内容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的抽查

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在分部工程验收时,《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中有“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一栏,需要填写数量、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论和监理、勘察设计单位验收意见;在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需要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表》。房屋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使用,而使用的前提是所验收的建筑物必须具备安全和使用功能。上述表格既然涉及“安全”“使用功能”,无疑一定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作为工程建设的施工方和验收方均有义务、有责任把它做好。但是对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的抽查内容都有那些?又如何进行做好这项工作?抽查的要求是什么?很多人并不十分清楚。 首先,我们需要弄清哪些属于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根据GB50300-2001表G.0.1-3,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包括二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分部(子分部)进行了安全和功能检测的项目,二是在单位工程进行的安全和功能检测项目。分部(子分部)安全和功能检测项目需要对全部内容进行核查,并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项目的核查与抽查,需要在预验收、竣工验收时在分部(子分部)工程核查的基础上,再次重新进行核查。抽测的程序、方法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抽测报告的结论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的内容详见附表《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须由施工单位检查评定合格,再提交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审查,无论是施工方的检查,还是监理单位的核查、抽测,其程序、内容基本是一致的,须按项目逐个进行核查验收。当确认符合规定要求以后,应统计核查的项数和抽查的项数,填入竣工验收验收记录栏,并分别统计符合要求的项数,也分别填入验收记录栏相应的空档内。核查和抽查的项数与复核项数应该是一致的,如果个别项目的抽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则可以进行返工处理达到符合要求。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结论栏内填写“同意验收”的结论。如果返工处理后仍达不到设计要求,就要按不合格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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