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供水施救系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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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供水设备、设施的安设地点,特殊情况需要对设备、设施做改动,必须向通风科进行申请。

二、供水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由设备所在责任区单位负责,负责人有权制止他人恶意损坏供水管路及阀门,对设备设施造成损坏人员,设备负责人可向通风科检举。

三、当井下供水管路出现破损,有跑水、冒水、滴水、漏水、阀门操作不灵活等现象时,所在区域责任人可立即联系通风队人员,进行故障处理,确保正常的安全生产。

四、供水施救管路应安装牢固、可靠。

管路的安装高度可根据巷道的变化进行调整。

五、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在当班工作中,首先应检查管路及其附属设施是否完好,附近顶板、两帮是否存在对管路的影响,防止供水施救系统出现故障,影响正常使用。

六、供水施救管路的阀门应安设在便于操作的位置,方便阀门维修和更换,使用灵活性较好的阀门,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开启或关闭阀门。

七、分类按系统结构分类a)独立式。

独立供水水网系统(饮用水与工业用水分开)。

b)与防尘供水系统一体(饮用水与工业用水一体)O我矿实行与防尘供水系统一体(饮用水与工业用水一体)。

井下防尘管路上增加过滤装置。

八、安装标准(一)、供水施救系统安装标准1、供水施救装置安装地点和数量及要求(1)安装地点和数量①矿井主要轨道巷和主要皮带巷、采区轨道巷和皮带巷每200m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每组装置内供水管数量不少于5个。

②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在距采面回风巷上安全出口以外50m范围内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然后每20On)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每组供水管数量不少于5个。

进风巷在距采面安全出口以外50-IOOm范围内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

向外有人固定作业地点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每组供水管数量不少于5个。

然后每20On1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每组供水管数量不少于5个。

③煤巷掘进工作面自掘进面回风口开始,距迎头50In内的距离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然后每200m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

供水应急管理制度内容

供水应急管理制度内容

供水应急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做好供水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供水系统的抗灾能力和防灾减灾水平,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用水,制定本制度。

二、监测预警1.建立完善的供水监测系统,包括管网压力、水质、水位等监测设备,定期开展监测和检测工作,确保供水系统运行正常。

2.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定期发布供水安全预警信息,指导市民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提高市民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3.建立供水系统的实时监控系统,可迅速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确保供水系统的稳定运行。

三、应急预案1.制定供水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响应程序、人员组织架构、物资储备、通信保障等内容,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2.建立供水系统的危险源分析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危险源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供水系统的安全运行。

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应急响应的能力和水平。

四、应急保障1.建立供水系统的物资储备体系,包括应急用水车辆、应急供水设备、应急供水器材等,以备不时之需。

2.建立供水系统的人员调度制度,确保应急人员能够迅速响应、快速处置,保障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3.建立供水系统的通信保障体系,确保信息畅通,协调各方的应急工作,提高应急响应的效果。

五、应急处置1.建立供水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包括紧急修复管网、应急调配物资、应急转运供水等内容,确保供水系统的快速恢复。

2.建立供水系统的协调机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工作,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和水平。

3.建立供水系统的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定期研究事故原因和教训,完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供水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六、监督检查1.建立供水系统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供水系统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2.建立供水系统的评估考核机制,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提高供水系统的防灾减灾水平。

3.建立供水系统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发布供水系统的运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增加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度,提高供水系统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大系统”管理制度及使用维护

“六大系统”管理制度及使用维护

“六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一、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1、应定期对入井人员进行紧急避险设施使用和紧急情况下逃生避灾的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均能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和选择正确的避灾线路逃生,经培训后如果职工还不能正确掌握避灾路线的不得下井作业。

2、职工需爱护所处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指示牌,不得故意污损、破坏,否则除照价赔偿外,另罚款100元。

3、职工入井时必须佩戴自救器,并对自救器的完好性进行检查,如果自救器不完好应及时更换新自救器,发现自救器有损坏但不及时更换的,每次每人罚款50元。

4、职工需爱护自救器材,不得恶意损坏,如有发现损坏的,责任人需照价赔偿,并罚款100元。

5、职工升井后需及时将自救器材送还,不得私自存储自救器材,否则每次每人罚款20元。

二、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1、应定期对井下员工进行压风自救相关知识的培训,确保每位职工都能熟知自救装置的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其从事井下作业。

2、职工需爱护井下通风设施,不得有意损坏,否则罚款10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

3、职工一旦发现井下通风设施有损坏的,应第一时间向相关科室反应,不得知而不报,否则一经查出,罚款100元。

三、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1、应指定人员负责供水施救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

2、应绘制供水施救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

布置图应标明三通及阀门的位置,以及供水管道的走向等。

若没有供水施救系统布置图,则对相关责任人罚款300元。

3、应定期对供水施救系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4、应配备足够的备件,确保供水施救系统正常使用。

5、应根据各类事故灾害特点,将供水施救系统的使用纳入相应事故应急预案中,并对入井人员进行供水施救系统使用的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

6、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四、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施工人员必须根据生产现场情况按标准悬挂各类监测监控装置,若不按规定移设和悬挂的,对当班现场负责人罚款100-300元。

煤矿供水施救管理制度

煤矿供水施救管理制度

煤矿供水施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煤矿供水施救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主体1. 矿长是煤矿供水施救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煤矿供水施救管理工作的全面组织、协调和指导。

2. 煤矿生产管理部门是煤矿供水施救工作的具体承办单位,负责具体的供水施救工作组织和实施。

3. 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供水施救工作,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1. 煤矿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建设供水系统,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2. 供水管网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修缮,保障供水通畅。

3. 煤矿应建立健全供水设施档案,记录设施运行情况、维护记录等信息。

四、施救队伍建设1. 煤矿应建立供水施救队伍,配备专业的施救人员,保障施救工作的有效开展。

2. 施救队伍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施救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 煤矿应建立供水施救队伍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五、供水施救预案1. 煤矿应制定供水施救预案,明确各种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

2. 供水施救预案应定期组织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 预案应定期修订,根据煤矿生产情况和技术变化进行更新完善。

六、供水施救工作程序1. 煤矿发生供水故障或意外事故时,施救队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和评估情况。

2. 根据情况灵活选择施救方案,采取有效的措施恢复供水,确保供水安全稳定。

3. 施救队伍应与煤矿其他相关部门积极协作,通力合作,确保供水施救工作的圆满完成。

七、供水施救监督检查1. 煤矿应建立供水施救监督检查机制,对供水施救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2. 监督检查部门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督促煤矿加强供水施救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3. 煤矿应重视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供水施救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八、责任追究1. 对违反煤矿供水施救管理制度的行为,煤矿应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供水施救

供水施救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的规定,使各个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备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目标,结合我矿自身安全避险的需求,在矿井现有防尘(消防)供水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建设完善而成,使井下消防系统、防尘系统和供水施救系统融为一体,建成一个“系统完善、功能齐全、状态稳定”的供水施救系统。

为保障矿井供水施救系统运行可靠,提高供水系统抗灾救生性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技术管理规定1.矿现有供水水源来自地面工业广场600m3×2供水池。

2. 水池主要供井下防尘(消防)用水,供水施救系统用水与防尘用水为同一管路,主管路为φ160PE管,干管为φ110涂塑管、支管路为φ89钢管与φ75、φ63涂塑管。

3.地面永久性水池每季度检查一次,根据情况及时清挖。

要安装过滤和净化设施,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水池要采取中性化处理措施,要有防冻和防杂物掉入的措施。

4.井下所有供水管路必须保持24小时供水。

5.进入采区、进入采掘工作面等供水施救系统必须安设水质过滤装置,过滤器有反水清渣装置并每月检查清理一次。

6.矿井主要运输巷、皮带运输巷、采区回风巷、采煤工作面机、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眼上下口、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

7.采掘巷道管路安设距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0米。

8.管路要吊挂平直、不准有拐死弯,接头闸阀无花接、不漏水(成线)。

9.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回风巷、皮带运输巷、采煤工作面机、风巷、掘进巷道、输送机转载点等处所安装的防尘管路上,应每隔50m安设一个三通闸阀,其它管路每隔50m安设一个三通闸阀。

10.所有供水管路三通闸阀必须齐全,手把灵活。

11.闸阀方向必须一致:所有供水三通闸阀一律垂直向下或与巷道平行,在同一条巷道内成一条直线。

12.供水系统主、支网管应安设有压力等仪器仪表。

13.供水系统中的水管、三通、闸阀及仪器仪表等设备的耐压不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管理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完善矿井救灾系统,提高矿井灾害预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供水施救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科室管理1、在矿长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及矿有关规章制度。

2、机电中心负责供水施救系统方案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每月组织一次系统运行情况检查并做好记录存档,绘制供水施救系统图并每季度根据变化情况进行一次修改,图中标明减压装置(供水压力不能满足需要时)、过滤装置及供水阀门布置位置。

3、安监处负责供水施救系统的监督检查。

4、通防科负责防尘系统以及避难硐室中的供水施救系统等设施运行检查。

二、区队管理1、责任单位分管机电队长负责供水施救系统的管理工作,落实一名技术人员、专职维修人员、制定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系统设备检查维护制度。

2、负责责任范围内安装、回收、维修供水施救系统的管路、设施及附件,使其正常运行。

3、负责责任范围随时检查系统管路,避免跑、冒、滴、漏、堵现象发生,一旦出现随时处理。

4、按责任范围负责管路、阀门、及附件系统完好情况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台账。

5、完成管路、阀门及附件预防性维修工作。

三、责任范围划分:采煤队:从轨道顺槽第一个联络巷底变坡点——工作面——皮带顺槽——内转皮带机头溜煤眼以外100m。

普掘队:掘进工作面所安局扇地点以外100m处至迎头,特殊地点由通防科根据现场实际划分明确。

综掘队:掘进工作面所安局扇地点以外100m处至迎头,特殊地点由通防科根据现场实际划分明确。

皮带队:所有皮带巷;机头机尾外100m范围内及附属机电硐室;两条皮带巷之间的联络巷。

运搬队:地面矸石系统及井口走廊;井底车场及所有架线电机车道;有主要运输任务的运输上下山及其上下车场(指运输矸石和安撤支架期间的上下山);其它正常安排把勾工作业的上下山。

机电队:地面水池-下井第一个阀门、-290装载站至联络巷以上风门外、-270绕道及其通道、主井绕道及通道。

压风、供水制度

压风、供水制度

煤矿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为规范我矿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的管理与使用,确保压风、供水自救系统安全可靠、使用正常,更好的服务于安全生产,提高矿井防灾救灾能力,特制定本制度:一、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的基本要求1、压风自救系统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供水施救系统水源引自地面专用水池,地面水池应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

2、压风系统必须满足矿井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

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应按矿井需风量、供风距离、阻力损失等参数计算确定,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毫米,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毫米。

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

3、矿井采区所有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供水管路,并设置供气、供水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

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安全出口25~40米的范围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后路回风巷道有固定人员作业的地点安装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

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距工作面安全出口50~100米的范围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后路进风巷道有固定人员作业的地点安装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

工作面安装自救装置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员数量多2台。

6、岩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100—130米巷道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煤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25~40米的巷道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道有固定人员作业的地点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

长距离的掘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压风、供水自救装置的组数。

工作面安装自救装置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员数量多2台。

7、主送气管路应安装集水放水器,在供气管路与自救装置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汽水分离器。

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以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8、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破损长度超过5毫米的现象。

9、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置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煤矿供水施救压风自救管理制度

煤矿供水施救压风自救管理制度

煤矿供水施救压风自救管理制度煤矿工作环境复杂,存在着很多潜在的危险因素,如煤尘、有害气体等,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供水、施救、压风和自救等管理制度的完善非常重要。

下面我们就煤矿供水施救压风自救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1.供水管理:煤矿应建立供水系统,保证井下有足够的清洁饮用水,并进行定期检测和消毒。

水源的选取应偏离矿井主要开采区域,并保持水质的符合标准。

同时,要设立专人负责供水系统的维护管理,保证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2.施救管理:煤矿应组建专业的施救队伍,该队伍应具备丰富的施救经验和相关的医疗知识,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保证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有效地进行施救。

同时,每台轮岗机应配备专职司机,负责矿难信息的传递和井下的救援工作。

3.救援装备管理:煤矿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如呼吸器、瓦斯检测仪、救生绳索等,确保救援装备的完好,并设置专人负责装备的保养、检测和更新。

二、压风管理制度1.压风系统的选用:煤矿应选择适合的压风系统,确保其良好的效果和安全性,同时要做好压力控制,保证压风系统不超过安全范围,避免风速过快引发事故。

2.压力控制:煤矿应设定良好的压力控制制度,确保井下的气压在安全范围内,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同时,要建立压风系统使用记录,记录每次的压力状态,便于监控和分析。

3.人员培训:煤矿应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压风系统的操作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提高其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逃生自救的意识。

1.自救器的配备和管理:煤矿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并设置专门的存放点,确保自救器易于取用。

同时,要对自救器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并及时更新。

2.自救纪律:煤矿应建立自救纪律制度,明确井下人员在发生事故时的自救顺序和方法,包括如何正确佩戴自救器、如何寻找安全通道等。

并通过培训和模拟演习加强人员的自救意识和技能。

3.事故报告和分析:煤矿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制度,对每起事故进行详细的记录,并进行分析,以评估自救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健全性,并根据分析结果不断改进和完善制度。

矿井供水施救系统

矿井供水施救系统

矿井供水施救系统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安全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矿实际,为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特编制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以便在灾害急救时,能够供给足够的饮用水,达到抢险救灾,施救的目的。

一、供水施救系统要求:1、系统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AQ 1020-2006等标准的有关规定,系统中的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各自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

2、自制件经检验合格、外协件、外购件具有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装配。

3、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材料应符合GB.3836等相关规定。

4、地面永久性水池每季度检查一次,根据情况及时清挖,要安装过滤和净化设施,水质要达到饮用水标准;还要有防冻和防杂物掉入及中性化处理的措施。

5、井下所有供水管路必须保持24小时供水。

6、供水施救系统必须安设入井前、采区、工作面等多级水质过滤器,进入采掘工作面前的管路上装备高质量的水质过滤装置,过滤器有反水清杂装置并每月检查清理一次。

7、采区及以上巷道中的供水施救系统要安设内径不小于150mm 的管路,其余所有巷道中的供水施救系统安设内径不小于100mm 的管路,管路要吊挂平直、不拐死弯,接头阀门不花接不漏水(成线)。

8、所有巷道内的供水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

9、所有供水管路三通阀门必须齐全、规格为6分、统一编号管理,手把灵活。

10、采掘巷道管路安设距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50米。

11、阀门方向必须一致:所有6分供水三通阀门一律垂直向下或统一下偏一个角度,在同一条巷道内成一条直线。

并接有长度为120mm的甩头。

12、供水系统主、支网管应安设有流量、压力等仪器仪表。

13、所有巷道供水管路必须每隔200米安装一组供水阀门。

14、供水系统中的水管、三通、阀门及仪器仪表等设备的耐压不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15、每个采掘作业点、人员集中点都必须配置饮水设施,以保证灾变时使用。

供水施救系统实施细则

供水施救系统实施细则

供水施救系统实施细则根据“规范”要求:煤矿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安全避险的需求,建设完善供水施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为此特制订如下实施细则:一、水源水质1.水源在地面主平硐井口设有1座容积为300m3的静压消防水池和1座容积为200m3的静压清水池,以保证井下供水水量及水压需要,水池的水由深井水抽取补给。

2.水质要求防尘、消防供水管道与饮用水衔接处或供水点安装过滤装置达到饮用标准,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的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0-9.5的范围内。

二、安装标准1.管道布置安全避险供水施救系统与防尘供水系统为同一管路,即在主平硐井口附近山上设有静压清水池和消防水池,汇合管路上设置一供水施救阀门,阀门上方管路处设一用于供用营养液所需的入口。

井下管道采用钢管法兰或快速接头连接,管道沿巷道侧壁或用吊卡吊挂。

供水管路沿主平硐采区巷道采掘工作面等用水地点,在运输巷道管路中每隔50m设置1个用于接软管洒水的三通阀门。

主平硐、采区运输上(下)山及采区轨道上(下)山、采区回风上(下)山采用吊卡吊挂安装或采用U型钩吊挂于巷道帮的一侧,安装单位安装管路时要尽量呈直线安装。

采掘工作面管路采用U型钩吊挂于巷道帮的一侧。

2.管道规格主平硐及运输大巷为6寸水管,采区轨道上(下)山及运输上(下)、回风上(下)山为4寸水管,采掘工作面为4寸水管。

3.ZGJ-1矿井供水施救装置的供水点设置3.1.回采工作面:在距工作面上下口40m各设一饮用水供水点,两顺槽每隔200 m 设一饮用水供水点,供水施救装置要随着工作面的回采不断向后移设。

3.2.掘进工作面:掘进巷道在距工作面40m处设一饮用水供水点,每隔200m设一饮用水供水点。

3.3.中央变电所、避难硐室等人员集中地段:中央变电所、避难硐室等由于人员比较集中,每处设一饮用水供水点。

3.4.主平硐、采区运输上(下)山、采区轨道上(下)山及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主平硐、采区运输上(下)山、采区轨道上(下)山及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每隔200设置一饮用水供水点。

供水施救系统建设安装标准与管理规定

供水施救系统建设安装标准与管理规定

供水施救系统建设安装标准1、井下所有避灾路线上必须敷设供水管路,沿途及有人工作岗点附近必须设置供水施救分支阀门。

2、供水施救系统的管路规格选用标准:(1)由地面静压水池至井底主要轨道运输大巷(含-488轨道暗斜井、-920轨道巷)的主供水管路直径不低于φ108mm镀锌钢管;(2)各采区轨道巷及-820水平以下采掘工作面顺槽的主供水管路为φ108mm镀锌钢管;(3)主要运输巷的主供水管路为φ75mm钢丝骨架聚乙烯管;(4)-488水平以上的采掘工作面顺槽与采区运输巷等地点的主供水管路为φ57mm镀锌钢管。

(5)进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的供水管路直径不得小于φ57mm。

(6)供水施救分支阀门统一选用φ16mmQJ型球阀,与主管路接口处使用φ16mm直通。

3、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吊挂固定间距不得超过3m,采用金属托架配合U型卡固定,不便使用托架的地点采用钢丝绳吊挂。

4、在与其它用途管路吊挂在同一侧时,应吊挂于压风管路下方、其它管路上方。

5、管路吊挂在行人侧时,最低处应距底板1.8米以上,与该侧巷帮应保持0.05米以上距离;管路吊挂在非行人侧时,最低处应距底板0.5米以上,与该侧巷帮应保持0.05米以上距离。

6、静压水池至上井口段的主管路截止阀后,应设置三通及阀门(安装位置应在便于人员出入和操作的较为开阔的地点);在下井口附近的主供水管路上应装设截止阀、过滤器、减压阀。

以上装置的通径、承压不得小于该处管径及最大内部水压。

7、各采区开门点分支三通前的主供水管路上应安装一个截止阀(距水源最近和最远点不受此限);各分支管路在与上级管路开口点处必须安装与分支管路直径一致的阀门。

8、轨道运输巷(指进风巷道)内的供水管路上,供水施救用分支阀门间距不超过100米;回风巷、胶带运输机巷、井底车场、采用可燃性材料支护的巷道的供水管路上,供水施救用分支阀门间距不超过50米;阀门设置位置应与压风自救分支阀门设在一处,水平间距不超过1米。

六大系统之供水施救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之供水施救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之供水施救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保障供水施救系统网络的安全运行,提高系统的稳定性,需要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供水施救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二、制定管理制度的目的1.明确运行管理责任,加大管理力度,保障系统的稳定安全运行;2.细化运行管理流程,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3.强化安全预防意识,加强安全风险管理,确保系统稳定安全运行;4.防范技术风险,并及早发现技术故障,及时解决。

三、制度内容1. 运行管理责任制度明确系统运行管理的职责,建立责任制度,确保运行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 运行态势监测管理制度建立供水施救系统网络的实时监测体系,并建立报告机制,从而及时了解网络运行情况。

3. 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建立供水施救系统网络的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对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升级,确保其稳定运行。

4. 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制定技术规范管理制度,使整个系统运行流程更加规范化,降低技术故障发生的风险。

5.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制度,通过演练和应急处置指南的编写,应对突发事件,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问题。

6.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供水施救系统网络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实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系统运行的安全性。

四、制度执行本管理制度的执行,需要各个部门进行密切合作,并由公司领导团队进行全面的监督和审核。

同时,制度执行者也需要加强自身的日常学习,提高维护管理和技术水平。

五、整体效益制定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不仅能保障供水施救系统网络的安全运行,还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维护成本,确保能够持续稳定地提供高品质的服务。

六、总结建立供水施救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是公司保障供水水源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手段。

因此,制度的修订和重视,能够更好地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井下避险“六大系统”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相关制度

井下避险“六大系统”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相关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为了提升我矿安全防护水平,确保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1、维修班负责各作业地点管路首次的加工与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安装完毕后移交相关责任队伍。

2、维修班组要随掘进或采矿的推进及时转移、安装压风自救系统,转移不及时、安装距离超过规定,按相关奖惩措施处罚。

3、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安装规格为:压风自救主管路(矿井压风管路)为Φ100mm;压风自救分管路(采区主压风管路)及岩巷掘进工作面为Φ50mm。

4、压风自救系统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要保持在0.6m以上,达不到要求,每处(5个位一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5、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压风管路没间隔一定距离吊挂固定一次,管路吊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责任单位50元;进入回采、掘进工作面巷口的进、出风侧要设有总阀门。

6、各队组必须保证所负责区域内压风自救内压风自救系统的完好性和安装的规范化。

7、凡压风自救系统不得存在残缺(缺少阀门、阀门损坏或不起作用、无减压阀等)、出气量大小不一等不合格情况。

8、各作业点的压风自救系统由该区域施工单位管理维护。

空压机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开车前检查防护装置和安全附件处于完好状态,否则不得开车。

2、检查各处的润滑油是否合乎标准,摇动注油器观察注油器供油是否正常,曲轴箱、轴承内的油是否足够。

3、必须检查电压、电流是否正常。

开动高压电机前应与配电所联系,并遵守有关电器安全操作规程。

4、水冷式空压机开车前先开冷水阀门,再开电动机,无冷却水或停水时应停止运行。

5、开车前首先盘车两转,确认无误,方可合闸起动运转,停车后应速将电源切断。

空压机导电部分必须绝缘良好和设有可靠的接地线。

6、在运转中若发生不正常的声响、气味、振动或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检修,排除故障后才能使用。

7、机器在运转中或设备有压力情况下,不准进行任何修理工作。

8、经常注意电流、电压及风压表指针的变化,禁止超过规定的范围。

煤矿供水施救管理制度

煤矿供水施救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关于供水施救系统管理的规定各业务单位:从我矿井下实际情况出发,依据供水施救系统有关规定,我矿井下采用供水施救系统与防尘供水系统一体的系统结构,为了提高我公司矿井抗灾能力,进一步完善该系统稳定性,以保证一旦发生灾变时供水施救系统能够正常使用,特做出了如下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安全设施管理,提高矿井灾害事故应变能力,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对井下供水施救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我矿供水施救系统与防尘供水管路为同一管路,水源同为来自地面200m³蓄水池,供应井下静压水进行施救。

主管路巡视由运输队安排专人进行,防止管路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如有“跑、冒、滴、漏”现象能现场处理的可现场处理;如不能处理,要及时汇报,由调度室协调处理。

巡检人员发现问题,可在现场做好标记,并注明检查人员姓名及日期。

2、为了保证井下供水正常,满足工人饮用需要,规范管理,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3、主供水管路及各工作面分支管路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管理制度,井下所有供水管路必须保持24小时供水。

4、供水施救系统必须安设入井前、采区、工作面等多级水质过滤器,进入采掘工作面前的管路上装备高质量的水质过滤装置,过滤器有反水清杂装置并每月检查清理一次。

5、所有巷道内的供水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

6、供应科要保证系统管网涉及管路、仪器仪表、消防栓、净化器等附属装置的合格和备用数量的充足。

7、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管网、阀门及三通,一经发现严惩不待。

8、运输队作为全矿饮用水供水管路的主管部门,在生产矿长的直接领导下,按相关连队的职责范围协调组织供水管路的安装、协调、移交及拆除工作,负责对供水管路的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9、工作程序:各单位应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基层服从部门,局部服从整体,辅助服务采掘”的工作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协调生产供水。

10、供水系统管路铺设要平直、牢固,岩巷段要采用金属托杆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采用钢丝绳吊挂供水救援设备保证齐全完好,阀门手柄方向一致,并与管路保持平衡。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新疆华地投资有限公司明矾沟煤矿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通防部二〇一五年一月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为规范我矿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的管理与使用,确保压风、供水自救系统安全可靠、使用正常,更好的服务于安全生产,提高矿井防灾救灾能力,特制定本制度:一、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的基本要求1、压风自救系统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供水施救系统水源引自地面专用水池,地面水池应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

2、压风系统必须满足矿井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

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应按矿井需风量、供风距离、阻力损失等参数计算确定,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毫米,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毫米。

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

3、矿井所有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供水管路,并设置供气、供水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

4、岩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100—130米巷道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煤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25~40米的巷道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道有固定人员作业的地点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

长距离的掘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压风、供水自救装置的组数。

工作面安装自救装置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员数量多2台。

5、主送气管路应安装集水放水器,在供气管路与自救装置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汽水分离器。

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以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6、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破损长度超过5毫米的现象。

7、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置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压风自救系统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兆帕;在0.3兆帕压力时,压风自救装置的供气量应在100~150升/分钟范围内。

压风自救装置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85 分贝。

8、压风、供水自救装置安装在采掘工作面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道和防尘供水管道上,应设置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8米以上,敷设高度应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井下供水设施管理制度

井下供水设施管理制度

曙光煤业井下供水系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矿井安全设施管理,提高矿井事故灾害的应变能力,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对井下供水施救系统制定管理制度如下:1、 我矿供水施救系统水源来自地面井口附近的静压蓄水池。

2、 供水系统管路铺设要平直,牢固,巷道内要采用金属卡子固定在巷道两侧墙体上,并保证设施齐全完整,阀门手柄方向一致,与管路保持平衡。

3、 供水点前后2米范围无材料、设备、杂物、积水情况。

4、 定期对供水管内的水进行排放,保证饮水质量。

5、 检查管路时要观察顶板,两帮是否存在隐患,防止供水施救设施被破坏或刺破。

6、 通风科要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绘制供水管路示意图,并备案。

7、 井下供水管路(包括主管、支管)的选择,必须满足生产和救灾的需要,供水管必须铺设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面、溜煤眼、运输转载点、回采工作面回风道及有人作业地点,井下有人员作业的地点必须安设供水施救系统。

8、 井下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及正在掘进的巷道中所敷设的供水管路上,每隔100米必须安设一个三通、阀门。

9、 供水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的地方矿井主要运输巷道、采区回风巷、胶带运输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回风顺槽、掘进巷道、溜煤眼、转载点等处必须设置供水管路,胶带巷道供水管路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供水管路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

10、供水施救系统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每班检查各连接部件是否牢固可靠,连接处的密封是否严密,管路有无跑、冒、滴、漏等现象,开关把手是否灵活可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1、供水施救系统水质必须达到以下要求:(1)、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2)、悬浮物粒度不得大于0.3mm;(3)、水的PH值在6—9.5范围内。

12、水质必须每季化验一次,采区巷道、采掘工作面巷道供水管路中,要按装水质过滤装置,每月要进行一次清洗。

13、管路设施在工作面投产时必须一步到位,按装齐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完好率必须在95%以上。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

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监测监控系统1.监测监控系统应包括环境监测、设备监测、人员监测和视频监控四个子系统。

2.环境监测子系统应包括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有害气体浓度、烟雾浓度、水压、水位、地压等参数的监测。

3.设备监测子系统应包括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主排水泵、主供电设备、主提升设备等设备的运行状态、故障报警、保护装置等参数的监测。

4.人员监测子系统应包括人员位置、人员活动、人员生理参数等参数的监测。

5.视频监控子系统应包括井下主要巷道、硐室、工作面、变电所、泵房等场所的视频监控。

6.监测监控系统应采用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和可靠存储。

7.监测监控系统应具备数据采集、处理、存储、传输、显示、报警、记录、查询、打印等功能。

8.监测监控系统的传感器、传输设备、接收设备、显示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三、人员定位系统1.人员定位系统应包括人员定位器、定位基站、数据传输系统、监控中心等组成部分。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加强了供水施救系统的管理十分重要。

因此,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操作程序就尤为必要。

本文就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进行阐述,以期为实际工作提供一些可行性建议。

二、制度的目的1.保障供水施救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水资源安全;2.提高供水施救系统的应急响应能力,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进行快速有效的应对;3.明确各个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保证联动协调效果;4.提高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工作的水平,促进系统内部协作与合作,避免系统间矛盾冲突。

三、组织机构1.供水施救系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供水施救系统的总体规划、决策及重大事项;2.供水施救系统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各项施救工作,做出必要的决策和安排;3.供水施救系统应急救援队:负责现场应急处置、调度、施救和搜寻等工作。

四、职责划分1.领导小组1.制定供水施救系统相关文件并负责审批通过;2.负责安排调度供水施救系统的各项工作;3.负责组织召开相关调度会议,指导、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4.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修订。

2.应急指挥部1.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现场施救工作;2.指挥、协调各部门作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展开;3.根据情况调整和优化救援资源的分配;4.负责收集和处理现场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事态发展情况;5.加强与外界沟通,做好应急新闻发布,稳定社会舆论。

3.应急救援队1.按照应急响应等级要求,迅速到达现场展开施救工作;2.保障施救现场安全,防止事态扩大;3.进行现场勘查,确定施救方案;4.组织及指挥现场施救人员开展人员搜寻、物资调配等工作;5.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救援工作,并保持通讯联系。

五、操作程序1.应急响应当系统内部出现重大紧急事件时,领导小组根据紧急情况和系统响应等级,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应急响应等级根据事件的重要性、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情况、社会影响等级别,分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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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供水施救系统制度镇雄县沟门口煤矿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汇编二0壹壹年度目录壹、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二、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三、供水施救维修工作业指导书四、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五、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六、供水施救值轮流班制度七、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八、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九、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方案制度十、管网异常上报制度十壹、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壹、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为了进壹步提高煤矿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使矿井遇供水施救系统事故时避免发生混乱,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灾害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壹、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矿长(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副总挥: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矿长成员:调度主任、安监科长、地面负责人,各采掘机运队队长和跟班人员。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对井上、井下发生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时,必须于较短时间内恢复且正常投入使用。

三、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

4、负责物资的管理。

四、程序1、调度值班员接到发生故障时,由领导小组、副指挥长(机电副矿长),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

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均应作好壹切恢复供水施救系统的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听候安排。

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

4、供水施救系统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

5、事故处理完毕后,各采掘机运队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

二、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1、于矿长和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及矿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安装、回收、维修给排水、压风等系统的管路,使其正常运行,按规定做好各种施工记录。

3、负责检查各系统管路,避免跑、冒、滴、漏、堵现象发生。

4、协助其它和管道问题有关的工作,积极提高工作效率。

5、按规定负责巡检的地点、部位,且做好记录。

6、完成预防性维修工作和节能工作。

7、进行日常检验各类水管、泵房和设备间,且保清洁卫生。

8、随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供水施救维修工作业指导书1、井下作业时,应检查附近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禁止违章作业。

2、于运输巷道内,必须于作业区设置明显标志,以免行人和车辆发生事故。

3、于维修有压力管道时,应先泄压。

4、安装大管时,要齐抬齐放,步调壹致避免砸伤人。

5、水压试验时,注意压力表的指示是否灵活、正确,打压时必须于指定压力下操作。

6、开动阀门,站于侧面,慢慢启动。

停水修理时,事先必须联系好,同意后方可进行,且于阀门上挂牌,严防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

7、下井作业,维修后必须应保障阀门开关灵活、流水畅通。

8、于靠近电源和有触电危险地施工时,必须通知单位切断电源。

9、因需要而切断水源,必须通知调度室,经值班矿长同意后方可切断。

10、锯管时,要配合好,管快割断时,用力不要过猛,注意截下管头打伤脚。

11、使用管钳子要注意,不能以大代小,装卸丝扣时,管钳子要咬紧,严防滑脱。

12、使用大、小锤时,锤头必须牢固,检查把柄是否破裂。

13、配合电、气焊时,要戴好防护眼镜,以免弧光伤眼。

14、使用手电钻时,要带好胶皮手套,且接上地线,避免造成严重事故。

15、电、气焊工作时,未经考试合格不许操作,应严格遵守焊接安全作业指导书。

四、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壹、系统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AQ1020-2006等标准的有关规定,系统中的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各自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

1、自制件经检验合格、外协件、外购件具有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装配。

2、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材料应符合GB.3836等关联规定。

3、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耐压材料不小于工作压力1.5倍。

4、装置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5、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6、装置的外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

7、装置应具有减压、过滤、三通阀门等功能。

8、饮用水质用应符合CJ94-2005的规定。

9、供水水源应需要至少2处以确保于灾变情况下正常供水。

10、供水施救。

供水应保持24小时有水。

11、避灾人员于使用装置时,应保障阀门开关灵活、流水畅通。

二、系统组成系统壹般由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置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的等其他必要设备组成。

三、主要功能1、系统应具有基本的防尘供水功能;2、系统应具有供水水源优化调度功能;3、系统应具有于各采掘作业地点、主要硐室等人员集中地点于灾变期间能够实现应急供水功能;4、系统应具有过滤水源功能。

(具体说明:防尘供水管道和扩展饮用水管道衔接处或于供水终端处增加过滤装置,以达到正常饮用水要求)5、系统宜具有管网异常报警功能;(水压异常、流量异常)6、系统宜具有水源、主干、分支水管管网压力、及流量等监测功能;7、系统宜保护水管管网功能,以防止灾变破坏。

五、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为了进壹步加强图纸、技术资料于使用过程中,做到真实、准确,同时做到统壹管理,以便充分利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壹、要有专人保管图纸、技术资料,每月进行壹次档案清理工作,图纸资料分类明确,查找方便。

二、系统(设备)布置图、饮水点图、系统布置电子图等每季必须进行壹次绘制,每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确保图纸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日常各种记录于每月月底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封存,以备查阅,保存时间不得少于壹年。

每遇调整系统布置时,应及时修改补充设备台帐。

四、本单位其他科室人员使用图纸、技术资料均必须出具借条,且严格做好记录。

五、对无保留价值的图纸、技术资料整理列出清单,需报矿长及总工程师审查,进行销毁且清帐。

六、供水施救值轮流班制度1、为了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矿领导、生安科队及关联科队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实行值班领导24小时责任制。

2、井下维修值班人员必须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系统安全隐患,保证系统的完好性。

3、领导干部、维修人员值班要有值班记录,对未处理完的问题要有交接。

4、领导必须亲临生产现场,检查生产中存于的问题和安全隐患,且现场落实维修人员督促整改,对壹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落实人员,限定时间整改。

5、调度室负责领导干部的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和事有权进行处理。

七、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送关联部门或检测中心检修,且由送检人员做好关联记录。

2、加强供水施救系统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对问题或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且做好系统设备检修记录表。

3、搞好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置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

4、供水管网的延伸和维护,三通、阀门、过滤装置等由机电科负责维护检修;及时更换易损零部件和部分设施设备。

八、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供水管网每处应设置安全管理牌版。

清洁水源要指定人员见管,保证供水设备正常运转。

各地点使用的水嘴必须明确队组、人员见管、吊挂和移动。

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2、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对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

3、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系统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

4、供水施救系统值班人员要时刻注意供水施救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

发现缺水、压力降低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长、系统维护人员汇报。

5、供水施救系统管理人员要及时绘制补充饮水点布置图和设备布置图,填写修改安全理牌板内容。

九、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方案制度供水施救系统维修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当煤矿的供水施救系统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当煤矿的供水施救系统发生故障时,能现场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方案,且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协助处理。

2、如遇我矿供水施救系统不正常运行,值班矿长应及时会同关联人员制定故障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

3、于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

且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4、当煤矿的供水施救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方案。

十、管网异常上报制度为保证我矿供水施救系统的正常、准确的运行,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按以下进行上报。

壹、煤矿供水施救系统异常种类有:1、缺水;2、供水管网堵塞、泄漏;3、三通、阀门、过滤装置;4、供水施救系统无压力;5、其它安全系统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

当出现之上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按异常情况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二、煤矿供水施救系统值班员发现供水施救系统无压力,必须立即通知煤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管网的排查,且立即将采取措施。

同时要于处理过程及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三、煤矿供水施救系统维修值班人员现场发现三通、阀门、过滤装置等损坏,必须立即维修且上报调度室。

四、煤矿地面供水施救系统值班人员收到系统维修值班人员供水施救系统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且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壹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

五、供水施救系统值班人员接到故障信号后,应立即通知井下代班矿长查明原因,方案跟班安全员或工程师。

六、接到故障报警后,要立即方案值班矿长和总工程师且协助进行事故处理。

七、井下维修人员,发现供水施救系统不安全隐患时,于尽可能查明情况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八、矿长、总工程师应经常通过监控了解井下安全情况,调用计算机贮存的资料更好地指挥安全生产。

十壹、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我矿实行和防尘供水系统壹体(饮用水和工业用水壹体);将地面防尘高位水池和地面引用水高位水池且通;井下防尘管路上+150水平增加过虑装置;于井下各采掘工作面上下安装俩组供水阀门。

掘进各头分别设置俩组。

安装要求:1、于防尘供水系统基础上,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及井下作用人员相对集中人员的情况,合理扩展水网,以满足供水施救的基本要求。

2、采掘工作面每隔200m~500m安装壹组供水阀门。

3、主要硐室各安装壹组供水阀门。

4、各避难硐室各安装壹组供水阀门。

5、特殊情况或特殊需要时,按要求的地点及数量进行安装。

宜考虑于压风自救就地供水。

6、应于饮用水管处或于各个供水阀门处安装净水装置,以满足饮用水的要求。

7、单独供水施救系统,壹般主管选用DN50,支管选用DN25。

8、饮水阀门高度:距巷道底板壹般1.2m之上。

9、饮用水管路,埋设深度50cm之上。

10、饮用水管路尽量水平、牢固,安装。

11、供水阀门手柄方向壹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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