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住建局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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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为了做好2020年我区民政工作,根据区委区府和市民政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前三季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关注民生,大力推进救灾救济工作
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区低保标准从680元/人月提高到750元/人月,城镇居民补差水平达到543元/人月,农村村民补差水平达到410元/人月。特困供养分散供养准从每人每月1153提高至每人每月1275元,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203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75元。重度残疾人补助从原2400元/人/年提高到2700元/人/年,困难残疾人补助从原1800元/人/年提高到2000元/人/年
2、截止目前,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16.8万元,全区特困供养共发放125.32万元。门诊救助663人次13.58万元,住院救助148人次
47.82万元,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比例已经落实达到80%。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共计1918人35.48万元。对残疾人补助8838人次183.86万元。实施临时救助37人次11.4万元。
3、组织开展6月30日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共募得慈善善款183.77万元。开展危房改造帮扶1人次5万元。纳入基本生活保障金295户444人,累计发放98.56万。
4、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一是做好防御“艾云尼”和“山竹”强台风各项工作,灾后做好生活救助和及时下拨2户严重损坏房屋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5、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工作,目前,我区养老机构供给侧改革进入实质性改造运营准备阶段,桂城、凤凰、沙浦敬老院已完成适老化改造,已完成交接各项工作,第三方运营方正在有序开展运营前期工作,广利、永安、莲花敬老院正在进行适老人改造。
(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1、继续推进殡葬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全区户籍死亡人数 614人,遗体火化数 614具,遗体火化率100%。每月对葫芦山福禄陵塔园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截止目前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截止目前,办理了结婚登记1038对;离婚登记 267 对、补领证212对,发放新婚宣传资料1038份。
3、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截至目前,共接待前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224 人,发放生活救助金及车费4310元。
4、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孤儿人数共12人(其中集中供养 8人,分散供养4人),集中养育标准为每月1800元/人,分散养育标准为每月1282元/人,今年来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32.8万元。
(三)促进稳定,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
1、抚恤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在市制定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新标准后,迅速对辖区内优抚对象宣传解释政策,没有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截至目前,共发放优抚对象抚恤金512万元。医疗补助金31.5万元,发放2020年退役士兵35人一次性安置补助金105万元。同时,我区共救助生活困难对象35人,救助金额5.45万元。救助医疗困难对象43人,救助金额3.24万元。发放住院补助43人,金额6.74万元。
2、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春节和“八一”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慰问工作,截止目前,我区、镇(街道)共上门慰问优抚对象627户,整个慰问活动共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折款共12.54万元。
(四)加强对复退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1、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提高解困帮扶质量。严格执行上级优抚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我区优抚对象身份认定工作,对所有优抚对象的各类抚恤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对象手中。制定了《肇庆市XX区2020年度困难优抚对象医疗和生活救助实施方案》,对困难优抚对象实施临
时救助,落实各类优待政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住房难、生活难、医疗难)122人,帮助资金15.58万元。
2、开展涉军人员矛盾纠纷大化解专项工作。制订了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专责领导小组。排查出“两参”退役人员信访突出问题7宗18人,主要诉求是购买医保社保的问题。其中6宗诉求已经化解,还有1宗涉及购买医保社保的问题,主要进行教育稳控,目前的状态比较稳定。
3、认真做好复退军人的接访工作,截止目前,共接访复退军人48批111人,在“春节”、“八一”、省运会期间、“9.30”公祭日和国庆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都没有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我区复退军人总体情况比较稳定。
4、开展复退军人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在学习惠州复退军人工作站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市民政局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复退军人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目前,桂城、广利和凤凰已经完成规范化建设,其他镇街正在进行改造,计划十月底完成。
(五)积极做好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1、做好村民自治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结合村级换届“回头看”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同区委组织部对全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战斗力、凝聚力、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听取群众对村(社区)“两委”干部日常表现评价。
2、做好村务公开“五化”创建工作。全区81个村(社区)分别在居民集居地或村(居)委会办公场所户外建有规范标准的“党务村务公开栏”,区81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均实现“九有”标准,基本实现了村务公开“五化”示范标准。
3、做好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建设工作。开展了第二批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建设工作,筛选了苏村、龙一、龙二、砚洲、横布、双布、贝水、沙四、六桥、同古等10个村(社区)作为第二批试点建设单位,指导试点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协商工作机制。
4、做好村(社区)自治组织规范健全工作。全区目前未能健全完善相关村民自治组织的村(社区)共有11个,对此我局分别于4月28日、8月24日和9月12日分别发出了关于要求进行规范整治的相关工作通知,并成立工作组,到相关镇(街道)进行督促和指导补选工作。目前,桂城街道、广利街道和坑口街道,都已落实了整治措施、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选举日期,现正按照相关法定程序稳步实施;莲花镇已落实整治措施,但还未确定选举日期;永安镇未制定工作方案,也未确定相关村的补选日期。
5、推进村民小组“五有”规范化建设示范工作。我区今年确定了凤凰镇新凤村新一村民小组和竹坝村民小组作为我区村民小组“五有”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目前两个试点单位已落实了“五有”目标。
(六)做好区划地名工作
1、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以国家第四轮的检查反馈意见为重点,对国家反馈的第四轮意见进行整改,保证普查成果数据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