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变电站用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通用技术规范

合集下载

66kV-750kV变电站用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通用技术规范

66kV-750kV变电站用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通用技术规范

66kV~750kV变电站用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通用技术规范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66kV ~750kV 变电站用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一、总体说明1. 本标准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2. 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 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

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分“表8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1) 改动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 2) 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 3) 需要修正污秽、温度、海拔等条件。

经标书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表8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部分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 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5. 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6. 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1 标准技术参数”、“2 项目需求部分”和“3 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

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项目单位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

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表9 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二、具体使用说明1. 本并联电容器装置采购规范的使用范围涵盖66~750kV 变电站,并联电容器装置的电压等级涵盖了10、20、35、66kV ,其单套额定容量由1000kvar 到120 000kvar ,共计74种规格,物资采购通用及专用技术规范共75本(通用技术规范1本和专用技术规范74本,其中33本为66/110kV 变电站共用,11本为110/220kV 变电站共用,4本为220/330kV 变电站共用,2本为500/750kV 变电站共用)。

XX变电站35kV及以下并联(集合式)电容器交接(预防性)试验作业指导书

XX变电站35kV及以下并联(集合式)电容器交接(预防性)试验作业指导书

编号:Q/×××××变电站35kV及以下××并联(集合式)电容器交接(预防性)试验作业指导书编写:年月日审核:年月日批准:年月日试验负责人:试验日期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 ×供电公司× × ×1 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变电站35kV并联(集合式)电容器现场交接(预防性)试验。

2 引用文件Q/001—114—2000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实施规程DL-T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 560—1995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部分)DL/T 408—1991 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DL/T 474.1—1992 现场绝缘试验实施导则绝缘电阻试验DL/T 474.4—1992 现场绝缘试验实施导则交流耐压试验国电发[2000] 589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十八项重点要求国家电网安监 [2005]8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GB 3983.2——1989 高压并联电容器GB 50150—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T 16927.1—1997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一般试验要求GB/T 16927.2—1997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测量系统GB 311.2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一般试验条件和要求GB 311.3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二部分试验程序GB 311.4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三部分测量装置3 试验前准备工作安排3.1 准备工作安排3.2人员要求3.3仪器仪表和工具3.4危险点分析3.5安全措施3.6试验分工4试验程序4.1开工4.2试验项目和操作标准4.3竣工5试验总结6作业指导书执行情况评估7 附录a 试验接线图。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技术规范12345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技术规范12345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技术规范1总则: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恒顺站110KV高压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

2装置使用条件:2.1 自然环境条件:安装场所:户内安装。

海拔高度:≤1000m。

最大相对温度:90%(25℃时)。

最高环境温度:+40℃。

最低环境温度:-25℃。

最大日温差:25℃。

地震烈度:8度,地面水平加速度0.25g。

地面垂直加速度0.125g。

污秽等级:Ⅲ级,泄漏比距≥25mm/kv。

2.2 系统条件:✓额定电压:110KV。

✓最高运行电压:126KV.✓额定频率:50HZ。

✓系统负荷:24MV A。

✓中性点连接方式:中性点直接有效接地。

3执行标准:✧GB50227-95《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T11024.1-2001《标称电压1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第1部分:总则—性能、试验和额定值—安全要求—安装导则》。

✧GB/T11024.2-2001《标称电压1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第2部分:耐久性试验》。

✧GB/T11024.3-2001《标称电压1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第3部分:并联电容器和并联电容器组的保护》。

✧GB/T1454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11032-2000《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GB10229-88《电抗器》。

4技术要求:4.1 分组及补偿要求:补偿装置分为两组,装机容量分别为60MVar和30MVar,配套电抗器电抗率为12%,60MVar固定投入组,30MVar为根据负荷及电压情况调节投切组,实际总补偿容量不超过80MV ar。

4.2 保持要求:电容器组主断路器(1T DL)保护装置用西门子7S J635保护功能有三相一段时限速断。

三相一段定时过流,欠压/过压保护,两段零序过流保护。

两分支电容器不平衡电流保护装置6万容量组选用西门子7S J635,3万容量组选用美国SEL公司的SEL-351A,提供6路不平衡电流保护。

并联电容器设计要求规范

并联电容器设计要求规范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95)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电力工程的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 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运行检修方便,制订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220KV及以下变电所、配电所中无功补偿用三相交流高压、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新建、扩建工程设计.第1.0.3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计, 应根据安装地点的电网条件、补偿要求、环境状况、运行检修要求和实践经验,确定补偿容量、选择接线、保护与控制、布置及安装方式.第1.0.4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备选型, 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产品标准的规定.第1.0.5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第二章-1 术语1.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installtion of high voltage shunt capacitors):由高压并联电容器和相应的一次及二次配套设备组成, 可独立运行或并联运行的装置.2.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installtion of low voltage shunt capacitors):由低压并联电容器和相应的一次及二次配套元件组成, 可独立运行或并联运行的装置.3.并联电容器的成套装置(complete set of installation for shunt capacitors):由制造厂设计组装设备向用户供货的整套并联电容器装置.4.单台电容器(capacitor unit):由一个或多个电容器元件组装于单个外壳中并引出端子的组装体.5.电容器组(capacitor bank):电气上连接在一起的一群单台电容器.6.电抗率(reactance ratio):串联电抗器的感抗与并联电容器组的容抗之比,以百分数表示.7.放电器、放电元件(discharge device、discharge component):装在电容器内部或外部的, 当电容器从电源脱开后能将电容器端子间的电压在规定时间内降低到规定值的设备或元件.8.串联段(series section):在多台电容器连接组合中,相互并联的单台电容器群.9.剩余电压(residual voltage):单台电容器或电容器组脱开电源后, 电容器端子间或电容器组端子间残存的电压.10.涌流(inrush transient current):电容器组投入电网时的过渡过电流.11.外熔丝(external fuses):装于单台电容器外部并与其串联连接, 当电容器发生故障时用以切除电容器的熔丝.12.内熔丝(internal fuses):装于单台电容器内部与元件或元件组串联连接, 当元件发生故障时用以切除该元件或元件组的熔丝.13.放电容量(discharging capacity):放电器允许连接的电容器组的容量.14.不平衡保护(unbalance protection):利用电容器组内两个相关部分之间的电容量之差形成的电流差或电压差构成的保护.第二章-2 符号1.Qcx:发生n次谐波谐振的电容器容量.2.Sd: 并联电容器装置安装处的母线短路容量.3.n: 谐波次数.4.K: 电抗率.5.I*ym:涌流峰值的标么值.6.β: 涌流计算中计及的电源影响系数.7.Q: 电容器组容量.8.Uc: 电容器端子运行电压.: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母线电压.10.S: 电容器组每相的串联段数.第二章-3 代号1.C: 电容器组.2.IC、2C、3C: 并联电容器装置分组回路编号.3.C1、C2、Cn: 单台电容器编号.4.L: 串联电抗器或限流线圈.5.QS: 隔离开关或刀开关.6.QF: 断路器.7.QG: 接地开关.8.TA: 电流互感器.: 放电器、放电元件.10.FV: 避雷器.11.FU: 熔断器.12.KM: 交流接触器.13.KA: 热继电器.14.HL: 指示灯.15.Uo: 开口三角电压.16.△U:相不平衡电压.17.△I:桥差电流.18.Io: 中性点不平衡电流.第三章接入电网基本要求第3.0.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电网的设计,应按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级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确定最优补偿容量和分布方式.第3.0.2条变电所里的电容器安装容量,应根据本地区电网无功规划以及国家现行标准《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压技术导则》和《全国供用电规划》的规定计算后确定.当不具备设计计算条件时,电容器安装容量可按变压器容量的10%-30%确定.第3.0.3条电容器分组容量,应根据加大单组容量、减少组数的原则确定.当分组电容器按各种容量组合运行时,不得发生谐振,且变压器各侧母线的任何一次谐波电压含量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的有关规定.谐振电容器容量,可按下式计算:Qcx=Sd[(1/n^2)-K] (3.0.3)式中:Qcx为发生n次谐波谐振电容器容量(Mvar);Sd为并联电容器装置安装处的母线短路容量(MVA);n为谐波次数,即谐波频率与电网基波频率之比;K为电抗率.第3.0.4条高压并联电容装置应装设在变压器的主要负荷侧.当不具备条件时,可装设在三绕组变压器的低压侧.第3.0.5条当配电所中无高压负荷时,不得在高压侧装设并联电容器装置.第3.0.6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安全地点和装设容量,应根据分散补偿和降低线损的原则设置. 补偿后功率因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第四章电气接线第一节接线方式第4.1.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在同级电压母线上无供电线路和有供电线路时, 可采用各分组回路直接接入母线,并经总回路接入变压器的接线方式.当同级电压母线上有供电线路,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设置电容器专用母线的接线方式.第4.1.2条高压电容器组的接线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电容器组宜采用单星形接线或双星形接线.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电网中,星形接线电容器组的中性点不应接地.二、电容器组的每相或每个桥臂,由多台电容器串联组合时, 应采用先并联后串联的接线方式.第4.1.3条低压电容器或电容器组, 可采用三角形接线或中性点不接地的星形接线方式.第二节配套设备及其连接第4.2.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 可采用高压电容器组与配套设备连接的方式,并装设下列配套设备:1.隔离开关、断路器或跌落式熔断器等设备.2.串联电抗器.3.操作过电压保护用避雷器.4.单台电容器保护用熔断器.5.放电器和接地开关.6.继电保护、控制、信号和电测量用一次设备及二次设备.第4.2.2条低压联联电容器装置接线宜装设下列配套元件;当采用的交流接触器具的限制涌流功能和电容器柜有谐波超值保护时,可不装设相应的限流线圈和热继电器.1.总回路刀开关和分回路交流接触器或功能相同的其他元件.2.操作过电压保护用避雷器.3.短路保护用熔断器.4.过载保护用热继电器.5.限制涌流的限流线圈.6.放电器件.7.谐波含量超限保护、自动投切控制器、保护元件、信号和测量表计等配套器件.第4.2.3条串联电抗器宜装设于电容器组的中性点侧. 当装设于电容器组的电源侧时,应校验动稳定电流和热稳定电流.第4.2.4条当电容器配置熔断器时, 应每台电容器配一只喷式熔断器; 严禁多台电容器共用一只喷逐式熔断器.第4.2.5条当电容器的外壳直接接地时, 熔断器应接在电容器的两侧.当电容器装设于绝缘框(台)架上且串联段数为二段及以上时,至少应有一个串联段的熔断器接在电容器的电源侧.第4.2.6条电容器组应装设放电器或放电元件.第4.2.7条放电器宜采用与电容器组直接并联的接线方式. 当放电器采用星形接线时,中性点不应接地.第4.2.8条低压电容器组装设的外部放电器件, 可采用三角形接线或不接地的星形接线,并直接与电容器连接.第4.2.9条高压电容器组的电源侧和中性点侧.宜设置检修接地开关.第4.2.10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操作过电压保护和避雷器接线方式, 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宜设置操作过电压保护.二、当断路器公发生单相重击穿时,可采用中性点避雷器接线方式,或采用相对地避雷器接线方式.三、断路器出现两相重击穿的概率极低时,可不设置两重击穿故障保护. 当需要限制电容器极间和电源侧对地地电压时, 其保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抗率为12%及以上时,可采用避雷器与电容器组并联连接和中性点避雷器接线的方式.2.电抗率不大于1%时, 可采用避雷器与电容器组并联连接和中性点避雷器接线的方式.3.电抗率为4.5%-6%时,避雷器接线方式宜经模拟计算研究确定.第五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第一节一般规定第5.1.1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备选型,应根据下列条件选择:1.电网电压、电容器运行工况.2.电网谐波水平.3.母线短路电流.4.电容器对短路电流的助增效应.5.补偿容量及扩建规划、接地、保护和电容器组投切方式.6.海拔高度、气温、湿度、污秽和地震烈度等环境条件.7.布置与安装方式.8.产品技术条件和产品标准.第5.1.2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过电压状态和短路故障的要求.第5.1.3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总回路和分组回路的电路和导体的稳态过电流,应为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5倍.第5.1.4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外绝缘配合, 应与变电所、配电所中同级电压的其他电气设备一致.第5.1.5条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的组合结构,应便于运输和现场安装.第二节电容器第5.2.1条电容器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可选用单台电容器、集合式电容器和单台容量在500Kvar及以上的电容器且成电容器组.二、设置在严寒、高海拔、湿热带等地区和污秽、易燃易爆等环境中的电容器,均应满足特殊要求.三、装设于屋内的电容器,宜选用难燃介质的电容器.四、装设在同一绝缘框(台)架上串联段数为二段的电容器组,宜选用单套电容器.第5.2.2条电容器额定电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计入电容器接入电网处的运行电压.二、电容器运行中承受的长期工频过电压,应不大于电容器额定电压的1.1倍.三、应计入接入串联电抗器引起的电容器运行电压升高,其电压升高值按下式计算:Uc = {Us/[(√3)S]}.1/(1-K) (5.2.2)式中:1.Uc为电容器端子运行电压(KV);为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母线电压(KV);3.S为电容器组每相的串联段数.第5.2.3条电容器的绝缘水平,应按电容器接入电网处的要求选取.第5.2.4条电容器的过电压值和过电流值, 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第5.2.5条单台电容器额定容量的选择, 应根据电容器组设计容量和每相电容器串联、并联的台数确定,并宜在电容器产品额定容量系列的优先值中选取.第5.2.6条低压电容器宜采用自愈式电容器.第三节断路器第5.3.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断路器的选择, 除应符合断路器有关标准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并合时,触头弹跳时间不应大于2ms,并不应有过长的预击穿; 10KV 少油断路器的关合预击穿时间不得超过3.5ms.二、开断时不应重击穿.三、应能承受关合涌流,以及工频短路电流和电容器高频涌流的联合作用.四、每天投切超过三次的断路器,应具备频繁操作的性能.第5.3.2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总回路中的断路器, 应具有切除所连接的全部电容器组和开断总回路短路电流的能力. 条件允许时,分组回路的断路器可采用不承担开断短路电流的开关设备.第5.3.3条投切低压电容器的开关,其接通、分断能力和短路强度,应符合装设点的使用条件.当切除电容器时,不应发生重击穿,并应具备频繁操作的性能.第四节熔断器第5.4.1条电容器保护使用的熔断器,宜采用喷逐式熔断器.第5.4.2条熔断器的时间-电流特性曲线,应选择在被保护的电容器外壳的10%爆裂概率曲经的左侧. 时间-电流特性曲线的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第5.4.3条熔断器的熔丝额定电流选择, 不应小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43倍 ,并不宜大于额定电流的1.55倍.第5.4.4条设计选用的熔断器的额定电压、耐受电压、开断性能、熔断特性、抗涌流能力、机械性能和电气寿命,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的规定.第五节串联电抗器第5.5.1条串联电抗器的选型, 宜采用干式空心电抗器或油浸式铁心电抗器,并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第5.5.2条串联电抗器的电抗率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仅用于限制涌流时,电抗率宜取0.1%-1%.二、用于抑制谐波, 当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电网处的背景谐波为5次及以上时,宜取4.5%-6%; 当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电网处的背景谐波为3次及以上时,宜取12%;亦可采用4.5%-6%与12%两种电抗率.第5.5.3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合闸涌流限值, 宜取电容器组额定电流的20倍;当超过时,应采用装设串联电抗器予以限制.电容器组投入电网时的涌流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第5.5.4条串联电抗器的额定电压和绝缘水平, 应符合接入处电网电压和安装方式要求.第5.5.5条串联电抗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连接的电容器组的额定电流,其允许过电流值不应小于电容器组的最大过电流值.第5.5.6条变压器回路装设限流电抗器时, 应计入其对电容器分组回路的影响和抬高母线电压的作用.第六节放电器第5.6.1条当采用电压互感器作放电器时,宜采用全绝缘产品,其技术特性应符合放电器的规定.第5.6.2条放电器的绝缘水平应与接入处电网绝缘水平一致. 放电器的额定端电压应与所并联电容器的额定电压相配合.第5.6.3条放电器的放电性能应满足电容器组脱开电源后, 在5S内将电容器组上的剩余电奢降至50V及以下.第5.6.4条当放电器带有二次线圈并用于保护和测量时, 应满足二次负荷和电压变比误差的要求.第七节避雷器第5.7.1条避雷器用于限制并联电容器装置操作过电压保护时, 应选用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第5.7.2条与电容器组并联连接的避雷器、与串联电抗器并联连接的避雷器和中性点避雷器参数选择,应根据工程设计的具体条件进行模拟计算确定.第八节导体及其他第5.8.1条单台电容器至母线或熔断器的连接线应采用软导线, 其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单台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5倍.第5.8.2条电容器组的汇流母线和均压线的导线截面应与分组回路的导体截面一致.第5.8.3条双星形电容器组的中性点连接线和桥形接线电容器组的桥连接线,其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电容器组的额定电流.第5.8.4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所有连接导体, 应满足动稳定和热稳定的要求.第5.8.5条用于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支柱绝缘子, 应按电压等级、泄漏距离、机械荷载等技术条件选择和校验.第5.8.6条用于高压并联电容器组不平衡保护的电流互感器, 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额定电压应按接入处电网电压选择.二、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最大稳态不平衡电流.三、应能耐受故障状态一的短路电流和高频涌放电流. 并应采取装设间隙或装设避雷器等保护措施.四、准确等级可按继电保护要求确定.第5.8.7条用于高压电容器组不平衡保护的电压互感器,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绝缘水平应按接入处电网电压选择.二、一次额[下电压不得低于最大不平衡电压.三、一次线圈作电容器的放电回路时,应满足放电容量要求.四、准确等级可按电压测量要求确定.第六章保护装置和投切装置第一节保护装置第6.1.1条电容器故障保护方式应根据各地的实践经验配置.第6.1.2条电容组应装设不平衡保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单星形接线的电容器线岢采用开口三角电压保护.二、串联段数为二段及以上的单星形电容器组岢打用电压差动保护.三、每相能接成四个桥臂的单星形电容器组,可采用桥式差电流保护.四、以星形接线电容器组,可采用中性点不平等电流保护.采用外熔丝保护和电容器组,其不平衡保护应按单台电容器过电压允许值整定. 采用内熔丝保护和无熔丝保护的电容器且,其不平衡保护应按电容器内部元件过电压允许值整定.第6.1.3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可装设带有短延时的速断保护和过流保护,保护动作于跳闸.速断保护的动作电流值,在最小运行方式下, 电容顺组端部引线发生两相短路时,保护的灵敏系数应符合要求; 动作时限应大于电容器组合闸涌流时间.第6.1.4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宜装设过负荷保护, 带时限动作于信号或跳闸.第6.1.5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装设母线过电压保护, 带时限动作于信号或跳闸.第6.1.6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装设母线失压保护, 带时限动作于跳闸.第6.1.7条容量为0.18MVA 及以上的油浸式铁心串联电抗器装设瓦斯保护.轻瓦斯动作于信号,重瓦斯动作于跳闸.第6.1.8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应有短路保护、过电压保护、失压保护,并宜有过负荷保护或谐波超值保护.第二节投切装置第6.2.1条高夺并联电容器装置可根据其在电网中的作用、设备情况和运行经验选择自动投切或手动投投切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兼负电网调压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可采用按电压、无功功率及时间等组合条件的自动投切.二、变电所的主变压器具有载调压装置时,可采用对电容器组与变压器分接头进行综合调节的自动投切.三、除上述之外变电所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可分别采用按电压、无功功率(电流)、功率因数或时间为控制量的自动投切.四、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当日投切不超过三次时,宜采用手动投切.第6.2.2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采用自动投切. 自动投切的控制量可选用无功功率、电压、时间、功率因数.第6.2.3条自动投切装置应具有防止保护跳闸时误合电容器组的闭锁功能,并根据运行需要应具有的控制、调节、闭锁、联络和保护功能; 应设改变投切方式的选择开关.第6.2.4条并联电容器装置,严禁设置自动重合闸.第七章控制回路、信号回路和测量仪表第一节控制回路和信号回路第7.1.1条 220KV变电所的并联电容器装置, 宜在主控制室内控制, 其他变电所和配电所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可就地控制.第7.1.2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断路器, 宜采用一对一的控制方式,其控制回路,应具的防止投切设备跳跃的闭锁功能.第7.1.3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断路器与相应的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之间,应设置闭锁装置.第7.1.4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应设置断路器的位置信号、运行异常的预告信号和事故跳闸的信号.第7.1.5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具有电容器投入和切除的信号.第二节测量仪表第7.2.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所连接的母线, 应有一只切换测量线电压的电压表.第7.2.2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总回路, 应装设无功功率表、无功电度表及每相一只电流表.第7.2.3条当总回路下面连接有燕联电容器和并联电抗器时, 总回路应装设双方向的无功率表,并应装设分别计量容性和感性的无功电度表.第7.2.4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中, 可仅设一只电流表. 当并联电容器装置和供电线路同接一条母线时,宜在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中装设无功电度表.第7.2.5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应具有电流表、电压表及功率因数表.第八章布置和安装设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8.1.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布置和安装设计, 应利于分期扩建、通风散热、运行巡视、便于维护检修和更换设备.第8.1.2条高压联电容器装置的布置型式, 应根据安装地点的环境条件、设备性能和当地实距经验, 选择屋外布置和屋内布置.一般地区宜采用屋外布置;严寒、湿热、风沙等特殊地区和污秽、易燃易爆等特殊环境宜采用屋内布置.屋内布置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应防设置防止凝露引起的污闪事故的措施.第8.1.3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布置型式, 应根据设备适用于的环境条件确定采用屋内布置或屋布置.第8.1.4条屋内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和供电线路的开关柜, 不宜同室布置.第8.1.5条低压电容器柜和低压配电屏可同室布置, 但宜将电容器柜布置在同列屏柜的端部.第8.1.6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中的铜、铝导体连接, 应采取装设铜铝过渡接头等措施.第8.1.7条电容器组的框(台)架、柜体结构件、串联电抗器的支(台)架等钢结构构件,应采用镀锌或其他的有效的防腐措施.第8.1.8条高压电容器组下部地面和周围地面的处理, 宜符合下列规定:一、在屋外电容器组外廓1m范围内的地面上,宜铺设卵石层或碎石层,其厚度应为100mm,并海里高于周围地坪.二、屋内电容器组下部地面,应有防止液体溢流措施. 屋内其他部分可采用混凝土地面;面层宜采用水泥沙浆抹面并压光.第8.1.9条低压电容器室地面,宜采用混凝土地面;面层宜采用水泥少浆抹面并压光.第8.1.10条电容器的屋面防水标准,不得低于屋内配电装置室.第二节高压电容器组的布置和安装设计第8.2.1条电容器组的布置,宜分相设置独立的框(台)架.当电容器台数较少或受到地限制时,可设置三相共用的框架.第8.2.2条分层布置的电容器组框(台)架,不宜超过三层,每层不应超过两排,四周和层间不得设置隔板.第8.2.3条电容器组的安装设计最小尺寸,应符合表8.2.3的规定:电容器组安装设计最小尺寸(mm) 表8.2.3━━━━━━━━━━━━━━━━━━━━━━━━━━━━━━名称最小尺寸──────────────────────────────电容器(屋内、屋外):间距 100排间距离 200电容底部距地面:屋外 300屋内 200框(台)架顶部至顶棚净距: 1000━━━━━━━━━━━━━━━━━━━━━━━━━━━━━━第8.2.4条屋内外布置的电容器组, 在其四周或一侧应设置维护通道,其宽度洞庭湖小于1.2m. 当电容器双排布置时,框(台)架和墙之间或框(台)架相互间可设置检修走道,其宽度不宜小于1m.注:1.维护通道系指正常运行时巡视、停电后进行维护检修和更换设备的通道.2.检修走道系指停电后维护检修工作使用的走道.第8.2.5条电容器组的绝缘水平,应与电网绝缘水平相配合.当电容器与电网绝缘水平一致时,应将电容器外壳和框(台)架可靠接地; 当电容器的绝缘水平低于电网时,应将电容器安装在与电网绝缘水平相一致。

1101005-0035-00-35kV及以下电容器保护通用技术规范

1101005-0035-00-35kV及以下电容器保护通用技术规范

(2012年版)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卷电容器保护册)35kV及以下电容器保护通用技术规范(编号:1101005-0035-00)国家电网公司二〇一二年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110100500350135kV及以下电容器保护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1. 本标准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

2. 采购标准技术规范通用部分原则上不需要设备招标人(项目单位)填写,更不允许随意更改。

如对其条款内容确实需要改动,项目单位应填写《项目单位通用部分条款变更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经标书审查同意后,对通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通用部分条款变更表》,放入专用部分,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

3. 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分为标准技术参数、项目需求部分和投标人响应部分。

“标准技术参数表”中“标准参数值”栏是标准化参数,不允许项目单位和投标人改动。

项目单位对“标准参数值”栏的差异部分,应填写“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投标人保证值”栏应由投标人认真逐项填写。

项目需求部分由项目单位填写,包括招标设备的工程概况和招标设备的使用条件。

对扩建工程,可以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投标人响应部分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技术偏差表”,提供销售业绩、主要部件材料和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

4. 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与招标人要求有差异时,除填写“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5. 有关污秽、温度、海拔等需要修正的情况由项目单位提出并在专用部分的“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中明确表示。

6. 采购标准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7. 一次设备的型式、电气主接线和一次系统情况对二次设备的配置和功能要求影响较大,应在专用部分中详细说明。

目次35kV及以下电容器保护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 (231)1 总则 (233)1.1 引言 (233)1.2 供方职责 (233)2 技术规范要求 (233)2.1 使用环境条件 (233)2.2 保护装置额定参数 (233)2.3 装置功率消耗 (234)2.4 35kV及以下电容器保护总的技术要求 (234)2.5 35kV及以下电容器保护装置的技术要求 (236)2.6 柜结构的技术要求 (237)3 试验 (237)3.1 工厂试验 (237)3.2 现场试验 (237)4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237)4.1 技术文件 (237)4.2 设计联络会议 (239)4.3 工厂验收和现场验收 (239)4.4 质量保证 (239)4.5 项目管理 (239)4.6 现场服务 (239)4.7 售后服务 (239)4.8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 (240)1 总则1.1 引言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35kV~750kV变电站、农网变电站用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采购标准通用技术规范

35kV~750kV变电站、农网变电站用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采购标准通用技术规范

220kV#3主变扩建及配套工程变电站用IOkV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通用技术部分目次1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术语和定义 (4)4总则 (4)5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7)6试验 (8)7技术服务、工厂检验和监造 (13)8设备通用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15)35kV~750kV变电站、农网变电站用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采购标准通用技术规范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35kV~750kV变电站、农网变电站用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招标的总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及工厂检验和监造的一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35kV~75OkV变电站、农网变电站用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招标。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11.1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1208电流互感器GB1985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GB7354局部放电测量GBIl032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GB15166.4高压交流熔断器第4部分:并联电容器外保护用熔断器GB50060.3~1IO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260电力设施抗宸设计规范GB/T8287标称电压高于100oV系统用户内和户外支柱绝缘子GB/T11024(所有部分)标称电压I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GB/T14285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6927.1~16927.2高电压试验技术GB∕T26218.1~26218.3污秽条件下使用的高压绝缘子的选择和尺寸确定GB/T30841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通用技术要求GB/T50064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DL/T442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DL/T462高压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订货技术条件DL∕T5843kV~lIO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604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使用技术条件DL/T628集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订货技术条件DL/T653高压并联电容器用放电线圈使用技术条件DL/T840高压并联电容器使用技术条件DL/T866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选择及计算规程DL/T1774电力电容器外壳耐受爆破能量试验导则Q/GDW152电力系统污区分级与外绝缘选择标准Q/GDW13001—2014高海拔外绝缘配置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5kV电容器组技术规范

35kV电容器组技术规范

35kV电容器技术规范1.总则1.1一般规定1.1.1要求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标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技术规范应与本招标书中规定的要求相一致,也可推荐满足本招标书中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是必须提出详细的规范偏差。

1.1.2要求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资格文件,否则视为非应答投标文件。

1.1.3投标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书的条文作出应答,否则视为废标,如有异议,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对招标书的意见和同招标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4本招标书所提出的技术指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技术指标执行。

1.1.5本招标书经供需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应遵循的主要标准招标书中所有设备、备品备件,除本招标书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DL、JB)和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S)及国际公制(SI),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

如果投标方有自已的标准或规范,须经需方同意后方可采用,但原则上采用更高要求的标准。

投标方提供的10kV并联电容器装置应满足标书文件要求及如下主要标准:GB311.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T11024-2001 标称电压1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GB15166.5-94 交流高压熔断器并联电容器外保护用熔断器GB/T16927.1-1997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一般试验要求GB/T16927.2-1997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二部分测量系统GB50150-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227-95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DL/T840-2003 高压并联电容器使用技术条件DL/T429.9-91 电力系统油质试验方法绝缘油介电强度DL442-91 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DL462-92 高压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订货技术条件DL/T604-96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订货技术条件DL/T628-97 集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订货技术条件DL/T653-1998 高压并联电容器用放电线圈订货技术条件JB7111-93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JB7112-93 集合式并联电容器3.主要技术要求3.1正常使用环境条件3.1.1安装地点户外3.1.2海拔≤2000m3.1.3环境温度 -15℃~+45℃3.1.4爬电比距≥25㎜/kV3.1.5抗震裂度 63.2系统运行条件3.2.1系统标称电压35kV3.2.2最高运行电压40.5kV3.2.3额定频率50Hz3.2.4中性点接地方式非有效接地3.2.5电容器组接线方式星形3.3设备主要参数3.3.1并联电容器装置主要参数3.3.1.1装置型号:TBB35-4200/1400-3ACW3.3.1.2装置额定相电压:42/√3kV3.3.1.3电容器额定容量(单相):1400kvar3.3.1.4额定频率:50Hz3.3.2串联电抗器主要参数3.3.2.1额定端电压:2910V贵州兴义供电局10kV并联电容器招标技术条件书3.3.2.2额定容量(单相):168kvar。

4)并联电容器组成套装置技术条件--3006KVAR

4)并联电容器组成套装置技术条件--3006KVAR

天津天汽集团美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35kV变电站工程并联电容器组成套装置技术条件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 (1)第三章工程概况 (2)3.1 基本情况 (2)3.2 环境条件 (2)3.3 工程条件 (3)第四章供货范围 (4)第五章详细技术条款 (4)5.1 设备技术要求 (4)5.2 结构布置要求 (6)5.3 试验 (6)5.4 包装 (8)第六章其他 (9)第七章技术差异表 (10)第一章总则1、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天津天汽集团美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35kV变电站工程》的10kV并联电容器组成套装置。

2、它提出了该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3、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若本技术条件中某些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标准中的条款,应以国家最新的行业标准中规定为准,卖方应提供符合工业标准和本规范书的优质产品。

4、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5、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6、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章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1、DL/T628-1997《集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定货技术条件》。

2 、DL 462-92《高压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订货技术条件》3、GB50227-95《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3 、GB 311.1-1997《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4 、DL/T 620-1997《高压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5 、VDE-0660第500章(EN 60439-1)6 、IEC 831-1、2及EN60831-1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以上标准均执行最新版本。

35_750kV变电站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应用目录(2020年版)

35_750kV变电站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应用目录(2020年版)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35~750kV变电站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应用目录(2020年版)一、总体情况1.主要内容35~750kV变电站通用设计涵盖750kV、500kV、330kV、220kV、110kV、66kV、35kV电压等级,GIS、HGIS、柱式断路器、罐式断路器、开关柜等开关设备类型,共75个方案。

在2019版应用目录基础上,取消方案16个,新增方案7个。

电压等级(kV)户外GIS户内GIS户外HGIS户外AIS户内开关柜全预制舱开关柜合计全户内半户内柱式断路器罐式断路器75021227 5004116214 33021126 2203943322 1102821114 66325 35437小计1322913384375各省公司在通用设计基础上,每电压等级选择1~3个常用方案,结合本辖区系统规划及环境条件,形成163个施工图深度实施方案。

专项形成西藏电网变电站通用设计,涵盖500kV、220kV、110kV电压等级,共8个方案。

35~750kV变电站通用设备涵盖35~750kV变电站中的主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组合电器、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低压并联电抗器、避雷器、开关柜、站用变压器、消弧线圈及接地变成套装置等14类主要电气设备,共形成198种通用设备。

较2019年版取消31种设备,新增5种设备。

序号通用设备类型通用设备品种数量1主变压器362高压并联电抗器93组合电器GIS9 HGIS84断路器柱式5罐式55隔离开关136接地开关47电流互感器68电容式电压互感器79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2010低压并联电抗器1511避雷器1012开关柜1313站用变压器2114接地变及消弧线圈成套装置17合计1982.适用条件GIS、HGIS方案适用于征地费用较高、污秽等级较高、地形与地质条件不佳的地区。

其中,在城市中心区、对环境噪声要求较高的地区,宜选用全户内GIS方案;在大气腐蚀较严重、严寒、日温差较大地区,宜选用半户内GIS方案;在高地震烈度、高海拔、日温差大、高寒地区,宜选用户外HGIS方案。

SVG技术规范书35kV

SVG技术规范书35kV

35kV SVG型静止型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技术规范书二○一○年十一月1总则1.1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xx工程35kV动态无功补偿与谐波治理装置,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工业标准和本协议要求的优质产品。

1.3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4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投标方、招标方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投标方、招标方双方协商确定。

2标准和规范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但不仅限于下列标准的要求,所有设备都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或法规的最新版本或其修正本的要求,除非另有特别外,合同期内有效的任何修正和补充都应包括在内。

DL/T672《变电所电压无功调节控制装置订货技术条件》GB11920《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SD 325-89《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SD205-1987《高压并联电容器技术条件》DL442-91《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GB50227-95《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311.2~311.6《高电压试验技术》GB11 024《高电压并联电容器耐久性试验》GB11025《并联电容器用内部熔丝和内部过压力隔离器》ZBK48003《并联电容器电气试验规范》GB50227《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3983.2《高电压并联电容器》JB7111《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DL/T604《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定货技术条件》GB3983.2《高压并联电容器》GB5316《串联电抗器》GB1985《交流高压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JB 5346《串联电抗器》DL/T 462《高压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订货技术条件》DL/T653《高压并联电容器用放电线圈订货技术条件》JB/T 3840《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高压熔断器》DL/T620《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GB/T 11032《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GB/T 11024.1《放电器》GB2900 《电工名词术语》GB3ll.1~6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3ll.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使用导则》GB 5582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GB11022 《高压开关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1985 《交流高压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GB 2536 《变压器油》GB5273 《变压器、高压电器和套管的接线端子》GB775 《绝缘子试验方法》GB/T4109 《高压套管技术条件》GB 1094.1《电力变压器第一部分总则》GB 1094.2《电力变压器第二部分温升》GB 1094.3《电力变压器第三部分绝缘水平和绝缘试验》GB 1094.5《电力变压器第五部分承受短路的能力》GB/T6451《三相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JB/T10088《6~220kV级变压器声级》DL/T574《有载分接开关运行维护导则》GB/T13499《电力变压器应用导则》G/T 12325《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 12326《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5543《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GB14285《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4856 (IEC255)《电气继电器的绝缘试验》DL/T677《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十八项重点要求》(国家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现行包装运输标准。

并联电容器设计规范标准[详]

并联电容器设计规范标准[详]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95)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电力工程的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 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运行检修方便,制订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220KV及以下变电所、配电所中无功补偿用三相交流高压、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新建、扩建工程设计.第1.0.3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计, 应根据安装地点的电网条件、补偿要求、环境状况、运行检修要求和实践经验,确定补偿容量、选择接线、保护与控制、布置及安装方式.第1.0.4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备选型, 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产品标准的规定.第1.0.5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第二章-1 术语1.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installtion of high voltage shunt capacitors):由高压并联电容器和相应的一次及二次配套设备组成, 可独立运行或并联运行的装置.2.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installtion of low voltage shunt capacitors):由低压并联电容器和相应的一次及二次配套元件组成, 可独立运行或并联运行的装置.3.并联电容器的成套装置(complete set of installation for shunt capacitors):由制造厂设计组装设备向用户供货的整套并联电容器装置.4.单台电容器(capacitor unit):由一个或多个电容器元件组装于单个外壳中并引出端子的组装体.5.电容器组(capacitor bank):电气上连接在一起的一群单台电容器.6.电抗率(reactance ratio):串联电抗器的感抗与并联电容器组的容抗之比,以百分数表示.7.放电器、放电元件(discharge device、discharge component):装在电容器内部或外部的, 当电容器从电源脱开后能将电容器端子间的电压在规定时间内降低到规定值的设备或元件.8.串联段(series section):在多台电容器连接组合中,相互并联的单台电容器群.9.剩余电压(residual voltage):单台电容器或电容器组脱开电源后, 电容器端子间或电容器组端子间残存的电压.10.涌流(inrush transient current):电容器组投入电网时的过渡过电流.11.外熔丝(external fuses):装于单台电容器外部并与其串联连接, 当电容器发生故障时用以切除电容器的熔丝.12.内熔丝(internal fuses):装于单台电容器内部与元件或元件组串联连接, 当元件发生故障时用以切除该元件或元件组的熔丝.13.放电容量(discharging capacity):放电器允许连接的电容器组的容量.14.不平衡保护(unbalance protection):利用电容器组内两个相关部分之间的电容量之差形成的电流差或电压差构成的保护.第二章-2 符号1.Qcx:发生n次谐波谐振的电容器容量.2.Sd: 并联电容器装置安装处的母线短路容量.3.n: 谐波次数.4.K: 电抗率.5.I*ym:涌流峰值的标么值.6.β: 涌流计算中计及的电源影响系数.7.Q: 电容器组容量.8.Uc: 电容器端子运行电压.: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母线电压.10.S: 电容器组每相的串联段数.第二章-3 代号1.C: 电容器组.2.IC、2C、3C: 并联电容器装置分组回路编号.3.C1、C2、Cn: 单台电容器编号.4.L: 串联电抗器或限流线圈.5.QS: 隔离开关或刀开关.6.QF: 断路器.7.QG: 接地开关.8.TA: 电流互感器.: 放电器、放电元件.10.FV: 避雷器.11.FU: 熔断器.12.KM: 交流接触器.13.KA: 热继电器.14.HL: 指示灯.15.Uo: 开口三角电压.16.△U:相不平衡电压.17.△I:桥差电流.18.Io: 中性点不平衡电流. 第三章接入电网基本要求第3.0.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电网的设计,应按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级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确定最优补偿容量和分布方式.第3.0.2条变电所里的电容器安装容量,应根据本地区电网无功规划以及国家现行标准《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压技术导则》和《全国供用电规划》的规定计算后确定.当不具备设计计算条件时,电容器安装容量可按变压器容量的10%-30%确定.第3.0.3条电容器分组容量,应根据加大单组容量、减少组数的原则确定.当分组电容器按各种容量组合运行时,不得发生谐振,且变压器各侧母线的任何一次谐波电压含量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的有关规定.谐振电容器容量,可按下式计算:Qcx=Sd[(1/n^2)-K] (3.0.3)式中:Qcx为发生n次谐波谐振电容器容量(Mvar);Sd为并联电容器装置安装处的母线短路容量(MVA);n为谐波次数,即谐波频率与电网基波频率之比;K为电抗率.第3.0.4条高压并联电容装置应装设在变压器的主要负荷侧.当不具备条件时,可装设在三绕组变压器的低压侧.第3.0.5条当配电所中无高压负荷时,不得在高压侧装设并联电容器装置.第3.0.6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安全地点和装设容量,应根据分散补偿和降低线损的原则设置. 补偿后功率因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第四章电气接线第一节接线方式第4.1.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在同级电压母线上无供电线路和有供电线路时, 可采用各分组回路直接接入母线,并经总回路接入变压器的接线方式.当同级电压母线上有供电线路,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设置电容器专用母线的接线方式.第4.1.2条高压电容器组的接线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电容器组宜采用单星形接线或双星形接线.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电网中,星形接线电容器组的中性点不应接地.二、电容器组的每相或每个桥臂,由多台电容器串联组合时, 应采用先并联后串联的接线方式.第4.1.3条低压电容器或电容器组, 可采用三角形接线或中性点不接地的星形接线方式.第二节配套设备及其连接第4.2.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 可采用高压电容器组与配套设备连接的方式,并装设下列配套设备:1.隔离开关、断路器或跌落式熔断器等设备.2.串联电抗器.3.操作过电压保护用避雷器.4.单台电容器保护用熔断器.5.放电器和接地开关.6.继电保护、控制、信号和电测量用一次设备及二次设备.第4.2.2条低压联联电容器装置接线宜装设下列配套元件;当采用的交流接触器具的限制涌流功能和电容器柜有谐波超值保护时,可不装设相应的限流线圈和热继电器.1.总回路刀开关和分回路交流接触器或功能相同的其他元件.2.操作过电压保护用避雷器.3.短路保护用熔断器.4.过载保护用热继电器.5.限制涌流的限流线圈.6.放电器件.7.谐波含量超限保护、自动投切控制器、保护元件、信号和测量表计等配套器件.第4.2.3条串联电抗器宜装设于电容器组的中性点侧. 当装设于电容器组的电源侧时,应校验动稳定电流和热稳定电流.第4.2.4条当电容器配置熔断器时, 应每台电容器配一只喷式熔断器; 严禁多台电容器共用一只喷逐式熔断器.第4.2.5条当电容器的外壳直接接地时, 熔断器应接在电容器的两侧.当电容器装设于绝缘框(台)架上且串联段数为二段及以上时,至少应有一个串联段的熔断器接在电容器的电源侧.第4.2.6条电容器组应装设放电器或放电元件.第4.2.7条放电器宜采用与电容器组直接并联的接线方式. 当放电器采用星形接线时,中性点不应接地.第4.2.8条低压电容器组装设的外部放电器件, 可采用三角形接线或不接地的星形接线,并直接与电容器连接.第4.2.9条高压电容器组的电源侧和中性点侧.宜设置检修接地开关.第4.2.10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操作过电压保护和避雷器接线方式, 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宜设置操作过电压保护.二、当断路器公发生单相重击穿时,可采用中性点避雷器接线方式,或采用相对地避雷器接线方式.三、断路器出现两相重击穿的概率极低时,可不设置两重击穿故障保护. 当需要限制电容器极间和电源侧对地地电压时, 其保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抗率为12%及以上时,可采用避雷器与电容器组并联连接和中性点避雷器接线的方式.2.电抗率不大于1%时, 可采用避雷器与电容器组并联连接和中性点避雷器接线的方式.3.电抗率为4.5%-6%时,避雷器接线方式宜经模拟计算研究确定. 第五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第一节一般规定第5.1.1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备选型,应根据下列条件选择: 1.电网电压、电容器运行工况.2.电网谐波水平.3.母线短路电流.4.电容器对短路电流的助增效应.5.补偿容量及扩建规划、接地、保护和电容器组投切方式.6.海拔高度、气温、湿度、污秽和地震烈度等环境条件.7.布置与安装方式.8.产品技术条件和产品标准.第5.1.2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过电压状态和短路故障的要求.第5.1.3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总回路和分组回路的电路和导体的稳态过电流,应为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5倍.第5.1.4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外绝缘配合, 应与变电所、配电所中同级电压的其他电气设备一致.第5.1.5条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的组合结构,应便于运输和现场安装. 第二节电容器第5.2.1条电容器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可选用单台电容器、集合式电容器和单台容量在500Kvar及以上的电容器且成电容器组.二、设置在严寒、高海拔、湿热带等地区和污秽、易燃易爆等环境中的电容器,均应满足特殊要求.三、装设于屋内的电容器,宜选用难燃介质的电容器.四、装设在同一绝缘框(台)架上串联段数为二段的电容器组,宜选用单套电容器.第5.2.2条电容器额定电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计入电容器接入电网处的运行电压.二、电容器运行中承受的长期工频过电压,应不大于电容器额定电压的1.1倍.三、应计入接入串联电抗器引起的电容器运行电压升高,其电压升高值按下式计算:Uc = {Us/[(√3)S]}.1/(1-K) (5.2.2)式中:1.Uc为电容器端子运行电压(KV);为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母线电压(KV);3.S为电容器组每相的串联段数.第5.2.3条电容器的绝缘水平,应按电容器接入电网处的要求选取.第5.2.4条电容器的过电压值和过电流值, 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第5.2.5条单台电容器额定容量的选择, 应根据电容器组设计容量和每相电容器串联、并联的台数确定,并宜在电容器产品额定容量系列的优先值中选取.第5.2.6条低压电容器宜采用自愈式电容器.第三节断路器第5.3.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断路器的选择, 除应符合断路器有关标准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并合时,触头弹跳时间不应大于2ms,并不应有过长的预击穿; 10KV 少油断路器的关合预击穿时间不得超过3.5ms.二、开断时不应重击穿.三、应能承受关合涌流,以及工频短路电流和电容器高频涌流的联合作用.四、每天投切超过三次的断路器,应具备频繁操作的性能.第5.3.2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总回路中的断路器, 应具有切除所连接的全部电容器组和开断总回路短路电流的能力. 条件允许时,分组回路的断路器可采用不承担开断短路电流的开关设备.第5.3.3条投切低压电容器的开关,其接通、分断能力和短路强度,应符合装设点的使用条件.当切除电容器时,不应发生重击穿,并应具备频繁操作的性能.第四节熔断器第5.4.1条电容器保护使用的熔断器,宜采用喷逐式熔断器.第5.4.2条熔断器的时间-电流特性曲线,应选择在被保护的电容器外壳的10%爆裂概率曲经的左侧. 时间-电流特性曲线的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第5.4.3条熔断器的熔丝额定电流选择, 不应小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43倍,并不宜大于额定电流的1.55倍.第5.4.4条设计选用的熔断器的额定电压、耐受电压、开断性能、熔断特性、抗涌流能力、机械性能和电气寿命,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的规定.第五节串联电抗器第5.5.1条串联电抗器的选型, 宜采用干式空心电抗器或油浸式铁心电抗器,并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第5.5.2条串联电抗器的电抗率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仅用于限制涌流时,电抗率宜取0.1%-1%.二、用于抑制谐波, 当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电网处的背景谐波为5次及以上时,宜取4.5%-6%; 当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电网处的背景谐波为3次及以上时,宜取12%;亦可采用4.5%-6%与12%两种电抗率.第5.5.3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合闸涌流限值, 宜取电容器组额定电流的20倍;当超过时,应采用装设串联电抗器予以限制.电容器组投入电网时的涌流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第5.5.4条串联电抗器的额定电压和绝缘水平, 应符合接入处电网电压和安装方式要求.第5.5.5条串联电抗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连接的电容器组的额定电流,其允许过电流值不应小于电容器组的最大过电流值.第5.5.6条变压器回路装设限流电抗器时, 应计入其对电容器分组回路的影响和抬高母线电压的作用.第六节放电器第5.6.1条当采用电压互感器作放电器时,宜采用全绝缘产品,其技术特性应符合放电器的规定.第5.6.2条放电器的绝缘水平应与接入处电网绝缘水平一致. 放电器的额定端电压应与所并联电容器的额定电压相配合.第5.6.3条放电器的放电性能应满足电容器组脱开电源后, 在5S内将电容器组上的剩余电奢降至50V及以下.第5.6.4条当放电器带有二次线圈并用于保护和测量时, 应满足二次负荷和电压变比误差的要求.第七节避雷器第5.7.1条避雷器用于限制并联电容器装置操作过电压保护时, 应选用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第5.7.2条与电容器组并联连接的避雷器、与串联电抗器并联连接的避雷器和中性点避雷器参数选择,应根据工程设计的具体条件进行模拟计算确定.第八节导体及其他第5.8.1条单台电容器至母线或熔断器的连接线应采用软导线, 其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单台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5倍.第5.8.2条电容器组的汇流母线和均压线的导线截面应与分组回路的导体截面一致.第5.8.3条双星形电容器组的中性点连接线和桥形接线电容器组的桥连接线,其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电容器组的额定电流.第5.8.4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所有连接导体, 应满足动稳定和热稳定的要求.第5.8.5条用于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支柱绝缘子, 应按电压等级、泄漏距离、机械荷载等技术条件选择和校验.第5.8.6条用于高压并联电容器组不平衡保护的电流互感器, 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额定电压应按接入处电网电压选择.二、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最大稳态不平衡电流.三、应能耐受故障状态一的短路电流和高频涌放电流. 并应采取装设间隙或装设避雷器等保护措施.四、准确等级可按继电保护要求确定.第5.8.7条用于高压电容器组不平衡保护的电压互感器,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绝缘水平应按接入处电网电压选择.二、一次额[下电压不得低于最大不平衡电压.三、一次线圈作电容器的放电回路时,应满足放电容量要求.四、准确等级可按电压测量要求确定.第六章保护装置和投切装置第一节保护装置第6.1.1条电容器故障保护方式应根据各地的实践经验配置.第6.1.2条电容组应装设不平衡保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单星形接线的电容器线岢采用开口三角电压保护.二、串联段数为二段及以上的单星形电容器组岢打用电压差动保护.三、每相能接成四个桥臂的单星形电容器组,可采用桥式差电流保护.四、以星形接线电容器组,可采用中性点不平等电流保护.采用外熔丝保护和电容器组,其不平衡保护应按单台电容器过电压允许值整定. 采用内熔丝保护和无熔丝保护的电容器且,其不平衡保护应按电容器内部元件过电压允许值整定.第6.1.3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可装设带有短延时的速断保护和过流保护,保护动作于跳闸.速断保护的动作电流值,在最小运行方式下, 电容顺组端部引线发生两相短路时,保护的灵敏系数应符合要求; 动作时限应大于电容器组合闸涌流时间.第6.1.4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宜装设过负荷保护, 带时限动作于信号或跳闸.第6.1.5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装设母线过电压保护, 带时限动作于信号或跳闸.第6.1.6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装设母线失压保护, 带时限动作于跳闸.第6.1.7条容量为0.18MVA 及以上的油浸式铁心串联电抗器装设瓦斯保护.轻瓦斯动作于信号,重瓦斯动作于跳闸.第6.1.8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应有短路保护、过电压保护、失压保护,并宜有过负荷保护或谐波超值保护.第二节投切装置第6.2.1条高夺并联电容器装置可根据其在电网中的作用、设备情况和运行经验选择自动投切或手动投投切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兼负电网调压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可采用按电压、无功功率及时间等组合条件的自动投切.二、变电所的主变压器具有载调压装置时,可采用对电容器组与变压器分接头进行综合调节的自动投切.三、除上述之外变电所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可分别采用按电压、无功功率(电流)、功率因数或时间为控制量的自动投切.四、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当日投切不超过三次时,宜采用手动投切.第6.2.2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采用自动投切. 自动投切的控制量可选用无功功率、电压、时间、功率因数.第6.2.3条自动投切装置应具有防止保护跳闸时误合电容器组的闭锁功能,并根据运行需要应具有的控制、调节、闭锁、联络和保护功能; 应设改变投切方式的选择开关.第6.2.4条并联电容器装置,严禁设置自动重合闸.第七章控制回路、信号回路和测量仪表第一节控制回路和信号回路第7.1.1条220KV变电所的并联电容器装置, 宜在主控制室内控制, 其他变电所和配电所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可就地控制.第7.1.2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断路器, 宜采用一对一的控制方式,其控制回路,应具的防止投切设备跳跃的闭锁功能.第7.1.3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断路器与相应的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之间,应设置闭锁装置.第7.1.4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应设置断路器的位置信号、运行异常的预告信号和事故跳闸的信号.第7.1.5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具有电容器投入和切除的信号. 第二节测量仪表第7.2.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所连接的母线, 应有一只切换测量线电压的电压表.第7.2.2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总回路, 应装设无功功率表、无功电度表及每相一只电流表.第7.2.3条当总回路下面连接有燕联电容器和并联电抗器时, 总回路应装设双方向的无功率表,并应装设分别计量容性和感性的无功电度表.第7.2.4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中, 可仅设一只电流表. 当并联电容器装置和供电线路同接一条母线时,宜在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中装设无功电度表.第7.2.5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应具有电流表、电压表及功率因数表.第八章布置和安装设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8.1.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布置和安装设计, 应利于分期扩建、通风散热、运行巡视、便于维护检修和更换设备.第8.1.2条高压联电容器装置的布置型式, 应根据安装地点的环境条件、设备性能和当地实距经验, 选择屋外布置和屋内布置.一般地区宜采用屋外布置;严寒、湿热、风沙等特殊地区和污秽、易燃易爆等特殊环境宜采用屋内布置.屋内布置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应防设置防止凝露引起的污闪事故的措施.第8.1.3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布置型式, 应根据设备适用于的环境条件确定采用屋内布置或屋布置.第8.1.4条屋内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和供电线路的开关柜, 不宜同室布置.第8.1.5条低压电容器柜和低压配电屏可同室布置, 但宜将电容器柜布置在同列屏柜的端部.第8.1.6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中的铜、铝导体连接, 应采取装设铜铝过渡接头等措施.第8.1.7条电容器组的框(台)架、柜体结构件、串联电抗器的支(台)架等钢结构构件,应采用镀锌或其他的有效的防腐措施.第8.1.8条高压电容器组下部地面和周围地面的处理, 宜符合下列规定:一、在屋外电容器组外廓1m范围内的地面上,宜铺设卵石层或碎石层,其厚度应为100mm,并海里高于周围地坪.二、屋内电容器组下部地面,应有防止液体溢流措施. 屋内其他部分可采用混凝土地面;面层宜采用水泥沙浆抹面并压光.第8.1.9条低压电容器室地面,宜采用混凝土地面;面层宜采用水泥少浆抹面并压光.第8.1.10条电容器的屋面防水标准,不得低于屋内配电装置室. 第二节高压电容器组的布置和安装设计第8.2.1条电容器组的布置,宜分相设置独立的框(台)架.当电容器台数较少或受到地限制时,可设置三相共用的框架.第8.2.2条分层布置的电容器组框(台)架,不宜超过三层,每层不应超过两排,四周和层间不得设置隔板.第8.2.3条电容器组的安装设计最小尺寸,应符合表8.2.3的规定:电容器组安装设计最小尺寸(mm) 表8.2.3━━━━━━━━━━━━━━━━━━━━━━━━━━━━━━名称最小尺寸──────────────────────────────电容器(屋内、屋外):间距100排间距离200电容底部距地面:屋外300屋内200框(台)架顶部至顶棚净距: 1000━━━━━━━━━━━━━━━━━━━━━━━━━━━━━━第8.2.4条屋内外布置的电容器组, 在其四周或一侧应设置维护通道,其宽度洞庭湖小于1.2m. 当电容器双排布置时,框(台)架和墙之间或框(台)架相互间可设置检修走道,其宽度不宜小于1m.注:1.维护通道系指正常运行时巡视、停电后进行维护检修和更换设备的通道.2.检修走道系指停电后维护检修工作使用的走道.第8.2.5条电容器组的绝缘水平,应与电网绝缘水平相配合.当电容器与电网绝缘水平一致时,应将电容器外壳和框(台)架可靠接地; 当电容器的绝缘水平低于电网时,应将电容器安装在与电网绝缘水平相一致。

DL/T604-2009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使用技术条件(内容)

DL/T604-2009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使用技术条件(内容)

DL/T 604-2009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使用技术条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行业使用的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术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系统中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所)内安装在6kV~66kV侧的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和10kV(含6kV)配电线路上的柱上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在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11.1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763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GB1984交流高压断路器GB2706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方法GB 3804 3.6kV—40.5kV高压交流负荷开关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7328 变压器和电抗器的声级测定GB50227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T11024标称电压1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DL /T 40310kV-40.5kV高压真空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DL/T 442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DL/T 840 高压并联电容器使用技术条件3定义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installation of high-voltage shunt capacitors制造厂根椐用户要求设计并组装的以电容器为主体的,用于6kV~66kV系统并联补偿用的并联电容器补偿装置。

以下简称装置。

3.2电容器组capacitor bank由多台电容器或单台电容器按一定方式连接的总体。

3.3装置的额定容量(Q N) rated output of a installation一套装置中电容器组的额定容量即为该套装置的额定容量。

3.4装置额定输出容量rated output of a installation当装置中电容器组承受的电压等于电容器组的额定电压时,装置的额定输出容量等于该装置的额定DL/T 604-2009容量减去配套串联电抗器的额定容量。

35kV并联电容器装置技术规范书

35kV并联电容器装置技术规范书
35kV 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技术规范书
目录 1 总则 2 使用条件 3 技术参数和要求 4 试验 5 供货范围 6 供方在投标时应提供的资料 7 技术资料和图纸交付进度 8 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9 技术服务与设计联络 1 总则 1.1 本规范书适用于 35kV 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 ,它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 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需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未对一切技 术细则作出规定,也未充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现行有关标准要 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3 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款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满足 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与规范书的差异”为 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本规范书的条款,除了用“宜”字表述的条款外,一律不接受低于本技术规 范书条款的差异。 1.4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需供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 供方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遵循的主要标准如下 : GB 4208-1984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 GB 6915-1986 高原电力电容器 GB 7675-1987 交流高压断路器的开合电容器组试验 GB 2706-1989 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方法 GB 3983.2-1989 高电压并联电容器 GB 11024-1989 高电压并联电容器耐久性试验 GB 11025-1989 并联电容器用内部熔丝和内部过压力隔离器 GB 763-1990 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 GB/T5582-1993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GB 50060-19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 15116.5-1994 交流高压熔断器 并联电容器外保护用熔断器 GB 50227-1995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GB/T 6919-1997 湿热带电力电容器 GB/T 16927.2~GB/T 16927.6-1997 高电压试验技术 GB.311.1 — 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DL 402-1999 交流高压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DL 442-1991 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 DL 462-1992 高压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订货技术条件

35kV并联电容器技术条件

35kV并联电容器技术条件

青海天益冶金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工程35kV户内组架型电容器组设备技术协议书二○○九年九月西宁西宁宁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1. 总则2. 技术要求3. 设备条件4. 供货范围5. 技术服务6. 买方工作7. 工作安排8.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9.质量保证和试验10. 包装、运输和储存1 总则1.1 本设备技术条件书仅限于青海天益冶金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工程35kV系统的户内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

它包括该装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性能及特点。

1.2 本设备技术协议书中说明了卖方产品所能达到的技术水平,卖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本设备技术协议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买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 本设备技术协议书经买方与供方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 本设备技术条件书未尽事宜,由买方与卖方共同协商确定。

2 技术性能2.1 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GB311.1-1997 《高压输配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311.2~311.6-83 《高电压试验技术》GB311.1~311.6-83 《高电压实验技术》GB2706-89 《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办法》GB763-90 《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GB5582-93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GB/T16434-1996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等级》GB2900-94 《电工术语》GB5273 《变压器、高压电器和套管的接线端子》GB4208-84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GB7675-87 《交流高压断路器的开合电容器组实验》GB50227-95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技术规范》GB3983.2-89 《高电压并联电容器》DL/T442-91 《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DL/T462-92 《高压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订货技术条件》DL/T604-1996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订货技术条件》2.2 使用环境条件2.2.1 周围空气温度最高温度:+32.4℃最低温度:-33.1℃最大日温差:2.2.2 海拔高度:2800m2.2.3 最大风速:20m/s2.2.4平均最大月相对湿度:76%2.2.5抗震设防:7度2.2.6 污秽等级:e级统一绝缘泄漏比距≥31.5mm/kV(最高运行相电压)2.2.7覆冰厚度:10mm2.3 工程条件2.3.1 系统概况(1)系统标称电压:35kV(2)系统最高电压:38.5kV(3)系统额定频率:50Hz(4)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不接地2.3.2 安装地点:青海天益冶金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安装于户内。

35千伏输变电工程10kV并联电容器装置技术规范

35千伏输变电工程10kV并联电容器装置技术规范

35千伏输变电工程IOkV并联电容器装置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部分1总则1.1一般规定1.1.1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1.2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

投标人提供的电容器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

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3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了对电容器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4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5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1.1.6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1 1.7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须签订技术协议。

在签订技术协议时,由招标组织单位将标书审查会审定并经专家签署的《技术规范》纸质文件,提供给设计单位、运行单位、中标人各1份。

1.1.8若中标人完全响应招标书,上述《技术规范》直接作为《技术协议》。

若中标人不完全响应招标书或双方需要补充其他内容,在签订技术协议时,由中标人提供“差异表”以及补充内容的纸质文件,经各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连同上述《技术规范》共同构成《技术协议》。

1.1.9技术协议签订后1周内,双方必须签订商务合同,便于生产厂家及时提供有效的设计资料。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运行规范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运行规范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运行规范一设备运行要求和操作程序第一条运行中的电抗器室温度不应超过35℃,不低于-25℃。

当室温超过35℃时,干式三相重叠安装的电抗器线圈表面温度不应超过85℃,单独安装不应超过75℃。

第二条电容器组电缆在运行中需加强监视,一般可用红外线测温仪测量温度,在检修时,应检查各接触面的表面情况。

停电超过一个星期不满一个月的电缆,在重新投入运行前,应用摇表测量绝缘电阻。

第三条电力电容器允许在额定电压±5%波动范围内长期近行。

电力电容器过电压倍数及运行持续时间如下规定执行,尽量避免在高于额定电压下运行。

电力电容器允许在不超过额定电流的30%状况下长期运行。

三相不平衡电流不应超过±5%。

第四条电力电容器运行室温度最高不允许超过40℃,外壳温度不允许超过50℃。

第五条电力电容器组必须有可靠的放电装置,并且正常投入运行。

高压电容器断电后在5s内应将剩余电压降到50伏以下。

第六条电力电容器组安装投运前,除各项试验合格并按一般巡视项目检查外,还应检查放电回路,保护回路、通风装置应完好。

构架式电容器装置每只电容器应编号,在上部三分之一处贴45℃~50℃试温蜡片。

在额定电压下合闸冲击三次,每次合闸间隔时间5分钟,应将电容器残留电压放完时方可进行下次合闸。

第七条装设自动投切装置的电容器组,应有防止保护跳闸时误投入电容器装置的闭锁回路,并应设置操作解除控制开关。

第八条电容器熔断器熔丝的额定电流不小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43倍选择。

第九条投切电容器组时应满足下列要求:1. 分组电容器投切时,不得发生谐振(尽量在轻载荷时切出);对采用混装电抗器的电容器组应先投电抗值大的,后投电抗值小的,切时与之相反;2.投切一组电容器引起母线电压变动不宜超过2.5%。

第十条在出现保护跳闸或因环境温度长时间超过允许温度,及电容器大量渗油时禁止合闸;电容器温度低于下限温度时,避免投入操作。

第十一条电力电容器停用时:应先拉开断路器,再拉开电容器侧隔离刀闸,后拉开母线侧隔离刀闸。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_(条文说明)GB50227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_(条文说明)GB50227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条文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 50227—95条文说明主编单位:电力工业部西南电力设计院1 总则1.0.1 本条为制订本规范的目的。

本条强调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要贯彻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体现我国的技术经济政策,技术上把安全可靠放在首位,在设计的技术经济综合指标上要体现技术先进,同时要为运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规范的重点是对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技术要求作规定。

用户的低压无功补偿,基本上是选用制造厂生产的低压电容器柜而极少作装置的整体设计,因此,对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仅在电容器柜设备选型和安装设计方面作了必要的技术规定供遵循。

1.0.3 本条为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原则的共性要求。

工程设计要考虑各自的具体情况和当地实践经验,不能一概而论。

本规范的一些条文规定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要正确理解,合理运用。

1.0.4 为使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备选型正确,达到运行可靠,本条强调设备选型要符合国家现行的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

这些标准有《低电压并联电容器》、《高电压并联电容器》、《串联电抗器》、《集合式并联电容器》、《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以及《高压并联电容器技术条件》、《高压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订货技术条件》、《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等行业标准。

1.0.5 本条明确了本规范与相关规范之间的关系。

本规范为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和低压电容器柜选型与安装设计的统一专业技术标准。

除个别内容在本规范中强调而外,凡在国家现行的标准中已有规定的内容,本规范不再重复。

2 术语、符号、代号本规范为新编国家标准,为执行条文规定时正确理解特定的名词术语的含义,列入了一些术语,以便查阅。

同时,将条文和附录中计算公式采用的符号和图例中的代号纳入本章集中列出。

条文和附录中计算公式的符号按本专业的特点和通用性制订。

35kV变电站用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通用技术规范

35kV变电站用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通用技术规范
(b)要求的技术文件及寄送的时间。
表2要求的技术文件及寄送的时间
序号
文件内容
寄送时间
接图单位
份数
1
图纸类
a)组装图:应表示设备总的装配情况,包括外形尺寸,设备的重心位置与总质量、油重;绝缘子或瓷套的爬电距离,电气净距;受风面积,固有频率;一次接线端子板及线夹位置,大小尺寸,材料及允许的作用力(三个方向);运输尺寸和质量;端子箱位置,电缆入口位置等并附电气和机械特性数据。
1.1.7本招标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第一卷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8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至少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格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如发现有失实情况,招标方有权拒绝该投标。
1.6.2项目单位根据需要提出附录中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卖方应在商务标书中分项列出其单价和总价。
1.6.3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如不拆线测量电容量的电桥),并应在商务标书中分别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供项目单位选购。
1.6.4所有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必须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详细使用说明资料。
供货商在合同签订后须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a)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资料和图纸。
表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资料和图纸
序号
文 件 名
份数
交付时间
接图单位
1
认可图
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2
最终图①
3
说明书
4
例行试验报告
①除表中提供的技术文件外,供货商应提供在AutoCAD R14.0版本下的所有最终图的CAD磁盘(.DWG格式文件)。

35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变电所建设规范

35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变电所建设规范

1总则1.0.1为促进电力用户变电所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协调,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规定了35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变电所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

1.0.3本规范适用于新建35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变电所。

改建、扩建的电力用户变电所工程,可参照本规范执行1.0.4工程建设项目在规划、立项或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同时进行供电方案研究和确定,供电方案确定后方可进行变电所设计。

1.0.5电力用户变电所的设计,应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优先选用典型设计方案。

1.0.6电力用户变电所电气设备的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采用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维护方便(免维护或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电气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1.0.7用户的自备应急电源、非电性质的应急措施、谐波治理措施应与受电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同步达标1.0.8电力用户变电所工程概算、预算的编制,按国家、电力行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1.0.9 35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变电所的建设,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T1428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6934电能计量柜GB20052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Z29328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9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50060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2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5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GB50227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260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35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DLT401高压电缆选用导则DL/T448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620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825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DL/T842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使用技术条件DL/T1198电力系统电能质量技术管理规定DLT5136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5222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GA1089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JB/T100886kV~500kV级电力变压器声级JJ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术语3.0.1 供电方案 power supply scheme电力供应的具体实施计划。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5kV变电站用10kV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通用技术规范并联电容器装置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一、总体说明1、本标准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2、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

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分“表8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①改动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②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③需要修正污秽、温度、海拔等条件。

经标书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表8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部分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5、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6、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1 标准技术参数”、“2 项目需求部分”和“3 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

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项目单位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

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表9 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二、具体使用说明1、本并联电容器装置采购规范的使用范围涵盖35kV变电站,并联电容器装置的电压等级为10kV,其单套额定容量由1000kvar到4000kvar,共计9种规格,物资采购通用及专用技术规范共10本(通用技术规范1本和专用技术规范9本)。

2、并联电容器装置物资采购标准目录中的设备编号含义如下所示:变电站电压等级,0.6—66kV ,1—110kV ,2—220kV ,3—330kV ,5—500kVN —内熔丝加继电保护;J —继电保护电抗率:1—1%;5—5%;12—12%单台电容器容量,kvar 电容器组容量,kvar 并联电容器装置型式:K —框架式;H —集合式并联电容器装置标称电压:A —10kV ;B —35kV ;C —66kV 设备代号:C —并联电容器装置例1:5C-BK60000/500-5N 表示500kV 变电站用35kV 框架式并联电容器装置,单组容量为60000kvar ,单台电容器容量为500kvar ,电抗率为5%,单台电容器保护方式采用内熔丝加继电保护。

例2:2C-BH10000/3334-5N(J)表示220kV 变电站用35kV 集合式并联电容器装置,单组容量为10000kvar ,单台电容器容量为3334kvar ,电抗率为5%,对有内熔丝的电容器,设备编号为2C-BH10000/3334-5N ,单台电容器保护方式采用内熔丝加继电保护;对无内熔丝的电容器,设备编号为2C-BH10000/3334-5J ,单台电容器保护方式仅采用继电保护。

3、项目单位在选择采购标准技术规范时,应根据项目的变电站电压等级、并联电容器装置电压等级等特征参数,在上述40本物资采购标准专用技术规范中进行选择,并按通用和专用技术规范编写项目招标文件。

4、物资采购标准专用技术规范封页有两个变电站电压等级时,表示此技术规范适用两种电压等级变电站,例如:“110/66kV 变电站10kV/2Mvar1%电抗率框架式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表示该技术规范既适用于110kV 也适用于66kV 变电站。

5、物资采购标准通用技术规范条款和参数与40个专用技术规范中配套使用,不应随意修改变动。

6、专用技术规范标准技术参数中,有两种可供选择的设备型号或技术参数时,相关单位应根据需要选择其中的一种填入相应栏目内。

7、投标人应严格控制单台电容器和电容器组电容值的偏差,以避免电容器组初始不平衡电流或电压值过大,从而影响继电保护动作定值的整定。

如任意提高保护动作整定值,会降低保护的动作灵敏度,甚至形成保护无灵敏度状态。

此时,一旦出现一只电容器故障时,会波及完好电容器的安全,扩大事故范围,造成众多的电容器损坏,甚至会出现电容器壳体爆裂、喷油起火事故发生。

为此,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初始不平衡电容值和保护动作定值的参数值。

目录1 总则 (1)1.1一般规定 (1)1.2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1)1.3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1)1.4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2)1.5备品备件 (3)1.6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3)1.7现场检验 (3)1.8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3)1.9标准 (3)2 结构及其他要求 (4)2.1结构要求 (4)2.2一次、二次及土建接口要求 (4)3 试验 (5)3.1电容器装置试验 (5)3.2电容器试验 (5)3.3放电线圈试验 (6)3.4金属氧化物避雷器试验 (6)3.5支柱绝缘子试验 (7)3.6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试验 (7)3.7不平衡保护用电流互感器 (7)3.8熔断器试验(对采用熔断器的装置,应进行本试验) (8)3.9集合式电容器试验(对集合式电容器装置,应进行本试验) (8)4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设备监造 (9)4.1技术服务 (9)4.2在卖方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9)5 设备通用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9)5.1电容器装置通用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10)5.2单台电容器通用技术要求 (12)1 总则1.1 一般规定1.1.1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1.2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

投标人提供的电容器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

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3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了对电容器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4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5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1.1.6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7本招标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第一卷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8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至少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格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如发现有失实情况,招标方有权拒绝该投标。

1.2.1投标人或供货厂(商)最近3年内同类设备的销售记录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1.2.2投标人或供货厂(商)拥有的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 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2.3投标人或供货厂(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生产设备及能完成出厂试验的试验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1.2.4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1.2.5投标人或供货厂(商)提供的同类设备按国标和电力行业标准进行的、有效的(五年内)型式试验报告和近期的例行试验报告。

1.2.6投标人和供货厂(商)应提供装置所使用的电容器的鉴定证书。

1.3 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文件1.3.1技术文件的发送供货商在合同签订后须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a)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资料和图纸。

表1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资料和图纸①除表中提供的技术文件外,供货商应提供在AutoCAD R14.0版本下的所有最终图的CAD磁盘(.DWG格式文件)。

(b)要求的技术文件及寄送的时间。

表2 要求的技术文件及寄送的时间注 1. 每台电容器装置应提供一份说明书,随设备一起发运。

2. 主要部件试验报告。

1.3.2所有技术文件均应用中文书写,并采用SI公制国际单位制。

1.3.3项目单位有权对供货商的供货设备图纸的不当之处提出修改意见,对此项目单位不承担附加费用。

供货商应将项目单位的修改意见在图纸上进行修改,供货的设备必须符合最终审定认可后的正式图纸。

1.3.4在收到项目单位对图纸的最终认可之前,供货商提前采购材料或加工制造而发生的任何风险和损失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1.3.5图纸经项目单位认可后,并不能排除供货商对其图纸的完整性及正确性应负的责任。

1.4 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1.4.1投标人应提供招标书中列举的技术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能保证装置安全运行的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任何与这些数据的偏差都应经项目单位的同意。

1.4.2投标人的产品特性参数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1.4.3当项目单位在设计继电保护、控制操作及与其他设备配合,而需要相关文件和技术数据时,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这些文件和数据。

1.5 备品备件1.5.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5.2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1.5.3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1.5.4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1.5.5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

1.6 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1.6.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如不拆线测量电容量的电桥),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6.2项目单位根据需要提出附录中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卖方应在商务标书中分项列出其单价和总价。

1.6.3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如不拆线测量电容量的电桥),并应在商务标书中分别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供项目单位选购。

1.6.4所有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必须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详细使用说明资料。

1.6.5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装于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1.7 现场检验1.7.1开箱最后检验将在现场进行,设备数量、规格和性能将逐项验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