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某公司设备综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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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综合管理办法

1.目的作用

为保持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通过综合管理,实现设备的使用寿命延长和综合效能的提高,能够更好地为产品生产和企业经济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含形成固定资产的工装,下同)的控制管理。

2.职责

2.1 设备管理部门职责:负责公司生产设备的归口管理,负责公司其他能形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资产的统一建账及管理工作。负责对设备使用、维护指导和巡查考核。

2.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备中配套零部件加工质量及其控制系统的管理。

2.3 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生产设备上自带的计量或测试系统的归口管理。

2.4 配套部门负责设备备件的定点及采购,并对采购备件的及时性、准确性以及质量负责。

2.5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管辖区域的设备进行使用、维护和管理。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生产及设备资产规模和运行情况,设置相应的专/兼职设备管理员,其职责:

2.5.1 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对本部门设备的开工率计划指标的完成负责。

2.5.2 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关于设备使用准佳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本部门设备资产的完整性负责。

2.5.3 负责对部门有关设备管理制度的培训及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工作。

2.5.4 在业务上服从设备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2.5.5 按月度提出本部门维修备件的采购计划。

3.设备的使用

3.1 管理原则:谁使用,谁管理。

3.2 日常维护保养由操作人员进行。设备使用与维护、操作规程和关重设备交班记录等规定由设备管理部门制定,部门主管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贯彻和监督检查。

3.3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定期定人检修制度,预防设备故障的发生。

3.4 使用设备前,必须对操作者进行维护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理论知识培训,关重设备操作者需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3.4.1 使用前应检查确认所用设备及工装是合格有效的。

3.4.2 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操作设备,禁止“精机粗用”;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使用设备。

3.4.3 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规定和违章运行工作。

3.4.4 应掌握“三好”、“四会”要求。三好指:管好、用好、维修好;“四会”指: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3.4.5 做好设备的运行记录。

4.设备维护保养

4.1 日常保养(既例保)操作人员上班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按规定加润滑油,下班前15分钟对设备进行清扫擦拭涂油。周末和节假日前,操作人员要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扫,并对工作场地进行清理和清扫。

4.2 设备润滑设备润滑要按《润滑管理制度》执行,由相应部门坚持五定(定人、定点、定期、定质、定量)

4.3 应用新技术积极推广应用润滑新技术、新材料和装置,把润滑工作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

4.4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由使用部门的维修人员进行,完成后须填写设备运行质量情况反馈单给设备管理部门。

4.5 定期维修设备管理部门应按《设备维修程序》对设备进行预防、改善和事后维修,并须认真填写维修报告单。

4.6 备件计划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检修计划,每月对无维修能力的部门或需对外联系处理的故障,提出备件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交物资供应部门采购。

4.7 日常点检设备由操作人员按《巡回点检制度》进行点检,并认真填写设备日常点检表,以达到质量要求的精度。

5.设备维修

5.1 设备在使用期间,出现结构、精度、性能等问题,使用部门应及时反映给设备管理部门,由其组织处理。

5.2 为了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提高生产效率,设备使用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预防、维护和保养,同时设备管理部门也应按《设备维修程序》对设备进行维护、修理,并认真填写好维修报告单,设备管理部门应对设备定期检查,以保证达到质量要求精度。

6.设备认可

必要时,为验证设备保证质量和生产能力,由需了解的部门(技术/生产等)提出要求,明确具体的认可项目,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设备能力进行认可,认可后设备管理部门出具认可报告,返回提出单位。

7.设备事故管理

7.1 设备事故分类: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按性质分为:责任事故、自然事故、质量事故。

7.2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除不及时抢救会增大损失外,必须保留现场,立即上报,设备管理部门在得到报告后要立即派人到现场检查,作出

临时处理(停机、组织分析、修复等)重大事故应报告分管设备领一导和总经理,特大事故24小时内要报主管部门及分管设备领导和总经理。

7.3 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分析。一般事故由使用部门召集本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并通知设备动力科参加。重大事故由设备动力科召集,并邀请有关部门和分管设备领导参加。

7.4 对设备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严肃处理。三不放过指:不找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不对责任者作出处理不放过;不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7.5 发生事故应在3-7天内填定事故报告单,作好一切原始一般事故由使用部门作结论交设备管理部门检查,重大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作结论交分管设备领导审批,特大事故由公司作结论报总经理审批。

7.6 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7.6.1 对事故责任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态度好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检讨、扣发奖金、赔偿、记过、开除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7.6.2 损失费用在100元以内的事故,应作认识总结经验或检讨;一般责任事故,责任人应赔偿损失费10%~30%;情节恶劣故意造成设备事故者应视其情节赔偿损失费的30%~100%。

7.7 事故的统计事故处理后,按事故的性质、类别、停机台时、损失费用等资料按规定统计填表分级上报,各部门至少留一份存档备查,以作总结经验加强防范工作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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