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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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设备与周转材料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周转材料使用效率,保证生产需要、设备与周转材料的正常使用及其安全工作,预防设备与周转材料使用管理不当引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包括设备购置、租赁、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报废等职责和流程。
3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公司财务部是公司设备与周转材料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设备与周转材料的各项管理工作。
3.2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本部施工机械生产设备与周转材料的调配、大修理、保管、检测、检查、保养维修、改造、报废申请等工作,公司办公室负责生活设施设备和非生产性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各项目部负责各自单位设备与周转材料的管理工作。
3.3各部门、各项目部对设备与周转材料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等其他权益。各部门、各项目部应设有相应的管理部门和责任人,负责本部门、项目部设备与周转材料使用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管理,填报各种统计报表,设备与周转材料管理人员名单报财物部备查。
3.4项目部负责外部设备的租赁管理工作。
3.5本制度所指设备包括公司范围内的承包工程、基本建设、维护修理用的施工机械、生产设备和列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其他设备等;周转材料包括公司范围内购置(或加工)的钢模板、钢板桩、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3.6各级设备管理部门应明确专人(或兼职)负责设备管理工作,并形成公司设备安全管理网络。
4购置管理
4.1随着施工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釆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
料的情况下,对施工设备和周转材料先进性、技术性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司为保证总体的施工能力,对大中型机械设备和常用周转材料遵循先调剂、后购置的原则。在总体调剂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由公司统一购置后租赁给各项目部及对外出租(见附后机械设备名录),其余专用设备与周转材料由各项目部申请批准后自行购置。
4.1.1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结合现有设备与周转材料状况,在当年度的12月底前编制下年度设备和周转材料更新计划报公司财物部,由公司财物部分析汇总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4.1.2各部门、各项目部根据使用需求编制设备与周转材料使用计划报公司财物部。公司财物部会同工程部、办公室在充分调配现有设备和周转材料或外租设备和周转材料仍然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办理设备购置和周转材料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
4.1.3公司财物部根据批准的购置申请单,会同工程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比价采购,确定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未经申请与批准,各项目部不得自行购买设备。
4.1.4所属各单位对未纳入公司租赁范围内的专用设备与周转材料,由其职能管理部门根据生产状况和需求,编制年度专用设备更新和周转材料釆购计划,经所属各单位领导研究后,报财物部及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并纳入公司年度计划中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购置前,须填报专用设备更新与周转材料采购申请单,报董事长批准,实行比价采购。
4.2机动车辆、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购置,还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2.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4.2.2特种设备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2.3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安装(拆除)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资格,安装(拆除)特种设备前应编制技术方案。项目部安
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安装完成后组织验收,并报请有关单位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
4.2.4项目部要保存特种设备生产厂家的资质、资格等证照复印件,技术方案以及现场监督验收、检验记录等文字、照片资料。
4.2.5特种设备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4.3监察审计部参与采购过程,并对设备购置程序、价格等进行监督检查。
5验收管理
5.1公司新购设备(包括自购、改造等)由财物部会同工程部、办公室及其他项目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一经验收,即按分类统一编号、钉牌,并建立台账、卡片账,大型设备必须填写设备履历书,同时建立设备台班运行记录卡、维修跟踪记录卡等。原始资料及有关记录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存档,对使用部门提供复印件,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5.2所属各单位要建立单台设备卡片和档案,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精度检验单、装箱单、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验收移交书、设备附件及工具清单、事故报告单、封存启封单、大修理任务书、设备改造改装技术资料等。同时要建立设备台账并按年度报公司财物部备案。
5.3公司购置(或加工)的周转材料由财物部会同工程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建立周转材料台账,经验收合格的周转材料需办理入库手续方可转入在用,调出、调入的周转材料应填写发料单、入库单,并逐笔登记入账。
5.4所属各部门购置(或加工)的周转材料由所在单位财物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同时要建立周转材料台账并按年度报公司财物部备案。
5.5特种设备还应当建立特种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5.5.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5.5.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5.5.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5.4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5.5.5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6工程部、办公室的设备台账,每年应与财物部的固定资产设备台账核对一次(包括核对设备金额);财物部定期(至少半年一次)与工程部、实际使用部门核对、清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一致。
6运行管理
6.1工程部、办公室会同设备使用部门确定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负责设备的进退场、运行管理和贯标管理工作,专职或兼职管理员须报财物部备案。
6.2设备运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合格后投入使用。
6.3设备运行过程中应按规定进行自检、巡检、旁站监督、专项检查、周期性检查,确保性能完好。
6.4设备检查
6.4.1设备与周转材料进场运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各项性能、指标满足要求。
6.4.2设备运行过程中按规定进行自检、巡检、旁站监督、专项检查、周期性检查,确保性能完好。
6.4.3设备金属结构、运转机构、电气控制系统应无缺陷,各部位润滑良好。
6.4.4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防护罩、盖板、梯子、护栏完备可靠。
6.4.5设备醒目的位置悬挂有标识牌、检验合格证及安全操作规程。
6.4.6设备干净整洁。
6.4.7基础、轨道符合要求;作业区域无障碍物,满足安全运行要求。
6.4.8同一区域有两台以上设备运行可能发生碰撞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6.5设备运行
6.5.1设备应制定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严格按操作运行设备,不带病操作,无违章操作,以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其性能。设备运行记录齐全。
6.5.2建立设备使用责任人制度。大型设备由工程部确定责任人(机长),中小型设备由使用单位指定责任人,并报工程部备案。
6.5.3设备使用实行“四定”:定人、定机、定岗、定责。
6.5.4操作人员要做到“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