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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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公布日期】2023.07.25
•【字号】豫环办〔2023〕66号
•【施行日期】2023.07.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正文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实验区分局:
为规范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健全完善“市场开放、权责明晰、监管到位、运行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省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2023年7月25日。

DB37_T 4011—2020山东省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2020版)

DB37_T 4011—2020山东省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2020版)

ICS13.020.99Z 0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4011—2020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fixed pollution sourceflue gas on-line monitoring system2020-07-09发布2020-08-09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要求 (2)5 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质量保证要求 (6)6 其它要求 (9)附录A(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能力要求 (10)附录B(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与处理方法 (12)附录C(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15)附录D(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参数修改记录 (24)附录E(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常见故障的分析与排除方法 (26)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1 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和运行维护质量保证要求。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固定污染源烟气(颗粒物、SO2、NO X、HCl、CO)及有关烟气参数(流速/量、温度、压力、含氧量、湿度)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HJ 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 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6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 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实施方案

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实施方案
(9)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并处置仪器废液。
废水类在线监测系统日常பைடு நூலகம்护、校验、仪器检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仪器档案管理等具体要求详见《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
2、废气类的日常维护(维护周期为每周):
(1)采样/预处理单元:针对采样头、伴热管、反吹系统、气体预处理等设施进行清洗、保养、维修更换等工作,保证气体管路畅通,防止气路的堵塞和泄漏,保证气体预处理系统的过滤、冷凝、排水等设施的正常运行;
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实施方案
为确保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长期、正常、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使各级环保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排污企业在线监控数据,根据国家、省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制订依据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
(十四)《关于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环发〔2006〕86号);
(十五)《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实施方案》(浙环发〔2007〕62号);
(十六)《关于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网络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环办函〔2007〕9号);
(十七)《关于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全球眼资费的指导意见》(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电信有限公司2007年6月26日文件)。
(一)日常维护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由采样单元、在线监测单元、视频监视单元、数据采集单元、数据传输单元、辅助单元、环境监控中心平台和监测站房单元等组成。具体维护要求如下:
1、废水类的日常维护
(1)采样单元:针对水泵、管路、预处理等设施进行清洗、保养、维修更换等工作,保证管路畅通,防止管路的堵塞和泄漏;

全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实施方案

全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实施方案
(七)《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352-2007);
(八)《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浙环发〔2006〕20号);
(九)《〈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浙环发〔2007〕32号);
(十)《浙江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规范(试行)》(浙环发〔2006〕21号);
(6)氨氮分析仪和总磷/总氮分析仪:在满足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的各类技术规范要求基础上,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校验、维修等工作;
(7)仪器校准:TOC/COD/氨氮/总磷总氮等主分析仪,每48小时通过仪器进行自动的零点和量程校正;
(8)TOC分析仪数据准确性校验:每月应按照HJ/T354-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转换系统确认;
省电信公司利用现有的三级网络运维组织机构和全球眼业务的专业化维护队伍,完善环保专用网络和视频监控的支撑响应体系,开展运行维护工作。
省运维公司须依照有关规定取得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遵循“保本微利”的原则,负责组建覆盖全省的运行维护技术保障体系,在11个设区市建立运行维护分中心,并在设区市下属的县(市、区)设立满足运维要求的现场运行维护组。组织机构详见附2。
(十一)《关于印发〈全省环境监控中心建设技术方案〉等技术文件修订版的通知》(浙环发〔2007〕33号);
(十二)《关于统一建立全省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维护公司的通知》(浙环发〔2006〕35号);
(十三)《关于重申严格执行〈浙江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的通知》(浙环发〔2006〕59号);
(十四)《关于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环发〔2006〕86号);

环保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方案计划体系

环保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方案计划体系

环保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体系目录一、总则 (3)二、运行维护体系 (3)2.1运行维护组织机构 (3)2.1.1运行维护机构组成 (3)2.1.2岗位职责 (3)2.1.3运行维护人员、硬件配置 (6)2.2公司相关制度 (7).2.2.1 考勤、考核制度 (7)2.2.2 财务管理制度 (7)2.2.3 工装管理制度 (7)2.2.4 运维车辆管理制度 (7)2.2.5 薪酬制度 (7)2.2.6 运行维护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7)2.2.7 运行维护人员技术等级评审方 (7).2.2.2办事处管理规范标准 (7)2.3运行维护工作流程管理 (9)2.4运行维护工作标准 (10)2.4.1单点基站规范化标准 (10)2.4.2运行维护巡检流程及内容 (11)2.4.3台账记录 (11)2.4.4监测站房卫生 (11)2.4.5 故障响应及抢修 (12)2.5运行维护保障 (12)2.5.1备品、备件 (12)2.5.2试剂、标准液 (12)2.5.3台帐 (13)2.5.4 费用 (13)2.5.5技术支持 (14)2.5.6数据有效性 (14)三、监督考核 (15)3.1运行维护监督检查 (15)3.1.1环保部门监督检查 (15)3.1.2公司监督检查 (15)3.1.3运行维护辖区自检 (15)3.2运行维护考核(附考核细则) (16)3.2.1环保部门考核 (16)3.2.2公司考核 (16)3.2.3办事处考核 (16)3.3运行维护奖励 (16)附运维巡检内容表 (17)环保在线监测运行维护管理体系一、总则在国家、省、市环保部门监督下,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XXX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运行维护考核细则》等规范要求,为了规范公司运行维护工作,全力保证运行维护工作正常运行。

提高队伍整体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完成费用控制目标,打造一支创全国一流水平运行维护队伍,制定本办法。

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管理实施方案

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管理实施方案

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管理实施方案XX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5年第28号令)《XX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X环发〔2015〕XX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对污染源实行24小时实时在线监控,并将监测数据、视频图像通过计算机平台、专用通讯网络快速、及时、准确地传输到省、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为污染源日常监管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二、管理对象所有在我县依法依规取得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资格,由县财政支付运维费的第三方机构。

在线企业自行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可参照执行。

三、管理要求(一)运维单位1.现场巡检。

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各类技术规范要求操作,监控运维人员每天必须到每个站点巡检一次并做好记录。

检查从一次仪表和数据采集设备监测数据是否一致,从一次仪表到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的监测数据是否同步传输,确保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有效数据上传率必须达到90%以上。

同时做好监控站房及周边的环境卫生保洁。

2.设备维护。

每月对仪器进行一次校准,每周至少一次对九通阀、管路、采样杯等进行清洗、保养,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保证管路畅通,防止管路堵塞和泄漏等。

3.故障排除。

运维单位在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后,专业技术人员白天必须0.5小时内(晚上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对于容易诊断的故障,应直接带备件到现场进行维修,此类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6小时;对不易诊断或维修的仪器故障,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使用备机监测。

4.危废处置。

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的相关规定,监控设备产生的废液必须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处置,并登记好台账。

5.建立档案。

建立规范完整的运维技术档案,确保各级检查、督察可通过调阅运维技术档案,了解自动监控系统的使用、维修、停运、性能检验、水样比对、数据等全部历史资料,对自动监控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作出客观评估。

环保行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施方案

环保行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施方案

环保行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施方案第一章概述 (2)1.1 项目背景 (2)1.2 项目目标 (2)1.3 实施原则 (2)第二章系统架构 (3)2.1 系统设计 (3)2.2 硬件设施 (3)2.3 软件平台 (3)第三章污染源监测设备选型 (4)3.1 监测参数 (4)3.2 设备选型标准 (4)3.3 设备采购 (5)第四章系统集成与安装 (5)4.1 系统集成流程 (5)4.2 现场安装 (6)4.3 系统调试 (6)第五章数据采集与传输 (7)5.1 数据采集方式 (7)5.2 数据传输协议 (7)5.3 数据安全 (7)第六章数据处理与分析 (8)6.1 数据处理方法 (8)6.2 数据分析模型 (8)6.3 报警与预警 (9)第七章系统运行与维护 (9)7.1 系统运行管理 (9)7.1.1 运行管理原则 (9)7.1.2 运行管理内容 (10)7.2 系统维护保养 (10)7.2.1 维护保养原则 (10)7.2.2 维护保养内容 (10)7.3 故障处理 (10)7.3.1 故障分类 (10)7.3.2 故障处理流程 (10)第八章人员培训与素质提升 (11)8.1 培训内容 (11)8.2 培训方式 (11)8.3 培训效果评估 (12)第九章系统评价与改进 (12)9.1 系统评价指标 (12)9.2 改进措施 (12)9.3 持续优化 (13)第十章项目实施与验收 (13)10.1 项目实施计划 (13)10.2 项目验收标准 (14)10.3 项目总结与反思 (14)第一章概述1.1 项目背景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高污染源监测能力,我国提出了构建环保行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本项目旨在通过实施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对污染源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控,为环保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持,从而推动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

(环境管理)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指导意见

(环境管理)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指导意见

附件3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明确运维公司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中的职责,规范我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长期、正常、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对我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公司运维能力要求(一)资质水平运维公司必须持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自动监测类证书”,实施证书规定范围内的运维工作。

没有资质的运维公司自意见下发之日起一年内应申请获得相应资质,期间可挂靠在有资质的运维公司名下实施相应资质范围内的运维工作。

所有运维公司均要在省环保厅进行资质备案,资质到期及时申请更换。

(二)实验室能力运维公司在设有常驻机构的地区必须设有专门的分析实验室,能开展污染源废水废气相关监测因子的比对分析工作。

要求实验室面积在50m2以上,具备与运维项目相关因子的分析能力。

(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运维规模,满足日常工作管理需要,配备足够的运维和实验室专职人员。

所有从事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的操作、管理人员和实验室分析人员,应当通过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中介机构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四)备品备件库在设有常驻机构的地区内配备专门的备品备机库,有充足的一般耗材备品,能确保一般消耗品的及时更换,根据使用情况定期清点,按实际需要增购。

(五)车辆平均每20个运维点配备运维车辆1辆。

二、运维公司内部管理(一)规章制度运维公司在派出机构应建立人员培训、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定期比对监测、定期校准维护记录、运行信息公开、设施故障预防和应急措施等相关制度。

在运维站点上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文件要求建立站点管理制度。

(二)实验室管理参照实验室计量认证的标准建立实验室管理体系和程序。

(三)档案管理对签订运维合同的每一家企业实行一厂一档。

包括仪器设备档案、验收记录、各种仪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范;仪器校准、零点和量程漂移、重复性、实际水样比对和质控样试验的例行记录、TOC或UV转成COD的转换记录;监测(监控)仪器的运行调试报告、例行检查、维护保养记录、仪器设备的检修、易耗品的定期更换和废液处置档案记录。

浙江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规范

浙江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规范

浙江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规范篇一: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浙环发[2006]20号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提高环境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客观、准确、及时掌握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动态变化情况,强化污染源监督管理力度,预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验收、运行维护、质量控制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由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和环境监控中心组成。

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及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包括站房基础设施、监测监视及其辅助仪器设备。

环境监控中心由省、市、县三级组成,指环境保护部门通过通信传输线路与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和污染源在线监控监视设施连接,将所获取的环境信息存贮、分析处理、发布的软件硬件平台。

第四条省环保局对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质量管理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发布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建设规划和系统的考核验收。

市、县(市、区)环保局具体负责本辖区的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

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

第五条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经检验合格并正常运行的,其监测数据作为环境质量评价、生态补偿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等的依据,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经环保局检验合格并正常运行的,其监测数据作为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和现场环境执法等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实施与方案

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实施与方案

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实施方案为确保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长期、正常、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使各级环保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排污企业在线监控数据,根据国家、省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制订依据(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 354-2007);(四)《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五)《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六)《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 356-2007);(七)《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352-2007);(八)《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浙环发〔2006〕20号);(九)《〈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浙环发〔2007〕32号);(十)《浙江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规范(试行)》(浙环发〔2006〕21号);(十一)《关于印发〈全省环境监控中心建设技术方案〉等技术文件修订版的通知》(浙环发〔2007〕33号);(十二)《关于统一建立全省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维护公司的通知》(浙环发〔2006〕35号);(十三)《关于重申严格执行〈浙江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的通知》(浙环发〔2006〕59号);(十四)《关于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环发〔2006〕86号);(十五)《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实施方案》(浙环发〔2007〕62号);(十六)《关于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网络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环办函〔2007〕9号);(十七)《关于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全球眼资费的指导意见》(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电信有限公司2007年6月26日文件)。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运维方法及内容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运维方法及内容
◇ 高教论述◇
科技 嗣向导
2 0 1 3 年第 1 2 பைடு நூலகம்
污染源在线 自动监控系统运维方法及内容
( 西 安外事学 院
赵 舰 波 陕西 西安
7 1 0 0 7 7 )
( 3 ) 数据 采集 单元 : 从 一次仪表 和数 据采集设备上所 采集到的监 测数据是否一致 , 从一次仪表到各级环保部门监控平台的监测数据保 得 以 更 好 的 施 展 证 同步传输 。 保证数据采集设备的正常运行 、 因此 , 需要梳理运维管理需求 、 规范运维管理流程 、 开发和建设一 ( 4 ) 辅助单元 : 废水分瓶采样器与在线监控系统的报警功能联动 . 套科 学有 效的组 织 、 制度 、 流程 、 技术 的 I T 运维 管理 体系。从粗放 、 分 对分瓶采样器作 日常的保养 、 维护工作 , 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 散、 无序服务 、 职 能管理 、 被动管理模 式过渡到精 细 、 集中、 有序服务 、 ( 5 ) 监测站房单 元 : 保持监 测站房的清 洁 . 保证站房 内的温度 、 湿 流程管理 、 主动管理模 式。实现 I T运维 的科学化 、 规范化 . 使I T运维 度 、 电力设施 达到监测设备的运行要 求 管理体 系成为环保信 息部 门 日常工作 的重要组成部分 ( 6 ) 氨氮分析仪和 总磷/ 总氮分析仪 : 在满足 国家环保 总局 和省环 信息 化维系统 是伴 随着各环保部 门信息化 实现 而产生的 . 实现对 保局的各类技术规 范要 求基础上 , 进行设备 的 日 常 维护 、 保养 、 校验、 各种信息化资源 的监控 、 管理 。 有效 的协助各项减排工作 的顺利进行 , 维 修等工作 给环保业务提供保 障。 早发现 问题 , 早解决 问题 . 同时运维 系统还将提 ( 7 ) 仪器校准 : T O C / C O D / 氨氮, 总磷总氮等主分析仪 . 每4 8 小时通 供一个 日常问题解决方 案知识库 . 积累维护工作 人员 的经验 . 当 出现 过仪 器进行 自动的零点 和量程校正 以前类似 的问题 . 系统 自动提出相关 的解决方案 . 也不会 由于个 别维 ( 8 ) T O C分析仪数据准确性校验 : 每月应按照 H J / T 3 5 4 — 2 0 0 7 方法 护人员流动给维护工作带来一定 的影响 . 同时可 以大大减 少 由于软硬 进行 C OD c r 转换系数验证 当废水组份或工况发生较大变化时 . 应及 件 的故障而给环保部 门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 运维系统也在一定 的程 时进行转换 系统确认 度上对变更与发布进行 了有效的管理 . 最终可将变更带来 的风险降到 ( 9 ) 按照危 险废物处置 的相关规定 , 妥善收集并处置仪器废液 。 最低 。 对 于不 同的系统使用者 , 运维系统提供 了不 同的服务 台, 满足不 废水类在线监测 系统 日 常维护 、 校验 、 仪器检修 、 质量保证 与质量 同需求者 的需要 控制 、 仪器档案管理等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 系统运 I T I L( 信息 技 术 基础 设 施库 . I n f o r m ̄i o n T e c h n O l o g y I n f r a s t mc t u r e 行 与考核技术规 范 I j b r a n r ) 是 目前 是国际上公认 的 I T运维标 准 . 从 发布到现在得 到了 国 2 . 废气类的 日常维护( 维护周期为每周 ) 内外各行各业广泛 的应用 . 并取得 了可喜的成绩 因此总结前 人的经 ( 1 ) 采样/ 预处理单 元 : 针对采 样头 、 伴 热管 、 反 吹系统 、 气 体预处 验. 本课 题使 I T I L应用于 中国环保信息 化运维 中. 通过运用基 于 I T I L 理 等设施 进行清洗 、 保养 、 维修更换 等工作 , 保证气体 管路畅通 , 防止 流程框架 , 使得环保部 门的管理流程化 、 规范化 、 自动化。 通过对硬件 . 气路 的堵塞和泄漏 , 保证气体预处理系统的过滤 、 冷凝 、 排水等设施 的 监控 中心服务器 , 业务 系统 , 网络全面与集中管理 , 实现 了技术 、 功能 、 正常运行 服务 的有效结合 从而提高 了环保部 门的运维水平和能力 . 为环保部 ( 2 ) 在线监 测单元 : 主要 针对烟气 在线 分析仪 ( 二 氧化硫 、 氮氧化 门高效工作提供 了保障 物、 氧) 、 温度压力流速一体化分析仪 、 烟尘检测仪等设备 , 在满足 国家 通过 I T I L标准 . 建立 运维模 型 . 确定 运维模 式 : 按 照确定 的运维 环保 总局和省环保局 的各类技术规范要求的基础上 . 进行设备 的 日常 模式 , 到东、 中、 西 部选取 的地 市级 在线监 控 中心进 行实 例求 解 . 按 维护 、 保养 、 校验 、 维修等工作 照水 、 气等环 境要素 , 区分折 旧 、 人工 、 材料 、 水 电、 维护等类 型 , 取 得 ( 3 ) 数据 采集单元 : 从一次仪表 和数据采集设备上 所采集到 的监 企业 端 、 传输 端和监 控 中心 运行成本 数据 ; 对数据进 行分析 , 集合 行 测数据是否一致 . 从一 次仪表到各级环保部 门监控平台 的监测数据保 业 内外专 家经验 和判 断 . 找 出差异性 及其 原 因 . 确 定系 统运 行成 本 证 同步传输 . 保证数据采集设备的正常运行 核算方 法 和标准 。包 含 : 运 维模 式 、 运维 内容 、 运维 过程 、 取 费标 准 , ( 4 ) 监测 站房单元 : 保持 监测站房 的清洁 , 保证站 房内的温度 、 湿 评估 办法等 。 度、 电力设施 、 到达采样点 的安全设施均达到监测设 备的运行要求 运维系统的总体架分为三层 . 最底层数据存储层包括 三大方 面的 ( 5 ) 监测仪器校验 : 每月进行一次全系统的校验 , 进 行零点 、 跨度 、 数据 . 第 一方 面是运维 系统 本身的数据 ( 这些数据 的来源是系统 录入 线性误差和响应时 间的检测 . 做到零气与标准气体和样品气体通过 的 和监控程序写入 ) : 第二方面是其它业务数据库 . 它和运维数据库 的关 路径 ( 如采样探头 、 过滤器 、 洗涤器 、 调节器) 一致 。 系是从其它业 务数据库中统计分析得来 的业务 数据将存 入运 维 系统 废气类 在线 监测 系统 的 日常运行管 理要求详见各省市 固定污染 数据 库之 中 . 最 后一 方面 的数 据来源 就是 发布 的地 图服 务 . 所 以形 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像 的将 地 图服务也 当一 个数据 源 第二层 后 台分 为两 部分 , 一部分 3 . 视 频 监 视 和 网络 传 输 单 元 是负 责数 据的读 写 . 另一 部分是 专 门的软 硬件 监控 程序 . 负 责收集 ( 1 ) 远程监视编码器 、 摄像机 、 前端存储 、 传输 网络告警 ( 每 日) 。 监控 数据 第一 层前 台部分根 据 P u r e M V C框 架原 理将 其分 割为三 ( 2 ) 编码器软件版本一致性检查 、 配置数据检查 ( 每季 ) 。 块: u I 界面 、 业 务逻 辑 、 后 台访 问 , 其中u I 界 面专 门 负责 界面 的绘 ( 3 ) 供电 、 室内 、 室外 、 温度 、 湿度、 防雷接地 和电源线 路接 口检查 , 制. 业 务逻 辑又 可看 做两 部分 : 一部 分是 对 u I 界 面的监 听与控 制 , 标签粘贴 、 设备工作状况 、 指示灯信息检查 ( 每季 ) 。 另一部分就对从后台得来的业务数 据的处理 .处理完提交给 u I 界 面 ( 4 ) 清洁箱体内视频服务器 , 清洁摄像机外罩 ( 每季 ) 。

最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维护管理制度

最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维护管理制度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维护管理制度目录污染源企业现场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污染源企业现场端岗位职责污染源企业现场端自动监测设备操作、使用与维护制度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运行、巡检制度污染源企业现场端设备故障预防与处置制度污染源(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定期校准、校验制度污染源(水质)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定期校准、校验制度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日状况报告表污染源(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日常巡检记录表污染源(水质)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日常巡检记录表污染源(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维修记录表污染源(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维修记录表TOC自动监测仪器保养记录表COD自动监测仪维护记录表氨氮自动监测仪维护记录表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标准物质和易耗品更换记录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停运申请表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数据异常情况统计表污染源(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校准和校验记录表污染源(水质)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校准和校验记录表烟气排放连续监测小时平均值日报表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日平均值月报表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月均值年报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日状况报告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月状况报告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年状况报告表污染源企业现场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一、技术档案(由运行维护人员建档备查)(一)在线监测数据日报、月报、季报。

(二)监控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资料及记录等。

(三)标准物质和易耗品更换记录。

(五)自动监控设备的校准、校验记录(六)自动监控设备的巡检记录。

(七)每季度企业自检报告。

(八)环境监测机构比对监测记录。

(九)自动监控设备的检修登记记录。

(十)监测仪器的维护保养记录。

(十一)系统故障报告和处理记录。

(十二)设备的说明书、图纸、维护手册,布线、管理图,包括各种布线系统图、站房内机架及设备所在位置图,电源、配线设备的接线记录以及电路和用户资料。

(十三)设备搬迁、更新的有关资料记录(十四)工作记录和其他原始记录二、基本要求(一)档案中的表格采用统一的标准表格。

环保行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实施方案

环保行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实施方案

环保行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实施方案第一章总论 (2)1.1 项目背景 (2)1.2 项目目标 (2)1.3 项目意义 (2)第二章系统设计 (3)2.1 系统架构 (3)2.2 功能模块设计 (3)2.3 数据采集与传输 (3)2.4 系统集成与兼容性 (4)第三章硬件设备选型与配置 (4)3.1 污染源监测设备 (4)3.2 数据传输设备 (4)3.3 数据存储设备 (5)第四章软件系统开发 (5)4.1 系统需求分析 (5)4.2 系统设计 (5)4.3 系统开发与实现 (5)4.4 系统测试与优化 (6)第五章数据处理与分析 (6)5.1 数据清洗与预处理 (6)5.2 数据挖掘与分析 (6)5.3 模型建立与优化 (7)第六章系统运行与维护 (7)6.1 系统部署 (7)6.2 系统运行管理 (7)6.3 系统维护与升级 (8)第七章安全保障 (8)7.1 数据安全 (8)7.2 系统安全 (9)7.3 信息安全 (9)第八章项目实施与进度管理 (10)8.1 项目实施计划 (10)8.2 进度管理 (10)8.3 风险评估与应对 (11)第九章成本预算与投资效益分析 (11)9.1 成本预算 (11)9.2 投资效益分析 (12)9.3 成本控制与优化 (12)第十章项目评估与总结 (12)10.1 项目评估指标 (12)10.2 项目实施效果评估 (13)10.2.1 技术效果评估 (13)10.2.2 经济效果评估 (13)10.2.3 环保效果评估 (13)10.2.4 社会效益评估 (13)10.3 项目经验总结与展望 (14)10.3.1 经验总结 (14)10.3.2 展望 (14)第一章总论1.1 项目背景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增加,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提高环保工作效率,我国提出了构建环保行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战略目标。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程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程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程依照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管理相关规定,参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教程”有关内容,为了规范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流程,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档案,下面就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具体规程明确如下。

一、适用范围石家庄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应安装、已安装以及正在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排污单位。

二、具体要求1、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基础信息档案要求排污单位对所安装的每台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立基础信息档案,档案内容应包含如下12个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合同(排污单位与设备厂家签订的合同文本);环保部门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方案批复的文件(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拟定的安装计划,以及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及批复等文字资料);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预验收意见(排污单位按照合同条款对设备厂家安装施工进行预验的文字证明材料);环境监测部门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后,经环境监测技术主管部门监测比对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报告(设备厂家出具的相关材料);联网报告(市环境信息中心出具的联网证明材料);计量器具CMC标志、进口仪器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设备产品认证文书);设备出厂合格证;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报告;不少于168小时正常运行监测历史数据记录;自动监控设备在排污囗设计、安装技术文件(自动监测设备布置图,管线布置图和数据采集及自动控制流程图);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简图和排污节点图、污染治理工艺流程图和排污管线布置图。

2、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要求所有排污单位参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T355-2007、HJ/T76-2007)制定监控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章;岗位责任制;定期校验制度;设备故障预防与处置制度。

制度内容应包含如下项目。

污水在线监测数据报表(日报、月报、年报),在连续排放情况下,自动监测仪至少每2小时获得一个监测值,每天保证有12个监测数据;间隙排放期间,根据厂家的实际排水时间确定应获得的监测值,数据数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数。

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实施计划方案

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实施计划方案

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实施方案为确保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长期、正常、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使各级环保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排污企业在线监控数据,根据国家、省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制订依据(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 354-2007);(四)《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五)《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六)《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 356-2007);(七)《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352-2007);(八)《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浙环发〔2006〕20号);(九)《〈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浙环发〔2007〕32号);(十)《浙江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规范(试行)》(浙环发〔2006〕21号);(十一)《关于印发〈全省环境监控中心建设技术方案〉等技术文件修订版的通知》(浙环发〔2007〕33号);(十二)《关于统一建立全省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维护公司的通知》(浙环发〔2006〕35号);(十三)《关于重申严格执行〈浙江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的通知》(浙环发〔2006〕59号);(十四)《关于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环发〔2006〕86号);(十五)《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实施方案》(浙环发〔2007〕62号);(十六)《关于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网络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环办函〔2007〕9号);(十七)《关于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全球眼资费的指导意见》(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电信有限公司2007年6月26日文件)。

(环境管理)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指导意见

(环境管理)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指导意见

附件3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明确运维公司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中的职责,规范我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长期、正常、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对我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公司运维能力要求(一)资质水平运维公司必须持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自动监测类证书”,实施证书规定范围内的运维工作。

没有资质的运维公司自意见下发之日起一年内应申请获得相应资质,期间可挂靠在有资质的运维公司名下实施相应资质范围内的运维工作。

所有运维公司均要在省环保厅进行资质备案,资质到期及时申请更换。

(二)实验室能力运维公司在设有常驻机构的地区必须设有专门的分析实验室,能开展污染源废水废气相关监测因子的比对分析工作。

要求实验室面积在50m2以上,具备与运维项目相关因子的分析能力。

(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运维规模,满足日常工作管理需要,配备足够的运维和实验室专职人员。

所有从事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的操作、管理人员和实验室分析人员,应当通过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中介机构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四)备品备件库在设有常驻机构的地区内配备专门的备品备机库,有充足的一般耗材备品,能确保一般消耗品的及时更换,根据使用情况定期清点,按实际需要增购。

(五)车辆平均每20个运维点配备运维车辆1辆。

二、运维公司内部管理(一)规章制度运维公司在派出机构应建立人员培训、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定期比对监测、定期校准维护记录、运行信息公开、设施故障预防和应急措施等相关制度。

在运维站点上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文件要求建立站点管理制度。

(二)实验室管理参照实验室计量认证的标准建立实验室管理体系和程序。

(三)档案管理对签订运维合同的每一家企业实行一厂一档。

包括仪器设备档案、验收记录、各种仪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范;仪器校准、零点和量程漂移、重复性、实际水样比对和质控样试验的例行记录、TOC或UV转成COD的转换记录;监测(监控)仪器的运行调试报告、例行检查、维护保养记录、仪器设备的检修、易耗品的定期更换和废液处置档案记录。

污染源监控中心运维服务方案范例

污染源监控中心运维服务方案范例

污染源监控中心运维服务方案2012年7月目录1XXXXXXXX公司的服务内容 (3)1.1服务目标 (3)1.2信息资产统计服务 (3)1.3网络、安全系统运维服务 (4)1.4主机、存储系统运维服务 (6)1.5数据库系统运维服务 (10)1.6中间件运维服务 (11)2运维服务流程 (12)3服务管理制度规范 (14)3.1服务时间 (14)3.2行为规范 (14)3.3现场服务支持规范 (15)3.4问题记录规范 (15)4应急服务响应措施 (17)4.1应急基本流程 (17)4.2预防措施 (17)4.3突发事件应急策略 (18)1公司的服务内容1.1服务目标公司可为提供的运行维护服务包括,信息系统相关的主机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存储设备的运行维护服务,保证用户现有的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降低整体管理成本,提高网络信息系统的整体服务水平。

同时根据日常维护的数据和记录,提供用户信息系统的整体建设规划和建议,更好的为用户的信息化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用户信息系统的组成主要可分为两类: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

硬件设备包括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主机设备、存储设备等;软件设备可分为操作系统软件、典型应用软件(如:数据库软件、中间件软件等)、业务应用软件等。

公司通过运行维护服务的有效管理来提升用户信息系统的服务效率,协调各业务应用系统的内部运作,改善网络信息系统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提高服务质量。

结合用户现有的环境、组织结构、IT资源和管理流程的特点,从流程、人员和技术三方面来规划用户的网络信息系统的结构。

将用户的运行目标、业务需求与IT服务的相协调一致。

公司提供的信息系统服务的目标是,对用户现有的信息系统基础资源进行监控和管理,及时掌握网络信息系统资源现状和配置信息,反映信息系统资源的可用性情况和健康状况,创建一个可知可控的系统环境,从而保证用户信息系统的各类业务应用系统的可靠、高效、持续、安全运行。

服务项目范围覆盖的信息系统资源以下方面的关键状态及参数指标:➢运行状态、故障情况➢配置信息➢可用性情况及健康状况性能指标1.2信息资产统计服务此项服务为基本服务,包含在运行维护服务中,帮助我们对用户现有的信息资产情况进行了解,更好的提供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

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的实施计划方案

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的实施计划方案

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的实施计划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环境污染问题的不断加剧,对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更好地监测和控制污染源的排放情况,我省决定建设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

该系统将通过传感器、数据采集设备等实时监测和采集现场污染源的排放数据,并通过网络传输、数据处理等技术手段进行数据分析和报警处理,实现对各个污染源的在线监控,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二、项目目标1.建设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实现对全省各个污染源的在线实时监控;2.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平台,实现数据的快速准确处理和分析;3.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减少污染源对环境的危害。

三、实施步骤1.系统需求分析:从全省范围内对各类污染源进行调查和分析,确定系统所需监控点位和监测参数。

2.设备采购和安装:根据需求分析结果,购买和安装传感器、数据采集设备等硬件设备,同时配置与之对应的软件系统。

3.网络建设:建设稳定可靠的网络环境,确保数据的实时传输和处理。

4.数据采集与处理:通过传感器和数据采集设备实时采集现场污染源的排放数据,并进行处理和存储。

5.数据分析和报警处理:建立数据分析和处理平台,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及时报警处理异常情况。

6.运维管理:建立系统的日常运维管理机制,包括设备维护、数据备份、软件升级、系统运行监测等。

四、关键问题及解决方案1.传感器的选择和安装位置确定:根据不同污染源的特点和要求,选择适合的传感器,并确定合理的安装位置。

2.数据传输和存储:选择高速、稳定的网络传输环境,建立数据备份和存储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数据处理和分析:建立数据分析和处理平台,采用先进的数据处理和分析算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进行系统测试和演练,修复系统运行中的各类问题,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五、组织架构1.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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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辅助单元:废水分瓶采样器与在线监控系统的报警功能联 动,对分瓶采样器作日常的保养、维护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监测站房单元:保持监测站房的清洁,保证站房内的温度、 湿度、电力设施达到监测设备的运行要求;
(6)氨氮分析仪和总磷/总氮分析仪:在满足国家环保总局和 省环保局的各类技术规范要求基础上,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校验、维修等工作;
养、维修更换等工作,保证管路畅通,防止管路的堵塞和泄漏; (2)监测单元:主要针对流量计、pH 计、COD(或 TOC)水
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等 设备,在满足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的各类技术规范要求的基础 上,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校验、维修等工作;
(3)数据采集单元:从一次仪表和数据采集设备上所采集到的 监测数据是否一致,从一次仪表到各级环保部门监控平台的监测数 据保证同步传输,保证数据采集设备的正常运行;
(7)仪器校准:TOC/COD/氨氮/总磷总氮等主分析仪,每 48 小时通过仪器进行自动的零点和量程校正;
(8)TOC 分析仪数据准确性校验:每月应按照 HJ/T354-2007 方法进行 CODcr 转换系数验证。当废水组份或工况发生较大变化 时,应及时进行转换系统确认;
(9)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并处置仪器废液。 废水类在线监测系统日常维护、校验、仪器检修、质量保证与 质量控制、仪器档案管理等具体要求详见《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
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实施方案
为确保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长期、正常、稳定运行,最大限度 地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使各级环保部门及时、准确、 完整地掌握排污企业在线监控数据,根据国家、省相关标准和技术 规范,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制订依据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 号); (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28 号); (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 354-2007); (四《)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 (五)《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 (六)《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6-2007); (七)《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 (HJ/T352-2007); (八)《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浙环发 〔2006〕20 号); (九)《〈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 定》(浙环发〔2007〕32 号);
(十)《浙江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规范(试行)》(浙环发 〔2006〕21 号);
(十一)《关于印发〈全省环境监控中心建设技术方案〉等技术文 件修订版的通知》(浙环发〔2007〕33 号);
(十二)《关于统一建立全省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维护公司的通知》 (浙环发〔2006〕35 号);
(十三)《关于重申严格执行〈浙江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技 术要求(试行)〉等规定的通知》(浙环发〔2006〕59 号);
3、视频网络畅通性:保证全天 24 小时视频图像的流畅、清晰 和传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网络的畅通。
4、运维档案完整性:建立完整的运维技术档案,确保各级环保 部门可通过调阅运维技术档案,了解该在线监控系统的使用、维修、 停运、性能检验、水样比对等全部历史资料,进而对在线监控系统 各台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出正确评估。
三、运行维护内容 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 局《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以及《浙江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规范》(浙环发 〔2007〕33 号)进行。主要内容如下: (一)日常维护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由采样单元、在线监测单元、视频监视单 元、数据采集单元、数据传输单元、辅助单元、环境监控中心平台 和监测站房单元等组成。具体维护要求如下: 1、废水类的日常维护 (1)采样单元:针对水泵、管路、预处理等设施进行清洗、保
2、废气类的日常维护(维护周期为每周): (1)采样/预处理单元:针对采样头、伴热管、反吹系统、气 体预处理等设施进行清洗、保养、维修更换等工作,保证气体管路 畅通,防止气路的堵塞和泄漏,保证气体预处理系统的过滤、冷凝、 排水等设施的正常运行; (2)在线监测单元:主要针对烟气在线分析仪(二氧化硫、氮 氧化物、氧)、温度压力流速一体化分析仪、烟尘检测仪等设备,在 满足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的各类技术规范要求的基础上,进行 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校验、维修等工作; (3)数据采集单元:从一次仪表和数据采集设备上所采集到的 监测数据是否一致,从一次仪表到各级环保部门监控平台的监测数 据保证同步传输,保证数据采集设备的正常运行; (4)监测站房单元:保持监测站房的清洁,保证站房内的温度、 湿度、电力设施、到达采样点的安全设施均达到监测设备的运行要 求; (5)监测仪器校验:每月进行一次全系统的校验,进行零点、 跨度、线性误差和响应时间的检测,做到零气与标准气体和样品气 体通过的路径(如采样探头、过滤器、洗涤器、调节器)一致。 废气类在线监测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要求详见《固定污染源烟 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HJ/T 75-2007 未作规定的内容,详见《浙江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规范(试 行)》(浙环发〔2007〕33 号)。 3、视频监视和网络传输单元 (1)远程监视编码器、摄像机、前端存储、传输网络告警(每
二、运行维护目标 总体目标:确保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对重点污染源 实行 24 小时实时在线监控,并将监测数据、视频图像通过计算机平 台、专用通讯网络快速、及时、准确地传输到各市、县、区环保部 门的监控中心。 具体目标: 1、监测数据完整性:实现对排污企业 24 小时实时在线监控, 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将在线监测数据根据企业的排放情况完整上传
至各级环保部门的监控平台,各在线监控系统的各类设备运转率(特 别是主分析仪设备)应分别达到 90%。
2、监测数据准确性:通过各级环境监测部门定期比对(废水类 比对频率为每年至少 1-2 次、废气类比对频率为每年至少 1 次)和 平时不定期抽查校验,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准确率达到 90%,使监 测设备的监测数据准确性保持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
(十四)《关于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有关事项的通 知》(浙环发〔2006〕86 号);
(十五)《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实施方 案》(浙环发〔2007〕62 号);
(十六《) 关于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网络建设有关事项的通 知》(浙环办函〔2007〕9 号);
(十七)《关于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全球眼资费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电信有限公司 2007 年 6 月 26 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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