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户用处理设备水污染物排放要求 编制说明-浙江
农村生活污水管理指导手册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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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e for Wastewater Management in Rural Villages in China农村生活污水管理指导手册December 20112011年12月P u b l i c D i s c l o s u r e A u t h o r i z e d P u b l i c D i s c l o s u r e A u t h o r i z e d 70189Guide for Wastewater ManagementinRural Villages in China农村生活污水管理指导手册皮特··哈实皮特赵齐宏王沈华钱德拉可持续发展集团世界银行目录第一章简介 (1)1.1背景 (1)1.2加强农村污水管理的原因 (2)1.3农村污水管理计划概述 (3)1.4编制本手册的目的 (5)1.5手册目录 (6)第二章背景 (1)2.1人类排泄物(粪便)的利用 (1)2.2沼气池 (3)2.2近期措施与问题 (3)第三章农村卫生管理计划概述 (1)3.1生活污水来源 (1)3.2农村卫生技术简介 (1)3.3分散式卫生系统 (2)3.3.1单户(或就地)污水处理系统 (3)3.3.2多户(或集群)污水处理系统 (9)3.4社区洗衣房 (9)3.5集中式(或村级)污水处理系统 (1)3.3.55.1污水管道方案 (1)3.3.55.2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 (2)3.3.55.3土地排放系统 (2)3.5.4灌溉/水再利用 (4)3.3.55.5污泥管理 (4)3.3.66卫生设施选择标准 (3)3.3.66.1供水方式 (3)3.3.66.2房屋密度 (4)3.3.66.3土壤和地下水状况 (4)3.3.66.4污水流量 (4)3.3.66.5水资源保护区 (5)3.3.66.6可用土地 (5)3.3.66.7社会、文化因素 (6)3.3.66.8经济因素 (6)3.3.66.9技术因素 (7)3.3.66.10能源需求和利用率 (7)第四章农村卫生项目管理机构设置与政策法规框架 (1)4.1概述 (1)4.2机构职责 (1)4.3地方政府机构 (5)4.4.44政策法规 (7)4.4.1中央政府政策 (8)4.4.2省级政策 (10)4.4.3地方政策 (10)4.4.4宁波农村污水项目 (13)第五章社区参与及教育策略 (16)5.1简介 (16)5.1.1公众参与 (16)5.1.2公共健康教育 (17)5.2机构与社区相联合 (18)5.3公众参与活动 (19)5.4村庄组织规划 (20)5.5数据收集和评估(村内调查) (20)5.6初步规划(明确方向) (21)5.7项目筛选(采纳方案) (23)5.8项目实施 (23)5.8.1设计审核 (23)5.8.2项目招标采购 (23)5.8.3项目建设(项目动员和协调) (24)5.9项目管理和信息更新 (24)5.10项目动员和协调 (24)5.11项目管理 (25)5.12村庄研讨会 (25)5.12.1研讨会的时间和形式 (26)5.12.2会议准备工作 (26)5.12.3会议后勤保障工作 (27)5.12.4举办研讨会 (27)5.12.5记录会议成果 (28)第六章技术分析与工艺设计 (1)6.1初步设计概述 (1)6.2村庄调查与数据收集 (2)6.2.1村庄意愿与现状评估 (4)6.2.2村庄资源的分布情况 (4)6.2.3确定主要领导人物 (6)6.2.4村庄能力评估 (7)6.3工程地质勘查 (7)6.4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与初步财务分析 (8)6.4.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8)6.4.2项目成本概算 (17)6.5工程方案与设计 (18)第七章项目融资、补贴和污水处理费 (1)7.1计划性成本 (1)7.2项目实施成本 (3)7.2.1项目管理、规划、设计和监理 (3)7.2.2项目建设 (5)7.2.3不可预见费 (7)7.2.4运行维护成本 (7)7.3项目融资 (9)7.3.1背景 (9)7.3.2可选的资金来源 (10)7.3.3非货币成本 (2)7.4补贴 (2)7.4.1概述和问题 (2)7.4.2补贴类型 (4)7.4.3当地社区分摊补贴的合作模式 (7)7.5成本回收 (7)7.5.1项目和项目环境对成本回收的影响 (9)7.5.2支付意愿最大化 (10)7.5.3运行维护成本最优化 (11)7.5.4设置公平合理的水费结构 (11)7.5.5收费选项 (13)第八章招标采购与项目实施 (1)8.1简介 (1)8.2采购方式 (3)8.2.1设计-投标-建设模式(DB&B) (4)8.2.2设计-建设模式(DB) (6)8.2.3设计-建设-管理模式(交付使用) (10)8.3采购计划 (11)8.3.1项目管理与实施团队 (12)8.3.2工作范围 (12)8.3.3制定采购时刻表 (12)8.3.4准备招标与合同文件 (13)8.3.8.3.55技术规格 (14)8.3.66通用合同条款(GCC) (15)8.3.第九章运行、维护与监督管理 (1)9.1简介 (1)9.1.1持续性运行维护 (2)9.1.2持续有效运行维护要素 (3)9.1.3影响持续运行维护的重要过程 (4)9.1.4运行和维护计划 (5)9.2管理与行政 (6)9.2.1组织结构 (6)9.2.2资源的组织与调动 (9)9.2.3财务管理 (9)9.2.4规划 (11)9.3运行与维护 (12)9.3.1教育与宣传 (12)9.3.2维护计划要素 (1)9.3.3污水处理系统维护 (3)9.3.4污泥与残渣管理 (6)9.3.5应急响应计划 (6)9.3.6安全 (7)9.4报告与监测 (7)9.4.1报告 (7)9.4.2水质和流量监测 (8)9.4.3设备监测 (9)9.4.4远程监测(遥感技术与SCADA) (9)9.5操作员培训与支持 (10)第十章项目监督管理 (1)10.1简介 (1)10.2环境规章制度执行原则 (2)10.2.1环境效应和责任分担 (2)10.2.2目标与策略 (3)10.2.3有效的监管、法治和守法 (3)10.2.4结构与资源 (4)10.3环境保护局和其他当地机构的职责 (4)10.3.1环境保护局的职责 (4)10.3.2市县级污水管理项目组的职责 (5)10.4标准和法规 (5)10.4.1基于性能的标准 (5)10.4.2基于资源保护或再利用的标准 (6)10.5污水处理系统审批和经营许可证 (6)10.6执法行动 (6)10.6.1视查与检验 (1)10.6.2监测、监督与评级 (1)10.6.3执行与遵守方法 (2)10.7技术支持和培训 (3)第十一章参考文献 (4)附录A (1)附录B (1)附录C (1)附件D (1)附件E (1)第一章简介1.1背景根据2007年统计,中国约有7.27亿农村人口,约占总人口数的55%。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情况说明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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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情况说明范文朋友们!今天来给大家唠唠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那些事儿。
在过去呀,咱农村的污水那可真是个大问题。
你就想吧,家家户户的洗衣水、洗菜水,还有那啥,家禽家畜产生的污水,就这么随意地泼在地上或者排到附近的小沟里。
那小沟里的水,时间一长就变得黑乎乎、臭烘烘的,里面还飘着各种杂物,看着就糟心。
夏天的时候更别提了,那味道就像个大臭弹,苍蝇蚊子在周围嗡嗡直飞,就跟开派对似的。
不过呢,现在可不一样喽!政府开始重视咱农村的污水治理问题啦。
就像给农村来了一场大变身的魔法。
首先呢,在污水收集这块,村里开始铺设污水管道啦。
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还都挺好奇的,这一根根大管子在地上摆着,就像给村子装了个神秘的地下网络。
这些管道就像小手臂一样,把每家每户的污水都揽到怀里,然后把它们送到该去的地方。
为了让这个管道工程顺利进行,村里的干部可没少费力气,挨家挨户地做工作,给大家解释这个污水管道的好处。
有的村民一开始不理解,觉得这是在瞎折腾,还担心会不会把自家院子给挖坏了。
但是看到铺好管道后的干净整齐,现在可都竖起大拇指了。
那这些收集起来的污水去哪儿呢?这就不得不说污水治理的处理设施啦。
咱村建了小型的污水处理站,这个污水处理站就像一个超级清洁工,可厉害着呢!污水一进去,就像是进入了一个大工厂的生产线。
经过一道道工序,那些脏东西就被过滤掉,有害的物质也被分解了。
处理完之后的水呀,虽然不能直接喝,但是用来灌溉农田那是再好不过了。
你看,这既解决了污水污染环境的问题,又能让农田得到灌溉,简直是一箭双雕。
而且,在治理污水的过程中,村民们的环保意识也在慢慢提高。
以前大家觉得污水随便排没什么大不了的,现在可不一样了。
大家都知道这污水要是乱排,会影响整个村子的环境,还会影响到自己的健康呢。
现在村里还经常组织一些环保小活动,教大家怎么节约用水,怎么把污水进行简单的分类处理。
小孩子们在学校里也学到了环保知识,回家后还当起了小老师,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讲环保的重要性呢。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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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2020)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运行维护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农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污水,以及从事农村公益事业、公共服务和民宿、餐饮、洗涤、美容美发等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
本条例所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下简称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集中处理设施和户用处理设备,就地处置生活污水的家庭简易处理设施除外。
前款规定的集中处理设施、户用处理设备,由户内处理设施和公共处理设施组成。
户内处理设施包括户内化粪池、隔油池、污水管道等,公共处理设施包括接户井、污水管道、检查井、处理终端等。
第三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行统筹规划、源头治理、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原则,实现建设规范、设施完好、管理有序、水质达标的目标。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领导,将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和日常管理工作,对负有运行维护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开展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工作的指导监督,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和污水排入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标准的具体制定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具体制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水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计管理和文件编制导则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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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计管理和文件编
制导则 (一)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问题变得日益严重。
浙江省乃至全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为了指导浙江省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定了《浙江省农村生活
污水治理设计管理和文件编制导则》,以下是本文重点介绍的内容:
1.设计准则
首先,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设计准则。
针对不同的污染源和环境条件,制定不同的设计要求,包括污水处理工艺、设备技术、建设原则等等。
同时,还要考虑到经济成本、技术可行性等方面的因素,尽可能地实
现最大的效益。
2.管理规范
其次,对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管理也要做到规范化。
包括了项
目审批、现场管理、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在项目的施工、验收以及运行后维护等方面,都需要严格的管理和监督,以确保
项目能够安全运行,达到预期效果。
3.文件编制
最后,文件编制也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在实
施治理项目的过程中,需要编制一系列的文件,包括了项目申请书、
建设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验收报告等等。
除此之外,还需要建
立完整的档案系统,对整个治理项目的各个阶段和细节进行规范化、
详细化的记录和归档。
补充说明:
总体来说,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计管理和文件编制导则,总结了浙江省多年的治理经验,对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具有实际指导意义。
针对不同地区的情况,可适度地进行调整和补充,但总体上需要贯彻“科学、规范”的态度,以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在良好的运行状态下发挥最大的效益,为建设美好的乡村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情况说明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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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情况说明范文咱农村啊,以前说起污水那可真是个头疼事儿。
污水到处流,小沟里、院子边,一到夏天那味儿可不好闻,还招苍蝇蚊子。
不过现在不一样啦,咱农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可是搞得有声有色。
一、污水的来源。
咱农村的污水主要来自几个方面。
首先就是日常的生活用水,像洗菜、洗碗、洗衣服这些产生的水。
这部分水里面夹杂着菜叶子、饭粒儿,还有洗衣粉泡泡啥的。
再就是家里卫生间排出的污水,这部分大家都懂,味道比较大。
还有啊,农村有不少家禽家畜,像鸡鸭鹅、猪牛羊的粪便和冲洗圈舍的污水,这要是没处理好,也是污染的一大源头。
二、治理措施。
# (一)设施建设。
1. 化粪池。
很多家庭都新建了化粪池。
这化粪池可神奇了,就像一个污水的小“处理厂”。
家里的污水排进去,经过发酵、沉淀这些过程。
粪便啥的就慢慢分解了,那些固体的东西沉淀在下面,上面的污水就没那么脏了。
定期清理化粪池,把沉淀的东西掏出来当肥料,这污水呢,就可以进一步处理或者排放啦。
2. 小型污水处理站。
在村子里比较集中的地方,还建了小型污水处理站。
这些处理站就像一个个小卫士,守护着村子的环境。
污水通过管道收集到这里,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工序,就像过滤、生物降解之类的。
我听说里面有一些微生物,就像小工人一样,把污水里的有害物质吃掉,然后排出来的水就变得清澈多啦,可以用来灌溉农田呢。
# (二)管网建设。
污水治理可离不开管网这个“血管”系统。
村子里现在到处都在铺设污水管网,就像给村子安装了一套地下排水管道。
这些管道把各家各户的污水都收集起来,就像把散兵游勇都集合起来一样,然后统一送到污水处理的地方。
这些管道有的是大的主管道,像主干道,负责运输大量的污水;还有一些小的支管道,就像小路,把每个角落的污水都能带到主管道里。
三、取得的成效。
# (一)环境变好了。
现在走进村子,那可真是不一样了。
以前污水横流的小沟都变干净了,也没有那些难闻的气味了。
村里的小河沟里的水也清澈起来,还能看到小鱼在里面游来游去呢。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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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60.30P35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T 868—201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waste water treatment of rural domestic sewage2012-11-29发布2012-12-29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 868—2012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设计水量与设计水质 (3)5 总体设计 (4)6 工艺选择 (4)7 污水处理工程设计 (5)8 恶臭控制 (10)9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10)10 施工与验收 (10)11 运行与维护 (11)附录A(资料性附录)用水定额 (12)IDB33/T 868—2012II 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安吉县环境保护局、浙江大学、浙江环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红玉、王浙明、曹杰、龚跃、邱琳、梁志伟、卓明、张华岳、沈琴琴。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33/T 868—201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的管理,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和环境保护验收以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处理设计水量为150t/d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4554 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即验收规范GB/T 4752 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GB/T 4750 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CJJ 123 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24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T 54 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HJ 554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74 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2005-2010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1DB33/T 868—20122 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217-8-6:隔油池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2S701:砖砌化粪池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3S702:钢筋混凝土化粪池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家计委计建设[1990]215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 号)《浙江省用水定额(试行)》(浙水政〔2004〕46号)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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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 XXXXX —XXXX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Waste Water Treatment Projects of Rural Domestic Sewage(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2011.6)浙江省XXX 发布目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3)5 总体设计 (4)6 工艺选择 (6)7 污水处理 (9)8 恶臭控制 (15)9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15)10 施工与验收 (15)11 运行与维护 (18)(资料性附录) (23)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污染,规范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当前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我省污染控制技术为基础,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基本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其余技术及设施可参照相应技术规范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安吉县环境保护局、浙江环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大学。
本标准由XXX201□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和环境保护验收以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所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涉及农村人口参考人数为1500人以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安全生产管理导则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安全生产管理导则](https://img.taocdn.com/s3/m/a52a7a4c524de518974b7d9b.png)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安全生产管理导则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 年8 月前言为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和“五水共治”的总体部署,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运维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86 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安全的技术要求,巩固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导则编制组通过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外的有关标准和技术研究成果,并结合浙江经验,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为九章。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安全内容、安全操作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行安全事故及应对措施、安全事项相关记录、导则用词说明,导则引用名录。
导则执行过程中,由导则主编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不断总结经验,并将发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函告浙江双良商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目录1.总则 (5)2.术语 (5)3.基本规定 (6)4.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安全内容 (7)4.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7)4.2安全值班制度 (11)4.3安全检查制度 (12)4.4安全生产目标 (13)4.5安全生产责任 (15)4.6安全管理制度 (16)5.安全操作规范 (17)5.1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7)5.2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工作票制度 (18)5.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主要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9)6.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行安全事故及应对措施 (21)6.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行安全事故主要类型 (21)6.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行安全事故应对措施 (26)7.安全事项相关记录 (35)7.1附录A (35)7.2附录B (38)7.3附录C (41)7.4附录D (42)7.5附录E (45)7.6附录F (46)7.7附录G (52)7.8附录H (55)7.9附录I (56)8.本导则用词说明 (58)9.本导则引用名录 (58)1.总则1.0.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安全生产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下简称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维护的基础性、管理性和指导性文件。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cfb1b8e204a1b0717fd5dd7f.png)
京环函〔2018〕471号附件3北京市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北京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2018年6月目录1项目背景 (4)1.1任务来源 (4)1.2起草单位 (4)2制订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4)2.1国家战略发展的需求 (4)2.2进一步改善本市水环境质量的需要 (5)2.3环境监管的需要 (5)3主要工作过程 (6)3.1技术路线 (6)3.2总体思路 (7)3.3 工作工程 (7)4标准制定的依据和原则 (7)4.1法律依据 (7)4.2制订原则 (8)5北京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概况 (9)5.1北京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状 (9)5.2北京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 (10)6、标准主要条款说明 (12)6.1本标准与现行标准相比的变化情况 (12)6.2本标准框架结构 (14)6.3标准适用范围 (14)6.4 术语与定义 (14)6.5 水污染物控制项目选择 (15)6.6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16)6.7 其他规定 (21)7达标处理技术分析 (21)7.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简述 (21)7.2 达标技术 (24)8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 (26)8.1美国相关标准 (26)8.2欧盟相关标准 (26)8.3日本相关标准 (27)8.4 与国内相关标准比较 (27)9实施本标准环境效益分析 (28)10作为强制性标准的建议及其理由 (28)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3月,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制订北京市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已申请增补列入2018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1.2起草单位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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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XX/ XXXXX—XXXX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rural sewagetreatment facilities(征求意见稿)-XX-XX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与定义 (1)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5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3)6 标准实施与监督 (4)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执行本标准,不再执行DB 11/307-2013《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水务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引言为控制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加强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放控制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的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T 39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505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 535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636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7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DB11/ 890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浙江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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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浙江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大纲》(征求意见稿)《浙江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导则》编写组2018年8月第一部分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一、前言简述规划编制过程等。
二、总则1、规划编制的背景、意义。
2、指导思想指导思想应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建设“二个高水平”浙江、 “五水共治”和生态省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县(市、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削减污染物排放、改善农村水环境”和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发挥功效的基本目标,为建立生态宜居农村和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3、编制依据县域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村庄布点规划等上位规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城镇排水系统专项规划、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当地水环境目标,国家、省、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规范等。
4、基本原则近、远期相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完善机制、长效运行;政府引导、多方参与。
5、规划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规划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规划两部分内容。
6、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应为县域内农村地区的全部村庄。
7、规划年限规划编制年限:近期至2020年,远期与总体规划年限一致。
8、规划目标近期目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户受益率达到85%以上,其中已建成的日处理规模3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基本实现标准化运维,出水达标率不低于75%。
远期目标:全面提高县域农村污水治理水平,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达标率进一步提高。
三、区域概况1、基本情况(1)区位条件县(市、区)所在的位置、面积及所辖乡镇、行政村及自然村数量及分布情况等。
(2)自然条件规划区气候、水文地质、地形地貌、河湖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等。
(3)社会经济概况规划区人口、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及其产业特点等。
2、相关规划解读(1)县域总体规划简要阐述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及其空间管制原则;预测的县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方案和建设标准。
浙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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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导则(征求意见稿)《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导则》编制组2017年11月前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中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要求,和浙江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决定“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大力推进‘五水共治’,巩固提升剿灭劣V类水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决策部署,做好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提高人居环境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86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本导则。
编制组通过广泛调研,在深入分析各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吸收相关行业的最新研究成果,经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编制了本导则。
导则共分七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管理目标和管理体系等。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导则”编制组(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8号浙江建设科技研发中心六楼),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杭州丽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马旭新 林 奕 厉 兴 乔晓刚 沈应华 沈旭晟顾忠赵艳范建强潘晨龙目录1 总则 (6)2 术语 (7)3 基本规定 (8)4 管理目标 (9)5 管理体系 (10)6 规范性引用文件 (17)7 本导则用词说明 (18)1 总则1.0.1为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稳定提升治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持续发挥“削减污染物排放、改善农村水环境”功效,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一次建成、长久使用、持续发挥效用”,改善农村群众居住生活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制定本导则。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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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监测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小于500 m3/d(不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GB/T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89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HJ/T 19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39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535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 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 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HJ 636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7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65 水质氨氮的测定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6 水质氨氮的测定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7 水质总氮的测定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68 水质总氮的测定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70 水质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71 水质总磷的测定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828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农村生活污水120192 农村居民生活活动中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炊事、洗涤、洗浴等产生的污水,不包括工业废水和畜禽养殖废水。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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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环境保护部•【公布日期】2015.11.04•【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函[2015]1782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5年12月1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 mep gov cn/)“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周羽化通信地址:北京市安外大羊坊8号邮政编码:100012电话:(010)84934068电子邮箱:****************.cn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谷雪景电话:(010)66556214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1月4日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质检总局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中国科学院办公厅中国工程院办公厅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北京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北京给排水集团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威立雅水务工程(北京)有限公司GE水处理及工艺过程处理公司深圳市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中国化工环保协会上海金山工业园区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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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运行维护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农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污水,以及从事农村公益事业、公共服务和民宿、餐饮、洗涤、美容美发等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
本条例所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下简称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集中处理设施和户用处理设备,就地处置生活污水的家庭简易处理设施除外。
前款规定的集中处理设施、户用处理设备,由户内处理设施和公共处理设施组成。
户内处理设施包括户内化粪池、隔油池、污水管道等,公共处理设施包括接户井、污水管道、检查井、处理终端等。
第三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行统筹规划、源头治理、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原则,实现建设规范、设施完好、管理有序、水质达标的目标。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领导,将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和日常管理工作,对负有运行维护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开展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工作的指导监督,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和污水排入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标准的具体制定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具体制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水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浙江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计方案
![浙江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计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b233bb70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7362837.png)
浙江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计方案浙江省作为中国经济发展最为迅速的地区之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成为当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议题。
本文旨在探讨浙江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设计方案,以确保农村环境的卫生与可持续发展。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农村生活污水的特点。
与城市污水不同,农村生活污水具有以下特点:①产量较小;②水质较差;③分布分散。
因此,在设计浙江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案时,应考虑到这些特点,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案中,最常见的方式是采用生态处理方法。
生态处理是指利用自然生态系统的物理、化学、生物等作用,将污水转化为可供农田灌溉、农村生活供水等用途的处理技术。
浙江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案的设计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污水收集系统:首先,要建立完善的污水收集系统,包括人工收集与自然收集。
人工收集主要考虑到分散分布的农户将污水收集到一定的集中点,然后通过管道输送到处理设施。
自然收集主要利用自然地形地势,将污水引导至处理设施。
2. 污水预处理:在污水进入处理设施之前,需要进行一些预处理工作,以去除杂质和固体悬浮物。
这可以通过格栅、沉砂池等设备实现。
3. 生态处理设施:生态处理设施是整个方案的核心部分。
它可以分为几个阶段,包括初级处理、中级处理和后期处理。
初级处理主要通过地下渗滤、人工湿地等方式去除有机物和氮磷等营养物质。
中级处理主要通过人工湿地、溶氧池等方式进一步去除污染物。
后期处理主要通过消毒等技术消除细菌和其他病原体。
4. 排放与回用:处理后的污水可以通过自然排放或者灌溉农田的方式进行利用。
这不仅可以解决污水处理的问题,还可以为农田提供所需的水源和养分。
以上就是一种浙江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设计方案。
当然,具体的方案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同时,还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财政投入,以确保方案能够顺利实施。
总结起来,浙江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设计方案应包括污水收集系统、污水预处理、生态处理设施和排放与回用等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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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农村生活污水户用处理设备水污染物排放要求(草案)编制说明二○二○年一月目录1 项目背景 (1)2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户用处理设备概况 (2)3 标准制定必要性分析 (3)4 标准制定的原则、依据和技术路线 (5)4.1 总体思路 (5)4.2 编制原则 (5)4.3 编制依据 (5)4.4 技术路线 (7)5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及确定依据 (8)5.1标准框架 (8)5.2标准适用范围 (9)5.3 相关术语和定义 (9)5.4 水污染物控制项目选择 (9)5.5标准分类分级 (10)5.6 污染物排放限值确定 (10)5.7 其他管理要求 (13)5.8 监测要求 (13)5.9 实施与监督 (14)6 国内外相关标准 (14)6.1 国外相关标准 (14)6.2 国内相关标准 (15)7 推荐性标准实施的风险评估 (21)8 预期效果 (21)1 项目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018 年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同时明确要求“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
”为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指导推动各地加快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2018 年9 月,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明确提出“各省(区、市)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原则上于2019 年6 月底前完成。
”2019年5月,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控制指标确定、污染物排放限值等作了进一步明确细化。
我省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全国最早开展全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省份。
近十多年来,建设了大量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省运维平台统计,截止到2019年底,全省82个县(市、区),近2.1万个行政村已投入运行5.01万个处理设施。
并于2015年出台了全国第一个强制性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DB 33/973-2015,2019年出台了全国首个专门法规——《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该《条例》的出台为推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提出了更权威的指导,对标准的制修订的依据产生了一些重大的变化,特别是对规模的分类有所创新。
与此同时,环保部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2019年7月修订稿)提出未针对设施规模进行分类,不符合国家要要求的反馈意见。
于是课题组广泛征求国家、外省、地方和企业等单位和个人的意见,经过认真讨论分析认为管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首要环节是把好处理设施建设质量关,其中,户用处理设备规模范围小、污水来源、水量、水质基本明确,容易确定,适合产品化管理;而集中处理设施规模相对大,污水来源、水量、水质的确定复杂,适合一端一策进行设计建设的实际情况,建议对集中处理设施和户用处理设备分别单独制定排放标准或要求。
综上,非常有必要对现行标准的分类分级进一步优化调整,才能为下一阶段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扎实的管理依据。
因此,在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市场监督局的重视和指导下,充分考虑浙江省的实际情况,于2020年1月决定对《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强制性标准、《农村生活污水户用处理设备水污染物排放要求》以推荐性标准进行分别单独立项。
在对现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15)修订时,按《条例》对设施规模的分类要求分成两类规模,形成两个标准:针对户用处理设备(5m3/d(含))的《农村生活污水户用处理设备水污染物排放要求》(推荐性)、针对集中处理设施(5 m3/d以上(不含)~500 m3/d以下(不含))的《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对于《农村生活污水户用处理设备水污染物排放要求》建议未推荐性标准的理由在本编制说明的第2、3、4章作详细分析。
2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户用处理设备概况目前录入省运维平台的5万多个设施主要是5m3/d以上的集中处理设施,不包括户用处理设备,另外,官方掌握的未计入平台的还建有1.3万个简易设施(小于5t/d的)。
虽然户用处理设备尚缺少官方的准确统计数据。
但按照课题组调研初步测算分析,户用处理设备(5m3/d(含)以下)具有如下明显的特点:数量多,约有3~5万个;水量少,约占总水量的10%;运行维护管理难度大,基本处于“晒太阳”情况。
3 标准制定必要性分析(1)与国家管理要求相衔接2018年9月,生态环境保护部和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要求,要求各地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已经发布的要根据新的要求进行修订。
2019年5月,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控制指标确定、污染物排放限值等作了进一步明确细化,同时提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确定具体处理规模。
浙江现行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15已按要求启动修订并完成了征求意见,国家生态环境部对该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要“明确不同规模处理设施应执行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上述意见,结合我省最新出台的《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规模划分为集中处理设施和户用处理设备,因此有必要针对户用处理设备制定相应的水污染物排放要求。
(2)与地方管理需求相适应2019年9月27日出台的《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达标排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而把户用处理设备作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被单独划分了出来,并专门提出了户用处理设施的管理要求,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从设备质量的把关考虑,产品化是最好解决办法。
目前在用的户用处理设备,70%以上存在诟病,难以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处理设备的质量不过关,产品处理性能缺乏科学的设计,工艺和参数确定具有较大的随意性。
二是从优化监管的手段考虑。
设施数量现状显示户用处理设备的分布比集中处理设施更加分散,更加点多面广,把户用处理设备与集中处理设施排放要求按照同一种方式进行监管,其难度可想而知。
三是从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导向考虑,将小微规模的处理设施逐步纳入户用处理设备的管理范畴是发展的趋势。
我省十多年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表明,小微规模的处理设施的运维责任主体在户主和政府之间界限模糊,容易出现推诿现象,不利于政府工作的开展和民生的获得感。
同时,小微规模的处理设施的建设成本和运行成本并不低。
因此,户用处理设备的排放要求将引导我省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更加清晰、全面、有效。
综上,极其有必要单独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户用处理设备水污染物排放要求。
且相较与集中处理设施,单个污染物排放量小且分散,环境的敏感性相对较低,建议参考日本净化槽的做法,用户用处理设备逐步取代简易处理设施,通过设备质量监管的方式替代大量的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水质监管工作。
建议作为推荐性标准。
4 标准制定的原则、依据和技术路线4.1 总体思路根据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户用处理设备现状及控制要求,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调研、专家咨询等方式,合理确定标准适用范围和框架结构;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户用处理设备的特点和主要问题,提出符合农村经济和管理水平的控制指标;综合考虑设施的处理规模、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功能要求等多种因素,设置不同类别的控制要求,进行分类指导。
4.2 编制原则(1)契合实际:坚持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农村地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管理水平,相对于集中处理设施,考虑户用处理设备工艺特点,制定适宜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分区分级:综合考虑户用处理设备尾水排入的水体类型、排放方式、水体环境功能以及水质改善要求等因素,设置不同的控制要求。
同时,加强尾水回收利用,鼓励处理尾水的资源化利用。
4.3 编制依据4.3.1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17 年国务院第284 号令)(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文)(5)《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 号)(6)《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20 号)(7)《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办发[2018]5 号)(8)《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土壤[2018]143 号)(9)《关于加快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8]1083)4.3.2 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文件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19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347.1 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滤膜法HJ/T 347.2 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多管发酵法HJ/T 39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493 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4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5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535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 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 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HJ 755 水质总大肠菌群和粪大肠菌群的测定纸片快速法HJ 828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 1001 水质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测定酶底物法DB 33/973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条例》(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4.4 技术路线本标准制定主要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调研、专家咨询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