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基础知识

合集下载

《电梯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0版) 》 保险基础知识学习资料

《电梯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0版) 》 保险基础知识学习资料

附件3.1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梯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0版)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年龄在90天(含)至75周岁(含)之间,身体健康,能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以作为投保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

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二)残疾保险金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第六条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电梯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给付如果被保险人出入或乘坐电梯时,因电梯运行故障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电梯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意健险中级考试题

意健险中级考试题

意健险中级考试题引言概述:意健险中级考试是保险行业中的一项重要考试,旨在评估考生对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意健险中级考试的相关内容。

正文内容:1. 保险基础知识1.1 保险的定义和分类1.2 保险合同的要素和特点1.3 保险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2. 意外伤害保险的产品和条款2.1 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和范围2.2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内容和责任免除2.3 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流程和注意事项3. 意外伤害保险的风险评估和承保原则3.1 风险评估的方法和指标3.2 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原则和限制3.3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计算和费率调整4. 意外伤害保险的销售与投保4.1 意外伤害保险的销售渠道和方式4.2 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要求和流程4.3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单和保险凭证5. 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与售后服务5.1 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申请和审核5.2 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处理和赔付方式5.3 意外伤害保险的售后服务和续保方式总结:综上所述,意健险中级考试题涵盖了保险基础知识、意外伤害保险的产品和条款、风险评估和承保原则、销售与投保以及理赔与售后服务等多个方面。

考生需要掌握保险的定义、分类和法律法规,了解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内容和理赔流程,熟悉风险评估和承保原则,掌握销售和投保的要求,以及理解理赔和售后服务的流程。

只有全面掌握这些知识,考生才能在意健险中级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同时,考生还应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通过解决实际问题来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

希望本文对考生们在意健险中级考试的备考过程中有所帮助。

意外伤害险培训讲义

意外伤害险培训讲义

保险责任
险种介绍-----定寿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因疾 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 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 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 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责任
除外责任-----道德风险除外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醉 酒、斗殴、故意自伤; 被保险人自杀;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 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培训讲义
2013年4月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
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的历史起源
起源于15世纪。 海上保险的附加保险,承保对象是经海上贩运的奴隶,后来 保障范围逐渐扩展到船长和船员。 16世纪,出现旅客的意外伤害保险。 19世纪40年代真正发展.火车问世后承保一次旅程的意外伤害 保险应运而生。1848年英国开始办理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保险 期限为一个旅程。 截止1900年,英国共有50多家保险公司开办了意外伤害保险 业务,保障范围也随业务的扩大而扩大。 1915年,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已经涵盖了意外伤害造成 的残疾,死亡,住院治疗以及看护等费用。
案例分析—意外摔伤死亡案例
事情经过
于某下楼时不慎摔伤,致使上臂肌肉破裂,伤口 感染,导致结核扩散至颅内,抢救无效死亡,之前投 保意外伤害保险,此时于某家属向保险公司索赔共计 20万元保险金,经过调查后,保险公司拒赔。
案例分析—意外摔伤死亡案例
死因分析
×
死亡
病毒扩散 至颅内

意外险介绍

意外险介绍
发生数( 发生数(起) 216784 594起/天 死亡人数( 死亡人数(人) 2334 6人/天 伤残数( 伤残数(人) 3781 10人/天 损失(万元) 损失(万元) 140326 384万元/天
资料来源: 资料来源:2010中国统计年鉴 中国统计年鉴
每年仅仅因交通意外就使几十万人伤残,相当于 毁灭了一座不小的城市……
2、意外残疾保险金: 、意外残疾保险金:
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之 日起180天内导致残疾的,本公司依残疾程度按比例给 付“意外残疾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最高限额时 对该被保险人意外残疾保险责任终止。
追求卓越 共创佳绩
3、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并在医院进行治疗,本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 额后100%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累计给付金额达 到最高限额时对该被保险人意外医疗保险责任终止。
(部分较高风险人员在医疗报销金额达到6000元后,按 80%进行报销。)
注:被保险人如果已经从其它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医疗保 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侵权人或侵权责任承担方、保险公司在内 的任何保险机构)获得补偿,对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相符的 合理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其他途径已获得的补偿后,对于剩余 部分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额后100%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追求卓越 共创佳绩
•4、意外住院医疗现金补贴: 、意外住院医疗现金补贴:
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事故进行住院 治疗,保险公司按合理住院天数,每天给付50元 “意外住院医疗现金补贴”,累计给付金额达到 180天最高限额时对该被保险人意外住院医疗现 金补贴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24
四、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
• (3)医疗保险金给付。有医疗费用责任的意外伤害险中,由于
意外伤害导致医疗费用支出时要进行医疗保险金的给付。(完全根据 双方合同约定进行)。
保险实务中,特约保意外伤害一般在保险条款中列为除外责任,只有经 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承保后,由保险人在保险单上签注特别约定或 出具批单,对该项除外责任予以剔除。
16
二、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
(三)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一般可保意外伤害,即在一般情况下可承保的意外伤害 。除不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以外,均属一般可保

• •
(1)意外伤害是死亡、残废的直接原因。
(2)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近因。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诱因。 当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死亡、残废的诱因时,保险人不是按照保 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最终后果给付保险金,而是比照身体健康遭受这 种意外伤害会造成何种后果给付保险金。
21
三、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 能过预料也能逃避,但出于法律和职业道德无法逃避的
,如民警与歹徒搏斗。 •(2)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 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4
一、意外伤害保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概念
(一)意外事故的构成要素
•(3)突发的。事故的原因与伤害的结果之间具有很直接的关系 ,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车祸等 。而铅中毒、汞中毒等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 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 但它是人体内部生理故障或新陈代谢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 如被保险人因高血压病导致脑溢血,在路上突然摔倒而死亡。(

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详细解读

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详细解读

一、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条款?1.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指的是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上规定的关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其他保险事项的条文。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指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而因此在责任期限内不幸残疾或身故,由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

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具体险种的保险条款,弄清保险责任及相关约定。

保险合同上都会印有保险条款,保险合同中事先印在保单上的条款称为“基本条款”,所有“基本条款”必须遵循相关《保险法》,同时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条款”必须包含在保险合同中。

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具有法律效应。

2.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的主要内容?一般赔付你自己购买的保险金额,特定情况赔付双倍保险金额。

除了以下的免赔责任,其它情况都在承保范围内:1、不论在神智清醒与否的状况下自杀或自伤;2、您或身故保险金收益人故意造成的;3、因自身的犯罪行为或因拒捕而导致;4、战争、军事行动、暴乱、叛乱;5、非法服用、吸食或注射违禁药品,成瘾性吸入有毒气体,酗酒或斗殴;6、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7、从事潜水、滑水、跳伞、攀岩、蹦极跳、赛马、赛车、摔跤、探险活动及特技表演等高风险活动8、怀孕、流产或分娩;9、药物过敏、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或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10、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11、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热或辐射。

3、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包含的保险责任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意外伤害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分红考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篇

分红考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篇

(三)长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是指保险期限超过一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部分保险公司开办的人身意外伤害期满还本保 险。
一、按风险范围分类
(一)普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其所承保的风险是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不可保意外伤害除外,特约可保意外伤 害视有无特别约定)。例如,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团体平安保险等,均属于普通人身
别约定,规定被保险人确因意外伤害事故下落不明超过一定期限(如3个月、6个月等)时,视同被保险
人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但如果被保险人日后生还,受领保险金的人应该把保险金返还给保险 人
责任期限对于意外伤害造成的残疾而言,实际上是确定残疾程度的期限(判断题)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意外伤害与死亡、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意外伤害是死亡、残疾的直接原因。即意外事故直接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 (2)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近因。即意外伤害是直接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的事件或一连串事件最 初原因。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诱因。即意外伤害使被保险人原有的疾病发作,从而加重后果,造成被保 险人死亡或残疾。 当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死亡、残疾的诱因时,保险人一般不是按照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最终后果支付 保险金,而是比照身体健康者遭受这种意外伤害可能产生的后果给付保险金。
2.种类繁多,品种齐全; 3.便于组合购买;
4.购买渠道多样。(多选题)
(二)投保要求 1.个人投保要求:一般不考虑年龄、性别等因素,主要考虑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工种和活动
性质等内容。
2.团体投保要求:
(1)投保团体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 (2)团体的参保成员应占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的总数的75%以上(含75%).参 保条件由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3)保险公司应要求投保人提供被保险人名单,并提供有效证明,确认被保险人同 意投保团体保险事宜; (4)团体保险对团体中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按照统一标准确定。(多选题)

保险基础知识: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

保险基础知识: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

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承担着被保险⼈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但是并⾮⼀切意外伤害都是意外伤害保险所能承保的。

根据意外伤害是否可被承保划分,可将其分为不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和⼀般可保意外伤害三种。

1.不可保意外伤害 不可保意外伤害即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

基于法律的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保险⼈不应该承保此类意外伤害。

不可保意外伤害⼀般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被保险⼈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保险不承保被保险⼈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是因为:⾸先,保险只能为合法的⾏为提供经济保障,只有这样,保险合同才是合法的,才具有法律效⼒,因此被保险⼈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不予承保;其次,犯罪活动具有社会危害性,如果承保被保险⼈在犯罪活动中所受意外伤害,即使该意外伤害⾮由犯罪⾏为直接造成,也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2、)被保险⼈在寻衅⽃殴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寻衅⽃殴指被保险⼈故意制造事端挑起的⽃殴。

寻衅⽃殴不⼀定构成犯罪,但具有社会危害性,属于违法⾏为,因此保险⼈不能承保。

(3、)被保险⼈在酒醉、吸⾷(或注射)毒品(如海洛因、鸦⽚、⼤⿇、吗啡等⿇醉剂、兴奋剂、致幻剂)后发⽣的意外伤害。

酒醉或吸⾷毒品对被保险⼈⾝体的损害,是被保险⼈的故意⾏为所致,当然不属于意外伤害。

(4、)由于被保险⼈的⾃杀⾏为造成的伤害。

对于不可保意外伤害的,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应明确列为除外责任。

2.特约保意外伤害 特约保意外伤害是指那些保险⼈考虑到保险责任不易区分或限于承保能⼒,⼀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投保⼈与保险⼈特别约定,有时还要加收保险费后才能承保的意外伤害。

特约保意外伤害⼀般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战争使被保险⼈遭受的意外伤害。

由于战争使被保险⼈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过⼤,保险公司⼀般⽆⼒承保。

战争是否爆发、何时爆发、会造成多⼤范围的⼈⾝伤害,往往难以预计,保险公司⼀般难以厘定保险费率。

因此战争使被保险⼈遭受的意外伤害⼀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特别约定并加收保险费后⽅能承保。

意外保险要怎么买呢_投保方式

意外保险要怎么买呢_投保方式

意外保险要怎么买呢_投保方式意外保险要怎么买呢意外险为消费型保险,与年龄关系不大,以一年期为主,在投保时需记住保障期间,到期及时购买,避免造成保障空档期。

意外保险具体多少钱需要看投保人想要保多少额度了,每家保险公司费用都差不了太多,只要签订了合法的意外保险合同,那么一般都是有效的。

人身意外保险投保方式1、消费者可到专业保险公司销售柜面购买: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

2、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第三方网络保险平台在线投保。

消费者在网上完成填写投保信息,保险公司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发送给客户电子保险凭证,保险生效。

3、消费者可以联系有资质的个人代理人购买。

很多消费者都有为自己服务的保险代理人,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个代理人购买。

4、还可以通过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很多保险公司将系统终端装置在代理机构,客户提供投保信息并向代理机构交付保险费后,代理机构通过保险公司系统打印保险凭证给消费者,保险生效。

意外保险多久生效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次日凌晨能生效。

1、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2、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额给付性保险,当保险责任构成时,保险人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废保险金。

3、死亡保险金的数额是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如数支付。

4、残废保险金的数额由保险金额和残废程度两个因素确定。

意外保险理赔时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保险单、被保险人清单或其他保险凭证;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3.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材料;4.医疗费发票、住院结算明细表、用药清单;5.医院出具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出院证明、转院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6.根据保单约定或保险人根据情况而提出的其他材料。

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的区别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的区别如下:1.目的不同。

工伤保险:政府实施的社会保障措施,国家规定的强制险种。

意外险:以盈利为目的。

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基础知识

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基础知识

意外损害保险的根底学问1、什么是意外损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缘由造成身体损害或导致残废、死亡时,保险人依据商定担当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

保险人的给付,通常包括丧失工作力量给付,丧失手足或失明的给付,因伤致死给付,以及医疗费用给付。

2、意外损害保险的特点意外损害保险合同与一般人寿保险合同的区分在于,损害保险合同针对的是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害或因损害引起的残疾或死亡。

与安康保险合同的区分在于:损害保险合同更重视外部缘由导致的身体损害,安康保险合同侧重在被保险人内在缘由而导致的疾病,即身体安康的变化。

3、什么是“意外损害”(1).损害必需是人体的损害这里的“身体”,是指人的自然躯体。

人工装置以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自然躯体的组成局部,不能作为意外损害保险的保险对象。

(2).损害必需是意外事故所致意外事故,既是损害的直接缘由,也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主见保险给付的依据。

所谓“意外事故”,是指外来的猛烈的偶然发生的事故。

只有同时具备“外来”、“猛烈”、“偶然”三个条件,才能构成该合同的保险事故。

所谓“外来”,是指损害纯系由被保险人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

如因交通事故、不慎落水、遭雷击、蛇咬、煤气中毒等等。

假设损害由自身疾病而起则不属意外事故;所谓“猛烈”是指人体受到猛烈而突然的攻击而形成的损害。

假设伤亡系由被保险人长期操劳或磨炼所致,如地质勘探作业、运发动多年运动致腰及关节损伤等,就不是意外事故;所谓“偶然,”是指被保险人不能预见、不期望发生的事故。

意外损害保险的保额和保费1、意外损害保险的保险金额意外损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只能承受定值保险。

具体由保险人结合生命经济价值、事故发生率、平均费用率、以及当时总体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总保险金额,再由投保人加以认可。

目前在团体意外损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 元,最高为5000 元;在个人意外损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 元,最高为10000 元。

11第十一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第十一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一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一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一)人身意外伤害的含义伤害也称损伤,是指外来的致害物以某种方式破坏性的接触或作用于人的身体的客观事实。

其构成要素包括:致害物、致害对象和致害事实。

意外的定义: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事故。

意外伤害的构成: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量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疾、支付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由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保险金的保险。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分析(一)不可保人身意外伤害:犯罪中受到的伤害;寻衅斗殴中受到的伤害;因酗酒、吸食毒品、自杀等行为。

(二)特约人身意外伤害:战争、登山等剧烈活动、核辐射、医疗事故等。

(三)一般可保人身意外伤害:特约人身意外伤害与一般可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没有严格的界限。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特点(一)费率厘定主要依据损失率(二)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因人身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或残疾(三)季节性明显,灵活性较大(四)保险期间与责任期限的不一致性责任期限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特有的概念,指被保险人遭受人身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期限。

四。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和责任准备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近似于非寿险。

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计算,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分类:三档。

不足一年的短期意外伤害保险,按所从事的活动性质分类。

对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的原则。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准备金:类似于非寿险责任准备金提取原理。

五、目前我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场的基本特点(一)保费低,保额高,覆盖面广(二)种类多,品种齐全(三)便于客户组合购买(四)卡折式意外伤害保险比较畅销(五)意外险产品可以度身定做(六)多家公司均提供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产险公司+寿险公司习题1、引起伤害的原因不是早已存在的,受害者在面临风险时来不及预防,这是指“意外”的()要素。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二是需提供投保员工人数、职业或工种、保额需求或费用预算等信息;需填写投保书、提供员工清单、通过 现金或支票缴费;
三是投保后被保险员工人数或工种发生变化,应于10日内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合同批改处理, 避免因工作疏忽,造成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四是要明确指定受益人。主要是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该保险金按法定继承程序分割。明确 指定受益人,可以减少事后处理的精力。投保后,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及时书面告知保险公司。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
01 基本概念
03 保险条款 05 注意事项
目录
02 保险费率 04 投保事项 06 险种区别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由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而一个团体的成员从 事风险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所以与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相比,意外伤害保险最有条件采用团体方式投保。
投保事项
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除一般应保管好保险合同、履行好如实告知义务、索赔注意单证齐全等各种保险常 规知识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点:
一是投保团意险前后应采用适当方式向员工明确宣示。经常听见有人说,人死了,残废了,钱还有什么用? 但在实际生活中,发生人死亡、伤残的意外事故后,解决问题的焦点恰恰集中在钱赔多少的事情上。因此明确进 行这是增进职工福利的宣示,是必要和合适的,体现了管理层对员工的关怀和爱护。
谢谢观看
注意事项
团体保险是公司保护员工利益的福利方式之一,与个人保险相比,团体保险不仅具有费率低(同比约低10% 左右)和可税前列支的优势(可节税30%多)等明确易见的财务优势外,团体保险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公司在 上团体险之前必须予以充分考虑:

第6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6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能预见
是否故 意行为
4/13/2020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教研室 张娓 29
6.3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给付
6.3.1 死亡保险金的给付 1. 死亡保险责任的构成
——生理死亡或推定死亡 2. 死亡保险金的给付方式
——现金比例给付
4/13/2020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教研室 张娓 30
案例:
某公司采购员刘某于某年11月至江西一旅 馆住宿,室内标有“请勿吸烟”明显标志, 但刘某仍躺在床上吸烟。疲劳至极的刘某很 快熟睡,手中的烟头掉落在棉絮上引起火灾, 浓烟滚滚中的刘某难以辨清方向,皮肤被大 面积灼伤,花去医药费2000余元。事后刘某 持3个月前购买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保单 和其他有关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
6.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2. 意外伤害保险与财产保险的比较 (1)相同之处的比较
① 保险事故的发生方面 ② 保险责任方面 ③ 赔款补偿性质 ④ 保险期限 ⑤ 保险费的缴纳与确定方面 ⑥ 财务处理方面
4/13/2020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教研室 张娓 18
6.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4/13/2020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教研室 张娓 6
6.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1)伤害的分类 ——a、按起因划分
① 职业上的伤害 ② 日常生活上的伤害 ③ 交通上的伤害 ④ 运动中的伤害 ⑤ 军事上的伤害
4/13/2020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教研室 张娓 7
6.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4/13/2020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教研室 张娓 26
4/13/2020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教研室 张娓 27
6.2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人身意外伤害与健康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与健康保险

11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1)意外伤害的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中所
称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 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 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 害的客观事实。 意外和伤害是构成意外伤害两伤害保险
1-2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意外伤害
39
三:健康保险
2 健康保险的种类
2-3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2-3-3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中关于残疾的定义
残疾指由于伤病等原因在人体上遗留的固定症状, 并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能力。通常导致残疾的原因有先 天性的残障、后天疾病遗留、意外伤害遗留。失能收入 损失保险对先天性的残疾不给付保险金,并规定只有满 足保单载明的全残定义时,才可以给付保险金。
21
三:健康保险
1 健康保险及其特征
1-2 健康保险经营风险的特殊性
健康保险经营的是伤病发生的风险,其影 响因素远较人寿保险复杂,逆选择和道德风险 都更严重。此外,健康保险的风险还来源于医 疗服务提供者,医疗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在很大 程度上由他们决定,作为支付方的保险公司很 难加以控制。
22
三:健康保险
37
三:健康保险
2 健康保险的种类
2-3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2-3-2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特点
(1)给付方式: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给付一般是按月或按周进行补 偿,每月或每周可提供金额相一致的收入补偿。失能收入损失保 险的给付额一般都有一个最高限额,该限额低于被保险人伤残以前的 正常收入水平。在确定最高限额时,保险公司需要考虑投保人的下述 收入:①税前的正常劳动收入;②非劳动收入;③残疾期间的其它收 入来源;④目前适用的所得税率。 收入保障保险除了在被保险人全残时给付保险金外,还可以提供 其它利益,包括残余或部分伤残保险金给付、未来增加保额给付、生 活费用调整给付、残疾免缴保费条款,以及移植手术保险给付、非失 能性伤害给付、意外死亡给付。这些补充利益作为特殊条款通过缴纳 附加保费的方式获得。

保险基础知识及主要产品介绍团体意外险PPT专题培训

保险基础知识及主要产品介绍团体意外险PPT专题培训

11.细菌或病毒感 染(但因意外伤 害致有伤口而生 感染者除外)
12.战争、军事行 动、恐怖活动、 暴乱或武装叛乱;
13. 被 保 险 人 从 事 潜水、跳伞、蹦极、 攀岩、探险、武术、 摔跤、特技、赛马、 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和活动;
14.被保险人食物 中毒;
15.被保险人因意 外伤害、自然灾 害以外的原因失 踪而被法院宣告 死亡的;
4.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 用、注射药物;
5.被保险人自杀、自残或违法犯罪行 为;
重大疾病:
心肌梗塞、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重要器 官移植、四肢瘫痪、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烧 伤、暴发性肝炎、主动脉手术、疾病末期。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对象:
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团体可作 为投保人,为其身体健康、能 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在职人员向 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单位投保 时,其投保人数必须占在职人 员的75%以上,且投保总人数 不低于8人。
团体住院安心保险可选部分
1.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初次患癌症,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本公司
01
按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给付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保险责
任有效期内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给付天数最多可达180天。
2.器官移植保险金:
02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明确且施行器官移植手术者,本公司 按其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器官移植费给付器官移植保
保 险基础知识及主要
产品介绍
团体意外险及短期健康险
汇报人:xxx
202x.XX.XX
目录
01 团体意外险类 02 短期健康险类
Part 01 团体意外险类
团体意外险及短期健康险
团体意外险类
二、建筑工 程团体意外 伤害保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意外伤害保险的基础知识1、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原因造成身体伤害或导致残废、死亡时,保险人按照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

保险人的给付,通常包括丧失工作能力给付,丧失手足或失明的给付,因伤致死给付,以及医疗费用给付。

2、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与普通人寿保险合同的区别在于,伤害保险合同针对的是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或因伤害引起的残疾或死亡。

与健康保险合同的区别在于:伤害保险合同更重视外部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健康保险合同侧重在被保险人内在原因而导致的疾病,即身体健康的变化。

3、什么是“意外伤害”(1).伤害必须是人体的伤害这里的“身体”,是指人的天然躯体。

人工装置以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躯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

(2).伤害必须是意外事故所致意外事故,既是伤害的直接原因,也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主张保险给付的根据。

所谓“意外事故”,是指外来的剧烈的偶然发生的事故。

只有同时具备“外来”、“剧烈”、“偶然”三个条件,才能构成该合同的保险事故。

所谓“外来”,是指伤害纯系由被保险人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

如因交通事故、不慎落水、遭雷击、蛇咬、煤气中毒等等。

如果伤害由自身疾病而起则不属意外事故;所谓“剧烈”是指人体受到强烈而突然的袭击而形成的伤害。

如果伤亡系由被保险人长期操劳或磨炼所致,如地质勘探作业、运动员多年运动致腰及关节损伤等,就不是意外事故;所谓“偶然”,是指被保险人不能预见、不希望发生的事故。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额和保费1、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只能采用定值保险。

具体由保险人结合生命经济价值、事故发生率、平均费用率、以及当时总体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总保险金额,再由投保人加以认可。

目前在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5000元;在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10000元。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在特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一般由保险条款或者法院规定。

2、影响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的因素有哪些?影响意外伤害保险费率高低的因素有两个:一是被保险人从事工作的危险程度;二是保险期限的性质。

危险程度高,保险费率高,危险程度低,则保险费率低。

保险费率一般分为4个档:第一级主要是非生产部门的脑力劳动者,年费率为3%;第二级主要是轻工业工人和手工业劳动者,年费率为5%;第三级主要是重工业工人和重体力劳动者,年费率为7%;第四级主要是职业危险比较特殊的劳动者,年费率为10%。

我为什么需要意外伤害保险?一生风险知多少(一)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危险机会有:* 受伤:危险概率是1/3* 难产(行将生育的妇女):危险概率是1/6* 车祸:危险概率是1/12* 在家中受伤:危险概率是1/80* 受到致命武器的攻击:危险概率是1/260* 死于心脏病:危险概率是1/340* 家中成员死于突发事件:危险概率是1/700一生风险知多少(二)乳腺癌(女性):危险概率是1/2500死于中风:危险概率是1/1700遭到强奸(女性):危险概率是1/2500死于突发事件:危险概率是1/2900死于车祸:危险概率是1/1500染上爱滋病:危险概率是1/5700被谋杀:危险概率是1/11000死于怀孕或生产(女性):危险概率是1/14000因坠落摔死:危险概率是1/20000一生风险知多少(三)死于工伤:危险概率是1/26000走路时被汽车撞死:危险概率是1/40000自杀:危险概率是1/20000(女性)心脏病突发(超过35岁):危险概率是1/77如果您不吸烟,而您的配偶吸烟,那么您可能因受二手烟污染而死于肺癌:危险概率是1/60000一生风险知多少(四)死于火灾:危险概率是1/5000溺水而死:危险概率是1/5000被刺伤而死:危险概率是1/60000死于手术并发症:危险概率是1/80000因中毒而死(不包括自杀):危险概率是1/86000骑自行车时死于车祸:危险概率是1/86000吃东西时噎死:危险概率是1/160000一生风险知多少(五)死于飞机失事:危险概率是1/250000被空中坠落的物体砸死:危险概率是1/290000触电而死:危险概率是1/350000死于浴缸中:危险概率是1/1000000坠落床下而死:危险概率是1/2000000被动物咬死:危险概率是1/2000000被龙卷风刮走摔死:危险概率是1/3000000一生风险知多少(六)男女两性在遭遇危险方面的差异:男性的预期寿命一般来说比女性短四五年。

不论在哪个年龄段,男性死亡率都高于女性。

新生儿中,男婴数量比女婴多2%左右,但是:到25岁时,男女的数量大致相等。

到35岁时,女性比男性多大约2%。

哪些人适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经常驾车出行的人,一定要为自己投保充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经常出差的人士,应该投保一份交通工具综合意外险,能购提供对飞机、火车、轮船、公共汽车及出租车的全面保障。

经常外出旅游人要特别关注旅游险。

此外,家庭可以选择意外险还有针对老年人的《老年人出行平安保险》、针对家庭财产《安居综合保险》、针对民用燃气危险的《民用燃气用户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意外险真的是不能省却的保险!总之,对于家庭责任重大而且意外风险较大的人士,适宜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功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有四项:1、死亡给付。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

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

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举例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险金10万元特定意外双倍给付10万元意外伤害医药补偿1万元每日住院给付50元每日重病监护给付50元住院费用补偿5000元手术费补偿5000元说明,这是某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的套餐,其中: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险金——主险,如果意外身故,获得全额10万元赔偿;如果烧伤及残疾,根据严重程度按比例赔偿;特定意外双倍给付——附险,要在主险的基础上投保。

如果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意外身故死亡或者残疾,在主险给付的基础上赔付相同的数额;意外伤害医药补偿——附险,要在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保额与主险金额相关。

对意外伤害导致的医药费予以报销,报销额度不得超过该附加险的保险金额;每日住院给付、每日重病监护给付——附险,要在主险的基础上投保。

住院期间可以给予的经济补偿。

住院费用补偿——附险,要在主险的基础上投保。

对住院费用予以报销,报销额度不得超过该附加险的保险金额;手术费补偿——附险,要在主险的基础上投保。

对手术费用予以报销,报销额度不得超过该附加险的保险金额;(注明:不同保险公司有各自的规定)目前市场上有哪些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大体可分为三类: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一)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又称“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或称“日常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是指被保险人以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事故而与保险人订立的合同。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期限一般以一年或不到一年为期。

其特点是保持传统的个人投保方式,向居民提供一种安全保障。

(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这是一种以各种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内的在职人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责任范围,而订立一份保险合同的伤害保险。

(三)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这是一种保险责任范围仅限于某种特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合同。

其中最主要的是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1)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这种合同以被保险人在旅行途中,因意外事故遭受伤害为保险事故。

保险人一般对约定的旅行路线和旅行期间保险事故承担责任。

如飞机失事或船舶碰撞而致旅客的伤害即是。

这种保险合同,又可细分为国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国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2)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主要针对交通工具遇到交通事故给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残疾和死亡,而且赔偿范围扩大到交通工具之外的等候场所。

它所承保的危险有:①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行驶、飞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②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搭乘场所(候车、候机、候船)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③作为行人的被保险人因遭受空中物体坠落而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④被保险人被交通工具所撞,或因交通工具发生火灾、爆炸所遭受的意外事故。

(3)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指被保险人乘电梯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时,由保险人付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

投保人是置办电梯或者安装电梯的社会组织或经济单位,被保险人是使用电梯的乘客,保险责任仅限于在专门载乘顾客的专用电梯内的意外事故。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如何收集理赔材料知道了保险事故发生后索赔所需准备的证明材料,但申请人仍然会觉得“麻烦”——这各种各样的证明材料到哪儿索取呢?其实,保险理赔所需的大部分证明材料,都是处理事故过程中相关部门出具的,您只需注意收集、保留就可以了。

下面就具体通过哪些途径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叙述如下:一、事故类证明: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

(1)意外事故证明。

发生意外事故应准备意外事故证明。

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各种各样,意外事故证明应根据事故性质由相应的监管机构出具。

例如:道路交通事故应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火灾事故应由消防部门出具事故证明;抢劫、殴打应由公安机关出具事故证明;工伤事故应由单位提供事故证明等。

(2)死亡证明。

在医院内死亡的,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在医院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死因不明确的应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鉴定报告;对于当事人失踪、下落不明的事件,根据相关法律,可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并出具相关文书即可。

(3)伤残证明。

统一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伤残鉴定。

(4)销户证明。

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

二、医疗类证明: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及清单等。

均可在治疗过程中从院方获得。

只要平时注意收集保留。

三、受益人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1)受益人是指按保险合同或相关法律规定,受领保险赔偿金的权利人。

一般持本人身份证即可证明本人身份。

但在受益人不能亲自领取保险金,要求委托其他代理人受领款项时,可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后,由被委托人携带公证文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明,前来办理理赔手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