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建天津医科大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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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天津医科大学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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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PCDD/Fs 污染及车间 学中国环境
0 张素坤 4
4
3779-3
工人呼吸暴露评估
科学
785
Emission, Mass

Balance, and
Distribution
Characteristics of Environmen 2013,
PCDD/Fs and Heavy
tal
47(4): 6.65 任明忠,
年份 推荐奖种 项目名称 推荐单位
项目简介
2019 医学科学技术奖 典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人体暴露及健康效应 推荐单位:天津医科大学 推荐意见:
该项目针对环境污染与人群健康这一迫切需求,以“创新,服务‘健康中 国’,多学科交叉”为驱动,基于高通量、高灵敏度多种环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理 化分析技术,以及创新的二噁英生物检测高灵敏细胞传感技术,探索我国二噁英等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典型行业和人群暴露特征及其潜在分子生物学机制。其中,生 物检测技术填补了我国在二噁英生物分析领域专利的空白。高通量地区检测平台及 其在人群二噁英暴露风险评估的应用,以及典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来源、大气输 送、区域暴露等成果多次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成果广泛应用于首都医科 大学等各个高校,以及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各个职业卫生一线工作单位。该 项目首次在国际上提出二噁英暴露致氯痤疮发生者体内 TEQ 的阈浓度,首次提出基 于 Ah 受体总激活效应(TAA)的毒性评价新思路,在环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健康 风险及机制研究上具有原始创新性。
88:133
11 11
Internatio
7
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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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委关于深入推进天津市高校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

天津市教委关于深入推进天津市高校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

天津市教委关于深入推进天津市高校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24•【字号】津教政〔2020〕21号•【施行日期】2020.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高等教育正文市教委关于深入推进天津市高校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促进科教融合和产教融合,以学科建设带动学校整体发展,现就深入推进天津市高校学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各项任务,坚持“四为”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突出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为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加快推进天津高质量创新发展作贡献。

二、总体目标以“天津特色、世界一流”为目标,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天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学科结构与布局,强化学科优势与特色,构建科学有效的学科建设监测和评价机制,突出学科建设的质量、贡献与效益,促进学科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为加快推进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到2025年,形成“重点突破、整体提升,高端引领、战略支撑”的学科建设格局,在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共性问题和社会现实问题等方面做出原创性、突破性贡献,支撑发展新动能和产业升级成效显著,一批学科跻身世界一流学科行列。

三、重点任务持续优化学科布局结构。

遵循学科发展规律,瞄准科技发展前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高校自身定位与特色优势,科学调整学科布局,合理优化学科结构,改造提升传统学科,积极培育新兴学科,融合孕育交叉学科,着力建设优势学科,聚力打造一流学科,形成学科基座稳固、学科高原林立、学科高峰耸立的可持续发展的学科生态。

天津市教委、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教委、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教委、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23•【字号】津教规范〔2020〕2号•【施行日期】2020.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切实提升研究生教育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胸怀“两个大局”,坚持“四为”方针,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之路,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为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全过程,加快构建优质高效开放创新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坚持需求导向、创新引领。

围绕打造我国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的目标,突出创新精神塑造、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推动研究生教育更好服务新动能引育和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育人为本、质量为要。

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聚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根本标准,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形成质量保障长效机制。

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9.14•【字号】津教委〔2016〕40号•【施行日期】2016.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了《天津市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14日天津市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部署要求,提升我市教育对外开放水平,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抢抓五大战略叠加机遇,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坚持扩大开放,做强天津教育,推进人文交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质量的教育需求,增强天津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为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城市定位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教育开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

紧扣中央对天津的城市定位,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需要,深入开展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切实提升教育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不断增强教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

-- 坚持提质增效与完善治理相结合。

把教育对外开放的重心放到提质增效上来,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品牌建设,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

把完善治理作为提质增效的制度保障,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治理能力,依法依规做好教育对外开放监管工作。

--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

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共建北京中医药大学的意见

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共建北京中医药大学的意见

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共建北京中医药大学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卫生部(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07.12.16•【文号】教直[2007]12号•【施行日期】2007.12.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共建北京中医药大学的意见(教直[2007]12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精神,共同推动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建设与发展,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就共建北京中医药大学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与共建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事业、中医药教育工作的指示,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充分发挥教育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个部门办学的积极性,充分利用教育、卫生两个系统的资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办好北京中医药大学,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和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北京中医药大学实行“共同建设、共担责任、共促发展”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完善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要求的学校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共同推进高等中医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共建任务与内容1. 共同探索和完善管理机制由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成立学校共建领导小组和协调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定期会晤机制及经常性的协商协调和现场办公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机制;建立有利于加快学校发展的“人、财、物”保障机制等。

2. 共同探索和完善教育教学机制与政策积极推进有利于中医药教育发展的政策保障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不同模式的试点工作;完善师承教育制度,探索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有机结合的教学方式;探索体现“医学精英教育”的有关政策和模式,培养高层次的名医、师资和中医药队伍。

天津财经大学排名

天津财经大学排名

天津财经大学排名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天津211大学名单及排名天津共有3所211大学,其中排名第一的是南开大学,排名第二的是天津大学,排名第三的是天津医科大学,以下是天津211大学名单及排名,供大家参考!南开大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位列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入选首批“2016计划”、“111计划”、“珠峰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被誉为“学府北辰”。

南开大学(Nankai University, NKU),简称南开,肇始于1904年,正式成立于1919年,是由严修、张伯苓秉承教育救国理念创办的综合性大学。

1937年校园遭侵华日军炸毁,学校南迁,1938年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在云南昆明合组西南联合大学,为中华民族振兴和国家富强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要贡献。

1946年回天津复校并改为国立。

新中国成立后,经历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成为文理并重的全国重点大学。

天津大学(TianjinUniversity),简称天大,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开中国现代高等教育之先河,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和“爱国奉献”的传统享誉海内外。

1951年经国家院系调整定名为“天津大学”,沿用至今。

天津医科大学(Tianjin Medical University)是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一所研究教学型医科重点大学,是“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之一,“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国家最早批准试办八年制的医学院校,也是首批试办七年制的15所院校之一。

2016年11月1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共建天津医科大学的意见》,天津医科大学正式跨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

天津小学排名我分析了一下这个排名,是按:南开入围的:分/人,被南开录取的:分/人,被耀华录取的:分/人,被小外录取的:分/人,来计算并排名的。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职工之家装修改造项目2019年投资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职工之家装修改造项目2019年投资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职工之家装修改造项目2019年投资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03.20
•【字号】津教政办〔2019〕28号
•【施行日期】2019.03.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下达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职工之家装修改造项目2019年投资
计划的通知
津教政办〔2019〕28号
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关于申请下达我校总医院职工之家装修改造改造项目2019年投资计划的请示》(津医大后勤〔2019〕5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根据《市教委关于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职工之家装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函》(津教委函〔2019〕8号),该项目核定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是职工之家主体建筑首层、附属平房的室内装修改造,共涉及建筑面积556平方米;二是单体小二楼室内外装修改造,共涉及建筑面积65平方米;三是室外工程,包括场地改造
382平方米,更换钢质大门及铁丝围网,外墙面喷涂涂料290平方米,砌筑检查井3座,安装广场灯4套,并敷设配套线缆等。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81.85万元,资金来源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自筹资金。

鉴于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现下达该项目2019年投资计划181.85万元,资金来源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自筹资金。

请你校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办理各项规定手续后,按照实施方案批复内容进行建设,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年度投资计划的完成。

2019年3月20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的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的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9.10•【字号】津政发[2005]085号•【施行日期】2005.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的意见(津政发[2005]085号)天津市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教育部各有关司(局):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2号)精神,探索职业教育发展规律,服务于天津滨海新区建设以及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天津市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决定在天津市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

经双方研究,就共建事宜达成如下意见:一、主要试验内容(一)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

探索和完善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投资体制和学校人事分配制度,以及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助学体系。

(二)创新“工学结合”教学模式。

探索素质教育新模式;探索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工学结合、勤工俭学”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有利于技能提高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和“双师型”(具有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培养的新模式。

(三)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

借鉴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模式,引进国际公认的职业资格认证,构建适应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需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模式。

(四)推进就业准入制度和职工培训制度试验。

依据行业最新标准和现代企业制度,探索社会化、专业化的职业资格认证机制,研究制定职工职业生涯培训提高的相关政策。

(五)探索东部地区支持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

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服务功能,采取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为中、西部和环渤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搭建服务平台。

天津市教委、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共建高校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共建高校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共建高校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7.10.27•【字号】津教委〔2017〕46号•【施行日期】2017.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共建高校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中国民航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根据《天津市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为支持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中国民航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双一流"建设、省部市共建和局部市共建等相关工作,市教委、市财政局共同实施共建高校项目,并整合安排专项资金。

现将《天津市共建高校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2017年10月2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支持方向和支出范围第四章资金分配第五章申报和审核第六章资金管理第七章监督和绩效考评第八章附则天津市共建高校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中国民航大学、河北工业大学(以下简称"四所高校")"双一流"建设、省部市共建和局部市共建等相关工作,市教委、市财政局共同实施天津市共建高校项目,并整合安排专项资金。

为规范和加强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共建高校专项资金,是由市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四所高校实施"双一流"建设、省部市共建和局部市共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等,支持四所高校发展。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遵循"总量控制、目标管理、规范透明、注重绩效"的管理原则,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市教委负责分配专项资金,制定专项资金年度申报指南,按规定组织四所高校开展专项资金及其支出项目申报、绩效自评,负责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以及信息公开等工作。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共建天津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共建天津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共建天津医科大学的意见【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津政发[2015]29号【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10.20【实施日期】2015.10.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共建天津医科大学的意见(津政发〔2015〕2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司、局,教育部有关司、局:为加强医教协同,促进教改服务医改,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推动卫生计生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经共同协商,决定共建天津医科大学,并形成如下意见:一、共建目的通过共建,指导医学院校以需求为导向,深化院校医学教育综合改革,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地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加大对中西部薄弱地区医学院校和人才培养的帮扶力度,提升人才培育能力,促进本土化医学人才培养;推动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积极参与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并发挥示范作用。

二、主要任务(一)天津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天津医科大学的领导,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平台建设、队伍建设、办学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天津医科大学的支持力度,为天津医科大学跨越发展提供优先安排和重点扶持。

具体任务如下:1.积极支持学校新校区建设。

把天津医科大学作为提升天津市整体医学教育的重中之重,结合天津市建设健康产业园区的契机,在园区内规划面积1952亩用于天津医科大学新校区建设。

统筹研究并帮助天津医科大学做好战略发展规划和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加快天津医科大学新校区建设步伐,拓展学校办学空间。

2.大力支持学校学科与平台建设。

支持天津医科大学围绕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在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支持天津医学表观遗传学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给予专项经费支。

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共建北京中医药大学的意见

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共建北京中医药大学的意见

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共建北京中医药大学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09.15•【文号】教直[2006]12号•【施行日期】2006.09.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共建北京中医药大学的意见(教直[2006]12号)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高等中医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建设,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进程,经教育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协商,就共建北京中医药大学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教育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北京中医药大学,旨在促进学校适应国家医药行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整体办学实力,充分发挥学校在中医药教学、科研、医疗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使之成为我国中医药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在国家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教育部将全面支持北京中医药大学建设,支持学校深化各项改革,在校园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提供优越的条件和政策支持。

教育部在正常经费投入之外,根据“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需要给予学校相应的经费投入和支持,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及各项事业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使之成为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的特色学校和“窗口”学校。

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把北京中医药大学作为中医药行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医疗服务的重要依靠力量,对其改革、发展和建设等方面给予指导。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国家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科学研究以及执行中医药“政府间合作协议”等方面对北京中医药大学予以积极支持。

四、北京中医药大学在制订长远规划和开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国家医药行业发展的需要,发挥自身优势,努力成为中医药领域拔尖人才的培养输送、高层次学术交流、新技术创新的基地,为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与智力支持。

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2018年天津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2018年天津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2018年天津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20•【字号】津教委财〔2018〕20号•【施行日期】2018.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市教委关于印发2018年天津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天津大学、南开大学、中国民航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7〕30号),为支持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中国民航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双一流"建设,市教委、市财政局设立天津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我们制定了《2018年天津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高校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2018年8月20日2018年天津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为支持天津大学、南开大学、中国民航大学、河北工业大学(以下简称"共建高校")"双一流"建设,促进共建高校为本市经济和社会建设服务,市教委、市财政局共同实施天津市共建高校项目(以下简称"共建项目"),并设立天津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根据《天津市共建高校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教委财〔2016〕44号),现就申请2018年度天津市共建高校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范围共建高校"双一流"建设项目;共建高校与市属高校积极开展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研等方面的合作项目;共建高校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共建高校服务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项目。

二、资金支出范围专项资金支出范围主要包括引进和培养国家级人才费用、设备购置费和实施共建项目时发生的业务费,不得用于偿还贷款、基本建设、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支付罚款、捐赠、赞助等支出,不得用于与共建项目无关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也不得用于国家和我市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支出。

重磅:多所实力强劲的医科大学获教育部和卫计委共建!

重磅:多所实力强劲的医科大学获教育部和卫计委共建!

重磅:多所实力强劲的医科大学获教育部和卫计委共建!教育部的省部共建工作今年是进行得如火如荼,青塔前期对于今年教育部共建扬州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等地方强校都做了大量报道,而在教育部一口气和国家民委共建了6所大学后,而今再度出手,这次是携手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年由国家卫生部和国家计生委合并组成)共建了多所实力强悍的地方医科院校,包括南京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和南方医科大学等都陆续获得了教育部和国家卫计委的共建。

其实教育部和卫计委关于省部共建医学院校的合作在5年前就已经搬上日程了,在2010年的时候,当时教育部和原卫生部就曾经联合印发文件,为进一步促进高等医学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强医学教育与卫生事业发展需求的结合,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机制,当时卫生部与教育部经协商,决定通过两部共建高校医学院的形式,使共建高校医学院(部、中心)在培养优秀医学人才、提供高水平研究成果、开展高质量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做出更大贡献,并适时扩大共建高校医学院(部、中心)的范围。

2010年的时候,教育部和原卫生部就发布了首批共建高校医学院名单,当时全国最顶尖的10所高校医学院获得共建,分别是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浙江大学医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中山大学医学部和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

而在这之后,国侨办下发了《国务院侨办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关于共建暨南大学医学院的意见》(国侨文发﹝2015)195 号),教育部、国家卫计委和国侨办共建了暨南大学医学院,而在暨南大学的新闻通稿中,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共建的医科院校共有20所,但是完整的20所名单目前还未出炉。

而已经明确入围的安徽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和南方医科大学等也都已经修改了各自的官方简介,明确进入部委省共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7.03•【文号】国办发〔2017〕63号•【施行日期】2017.07.0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基础工程,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医学人才培养,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始终坚持把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摆在卫生与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创新体制机制,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适应行业特点的医学人才培养制度,完善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为建设健康中国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得到完善,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全科、儿科等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加强,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人才培养协调发展,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3.31•【字号】津教政〔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精神卫生,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各高等学校、行业办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工作,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为学生健康成长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21〕7号),市教委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制定了《天津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2022年3月31日天津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工作,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为学生健康成长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深化学校健康教育改革,提升学校卫生条件保障,构建面向人人、人人有责的高质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与高校共建实施方案

与高校共建实施方案

与高校共建实施方案
高校与社会的共建合作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高校共建实施方案的制定
和执行对于促进高校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就高校共建实施方案进行探讨,旨在为相关机构和人员提供一些可行的建议和方案。

首先,高校共建实施方案需要明确共建的目标和意义。

共建的目标应该是促进
高校的教学科研水平提升,加强与社会的联系和合作,培养更多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

共建的意义在于能够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高校的办学水平,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人才,促进社会的发展。

其次,高校共建实施方案需要明确共建的方式和内容。

共建的方式可以是与企
业合作办学、与政府合作科研项目、与社会组织合作人才培养等。

共建的内容可以包括教学科研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

在共建的过程中,高校需要与合作方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责任和权利,确保共建的顺利进行。

最后,高校共建实施方案需要明确共建的评估和监督机制。

共建的评估可以从
教学科研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共建的监督机制可以由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确保共建的公平公正。

总之,高校共建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需要高校、企业、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密切合作。

只有通过共建,高校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求,提高教育质量,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本文所提出的一些建议和方案能够对高校共建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有所帮助。

医校共建模式

医校共建模式

医校共建模式医校共建模式是指医学院与医疗机构共同合作,建立起一种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医学教育与医疗服务的发展。

这种模式旨在通过医学院的教学资源和医疗机构的临床实践经验相互融合,促进医学教育与临床实践的有效衔接,培养出更具实践能力的医学人才,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

医校共建模式的核心是教学与实践的结合。

传统的医学教育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但对于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相对不足。

而医疗机构作为实践基地,拥有丰富的临床资源和实践经验,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通过与医学院的合作,医疗机构可以为医学生提供实习、临床教学等实践机会,使他们能够在真实的临床环境中学习和实践,提升实践能力。

医校共建模式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教学与科研的结合。

医学院通常拥有一定的科研实力和资源,可以为医疗机构提供科研支持。

通过与医学院的合作,医疗机构可以得到更多的科研项目和资金支持,促进医疗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同时,医学院的教师和学生也能够参与到医疗机构的科研项目中,拓宽科研视野,提高科研能力。

医校共建模式还有助于促进医学教育和医疗服务的互动。

医学院的教师和学生可以通过临床实践更好地理解医疗服务的需求,从而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使教学更贴近实际需求。

同时,医疗机构也可以通过与医学院的合作,为医学生提供更好的教学资源和指导,提高教学质量。

医校共建模式在国内外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认可。

例如,美国的医学教育模式就十分注重医校共建,医学院与医疗机构之间有着紧密的合作关系。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充分发挥医学院和医疗机构的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医学教育和医疗服务的发展。

然而,医校共建模式也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

首先,医学院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需要建立在相互信任和共识的基础上。

双方需要共同制定合作计划和目标,并明确各自的责任和权益。

其次,合作模式需要有明确的管理机制和运行规范,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合作模式需要有稳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以保证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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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建天津医科大学的意见
为加强医教协同,促进教改服务医改,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推动卫生计生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经共同协商,决定共建天津医科大学,并形成如下意见:
一、共建目的
通过共建,指导医学院校以需求为导向,深化院校医学教育综合改革,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地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加大对中西部薄弱地区医学院校和人才培养的帮扶力度,提升人才培育能力,促进本土化医学人才培养;推动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积极参与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并发挥示范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天津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天津医科大学的领导,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平台建设、队伍建设、办学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天津医科大学的支持力度,为天津医科大学跨越发展提供优先安排和重点扶持。

具体任务如下:
1.积极支持学校新校区建设。

把天津医科大学作为提升天津市整体医学教育的重中之重,结合天津市建设健康产业园区的契机,在园区内规划面积1952亩用于天津医科大学新校区建设。

统筹研究并帮助天津医科大学做好战略发展规划和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加快天津医科大学新校区建设步伐,拓展学校办学空间。

2.大力支持学校学科与平台建设。

支持天津医科大学围绕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在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支持天津医学表观遗传学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给予专项经费支持,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

3.积极支持学校人才队伍建设。

在天津市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行动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方面对学校给予倾斜支持,引进一批在学术上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团队。

4.积极支持学校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

加强医教协同,将天津医科大学长学制教育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全部纳入地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提供能够满足“5+3”一体化培养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求的培训基地。

5.加大对天津医科大学的经费投入。

确保到2016年天津医科大学生均拨款标准水平不低于部属高校医学专业生
均拨款标准水平,并随着部属院校医学专业生均拨款标准的提高而提高。

(二)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指导,通过政策倾斜和项目扶持,深化院校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学校根据卫生计生行业需求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具体任务如下:
1.对天津医科大学的改革、发展、建设给予更多的指导与扶持。

支持和引导天津医科大学积极开展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和建设,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建设及项目申报和博士授权一级学科建设、专业申报、招生计划审批、教改项目申报、教学质量工程申报、成果申报、人才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政策倾斜。

2.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深化医改、加强附属医院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政策倾斜。

三、天津医科大学的责任和义务
服从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的指导,遵循医学教育规律,深化医学教育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实现医教研协调发展。

天津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要主动适应卫生计生事业改革与发展需求,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重视和支持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及基层适用人才的培养,加大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重视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首次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在85%以上,为全国树立标杆;重视和支持天津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积极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医学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对口帮扶中西部地区医学院校,提升办学水平。

具体包括:
(一)围绕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结构,调整数量规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办学水平,重点加强医学人文职业素养和临床实践技能训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积极扶持中西部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及革命老区医学院校,通过对口帮扶、定向培养、师资培训、骨干进修等方式帮助边远地区院校尽快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缓解边远地区或临近省份卫生人才短缺的突出困难。

做好天津市对口帮扶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定
向培养医学本科生工作,从2014年开始,连续3年为甘南藏族自治州定向培养90名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

做好援疆、援藏、援甘工作,定期选派大学医院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博士团)赴疆、赴藏、赴甘对口支援。

(三)积极参与和支持天津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着重在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方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天津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认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要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本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教育管理部门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安排专人负责培训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培训基地职能的综合性医院要设置全科医学科,牵头协调组织相关临床科室和基层实践基地,抓好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将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卫生人才培养情况,列入附属医院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财政投入、高校和医院评审、干部任职的重要依据。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人员中,中西部地区的学员年均占比不低于10%。

(四)认真履行本意见要求,完成好共建任务,并定期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效。

四、组织与实施
(一)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及共建院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年度任务,严格目标考核。

共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3年作为一个建设考核周期。

(二)共建过程中未尽事宜,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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