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表态性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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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表态性发言
人大代表表态性发言
人大代表表态性发言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建设局作为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任务较重的部门,今天,我在这里作一个表态性发言。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是我们建设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位代表和委员们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提案,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非常高。今年,县交由我局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25件,其中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21件。为此,我们决心从三个方面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
一、严格办理机制。我局历来十分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始终把完成这项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一贯坚持将人本思想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扎实认真的狠抓工作落实。为此,我们将把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纳入全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加强督查,落实责任,确保认真办好每一件建议和提案,力求以实际成效取信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如欧阳俊委员提出的《关于修建铁匠桥街西北面居民下水道的提案》、曾维艳等4位委员提出的《南北大街两旁人行道损毁严重,急待整修》、丁修钦委员提出的《对天城城区部分排污管网进行改造与疏通的建议》等等,都涉及到市政设施功能的完善和强化问题。事实上,自去年以来,我局已先后投资360多万元,用于维修天城城区破
损道路和下水道疏通工作。今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理念不动摇,不改变,一如继往的不惜人力、物力和财力,想方设法,千方百计的筹措资金,力争全方位的改造南北大街的人行道,疏通天城城区的下水道,确保把这一惠民工程做好做实,以还市民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严格办理措施。办理建议、提案,就是要解决实际问题,为民办实事。因此,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将十分注重在实事实办上下功夫,在解决民生问题上求实效,将对每一件建议和提案,明确专办人员,倒排办结时间,规定办理效果,确保每一件建议、提案有人牵头、有人联系、有人跟踪、有人办理、有人落实。对于建议、提案所提问题能够解决的,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对于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充分征询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力求做到“诺必行、行必果”,力戒“重答复、轻落实”,以求有效推进办理工作。如刘正华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白霓城乡建设站的建议》和叶文闯委员提出的《关于重设白霓城乡建设站的议案》等问题,事实上,我局早就意识到自2003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全县各村镇建设站由于改制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其行政职能日渐弱化,随之而带来一系列村镇建设和管理问题。为此,我局将高度重视刘正华代表和叶文闯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决定重新组建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在全县8个乡镇设立村镇建设管理分局,迅速恢复和不断强化村镇建设管理行政职能,以基本控制村镇建设管理一度失控的混乱局面。
三、严格办理质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和协商,是提高办理质量的重要保证。为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们将采取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征求意见,通过面对面交流的方式沟通
意见,并在此基础上,上门邀请代表、委员全程参与办理过程,以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答复事项的满意率。辟如,李国良等9位委员提到的《城南三角洲交通混乱,天城四小横路狭窄,亟需治理》、程正榜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城区摩托车停放管理的议案》、雷志辉委员提出的《关于整治三角洲各种车辆乱停乱靠的提案》等问题,我局决心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决定依托城-管内部大改革的大好时机,花大力气,下真功夫,重新组建一支素质过硬、作风扎实,执法人员在80人以上的新城-管执法队伍,通过分设五个片,五个中队,配设专业装备,采取平时分散,战时集中的联合执法体制,定人定岗,定责定位,全方位的加大城-管综合执法,协同配合交-警严厉打击全城区车辆乱停乱靠等行为,以确保城区公共秩序的安全畅通。
附送:
人大代表见面会发言
人大代表见面会发言
人大代表见面会发言各位来宾、各位朋友,大家好!
我叫黄政燏,机械工程师、专利管理工程师、律师。1973年出生在新疆。1990年考入西安矿业学院?机械系学习四年。1994年毕业后,在江苏徐州一家大型国企做了六年技术工作。2000年到兰州一家律所做律师。03年初至今在我现在的单位——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做律师。
很多朋友问我,从机械工程师到律师,为何跨界这么大?我回答:这是命运的安排,也是我选择的人生。
96年下半年,我还在徐州那家国企上班,一天中午休息时,看到《工人日报》上有个售书广告,书名非常吸引人,叫《江湖内幕》,作者刘静生,价格8.7元。我很想了解江湖内幕,就按地址给《工人日报》社寄了8.7元,但到96年底也没收到书。期间打了无数次电话,报社人说已经寄了,可我就是没收到。书价才8.7元,可我的长途电话费都好几十块钱了,我当时的工资只有200多元,这已成为朋友们的笑料。他们说算了,自认倒霉吧。我说这怎么可以?我挣钱很不容易的,一定要讨个说法。97年5月1日,我坐了20多个小时火车硬座从徐州到了北京,找到《工人日报》社,值班人员知道我的来意后睁大眼睛不敢相信,打电话给他们领导,领导从度假中被叫回,很不开心,但还是认真安排人帮我查,花了很长时间,都快下班,终于找到给我的寄书单据,他们很开心,说看吧,我们确实寄了,你没收到不是我们的责任,应该去找邮局。我蒙了,仔细研究邮寄单,终于发现他们邮寄的单位是“徐州建筑机械厂”,而我的单位是“徐州建材机械厂”,一字之差,是两个单位。我根本不可能收到。领导说:很抱歉!可以给我两本《江湖内幕》,以做补偿。我说不行,我来回北京的火车票、食宿费你们都要报销。领导说:不可能,如果你要是乘飞机,难道我们还要给你报销机票?
我很生气,就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要起诉工人日报社。法院旁边有一家律师事务所,收费咨询,10分钟30元,我花了30元咨询的结果比《工人日报》社领导给我说的还惨,那位律师告诉我,法院会判决《工人日报》社只赔我一本《江湖内幕》,不承担其他责任。
难以置信!我很震惊!这世上还有公道可言吗?难道这就是我们的法律给一个无辜的公民的保护?我不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