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与刑法读后感
刑罚与犯罪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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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与犯罪读后感《刑罚与犯罪读后感》读完关于刑罚与犯罪的相关书籍,内心有诸多感触。
读到关于犯罪原因的部分,我感觉犯罪其实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社会现象。
在社会中,有许多不同的因素可能促使一个人走向犯罪的道路。
比如说,一些人因为贫穷的生活环境,缺乏正常的教育和经济来源从而走上盗窃等犯罪途径。
就像我有次看到一个新闻里的例子,一个年轻人幼时家庭贫困,父母双亡,在社会流浪的过程中为了满足温饱开始偷东西,这让我很深刻地意识到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多么大。
而对于刑罚部分,特别触动我的是刑罚的目的不仅仅是惩罚犯罪者。
我之前天真地认为刑罚就是为了让犯错误的人受到痛苦的代价,但后来我明白了,刑罚还有预防和矫正等功能。
比如对于一些青少年犯罪,更多的是采取教育、感化的矫正方式。
这让我想起我认识的一个犯了轻罪的少年,他在接受了相应的社区服务和心理辅导后重新融入社会,开启了新的人生,要是按照单纯的严厉惩罚来对待他,可能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同时我觉得作者想表达的是刑罚与犯罪之间应该有一个微妙的平衡关系。
如果刑罚过轻,可能无法起到威慑犯罪的作用,犯罪就会更加猖獗。
相反,如果刑罚过重,又有违人道主义,也可能造成误判后无法挽回的损失。
例如,历史上有些时期对于微不足道的罪行也处以极刑,但社会治安并没有很好的改善,反而引起民众更多的不满。
对于一些复杂的犯罪类型和难以界定的刑罚概念,我还是有些疑惑的。
比如说关于经济犯罪里一些新兴的网络诈骗手段,它的定罪和监管体系还不是很完善,这方面我还需要更多的知识去理解。
不过总体而言,关于刑罚与犯罪这个话题的阅读让我在看待社会现象时有更深入的思考。
未来在生活里看待一些违法犯罪的情况时,我想我会更加理性,也对司法体系关于制定合理刑罚的难处有了更多的体谅,希望我们的社会能不断探索这片领域,将刑罚与犯罪的平衡处理得更好,从而让社会能更加和谐稳定地发展。
论犯罪与刑罚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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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与刑罚观后感以前,我对犯罪和刑罚的理解就像一团乱麻,只知道大概就是犯了错就得受罚,简单粗暴得很。
可这本书就像一把锋利的梳子,把这团乱麻梳理得井井有条。
贝卡里亚那家伙,感觉就像是个超级智慧的长者,在你耳边耐心地给你讲道理。
他说刑罚的目的不是为了单纯地报复犯罪者,这可有点颠覆我之前的想法呢。
我原来想着,你犯了罪,就得加倍奉还,以牙还牙嘛。
但他指出,刑罚的目的应该是预防犯罪,不管是对犯罪者本人的特殊预防,还是对社会大众的一般预防。
这就好比,你在马路上设置一个红绿灯,不是为了惩罚那些闯红灯的人,而是为了让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预防事故的发生。
书中对死刑的论述也特别有意思。
他就像个犀利的辩论选手,对死刑提出了好多质疑。
他说死刑并不一定能起到更好的威慑作用,就像有时候,人们害怕坐牢的时间长,怕失去自由,反而比怕死更甚。
而且一旦死刑错判,那可就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这就像你在玩一个不能重来的游戏,一旦点错了按钮,那就彻底Game Over了。
这让我对死刑这个一直觉得很“理所当然”的刑罚有了新的思考角度。
在论述犯罪的时候,贝卡里亚强调了法律的明确性。
他的意思大概就是,你不能让大家猜来猜去这个事儿到底犯不犯法。
就好比捉迷藏,你得把规则说清楚,不能一会儿说这个角落能躲,一会儿又说不行。
如果法律模糊不清,那人们很可能在不经意间就犯了罪,这多冤啊。
整本书看下来,我感觉自己像是从一个对犯罪和刑罚只有本能反应的小迷糊,变成了一个稍微有点思想深度的小侦探。
我开始明白,犯罪和刑罚的关系可不是简单的因果报应,而是一个需要精心设计、权衡利弊的社会制度。
这就像搭建一个积木城堡,每一块积木(每一个法律条文、每一种刑罚方式)的位置都得放对,城堡才能既稳固又漂亮,也就是社会才能既公平又有序。
我想,这本书虽然写了这么久了,但里面的智慧就像一瓶老酒,越品越香,对我们现在看待犯罪和刑罚依旧有着超级重要的启发呢。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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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犯罪与刑罚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对于这个话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在《犯罪与刑罚》这本书中,作者列夫·托尔斯泰通过主人公罗斯托夫的遭遇,深刻地揭示了犯罪和刑罚之间的关系,引发了我对这个问题的深思。
首先,书中对犯罪的描写让我对罪犯的内心世界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在小说中,罗斯托夫因为一时的冲动而犯下了罪行,然而他内心深处却充满了悔恨和痛苦。
这让我明白了犯罪并不是简单的对错问题,而是涉及到人的内心和情感。
罪犯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他们也有着自己的痛苦和挣扎,我们应该更多地去理解和关爱他们,而不是简单地进行惩罚和排斥。
其次,书中对刑罚的探讨让我对惩罚的意义有了新的认识。
在小说中,罗斯托夫被判处了刑罚,然而这并没有让他真正改变自己。
相反,他在狱中的遭遇让他更加执着于自己的原则和信念。
这让我明白了单纯的惩罚并不能解决问题,而是需要更多地去关注罪犯的内心世界,帮助他们真正认识自己的错误并进行改变。
刑罚应该是一种教育和帮助,而不是简单的报复和摧残。
最后,书中对人性的探讨让我对社会的未来有了更深刻的思考。
在小说中,作者通过罗斯托夫的遭遇,呼吁人们更多地去关注人的内心世界,理解和宽恕他人的过错。
只有通过理解和关爱,我们才能真正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让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实现自己的价值。
而不是简单地通过惩罚和排斥来解决问题。
通过阅读《犯罪与刑罚》,我对犯罪和刑罚这个话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我明白了犯罪并不是简单的对错问题,而是涉及到人的内心和情感。
我们应该更多地去理解和关爱罪犯,帮助他们真正认识自己的错误并进行改变。
刑罚应该是一种教育和帮助,而不是简单的报复和摧残。
只有通过理解和关爱,我们才能真正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让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实现自己的价值。
希望每个人都能从中得到启发,为社会的和谐与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读后感论犯罪与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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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论犯罪与刑罚《论犯罪与刑罚》是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里亚的经典著作,这本书在刑法学领域具有深远的影响,读完之后让我对犯罪与刑罚有了全新且深刻的认识。
在书中,贝卡里亚开篇就指出了刑罚的起源。
他认为刑罚的产生并非源于人们的简单报复心理,而是基于社会契约。
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自由和权利,将一部分权力让渡出来,形成了公共权力,其中就包括刑罚权。
这一观点让我重新审视了刑罚存在的意义,它不是为了报复犯罪者,而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秩序。
贝卡里亚强调了刑罚的确定性和及时性。
他认为,只有当刑罚是确定的,并且能够迅速地施加于犯罪者身上,才能有效地起到威慑作用。
如果刑罚不确定,人们就无法准确预知自己行为的后果;如果刑罚不及时,犯罪者在犯罪之后长时间未受到惩罚,那么刑罚的威慑力就会大打折扣。
这让我联想到现实生活中,一些犯罪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执法的不严格和不及时,导致犯罪者心存侥幸。
书中还深入探讨了刑罚的适度性原则。
贝卡里亚坚决反对残酷的刑罚,认为酷刑不仅不能有效地遏制犯罪,反而会引发更严重的社会问题。
过度的刑罚会让人们对法律产生恐惧和厌恶,甚至可能导致人们对犯罪者产生同情。
相反,适度的刑罚既能让犯罪者得到应有的惩罚,又能让社会公众接受和认可,从而更好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这使我明白,刑罚的目的不是为了制造痛苦,而是为了预防犯罪和教育犯罪者。
此外,贝卡里亚对于犯罪分类和量刑的论述也让我深受启发。
他主张根据犯罪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来确定刑罚的轻重,而不是依据犯罪者的身份和地位。
这种平等和公正的理念,在当时具有极大的进步意义,即使在现代社会,依然是我们追求法治公平的重要目标。
同时,贝卡里亚对于法律解释权的观点也发人深省。
他认为法律应当是明确和清晰的,不能给予法官过大的法律解释权,以免导致法律的不确定性和不公正性。
这让我思考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平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和法律的确定性,以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的审判。
论犯罪与刑罚懒惰者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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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与刑罚懒惰者观后感咱先说这书里的观点,就像一把手术刀,把犯罪和刑罚那点事儿剖析得清清楚楚。
以前我觉得犯罪就像一个大染缸里的黑墨汁,模模糊糊的,刑罚呢,就像是随便抓来的一块抹布,想怎么擦就怎么擦。
但是这本书告诉我,可不能这么乱来。
对于犯罪,它不是简单地说谁干了坏事就完事儿了。
书里强调要把犯罪的本质、动机还有各种相关的因素都得搞明白。
这就好比抓小偷,不能光看到他手里拿着赃物就定罪,还得知道他为啥去偷,是真的穷得揭不开锅了,还是单纯的贪婪。
这可让我这个平时懒得思考深层次原因的人开了窍,原来犯罪背后的故事这么复杂,就像一个洋葱,得一层一层地剥。
再说到刑罚,我原本想当然地认为刑罚越重就越能吓唬住那些想犯罪的人,毕竟我这个“懒惰者”习惯了简单粗暴的逻辑嘛。
可是书里告诉我,刑罚要是不合理,就像乱吃药一样,不仅治不好病,还可能把人整死。
要是刑罚过重,那对犯罪者不公平,而且可能让社会变得更加冷酷。
要是太轻呢,又起不到威慑的作用。
这就好比给小孩定规矩,打得太重了,小孩可能就皮了或者恨你了;打得太轻了,小孩根本就不当回事儿。
我读着读着就在想,这作者可真是个较真儿的人,一点也不像我这么懒。
他非得把那些隐藏在犯罪和刑罚背后的正义、人权这些高大上的东西给揪出来,让大家都能看到。
这就像在一个满是灰尘的房间里,他把窗帘拉开,阳光一照,所有的灰尘都现形了。
从“懒惰者”的角度看,这本书也有个小“坏处”,就是让我这个懒得动脑子的人不得不跟着作者的思路走,去思考那些以前从来没考虑过的东西。
不过呢,这也是个大好处,因为它让我意识到,在对待犯罪和刑罚这么严肃的事情上,可不能再偷懒了。
就像建房子,要是基础都没打好,光想着怎么在上面涂涂抹抹好看,那房子迟早得塌。
这本书就是在给我们重新打关于犯罪和刑罚认知的基础,让我们用更合理、更人性化的眼光去看待这些事儿。
总的来说,这是一本让我这个“懒惰者”也开始想好好思考大事的好书。
读论犯罪与刑罚有感
![读论犯罪与刑罚有感](https://img.taocdn.com/s3/m/feef4b16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dd.png)
读论犯罪与刑罚有感《论犯罪与刑罚》是一本有关刑罚哲学的经典著作。
我最近读了这本书,并从中收获了不少启示。
在此,我想分享自己的感受和思考。
首先,书中对于“刑罚的正当性”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以往人们通常认为,犯罪分子需要受到惩罚,以满足公众对于正义的要求。
但是,本书作者贝克莱却提出了一种全新的思考方式。
他认为刑罚的正当性应该是由被惩罚者的自由意志来决定的,而不是由罪恶行为本身所决定。
这一观点颠覆了以往人们对于刑罚的传统认知,进一步深化了刑罚哲学的研究。
其次,书中提到了一项很有意义的观点,即刑罚并非只是要隔离罪犯,更关键的是要让他们改过自新。
这一观点在当今社会尤为重要,因为我们常常在媒体上看到有关“假释被拒”、“累犯上瘾”的新闻,这些都反映了当今社会对于刑罚的失败。
刑罚应该是让罪犯明白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并帮助他们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刑罚的目的。
此外,书中还探讨了刑罚的种类和适用条件。
罚款、社区服务和缓刑等方式都是可以被运用的,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刑罚只有监禁这一个选项。
关于刑罚的适用条件,本书也提出了一些有启示性的观点。
首先,刑罚应该基于“犯罪的后果”,而不是基于犯罪本身的严重程度。
其次,应当依据犯罪者的个体特征来进行评估,而非一刀切地适用同样的刑罚方式。
这些观点都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考方式,让我们不仅要看到犯罪行为本身所带来的后果,更要全面地考虑被惩罚者的人性因素。
读完这本书,我对于刑罚的认知得到了很大的更新和提升。
我认为我们应该更深入地研究刑罚哲学,并且将这些理论应用到实际操作中去。
刑罚不仅仅是要惩罚罪犯,更重要的是要从根源上解决社会问题,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和对于人性的看法。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切实有效地防止犯罪的发生,为社会稳定和进步做出实质性的贡献。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心得(精选9篇)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心得(精选9篇)](https://img.taocdn.com/s3/m/cbcd3fa570fe910ef12d2af90242a8956becaa9c.png)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心得论犯罪与刑罚读书心得(精选9篇)论犯罪与刑罚读书心得篇1在老师的推荐下阅读了《论犯罪与刑罚》,薄薄的一本小册子,却吐露着经典。
本书有47个章节,每个章节用短小的篇幅,精炼的语言,从刑法的起源,效力的来源,犯罪的分类,刑法的目的,行刑方式,预防犯罪等,阐述着犯罪和刑法的方方面面。
阐述的过程中,涉及数学,物理学,天文学的比喻,使文章更为生动形象,也增添了阅读的乐趣。
在体现作者是一个博学之才的同时,启迪着人们思考。
首先,关于死刑。
死刑是不被推崇的。
在第28章《论死刑》里面,作者明确的说道“死刑并不是一种权利,而是一场国家同共鸣的战争,因为,它认为消灭这个公民是必要的和有益的”作者认为,把处死一个公民看作是必要的只有两个理由。
第一个理由:某人在被剥夺自由之后仍然有某种联系和某种力量影响着这个国家的安全;或者他的存在可能会在既定的政府体制中引起危险的动乱。
再者,当一个国家正在恢复自由的时候,当一个国家的自由已经消失或者陷入无政府状态的时候,这时混乱取代了法律,因而处死某些公民就变得必要了。
第二个理由是,处死一个公民是预防他人犯罪的根本的和唯一的防范手段,此时实行据以被视为正义和必要刑法的理由。
卢梭和霍布斯提出社会契约论,他们认为社会契约的前提是公民交出自己所有的权利建立政府。
而在作者看来,人们牺牲一部分自由是为了平安无扰地享受剩下的那份自由。
为了切身利益而牺牲的这一份份自由总和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国家的君权。
君主就是这一份份自由的合法保存者和管理者。
我顺着这样理解,国家就好像是一家保险公司,公民把属于自己的一部分利益让渡给国家以保障自己所拥有的其他部分的利益,自己让渡出去的利益是有限的,国家应该保障自己所拥有的剩余部分的利益,此时的剩余部分既包含让渡时的也包含让渡后新产生的利益,即只要是未让渡给国家的利益,都是国家应该保障的利益。
也就是一种以牺牲自己有限的利益保障自己享受无限的利益的方式。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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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与刑罚读书心得•相关推荐论犯罪与刑罚读书心得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书心得了。
怎样写读书心得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论犯罪与刑罚读书心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心得1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带给了我深深地震撼。
看惯了艰深晦涩、旁征博引,听腻了风花雪月、山盟海誓,呈现在眼前的这些抒情诗般的文字使我体会到新鲜的原始感,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呼喊,一种对封建专制制度对人性的残酷压制、宗教神学统治的愚昧以及传统刑事法的恐怖、荒唐与不公正的谴责。
蓦的发觉,现在大多数的学术著作、论文……姑且不谈是言必称外国还是言必称国情,他们都不能免俗于过多的引述而少有创新,往往是xx 说、xx说、xxx又说……,综上所述……。
贝卡利亚的这本书更像是黑夜里划破夜空的清冷歌声,他在努力表达一种在当时大多数人心中还很模糊的东西,他在试图唤醒人们内心本该具有的丰富情感。
因此,尽管这本书摆在案头,和那些现今的大部头相比显得瘦小枯干,但我还是充满敬意的把它读了一遍又一遍。
贝卡利亚不仅是一位充满激情的控诉者,还是一名头脑清醒的医师。
他认为,一个丧失了热情的社会,“人们只有在亲身体验到关系着生活和自由的最重要事物中已充满谬误之后,并在极度的灾难把他们折磨得精疲力尽之后,才会下决心去纠正压迫他们的混乱状况,并承认最显而易见的真理……”。
这确实是一个从古至今都存在的社会问题。
怎样才能唤醒民众?怎样才能使昏睡在铁屋里的人们醒来?贝氏认为,这是社会改革进步的关键。
幸福与痛苦,自尊与屈辱,人们是否仍熟悉这种种强烈的感情,从而超越过平庸生活的拖累?人们是否曾因为自己内心充满仁爱,而平等、公正、满怀善意地对待过同类?……面对这些人类最基本最永恒的问题,贝卡利亚通过一种法学的命题将其提出。
也许有人会奇怪,但生存的现实却让我们感受到了他的深刻与锐利。
贝卡利亚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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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卡利亚犯罪与刑罚读后感以前我对犯罪和刑罚的概念就很模糊,感觉犯罪就是干坏事,刑罚就是惩罚那些干坏事的人。
但是贝卡利亚就像一个特别细心的老师,一点一点地给我掰开了揉碎了讲这里面的门道。
他说啊,刑罚的目的可不是单纯为了报复罪犯,这一点可太颠覆我的想法了。
我以前就觉得,你偷东西,那我就把你关起来,让你也不好受,这就是一种报复。
但是贝卡利亚告诉我,刑罚应该是预防犯罪,不管是对犯罪的人进行改造,让他以后不敢再犯,还是对那些还没犯罪但是有想法的人起到威慑作用。
这就好比在一个村子里,有一个小偷被抓后不是被暴打一顿就了事,而是通过一种合理的惩罚,让村里其他人看到,哇,偷东西会受到这么严重而且合理的处罚,那他们就不敢轻易去偷了。
书里还谈到了罪刑法定这个概念。
这就像是一场游戏得有明确的规则一样,什么样的犯罪对应什么样的刑罚,得明明白白写出来。
不能今天这个当官的心情不好,就给一个小错判个重刑;明天那个罪犯有关系,就轻轻放过。
这是不公平的,就像玩牌的时候,有人突然改规则,那这牌还怎么玩啊?大家肯定都不服气。
而且贝卡利亚反对严刑峻法。
他觉得刑罚太重不一定能减少犯罪,反而可能会让罪犯破罐子破摔。
这就好比你教育小孩子,他犯了一点小错,你就往死里打他,那孩子可能心里就想,反正我都被打得这么惨了,那就继续犯错吧。
所以刑罚得适度,要符合犯罪的严重程度。
在谈到死刑的时候,我更是被他的观点惊到了。
他对死刑是持谨慎态度的。
他说死刑并不能像我们想象的那样起到很强的威慑作用。
很多时候,人们犯罪的时候都不会想到自己会不会被判处死刑,都是一时冲动或者被利益冲昏了头脑。
而且死刑一旦执行就不可挽回了,如果错判了,那可就是天大的悲剧。
这就像你在射箭,一箭射出去就收不回来了,万一射错了目标呢?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感觉自己像是在一个智慧老人的引领下,在犯罪和刑罚这个迷宫里探索。
他用很理性、很深刻的思考让我看到了这个领域的复杂性。
以前我可能只是站在一个吃瓜群众的角度看犯罪和刑罚,现在我感觉自己好像也能说上几句有深度的话了。
论犯罪与刑罚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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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论犯罪与刑罚》,我对法律有了更深的了解。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罪行相适应,刑罚人道主义等理论的影子。
读完后,我思考了很多问题。
一,法律的作用。
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法制的社会,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那么法究竟有什么作用?为什么我们要牺牲自己的自由而去遵守法律呢?从这本书中我找到了答案,“人们牺牲一部分自由是为了平安无扰地享受剩下的那份自由”。
看样子,法律是人们为了自己获得更大利益而做的一点妥协,没有任何人会伟大到只为了别人的利益而毫无代价的牺牲自己的利益。
如果每个人都只是为了自己,那么最后的结果就是社会乱了套,你想要的东西一样也得不到。
就像现实生活中的征收制度,人的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那么人们为什么要为了公共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呢?我想这是因为人们公共利益中也包含了我们自己的一部分利益,我们走的马路,逛的商场,看到的美丽的公园,这也都是其他人牺牲了自己的一部分的利益所给我们提供的。
所以也可以这样说,法律给人们提供了一种平和的方式,让人们能够更和谐更好的享受生活。
就像权利和义务是密切联系的道理一样。
二,法律含混性的弊端。
法律是用人们所不了解的语言写成的,一方面,很多人并不了解法律的真正含义,这造成了他们并不能真正的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这也给一些触犯了法律的人强词夺理的机会。
他们会利用法律规范的模糊性来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开脱,那么就会发现法律不仅不能制裁违法犯罪行为,反而成了罪犯们的“保护伞”。
这就需要我们的立法者在制定法律的时候能够考虑到这一点,尽量使自己制定的法律更准确,同时,向一些平民普及法律知道,使一般人也能了解那些语言晦涩难懂的法律的真正含义,否则法律将变成一部“私家书”。
三,由秘密控告联想到的。
在我国法律中,我觉得与秘密控告有关系的一条罪名就是“窝藏罪”。
法律处罚那种窝藏罪犯的行为。
但是我觉得假如一个人犯了罪,那么能对他进行窝藏和包庇的肯定是这个人的至亲或关系非同一般的朋友,社会是由感情组成的一个巨大网,法律要通过这种强制的手段打破这种关系,将人们的感情拒之门外,我觉得这是有悖人性的。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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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与刑罚读书笔记-读后感大全01、总体思想《论犯罪与刑罚》不过区区一本几万字的小册子,然其真知灼见不仅揭露了社会沉疴,并且提出了解决办法,赢得年逾70岁的伏尔泰如此称赞:“这本小书具有宝贵的精神价值,好似服用少许就足以缓解病痛的良药一样。
当我阅读她时真感到解渴,我由此相信:这样一部著作必定能清除在众多国家的法学理论中依然残存的野蛮内容。
”这就不得不让人联想起中世纪水深火热的欧洲。
当时欧洲的刑法,几乎就等同于宗教、复仇、血腥、杀戮。
尽管是作为古代西方文明源头的古罗马和古希腊,也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
就拿古希腊来说,为告慰死者灵魂,会进行大量同态等价的血亲复仇。
而洋溢着人道主义光辉的《论犯罪与刑罚》的问世,轰动了整个欧洲思想界,为当时黑暗的欧洲带来了一道曙光,书中的观念被许多国家先后吸收。
例如:奥地利皇帝利奥波德十分欣赏并在立法上汲取了贝卡里亚的学说,废除了刑讯、没收和肢解刑,甚至大胆地废除了死刑。
即使是放到今天来看,这本18世纪出版的著作中提到的许多观点也展示出了它的独到视角和走在历史前沿的眼光,闪耀着理性的光芒。
如书中提到的三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人道原则,依旧在为后世刑法制度所沿用,可谓是刑法思潮之滥觞。
书中所指出的问题在两个世纪之后依然还存在着,如虽然对刑讯逼供的废止已成为共识,但是在法律的实践当中却仍旧屡禁不止;对死刑的争论至今仍没有答案。
国家与公民“团结”在一起,不遗余力地打击处于对立面的犯罪分子,这是人们对刑法的第一印象。
刑法在大多数人甚至是法学学子的眼中,依然只是打击犯罪的工具。
而《论犯罪与刑罚》一书却把国家列为公民的对立面,从契约的视角来看惩罚权的施原则。
不难看出,贝卡利亚开篇对刑罚的起源和罪行法定主义的探讨,带有卢梭《社会契约论》中观点的影子。
他认为,人生来是完全自由的,只是由于生存斗争日益尖锐,才出于平安享受自己自由的目的而将部分自由交给社会统一掌握,这些自由便形成了立法权和惩罚权。
论犯罪与刑罚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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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与刑罚观后感以前,我对犯罪和刑罚的理解那叫一个简单粗暴。
犯罪嘛,就是干坏事,刑罚就是让干坏事的人吃苦头。
可这本书一翻开,就像是有人在我耳边说:“你想得太浅啦!”先说这犯罪吧。
书里可不是简单地给犯罪下个定义就完事儿,而是深入探讨了犯罪的根源。
原来,犯罪不只是某些人的一时冲动或者道德败坏,背后可能有着复杂的社会因素。
这就好比一棵树上长了个坏果子,你不能光怪果子本身,还得看看这树的土壤、阳光、水分是不是有问题。
这让我想到在一些贫困或者教育资源匮乏的地方,犯罪率可能就会高一些。
不是那里的人天生就想犯罪,而是环境把他们逼到了墙角。
这就给我一种感觉,要想真正减少犯罪,光靠严厉打击还不够,得从改善社会环境入手,给大家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希望,这才是治本的办法。
再说到刑罚。
我原本以为刑罚越重,就越能吓唬住那些想犯罪的人。
就像我们小时候,大人总是吓唬我们,要是不听话就怎么怎么样,而且说得越吓人好像就越能让我们乖乖听话。
但是贝卡里亚可不这么看。
他说刑罚要是不合理、过于残酷,那可就适得其反了。
这就好比你想让马跑,却把缰绳勒得太紧,马反而不听话了。
过度的刑罚可能会让罪犯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回头路了,从而更加肆无忌惮。
而且,不合理的刑罚对那些被冤枉的人来说,那可就是灭顶之灾。
这就像一把大锤子,不分青红皂白地砸下来,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都得遭殃。
书里提到刑罚的及时性和确定性也很重要。
想象一下,你犯了错,但是你知道可能很久以后才会受到惩罚,而且这个惩罚还不一定会落到你头上,那你是不是就会心存侥幸呢?就像考试作弊,如果老师总是很久之后才发现,而且发现了也不一定会处罚你,那肯定会有更多人想要冒险一试。
所以啊,刑罚要是能像闪电一样,快速而准确地击中犯罪者,那比那些雷声大雨点小的重刑更有威慑力。
还有一点让我觉得特别有意思的是,书里强调了对人权的尊重,即使是罪犯也有人权。
这就像是在说,哪怕你犯了错,你也还是个人,不能被当成牲口一样对待。
这让我对罪犯这个群体有了新的看法。
论犯罪与刑罚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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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与刑罚观后感这本书首先给我最强烈的冲击就是它对刑罚的看法。
以前我就觉得,罪犯嘛,犯了错就得狠狠地罚,最好让他们再也不敢犯罪。
但这本书就像是一盆冷水,把我这种简单粗暴的想法给浇灭了。
作者认为刑罚的目的不是为了报复,而是预防犯罪。
这就好比你家小孩调皮捣蛋,你打他不是为了让他疼,而是让他知道这么做不对,以后别再犯了。
刑罚也是这个道理,不是单纯地为了让罪犯遭罪,而是要让整个社会的犯罪行为越来越少。
这就好像是给社会这个大机器上了一层保护罩,让那些想犯罪的人看到刑罚的后果就打退堂鼓。
书里还提到了罪刑法定这个概念,这就像是给法官们画了一个圈,告诉他们,“你们可不能乱来,得按照规定来判定罪行和刑罚。
”这一点我觉得特别重要,不然法官要是随心所欲,那我们普通老百姓可就惨了。
比如说,今天法官心情不好,你犯了个小错,他就给你判个超级重的刑罚;明天他心情好,罪犯犯了大罪,却轻轻放过。
这社会还不得乱套啊?所以罪刑法定就像是游戏规则,大家都得遵守,这样才公平。
而且作者对死刑的讨论也让我陷入了深思。
我以前觉得死刑是理所当然的,那些罪大恶极的人就该死。
但作者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他觉得死刑不一定能起到很好的预防犯罪的作用。
这就像是在告诉我,死刑可能就像是一个表面上很厉害,但实际上有点虚张声势的东西。
有时候,终身监禁之类的刑罚可能比死刑更能让罪犯感受到惩罚的痛苦,同时也能让社会更好地从他们身上得到一些补偿,比如让他们劳动什么的。
当然啦,这并不是说我现在就完全反对死刑了,只是让我认识到这个问题并不是我以前想的那么简单。
读这本书的过程就像是一场奇妙的冒险,它把我那些固有的、幼稚的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想法打得七零八落,然后又一点一点地帮我重新建立起一个更加理性、更加全面的观念。
它让我看到,处理犯罪和刑罚这件事,就像是在走钢丝,得小心翼翼地保持平衡,既要考虑到受害者的权益,也要考虑到罪犯的权益,更要考虑整个社会的利益。
这就像是做一道超级复杂的大菜,少了哪一种调料都不行。
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https://img.taocdn.com/s3/m/cddd49b1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47d3525.png)
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他谈到犯罪这个事儿的时候,真的是把那些弯弯绕绕都给捋直了。
以前我就觉得犯罪嘛,就是干坏事,该罚就罚呗。
但贝卡利亚可不是这么简单看的。
他说犯罪其实是社会环境、人的欲望和各种复杂因素搅和在一起的结果。
就好比一个人偷东西,可能不只是因为他天生就坏,也许是因为他穷得叮当响,社会又没给他足够的机会去改变现状。
这让我想到现实生活中那些小偷小摸的人,可能真的背后有很多无奈的故事。
不过这可不是给犯罪找借口哦,只是让我们更全面地去看待犯罪这个现象。
再说到刑罚,哇塞,这部分可太有趣了。
他就像是一个精打细算的商人,在衡量刑罚和犯罪之间的关系。
他强调刑罚的目的可不是为了单纯地报复犯罪者,而是为了预防犯罪。
这就好比我们给汽车装刹车,不是为了惩罚车跑得太快,而是为了防止它失控撞到人。
他觉得刑罚如果太重,就像是一个失衡的天平,会让整个社会的正义体系都变得摇摇欲坠。
而且,过度严厉的刑罚可能还会适得其反,让那些犯了小错的人觉得反正都要受到那么重的惩罚,不如破罐子破摔,继续干更大的坏事。
这就像我们小时候,如果犯了一点小错,家长就把我们打得死去活来,我们可能就会想,既然都这样了,那再犯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贝卡利亚还提到了刑罚的确定性和及时性。
他说刑罚要是像个不靠谱的快递员,总是迟到或者干脆就送不到,那可就糟透了。
犯罪的人就会心存侥幸,觉得自己可能不会受到惩罚。
就像那些闯红灯的人,如果每次闯红灯都有被罚款或者教育的风险,而且这个风险马上就会降临,那还有多少人敢随便闯红灯呢?确定性和及时性就像是给刑罚这把剑加上了锋利的刃,让它在预防犯罪的时候更加有效。
这本书还让我对死刑这个沉重的话题有了新的思考。
以前我觉得那些罪大恶极的人就应该被判处死刑,一命抵一命嘛,多简单的道理。
可是贝卡利亚却提出了一些让我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个观点的想法。
他觉得死刑不一定能起到很好的威慑作用,而且万一误判了呢?那可就是无法挽回的悲剧。
这就好比你不小心踩死了一只蚂蚁,然后发现它其实是在做好事,你得多懊悔啊。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5篇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5篇](https://img.taocdn.com/s3/m/5b2ef7d8f71fb7360b4c2e3f5727a5e9846a2746.png)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5篇第一篇:《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一口气读完贝卡里亚的《论犯罪与刑罚》,感触颇深。
但是总感觉欲言又止。
总想全面的体系的解读一下这本书,却总是无处着手,但是每每读到某一细节,确实醍醐灌顶。
贝卡里亚对犯罪的本质,刑罚的起源,各类犯罪,诉讼法上的重大问题,实体法上的重大问题等进行了批判性或者提示性的论述,有些不仅在当时,在现在也具有重要意义。
书中确立了许多现在刑法的重要原则: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犯罪本质的社会危害说……经典之所以为经典,能够传承至今是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永远也不过时。
读经典的目的也就在于从先人那获取知识来反思现实现状,找寻解决途径。
贝卡里亚接受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1的观点,认为君主惩罚犯罪的真正权利的基点是君主所享有的人们为了平安无忧的享受大部分自由而牺牲的一部分自由的全部总和,他只是合法的保存者和管理者。
人们要形成群体来生存,就必须付出这部分自由,这也就是公权力惩罚犯罪的正当性。
普遍的说,只要有群体存在,利益的驱动那么犯罪就不可能消亡,因为他们想夺回交出的那部分自由。
但是这伤害了集体存在的利益。
需要有些易感触的力量来阻止个人专横的心灵把社会的法律重新回到过去的混乱。
这就需要刑罚的力量,而不是单纯的雄辩,说教或者是卓越的真理来说服罪犯。
犯罪与刑罚的不可消灭性才使我们对犯罪与刑罚的讨论有意义。
一关于死刑,这是一个长期争论不休的话题,也是当前我国刑罚的重大问题,诸如废除死刑的呼声此起彼伏。
书中的观点基调是刑罚应该是公开的,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同犯罪相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
从刑罚的产生发展来看,死刑确是一个悖论。
滥用极刑也从来没有使人改恶从善。
即使我们为君主的刑罚权找到了其合法性,也不能说是死刑就是一种权利。
而且有谁会把自己的生命权去让渡出去?也就是说死刑不仅从合法性还是功能上都是一个畸形。
贝卡里亚在结论一章中曾提到严酷刑罚不应存在的理由:一,直接与公共福利及预防犯罪的宗旨相对抗的严酷刑罚当然违法,没有存在的必要。
论犯罪与刑罚观后感
![论犯罪与刑罚观后感](https://img.taocdn.com/s3/m/249ea92fc9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f5.png)
论犯罪与刑罚观后感
以前觉得犯罪和刑罚这事儿特简单,犯了错就接受惩罚呗。
可这本书就像一个放大镜,让我看到这背后复杂得很的各种事儿。
先说这犯罪吧。
书里让我明白,犯罪可不只是一个人做了坏事那么简单。
好多犯罪背后都有着社会的影子呢。
比如说,要是社会贫富差距大得离谱,那穷人可能就更容易被逼得去偷去抢。
这就好像社会有个病,犯罪就是这个病冒出来的小脓包。
这让我意识到,预防犯罪不能光盯着罪犯,还得好好给社会这个“大身体”做检查、治病。
再说说刑罚。
以前我想象中的刑罚就是把坏人关起来或者打一顿,让他们知道疼,以后不敢再犯。
但是这本书里讲得就很有深度。
刑罚要是太残酷了,其实并不一定能减少犯罪。
就像你想让一个调皮的小孩听话,你要是一个劲儿地狠揍他,他可能当时被吓住了,可心里说不定就更叛逆了。
刑罚也一样,太重了,罪犯可能就觉得反正已经这样了,破罐子破摔,而且还可能让老百姓觉得这个社会太残忍,同情心泛滥,反而不支持刑罚了。
但是刑罚要是太轻呢,又起不到威慑的作用,那些想犯罪的人就会想,犯个罪也没啥大不了的,那就麻烦了。
所以刑罚这个度啊,就像走钢丝一样,得拿捏得刚刚好。
书里还提到法律要明确。
这一点可太重要了。
要是法律模模糊糊的,就像在雾里看东西,那老百姓都不知道怎么做是合法的,怎么做是违法的。
这就好比玩游戏,要是游戏规则一会儿一个样,而且还说不清楚,谁还愿意好好玩这个游戏啊?所以明确的法律就像一个清晰的游戏规则,大家都知道底线在哪,这样才能好好地在社会这个大游戏场里活动。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https://img.taocdn.com/s3/m/b7a20ac7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e5.png)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在17-18世纪,因为西欧国家的资产阶级力量日益强大,封建制度已经成为他们发展的严重阻碍。
恣意、狂暴和残酷的刑罚使还未摆脱愚昧状态的人们饱受野蛮而又残忍的封建专制折磨之苦。
1764 年,欧洲惊呆了,一系列振聋发聩的批判和一系列鼓舞人心的刑法原则竟然完美的浓缩在一本六万字的、题为《论犯罪与刑罚》的小书之中,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26岁的意大利青年,名字叫萨雷·贝卡里亚。
他首先在致读者中写道:“神明启迪,自然法则和社会的人的契约,这三者是产生调整人类行为的道德原则和政治原则的源泉。
神明启迪和自然法则——尽管这二者是神圣的和不可改变的——早已被虚伪的宗教和无数随意的善恶概念说亵渎了,因此,看来需要单独的研究根据共同需要及功利加以表述或设想的纯人类协约的产物。
”“神学家的任务是根据行为内在的善或恶来确定行为的正义与非正义的界限。
公法学家的任务是确定政治上的正义与非正义的关系,即行为对社会的利弊关系。
既然每个人看到纯粹的政治美德会屈从于上帝颁布的永恒的宗教美德,上述对象就绝不可能相互妨害。
”这样,他就为自己的下面探讨划下了正当的领域,即这种探讨既是必要,又不违反上帝的意志。
以今天的划分来看,贝卡利亚是属于刑事古典学派的。
由于“平庸的头脑不习惯于分析事物,而习惯于根据传统而不是根据考察来接受强烈印象”,贝卡利亚清楚地指出当时刑法的要害之处被看做是向封建裁判的宣战书。
他把社会契约的理论运用于刑法学说,认为:人们为了享受自由才割让出自己的一部分自由;人们割让出的自由的总和,组成国家最高权力。
这种权力包括刑罚权,并对任何人都有约束力。
基于这种理论,贝卡里亚主张:(1)只有法律才能规定刑罚。
颁布法律的权力只属于立法者,即属于根据社会契约联合起来的整个社会的代表。
(2)法官的职权只是按照法律进行审判,不得对法律进行解释。
(3)只有法律规定禁止的行为才能称作犯罪,并应规定出从最轻到最重的罪行阶梯。
读《论犯罪与刑罚》有感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读《论犯罪与刑罚》有感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https://img.taocdn.com/s3/m/18fa64e4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d3.png)
读《论犯罪与刑罚》有感《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一、《论犯罪与刑罚》的主要观点《论犯罪与刑罚》是一部充满思想性和深度的巨作,作者费多尔·陀思妥耶夫斯基通过对现实社会问题的深入探讨,揭示了人性的黑暗面和社会的矛盾。
该书的主要观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首先,陀思妥耶夫斯基坚决反对以死刑和酷刑来惩罚犯罪者。
他认为,通过死刑和酷刑来报复犯罪者不仅不能解决社会问题,反而会加剧社会的矛盾,造成更多的暴力和仇恨。
他强调,刑罚应该是为了改造犯罪者,让他们能够悔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其次,陀思妥耶夫斯基对个人的责任和自由做出了深刻的思考。
他认为,每个人都有责任去追求真理和道德,而不是沉溺于自我的欲望和冲动。
他强调,个人的自由应该建立在对他人的责任和关爱之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和谐的社会。
最后,陀思妥耶夫斯基非常关注社会的不公和贫富差距。
他认为,社会的不平等和剥削是导致犯罪的根源,只有通过改革社会制度和缩小贫富差距,才能减少犯罪现象的发生。
他反对将犯罪者完全归责于个人的道德问题,而认为社会环境和制度的问题同样重要。
二、《论犯罪与刑罚》给我带来的思考读完《论犯罪与刑罚》,我深受震撼和思考。
首先,这本书让我对犯罪和刑罚这个社会问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对犯罪者抱有敌视和仇恨的态度,认为他们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然而,陀思妥耶夫斯基通过对犯罪者内心的描写和对刑罚的批判,让我感受到每个犯罪者背后都有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故事。
其次,陀思妥耶夫斯基对个人责任和自由的思考,让我对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产生了深刻的反思。
现代社会追求个人自由和个人权利,但往往忽略了个人责任的履行和他人关爱的重要性。
通过读这本书,我意识到个人的自由和责任应该相辅相成,而不是互相对立。
只有在关注他人的同时,我们才能真正实现自我价值的全面发展。
最后,陀思妥耶夫斯基对社会不公和贫富差距的思考,让我更加关注社会的发展和改革。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社会的不公现象日益增多。
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https://img.taocdn.com/s3/m/648d4c8f18e8b8f67c1cfad6195f312b3169eb21.png)
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以前,我总觉得犯罪好像就是那些很明显的坏事,什么杀人放火、抢劫盗窃之类的。
但是贝卡利亚告诉我,犯罪的定义其实得非常严谨才行。
他就像是一个严谨的老学究,拿着放大镜在看每个细节。
他说不能随随便便就给人定罪,必须得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依据。
这就好比玩游戏得有规则一样,如果规则模棱两可,那玩家不就乱套了嘛。
在现实中,这关系到一个人的自由、名誉,甚至生命啊,可不能儿戏。
书里提到刑罚的时候,那可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我原本以为刑罚就是对犯罪者的惩罚,简单粗暴点好像也没什么。
可是贝卡利亚却像个讲道理的智者,他说刑罚的目的可不是为了单纯地报复犯罪者。
他说刑罚存在的意义,更多的是预防犯罪。
这就好比给想犯罪的人一个警告,就像在路边立个牌子写着“前方危险,请勿靠近”。
如果刑罚太重,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那就不是在预防犯罪了,而是一种不公正。
这就像本来想教训一下调皮捣蛋的孩子,结果打得太重,那就成了虐待了,这可不行。
他还特别强调了刑罚的及时性和确定性。
及时性就像抓小偷,要是小偷刚偷完东西就被抓住,那对其他人的威慑力可就大多了。
要是拖个一年半载才处理,大家可能都忘了这事儿,那小偷也不会害怕了。
确定性也很重要啊,要是大家都觉得犯了罪也不一定会被惩罚,那有些人就可能会抱着侥幸心理去犯罪。
这就好比闯红灯,如果从来都没有交警来管,那闯红灯的人肯定越来越多。
在死刑这个问题上,贝卡利亚的观点也很独特。
我以前觉得死刑是天经地义的,对于那些罪大恶极的人就应该判处死刑。
可是他却让我开始重新思考这个问题。
他说死刑其实并不能起到很好的预防犯罪的作用,而且一旦执行就无法挽回了。
这就像是下棋,你走了一步,发现错了,但是棋子已经拿掉了,就没有后悔的机会了。
而且,他觉得生命是最宝贵的,国家有没有权力剥夺一个人的生命,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这就像一个超级难的道德选择题,没有简单的答案。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就像跟着贝卡利亚进行了一场奇妙的思想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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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十八世纪中期以前的欧洲历史是孕育着伟大变革而表面平静的历史。
封建地主阶级依旧主导着这片土地。
社会被等级壁障所分裂。
只有贵族才能在军队中担任高级官员,在国家机关中占据显要位置。
罗马教廷仍试图掌握对西欧各国人民精神的控制,照旧阻碍先进思想的发展,培植宗教的狂热和蒙昧主义。
教皇的宗教裁判所在十七至十八世纪仍然继续自己的惩罚活动。
此时的刑事法律制度也沾满着封建落后的因素。
统治者以言代法,随意出入人罪。
犯罪没有一个明确的判断标准。
刑罚手段极其残忍,贯穿着报复主义的思想。
刑罚的标准和强度与犯罪是很不相称的。
“随着启蒙思想不断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包括当时统治集团中的一些有志之士对旧的刑事制度产生了厌恶、怀疑和不满,刑法改革的思想条件和社会条件正在日益的成熟,现在只待有人先扯下旧刑事制度最后的遮羞布,让其蒙昧主义的本质暴露无疑,并根据新的社会需要,运用启蒙运动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和人权观念阐发新的刑法原则。
谁将承担这一历史使命呢?1764年,欧洲惊呆了,一系列振聋发聩的批判和一系列鼓舞人心的刑法原则竟然完美的浓缩在一本六万字的、题为《论犯罪与刑罚》的小书之中,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26岁的意大利青年,名字叫萨雷·贝卡里亚”
贝卡里亚是启蒙时代的产儿,他接受了启蒙思想中的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并以此作为其理论出发点。
在此基础上,贝卡里亚对犯罪、刑罚、刑事程序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振聋发聩的学说。
在犯罪方面,贝卡里亚批判了以意图作为认定犯罪标准的观点。
他认为犯罪意图随着思想、欲望和环境的迅速发展,在每个人身上都各不相同。
贝卡里亚认为犯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同时行为还要具有违法性,这是罪刑法定的基本要求。
在刑罚方面,贝卡里亚从其功利主义的视角出发,倡导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
“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贝卡里亚的一句名言。
为了发挥刑罚的威慑作用,贝卡里亚提出了以下的刑罚适用原则:第一,刑罚的确定性。
刑罚的确定性可以减少刑罚的严酷性。
第二,刑罚的必要性。
他认为,一种正确的刑罚,它的强度只要足以阻止人们犯罪就够了。
在他看来,正义的刑罚应该是必要的刑罚。
第三,刑罚的及时性。
刑罚应该在犯罪发生后,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迅速到来,"只有使犯罪和刑罚联系紧凑,才能指望相连的刑法概念使那些粗俗的头脑从诱惑他们的、有利可图的犯罪诱惑中立刻猛醒过来。
推迟刑罚只会使这两个概念分离开来的结果。
”
在刑法原则方面,贝卡里亚提出了以下刑法原则。
第一,罪刑法定的原则。
第二,罪刑均衡原则。
贝卡里亚认为,如果违背罪刑均衡原则,对犯罪不加区别的处以相同之刑,不仅难以制止犯罪,甚至导致人们犯更重的罪行,而且还会损害人们的道德情感。
第三,刑罚人道主义。
他认为:“严酷的刑罚造成了这样一个局面:犯罪所面临的恶果越大,也就越敢于规避刑罚。
为了摆脱对一次刑罚的处罚,人们会犯下更多的罪行” 贝卡里亚还用近十分之一的篇幅阐述废除死刑的观点。
在他看来,死刑违背了社会契约;死刑并不能产生最佳的威吓效果;死刑会引起人们对受刑者的怜悯;死刑给人们提供了残酷的榜样,会毒化人们的心灵;死刑一旦发生错误就难以挽回。
在刑事程序方面,贝卡里亚提出以下的见解。
第一,无罪推定的思想。
无罪推定,既是贝卡里亚人道主义原则的引申,同时又是具有独立的诉讼价值的理念。
第二,废除刑讯。
贝卡里亚批驳了刑讯的荒谬,强烈而深刻地表达了他对刑讯的斥责和摒弃。
第三,在审判形式方面,贝卡里亚倡导平等公开审判原则。
他认为审判应该公开,犯罪的证据应该公开以便使舆论能够约束强力和欲望。
除此之外,贝卡里亚对证人证明力问题,被告人宣誓问题、程序和时效问题都有论及,并提出了有见地的见解。
这些诉讼法思想甚至启发者我们今天的刑事审判。
《论犯罪与刑罚》的出版成为近代刑法学诞生的标志。
贝卡里亚成为刑事古典学派的鼻祖和代表。
尽管他以社会契约论和意志自由建立的理论,后来遭到菲利等实证学派的颠覆和批评。
他的抽象法理分析的方法也遭到后来的实证分析方法的冲击。
但这都是瑕不掩瑜的,因为,贝卡里亚在他的时代创造了这些理论,对当时的历史具有巨大的推动力量。
而且贝卡里亚的许多思想对现代还有着深刻的影响。
刑法史上永远的留下了贝卡里亚这个光辉的名字。
读罢《论犯罪与刑罚》,仿佛看到一位刑法学的巨人站在历史长河的畔边,他在思考着自己的学说,同时也在注视着百年后的法治进程。
虽然只有六万字,虽然只有这么一本,它也足以使世界为之震惊,使历史为之留名。
百年易逝,斗转星移,这些智慧的声音将永不褪色,万世流芳!
贝卡里亚的伟大又何止于他的思想,还应提到的是他的斗争精神。
可以想象,在那个风雨如晦的年代,提出这些与当时的统治思想格格不入甚至是针锋相对的思想,需要多大的勇气。
尽管该书的第一版是匿名出版的,尽管贝卡里亚还不敢与统治阶级公开的决裂,尽管贝卡里亚自己也曾表白:“我希望做人类的保护者,但不愿为此做殉道者”但是他毕竟是在寂静的黑暗中发出了理性和人道的呐喊,他毕竟使宗教和保守势力惊慌失措,他毕竟为刑法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贝卡里亚将培根的一句话作为卷首语——“对于一切事物,尤其是最艰难的事物,人们不应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
通过这段话我们也能清楚地看出贝卡里亚对光明的信念和信心。
人类社会的进步充满着艰辛和牺牲,刑事法治的发展也是如此。
在这个缓慢的进步过程中,走在最前列的起着牵动作用的圣贤们,承受着何等的痛苦和危险。
他们不被人理解,又往往被“淘汰”出社会的主流。
这正像河畔劳作的纤夫,他们拖动着历史的船舶,然而他们越是用力的拉动纤绳,他们的身体越要承受更大的疼痛,但是他们的牺牲毕竟增加了船舶的加速度,他们的脚印也注定要更长久的留在历史中。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刑事完善和改革,那些奋斗在改革潮流中的学者、法学家们又何尝不是这样的纤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