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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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
校党委: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进学校工作的意见》(豫司文〔2013〕83号)文件精神, 我院决定设立“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法律援助工作站”。该工作站的工作职能、组织机构和办公地点详见《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实施方案》(见附件)。
妥否?请批示。
政治与教育科学学院 2013年11月3日
附件: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法律援助工作站
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进学校工作的意见》(豫司文〔2013〕83号)文件精神,促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我院决定设立“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法律援助工作站”,现就具体实施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重要意义
设立“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法律援助工作站”,是落实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进学校工作的意见》(豫司文〔2013〕83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大学生学习和生活中涉法矛盾纠纷不断增多,通过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普及,并根据授权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可以引导大学生及其亲属在遇到纠纷时,能够依法理性维护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和纠纷,促进校园的和谐稳定。
我校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受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能统筹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实务资源和我校教学科研与学生众多的优势,为我校的教学科研和实习实训提供合作平台。
二、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