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谈城市光污染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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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光扰民的法律规定(3篇)

强光扰民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城市的发展,照明设施在城市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一些照明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计不当、使用不规范等原因,产生了强光扰民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为规范照明设施的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强光扰民行为进行约束和处罚。

本文将详细解读我国关于强光扰民的法律规定及处理办法。

二、强光扰民的定义强光扰民,是指照明设施产生的光辐射强度过大,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周围环境、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1. 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学习、工作;2. 产生眩光,影响交通安全;3. 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4. 破坏城市景观,影响市容市貌。

三、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照明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城市照明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造成光污染。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造成光污染。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规定,道路照明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不得造成眩光。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强光扰民行为,可依据该法进行处罚。

四、处理办法1. 居民投诉居民发现强光扰民行为,可以向所在地城市照明管理部门投诉。

城市照明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2. 行政处罚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照明设施,城市照明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对拒不改正的,可依法强制拆除。

3. 刑事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强光扰民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光污染若干法律问题透视

我国光污染若干法律问题透视

我国光污染若干法律问题透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光污染已经成为了一个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

尤其是在夜晚,各种灯光争相照耀,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针对这个问题,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旨在加强光污染的治理和管理。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我国光污染的若干法律问题,希望能够对相关从业人员和公众有所帮助。

一、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环境保护法》在第四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周围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不得扰乱周围环境的正常秩序。

而光污染可以被视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环境污染,因此被法律明确地禁止了。

另外,我国还有《城市照明管理条例》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能源管理规范》等文件,都对光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

随着人们对此类问题的重视,相信未来还会有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出台,从而让光污染得到更有效的治理。

二、管理机构我国的光污染管理工作主要由环保局和城市管理部门等机构来负责。

此外,近年来还出现了一些专门从事光污染治理的企业和机构,正是这些力量的不断发展,才使得光污染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认可。

三、法律适用范围关于光污染的法律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主要包括城区、景点、广场、公园、商业区、工业区等公共场所。

此外,在建筑的设计中,也应当遵循相关的规定,确保新建筑物或改造后的建筑物光污染达标。

四、具体条例1.照明强度的限制照明强度是光污染的一个关键因素,因此需要对其进行比较严格的限制。

一般来说,对于居民区和公共场所,其照明强度应当在一定的范围内,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而对于广告灯箱等商业设施,则需要通过具体的评估确定其照明强度是否合适。

2.灯光的色温和光效灯光的色温和光效也是光污染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般来说,低色温的灯光更加温馨,容易营造出亲近自然的氛围,因此在居民区等场所广泛应用。

而高色温的灯光则更加夺目,可以用于广告展示等商业用途。

3.邻里之间的斗争由于光污染涉及到的人员和地点比较广泛,因此在治理过程中常常会出现邻里之间的斗争。

光污染纠纷的法律适用(2篇)

光污染纠纷的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科技的飞速发展,光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

光污染纠纷也随之增多,涉及建筑、照明、广告等多个领域。

在我国,光污染纠纷的法律适用尚存在一定争议,本文将从法律适用角度探讨光污染纠纷的解决途径。

二、光污染纠纷的法律适用原则1. 民事法律适用原则光污染纠纷主要涉及相邻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这些法律规定,当事人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平原则:在处理光污染纠纷时,应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求实现公平、公正。

(2)损害赔偿原则:受害人在遭受光污染侵害时,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责任自负原则:侵权人应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行政法律适用原则光污染纠纷涉及公共利益的维护,行政机关在处理光污染纠纷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行政原则:行政机关在处理光污染纠纷时,应依法行使职权,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2)便民原则:行政机关在处理光污染纠纷时,应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求便民、高效。

(3)合理原则:行政机关在处理光污染纠纷时,应合理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力求合理、公正。

三、光污染纠纷的法律适用具体分析1. 民事法律适用(1)相邻关系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光污染纠纷属于相邻关系纠纷,当事人应遵循上述原则,协商解决。

(2)侵权责任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光污染纠纷中,侵权人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 行政法律适用(1)行政监管行政机关在处理光污染纠纷时,应对涉嫌违法的行为进行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照明管理办法》规定,城市照明设施的设计、施工、维护和拆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室内光污染法律规定(3篇)

室内光污染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室内装饰和照明已成为家庭和公共场所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追求美观和舒适的同时,室内光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

为了规范室内照明,减少光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室内光污染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法律层面分析室内光污染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规定。

二、室内光污染的定义与危害1. 室内光污染的定义室内光污染是指由于照明设备、装饰材料等产生的过量或不合理的光辐射,对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室内光污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眩光:由于光线过于强烈,使人们感到眼睛不适,影响视觉功能。

(2)频闪:照明设备产生的频率高于人眼能感知的频率,导致视觉疲劳。

(3)蓝光辐射:部分照明设备产生的蓝光辐射对视力、睡眠等产生不良影响。

(4)光污染噪声:照明设备产生的噪声干扰人们的正常生活。

2. 室内光污染的危害(1)影响人体健康:室内光污染可能导致视力疲劳、头痛、失眠、情绪波动等症状,严重者甚至引发心血管疾病。

(2)影响工作效率:室内光污染干扰人们的视觉和注意力,降低工作效率。

(3)影响生活品质:室内光污染使人们感到不适,降低生活品质。

三、室内光污染法律规定1. 照明设备标准(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照明设备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50748-2012)规定,照明设备应符合能效等级要求,降低能耗。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照明设备安全规范》(GB 7000.1-2015)规定,照明设备应具备安全性能,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2. 照明设计规范(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规定,照明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满足功能需求,保证视觉舒适度。

- 节能降耗,减少光污染。

- 适应建筑风格,提高室内环境质量。

强遮光的法律规定(3篇)

强遮光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生活环境日益复杂。

在众多环境问题中,光污染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

强遮光作为光污染的一种表现形式,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和健康产生了严重影响。

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强遮光行为进行规范和治理。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强遮光的法律规定及其实施情况。

一、强遮光的概念及成因1. 概念强遮光,又称光遮挡,是指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在夜间使用照明设备时,其光线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不必要遮挡,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和工作。

2. 成因(1)建筑设计不合理:部分建筑物在设计时未充分考虑周围环境,导致夜间照明光线直接照射到周边区域。

(2)照明设备选用不当:部分照明设备的光线强度过高,造成强遮光现象。

(3)照明时间过长:部分单位或个人在夜间长时间开启照明设备,导致光污染。

二、我国强遮光法律规定1. 《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城市照明管理的行政法规,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明确了城市照明管理的原则、范围、职责等,并对强遮光行为进行了规范。

(1)第二十条规定:“城市照明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

”(2)第二十一条规定:“城市照明设施应当按照功能合理设置,避免造成光污染。

”2. 《城市节约能源条例》《城市节约能源条例》是我国一部旨在促进城市节约能源的行政法规,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对城市照明设施的节能提出了要求,间接规范了强遮光行为。

(1)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照明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

”(2)第二十三条规定:“城市照明设施应当按照功能合理设置,避免造成光污染。

”3.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我国一部针对建筑节能设计的国家标准,于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标准对建筑物的照明设计提出了要求,有助于减少强遮光现象。

影响居民采光法律规定(3篇)

影响居民采光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采光,作为居住环境的基本要素之一,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建筑密度的增加,建筑高度和层数不断提高,相邻建筑之间的遮挡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居民的采光权益。

为了保障居民的采光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本文将对这些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采光权益的法律地位1. 宪法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采光权益作为居民的基本人权之一,受到宪法的保护。

2. 房屋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采光权益是房屋所有权人的一项重要权利。

三、影响居民采光的主要法律规范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筑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障居住、工作和公共活动场所的采光、通风、日照等要求。

”该条款明确了建筑设计应满足的采光要求。

2.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该规范对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建筑间距、建筑高度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旨在保障居民的采光权益。

3. 《住宅设计规范》该规范对住宅的采光、通风、日照等设计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窗地面积比、采光系数等指标。

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该规范对建筑物的防火设计要求进行了规定,其中也涉及到了采光设计,如消防楼梯的采光要求等。

5. 《城市绿化条例》该条例对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也涉及到了绿化对采光的影响。

四、影响居民采光的法律责任1. 违反建筑设计规范的责任根据《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建筑设计规范,影响居民采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2. 违反规划审批的责任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规划审批,影响居民采光的,由规划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3. 绿化工程对采光影响的责任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绿化工程影响居民采光的,由绿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2023年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

2023年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

2023年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提高城市夜间照明质量,保障行人、车辆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使用及管理。

第三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应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环境保护,提高照明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

第四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评估。

第二章设施建设第五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应根据城市规划、交通条件、人流密度等因素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道路照明的连续性和合理性。

第六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应遵循工程质量标准,采用先进、节能的照明设备,提高照明质量。

第七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应考虑并满足行人、车辆、社会公众的照明需求,提高行人和车辆通行的安全性。

第八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要求,合理设置照明亮度,减少光污染。

第三章设施维护第九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例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照明设施的正常工作。

第十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应及时修复故障和损坏,确保照明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应定期清洗和保养,保证照明效果的清晰和明亮。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段进行调整,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第十三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使用应适应不同道路状况和使用需求,调整照明亮度、颜色等参数。

第十四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使用应保持设施的良好状态、正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维修。

第十五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私自改装、拆除或损坏设施。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监督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机制。

第十七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监督管理应加强日常巡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4篇)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4篇)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提高城市照明质量,保护环境,遵循节能减排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照明管理规定适用于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建筑物外墙等公共场所的照明管理。

第三条照明管理机构应当负责城市照明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四条城市照明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筹协调、综合管理、便民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城市照明管理应当根据城市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要求、居民需求等情况制定具体的照明方案。

第二章照明设备和材料第六条室外照明设备应当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环保要求的产品,保证安全可靠、节能环保。

第七条室内照明设备应当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保证照明效果、节能环保。

第八条照明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第九条照明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应当公开、公正,不得有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条照明设备和材料的安装应当符合规范要求,保证使用安全。

第三章照明能效管理第十一条照明能效管理应当推广节能灯具、LED照明等高效节能照明产品。

第十二条照明设备的使用应当合理,避免不必要的照明浪费。

第十三条照明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行,避免能源的浪费。

第十四条照明设备的运行管理应当合理,避免长时间无人使用。

第十五条照明设备的亮度应当适宜,根据具体需要调整亮度。

第十六条照明设备的控制和调节应当方便,方便进行节能管理。

第四章照明管理监督第十七条照明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照明设备和材料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备和材料应当及时进行整改或撤销使用。

第十九条照明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照明施工和维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二十条公众可以举报照明管理中的违规行为,照明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并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照明管理行为,照明管理部门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国家标准的照明设备和材料,照明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使用或者下架。

第二十三条对于故意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照明设备和材料的单位或个人,照明管理部门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景观照明法律规定(3篇)

景观照明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景观照明作为城市夜晚的一道亮丽风景线,逐渐成为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景观照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过度照明、光污染、能源浪费等。

为了规范景观照明行业的发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景观照明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景观照明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二、景观照明法律体系的构建1. 法律层面(1)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景观照明作为城市夜晚的一道风景线,应当遵循宪法原则,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要求在景观照明建设过程中,应当遵循环境保护的原则,防止环境污染。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该法规定了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内容,景观照明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

2. 行政法规层面(1)《城市照明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城市照明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对景观照明提出了具体要求。

(2)《城市夜景照明规划导则》:该导则规定了城市夜景照明的规划原则、设计标准、技术要求等,为景观照明提供了技术指导。

3.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了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维护标准、维护措施等,对景观照明的维护提出了要求。

(2)《照明工程设计规范》:该规范规定了照明工程的设计原则、设计内容、设计方法等,为景观照明的设计提供了技术依据。

三、景观照明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1. 规划审批(1)景观照明项目在建设前,必须依法进行规划审批。

规划审批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投资来源、投资总额等。

(2)规划审批机关应当依法对景观照明项目进行审查,确保项目符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要求。

影响釆光的法律规定(3篇)

影响釆光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采光,即建筑物室内获得自然光线的条件,对于居住和公共建筑而言至关重要。

良好的采光不仅可以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还能节约能源。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密度增大,邻里之间的采光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分析我国影响采光的法律规定,以期为解决采光纠纷提供参考。

二、采光权的法律地位1.宪法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尊重和保障人权。

”采光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国家宪法层面得到了保障。

2.物权法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采光权作为所有权人的一项权利,在物权法层面得到了确认。

3.建筑法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建筑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标准,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卫生、环保、节能、美观。

”采光要求作为建筑设计的一项标准,在建筑法层面得到了体现。

三、影响采光的法律规定1.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建筑设计规范对建筑物的采光设计提出了明确要求。

如住宅建筑每套住宅应至少有1个卧室、客厅(起居室)或卧室与客厅(起居室)共用的空间,其采光窗洞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1/10。

2.城市规划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进行规划审查,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规划法规对建筑物的采光设计提出了要求,如限制建筑高度、建筑间距等。

3.环境保护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环境标准制度。

环境标准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和依据。

”采光标准作为环境标准的一部分,对建筑物的采光设计提出了要求。

4.采光纠纷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相邻关系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对于采光纠纷,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简谈城市光污染的法律规制

简谈城市光污染的法律规制

简谈城市光污染的法律规制由于不堪忍受夜间射入居室的刺目灯光,饱受了两年光污染的陆先生一纸诉状,将上海永达中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这是自2004年9月1日首部上海市防止光污染的地方性标准一一《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出台以来的第一起光污染诉讼案,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伴随着现代化发展的进程光污染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危害日益严重,但因其存在着隐蔽性不易被人发觉,我们要防微杜渐,将其扼杀在摇篮里。

从法律和环境保护的角度,对光污染进行探索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己迫在眉睫。

一、光污染的概述光污染问最早由国际天文界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提出,在全世界大概有2/3人生活在光污染中,在生活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现象:在比较偏远的地区,人们在天气好的情况下,可以观望到至少2000多颗星星,但是居住在城市中,我们顶多看到几十颗星星,更甚者有可能看不到,虽然有诸多的影响因素,但是光污染作为一种新的污染源,日渐威胁着人们生活。

在国际社会中,一般将光污染定义为过度地使用照明系统,从而对人们的健康,休息,娱乐产生了的负面影响。

据用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光污染归结为不同的类型,在国际社会中上一般将光污染分为采光污染、白亮污染以及人工白昼污染。

光污染作为一种新型的环境污染,与大气、河流、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相比,光污染具有间歇性,一般来说,随着我们的光源消失,那么光污染也会跟着瞬即消失,这样就可以使得我们在治理和防止光污染的过程中能很快地看到绩效;其次光污染具有区域分布性的特点,某个地区城市建筑设施分布面积较少,光污染对人们的影响也较小,反之,在市区等一些繁华的区域光污染则影响显著。

二、光污染的影响和危害(一)光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光污染对人身体的危害和影响很多,据美国科学家最新研究表明,全世界有2/3的人生活在光污染中,首当其冲的就是灯光照明,最为明显的是对人眼睛的危害,据调查统计由光污染引起的白内障发病率高达45 %,从而引起疲劳和视力下降;城市照明工程中,光污染能产生过量、过强的光线,常常会使人眼花缭乱,并扰乱人的正常生活,轻则使人晚上辗转难眠,心情焦躁从而影响正常生活,重则还会使人产生神经衰弱,诱发精神疾病。

强光扰民的法律规定(3篇)

强光扰民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类照明设施不断增多,夜晚的城市灯火辉煌,但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其中,强光扰民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强光扰民行为进行规范和处罚。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强光扰民的法律规定。

一、强光扰民的定义强光扰民,是指因照明设施、广告牌、霓虹灯等产生过强的光线,对周围居民的生活、工作和休息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1. 照明设施光线过于强烈,影响居民正常休息;2. 广告牌、霓虹灯等夜间长时间开启,造成光污染;3. 照明设施设置不合理,导致光线直射居民区或道路;4. 邻居之间因照明设施造成的光线纠纷。

二、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在居民区、学校、医院、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使用音响设备产生过大噪音,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 《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城市照明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运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不得造成光污染。

”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照明设施应当合理设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光污染。

”3. 《广告法》《广告法》第四十条规定:“广告使用灯光、音响等手段,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院、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使用音响设备产生过大噪音。

”三、法律责任1. 行政处罚对于违反上述法律法规,造成强光扰民的行为,相关部门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例如,根据《城市照明管理办法》,违反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造成光污染的,由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中国关于光污染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国关于光污染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国关于光污染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光污染是继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等污染之后的一种新的环境污染源,主要包括白亮污染、人工白昼污染和彩光污染。

光污染正在威胁着人们的健康。

光污染的危害非常大,但是仅仅靠人们的意识是不行的,需要靠立法来从根本上解决,那么,中国关于光污染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宪法的这条规定实际上是赋予了公民享有舒适环境的环境权,任何影响他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的行为都构成侵权,都应当被禁止。

但宪法对哪些行为、现象属于侵权并未作出规定,这就需要其他法律法规予以确认。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4条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34条规定:不可称量物侵入的禁止: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于他人的土地、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煤气、蒸汽、热气、臭气、烟气、灰屑、喧嚣、无线电波、光、振动及其他相类者侵入时,有权予以禁止。

但其侵入轻微,或按土地、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形状、地方习惯认为相当的除外。

但是大家如果仔细看过,应该能发现,实际上我们国家针对光污染的条款其实很笼统,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大立法力度。

更多的光污染知识介绍,更多怎样有效治理光污染的知识请大家继续关注。

光污染适用的法律法规(2篇)

光污染适用的法律法规(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治光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规。

第二条本法规所称光污染,是指人工光源对自然环境和人类生活产生的负面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一)城市夜景照明过度,造成能源浪费和生态环境破坏;(二)户外广告、显示屏等照明设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光辐射污染;(三)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公共设施照明不当,影响居民生活和生态环境;(四)工业生产、商业活动中产生的光污染。

第三条国家实行光污染防治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科技支撑。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光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光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将光污染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光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环保型照明产品和技术。

第二章预防与控制第六条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遵循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合理规划城市照明设施,控制光污染。

第七条城市夜景照明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根据城市功能分区和景观需求,合理设置照明设施;(二)使用高效、环保的照明设备,降低能耗;(三)避免产生光辐射污染,减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第八条户外广告、显示屏等照明设施的设计、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标准,不得造成光辐射污染;(二)设置在适当位置,不影响交通安全和居民生活;(三)严格控制亮度,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第九条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公共设施照明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照明设施;(二)使用节能型照明设备,降低能耗;(三)避免产生光辐射污染,减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第十条工业生产、商业活动中产生的光污染应当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治:(一)优化生产工艺,减少光污染的产生;(二)使用环保型照明设备,降低能耗;(三)设置防护设施,防止光污染扩散。

第三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一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光污染法律规制的现实意义

城市光污染法律规制的现实意义

城市光污染法律规制的现实意义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环境法律体系日臻成熟,且在环境污染防治领域已经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在这一过程中,法律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将城市光污染防治纳入环境法律体系是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必然。

1.抑制城市光污染、保护人身健康展开城市光污染治理工作最直接的效果是抑制污染、保护人身健康。

首先,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光辐射”已经是一项法定污染物,应当及时治理。

实践中,遭遇城市光污染侵害的公民已经开始通过司法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不受侵害。

截止2022年3月1日,经把手案例网站查询关键词为“光污染”的裁判文书高达677篇(其中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份、公报案例 1份、高院案例18份和普通案例657份)。

查询数据显示光污染案件从2005年——2021年整体呈现上升态势,其数量峰值为2015年,裁判案件数量为136件。

其次,全国有近50%的地区都面临着城市光污染,有约67%的人口都居住在光污染的环境中。

最后,研究表明人长时间暴露在“过亮”的光环境中会危害人的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

因此,运用法律手段防治城市光污染,可以保障城市光污染治理效果的最大化。

2.促进节约型社会的发展2005年10月,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必须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把资源节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十四五”规划更是提出我国要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以建设节约型社会。

节约型社会指用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收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科学的社会发展新模式。

对城市光污染进行防治,是节约型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节约型社会中的“节约”有两层涵义:(1)杜绝浪费。

城市光污染造成了严重的能源浪费不符合可持续、高质量经济的发展模式。

以LED灯为例,2014年三峡大坝全年发电总量为988亿千瓦时,平均每天发电量约2.7亿千瓦时。

中国已安装的LED显示屏一年需要消耗的电量约167亿千瓦时,需要三峡大坝约60天的发电量,需要约850万吨原煤消耗,造成近170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

光污染目前法律规定(3篇)

光污染目前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照明技术的进步,光污染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环境问题。

光污染不仅影响人们的身心健康,还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光污染问题,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和治理光污染。

本文将详细探讨我国光污染的法律规定。

二、光污染的定义及危害1. 光污染的定义光污染是指过量的人造光源对自然环境和人类生活产生的负面影响。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光散射:指大气中的颗粒物或水滴等物质对光线的散射作用,使光线在传播过程中偏离原方向。

(2)光反射:指人造光源在建筑物、水面等表面反射,形成强光,影响人们的视线。

(3)光晕:指人造光源在夜空中形成的光环,影响天文观测。

(4)光辐射:指人造光源向周围环境辐射能量,导致生物体受到伤害。

2. 光污染的危害(1)影响人体健康:过量的人造光源会导致人体生物钟紊乱,引发失眠、眼疲劳、视力下降等问题。

(2)破坏生物多样性:光污染会干扰动物的生物节律,影响其繁殖和迁徙,进而破坏生态平衡。

(3)影响天文观测:强光会遮蔽夜空,影响天文观测。

(4)增加能源消耗:过量的人造光源会增加能源消耗,加剧能源危机。

三、我国光污染的法律规定1. 法律法规体系我国光污染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法规:(1)宪法:宪法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生态环境。

(2)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城市照明管理办法规定,城市照明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运营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减少光污染。

(4)广告法: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使用虚假、夸大的语言,不得影响城市照明和交通安全。

2. 具体规定(1)照明设施设计:城市照明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降低光污染。

如《城市照明设计规范》规定,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应当采用低光强、低显色性光源,避免光污染。

(2)照明设施施工:照明设施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光污染。

光污染法律规定(3篇)

光污染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控制光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光污染,是指人工光源对自然环境和人类生活造成的负面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一)过度的夜间照明;(二)不合理的光源布局;(三)过强的光源亮度;(四)光污染产生的眩光、光斑、光幕等视觉干扰;(五)光污染产生的噪声、热量等物理影响。

第三条国家实行光污染防治制度,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光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提高光污染防治能力。

第二章预防与控制第六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光污染防治要求,合理选择光源类型、亮度、色温等参数,降低光污染风险。

第七条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布局照明设施,避免过度照明;(二)提高照明设施的设计水平,减少光污染;(三)推广使用节能、环保、高效的光源和灯具;(四)鼓励使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实现按需照明。

第八条禁止在下列场所设置户外照明设施:(一)居民住宅区;(二)学校、医院、文化设施等公共建筑;(三)公园、绿地等自然景观区;(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

第九条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改变照明设施的布局、高度、亮度等参数;(二)擅自增设户外照明设施;(三)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照明设施;(四)使用过强的光源亮度。

第十条从事户外照明设施安装、维修、拆除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禁止在建筑物顶部、侧面设置广告牌、霓虹灯等可能产生光污染的设施。

第十二条从事夜景照明设计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规定进行夜景照明设计。

光污染目前法律规定(3篇)

光污染目前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科技的飞速发展,人类对光的需求日益增长,照明技术也在不断创新。

然而,光污染这一伴随科技进步而产生的问题,正逐渐对生态环境、人类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本文将从光污染的定义、现状、法律规定以及面临的挑战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光污染的定义光污染,是指人类活动产生的不必要或有害的光辐射对自然环境、人类生活和生产造成的负面影响。

光污染主要分为三类:白昼光污染、人工光源污染和光辐射污染。

1. 白昼光污染:指城市夜间灯光过度,使得白昼也如同夜晚,影响动物迁徙、繁殖等自然规律。

2. 人工光源污染:指城市、乡村地区滥用灯光,造成光辐射对人类、动物和环境的不利影响。

3. 光辐射污染:指过量光辐射对人体生物钟、心理健康、视力等方面造成的损害。

二、光污染的现状近年来,我国光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城市灯光过度:许多城市夜间灯光过于耀眼,不仅影响居民休息,还导致光辐射污染。

2. 乡村灯光滥用:农村地区灯光滥用现象普遍,不仅影响生态环境,还导致光辐射污染。

3. 节日庆典灯光污染:节日庆典活动中,大量灯光滥用,造成光辐射污染。

4. 光辐射污染:过量光辐射对人体生物钟、心理健康、视力等方面造成损害。

三、光污染的法律规定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光污染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光污染治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光污染的防治,保护生态环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城市绿化应当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减少光污染。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照明管理办法》:规定城市照明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营应当符合光环境质量要求,减少光污染。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工作,减少能源消耗,降低光污染。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使用易造成光污染的灯光。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设施等不得使用易造成光污染的灯光。

试论光污染问题的法律规制

试论光污染问题的法律规制

首先 , 易引发各 种 意外事 故 。例 如 ,在温 度较 容 高 、阳光直射较强 的夏季 , 各种 建筑 物 的玻 璃幕 墙将
强 烈的太 阳光反射 到居 民楼 内,使室 内温度 骤增 。另 外, 出于观赏价值 的考虑 , 多玻璃幕墙多呈半 圆形 , 很
方面 的法 律缺 失 为例
对光 污染的成 因加 以分析 , 我们 不难 发现 ,主要
进入 2 世 纪 以来 ,伴 随着科 学 技术 的进 步 以及 1
造成反射光 的会聚 , 引发火 灾的危险。 有 … 其次 , 伤害身 体健 康 。 家 研究 发现 , 时 间在 专 长
白色光亮污染环境下工作 和生活 的人 们 , 烈 日下 驾 如 车行 驶的司机 、 自行 车的路 人 以及坐 公交 车的乘 客 骑 等都 会 出其不 意地遭 到玻璃幕 墙反射 光 的突然袭击 , 其视 网膜和虹膜都会受到不 同程度 的损害 , 力会下 视 降 ,白内障的发病率可高达 4 %。 5
2 .人 工 白昼
社 会的不断发展 ,各类环 境 问题 愈加 凸显 , 直接影 也 响着人类的生存质 量。值 得关注 的是 , 环境 问题 的表
现形式发生 了明显 的变化 , 各种新 型 的环 境污染 不 断
涌 现。光污染作为 比较有代 表性 的新 型环境 污染 ,已
危 及人类的正常工作生活 。
色光源而构成 的污染 。 据测定 , 旋转活动灯及彩 色光源 , 人眼花缭乱 , 令 不仅对眼睛不利 ,而且可 干扰大脑 中枢 神经 ,使人感
白亮 污染是光 污染 的一种 ,主要 指 白天 阳光照射
强烈时 , 市里建筑 物 的玻璃 幕墙 、 面砖 墙 、 光 城 釉 磨
大理石和各种涂料 等反 射光线引 起 的光 污染 。可 以说

浅谈光污染侵权及其法律适用

浅谈光污染侵权及其法律适用

浅谈光污染侵权及其法律适用【摘要】: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城市建筑装饰越来越丰富多彩,许多建筑外立面大量采用幕墙玻璃作为外装饰,虽然美观却给周围普通人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困扰。

对于光污染侵权我国目前法律上是有些依据的,但是离全面有效保护公民健康仍有距离。

文章就此展开论述。

【关键词】:光污染; 物权法; 环境侵权一、案例引发的思考案例一:原告李某系济南市历下区武库街17号的居民,被告华能大厦则位于该市泉城路17号,与原告相距近百米。

原告诉称:1996年8月,22层的华能大厦竣工后,其通体的玻璃幕墙及楼顶的金属装饰球的反光从他家的后窗直射进屋,每天长达14个小时的光照导致室内温度过高,不仅使人根本无法休息,而且使原告及其老伴的高血压、冠心病等病情加重,先后花去医疗费2000余元。

为了降温,原告家中的电风扇从早到晚不停地吹,近年来已相继烧坏了电风扇3台,落地扇也修过数次。

为此,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及精神损失共计2.8万元。

被告华能大厦则辩称,华能大厦是当年有关部门和专家按规范要求设计,并由专业建筑公司建成后交付使用的,大厦与原告住房相距百米,其反光不会对人体及财物造成任何妨碍和损坏。

历下区法院审理查实,华能大厦顶部的两个金属装饰球确实存在”反光”现象。

但反光是否达到”光污染”标准、应当承担什么责任,于法无据。

而且原告不能证明其病情加重及财产损失与”反光”现象之间存在必然联系。

因此,法院不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1999年,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老实巷的19户居民诉宁波市电业大厦玻璃幕墙光污染一案以二审败诉告终。

本案案情为:1998年建成的宁波电业大厦从第6层至第28层在外层的西面装饰了玻璃幕墙。

玻璃幕墙像一面巨大的反光镜,在5到10月份的晴天,下午3到6时反射光照到距电业大厦西面100米的19户居民居室中,比太阳光直射还强烈。

刺眼的蓝绿光直逼人眼,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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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谈城市光污染的法律规制
由于不堪忍受夜间射入居室的刺目灯光,饱受了两年光污染的陆先生一纸诉状,将上海永达中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这是自2004年9月1日首部上海市防止光污染的地方性标准一一《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出台以来的第一起光污染诉讼案,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伴随着现代化发展的进程光污染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危害日益严重,但因其存在着隐蔽性不易被人发觉,我们要防微杜渐,将其扼杀在摇篮里。

从法律和环境保护的角度,对光污染进行探索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己迫在眉睫。

一、光污染的概述
光污染问最早由国际天文界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提出,在全世界大概有2/3人生活在光污染中,在生活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现象:在比较偏远的地区,人们在天气好的情况下,可以观望到至少2000多颗星星,但是居住在城市中,我们顶多看到几十颗星星,更甚者有可能看不到,虽然有诸多的影响因素,但是光污染作为一种新的污染源,日渐威胁着人们生活。

在国际社会中,一般将光污染定义为过度地使用照明系统,从而对人们的健康,休息,娱乐产生了的负面影响。

据用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光污染归结为不同的类型,在国际社会中上一般将光污染分为采光污染、白亮污染以及人工白昼污染。

光污染作为一种新型的环境污染,与大气、河流、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相比,光污染具有间歇性,一般来说,随着我们的光源消失,那么光污
染也会跟着瞬即消失,这样就可以使得我们在治理和防止光污染的过程中能很快地看到绩效;其次光污染具有区域分布性的特点,某个地区城市建筑设施分布面积较少,光污染对人们的影响也较小,反之,在市区等一些繁华的区域光污染则影响显著。

二、光污染的影响和危害
(一)光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光污染对人身体的危害和影响很多,据美国科学家最新研究表明,全世界有2/3的人生活在光污染中,首当其冲的就是灯光照明,最为明显的是对人眼睛的危害,据调查统计由光污染引起的白内障发病率高达45 %,从而引起疲劳和视力下降;城市照明工程中,光污染能产生过量、过强的光线,常常会使人眼花缭乱,并扰乱人的正常生活,轻则使人晚上辗转难眠,心情焦躁从而影响正常生活,重则还会使人产生神经衰弱,诱发精神疾病。

(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光污染能破坏植物的生长节奏,众所周知,光合作用是植物生长的源泉,众多植物主要通过黑夜的长短来控制开花、结果等,充足的光照是植物生长的前提,但是越来越多的城市照明延长了白天的时间,但所有的植物只能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才能将康生长,生态系统是非常复杂的,相互联系的,一个物种的变化会使整个生态系统产生变化,从而影响人类本身。

(三)光污染对城市生活环境的影响
现在全球各地用电极为紧张,很多地方对居民和工人实行限电和不
定时的停电措施,中国照明2/3靠的是火力发电,而其中3/4是用煤,致使在城市亮化的过程中,产生了过多的垃圾和污染。

这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而且由于城市人集中,加之设计不当、建筑密集.光污染加剧了城市热岛效应。

(四)光污染对城市城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
随着现代建筑业的发展,高层建筑上的玻璃幕墙就如同一面数百米高的镜子反射到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汽车上,很容易使驾驶者在驾车的过程中由于强光的刺眼头晕目眩而导致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

三、国内光污染控制管理现状
在20世纪80年代一些欧美国家就有关针对光污染的问题制定出一系列的法规、规范和指南。

,而我国立法发展到今天,我国一直没有一部专门有关光污染的法律。

仅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中有关公民的相邻权进行了一定的规定,但是并没有明确地提出光污染,部分省市在此背景下,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某些省市的条例、规定中虽然明文规定了光污染,如:上海市制定的《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对不同景观照明的安装进行了相应的规范,结合公众的需求对不同场所的照明亮度进行了区域性的划分;《合肥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运行数字城市管理系统等。

大多数对于光污染的案件我们基本上都是采取像环保部门投诉,或者以公民的相邻权受到损害来要求行为人停止一些侵权行为。

而在我国法律中来对于光污染的概念、分类,危害后果及其赔偿机制,归责原则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四、光污染的治理措施
光污染防治措施与大气污染,煤矿污染,河流污染相比,光污染可以说是最容易在产生的源头上消除的一种污染形式,光污染作为一种能量型的污染,人们不可能像处理类似水污染,煤矿污染等物质性污染通过稀释以及分解等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所以,我们在这里提出减少光污染主要采取以预防为主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和减少光污染对人体健康所带来的危害,维护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一)选择合理的建筑材料
无论是室内还是室外,选择合理的建筑材料都非常重要,对室外幕墙进行选用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到建筑物本身的内部环境对幕墙功能的需求,还要考虑建筑物所处的环境及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建筑物处于城市环境中,其存在必然会对城市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这一方而,楼宇的设计人员必须做出合理的设计,对于室内建筑材料的选用,如在房间的装修中挑选瓷砖要与室内光线的照耀度相吻合,避免在居室大面积使用,造成视觉疲劳,确保生活环境的合理营造。

(二)制定防止光污染的单行法一一《光污染防治法》
我国立法模式基本都采用基本法和专项污染防.立法。

近十年来,先后制定和修订了《水污染防.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一批专项立法,成效非常明显,由于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环保部门对光污染的治理等缺乏直接的依据,所以需要一部完整的《光污染防治法》,并在立法过程中,注重对经济手段的充分利用,进一步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制定对景观照明,娱乐场所照明收费制度,但在现实生活中的
光污染,并未纳入征收范围,因此有必要将其纳入排污征收的征收范围。

(三)开展防止光污染宣传,增强公民对于光污染的意识
现如今在中国,相比对与公众联系较为密切,且政府一直重视的大气,河流等污染相较,光污染现处于初级阶段,而由此产生的危害一时难以被人发觉,但如果不采取措施加以预防和控制,光污染将会对人们的健康产生重大隐患,所以政府、社团组织、企业、新闻媒体等要加大宣传力度,要教育人们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合理地调整灯光的亮度,增强公众对于光污染的意识。

(四)逐步建立和完善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据我们所知,当代中国民主意识逐渐增强,用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政府应该通过行政渠道组织调查和研究我国光污染的状况,将民众的权益要求聚集起来用以更好的做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决策。

要建立良好的管理体制,明确权利和义务的界限;各环保部门应该制定明确的光污染标准,以便于法院在民事审判活动中做出合理的判决。

光污染作为一种新型的污染,其不管是从广度还是深度上来说都是一项繁杂而系统的工程,涉及环保、建筑、市政等各个部门,在此种情况下,建立相应的监督体系,使得各个部门协调发展,做到更好地防止光污染。

城市环境问题涉及到城市的生存和发展,城市的都市化并非体现在一个亮字的基础上,现代城市的发展要集安全,健康,内涵于一体可持续发展。

对于城市的发展开发而产生的光污染导致的生态问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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