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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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专项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新亚·香榭水岸工程位于嘉兴市秀洲新区,中山西路以北,横一路以南,聚贤路东临北郊河,南面紧临一期工程。本工程为高尚住宅小区,交通便利,可达性好。
建设单位:嘉兴市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质监单位:嘉兴秀州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设计单位:福建建科建筑设计院
勘察单位: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
监理单位:浙江省省直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宁波建工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编制依据
1、《新亚·香榭水岸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3、集团公司设备租赁公司提供的塔吊有关技术资料
三、位置布置及要求:
1.根据工程特点与需要,按总平面图与实际使用相结合布置八台自升塔式起重机(平面布置见后图);
2.1#、2#塔吊设在Ⅱ区9#~24#楼,塔基位于地下室外,考虑地下室开挖及围护安全等各种因素,塔吊基础设独立的4桩承台,承台底标高同底板面标高。选用QTZ63,总高度30M,臂长50M,最大起重重量6T;
3.3#、4#、5#、6#塔吊分别设在3#楼、2#楼、4#楼、6#楼,塔吊基础位于地下室外,考虑地下室开挖及围护安全等各种因素,塔吊基础
设独立的4桩承台,承台底标高同底板面标高。选用QTZ80F,总高度3#塔吊70M;4#塔吊40m;5#塔吊80m,6#塔吊60m,臂长50M,最大起重重量6T;
4.7#、8#塔吊分别设在7#楼、5#楼,塔吊基础位于地下室内,塔吊基础设独立的4桩承台,承台面为底板底(地梁底)低下10cm。选用QTZ80F ,总高度7#塔吊80M;8#塔吊80m,臂长57M,最大起重重量6T;
四、基础设计方案
根据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提供的《新亚·水榭花都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塔吊基础所在位置土层技术参数:1#塔吊参考15-15工程地质剖面图和J55号孔柱状图、2#塔吊参考13-13剖面和Z20号孔柱状图、3#、4#塔吊参考1-1剖面和Z3、Z2号孔柱状图、5#塔吊参考3-3剖面和J14号孔柱状图,6#塔吊参考9-9剖面和J33号孔柱状图,7#塔吊参考7-7剖面和J24号孔柱状图,8#塔吊参考6-6剖面和J19号孔柱状图。
(一)、1#、2#塔吊基础计算:
a)计算参数
QTZ63型独立式塔式起重机臂长50m,最大起重量6T,自重63T(以塔吊高度为80m计取),平衡物重12T。最大吊重为6T时工作幅度为13.7m;最大工作幅度时吊重为1.3吨。
本工程±0.000标高相当于黄海高程4.75m,塔吊基础项面相对标高为-3.4m,塔吊桩顶相对标高为-4.55m。
b)基础计算
桩长及单桩承载力确定
根据Z20号钻孔柱状图,以4-3层为持力层,PTC-500(70)桩长12m,则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3.2m。
设计容许单桩承载力 R a=u∑q sia·l i+A p q pa
R a=u∑q sia·l i+A p q pa=3.14×0.5×(15×3.5+27×2.8+24×2.5+22×3.2)+3.14×0.25×0.25×750=553KN
式中:u——桩身周长(m)
l i——第i层土的厚度(m)
R a——单桩承载力特征值(kN)
即有效桩长为12米,进入④-3层土3.2M,桩顶标高为-4.55m。
C)非工作状态下基础验算
根据租赁公司提供资料,在非工作状态下基础所受力如下:弯矩M1=1668kN·m,竖向荷载(自重)P1=570kN(以塔吊高度为80m计取),水平力P2=71kN。
1、塔吊自重及基础自重
F K+
G K=570+1.25×5×5×25=1351kN
2、单桩承载力验算
Q K= F K+G K/n=1351/4=337.8kN Q iKmax= F K+G K/n+M X i /(∑X i2) =337.8+(1668+71×1.25) ×2/(22×4) =557.4kN<1.2R a=553×1.2=663.6KN Q iKmin= F K+G K/n-(M xk·X i)/(∑X i2) =337.8-(1668+71×1.25) ×2/(22×4) =118.2>0 故桩不受拔,不用进行抗拔验算。(以上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7—2002》有关内容计算) d)工作状态下基础验算 根据租赁公司提供资料,在工作状态下塔吊基础所受力如下:弯矩Mxk=1210kN·m,竖向荷载(自重)P1=630kN,水平力P2=31kN。 塔吊自重及基础自重 F K+ G K=630+1.25×5×5×25=1411kN 单桩承载力验算 Q K= F K+G K/n=1411/4=352.8kN Q iKmax= F K+G K/n+M X i /(∑X i2) =352.8+(1210+31×1.25)×2/(22×4) =508.9kN<1.2R a=663.6KN Q iKmin= F K+G K/n-(M xk·X i)/(∑X i2) =352.8-(1210+31×1.25)×2/(22×4)) =196.7KN>0 故桩不受拔,不用进行抗拔验算。(以上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7—2002》有关内容计算) (二)、3#、4#、5#、6#塔吊基础计算: a)计算参数 QTZ80型独立式塔式起重机臂长50m(6#机45m),最大起重量6T,自重63T,平衡物重12T。最大吊重为6T时工作幅度为13.7m;最大工作幅度时吊重为1.3吨。 本工程±0.000标高相当于黄海高程4.75m,塔吊基础项面相对标高为-4.25m,塔吊桩顶相对标高为-5.4m。 b)基础计算 桩长及单桩承载力确定 根据J14号钻孔柱状图,以6-1层为持力层,PHC-500(100)桩长18m,则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3.8m。 设计容许单桩承载力 R a=u∑q sia·l i+A p q pa R a=u∑q sia·l i+A p q pa=3.14×0.5×(15×2.3+27×2.5+24×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