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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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

各村委会、乡属有关单位:

我乡自实行“村帐乡代”以来,村级财务管理有所加强,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的现象有所抑制,几年不做帐,不结算,不分配的村已没有。但是随着各村项目资金的每年增加,村级财务人员财务水平参差不齐,以及部分干部对村级财务工作技能的模糊,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手续不齐,批笔不严,报账不及时,专项资金挤占、挪用工程结算的现象有所。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使“村帐乡代”逐步正规化,规范化,乡研究,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收支管理:

1、各项收入必须统一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农村经济组织收款收据》,收据必须盖有村级财务专用章,不能加盖村委会公章收款,不得使用其他收据或白条收款。

2、各有关部门的付给村级的各种款项,必须见村级统一收据付款,不能造表签字和村干部打白条领取。

3、每一笔收入都必须及时入账,不能漏收、瞒收或多收少报。

4、各种收入款项必须同意存入集体帐,不能公款私存。

5、各村的收支、年必须列出预算,严格按预算执行,不得超前支出。各项支出预算总数不得超过转移支付资金加其他收入的总和。不能把专项资金列入村级日常支出。

6、每笔经济业务,必须要有经办人、证明人、批准人三人签字方可报账,同时每张发票要说明开支用途。

7、单笔业务300元以上必须经济体研究,500元以上经民主理财小组批准,

1000元以上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批准。

8、村干部必须严格按乡批复执行,不设超标准分配,更不能巧设名目,以其他的形式多予领取。

9、开支发票逐步规范使用正式发票,日常工作餐采取包餐制,包餐领取伙食费必须附有记录,会议用餐及招待费必须制定统一标准,不得用多少报多少。

10、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每个季度出纳向会计报账一次,并坚决做到先批审后付款,杜绝年终一次审批现象。

二、专项资金管理:

1、各项专款必须严格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能挪作村级日常开支和支付干部工资。

2、各项专款支出,1000元以上的必须做到有:统一财富发票,工程预算清单,施工承包合同,施工人、人、人签字。少一项会计服务所应拒绝做帐。

3、专项资金在平时付给施工方时,由施工方开局借条付,工程完工验收结算后,财务开具收据扣除借款,余款再付给施工单位。

三、票据管理:

1、坚持收款收据领销制度,只能由财务人员一手到乡会计服务所领取,其他村干部不能越权代替。

2、财务人员一个会计年度内只能使用一本收据收款,不能多本收据并存,一本用光后到会计服务所检销后再领用下一本收据。

3、收款收据只能由财务人员保管和使用,其他村干部不能越权包办,其他

人员临时在财务处经受收据到县、乡办理业务,回村后应将款项和收据及时交付财务人员。

4、收款收据不能起开、多人同时使用。

四、现金管理:

1、认真处理好出纳库内白条,保持库内条据、现金清楚,做到账款相符。

2、财务人员每次报账时,携带库存条据及现金,找受会计库存,发现白条及时反映和提出处理意见。

3、不得大额现金在家过夜,没笔收入现金及时存入银行。

4、出干部工资,各项费用外,大额工程结算或工程借款必须采用非现金付款办结。

四、会计资料管理:

1、未移交会计服务所之前的会计资料,应由各村统一归档,专人保管,不准遗失。

2、成立会计服务所之前的会计资料,由会计服务所装订成册,分村分年度保管,人员调动时,应办理移交手续。

3、农户及外单位人员查阅会计资料,必须经村委会同意,由村干部带领前来方可查阅。

五、责任追究:

以上意见各村召开会议,认真研究,严格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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