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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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首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简本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O一二年五月
目录
前言 (2)
1 建设项目概况 (2)
1.1 建设项目的名称、地点和建设性质 (2)
1.2 建设规模、服务范围和工程投资 (2)
2 选址分析 (4)
3 资源利用和污染物排放 (4)
3.1 能源种类和用量 (4)
3.2 水的来源、用量 (4)
3.3 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4)
4 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目标 (6)
4.1 污染控制 (6)
4.2 环境保护目标 (7)
5 环境现状及影响预测评价 (7)
5.1 环境质量现状 (7)
5.2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8)
6 环境保护措施 (9)
6.1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9)
6.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0)
6. 3 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0)
6.4 固体废物的处理 (10)
6.5 环保投资 (10)
7 综合结论 (11)
前言
汕尾市位于广东省东南沿海,现下辖市城区、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四个县区级单位,另有华侨管理区和红海湾开发区两大县级开发区,总面积5271平方千米,总人口超过360万,目前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化进程,必须妥善解决。
为改善和保护城市环境卫生状况,汕尾市人民政府决定建设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以下简称“汕尾垃圾焚烧厂”),项目选址位于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可塘镇,项目拟采用焚烧发电方式处理生活垃圾。
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首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的有关规定,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编制成报告书简本,供公众及有关政府部门人员、专家阅读,以加深公众对项目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开展项目的公众参与活动。报告书主要内容如下:1 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项目的名称、地点和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首期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可塘镇
1.2 建设规模、服务范围和工程投资
汕尾垃圾焚烧厂拟采用焚烧发电方式处理生活垃圾。设计垃圾焚烧总规模为2100t/d,同时配套处理能力为500t/d的渗滤液处理厂和烟气净化设备及相应的汽轮发电机组。根据服务区垃圾收运规划情况,汕尾垃圾焚烧厂拟实施分期建设,其中首期工程设计垃圾焚烧规模为700t/d,年处理垃圾量约25.55万吨;配置1台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余热发电量为7019.10万kWh;首期工程渗滤液处理厂设计规模为280t/d。本报告为对汕尾垃圾焚烧厂首期工程的评价。
汕尾垃圾焚烧厂垃圾处理的服务范围包括汕尾市区、海丰县城、陆丰市区(含
星都开发区)和红海湾开发区。
焚烧厂首期工程的投资估算约为36825.96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设施投资
估算6383.4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7%。
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首期工程项目组成情况具体见表1-1。
表1-1 项目基本构成一览表 项目名称: 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首期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投资:
本项目首期投资估算为36825.96万元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可塘镇
建设性质: 新建 首期规模 总规模(远期目标)
建设规模: 日处理生活垃圾700t/d 日处理生活垃圾2100t/d
项目 单机容量及台数
总容量 单机容量及台数 总容量 锅炉 1×700t/d 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炉、1×69t/h 余热锅炉 700t/d 3×700t/d 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炉、3×69t/h 余热锅炉
2100t/d 汽轮机 1×15MW 凝汽式汽轮肌 15MW 3×15MW 凝汽式汽轮机
45MW 主体工
程 发电机 1×15MW 15MW
3×15MW 45MW 垃圾运输 垃圾由汕尾市、陆丰市区(含星都开发区)、海丰县和红海湾开发区环卫部门负责收运入厂
供水系统 本项目生产、生活用水采用星都区供水工程的输水线路
辅助工程 垃圾库房 首期工程垃圾储坑长34m,宽24m,垃
圾卸料平台+7.00m,储坑深-7.00m,实际有效容积为13464 m 3。堆放密度按
0.5t/m 3考虑,垃圾储存量达到6732吨
垃圾,可储存首期工程近7天的垃圾待定
渗滤液
处理系统
一期工程规模为280t/d 总规模为500t/d 飞灰固化
车间
首期处理规模是24.5t/d 待定 渣库 45m×20m 待定
环保工程 烟气净化系统:焚烧过程控制、酸性气体脱除、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和在线监测设备;污水处理系统:渗滤液导排、收集、处理系统,厂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等。
2 选址分析
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首期工程项目选址于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可塘镇,选址符合有关规划要求,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 90-2009)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出的环发〔2008〕82号文《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3 资源利用和污染物排放
3.1 能源种类和用量
焚烧炉点火采用0#轻柴油,年耗油量180t。
厂区设备运转采用电能为能源,由厂区汽轮发电机组产生的电能供应。
3.2 水的来源、用量
本项目采用星都区供水工程的输水线路作为供水水源,用水包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最大日用水量约2762m3/d。
3.3 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3.1 施工期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基础开挖排泄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废水包括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车辆和机械设备洗涤水等;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盥洗水、工地食堂餐饮污水、厕所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