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及津贴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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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薪酬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及任务完成情况相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根据集团的实际运行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员工(含试用期员工)。

第三条制定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遵循“以能定岗、以岗定薪、公平考核、合理定薪”的原则。

2、绩效优先原则:薪酬分配遵循岗位决定基本薪资,业绩决定绩效薪资,效益决定公司福利的原则。

3、竞争导向原则:根据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和企业效益,保持一定的薪酬市场竞争力。

第四条职责

1、薪酬绩效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的讨论修订及实施监督;负责员工调薪的审核。

2、总经理或其指定人选:负责审批薪酬方案;负责审批每月工资表;负责员工申诉的最终裁决。

3、人力资源部:负责薪酬方案的拟定、修改;负责薪酬核算;负责薪酬数据的分析及调研。

4、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业绩考核指标数据的提供;负责薪酬数据的审核;负责员工薪酬发放。

第五条薪制

1、集团主要采用月薪制,结合绩效考核,实行上发薪式的薪酬支付方式。

2、集团高管、关键岗位采取年薪制(具体规定见细则)。

第六条薪酬结构

集团采用结构薪酬制,执行统一的薪酬结构,薪酬结构分:

1、固定工资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保密工资。

2、浮动工资部分:业绩提成/分红。

3、其他部分:补贴、项目奖金、年终奖金等。

第七条薪酬构成释义

1、基本工资:统一标准,与考勤挂钩。

2、岗位工资:依据职位等级设定,与考勤挂钩。

3、绩效工资:依据月度/季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工作表现等有所浮动,与每月/季度的考核结果挂钩。

4、保密工资:全体员工对本岗位工作相关的资料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基本工资与岗位工资合计的10%作为保密工资。

5、业绩提成/分红:针对与销售工作直接相关的人员,具体按照各部门业绩提成核算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核发。

6、项目奖金:针对单个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奖金,项目按标准完成后进行核发。

7、福利津贴:详见第十二条。

8、年终奖:年终奖金与年度考核结果和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挂钩,是在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基础上对员工的一种激励。年终奖金于年底统一发放。职能部门副总监级别以上人员年薪总额30%为年终工资,与集团年终奖金一起与年度绩效考核平均分挂钩。

第八条构成比例

根据岗位类型及层级不同,薪酬分配比例不同,参见下表:

1、高层:集团副总监级及以上

2、中层:集团(副)经理级、各事业部/中心子部门(副)总监级

3、员工:集团(副)主管级、各事业部/中心子部门(副)经理级及员工级

第九条薪酬等级标准:各岗位一级五档

第十条年薪制

1、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部门(副)总监及以上人员和各分子公司公司总经理及其他特殊关键岗位。

2、薪酬模式:年薪=月度保底工资+年底绩效工资+其他

(1)月度保底工资:基本工资按月预发(发放标准参照集团薪酬结构分配比例进行二次分解),预留部分年底兑现。

(2)绩效工资,年终根据业绩完成情况经考核后兑现;

(3)其他部分:参照合同约定。

第十一条试用期工资

1、试用期工资原则上按所在岗位约定工资的80%计发。

2、应届毕业生、无工作经验的新员工,试用期工资按照岗位最低档标准进行核发。

3、实习生:暂未毕业的实习生,实习期间工资按照岗位最低档标准的80%进行核发。

第十二条福利津贴

1、社保、公积金、意外险

(1)公司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参照国家标准执行。(2)公司为全体员工购买人身意外险。

2、法定节假日

集团按照《国家节假日放假办法》和《劳动法》中的有关规定为职员提供相关假期。

3、带薪年假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可享受5天的带薪休假;满10年可享受10天的带薪休假;满20年可享受15天带薪年假(详见集团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4、其它有薪休假

公司视员工个人情况,根据管理权限批准员工申请的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等有薪假(详见集团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5、津贴

(1)通讯津贴:根据实际情况单独申请,申请批准后凭票报销,原则上标准不超过200元/月/人,不在工资中体现。

(2)交通津贴:根据实际情况单独申请,申请批准后凭票报销,原则上标准不超过200元/月/人,不在工资中体现。

(3)高温津贴:每年7-9月,发放三个月。标准为:业务岗120元/月/人,司机、外联岗(公出频率较多岗位,如证照专员、资金专员等)100元/月。在当月工资中体现。(注:客服岗及其他在办公室办公人员除外)

(4)节假日津贴:端午节、中秋节、妇女节等法定节假日,由公司统一安排,发放假日礼品,不在工资中体现。

(5)其他白喜事慰问津贴:不在工资中体现。

a、员工结婚、生子:由公司派专人进行探望,标准为500元;

b、员工直系亲属丧亡(父母、夫妻、子女):由公司派专人进行吊唁,标准为500元;

c、因病住院:由公司派专人进行慰问,以水果、花篮形式,标准为500元以下。

6、工装

集团为入职员工每年统一定制夏、冬季工作装(详见集团工装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7、教育培训

集团根据年度培训、再教育计划,定期派遣优秀员工、储备干部参与内、外训(详见集团培训管理制度)。第十三条薪酬调整

1、职务/薪级晋级调整:

(1)员工晋级手续须经部门负责人、人资经理、分管副总、常务副总裁/总裁签字审批,以最终审批通过的晋级时间及晋级幅度为准。

(2)员工调薪将考虑以下几方面:绩效考核、遵守规章制度,不触碰电网指标、部门负责人推荐及任职年限等综合因素(详细参照每年度调薪规定实施)。

2、降级调整:

若员工因工作能力不匹配岗位、工作疏忽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降级/降薪,时间以新岗位到任时间为依据,新的薪酬按降级后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3、公司调整:

(1)因国家相关政策、公司人员结构调整或其他原因有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工资做临时调整;

(2)因公司需要,调配员工全职协助其他岗位工作,期间该员工工资标准可适当进行补贴;

(3)年度调整:每年年初为公司整体薪酬调整时间,根据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及公司运营情况进行适当的薪酬调整。

4、岗位调整:

员工因公司发展需要或个人原因需要进行岗位调整时,以新任职部门的岗位薪酬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四条薪酬核算

1、流程及时间节点:

(1)每月3日前,各部门完成上月绩效考核评分,每月4日前整理汇总考核结果提报人资部。

(2)每月5日前,各业务部门完成上月销售数据的整理并提交财务部复核。

(2)每月10日前,人资部完成上月全员绩效考核结果汇总、公示及申诉处理;每月12日前,完成固定工资核算。

(3)每月12日前,财务部完成浮动工资核算。

(4)每月14日前,财务部完成整月工资复核工作,并提报总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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