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税收征管的思考_1
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的思考

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的思考随着我国经济不断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业在整个地方税收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但是,由于建筑业具有工程项目施工周期长、施工企业多而杂,且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度不一、工程项目流动分散等特点,在很大程度上为纳税人主观上的拖延和偷漏税款提供了便利,使得建筑业税收漏征漏管现象较为普遍。
在当前形势下,如何积极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做到有效管理,本文试做探讨。
一、当前建筑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混淆建筑业的纳税主体,计税收入申报随意性强具体表现有两种形式。
一是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收取固定利润或管理费,合同内容上明确被承包工程的各种税收由承包者负责。
从合同性质上说,这属于内部合同,对外没有效力,所谓的承包者负担税收也是依据不足的。
从现行的营业税法规解释来说,建筑业只有在工程分包或转包的条件下才构成分包或转包者为纳税人,否则只能是发包者为纳税人,可在实践中却难以界定。
土建工程多元化的经营方式,出现不规范的无序行为,造成了在税务法律法规的空白。
二是挂靠工程。
一般是挂靠者自己找工程,自己落实资金,自己组织施工,仅以被挂靠人合法的名义去从事建筑施工业务,被挂靠人通常按约定的比例收取管理费。
因此,在税收处理关系上,也同样存在第一种形式的问题。
(二)财务会计管理混乱建筑业基本上设有财务会计部门,但真正精通建筑专业的会计人员却很少,可以说是属于会计质量不高的行业。
现在的建筑企业采用灵活的经营机制,大量采取承包、挂靠经营,导致账户所反映的数据有很大的水份,普遍存在未按时结转工程结算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虚列或多列成本等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可以发现大量建筑承包商实际暴富与账上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存在巨大的反比,一边是名车豪宅,一边是微利亏损,真正按承包所得足额上交所得税的几乎微乎其微。
所以可以得出的结论是账证失真,甚至存在做假账的现象。
(三)对外来施工企业税收管理水平滞后由于建筑市场的开放,目前外来施工企业占本地建筑业的营业额逐年增大。
完善建筑安装业税收征管的思考

跟着国家实行扩大内需和基建投资规模加大及县城旧城改造、城市化步伐的加速,商品房开发、基础设备建设和要点工程建设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县快速发展,建筑安装业成为新的税收增加点。
据统计,建筑业税收占地方税收的比重一般在20%以上。
但因为税收政策中存在诸多问题,加上地税机关征管手段和思路较为滞后,建筑行业税收上的“跑、冒、滴、漏”现象仍旧较为严重。
对建筑安装业税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增强管理的建议。
一、目前建筑安装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 )建设与施工公司纳税意识不强。
一些有关部门对税收法律责任缺少足够的认识,对税源的协管配合较差 ;个别单位任职权范围内从事或管理涉税事项,过于重申建筑安装项目建设进度,有时反而成了限制税收征管的阻力。
部分建设单位业主索要发票意识不强,工程结算多数使用财政收条或自印收款收条,不向承建施工公司索要建筑业发票;一些公司特别是所得税推行审定征收的公司,采纳“单包、转包、分包”或自建房产的,不要票的现象更加严重突出。
同时,施工单位纳税意识单薄,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想方设法钻税收空子,成心不开票或迟延开票,建筑安装项目漏申报,收入不入账、少入账,偷逃税款。
(二 )施工公司信息严重失真,纳税申报不实。
公司报送给地税机关的会计报表数据不真切,财产欠债表日确认的工程完工程度靠谱性较差。
如:为招招标需要、达成收益目标、承包指标、更充足地享受税收优惠、便于筹资等目的,营业收入不按规定结算,或延缓结转,或提前估价确认;向部下非独立核算工程队、无资质等级证书公司、分包转包单位、挂靠公司收取的管理费,不按规定确认、申报营业收入 ;为多个建筑工程建筑安装项目支出的管理花费、财务花费等,不能分摊到每个建设建筑安装项目,完工工程结转成本、花费时,花费切割不清;收条、白条列支花费大批存在,人为操控损益,控制报表有关数据,使得会计报表数据根源严重失真,公司所得税负担率和整体税收负担率远远低于其余行业纳税人。
建筑业税收征管思考与探索

目录综述 (5)一、A市发展基本概况 (5)(一)、主要建设 (5)(二)、远景规划 (6)二、X县基本情况 (6)三、X县发展基本概况 (7)(一)、提升城市功能 (7)(二)、高新战略产业城 (7)(三)、交通网络规划 (8)四、X县建筑业基本情况 (9)(一)、建筑安装企业在我区施工的构成情况: (9)(二)建筑市场投资主体特点 (9)五、X县建筑业税收情况 (10)六、X县建筑业管理现状 (11)(一)建筑业税收征管现状 (11)(二)、建筑安装企业在我区施工的税收管理情况 (12)(三)、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 (12)七、建筑业外部环境 (13)(一)、法律环境 (13)1、建筑业法律 (13)2、税收法律环境 (13)(二)、社会环境 (15)1、体制缺陷 (15)2、不同辖区行政争税造成建筑业税收大量流失。
(15)3、利益驱动 (16)八、X县建筑业主要存在的不良表现 (16)(一)、建筑业企业违法行为 (16)1、挂“羊头”卖“狗肉”。
(16)2、不按工程进度申报应纳税收入。
(17)3、分包、转包工程“化整为零”。
(17)4、虚假合同“真假难辨”。
(17)5、自建自销手段隐蔽。
(18)6、取大舍小。
(18)7、虚增工程成本。
(18)8、滞纳税款或偷税问题突出。
(18)9、唯利是图。
(19)(二)建筑业征管矛盾突出之处 (19)九、X县建筑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21)(一)、征管水平滞后 (21)1、知识匮乏。
(21)2、征管粗放。
(21)3、权责不清。
(22)4、手段落后。
(22)5、方法单一。
(22)6、管理不严。
(23)(二)协调性不足 (23)1、部门配合机制缺位,管理措施乏力。
(23)2、不同辖区行政沟通不足,形成两不管。
(23)3、国地税沟通缺乏,带来稽查困难。
(24)十、X县加强建筑业管理的思考 (24)(一)体制先行,加快改革。
(24)(二)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责任到人。
关于建筑业税收管理的思考

(四)虚假合同“真假难辨”。最常见的是一些单位人员自发组织的集资建房,没有办理正常的建筑手续,也未进行第三者公证,仅凭一纸合同托付给承包人施工。承包方往往与建设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包工包料”,第二份是“包工不包料”,常常利用第二份合同来偷逃税款。只要少缴税,承包方对建筑工程质量自然会抓得好一点,因此,建设方一般会出面给纳税人作假证,双方达到“互惠互利”。加之集资建房工程不涉及单位往来结算,常以现金支付工程款,未通过银行转账,这就更加大了税务管理调查取证的难度,使税收征管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
一、建筑业普遍存在的偷逃税现象
(一)挂“羊头”卖“狗肉”。由于国家对建筑市场的管理不很规范,不太到位,除国家建筑的一些重点工程、大型项目由有资质的建筑企业承包外,一般的建筑工程实际是“关系工程”、“人情工程”由个人私包。这些工程往往是私包人借着“正规资质建筑企业”的牌子为幌子与建筑单位签订合同,然后以“资质建筑企业”为挡箭牌来对付税收管理进行偷逃税。事实上,真正签订合同的“资质建筑企业”一方并未施工,只不过收取1%至2%的少额管理费,也未将工程的总体收入记账和代扣税款。
(八)唯利是图。纳税人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不惜一切手段寻找“最低税率”。在地税内部,有为税不廉的干部搞“权力寻租”,擅自违法降低税率开票或以估定的方式收取税款。在社会外部,纳税人认为哪里有利就往哪里跑,政府买卖税现象普通存在形成了税收交易的“黑市”。有的政府干部主动找纳税人让利买税的,也有的纳税人暗地里向政府卖税的,买卖行为常见于非征管范围内异地税款的收取。
(二)不按工程进度申报应纳税收入。建筑业具有规模大、投人多、工期长等特点。一些在建工程,有的纳税人只得自己部分或全额垫资,往往以建设方拖欠进度款为由拒不申报纳税;有的在纳税期末仍将收到的进度款挂往来账上;还有的甚至直接冲减工程成本来达到缓缴或少缴税的目的。也有一些已完工工程,由于建设方未及时办理施工决算,纳税人对已完工工程收入隐瞒不报或不结转,从此长期占压税款,自认为纳税要等到“工程决算的那一天”。在纳税方面,自觉申报纳税的少,一般是税务人员催缴了就缴一部分,不催就不缴,税收的申报入库率低。
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的思考

具 有 工程 项 目施 工 周 期长 、 施 工 企 业 多 而 存在 巨大 的 反 比 . 一边 是 名 车 豪 宅 , 一边 是
杂。 且 内部管理 规范化 程度 不一 、 工 程 项
人 主 观 上 的拖 延 和 偷 漏 税 款 提 供 了 便 利 .
微利 亏 损 .真 正 按 承 包所 得 足 额 上 交所 得 是账 证 失 真 , 甚至 存 在做 假 账 的现 象 。
一
由于 建 筑 市场 的 开放 . 目前外 来 施 工 和 开 展 调 查 的稽 查 方 法 . 对 少数 自 查 不 认
企 业 占本 地 建 筑 业 的营 业 额 逐 年增 大 。虽 真 的 企 业 予 以 重点 检 查 。加 大 处 罚 力 度 。
当前 建 筑 业 税 收 管理 中存 在 的 突
等 问题 。 在现实生活中, 可 以 发现 大 量 建 筑
单位 外出经营 作 出了一些 具体 的税务规 定, 但 在 实际 中执 行 力 度 有 限 。
二、 加 强建 筑 业税 收 管 理 的 有 效 措 施
所 占的 比 重 越 来 越 大 。但 是 。 由于 建 筑 业 承包 商 实 际暴 富 与 账 上所 反 映 的会 计 信 息
件 下 才构 成 分 包或 转 包 者 为纳 税 人 .否 则 企业 所 得税 管 理 的有效 措 施 .反 而 有 点让 构 、 建 筑 工 程 合 同 以及 法 律 责 任 等 六 个 方
只能 是发 包 者 为纳 税 人 ,可在 实 践 中却 难 纳 税 人 逃税 作 借 口 的 味道 以界 定 。 土建 工 程 多元 化 的 经营 方 式 , 出现 不 规 范 的无 序行 为 .造成 了在 税 务 法律 法 己找 工 程 , 自己 落 实 资金 . 自 己组 织施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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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税收征管的思考与此同时,由于建筑行业、建筑市场的自身特点,建筑施工企业税收征管中的盲点和薄弱环节也随之出现,给税收征管增添了许多难点。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征管,锡山地税局税务干部深入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税收调研,从调研中发现的来看,由于对建筑施工企业缺乏采取有效的征管措施,导致建筑施工企业税收流失现象严重,征纳双方都有一些值得认真思索和岌待解决的问题。
笔者就以这一行业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剖析,并对如何加强该行业税源控管,完善征管措施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建筑施工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一)业主索票意识薄弱,纳税人税法意识不强。
部分建设单位业主,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表现在市镇工程上,业主索票意识淡薄,工程结算大都使用财政收据或自印收款收据,不向承建施工企业索要建筑业发票;部分中小企业,特别是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采取“单包”或自建房产的,不要票的现象在不少企业存在。
另一方面,施工单位纳税意识不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千方百计钻税收空子,钻征收管理空子,故意不开票,拖延开票,项目漏申报,收入不入帐、少入帐,偷逃税款。
(二)企业信息严重失真,纳税申报不真实。
企业报送税务机关的会计报表数据不真实,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工程完工程度可靠性较低:如为招投标需要、完成利润目标、承包指标、更充分地享受税收优惠、便于筹资等目的,营业收入不按规定结算,或延迟结转,或提早估价确认;向下属非独立核算工程队、无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分包转包单位、挂靠企业收取的管理费,不按规定确认、申报营业收入;企业成本核算混乱,为挂靠单位“以票换票”开票时,挂靠单位提供的各种材料发票严重失实,与工程项目实际严重不配比;为多个建筑工程项目支出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不能分摊到每个建设项目,完工工程结转成本、费用时,费用分割不清;假发票、收据、白条列支费用大量存在,如一些机械租赁费、临时用工支出等,人为操纵损益,控制报表有关数据,使得会计报表数据来源严重失实,企业所得税负担率和总体税收负担率远远低于其他行业纳税人。
对建筑行业税收征管中存在问题的思考

对建筑行业税收征管中存在问题的
思考
对建筑行业税收征管中存在问题的思考
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发展和建设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也成为国家增加税收的重要渠道之一。
然而,由于建筑行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税收征管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建筑行业的税收征管体制不健全。
目前,各种税种的征管不仅是分散的,而且缺乏有效的统一管理机制,使得企业无法准确把握税负,往往会陷入繁琐的税务审批流程中,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
此外,在税收征管过程中,政府的管理监督也不够严格,企业税务人员的管理能力也欠缺,导致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税收征管管理不利于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税收征管中的政策宣传不足,企业对税收政策的认知程度低。
国家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政策,但是这些政策通常得不到全面、准确的宣传,企业对税收政策的认知程度不高,只能从单一的视角来看待问题,难以全面把握税收征管体系,从而减少了税收征管效率。
此外,税收征管中存在大量的审批程序,程序繁琐,审批时间长,这使得企业很难按时缴纳税收,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
最后,税收征管中的技术和信息化水平不高,企业无法实现全面的税收管理。
现在的税务管理过程仍然依赖传统的文件管理方式,缺乏智能化的管理系统,使得企业难以实现全面的税务管理,也加剧了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总之,建筑行业税收征管中仍存在许多问题,政府应该加强对建筑行业的税收征管,建立规范的税收管理制度,加强各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建立智能化的税收管理系统,为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加强建筑业的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

方式的认定每年成为 各建筑施工企业 关注的焦点 。现 间的确认不符 ;由税 务机关代开发票 ,企业所得税是 行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 认定依据的各项 考核指标过于 否随 票征收是征纳 的双方争执的焦 点 ,也 是税收征管
收 入 的 功 能 显得 特 别 重 要 。
一
核算方法正 确合法 ,但这种 以 自身利益为 中心的核算 1 9 年 的税制改革分 别确定 了增 值税与营业税 的 方式 ,导致 了实 行查账征收企业 的施工成本 、管理 费 94 征 收 范 围 ,两 税 平 行 征 收 ,互 不 交 叉 。 增 值 税 主 要 在 用与主营业务收 入比率各不相 同,会计核算的差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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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税收征管的思考
随着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改善环境成为一种追求。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大规模拆迁、改造,房地产大量开发,道路设施基础建设投入不断增大,建筑行业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产业,成为地方税收增收的一个亮点。
建筑施工如雨后春笋,建筑行业税收对地方税收贡献也日益增大。
与此同时,由于建筑行业、建筑市场的自身特点,建筑施工企业税收征管中的盲点和薄弱环节也随之出现,给税收征管增添了许多难点。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征管,锡山地税局税务干部深入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税收调研,从调研中发现的来看,由于对建筑施工企业缺乏采取有效的征管措施,导致建筑施工企业税收流失现象严重,征纳双方都有一些值得认真思索和岌待解决的问题。
笔者就以这一行业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剖析,并对如何加强该行业税源控管,完善征管措施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建筑施工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一)业主索票意识薄弱,纳税人税法意识不强。
部分建设单位业主,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表现在市镇工程上,业主索票意识淡薄,工程结算大都使用财政收据或自印收款收据,不向承建施工企业索要建筑业发票;部分中小企业,特别是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采取“单包”或自建房产的,不要票的现象在不少企业存在。
另一方面,施工单位纳税意识不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千方百计钻税收空子,钻征收管理空子,故意不开票,拖延开票,项目漏申报,收入不入帐、少入帐,偷逃税款。
(二)企业信息严重失
真,纳税申报不真实。
企业报送税务机关的会计报表数据不真实,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工程完工程度可靠性较低:如为招投标需要、完成利润目标、承包指标、更充分地享受税收优惠、便于筹资等目的,营业收入不按规定结算,或延迟结转,或提早估价确认;向下属非独立核算工程队、无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分包转包单位、挂靠企业收取的管理费,不按规定确认、申报营业收入;企业成本核算混乱,为挂靠单位“以票换票”开票时,挂靠单位提供的各种材料发票严重失实,与工程项目实际严重不配比;为多个建筑工程项目支出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不能分摊到每个建设项目,完工工程结转成本、费用时,费用分割不清;假发票、收据、白条列支费用大量存在,如一些机械租赁费、临时用工支出等,人为操纵损益,控制报表有关数据,使得会计报表数据来源严重失实,企业所得税负担率和总体税收负担率远远低于其他行业纳税人。
(三)建设项目控管难度大,工程分包、转包不规范。
税务机关对建设工程项目立项、中标情况不明,工程开工、进度情况难以掌握,特别是对外地工程,难以确定工程进度、完工结算情况,被动地接受纳税人自行申报,建设工程项目税源控管主动性不强。
工程分包、转包不规范,一项工程多次分包、转包,分包、转包情况不向税务机关报告、备案;分包、转包合同签定、保管不齐全,分包、转包工程完工结算无合法票据,企业往往以预付帐款结转分包、转包工程成本,使得成本核算极不规范。
(四)发票使用不规范,以票控税效果不明显。
凭票收款、凭票付款的规定未能完全落实到位,以各类收据收取工程款项的现象时有发生,发票开具、接
受的不规范直接导致了税收的流失。
现实经济活动中,明明是按进度结算的工程款,承建方却开具“预收工程款”的收款收据;明明应该“料、工、费”合并计征税款,纳税人却只就施工费开一张建筑发票入账,建筑材料部分以商业销售票代替;明明是甲地的工程项目,承建单位却用乙地开具的发票也能一样结算;工程承包人为降低工程造价,购进建筑材料时,为压低材料进价,往往以不要发票为前提。
(五)外出经营管理不规范,异地施工税收管理缺位。
建筑安装企业大都异地承包施工,新征管法和98年《江苏省建筑业营业税征管办法》都规定了外出施户的报验、登记和按期申报制度,但建安企业施工时真正能办理的却寥寥无几,等工程决算后再开票缴税的情况似乎约定俗成,异地经营户的登记、报验、申报制度缺乏体制保证。
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工商信息交换得到本地固定经营业户的有关登记信息,但对异地经营情况只能靠纳税人自觉办理报验登记、申报,税务部门异地的实地核查又难以操作,外地工程项目漏征漏管情形时有发生。
对纳税人外来施工,如果经营活动在没有税收监控的情况下结束了,纳税人欠税、偷税很可能就再也无法追回了。
(六)日常税源监控缺位,日常评估稽核不到位。
部分工程项目,特别是地处各乡镇的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手续不全,无法到规划、建设等部门取得信息,建设工程项目税源监控缺位;另外,由于建筑施工单位,一般都以建设项目单独建帐核算,部分帐册随同有关财务人员驻扎在施工工地,一些外地工程项目纳税评估实地稽核难以开展,即使进行评估稽核,质量也不高;施工企业自身没有工程队,到外地施工,雇佣临工的劳务费用,不到
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大都列一张临工工资单,白条入帐,列支随意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