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纳税法律法规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业户必须依法纳税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业户必须依法纳税的通告](https://img.taocdn.com/s3/m/4302c78d970590c69ec3d5bbfd0a79563c1ed40e.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业户必
须依法纳税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1983.10.08
•【文号】
•【施行日期】1983.10.0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业户必须依法
纳税的通告
(一九八三年十月八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根据国务院决定,为了严肃税收法纪,维护国家利益,促进个体经济和集贸市场的健康发展,现通告如下:
一、凡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业户,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国家税收政策法令,自觉地接受税务机关的管理和监督,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二、个体工商业户在开业、停业、迁移营业地址,以及经营范围发生改变等情况时,都必须按照一九八二年九月一日《关于办理税务登记的通告》的规定,办理有关税务登记事项。
违者根据上述《通告》第七条规定处以罚款。
三、个体工商业户从事合伙经营、雇用人员从事生产经营的,都要建立帐簿、凭证。
要如实记载进销活动,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提供情况和资料,接受税务机关的审查。
对弄虚作假、隐匿不报、拖欠税款的,应按国家税收法规,给予处罚。
个体经营者有条件的,也应该建立帐簿、凭证。
四、对个体工商业户偷税、抗税等违法行为,应按照国家税收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构成偷税、抗税罪的,以及殴打税务干部,围攻税务机关,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构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的,税务机关应送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个体户交税的法律规定(3篇)
![个体户交税的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8ce258c7b1717fd5360cba1aa8114431b90d8ed2.png)
第1篇一、引言个体户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就业、活跃市场、繁荣经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个体户在享受国家政策扶持的同时,也需要依法纳税。
本文将详细介绍个体户交税的法律规定,以帮助个体户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二、个体户的定义个体户,是指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个体户包括以下几类:1.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个人;2.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活动的个人;3.从事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活动的个人;4.其他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三、个体户纳税义务1.依法纳税是每个个体户的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体户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体户在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所得,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费。
3.个体户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等财产性收入时,应当依法缴纳财产税。
四、个体户纳税申报1.个体户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2.个体户应当如实申报其取得的收入、发生的支出、应纳税所得额等。
3.个体户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依法设立账簿,记录经营收支情况;(2)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3)如实申报,不得隐瞒、少报、虚报;(4)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五、个体户纳税期限1.个体户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
2.个体户的纳税期限分为以下几种:(1)按月申报纳税:个体户应当在每月的次月15日前申报纳税;(2)按季申报纳税:个体户应当在每个季度的次月15日前申报纳税;(3)按年申报纳税:个体户应当在每年的次月15日前申报纳税。
六、个体户纳税计算方法1.个体户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法:(1)收入总额:个体户在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全部收入;(2)减除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3)减除捐赠:个体户在经营活动中进行的捐赠支出;(4)减除捐赠扣除限额:捐赠扣除限额为个体户捐赠支出的30%;(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减去减除费用、减除捐赠、捐赠扣除限额后的余额。
个体工商户税收法律规定(3篇)
![个体工商户税收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89896f8c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586b965.png)
第1篇一、引言个体工商户是我国市场经济中的一种重要经济组织形式,具有灵活性、自主性等特点。
个体工商户税收法律规定,是指国家为了规范个体工商户税收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保障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专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法规。
本文将从个体工商户的定义、税收政策、税收征收管理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个体工商户的定义个体工商户是指依法在我国境内从事工商业经营,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一定经营场所,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个体经营者。
个体工商户具有以下特点:1. 独立经营:个体工商户独立从事经营活动,享有经营自主权。
2. 自负盈亏: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成果由其自行承担,不承担国家责任。
3. 独立核算:个体工商户对经营收入、支出、利润等进行独立核算。
4. 税收负担:个体工商户依法缴纳各项税收。
三、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1. 税种设置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税种主要包括:(1)增值税:个体工商户从事商品销售、加工修理修配等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2)营业税:个体工商户从事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文化体育等业务,应缴纳营业税。
(3)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 税率规定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中的税率规定如下:(1)增值税税率:根据不同商品和劳务,增值税税率分为13%、9%、6%、3%、1%和零税率。
(2)营业税税率:根据不同业务,营业税税率分为3%、5%和5%+3%。
(3)企业所得税税率:个体工商户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4)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7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45%。
3. 税收优惠政策为鼓励个体工商户发展,国家制定了以下税收优惠政策:(1)免征增值税:个体工商户从事农产品、古旧图书等业务,免征增值税。
(2)减半征收营业税:个体工商户从事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等业务,减半征收营业税。
个体工商户交税标准
![个体工商户交税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d1558e3126284b73f242336c1eb91a37f1113298.png)
个体工商户交税标准个体工商户是指个人独资经营的工商业者,是我国城乡居民中最主要的市场主体之一。
在日常经营中,个体工商户需要遵守税法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那么,个体工商户的交税标准是怎样的呢?首先,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主要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和其他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在销售商品、提供应税劳务时,应按照法定税率缴纳增值税。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所得应纳税款,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净额。
同时,个体工商户还需要缴纳其他税费,如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
其次,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标准是根据其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标准主要包括起征点、税率和税收征收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纳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可以免征增值税。
而对于超过3万元的销售额,需要按照不同税率缴纳增值税。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税率为5%至35%,税率根据所得额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此外,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方式主要包括核定征收和应税所得征收。
核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的实际情况,核定其应纳税额;而应税所得征收是指个体工商户按照其实际所得额缴纳税款。
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税收征收方式。
最后,个体工商户在交税时需要注意遵守税法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同时,个体工商户还可以根据税法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所得税起征点等。
总的来说,个体工商户交税标准是根据增值税、所得税和其他税费的规定来确定的,主要包括起征点、税率和税收征收方式。
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税法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并可以根据税法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希望个体工商户能够加强税收意识,合法合规经营,共同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个体工商户管理法规汇编
![个体工商户管理法规汇编](https://img.taocdn.com/s3/m/60c3c62abd64783e09122b61.png)
个体工商户条例 (1)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6)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11)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18)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22)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 (24)个体工商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6号《个体工商户条例》已经2011年3月30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一一年四月十六日第一条为了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三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四条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
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第七条依法成立的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引导个体工商户诚信自律。
个体户条例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管理办法最新)
![个体户条例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管理办法最新)](https://img.taocdn.com/s3/m/9e1bc42e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0288a1d.png)
个体户条例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管理办法最新)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
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
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个体户纳税标准: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个体户的定期定额纳税:税务部门对个体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个体工商户如何注册个体工商户注册应到拟注册登记所在地的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相应文件表格,并按照其要求和流程提交相关资料,一般为: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八条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税收起征点,最新个体工商户税收,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
![个体工商户税收起征点,最新个体工商户税收,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aeb34fcd76eeaeaad1f33069.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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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1)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元。
(2)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注: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只限于个人。
2.个人所得税(1)单项带征率征收:应纳所得税额=销售额(或营业额)×带征率单项带征率:专营农副产品(含粮、油、肉、禽、蛋,不含水果、水产)为0.5%;专营黄沙、石子、砖瓦、石灰的为0.5%;专营烟、糖、杂货的为1%;专营复合饲料的为1%;专营水果、水产的为2%;专营卤味、熟食的为2%;租柜经营的为3%;专营鲜花的为6%;专营西菜、西式点心、咖啡类的为6%;专营酒吧的为8%;专营出租汽车的为6%;专营汽车(拖拉机)货运业的为6%;专营水上运输业的为4%专营装卸、搬运的为4%;承接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业务的为2%;专营美容、烫发的为7%;专营电子游戏机的为12%;对纳入中介机构管理的个体经纪人的,为佣金收入的8%。
(2)综合带征率征收:应纳所得税额=销售额(或营业额)×带征率-速算扣除数(3)纯益率征收:应纳所得税额=销售额(或营业额)×纯益率×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对专营饭菜、点心类的个体工商户,采用核定纯益率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纯益率为营业额的22%。
(4)查帐征收: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对按税务机关要求设置帐簿,帐目清楚,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齐全,核算规范,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个体工商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定可按查帐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word资料9页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word资料9页](https://img.taocdn.com/s3/m/5e6be99bf78a6529657d5325.png)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均应按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包括:(一)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二)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
(三)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
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个体工商户会计处理办法与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算。
第二章计税基本规定第七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八条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前款所称其他收入包括个体工商户资产溢余收入、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第九条成本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第十条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个体户税收优惠政策
![个体户税收优惠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00132773f6ec4afe04a1b0717fd5360cbb1a8d46.png)
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其他税种篇)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其他税种篇)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
为了便于广大市场主体更加及时便捷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我们将分群体、分专题推出税费优惠政策系列汇编。
本期梳理了个体工商户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起来学习~“六税两费"减半征收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免征/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自2016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重点群体税收扣减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个体户税收政策
![个体户税收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9dcf8112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1850dbc.png)
个体户税收政策个体户免税政策年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1、《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自年11月1日起至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从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有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3、《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自年8月1日起,对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5、《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小微企业征税的各项标准统一提高到了10万元。
6、《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免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标的销售额和营业额提高到“2万元至3万元”。
7、《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进口项目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关税。
》》拓展阅读: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年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内容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其依据是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29147be833d4b14e852468d2.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
【发文字号】国发[1983]3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1986.01.07
【实施日期】1986.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
(一九八六年一月七日国务院发布国发〔1983〕3号)
第一条凡从事工业、商业、服务业、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以及其他行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城乡个体工商业户,都是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所得税。
第二条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工资、损失以及国家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的税金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条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依照本条例所附的《十级超额累进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征收。
第四条纳税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五万元的,按超过部分的应纳所得税额,加纳
税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五万元的,按超过部分的应纳所得税额,加征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四十的所得税。
具体加征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五条下列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免征所得税:一、孤老、残疾人员和烈属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二、某些社会急需、劳动强度大而收入又低于一定标准的。
第六条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
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具体纳税期限,由县、市税务机关确定。
第七条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应当就地向税务机关缴纳。
第八条纳税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个体户税管理规定(3篇)
![个体户税管理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a3a0e34b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8d.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体户税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个体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户,包括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服务业、修理业、餐饮业、住宿业、文化娱乐业等行业的个体户。
第三条个体户应当依法纳税,自觉履行纳税义务,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对个体户进行税收征收管理,保护个体户合法权益,提高税收征收效率。
第二章税务登记第五条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前,应当依法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第六条个体户办理税务登记应当提供以下资料:(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合法经营证明文件;(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三)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四)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个体户提供的资料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税务登记,并核发税务登记证。
第八条个体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个体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注销的,应当在注销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章纳税申报第十条个体户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时、如实申报纳税。
第十一条个体户纳税申报方式包括:(一)直接申报:个体户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二)邮寄申报:个体户通过邮政部门办理纳税申报;(三)电子申报:个体户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电子申报系统办理纳税申报。
第十二条个体户应当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按照下列要求进行纳税申报:(一)填写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二)提供有关纳税凭证、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三)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个体户纳税申报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期申报,但延期申报期限不得超过30日。
第四章税收征收第十四条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个体户进行税收征收。
个体户经营所得相关政策
![个体户经营所得相关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6f4d04d1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0665b9b.png)
个体户经营所得相关政策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个体户经营已成为我国经济活力的重要来源之一。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促进个体户经营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
本文将对个体户经营所得相关政策进行详细介绍。
一、个体户经营所得的纳税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个体户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根据该制度,个体户经营所得的纳税方式为按月纳税。
按月纳税的具体计算方法为:个体户经营所得减去相关扣除后的金额,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即为应纳税额。
根据个体户经营所得的收入和纳税情况,个体户可以选择自行申报纳税或者委托专业机构代理纳税。
同时,国家也为个体户提供了相应的纳税优惠政策,如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
二、个体户经营所得的社会保险政策为了保障个体户的社会保障权益,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社会保险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个体户可以自行选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参保的个体户可以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如养老金、医疗保障、失业救济和工伤赔偿等。
同时,国家也为个体户提供了一些社会保险缴费优惠政策,如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户给予税前扣除、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户给予税前扣除和补贴等。
三、个体户经营所得的融资政策为了支持个体户经营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融资政策。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制”。
该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降低了个体户融资的风险和成本,促进了个体户经营的发展。
此外,国家还为个体户提供了一些贷款优惠政策,如对个体户经营场所的贷款给予贴息等。
四、个体户经营所得的扶持政策为了促进个体户经营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该政策为小微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的扶持措施,如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科技创新支持和人才引进等。
此外,国家还为个体户提供了一些创业扶持政策,如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和创业贷款等。
个体工商户税务法律规定(3篇)
![个体工商户税务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eea352a8db38376baf1ffc4ffe4733687f21fc79.png)
第1篇一、引言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经济活动中重要的市场主体之一,以其灵活的经营机制和便捷的运营模式,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个体工商户在税务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税务意识不强、税务法规不熟悉等。
为了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税务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利益,促进个体工商户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相应的税务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个体工商户税务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个体工商户的定义及分类1. 定义个体工商户是指从事工商业经营,具有一定规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个体经营为主要形式的市场主体。
2. 分类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规模、行业特点等,可分为以下几类:(1)个体工商户:指从事工商业经营,具有一定规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个体经营为主要形式的市场主体。
(2)个人独资企业: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3)合伙企业: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按出资比例分享收益、分担风险,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营实体。
三、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1. 登记范围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包括以下情况:(1)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2)从事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3)从事农业生产、养殖业的个体工商户;(4)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
2. 登记程序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程序如下:(1)领取《税务登记证》申请表;(2)填写《税务登记证》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表及证明材料;(4)税务机关审核后,予以登记,发放《税务登记证》。
四、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1. 税收优惠政策概述为了支持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减税政策: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收政策;(2)免税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发展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免税政策;(3)税收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实行税收返还政策。
个体工商适用的法律法规(2篇)
![个体工商适用的法律法规(2篇)](https://img.taocdn.com/s3/m/44bc492fc9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d3.png)
第1篇一、引言个体工商户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营活动涉及多个领域和环节。
为了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个体工商户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以帮助个体工商户了解自身权益,遵守法律法规。
二、个体工商户的定义与设立1. 定义:个体工商户是指从事商业、工业、手工业等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 设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设立个体工商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合法的经营范围;(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资金;(4)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者;(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设施。
3. 设立程序:个体工商户设立程序如下:(1)办理工商登记;(2)领取营业执照;(3)依法办理税务登记;(4)依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三、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规范1. 经营范围: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其经营能力相适应,不得超出登记的经营范围。
2. 经营方式: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 商品质量: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商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4. 价格管理:个体工商户应当遵守国家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商品价格。
5. 诚信经营:个体工商户应当诚实守信,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6. 劳动管理: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政策1. 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1)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部分所得;(2)免征增值税的部分应税行为;(3)减征、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2. 税收申报: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申报,依法缴纳各项税款。
五、个体工商户的权益保障1. 维权途径:个体工商户在经营活动中,如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2)向消费者协会投诉;(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个体户适用的法律条款(2篇)
![个体户适用的法律条款(2篇)](https://img.taocdn.com/s3/m/e46ffe44ae45b307e87101f69e3143323968f53c.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保障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本条款所称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商业、工业、手工业等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章登记注册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有合法的经营活动;(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四)有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二)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生产经营条件证明;(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实行一照一码制度,营业执照载明个体工商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第九条个体工商户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名称,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后,应当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等。
第三章经营活动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经营的项目。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缴纳税费,不得偷税、逃税、骗税。
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损害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从事虚假宣传。
第十六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加强劳动保护,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劳动法律法规。
个体户适用的法律法规(2篇)
![个体户适用的法律法规(2篇)](https://img.taocdn.com/s3/m/2b6bdfdb970590c69ec3d5bbfd0a79563c1ed4fd.png)
第1篇一、引言个体户,即个体工商户,是指依法从事商业、工业、手工业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在我国,个体户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繁荣市场、增加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个体户的合法权益,规范个体户的经营行为,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个体户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以供个体户参考。
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进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住所、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
个体工商户登记后,应当依法进行公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了市场主体登记的范围、程序、登记机关等,个体工商户也属于市场主体范畴,应当依法进行登记。
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分类与代码》(以下简称《分类与代码》)个体工商户在登记经营范围时,应当依据《分类与代码》确定其经营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政策》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从事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行业。
四、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应当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应当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4.《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应当依法定价,不得哄抬价格、囤积居奇。
五、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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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人及扣缴义务人
第四条 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
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于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取得的所得,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据此,对于个人办学者取得的办学所得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1998年12月7日国税函发〔1998〕738号
专业养猪户取得的养猪收入
四、专业养猪户取得的养猪收入,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无法准确核算其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照税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非专业养猪户取得的养猪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专业养猪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以下条件制定具体的界定标准:
个人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自行连续从事医疗服务活动,不管是否有经营场所,其取得与医疗服务活动相关的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
国税发[1997]第178号:《关于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发文日期:1997-11-25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为公平税负,支持和鼓励个人投资兴办企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税收政策和征税办法由国家财税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10
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20
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30
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所得计算
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基本规定
征税范围
条例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的收入
一、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举办各类孝习班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6]658号1996年11月13日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条例第十七条 税法第六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一款第二项所说的成本、费用,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说的损失,是指纳税义务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申报
税法第九条第3款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应税项目适用判断
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
三、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条款失效]国税函[2002]629号2002-07-12
(一)以养猪为其主业;
(二)养猪取得的收入为其全部收入的主要部分;
(三)以年出栏生猪数为标准的,最低限额不得少于5头(不含自家育养的仔猪数,出售仔猪无数量限制)。
国税发〔1999〕1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猪生产流通过程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收入
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以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卫生院、医院等医疗机构形式从事疾病诊断、治疗及售药等服务活动,应当以该医疗机构取得的所得,作为个人的应纳税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2000年9月19日财税〔2000〕91号
二、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2008-12-23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义务人兼有税法第二条所列的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的所得的,按项分别计算纳税。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1994]第142号)第三十七条
无扣缴义务人
税率
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不超过15000元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