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章-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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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定全损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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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货物的推定全损两个相互独立的标准
•实际全损不可避免 •为避免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和续费用之 和超过保险标的价值
在保险实务中,构成推定全损的有四种情况(P308)
推定全损的损失赔偿
在推定全损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获 得部分损失的赔偿,也可以获得全部损失 的赔偿。要想获得全部损失的赔偿,被保 险人必须无条件的把保险标的委托付给保 险人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恶劣气候 地震(earthquake) 火山爆发 (vocanic eruption) 洪水(flood)
自然灾害
natural calamity
雷电(lightning) 海啸(tsunami)
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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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风险
1.2.1 狭义的海上风险(perils of 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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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损失
2.1.2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
又叫商业全损。我国《海商法》规 定:船舶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 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 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超过保险价值的为 推定全损。 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 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放生实际 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 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为 推定全损
也叫绝对全损。我国《海商法》规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 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 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有的,为实际全损。 有以下四种情况(P307) 1. 保险标的物完全,船只遭遇海难后沉没,货物同时沉入海 底。 2.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失去所有权,并无法挽回。 3.保险标的遭到严重损害,已失去原有商业价值或失去原有 用途。 4.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仍无音讯。
是指整批保险货物全部灭失或视同全部 灭失的损害,根据全损情况的不同,又 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 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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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损失 (totalloss) 部分损失
(partialloss)
第二节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损失
2.1.1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
如火灾、战争等并非海上固有的风险
1.2广义的海上风险
•狭义的海上风险 •外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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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风险
1.2.1 狭义的海上风险(perils of sea)
指海上偶然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但是对于经常发生的事件或必然 事件,例如海上的一般风浪作用,并不包括在内,并且按照其性质可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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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付(abandonment)
指保险标的处于推定全损状态,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发出通知,表示 愿意将本保险承保的被保险人对保 险标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保险 人,而要求保险人对全部损失给予 赔偿的一种行为。
我国《海商法》规定: •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照全部损失 赔偿的,应当向保险人委付付保险标的。保险人可以接受委付, 也可以不接受委付,但是应该在合理的时间内将接受委付或者 不接受委付的决定通知被保险人。 1、委付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2、委付一经保险人接受,不得撤回。 3、保险人接受委付的,被保险人对委付财产的全部权利和义 务转移给保险人
搁浅(stranding) 倾覆(capsized)
触礁(striking a reef)
火灾(fire) 爆炸(explosion)
投弃(jettison)
船长和船员的恶意行为
Barratry of master and mariner
意外事故
accident
沉没(sunk) 碰撞(collision) 失踪(mis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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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风险
1.2.2 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
除了一般外来风险以外的其他 原因导致的风险,往往是和军事、 政治、社会动荡、国家政策法令以 及行政措施等有关的风险。 常见的有: •战争风险(war risk) •罢工风险 (strikes risk) •交货不到风险 •拒收风险(rejection risk)等
第十五章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
内容概述
1 第一节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风险
2
第二节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损失
3
第三节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费用
4
关键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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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风险
1.1定义
指因航海所致或航海时所发生的风险,如海难、火灾、战争、海 盗、抢劫、盗窃、捕获、禁止以及君王和人民的扣押、抛弃、船 员的故意行为以及其他类似风险,或在保险合同中注明的其他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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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1 第一节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风险
2
第二节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损失
3
第三节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费用
4
关键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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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损失
概念 由于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称为海 上损失。根据国际保险市场的一般解释,凡与海上运 输相关联的海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失,也属于海上 损失的范畴。按照损失程度的大小分,可分为: 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and rain damage)
一般外 来风险
渗漏(leakage) 短量 (shortage in weight) 碰损(clash) 破碎(breakage)
生锈(rust) 沾污(contamination) 受潮受热(sweating and heating) 串味(turning of land convey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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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风险
1.2.2 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责任一般分为: 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偷窃 (theft , pilferage) 提货不着 (non-devery)
钩损(hook damage) 淡水雨淋(fresh 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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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损失
2.1.2推定全损的判定条件
在保险实务中,构成推定全损的情况: (1)保险标的在海上运输中遭遇保险事故之后,虽然尚未达到灭失 的状态,但据估计完全灭失将是不可避免的。 (2)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之后,使被保险人丧失了对保险标的的 所有权,而收回这一所有权,其所花费用估计要超过收回后标的 的价值。 (3)保险货物受损后,其修理和续运到原定目的地的费用,估计要 超过货物的保险价值或在目的地的完好价值。 (4)被保险船舶受损后,其修理或者救助费用分别或两项费用之和 将要超过船舶的保险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