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
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方案
**市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方案二○二三年二月目录一、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建设单位 (2)3.项目建设背景、目标和建设周期 (2)二、现状分析 (6)1.应用系统现状 (6)2.原有摄像头分辨率过低 (6)3.监控角度存在盲区 (6)4.原有的网上巡查系统智能化水平过低 (7)三、需求分析 (8)1.业务需求 (8)2.功能需求 (11)四、总体方案 (17)1.建设方案 (17)五、人员培训 (38)1.培训内容 (38)2.培训方式 (43)六、项目实施 (47)1.总体要求 (47)七、售后服务 (49)1.售后服务要求 (49)I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市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升级改造项目2.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招生考试院3.项目建设背景、目标和建设周期(1)项目建设背景广西招生考试院于2022年发布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且在2023年发布《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学校按照《广西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文件技术标准进行标准化考场升级改造建设,务必在2023年5月底完成我区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升级改造任务。
我市已建成的标准化考点还未升级为高清标准,为响应文件精神,升级覆盖全市各考点网上巡查系统,实现全市考试过程的巡查指挥视频高清化,构建成为开放兼容、智慧互联的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高清系统。
2(2)项目建设目标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及国家和行业标准,对我市各个考点及市网上巡查系统进行统一升级改造,采用具备开放性的网上巡查系统,可以接入市面上符合GB/T28181或JY/T-KS-JS-2017-1标准的高清网络摄像机和存储设备,充分利旧现有设备,提高资金使用效能,保护国有资产。
通过建设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实现对考点考场音视频资源的网络化统一管理,且采用标准SIP协议实现考点级与自治区级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的互联互通,而信息平台就近视频转发至市级平台,实现巡查指挥中心通过区下发的巡查转发软件和巡查客户端管理全市考点网上巡查系统并完成视频巡查。
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暂行规范 龙湾教育网
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培训会资料之一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管理规范教育部考试中心二〇一一年四月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暂行规范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国家教育考试考点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
第三条标准化考点建设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安全、规范、统筹。
第四条各级各类学校有承担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和按要求做好考试组织工作的义务。
考点设置第五条设置程序标准化考点原则上由学校向所在地考区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考区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考生分布情况,在统筹兼顾各项考试安排的基础上,依据本规范进行评估,合格后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备案。
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制作、授予“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标示牌。
第六条基本条件1、设在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办学许可证。
因特殊情况要增设考点的,须报经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批准。
2、学校管理严谨、规范,教职工整体素质良好。
3、建筑、安全、照明、消防等设施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考试组织安排需要。
4、考场数量和其他考试用房能够满足考试需要,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考场。
5、考试场所能与非考试场所分开,考试期间能够实行封闭管理。
6、具有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视频巡查标准技术规范》、可进行监控图像实时传送的网上视频巡查监控系统。
7、具备指挥室、监控室、考务室、试卷分发回收室、保卫处、医务室、咨询服务处等考试组织机构和服务机构场所。
8、具有符合试(答)卷安全保密管理要求的试(答)卷保管室(见本规范《试(答)卷安全保密》部分规定)。
9、具有完善的广播系统、铃声信号系统和多媒体播放、复印、打印等设备。
10、具有互联网、电话、传真、计算机系统等接收上级考试机构考务指挥指令的设备。
学校巡考系统方案
中考网上巡查系统方案及报价一、用户需求为满足日常教学和“定点考场”的需要,以中山市统一制定《中山市中考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标准技术实施规范》为指导,拟建一个崭新的定点考场电子监控系统,实现与中山市js900-sip网上巡考平台联网等功能。
现对数字化高清校园网上巡考系统系统工程做具体要求如下:本项目监控系统由前端设备、监控数据中心、主控室、网络传输系统等四个部分组成,作为前端监控资源,为上级考试中心提供服务,实现考场的实时网络监控和巡查,确保信息和系统的安全,保证各种考试的正常顺利进行。
系统主要功能及技术主要要求规范如下述:系统主要功能系统的特点与优势○通过SIP网络互联互通○ 信息采集○ 实时图像点播○ 存储和备份○ 报警联动○ 用户与权限管理○ 网络与设备管理○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历史图像的检索和回放◇ 依照巡查系统推荐架构设计◇ 大规模联网视频应用◇ 底层硬件SIP协议支持◇ 标准编、解码格式◇ 向客户全面开放软、硬件二次开发接口◇ 系统技术先进,功能强大◇ 系统硬件组成简单,即插即用,零工程◇ 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延伸性◇ 数字化信息便于传输、储存和处理◇ 系统可靠性高设备点位分布:安装位置摄像机类型监视区域安装方式数量考室、备考室和考务室等网络数字高清半球考室、备考室和考务室等壁装22台保密室网络数字高清半球(带红外)保密室壁装1台二、设备清单及报价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1管理中心服务器sip平台软件V1.01、SIPWindows平台支持《规范》中定义的SIP接口支持标准SIP2.0 域、子域管理动态域名解析远程用户、设备、视频点SIP URI映射;2、SIP地址解息、信令转发 SIP URI统一命名规则、分级命名、联合定位 SIP URI组、用户、树形列表管理用户的接入认证 SIP终端访问呼叫过程控制;3、SIP终端远程访问权限控制 SIP路由器间的信任关系支持跨域呼叫用户、设备在线信息统计采用基于B/S结构的管理模式直观显示巡查系统的体系结构系统基本参数设置,如中心IP地址、端口设置基本信息维护,如用户的密码、单位、联系方式等查看系统内设备的在线信息;4、添加、删除、修改组、用户、设备可设置各级SIP网关的相关信息可设置各级转发服务器的相关信息能实现系统核心数据库的备份和恢复;★5、符合《中山市中考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标准技术实施规范》;★6、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7、具有公安部检测中心《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JY/T-KS-JS-2007-1测试报告);★8、能与中山市现有中考js900-sip网上巡考平台联网,并提供原厂商承诺与中山市现有中考js900-sip网上巡考平台联网承诺书原件盖公章。
铜陵高中考网上巡查系统升级项目说明
铜陵市高中考网上巡查系统升级项目说明一、基本功能及要求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升级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完成铜陵市局指挥中心、标准化考场309个、市级保密室、考点考务、通道、大门等场所的设备高清升级。
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升级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017版)要求建设,实现所属保密室、考场、试卷分发场所、实时网络远程监控、管理。
同时,通过网络通讯技术,实现国家、安徽省、市、县等各级考务指挥中心、考点间的监控视频图像互联、互通,达到资源共享、可信、实时、高效的考试指挥、监控和管理。
1、系统能够将视频图像、音频上传到国家、省、市平台。
2、省市级平台能够调用、轮巡及存储本级及下属考场、保密室的信号,实现省市级平台对本级进行远程配置、操作等参数的设置、调用与保存。
3、系统能够实现各考场图像的自动轮询显示功能。
4、各考点所属考场的视频资料采用校级集中存储的方式。
5、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017版)要求。
6、本项目是我市高中考网上巡查系统,必须无缝接入安徽省考试院网上巡查系统指挥中心,请设计单位在提供设计方案的同时,提供安徽省考试院出具“该设计方案能够实现国家、安徽省、市之间互联互通”的证明,或者该设计方案主要参数在安徽省其它地市考试机构使用的成功案例(附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单和该地市考试机构提供“能与安徽省指挥中心互联互通”的相关证明或意见)。
7、设计单位所使用的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核心产品(管理平台、SIP网关/媒体转发服务器、)能够完全兼容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原有的标准化考点网上巡查考场平台,实现省、市、县、校级平台的互联、互通。
二、建设内容及详细需求1、完成市局指挥中心网上巡查系统高清设备升级。
2、完成市一中、市二中、市三中、市四中、市十中、市十二中、市十五中共7个考点原有设备升级工作。
3、平台升级后可以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现有平台完全兼容,并无缝接入省考试院现有网上巡查考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设计
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采购项目需求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罗定市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招标的主要要求1、根据广东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网上巡查系统”规划要求提供完整的规划方案(技术方案)。
2、中标方在中标后一周内签订合同,5月20号前完成安装、调试。
3、中标方必须提供现场和售后技术培训,免费培训操作员1—2名。
4、★考场监控系统是“国家、省、市、县、考场”五级监控链中的一环。
必须按国家标准建设。
方案中的核心设备必须通过与广东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互通测试,投标商必须提供核心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质保证书、原厂授权书原件;与广东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互通测试合格证书。
★系统采用的主要设备如流媒体服务器、SIP网关等,必须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系统采用的主要设备如流媒体服务器、SIP网关等,必须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查中心的检验报告。
★投标产品拥有自主创新证书。
★系统具有中国电化教育馆的鉴定证书。
★投标的所有软件都必须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
★所选产品必须是具有在单个省使用数量在4000点以上。
5、本次招标的所有软件系统需提供一年免费本地化技术支持,提供各种软件系统故障及对各种突发事件采取应急措施,并在投标书注明软件系统现场维护响应时间以及后续软件升级费用(因本系统分年建设,软件要求相互兼容)。
6、送货及安装地点为罗定市。
7、带“★”的为关键条款,是必须满足条款。
二、建设基本原则和功能要求在建设整个系统时,我们要求技术先进、系统实用、结构合理、产品主流、低成本、低维护量作为基本原则,进行系统构架。
(一)建设原则:1)技术的先进性整个系统选型、软硬件设备的配置均要符合高新技术的潮流,关键的视频数字化,压缩、解压、码流、传输均采用国内外工程建设中被广泛采用的技术与产品。
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系统设计具有先进性,并且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保持一定的先进性。
标准化考点网上视频巡查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南职院字〔2012〕85号关于印发《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国家教育考试 标准化考点网上视频巡查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学院、各部门:现将《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网上视频巡查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网上视频巡查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网上视频巡查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管理,确保考试的科学、公平、安全、规范,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各项国家教育考试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监控系统按照“统一协调、分级管理、逐级落实”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制定全区性管理规定;在学校指导和监督下,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本校监控系统的管理、运行及维护。
第二章 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和维护第三条 监控系统是标准化考点的重要设施,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对设备进行清点、登记和定期检查、保养,做好设备情况的文档登记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后勤管理处要注意保持监控系统设备周边环境整洁、卫生,保障电力供应,安装必要防盗、防雷措施,注意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防止人为损坏和失窃,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第五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以便及时沟通情况,做好监控系统日常及考试期间的管理和运行工作。
第三章 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第六条 主考对考试期间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负总责,统筹监控系统人员配备、管理与培训,设备检查与维护,系统测试,运行监管及视频资料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 每次考试前一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应做好监控系统的运行准备,包括检查前端摄像设备、存储设备和监控设备,全面测试与演练监控系统,按规定时间参加全区联调等。
第八条 考前一天,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监控系统进行最后的检查与调试,确保系统稳定、运行正常。
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
附件一: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国家教育考试考点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第三条标准化考点建设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安全、规范、统筹.第四条各级各类学校有承担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和按要求做好考试组织工作的义务.考点设置第五条设置程序标准化考点设置原则上由学校所在地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考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和考生分布情况,在统筹兼顾各项考试安排的基础上设置标准化考点,并依据本规范进行建设和评估,合格后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备案.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制作、授予“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标示牌.第六条基本条件1、设在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办学许可证.因特殊情况要增设考点的,须上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批准.2、学校管理严谨、规范,教职工整体素质良好.3、建筑、安全、照明、消防等设施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考试组织安排需要.4、考场数量和其他考试用房能够满足考试需要,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考场.5、考试场所能与非考试场所分开,考试期间能够实行封闭管理.6、具有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可进行监控图像实时传送的网上巡查系统.7、具备指挥室、视频监考室、考务室、试卷分发回收室、保卫室、医务室、咨询服务室等考试组织机构和服务机构场所.8、具有符合试答卷安全保密要求的试答卷保管室见本规范试答卷安全保密部分规定.9、具有完善的广播系统、铃声信号系统和多媒体播放、复印、打印等设备.10、具有互联网、、传真、计算机系统等接收上级考试机构考务指挥指令的设备.11、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考生身份验证和防范现代科技手段作弊的相关检查、检测设备或手段,以及对干扰考试正常进行的信号防范和阻断的设备.12、具有工作所需考试业务系统.13、具备应急安全疏散条件.具有由有关部门鉴定合格的安全区域和应急疏散通道.14、对于承担听力、计算机技术、实践环节等考试的考点,根据考试需要,按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15、具有其他用于考试组织管理的专用设备、设施.第七条组织机构1、设主考1人,副主考2人及以上,均由当地招委会或考委会聘任.其中至少1名副主考应来自其他学校.2、设立考务组、监控组、医疗卫生组、保卫组、后勤服务组、保密组等工作组.每个考点至少配备一名系统管理员,负责技术保障工作.3、设立由当地教育、公安、卫生、防疫、保密、工商等部门参加的考试管理工作协调组,负责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及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第八条环境布置1、考点入口:设置含考试项目、考点名称的标示和“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标示牌.2、考点醒目位置:设置公告通知栏、宣传教育栏.主要内容:考点布局示意图和考场分布示意图、考试科目及时间表、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应急疏散示意图等,并公布举报,设置举报箱.3、在非涉密考试工作室处、场所、安全区域等明显位置张贴标志、设置引导指示标牌.4、划定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设置出入口警戒线,考试时由公安及保卫人员值守.考场设置第九条考场是考试组织实施和考生进行考试的场所.考场设置应相对集中,并符合国家建筑、安全、照明、消防等有关标准、考试有关场所及环境要求和考试组织安排需要.第十条考场座位数按25人或30人两种规格编排,每个考点座位安排必须统一规格.考生座位须单人、单桌、单列排列,间距80厘米以上.根据教室面积,课桌可排成四列或五列.考生座位采用随机编排方式确定,课桌指定位置贴考生座位号.第十一条考场入口处明显位置张贴考试科目、考场编号等标志.第十二条考场内除考试所需桌椅外,其它物品须清理出场.做到地面、桌斗、墙壁干净,板报、墙报等必须遮挡或摘除.前面黑板上按考试规定书写统一文字.第十三条考场内正前方设监考工作台,供监考员施考时摆放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及必备的工作用具.考场前方或门外设非考试物品暂放处,供考生存放非考试物品.考场内设置时钟,在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时间参考.第十四条考场安装网上巡查系统终端、防范现代科技手段作弊的相关检查检测设备、对干扰考试正常进行的信号防范和阻断的设备.视频监考室能够全面监控整个考场、监考员、考生情况.第十五条每个考场至少配备2名监考员,每9个考场配备1名视频监考员.同时根据考场设置情况配备若干流动监考员和备用监考员.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上岗.第十六条首场考试前一天及每场考试结束后,须做好各考场的清理工作,并实行封闭管理,考试全部结束前严禁他用.试答卷安全保密第十七条考点试答卷含备用卷和答题卡,下同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第十八条临时存放当次考试科目试答卷的考点保管室须符合下列要求:单独房间,专用于临时存放试答卷,考试期间不得他用;房间配备铁窗、铁门、铁柜、应急、消防设施、网上巡查设备等;值守人员可直观看到试答卷存放铁柜,考点视频监考室能通过网上巡查系统全面监视试卷保管室内情况.存放过夜试答卷的保密室,须符合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要求.第十九条每场考试前,考点从考区领取试卷或考区向考点运送试卷,须使用专用密封车辆,并由公安武警在内的3名以上工作人员随车押运,并直达考点保管室.试卷到达后,须再次清点,无误后放入铁柜并上锁,钥匙由考点主考掌管.同时,应立即向考区报告安全到达信息.保管室存放试答卷期间,室内至少有公安武警在内的3名以上工作人员值守,并保证任何时候不少于2人,严禁无关人员入内.网上巡查系统须全程监控并实时录像.考点保管室不得过夜存放试答卷.第二十条开考前,主考及2名以上工作人员从试卷保管室领取试卷,同行护送,直达试卷分发回收室并向监考员发放试卷.第二十一条试答卷分发、回收清点工作须在试卷分发回收室内进行,分发、回收期间,至少有3人值班,并保证任何时候不少于2人;网上巡查系统须全程监控分发、回收情况,并实时录像.第二十二条试卷在考点内领取、护送、启封、答卷回收、清点、封装过程中,任何情况下不得少于2人.各环节必须履行经手人签字交接手续.第二十三条考场试卷由同场2名监考员共同签字领取,并全程同行护送直达考场,严禁途中办理其他事项、停留或离开规定路线.开考前,监考员应按规定向全场考生展示试卷袋密封完好,并当众启封.考试结束后,同场2名监考员应立即清点回收试答卷,无误后共同护送直达分发回收室,按考务规定履行清点、验收手续,无误后按要求封装并办理签字、交接手续.第二十四条当科全部答卷回收后,考点主考指定专人再次清点所有答卷袋及备用试卷等材料,由主考签字确认后,送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第二十五条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等原因,经当地招委会或考委会批准,并由主考、副主考2人签字确认,启封备用试卷.备用卷的保管、领取、护送、使用管理等要求同试答卷.人员选聘与培训第二十六条监考员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由考点主考选聘.选聘时应兼顾整体年龄结构、身体状况及男女比例,并考虑有关岗位的特殊要求.第二十七条监考员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条件:1、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2、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遵守保密工作规定.3、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担负的工作.4、经考前培训、考核合格.5、未发生过严重的考试工作事故或过失行为.6、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专职考试工作人员,应回避接触当次考试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人员,不得参加当次考试工作.第二十八条监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由考点主考负责.培训、考核应围绕考试组织管理业务、职业道德教育和考风考纪监管等方面内容进行.主要有:政策规定、职业操守、纪律要求、安全保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试实施程序及操作规范、高科技作弊识别与防范、应急处置等.专业性或技术性强的培训应当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第二十九条考点要建立考试工作人员信息库,被选聘的考试工作人员按要求填写信息,签订工作责任书.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列入其年度考核、晋职晋级的参考依据.考试组织实施第三十条考前准备1、根据考试组织实施要求和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编制考点考试组织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2、落实各工作组人员,明确主考、副主考、各工作组岗位职责.3、落实考务工作所需的各种设施、物品,完成考点、考场的环境清理、布置和相关设备、系统的测试、调试,校验时钟和视频监控图像采集区域.4、与公安、交通、卫生、工信、供电、保密、工商等部门沟通、协调,安排有关人员参与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明确值守场所和岗位.5、组织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发证.6、按要求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报送考前准备工作材料及通讯联络方式、应急通讯录.7、安排考生熟悉考点、考场环境以及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区域.8、检查考试用车的安全,确定运送行车路线.9、做好其他相关事项.第三十一条考试实施1、考点须严格按照考务管理规定、考试实施程序和指令组织考试实施.2、考生进入考点后,考点应通过广播等方式,在规定时间组织、提醒考生直接进入考场.3、考生入场时,1名监考员在考场门口内侧,对考生进行违规物品拦截检查和检测,除考试用品外的其他物品由考生自行放置于非考试物品暂放处.4、监控组在视频监考室通过网上巡查系统监控各考场情况,并从考生进场检查开始,直至考试结束离场时段进行全程录像.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主考汇报并记录.视频监考室工作期间应同时对视频监考室内情况进行全程录像.5、考点主考、副主考、工作人员及监考员应校准时钟.开考、结束等考试组织环节的重要时间点,主考须先核实时间,无误后方可下达指令信号.第三十二条考试指挥考点在考试准备、实施等阶段均接受上级考试机构的指挥.主考全面负责对本考点考试工作指挥和突发偶发事件处置、协调,并按上级指令及时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和有关单位值守人员做好相应工作.第三十三条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所报信息须真实、准确、及时.报告的内容须经考点主考确认并签字.第三十四条材料保管考场记录、暂扣违规物品等材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以备查询和取证.每天考试结束后,系统管理员应及时对监控录像进行备份,由主考、副主考、系统管理员签字后封存,并妥善保存至考试成绩公布后半年备查.第三十五条突发偶发事件处置考试中出现的突发偶发事件,依据有关教育考试突发偶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本地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决策和处置.评估与奖惩第三十六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按照标准化考点评估要求对考点进行定期评估,对优秀的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不合格的考点,应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组织考试资格直至撤销考点等处理.第三十七条对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附则第三十八条本规范中涉及的有关信息技术规范,由我部另行制订、下发.第三十九条各省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可根据本规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第四十条其他教育考试可以参照本规范执行.第四十一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1.主考、副主考职责2.监考员职责3.系统管理员职责4.视频监考员职责附1:主考、副主考职责一、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二、负责选聘和培训监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三、负责组织布置考点及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四、负责本考点试答卷和备用试卷的管理.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等原因须启封备用试卷,应报告当地招委会或考委会批准,并由主考、副主考2人签字确认.五、负责本考点终止违规考生或违规考试工作人员继续参加考试或工作的处理,其他突发、偶发事件的处理.六、负责本考点答卷回收和运送工作.每科考试结束后,组织和验收各考场的答卷装订与密封,并派专人保管与保卫,按时送到考区指定地点.七、负责本考点的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及后勤保障等工作.如遇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招委会或考委会.八、负责本考点的考试情况报告工作.考试结束后,向招委会或考委会报告本次考试情况.九、负责有关考试项目规定的其他工作.监考员职责一、在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二、按要求参加考前相关培训,认真学习考试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熟练掌握考试有关设备的操作规程,能够识别常见作弊工具.未经培训合格不得担任监考工作.三、监考时佩戴监考工作证件,严格遵守考点时间安排,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四、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按规定宣读考试指令、考生须知,宣布考试注意事项.五、考前领取、分发试卷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并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试卷密封情况.六、检查考生准考证及规定的其他证件、核查考生身份,督促考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并进行核对,发现填涂错误,应要求其改正.七、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违规行为,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八、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和无关人员进入考场.九、自觉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不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不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十、不将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擅自将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十一、认真负责本考场答卷卡的回收、清点、整理、封装、上交,并做好考场记录.十二、考前、考后按要求检查、清理考场.十三、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十四、负责有关考试项目规定和主考布置的其他工作.系统管理员职责一、在主考领导下,负责管理、维护与考试有关的信息系统和设备,解决出现的技术问题,保障系统、设备在考试期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二、接受上级考试机构的技术培训和考核,熟练掌握网上巡查系统、考试业务系统、考生身份识别系统、指挥系统、无线信号屏蔽设备、校园广播系统、铃声信号系统等的使用方法及故障排除方法,持证上岗.三、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数据备份、日志记录等工作.四、考前按要求做好各系统设备的检查、调试、安装和初始化工作,调整网上巡查系统的监控范围,与上级考试机构连通测试网络图像传送.五、考试期间实时监控各系统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在第一时间向主考报告.六、遵守保密工作纪律和规定,不擅自将考点的系统设置情况和考场监控图像、画面等资料外传.七、负责有关考试项目规定和主考布置的其他工作.视频监考员职责一、负责考试期间在考点视频监考室内,通过网上巡查系统观察考场图像,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主考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二、考前应接受相关技术培训,掌握网上巡查系统的使用方法.三、考试期间视频监考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集中精力严密观察.四、考试进行中视频监考员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守工作纪律和视频监考室内规定,禁止无关人员入内.五、应爱护使用的设备,不得擅自拆装设备.六、应注意有关材料的保密,不得擅自将考场监控图像、画面等资料复制、外传.七、严格遵守监控设备操作规程,未经允许严禁擅自调整监控系统、监控范围.八、负责有关考试项目规定和主考布置的其他工作.。
网上巡查系统技术规范及要求
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及要求一、系统概述本系统构架在校园以太网平台上,符合TCP/IP协议标准的计算机校园网应用,系统基于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的全面应用,在教室端通过视频服务器实现视音频源的实时数字化编码接入、智能化网络控制传输,实现整个电子监考应用子系统在系统结构、功能应用及存储、传输、调用控制通讯的统一。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该系统须实现校长的无干扰听课和观教教学。
另外,须实现监控和安全防护功能(防止教室内设备被盗、被损),同时要方便记录课堂教学的各种情况(录制上课实况或转播上课实况),应用于各类考试的监考录像,加强对作弊行为的震慑作用。
二、系统设计原则本系统设计时遵循的几个基本原则:⑴实用性与稳定性设计合理,结构简单,切合实际,能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国家教育考试监考业务工作需求。
该系统应具有成熟、稳定、实用的特点,能够满足电子监控录像的应用,技术开发及信息管理的需求,要具有充足的备品、备件。
⑵先进性与扩展性为使本系统能保持在一定时期内不落后,及未来系统互联的方便性,在该系统的设计时,采用先进开放的技术和产品。
系统应采用模块化设计,系统规模和功能易于扩充,系统配套软件具有升级能力。
⑶开放性与规范性系统网络设计和采用的产品均应遵循统一的网络协议和传输标准。
统一控制协议、视频编解码、接口协议、视频文件格式、传输协议等。
⑷可管理性与可维护性系统设计时需采用陕西省统一的软件管理平台,并提供一整套系统维护方案。
系统应具备自检、故障诊断及故障弱化功能,在出现故障时,应能得到及时、快速的修复。
⑸安全性与可靠性对系统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非法接入、非法访问、病毒感染和黑客攻击,防雷击、过载、断电和人为破坏等。
采用成熟、稳定和通用的技术和设备,关键部分应有备份、冗余措施,能够保证系统长期稳定运行,有较强的容错和系统恢复能力。
三、项目建设需求及全数字网络电子监控巡查系统技术要求体育学院教育考试网络电子监控巡查系统工程建设包括:暂定40 个考场巡查系统建设、监控指挥中心建设:1、技术规范本系统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产品标准和规范,工程标准和规范,验收标准和规范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条例及规范,其中包括:GB4943-2001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GB8898-2001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GB1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50057-19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A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8-2001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379-2002 报警传输系统串行数据接口的信息格式和协议GA/T388-2002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操作系统技术要求GA/T388-2002B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要求GA/T390-2002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通用技术要求YD/T 1171-2001 IP 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RFC 3261 SIP:会话初始协议RFC 2327 SDP: Session Description Protocol 会话描述协议ISO/IEC-13818-1(2000 edition) MPEG 音视频封装标准ISO/IEC-14496-2 MPEG4 视频编码标准ISO/IEC-11172-3 MPEG 音频编码标准以上所列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承建方应使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的国际、国内标准,并提供采用的国际、国内标准、规范和所采用的最新版本的有关技术依据资料。
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
为提高国家教育考试考点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
标准化考点建设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安全、规范、统筹。
各级各类学校有承担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和按要求做好考试组织工作的义务。
设置程序标准化考点设置原则上由学校所在地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 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 (以下简称考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和考生分布情况,在统筹兼顾各项考试安排的基础上设置标准化考点,并依据本规范进行建设和评估,合格后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备案。
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制作、授予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标示牌。
基本条件1、设在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办学许可证。
因特殊情况要增设考点的,须上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批准。
2、学校管理严谨、规范,教职工整体素质良好。
3、建筑、安全、照明、消防等设施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考试组织安排需要。
4、考场数量和其他考试用房能够满足考试需要,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考场。
5、考试场所能与非考试场所分开,考试期间能够实行封闭管理。
6、具有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可进行监控图像实时传送的网上巡查系统。
7、具备指挥室、视频监考室、考务室、试卷分发回收室、保卫室、医务室、咨询服务室等考试组织机构和服务机构场所。
8、具有符合试 (答) 卷安全保密要求的试 (答) 卷保管室 (见本规范《试(答)卷安全保密》部分规定)。
9、具有完善的广播系统、铃声信号系统和多媒体播放、复印、打印等设备。
10、具有互联网、电话、传真、计算机系统等接收上级考试机构考务指挥指令的设备。
11、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考生身份验证和防范现代科技手段作弊的相关检查、检测设备或手段,以及对干扰考试正常进行的信号防范和阻断的设备。
网上巡查系统技术规范及要求
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及要求一、系统概述本系统构架在校园以太网平台上,符合TCP/IP协议标准的计算机校园网应用,系统基于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的全面应用,在教室端通过视频服务器实现视音频源的实时数字化编码接入、智能化网络控制传输,实现整个电子监考应用子系统在系统结构、功能应用及存储、传输、调用控制通讯的统一。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该系统须实现校长的无干扰听课和观教教学。
另外,须实现监控和安全防护功能(防止教室内设备被盗、被损),同时要方便记录课堂教学的各种情况(录制上课实况或转播上课实况),应用于各类考试的监考录像,加强对作弊行为的震慑作用。
二、系统设计原则本系统设计时遵循的几个基本原则:⑴实用性与稳定性设计合理,结构简单,切合实际,能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国家教育考试监考业务工作需求。
该系统应具有成熟、稳定、实用的特点,能够满足电子监控录像的应用,技术开发及信息管理的需求,要具有充足的备品、备件。
⑵先进性与扩展性为使本系统能保持在一定时期内不落后,及未来系统互联的方便性,在该系统的设计时,采用先进开放的技术和产品。
系统应采用模块化设计,系统规模和功能易于扩充,系统配套软件具有升级能力。
⑶开放性与规范性系统网络设计和采用的产品均应遵循统一的网络协议和传输标准。
统一控制协议、视频编解码、接口协议、视频文件格式、传输协议等。
⑷可管理性与可维护性系统设计时需采用陕西省统一的软件管理平台,并提供一整套系统维护方案。
系统应具备自检、故障诊断及故障弱化功能,在出现故障时,应能得到及时、快速的修复。
⑸安全性与可靠性对系统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非法接入、非法访问、病毒感染和黑客攻击,防雷击、过载、断电和人为破坏等。
采用成熟、稳定和通用的技术和设备,关键部分应有备份、冗余措施,能够保证系统长期稳定运行,有较强的容错和系统恢复能力。
三、项目建设需求及全数字网络电子监控巡查系统技术要求体育学院教育考试网络电子监控巡查系统工程建设包括:暂定40个考场巡查系统建设、监控指挥中心建设:1、技术规范本系统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产品标准和规范,工程标准和规范,验收标准和规范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条例及规范,其中包括:GB4943-2001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GB8898-2001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GB1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50057-19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A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8-2001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379-2002 报警传输系统串行数据接口的信息格式和协议GA/T388-2002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操作系统技术要求GA/T388-2002B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要求GA/T390-2002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通用技术要求YD/T 1171-2001 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RFC 3261 SIP:会话初始协议RFC 2327 SDP: Session Description Protocol会话描述协议ISO/IEC-13818-1(2000 edition) MPEG 音视频封装标准ISO/IEC-14496-2 MPEG4 视频编码标准ISO/IEC-11172-3 MPEG 音频编码标准以上所列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承建方应使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的国际、国内标准,并提供采用的国际、国内标准、规范和所采用的最新版本的有关技术依据资料。
网上巡查系统技术规范及要求样本
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考试网上巡逻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及规定一、系统概述本系统构架在校园以太网平台上, 符合TCP/IP合同原则计算机校园网应用, 系统基于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全面应用, 在教室端通过视频服务器实现视音频源实时数字化编码接入、智能化网络控制传播, 实现整个电子监考应用子系统在系统构造、功能应用及存储、传播、调用控制通讯统一。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该系统须实现校长无干扰听课和观教教学。
此外, 须实现监控和安全防护功能(防止教室内设备被盗、被损), 同步要以便记录课堂教学各种状况(录制上课实况或转播上课实况), 应用于各类考试监考录像, 加强对作弊行为震慑作用。
二、系统设计原则本系统设计时遵循几种基本原则:⑴实用性与稳定性设计合理, 构造简朴, 切合实际, 能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 满足国家教诲考试监考业务工作需求。
该系统应具备成熟、稳定、实用特点, 可以满足电子监控录像应用, 技术开发及信息管理需求, 要具备充分备品、备件。
⑵先进性与扩展性为使本系统能保持在一定期期内不落后, 及将来系统互联以便性, 在该系统设计时, 采用先进开放技术和产品。
系统应采用模块化设计, 系统规模和功能易于扩充, 系统配套软件具备升级能力。
⑶开放性与规范性系统网络设计和采用产品均应遵循统一网络合同和传播原则。
统一控制合同、视频编解码、接口合同、视频文献格式、传播合同等。
⑷可管理性与可维护性系统设计时需采用陕西省统一软件管理平台, 并提供一整套系统维护方案。
系统应具备自检、故障诊断及故障弱化功能, 在浮现故障时, 应能得到及时、迅速修复。
⑸安全性与可靠性对系统采用必要安全保护办法, 防止非法接入、非法访问、病毒感染和黑客袭击, 防雷击、过载、断电和人为破坏等。
采用成熟、稳定和通用技术和设备, 核心某些应有备份、冗余办法, 可以保证系统长期稳定运营, 有较强容错和系统恢复能力。
三、项目建设需求及全数字网络电子监控巡逻系统技术规定体育学院教诲考试网络电子监控巡逻系统工程建设涉及: 暂定40个考场巡逻系统建设、监控指挥中心建设:1.技术规范本系统所涉及技术原则和规范, 产品原则和规范, 工程原则和规范, 验收原则和规范等必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条例及规范, 其中涉及:GB4943-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GB8898-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规定GB1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规定和实验办法GB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级别划分准则GB50057-19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A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74-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规定GA/T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规定GA/T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规定GA/T379- 报警传播系统串行数据接口信息格式和合同GA/T388-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级别保护操作系统技术规定GA/T388-B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级别保护管理规定GA/T390-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级别保护通用技术规定YD/T 1171- IP网络技术规定--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RFC 3261 SIP: 会话初始合同RFC 2327 SDP: Session Description Protocol会话描述合同ISO/IEC-13818-1( edition) MPEG 音视频封装原则ISO/IEC-14496-2 MPEG4 视频编码原则ISO/IEC-11172-3 MPEG 音频编码原则以上所列重要技术原则和规范, 承建方应使系统设计、施工及选用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国际、国内原则, 并提供采用国际、国内原则、规范和所采用最新版本关于技术根据资料。
标准化考点视频监控录像管理办法
标准化考点视频监控录像管理办法标准化考点视频监控系统对全省各考场进行监控管理,对考试全过程实全方位监控和即时录像,能有效防范考生作弊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安全和秩序。
在考试管理中网上巡查图像、声音,整个巡查指挥过程进行实时录制和存档,可以做为取证,事后追溯的依据或工作管理的参考依据。
为做好为规范标准化考点录像保存及上交,特制定视频监控录像的管理办法。
国家考试标准化考点录像是考试的重要资料,各地在考试期间应按照各科目开考时间提前30分钟开始录像、考试结束后10分钟停止录像,整场考试作为一个录像文件,其中考点办公室、分发试卷场所应当在考试开考前50分钟开始、考试结束后30分钟停止录像,录像前端存储(硬盘录像机)资料在考试结束后封存3个月,不得以任何理由损毁,其他考试需要再次使用前端存储并有可能危害上次考试录像安全的,应当在考试前及时安全完整备份录像后投入使用。
考场及试卷保管场所、安全通道、考点办公室及分卷场所录像应作为机密材料管理,不得允许任何人拷贝复制,发生考场录像资料泄露及造成社会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在规定保存时间期满后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派员监督删除并清空(不能被恢复)。
国家考试标准化考点录像暂时定为上交考场中前面面向考生的广角镜头录像以及考点办公室、分发试卷场所全部镜头录像。
录像资料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存储设备通过usb线拷贝“中心存储服务器”中的录像,也可以直接下载前端录像,以考点名称+考场号+录像时间命名,录像格式以各厂商提供为准,不做另外要求。
录像资料尽量与考试试卷上缴同步。
按时上缴、严格履行省考试院要求的作为本年度标准化考点建设评奖依据。
标准化考点未投入运行的考点考务及分卷场所的录像资料,一律上缴经转化处理的数字文件资料,命名要求同上,用移动硬盘拷贝保存上缴(不接收光盘及磁带)。
各地在拷贝录像过程中应积极与系统集成、设备供货单位密切协作,精心组织,提前实验,客服困难,圆满完成任务。
IPC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技术方案
山西医科大学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技术方案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9月目录第1章.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建设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设计建设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建设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建设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
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流媒体)服务器方案
主机及 服务器
网管监控主机 硬盘录像服务器
主 控 解码设 备 室
画面分割矩阵
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双路VGA输出;支持CIF 1、4、9 、12、16,2*1、2*4、2*6多画面分割显示功能;支持4CIF(D1) 1、4、9,2*1、2*4多 画面分割显示功能;支持远程开关机及任意画面分割模式的设置,巡查系统具有自主创新 证书、与省市指挥平台为统一管理平台,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自定义每个分割窗口的大小。
1
台
23,800
23,800
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通用技术规范》和《山东省国家教育考试管理与服务平 台建设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支持标准SIP2.0,完成SIP代理功能,信令转发和路由, NAT穿透,设备/用户认证功能;实现规定的SIP协议与其它协议相互转换。支持IP、UDP、 远程监 SIP网关/媒体转发 RTP、RTCP、SIP等网络协议,支持单播、组播;视频转发和路由控制;视频传输优先级控 控 服务器 制。SIP用户注册服务,对用户请求认证,SIP URI组管理,SIP URI地址解析,SIP重定向 功能;采用嵌入式设计,超低功耗, linux系统,避免遭受恶意代码的攻击。提供3C证书 。提供公安部的安全防范用品检验报告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流媒体服务器
1
台
30,000
30,000
视音频 数字编 码设备 教 室 端
流媒体服务器
1
台
18,000
18,000
流媒体服务器
1
台
8,800
8,800
硬盘
1
块
820
820
摄像机 套件
彩色摄像机套件
标准化考点运维管理规范
标准化考点运维管理建设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以下简称“标准化考点”)是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加强我校标准化考点运维管理工作,提高标准化考点使用效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大力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通知》等文件规定,制订标准化考点运维管理方案。
第一条:运维人员管理及运维小组负责我校标准化考点系统运维的各项具体工作,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且承担标准化考点系统运维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二条:考前检查管理及运维小组在考试之前组织技术人员检查学校网络连接情况,主动将本级设备与上级设备进行联通性调试,检查设备运转指标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与维保公司联系解决,并报告上级教育考试机构。
设备调试工作完成后,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设备参数和配置信息。
第三条:视频值班视频监控室须有技术人员值班并按相关考务规定配备视频监控员,通过视频监控系统监督考场考试秩序。
第四条:试卷监控视频监控须全面覆盖考场、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场所、考务办公室、考点试卷临时保管室等含有试卷的场地,对试卷进行全程无死角监控。
保密室和考点试卷保管室视频监控录像从试卷进入前20分钟到试卷离开之后结束;考场视频监控录像从每科考试开始前30分钟至当场考试结束后20分钟。
无线电作弊防控设备与考场视频监控设备同步开启。
第五条:监控标示与水印视频监控网上巡查系统中各考场的摄像机名称须标识为所对应的考场,摄像机名称以水印的方式在视频监控画面上显示,水印位置统一在画面的左上角或右下角。
摄像机名称及视频水印统一格式为“地市名称+考点名称+考场号+摄像机位置(前|后)”,保密室摄像机名称及视频水印显示格式为“省简称+地市名称+县区名称+保密室+序号”。
第六条:存储考点监控录像视频监控录像存储服务器上须按考点考场数建立对应的考场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考场号,文件夹内存放本考场前后摄像机的录像文件,录像文件命名格式为“地市名称—考点名称—考场号—教室编号—摄像头位置(前|后)—起始时间(yyyymmddhh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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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建议音视频编解码的测试方法
附录.云台控制指令定义
前
请注意,本规范的基本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规范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规范的附录为推荐采用的网上巡查系统组网模式,附录为已建系统的兼容解决方案,附录为规范性引用文件摘抄,附录为建议音视频编解码的测试方法,附录为云台控制指令定义摘抄。
.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通用管理规范
巡查中心等级划分与基本建设要求
系统涉密信息管理与安全性管理规范
报警处置操作与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管理规范
.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专业技术标准
音视频编解码技术要求
系统服务器技术要求
用户终端设备
设备端口定义
附录.推荐采用的网上巡查系统组网模式
附录.已建系统的兼容解决方案
目前,一些省市的考试机构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考试监控系统,各地已建成的监控系统大都自成体系,在技术规范和实现的功能方面不尽相同;而且,由于缺少统一规划和技术协调,相互间的互通直联直控也存在问题,与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的全国性的统一平台有较大差距。
为了能够在全国各级考试机构和考点范围内实现由不同设备构成的系统之间的互通直联直控,并综合应用\\天气信息等各种相关数据资源,统一考试监控系统的技术规范和实现的功能,达成各地区考试监控系统相互间的互通直联直控,逐步实现全国联网,构建成为全国性的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特制定本规范。
提
本规范旨在为“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的建设提供指导性标准,并为各地已建成的监控系统提出与符合本规范的标准系统间互通直联直控的兼容方案。规范实施的目的是要实现全国统一的网上巡查系统,为后期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信息化提供发展基础,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希望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考务管理工作中的快速考试组织、全面考试过程监察及个性化的考生服务,实现管理、组织、协调及服务过程合理化,并能使之协调发展,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效果、促进考务管理快速发展。
规范的主体内容即规范的通用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了:术语定义、系统设计原则、系统结构、系统技术要求、设备要求、音视频传输要求、安全性要求、电磁兼容性电源要求、功能性能检测要求、可靠性要求及系统业务流程说明等个章节。
其中,节“系统结构”主要定义了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的个组成部分:巡查资源、传输网络、巡查中心和用户终端;节“系统技术要求”主要定义了系统中各部分功能和性能的要求以及统一的系统命名规则;节“系统设备要求”主要定义了系统中主要设备的要求,包括:前端采集设备、视频编码解码设备、传输设备、视频切换设备、显示设备、存储设备、网络服务器设备及用户终端;节“音视频传输要求”主要定义了各设备间音视频和控制数据的传输要求;节“安全性要求”主要定义了个方面的安全要求:物理安全、运行安全、信息安全、通信和网络安全;节“音视频编码检测要求”主要提出了符合的标准音视频流;节“系统业务流程说明”主要说明了系统中用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本规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引
近年来,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我国监控系统建设在技术水平和实际应用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社会众多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为提高国家教育考试的管理效能,给国家教育考试的安全运行以充分的技术保证,教育部考试中心提出建立“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立覆盖全国各级考试机构和考点的视频监控系统,实现考试过程和保密室的监控指挥。
本规范根据考试监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编写,主要内容包括系统的设计原则、系统结构、技术要求、系统设备要求、音视频传输要求、系统安全性要求、电磁兼容性、电源要求、环境适应性要求、可靠性、运行和维护要求等,并提供网上巡查系统建设模式以供参考。
本规范鼓励优先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应能保证平滑升级到标准体系。采用的所有产品应检验合格。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对视频监控设备、音视频编解码、音视频传输存储及控制提出技术要求。其中,考虑到考试监控系统的特性是既需要对音视频编码流实时传输同时还需提供部分内容的存储及回放,因此,规范中对音视频的编码、封装及存储都采用了“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系列标准,并充分考虑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相关需求对的系列标准进行了针对性引用;在规范定义的控制部分中,规范采用了“直联网工程服务组”定义的标准并根据教育考试管理业务特点对其进行了部分扩展。
规范通过三个部分内容即:通用技术规范、通用管理规范、专业技术标准完成了整个规范的定义。其中通用技术规范是整个规范的主体内容,涉及并定义了规范中的所有技术内容;通用管理规范部分是对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中的巡查中心等级划分、涉密信息管理及报警应急处理提出了规范定义;专业技术标准是对通用技术标准中的音视频编解码、流媒体服务器及用户终端设备的技术要求做了进一步的定义。
.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通用技术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巡查系统)的设计原则、系统结构、系统技术要求、系统设备要求、音视频传输要求、系统安全性、电磁兼容性、电源、环境与环境适应性、可靠性等通用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网上巡查系统的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工程实施、项目验收以及与之相关的系统设备开发、生产和质量控制。
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
(第九版)
教育部考试中心
二〇〇七年三月
前言
引言
提要
.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通用技术规范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系统设计原则
系统结构
系统技术要求
系统设备要求
音视频传输要求
安全性要求
电磁兼容性、电源要求
音视频编码检测技术要求
可靠性要求
音视频调用和控制流程说明
本规范还包含五个附录,附录“推荐采用的组网模式”描述了规范推荐的级巡查中心系统组成结构方案;附录“已建系统兼容方案”描述了通过在已经建成了考试监控系统的省或市级巡查中心采用二次编码方案实现非标准系统与标准系统的互通直联,并通过使用转码服务器实现异构系统的直控);附录“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对本规范中引用的部分标准内容进行了摘录;附录为建议音视频编解码的测试方法;附录为云台控制指令定义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