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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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说明书

前言

石漠化问题是我国三大生态问题之一,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继续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沙漠化治理生态工程,促进自然生态恢复。郧县地处鄂西北巴山区,是山水资源大县,是经济困难大县,是发展希望大县,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和主要淹没区,同时也是湖北省岩溶地区石漠化分布的58个县市之一,全县国土总面积万亩,岩溶区面积万亩,占,其中石漠化土地万亩,占 %,潜在石漠化万亩,占。在石漠化土地中,轻度石漠化万亩,中度石漠化万亩,强度石漠化万亩,极强度石漠化万亩。近年来,郧县石漠化有逐步加剧的趋势,严重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快石漠化治理步伐,尽快遏制和扭转石漠化扩展蔓延态势,是郧县当前一项十分艰巨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为有效地遏止生态恶化、水土流失严重的状况,根据湖北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局、省农业厅、省水利厅《关于郧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

(2011-2013年)的批复》(鄂发改农经〔2011〕544号)有关文件要求,我县于2011年5月中旬开始组织发改、林业、水利、畜牧等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依据《郧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3年),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和2008-2010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编制了郧县2011年度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一、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湖北省郧县2011年度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2、项目主管部门:郧县人民政府

3、牵头组织单位:郧县发展和改革局

4、技术支撑单位:郧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郧县水利水电勘探建筑

5、项目实施单位:

6、项目建设区:根据郧县流域分布状况和省发改委2011年投资建议计划和建设任务,按照《郧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3年)要求,2011年首先治理汉江流域,这个流域生态区位非常重要,是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位于郧县中部汉江河谷,包括溪清凉寺河、曲远河等条小流域,项目涉及乡镇。

7、工程建设容及规模:从2011-2013年共治理岩溶面

积,其中治理石漠化面积平方公里,2011年共治理岩溶面积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平方公里。

具体工程建设容:

①生物措施:全面营造林面积为公顷,其中封山育林

公顷,人工造林公顷(包括其中柏木公顷,木瓜公顷)。(详见附表4、5、6)

②食草畜牧业发展:实施人工种草公顷,建棚圈平方米。(详见附表4、7)

③工程措施:在项目区,配合生物措施进行必要的水利水保工程,2011年度实施坡改梯公顷,蓄水池口,排水沟米,沉沙凼口,田间机耕路米,引水渠米,拦沙坝处,谷坊个。(详见附表4、8)

8、工程建设期及进度安排

本工程建设期为一年,即2011年10月至2012年10月。进度安排如下:

2011年8月完成工程初步设计,9月作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011年10 -12月完成生物措施、种草养畜其它工作;

2012年1-8月底完成生物措施人工造林整地及秋季栽植,生物措施封山育林工程的森林防火、标语刷写,标牌制作等。

2011年12月-2012年5月完成坡改梯及水系配套工程,拦沙坝及谷坊在冬季农闲季节完成;及生物措施的春季造林及人工种草;

2012年8月石漠化治理办公室组织发改、林业、水利、畜

牧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检查验收。

9、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生物措施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草食畜牧业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工程措施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其它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详见附表10,工程投资概算)

在项目总投资万元中,中央财政投资与地方配套投入按比例筹措,其中中央财政投资万元,地方配套万元。(详见附表10,工程投资概算表)

10、工程效益

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以生态效益为主,兼顾社会、经济效益,项目区,人工造林公顷,封山育林公顷,人工种草公顷,可使项目区森林覆盖率提高个百分点,项目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对保护丹江水源区水源安全,防止水土流失,减少自然灾害,保障农业高产、稳产,保护物种资源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本项目还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项目区农民在工程建设和项目经营活动中,增加收入,提高生态建设和保护意识,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人工造林、种草也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二、基本情况

(一)郧县基本情况

1、自然地理概况

①地理位置:郧县地处巴山区,位于长江最大支流——汉水

中上游地区,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取水地丹江水库的重要水源区,地理位置为东径110°07′22″—110°16′,北纬32°16′—33°15′37″。行政位置为湖北西北部,与河南的淅川县、陕西的商南县、白河县以及我省的市、丹江口市、郧西县、竹山县接壤。全县东西长约108公里,南北宽约92公里,土地总面积3830.6平方公里,折合383058公顷。其中林业用地279469公顷,耕地37082公顷,其它66507公顷。

②地形地貌:据湖北农业地理,郧县属岭山脉东延余脉,北有岭,南有巴山,整个地形由西南、正北向中部汉江河谷倾斜,并向东南方向呈口舌状开口,汉江的主要大支流丹江河(滔河)、堵河等均从县境通过并汇集于汉江。全县以山地为主体,突出的险峻山峰1554座,最低海拔(汉江库区水面)160米,最高海拔(苍浪山顶)1824.7米,境山峦重叠,沟壑纵横,河谷幽深,其地貌的主要特点:一是相对高差大,切割深。30米以下的(含农地、水域等)面积63813.3公顷,占总面积的16.6%,30—100米的面积5980公顷,占总面积的1.6%,200—400米的面积110960公顷,占总面积的29%,400—700米的174913.3公顷,占总面积的45.8%,700米以上的面积为1833.3公顷,占7.8%。最大切割深度946米,最小切割深度7.8米,平均切割深度347.2米。二是区域自然坡度大。小于6度的面积为30746.7公顷,占总面积的8%,6—15度的面积19820公顷,占5.2%,16—25度的面积89000公顷,占23.2%;25—35度的面积161206.7公顷,占42.1%;36—45度的面积76273.3公顷,占19.9%;大于46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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