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协议(利润分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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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项目

委托管理合同

委托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管理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为顺利推进本项目实施,妥善解决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甲方确定以拥有项目用地使用权的甲方为本项目开发主体,通过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的方式,处理项目一期和完成整个项目的开发,乙方也完全确认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管理方式来支持甲方完成本项目开发。

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如下:

1 定义

就本合同而言,除上下文另有需要,下列专用名词具以下意义:

1.1 本项目:指位于东侧、街西侧,经规划管理局批准项目用地的工程,用地面积:平方米,允许建筑面积:平方米。

1.2 项目用地:本项目开发用地占地面积:平方米,证号:国用()第号,地号:,用途:城镇混合住宅,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年月日,止日期:年月日。

1.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指规划管理局年

月日核发的规建用字()第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4 项目设计单位:指设计院(施工图设计),设计公司(方案设计)。

1.5 项目监理单位:指、

1.6 本项目收入:

1.7 本项目开发成本:

1.8 本项目可分配利润:指本项目的一期、二期、三期全部完成开发和销售后,

1.9 除非另有表明,否则本合同所提及之条、款、段或附件皆指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段或附件。

1.10 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主文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项目总体规划》;

(二)《项目总体设计方案》;

(三)《房屋工程建设标准》;

(四)《环境工程建设标准》;

(五)《工程物资材料和配件器材的选定标准》;

(六)《销售付款情况一览表》;

(七)《结算支付情况》;

2 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

2.2 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 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m2,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m2,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m2,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 m2。

2.3 项目工期

工程开发建设周期自年月日开工建设,年月日全部竣工验收交付。

2.4 项目实施情况

2.4.1 整个项目规划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办理单位为乙方。

2.4.2 环境配套建设情况:已经委托公司完成了环境工程设计,配套设施包括:,已经建设了。

2.4.6 结算支付情况:项目收取房款万元,全部由乙方直接收取,甲方已向乙方支付项目资金元,由乙方负责向相关材料供应商、施工单位予以支付。具体详见附件(七)。

3 项目开发模式

3.1 基本模式:由甲方作为项目开发主体,进行项目投资、项目开发,鉴于乙方已经进行了开发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同意将本项目全部继续委托乙方进行项目管理,将工程建设成“以人为本、环境优美、布局合理、质量优良、美观雅致、价格适宜”的项目。

3.2 具体方式

3.2.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管理,由乙方直接对项目提供全程管理服务并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成本的“三控”等。除本合同约定和按照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规范所确定应由甲方决策和管理事项外,乙方负责项目目标控制的全面管理工作,具体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3.2.2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管理费用,同时按照乙方完成项目建设“三控”等指标情况进行考核支付,未完成考核指标相应增减的费用和赔偿从应付乙方的项目管理费用中等额相应进行减减。项目管理费用采取项目利润分配模式,如果本项目未能产生项目利润,则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项目管理费用。

4 委托项目管理内容

4.1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的前期、设计、建造、销售和前期物业等五个阶段,其中:

前期阶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立项、前期手续的报批等;设计阶段包括总体规划设计、开发方案设计、单体设计、施工图设计、景观绿化设计等的审查、管理等;建造阶段包括施工招标、施工现场管理、物资采购乃至分部分项工程乃至工序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各施工单位施工进度的协调,工程变更、工程结算和索赔报告的初步审查与签署、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等;销售阶段包括销售方案的拟订、具体销售工作的实施、向购房人交付房屋等;前

期物业管理阶段包括相关物业手续的报批、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的初选、与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的移交和衔接等。凡本合同未例举,但属于前期、设计、建造、销售和前期物业阶段可能发生的事务均在委托乙方管理的范围。

4.2委托权限

乙方对授权事项在授权范围内享有决策权、指令权、管理权、签字权,但对以下事项乙方必须先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否则因此发生费用或甲方要求更改而返工、重做、拆除等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支付:

4.2.1 项目各项设计的确定和变更。

4.2.2 施工单位的确定和施工合同的签订。

4.2.3 更换本合同约定的工程物资材料和配件器材的。

4.2.4 在合同价款外签署变更决算文件或工程索赔文件的。

4.2.5 确定销售价格和销售方案。

4.2.6 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和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的确定。

4.3 委托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交付完成时止。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经从事的开发管理工作,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予以追认并确认其效力,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相关事宜进行处理。

5 项目建设“三控”标准

5.1 乙方按照附件(一)、(二)及本合同约定承担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等指标的控制责任。

5.2 质量控制

5.2.1 房屋工程建设标准以国家相应规范、甲乙双方确认通过的设计和附件(三)规定为准。

5.2.2 住宅区环境工程建设标准以国家相应规范、甲乙双方确认通过的设计和附件(四)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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