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和草原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跟踪监控制度(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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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林业和草原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跟踪监控制度(2020)

各县(区)林草局,各林管分局,局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林业和草原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庆市财农﹝2020﹞11号)精神,制定了《庆阳市林业和草原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跟踪监控制度》,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4月30日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扶贫项目资金

绩效目标跟踪监控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林业和草原扶贫资金项目建设成效,规范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根据林业和草原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监控范围

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专项扶贫资金,主要包括生态护林员专项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专项资金。

二、监控内容

林业和草原专项扶贫项目的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目标设置、绩效目标执行、绩效运行结果自评等。

三、监控方式

(一)绩效目标申报

各扶贫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谁申请预算、谁填报目标”的原则,于项目任务计划下达后一个月内,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认真填报《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1),报市林草局项目监管科室初审后,提交市林草局规划财务科汇总并统一报送市财政局审核。绩效目标经财政部门批复后不得随意调整,如相关预算确需调整的,应按照预算调整程序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执行监控

各扶贫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市财政局批复的绩效目标,积极组织实施项目,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通过现场勘察、绩效运行数据采集、汇总分析等途径,负责对实施项目进行全

程跟踪,做好有关情况、信息、数据的收集、统计、核实等工作;按照《庆阳市林业和草原项目管理规定》要求,每月按时上报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和资金支付进度;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每季度末上报《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附件2)。市林草局项目监管科室要强化项目绩效跟踪监控,及时掌握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绩效目标执行等情况,发现偏差或问题应督促实施单位及时解决和纠正,按要求做好整改工作。

(三)绩效目标自评

各扶贫项目实施单位要在每年3月15日前完成上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严格对照年初设定的年度总体目标和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指标值,认真填报《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3),并形成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报市林草局项目监管科室进行初审,市林草局规划财务科汇总后统一报市财政局审核。市林草局项目监管科室要对照绩效自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等指标值,逐一核实全年目标完成情况,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自评结果要反馈实施单位核实修改,对未完成目标或超过绩效指标值较多(30%以上)的项目,要督促实施单位分析产生的原因(目标设置过低或项目实施效果较差等),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1.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各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自评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市林草局项目监管科室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运用于项目申报、项目管理、资金监控、政策完善等。对评价结果优良的项目实施单位,在下年度扶贫项目资金安排时优先保障或给予倾斜;对评价结果不合格的项目实施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暂停下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的安排;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

附件:1、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2、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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