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矿山爆破作为一种常见且重要的采矿工艺,其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矿山爆破过程的安全可靠进行,维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矿山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目标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确保矿山爆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高效。
在此前提下,具体目标包括:预防事故发生,降低爆破震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并提高爆破作业的效率和成本控制。
二、安全管理主体1. 矿山公司的责任矿山公司作为矿山爆破活动的主体,负有以下责任:制定和修订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与权限,充分配备爆破安全设备和防护装备,组织开展培训并进行考核,建立事故预案和应急机制。
2. 爆破队伍的责任爆破队伍是直接参与爆破作业的执行者,他们的责任包括: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防护装备的完好,关注周围环境的安全,及时处理突发状况,向矿山公司汇报作业情况。
三、安全管理流程1. 矿山爆破方案审批矿山公司应建立统一的爆破方案审批流程,爆破方案应包括作业区域划定、爆破装药方案、引爆方式与时间等内容。
在审批过程中,相关专业人员应对方案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其安全合理。
2. 安全检查与控制针对爆破相关设备、装药材料、引爆工具等,矿山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维护。
同时,对于作业现场,需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确保安全。
3. 培训与考核矿山公司应定期开展矿山爆破安全培训,包括技术培训、安全意识培养等。
对参与矿山爆破作业的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爆破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
4. 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置矿山公司应建立和完善事故预防机制,包括制定预案、建立救援队伍、提供必要的装备等。
同时,对于爆破事故的应急处置,矿山公司应组织开展演练,以确保应急能力的及时响应和高效处置。
四、安全管理监督与评估1. 安全监督机构矿山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矿山爆破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
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加强矿山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矿山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矿山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矿山爆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监督、检查爆破作业的安全实施。
2. 爆破作业现场负责人负责爆破作业的组织实施,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3. 爆破作业技术人员负责爆破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对爆破作业进行技术指导。
4.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现场管理。
5. 仓库管理员负责爆破器材的储存、领取和发放。
三、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爆破作业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2. 爆破作业前,必须对爆破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3.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爆破作业资格证书。
4. 爆破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防尘口罩、防噪耳塞等。
5.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照爆破作业程序操作。
6. 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7.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掌握爆破作业技术,熟悉爆破器材性能,遵守操作规程。
8. 爆破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
四、爆破作业流程1. 爆破设计:爆破作业前,爆破技术人员根据矿山地质条件、爆破目标等编制爆破设计。
2. 报批:爆破设计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3. 准备工作:爆破作业现场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爆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人员、设备、材料、安全防护设施等。
4. 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对爆破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5. 爆破作业:爆破作业人员按照爆破设计要求进行爆破作业。
6. 警戒:设置警戒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7. 爆破效果检查:爆破作业完成后,爆破技术人员对爆破效果进行检查,确保爆破目标达到预期效果。
8. 清理现场:爆破作业完成后,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无安全隐患。
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矿山爆破作业的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包括爆破器材的运输、储存、发放、使用、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矿山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监督,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第四条矿山企业应成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矿山爆破作业安全负总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爆破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对爆破作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爆破作业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矿山企业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爆破器材的运输、储存、发放、使用、销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第七条爆破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爆破作业资格证书。
第八条爆破作业前,应编制详细的爆破设计方案,包括爆破方法、爆破器材、爆破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等,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爆破作业应按照爆破设计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改变爆破方法和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条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立警戒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指派专人负责警戒。
第十一条爆破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第十二条爆破作业后,应立即对现场进行清理,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撤离。
第四章爆破器材管理第十三条爆破器材的运输、储存、发放、使用、销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
第十四条爆破器材应储存在专用库房内,实行双人双锁制度,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
第十五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和使用应建立详细的管理台帐,实行实名制管理。
第十六条爆破作业结束后,应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时上交,并按照规定进行销毁。
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爆破作业,包括露天爆破、地下爆破和特殊爆破等。
第三条矿山爆破作业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爆破作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四条矿山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成立矿山爆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矿山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矿山爆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编制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审批爆破作业计划,对爆破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四)组织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五)对爆破作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第七条设立矿山爆破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矿山爆破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二)负责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三)负责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四)负责爆破作业设备和设施的维护保养;(五)负责爆破作业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第三章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评估,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第十条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爆破作业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爆破作业前,必须对爆破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爆破作业必须按照爆破设计进行,严禁擅自改变爆破参数。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戒线,并安排专人负责警戒。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第十五条爆破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第十六条爆破作业完成后,必须对爆破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关于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矿山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矿山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爆破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开采、基础设施建设、矿山环境治理等领域的爆破作业。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矿山爆破作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2. 矿山爆破作业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3. 矿山爆破作业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和完善矿山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对爆破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4)调查处理爆破作业事故,总结经验教训,预防事故发生。
4. 矿山爆破作业安全办公室职责:(1)负责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确保爆破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2)负责爆破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教育、技能培训、考核等。
(3)负责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负责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四、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山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 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爆破作业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 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 爆破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等。
5. 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6. 爆破作业前,必须对爆破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7. 爆破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爆破作业方案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爆破参数。
8. 爆破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9. 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爆破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保不留安全隐患。
地下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地下矿山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下矿山爆破作业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地下矿山爆破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矿山爆破作业单位应设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2.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建立健全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3)对爆破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4)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5)对爆破作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
四、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爆破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爆破作业资格证书,并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2. 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地质、水文、气象等条件,制定爆破方案。
3. 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负责警戒。
4.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爆破方案进行作业,严禁擅自改变爆破设计方案。
5. 爆破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安全帽、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等。
6. 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置爆破器材存放库,严格保管炸药、雷管等民爆物品。
7. 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立医疗救护站,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护器材。
8. 爆破作业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 爆破作业现场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10. 爆破作业现场应加强环境保护,减少爆破作业对环境的影响。
五、爆破作业安全监督检查1.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爆破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2.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爆破作业人员资质、爆破方案、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爆破作业现场管理等。
3. 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理。
六、爆破作业事故处理1. 爆破作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现场救援。
矿山安全生产爆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爆破作业,包括爆破设计、爆破器材管理、爆破作业实施、爆破作业结束等全过程。
第三条矿山爆破作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爆破作业标准。
第二章爆破作业管理组织第四条矿山成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矿山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爆破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爆破作业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矿山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爆破作业设计第七条爆破作业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确保爆破作业安全可靠;2. 优化爆破方案,提高爆破效果;3. 保障矿山生产安全;4. 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标准。
第八条爆破作业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 爆破工程概况;2. 爆破设计方案;3. 爆破作业安全措施;4. 爆破作业应急预案。
第四章爆破器材管理第九条爆破器材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爆破作业标准。
第十条爆破器材的采购应选用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第十一条爆破器材的储存应设置专用仓库,库房应符合防火、防爆、防潮、防雷等要求。
第十二条爆破器材的运输应采取专用车辆,并配备专职押运人员。
第十三条爆破器材的使用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第五章爆破作业实施第十四条爆破作业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按照爆破作业设计进行;2. 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操作规程;3. 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第十五条爆破作业实施应包括以下内容:1. 爆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2. 爆破作业实施;3. 爆破作业结束后的处理。
第十六条爆破作业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第六章爆破作业结束第十七条爆破作业结束后,应进行以下工作:1. 清理现场,确保无遗留爆破器材;2. 检查爆破效果,分析原因,总结经验;3. 对爆破作业过程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1. 概述矿山爆破是矿山开采中常用的一种技术手段,但同时也是较为不安全的操作。
为了保障矿山爆破作业的安全,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矿山需要建立完善的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2. 目的和原则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矿山爆破作业,削减事故发生,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其原则如下: - 安全第一:将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被最大限度地掌控和降低; - 法律合规: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操作合法、合规; - 防备为主:实行防备措施,预控和防备事故的发生,提高预警本领; - 整体管理:将爆破作业纳入整个矿山管理体系中,做到协同作战,实现全面管理。
3. 管理职责和权限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级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包括:- 矿山企业负责人: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和监督矿山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 爆破作业负责人:负责实在的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包括作业计划、作业技术方案的编制与审核; - 爆破人员:必需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证书,严格依照作业规程执行操作; - 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矿山爆破作业的监督和检查,发觉问题适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4. 作业前准备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矿山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包括: - 安全风险评估:对爆破作业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订立相应的防备措施; - 人员培训:全部参加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需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谙习爆破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爆破设备检查:对爆破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 作业区域布置:明确作业区域边界,设置警示标志,确保无关人员不进入不安全区域。
5. 爆破作业操作规范矿山爆破作业操作规范是确保爆破作业安全的关键,包括以下方面: - 爆破参数设置:依据爆破设计要求,合理设置爆破参数,掌控爆破的范围和强度; - 过程监控:在爆破作业过程中,对各项参数进行实时监控,随时调整和掌控; - 系统维护:定期对爆破系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 通风掌控:针对不同的爆破作业条件,订立相应的通风措施,保证作业区域的空气质量; - 炮眼处理:炮眼的填充、装药和密封必需符合安全标准,确保爆破的效果和安全性。
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矿山爆破是矿山开采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然而由于其特殊性质,不当的操作可能引发严重事故,危及人员生命安全和矿山设施的完整性。
因此,为了保障矿山的安全稳定运营,建立科学合理的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迫在眉睫。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所有矿山爆破活动必须严格遵循“安全第一”原则。
任何可能导致事故的行为都应立即停止,并进行整改,确保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2. 风险评估和管控在进行矿山爆破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只有在风险可以被控制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爆破作业。
3. 强制培训和持证上岗所有从事矿山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方可上岗。
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以确保操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4. 设备检查和维护所有用于矿山爆破的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校准和保养。
任何有缺陷或者不合格的设备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修理或更换。
5. 严格监管和考核矿山爆破活动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管和指导。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矿山爆破活动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进行整改或处罚。
三、具体措施1. 爆破计划编制在进行爆破之前,必须编制详细的爆破计划,包括爆破方案、安全措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等。
爆破计划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2. 爆破现场管理爆破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现场管理,确保操作符合计划要求。
现场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装备,并遵守操作规程。
3. 爆破监控和报警系统矿山爆破现场必须配备完善的监控和报警系统,及时监测爆破过程中的各项参数和风险情况,确保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4. 事故报告和处理任何矿山爆破事故都必须立即上报,并进行详细的事故调查和分析。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进行改进,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制度执行与效果评估1. 管理责任的明确明确矿山爆破工作的管理责任,确保相关部门、人员及时有效履行职责,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铁矿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矿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爆破作业,包括爆破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施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矿成立爆破作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矿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爆破作业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负责爆破作业日常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明确爆破作业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第七条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爆破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第八条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爆破设计,设计内容应包括爆破参数、安全距离、警戒范围等。
第九条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警戒区域,并安排专人负责警戒。
第十条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防尘口罩、防噪音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爆破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爆破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酒后作业、冒险作业。
第十二条爆破作业现场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设施,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无残留火药、雷管等危险物品。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五条爆破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矿爆破作业安全领导小组。
第十六条矿爆破作业安全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矿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铁矿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爆破作业行为,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新的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爆破作业活动,包括爆破材料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回收等全过程。
第三条矿山爆破作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爆破作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矿山爆破作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矿山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矿山爆破作业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爆破作业审批、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
第六条矿山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三章爆破作业要求第七条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了解爆破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八条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负责警戒。
第九条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爆破作业方案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更改爆破设计。
第十条爆破材料必须由专人负责领取、运输、储存和使用,严禁私自携带爆破材料。
第十一条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章爆破材料管理第十二条爆破材料入库、出库必须进行登记,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爆破材料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四条爆破材料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五条爆破作业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妥善处理。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事故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矿山爆破作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矿山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矿山生产安全。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认真执行本制度,切实加强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共同维护矿山安全生产大局。
矿山企业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矿山企业爆破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山企业爆破作业,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避免环境污染,促进矿山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爆破作业的全过程管理,包括爆破设计、现场作业、安全防范等方面。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爆破管理体系,配备专业的爆破人员,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爆破作业的安全和有效。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爆破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爆破作业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人员素质达标。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爆破作业现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爆破作业符合设计要求,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做好爆破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章爆破设计管理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程设计单位进行爆破设计,设计单位应当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爆破方案。
第八条爆破设计应当考虑矿山地质特征、爆破对象的规模和形状、附近建筑物和水源等因素,保证爆破作业的安全和高效。
第九条爆破设计应当包括爆破参数和方案、起爆序列和控制措施等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和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爆破设计审批程序,确保爆破设计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十一条爆破设计单位应当在完成设计后及时向矿山企业提供设计文件和技术支持,协助进行现场作业。
第三章爆破作业管理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根据爆破设计要求,组织开展现场作业,确保作业人员配备完整、设备齐全。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做好安全交底,了解爆破方案和安全规程,保证作业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爆破区域。
第十五条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指导。
第十六条爆破作业现场应当实行严格的作业管理制度,确保爆破作业安全、高效。
第十七条爆破作业现场应当配备专业的监控设备和专人值守,随时掌握爆破作业动态,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矿山爆破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矿山爆破作业安全、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矿山爆破作业的员工、承包商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爆破作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爆破作业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安全生产部:负责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及事故调查处理。
2. 技术部:负责爆破作业的技术指导和爆破设计审核。
3. 物资部:负责爆破材料的采购、储存、发放及运输。
4. 施工部:负责爆破作业的组织、实施及现场管理。
第三章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第七条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制定爆破方案,并报安全领导小组审批。
第八条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并配备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十条爆破材料储存、运输、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一条爆破作业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安全。
第十二条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公司定期组织爆破作业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掌握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熟练使用爆破设备。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考核第十六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十八条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矿山爆破公司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爆破作业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爆破作业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矿山爆破作为一种常见的开采手段,在矿业生产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爆破作业本身具有高风险性和复杂性,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矿山爆破作业的安全可靠进行。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和经验总结,介绍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需明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以及各级人员的职责。
主要包括: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部门、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等。
其中,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委员会是最高决策和指导机构,负责矿山爆破安全管理的总体规划和决策。
而安全管理部门则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等。
二、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制定与修订,并及时追踪和应用最新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制度需明确爆破作业前后的各项安全措施,如安全评估、爆破方案编制、人员培训、防护设备使用等。
此外,制度还应要求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并建立安全事故的统计和报告制度。
三、人员培训与管理人员培训与管理是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的关键环节。
矿山爆破作为高风险作业,要求从业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因此,制度应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进行规范化管理,包括: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内容的安排、培训考核的实施等。
此外,还应建立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人员的培训情况和资质。
四、安全设备与装备的管理矿山爆破作业需要使用一系列安全设备和装备,如防爆器材、通风设备、自救器等。
安全管理制度应规定这些设备和装备的选择、使用、检测、维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对于高风险区域,还应加强现场监控和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与管理,及时预警和处置潜在的危险情况。
五、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置在矿山爆破作业中,安全事故难以完全避免。
因此,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应设计相应的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置程序。
制度需明确事故的分类与级别、报告流程、应急预案、事故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以便能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类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矿山爆破管理制度
矿山爆破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确保矿山爆破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保护工人的生命资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订立本规章制度。
2. 总则2.1 目标确保矿山爆破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
2.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从事矿山爆破作业的职工及管理人员。
2.3 遵从原则•安全第一:以安全为基础,确保人员生命资产安全。
•规范操作:依照标准流程进行矿山爆破作业。
•整体协作:各职能部门紧密合作,确保爆破作业高效完成。
•连续改进:定期对作业流程进行评估和调整,并连续改进。
2.4 职责划分•矿山爆破部门负责订立爆破作业方案和风险评估,并组织实施。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矿山爆破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和执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考核体系。
3. 爆破作业流程3.1 爆破作业方案的订立1.矿山爆破部门依照《矿山爆破安全规程》订立爆破作业方案。
2.爆破作业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爆破方案:包含炮孔设计、起爆方式等。
–安全措施:包含人员防护、疏散逃命等。
–风险评估:分析可能的风险,提出防备措施。
–管理措施:包含人员配备、通信设备等。
3.矿山爆破部门负责将爆破作业方案报送安全监管部门审批。
3.2 作业前准备•爆破作业前:1.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2.矿山爆破部门负责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反应本领。
•爆破作业当天:1.工作人员集中指定地方等待,领取必需的个人防护装备。
2.矿山爆破部门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3 爆破作业实施•矿山爆破部门组织工作人员依照爆破方案进行作业。
•爆破作业应进行远程监控,确保人员安全。
3.4 作业后处理•爆破作业结束后,矿山爆破部门负责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排出安全隐患,并进行总结报告。
•安全监管部门对矿山爆破作业进行评估与复核。
4. 考核与评估4.1 考核标准•爆破作业方案的订立是否规范和合理。
露天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露天矿山爆破作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露天矿山爆破作业,包括爆破设计、爆破施工、爆破安全监测、爆破应急处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露天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技兴安”的原则。
第二章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矿山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五条矿山主要负责人对本矿山爆破作业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爆破作业部门负责爆破作业的日常管理,包括爆破设计、施工、安全监测、应急处理等工作。
第七条爆破作业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第三章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内容第八条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爆破设计,明确爆破参数、爆破顺序、爆破安全距离等。
第九条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戒线,明确警戒区域,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条爆破作业过程中,必须对振动、冲击波、飞石等危害因素进行实时监测,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第十一条爆破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尘口罩、耳塞、防护眼镜等。
第十二条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爆破作业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矿山必须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其了解爆破作业安全规程和操作要求。
第十五条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爆破作业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矿山应定期组织爆破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其安全意识。
第五章爆破作业安全检查与考核第十七条矿山应定期开展爆破作业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爆破作业安全检查内容包括:爆破设计、爆破施工、爆破安全监测、爆破应急处理等。
矿山爆破管理制度模板
矿山爆破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为了加强矿山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爆破作业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矿山进行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二、爆破作业许可1. 爆破作业单位必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
2.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三、爆破作业安全管理1. 爆破作业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2. 爆破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爆破作业方案,包括爆破设计、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并报矿山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四、爆破作业人员管理1.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爆破作业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2. 爆破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五、爆破器材管理1. 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存储和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爆破器材仓库应符合安全要求,实行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六、爆破作业现场管理1. 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划定安全警戒区域。
2. 爆破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急救设备。
七、爆破作业监督检查1. 矿山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爆破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对违反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事故应急与处理1. 爆破作业单位应制定爆破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 发生爆破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九、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矿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矿山安全管理部门审议通过。
请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模板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以确保其符合特定矿山的具体要求和条件。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5篇)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1、井下所有爆破作业都必须编制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和爆破说明书。
器材、引爆雷管炸药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爆破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
2、一炮三检爆破制度指在每次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及附近____米的瓦斯情况,只有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____%,也无局部瓦斯积聚(体积超过0.5m3瓦斯浓度达到____%以上)时方准进行爆破作业。
3、每次爆破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
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检查爆破地点及周围的安全情况,当有支架损坏、空顶、瓦斯浓度超限、炮眼异常时,不准爆破作业。
4、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
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____种不同品种的炸药。
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5、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
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
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
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接线盒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6、爆破前,所有人员必须撤到安全距离以外。
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
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
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
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起爆。
7、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
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分次打眼、分次装药、分次运煤的安全措施,每次爆破时都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金属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金属矿山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破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矿山爆破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矿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2.爆破安全领导小组下设爆破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爆破安全管理工作。
3.各相关部门和班组要明确爆破安全责任人,落实爆破作业安全责任制。
三、爆破作业安全管理1.爆破作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2.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3.爆破作业前,必须对爆破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4.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负责警戒。
5.爆破作业现场周围50米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机械设备及无关人员。
6.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熟知爆破方案,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标准化规程》进行作业。
7.爆破作业人员不得盲目作业、不得野蛮作业、不得违章作业、不得酒后作业、不得冒险作业、不得擅自改变爆破设计方案而作业。
8.爆破作业人员操作过程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9.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爆破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无安全隐患。
四、爆破器材管理1.爆破器材的保管和领用必须执行有关管理规程。
2.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携带,并装在专用箱(袋)内,严禁装在衣袋内。
3.炸药和雷管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4.不得用自行车或摩托车运送雷管和炸药。
五、安全教育培训1.矿山爆破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2.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爆破作业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六、监督检查1.矿山爆破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爆破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2.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3.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加强矿山安全爆破管理制度
一、引言矿山爆破作业是矿山开采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同时也伴随着较高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矿山爆破作业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必要加强矿山安全爆破管理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爆破管理制度,确保爆破作业安全、有序进行。
2. 强化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爆破作业操作技能。
3. 加强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降低事故发生率。
4. 完善爆破作业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三、制度内容1. 爆破作业人员管理(1)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爆破作业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熟练掌握爆破作业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3)爆破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1)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制定爆破方案,并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2)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严格控制人员出入,确保安全。
(3)爆破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4)爆破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确保无安全隐患。
3. 爆破器材管理(1)爆破器材的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爆破器材的储存库房应满足防火、防爆、防潮、防尘等要求。
(3)爆破器材的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并由专业人员负责押运。
4. 爆破作业现场监管(1)设立爆破作业现场监管机构,负责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
(2)爆破作业现场监管人员应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操作。
(3)对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四、制度实施与监督1. 矿山企业应将加强矿山安全爆破管理制度纳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矿山企业应定期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矿山企业爆破作业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4. 对违反矿山安全爆破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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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我场爆破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财产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采剥工作的顺利发展,防止发生爆破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本公司一切进行爆破作业的人员、单位、作业场所及其主管部门。
3.职责3.1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职责a负责爆破工程的全面领导,组织爆破工程实施,并检查实施情况;b监督检查爆破工作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c监督检查爆破器材的运输、贮存和使用;d参加本单位爆破事故的调查处理。
3.2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a负责10吨以下中深孔台阶爆破的单体设计,指导施工,检查质量;b负责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指导;c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技术指导;d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e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3爆破员的职责:a按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b安全使用爆破器材,不得乱放、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或挪作它用;c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管理制度;d爆破后认真检查现场,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情况,及时处理或上报;e爆破结束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不准私自保存,不能转让他人或买卖;3.4爆破器材管理人员的职责:a负责检查、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b对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有权拒绝发放爆破器材;c负责检查库区[换行]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无能力处理的要及时报爆破工作领导人;d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时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e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f对超计划和规定量领取爆破器材的,有权拒绝发放。
4管理内容与程序4.1爆破作业的一般要求必须实行专职爆破员制度,建立专门的爆破作业组织。
设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和爆破器材管理人员。
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县(市)、区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爆破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员作业证。
必须执行定时爆破制度。
爆破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
4.2爆破作业的基本规定4.2.1一般规定4.2.1.1露天爆破按审批的爆破说明书或爆破设计书进行。
4.2.1.2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a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b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c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孔温度异常;d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e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f未严格按本制度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4.2.1.3禁止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穿着化纤衣服,不准携带能发火的物品(如火柴、打火机等)。
4.2.1.4在雷雨天、大雾天、七级以上风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露天爆破,在进行爆破作业过程中遇雷雨时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4.2.1.5装药前不准将爆破器材与炸药混在一起。
4.2.1.6装药工作必须遵循下列规定:a装药前应对炮孔进行检查、清理和验收;b必须按设计药量装药,深孔及浅眼爆破时,禁止超过规定的装药高度;c装起爆药包、起爆药柱时,严禁投掷和冲击;d浅眼、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可采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处理;e若发现起爆药包(含雷管)没装到位被药柱埋住而不能轻微提起时,禁止拔出或硬拉导爆管,应按处理盲炮的有关规定处理;f装药工作必须使用木制炮棍;g禁止烟火,禁止明火照明;h遇有硝铵炸药结块时,纸装管药用手轻揉,袋装的散药应用木制锤、棒轻轻打碎后方准使用;4.2.1.7堵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保证堵塞质量[换行]。
深孔和浅眼禁止使用无堵塞爆破;b禁止使用易燃材料堵塞炮孔;c堵塞不得破坏起爆线路;d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堵塞材料或用堵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4.2.1.8禁止用力拉出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起爆材料。
4.2.1.9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4.2.1.10已装药炮孔必须一次爆破完毕,不准残留。
4.2.1.11在爆破危险区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同一区段的二次爆破应采用一次点火或远距离起爆。
4.2.2爆破警戒与信号4.2.2.1在装药地点周围10米以外插上红旗,以标志爆破危险区,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2.2.2现场加工导爆索,加工药包时,应在中深孔爆破区域2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进行。
4.2.2.3起爆前,根据爆破设计及现场周围与装填的具体情况,确定爆破危险区的警戒边界,并设置岗哨,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
4.2.2.4起爆前必须发出明显的音响和视觉信号,应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听到和看到;应使员工和附近居民预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音响信号的意义,以及规定的爆破时间。
第一次信号(即起爆预告信号)发出后,所有与起爆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警戒危险区以外,或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二次信号(即起爆信号)发出后,在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总负责人方准发出引爆指令,施爆人员根据指令进行引爆。
第三次信号(即解除警戒信号)响炮后爆破警戒岗哨应坚守岗位,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经指定的检查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
4.2.3起爆4.2.3.1火雷管起爆4.2.3.1.1加工起爆雷管应在专门的单独房间或现场安全地点进行,严禁在爆破器材存放间、住宅和靠近人群地点加工。
4.2.3.1.2装配起爆管前,必须逐个检查雷管质量,凡管体压扁、破坏、锈蚀、加强帽歪斜者,严禁使用。
雷管内有杂物,严禁用工具掏和嘴吹,只准用手轻轻地弹出杂物。
弹不出杂物的雷管,禁止使用。
4.2.3.1.3应将加工好的起爆雷管分别存放,信号雷管必须系上醒目标志。
4.2.3.1.4加工起爆药包时,应用木质锥子在药包中心扎一雷管大小的孔,孔深应能将雷管全部插入,雷管插入药包后,应用细绳或胶带将雷管紧固。
4.2.3.1.5加工起爆药包应在爆破作业地面附近的安全地点进行,只准加工当班爆破作业所需要用量。
4.2.3.1.6用于潮湿或有水工作面的起爆管和起爆药包要进行防潮、防水处理。
4.2.3.2导爆索起爆4.2.3.2.1采用导爆索起爆时,应事先按需要用快刀切好,每盘首尾两端应切掉5cm,禁止切割接上雷管及药包或已插入炸药的导爆索。
4.2.3.2.2导爆索起爆网路要采用搭接、水手结等方法联接。
搭接时,其重迭长度不得小于15cm,中间不得夹有异物和炸药卷,捆绑要牢固。
支线与主线传爆方向的夹角不得大于90度。
起爆导爆索的雷管应绑紧在距离导爆索端部15cm处,雷管的集中穴朝向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4.2.3.2.3导爆索网路中,除采用水手结外,禁止打结和打圈。
须交错通过时导爆索之间应衬以厚度不小于10cm的垫块。
4.2.3.3导爆管起爆4.2.3.3.1导爆管网路中不得有结死。
孔内不得有接头,用于同一工作面的导爆管应是同厂同批号产品。
4.2.3.3.2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细绳将雷管和药包紧固好。
加工起爆药柱时,必须将雷管放在起爆药柱预留孔内。
禁止露在起爆药柱外面。
4.2.3.3.3地表导爆管起爆网路联结应全部装药充填结束之后,从爆区一端逐步进行。
4.2.3.3.4用雷管起爆导爆管网路时,雷管端部(聚能穴)禁止朝向导爆管传爆方向联接。
联接时,可采用联接块或者胶布。
4.2.3.3.5敷设好的起爆网路,要仔细检查并把地表起爆雷管用细渣埋好。
4.2.3.3.6深孔爆破充填块度不准大于30cm,以免砸断导爆管。
4.2.3.3.7在每卷导爆管两端封口处向后切掉5cm后才能使用。
露在孔外的导爆管不要切开封口,和雷管联接时在封口向后不小于5cm处联接。
4.2.3.3.8用套管联接两根导爆管时,两根导爆管的端面切成垂直面,互相接触,并保证不被拉开。
[换行]4.2.3.3.9在有爆破性气体或易爆炸的矿尘存在的工作面,不应采用导爆管起爆。
4.3裸露药包爆破4.3.1裸露药包爆破,必须保证先爆的药包不致破坏其它药包,如不能达到要求,则只准用齐发起爆。
禁止用石块覆盖药包。
4.3.2一般情况下不宜将炸药包插入石缝中进行爆破.。
特殊情况下可以例外,但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4.4深孔爆破4.4.1现场装填准备工作4.4.1.1严格执行深孔钻凿完毕后的测量验收制度,对符合原设计要求的部分,要采取措施,并重新审核药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深孔,又无有效补救措施的应予报废,不准装药爆破。
4.4.1.2爆区内的机电设备应移出危险区。
要执行停送电制度。
爆破前,整个危险区内停电,否则不准起爆。
4.4.1.3深孔周围(半径0.5m范围内)的碎石、杂物应清除干净,孔口岩石不稳固者,应进行维护。
4.4.2现场装填工作4.4.2.1运输炸药的汽车应有专人指挥进入爆区,禁止在卸有炸药的区域及装填完毕后的爆区通过。
4.4.2.2起爆药包的加工点不得受其它作业的影响。
4.4.2.3没有装药的炮孔,不准放置起爆药包。
4.4.2.4搬运爆破器材时须小心谨慎,轻拿轻放,不准使其发生磨擦和撞击,严禁拖拽、抛掷。
4.4.2.5微差爆破时,各药室、深孔的微差雷管的段别应与设计相符。
4.4.2.6深孔爆破若采用两点式起爆,两组起爆体分别置于深孔装药高度的四分之一和四分之三处。
4.4.2.7深孔装药先检查核实孔深,有问题时,及时处理,处理有困难时,立即报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或爆破工作领导人解决。
4.4.2.8在深孔装药过程中,需多次检查装药高度上升变化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时,须及时报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由专人按要求进行处理。
4.4.2.9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作业,不准私自增加和减少装药量,如果需要调整装药数量,必须得到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或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4.4.2.10深孔爆破的雷管,应是防水雷管,当装药时间超过一昼夜,应事先对不防水的雷管采取防潮措施。
4.4.2.11在保证堵塞质量的同时,必须保证爆破网络不受损坏。
4.4.2.12深孔爆破堵塞前必须先检查炮孔装药情况,不合格的炮孔不予堵塞。
若发现异常情况时,须及时报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由专人按要求进行处理。
4.4.2.13有水深孔应使用防水炸药或进行防水处理,施工中发现水孔,须及时报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由专人按要求进行处理。
4.4.2.14工作中严格控制装药时间,一般不得超过所用炸药和起爆材料的最低抗水时间。
4.4.2.15使用浆状炸药、乳化油炸药在装药时应缓慢投进,不能过急,以免堵孔。
4.5爆破后检查与肓孔处理4.5.1爆破后的检查4.5.1.1炮响后,露天爆破不小于5分钟,巷道掘进不小于15分钟(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4.5.1.2如果发现盲孔、冒顶、危石、支护破坏等现象,应及时处理。
未处理前应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4.5.1.3经检查处理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