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024THD 001-2019饲料原料 棕榈脂肪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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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24THD 沈阳天贺达贸易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024THD001-2019
饲料原料
棕榈脂肪粉
2019-07-30发布2019-08-07实施沈阳天贺达贸易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为适用公司的生产要求,参照相关的国家标准而制定。
本标准由沈阳天贺达贸易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天贺达贸易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凡、李万君、姜明赟。
饲料原料棕榈脂肪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原料棕榈脂肪粉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棕榈油为原料经加工、喷雾、冷却获得的颗粒状粉末。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509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T5536植物油脂检验熔点测定法
GB/T6433饲料中粗脂肪的测定
GB/T6435饲料中水分的测定
GB/T8946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
GB10648饲料标签
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
GB/T14699.1饲料采样
GB/T15688动植物油脂中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
GB/T18823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
3.1感官要求
本产品在常温下呈白色或淡黄色颗粒状固体,颗粒均匀,无结块,具有本产品特有的气味。
3.2理化指标
表1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
熔点/(℃)≥51
酸价/(以KOH计)/(mg/g)>195
粗脂肪/(%)≥99
水分和不溶性杂质/(%)≤0.5
过氧化值/(mmol/kg)≤ 2.0
3.3卫生指标
应符合GB13078的有关规定。
3.4净含量
净含量应符合标签标注,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4试验方法
4.1感官指标
取100g样品放在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目测、鼻嗅。
4.2熔点
按GB/T5536的规定执行。
4.3酸价
按GB5009.229的规定执行。
4.4粗脂肪
按GB/T6433的规定执行。
4.5水分和不溶性杂质
4.5.1水分
按GB/T6435的规定执行。
4.5.2不溶性杂质
按GB/T15688的规定执行。
4.6过氧化值
按GB5009.227的规定执行。
4.7卫生指标
按GB13078中的规定执行。
4.8净含量
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
5检验规则
5.1组批和仟样
5.1.1组批
以同一生产日期、同一原料、同一工艺、同一班次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5.1.2仟样
按GB/T14699.1的规定执行。
5.2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
5.2.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需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熔点、酸价、粗脂肪、水分和不溶性杂质、过氧化值和净含量。
5.2.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原料、工艺及设备有较大变动时;
b)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c)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要求时。
5.3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规定,即判定该批产品合格。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卫生指标除外),可在原批次产品中加倍取样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卫生指标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不得复检。检验结果的判定误差按GB/T18823的规定执行。
6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和保质期
6.1标签
按照GB10648的规定执行。
6.2包装
包装使用复合塑料编织袋,其质量符合GB/T8946的规定。
6.3运输
运输工具应洁净,应有防雨,防晒措施。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防止日晒、雨淋、受潮。不得与有毒有害易污染物品混装混运。
6.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处。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混合贮存。
6.5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包装完好的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