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024THD 001-2019饲料原料 棕榈脂肪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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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24THD 沈阳天贺达贸易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024THD001-2019

饲料原料

棕榈脂肪粉

2019-07-30发布2019-08-07实施沈阳天贺达贸易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为适用公司的生产要求,参照相关的国家标准而制定。

本标准由沈阳天贺达贸易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天贺达贸易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凡、李万君、姜明赟。

饲料原料棕榈脂肪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原料棕榈脂肪粉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棕榈油为原料经加工、喷雾、冷却获得的颗粒状粉末。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509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T5536植物油脂检验熔点测定法

GB/T6433饲料中粗脂肪的测定

GB/T6435饲料中水分的测定

GB/T8946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

GB10648饲料标签

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

GB/T14699.1饲料采样

GB/T15688动植物油脂中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

GB/T18823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

3.1感官要求

本产品在常温下呈白色或淡黄色颗粒状固体,颗粒均匀,无结块,具有本产品特有的气味。

3.2理化指标

表1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

熔点/(℃)≥51

酸价/(以KOH计)/(mg/g)>195

粗脂肪/(%)≥99

水分和不溶性杂质/(%)≤0.5

过氧化值/(mmol/kg)≤ 2.0

3.3卫生指标

应符合GB13078的有关规定。

3.4净含量

净含量应符合标签标注,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4试验方法

4.1感官指标

取100g样品放在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目测、鼻嗅。

4.2熔点

按GB/T5536的规定执行。

4.3酸价

按GB5009.229的规定执行。

4.4粗脂肪

按GB/T6433的规定执行。

4.5水分和不溶性杂质

4.5.1水分

按GB/T6435的规定执行。

4.5.2不溶性杂质

按GB/T15688的规定执行。

4.6过氧化值

按GB5009.227的规定执行。

4.7卫生指标

按GB13078中的规定执行。

4.8净含量

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

5检验规则

5.1组批和仟样

5.1.1组批

以同一生产日期、同一原料、同一工艺、同一班次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5.1.2仟样

按GB/T14699.1的规定执行。

5.2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

5.2.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需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熔点、酸价、粗脂肪、水分和不溶性杂质、过氧化值和净含量。

5.2.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原料、工艺及设备有较大变动时;

b)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c)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要求时。

5.3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规定,即判定该批产品合格。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卫生指标除外),可在原批次产品中加倍取样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卫生指标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不得复检。检验结果的判定误差按GB/T18823的规定执行。

6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和保质期

6.1标签

按照GB10648的规定执行。

6.2包装

包装使用复合塑料编织袋,其质量符合GB/T8946的规定。

6.3运输

运输工具应洁净,应有防雨,防晒措施。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防止日晒、雨淋、受潮。不得与有毒有害易污染物品混装混运。

6.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处。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混合贮存。

6.5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包装完好的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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