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蒲江县气象灾害调查报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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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气象灾害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

调查人:

蒲江县气候条件总体优越,但干旱、洪涝、大风、冰雹、强寒潮、低温、连阴雨、高温、雷电灾害和由气象引发的森林火灾、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常有发生,给我县经济发展带来很大的阻碍。现对我县气象灾害的特点、防御工作开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作如下报告。

一、蒲江县主要气象灾害特点

1.干旱:

1)干旱天气标准及发生频率(调查年代1960—2005年):

2)灾害影响:由上表看出我县各类干旱都有发生,尤以春、夏旱发生频率高,成灾危害重,特别是近十多年来,由于全球气候变暖,干旱灾害愈来愈严重。如:94年发生的严重冬干、夏旱;99年严重的冬干连春旱;2001年冬干、春旱连夏旱;2007年又发生严重的冬干连春旱,致使塘、堰干涸,地下水位下降,造成人、畜饮水困难,引发用水矛盾突出,农经作物栽种与生长严重缺水受旱,高温低湿诱发森林火灾,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

2.洪涝:

1)洪涝天气标准:

一般洪涝:日降水量≥100mm—<200mm,或连续三天总降水量≥150mm—<250mm。

严重洪涝:日降水量≥200mm,或连续三天总降水量≥250mm。

2)洪涝发生频率:

1960年至2005年我县发生一般以上的洪涝有29年,共42次洪涝,年发生频率63%(三年二遇),年平均0.9次,最多1975年发生三次洪涝。

洪涝发生时段:集中发生在6月下旬—9月上旬,(称主汛期),时间分布为:6月4次,7月最多为22次,8月次多为11次,9月5次。

3)洪涝灾害影响:

夏多洪涝是我县汛期的主要气候特点,由于县境内丘山多,有涝即成灾,同时易引发地质灾害。近20年(1986—2005年)中有15年暴雨洪涝成灾,受灾较严重的年份有:1987年6月26日、1988年7月2日、1989年8月12日、1990年9月2日、2002年7月3日、2005年9月20日的大暴雨、1994年7月22—23日、1995年8月10—11日的特大暴雨带来的洪水淹没冲毁农作物、渔塘、房屋、水利、通信、供电、供水等设施、引发塌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交通、通讯、供电、供水中断,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

3.强寒潮低温灾害。

1)寒潮天气标准:

春季(3—4月)、秋季(10—11月)寒潮标准:连续≤3天日平均气温下降≥8℃。

冬季(12—2月):寒潮标准:连续≤3天日平均气温下降≥6.0℃。

2)寒潮发生频率:

我县每年都有寒潮发生,年平均1.6次,最多一年发生4次。冬季发生最多,占总次数44.7%;春季较多,占39.5%;秋季较少,占15.8%。

3)强寒潮低温灾害影响。

冬季低温冻害,是指强寒潮带来的降雪、霜冻,持续低温冻害,主要造成经济苗木受冻,积雪压折竹木和小春作物,牲畜冻死等,受灾较重的年份有:1986年2月26日积雪5-10厘米雪灾,1988年2月16日长丘山积雪23厘米雪灾,1990年1月31日山区积雪10厘米雪灾,1991年12月27—28日平坝积雪3厘

米,最低气温达零下4.5℃和2005年1月2日最低气温达零下4.4℃的低温霜冻灾害。

春季低温灾害俗称“倒春寒”,是指强寒潮带来的降雪、晚霜冻和3月下旬—4月上旬日平均气温连续≥3天低于10℃的低温冷害。主要造成已播大春作物大面积烂种烂秧,经济苗木、小春作物遭受晚霜危害。受灾较重的年份有:1986年3月1日、1988年3月1—2日降雪晚霜冻害,1996年3月8日—4月6日、1998年3月19日—21日的低温晚霜冻灾害。

4.连阴雨灾害

1)连阴雨天气标准:连续≥5天无日照,且≥3天白天降水量≥0.1mm。

2)连阴雨发生频率及灾害影响:

我县连阴雨各月皆有出现,冬季连阴雨(雪)常伴随低温,造成冻害。夏季(初夏)连阴雨影响小春收获,秋季(伏秋)连阴雨妨碍秋收秋种和晚秋作物栽种与生长。

初夏连阴雨较少,但危害大。如1981年5月10—31日、1984年5月10—23日、1992年5月6日—19日连阴雨天气给小春作物带来很大损失。

伏秋连阴雨发生频率最高,年平均1.6次,最多年份可达4次。如1982年9月1—31日、2001年8月27—9月8日、9月19—29日,2005年8月5—13日、18—22日严重连阴雨天气造成大春作物发芽霉烂,晚秋作物不能及时种植,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5.高温灾害。

1)高温天气标准:连续≥3天日最高气温≥33.0℃。

2)高温发生频率与分布:

我县年平均高温时段1.6段,年平均高温日数6.5天,高温发生时间分布在:最早出现在2006年5月1—3日,最晚出现在1997年9月6—11日,初夏5—7月上旬高温少,占总时段数的9%,盛夏7月中旬—8月中旬高温时段集中,占总时段数的75%,伏秋8月下旬到9月上旬高温时段较少,占总时段数的16%。

3)高温灾害及其影响:

高温时段一般配合少雨干旱,使地面蒸腾作用加大,加剧了干旱成灾,同时高温酷热,诱发疾病,给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很大危害。

1994年以来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我县高温时段和日数剧增,年平均高温时段增至2.6段,年平均高温日数增至16天,如1994年,1997年、2001年、2002年出现4—6段高温天气,高温日数达22—34天,2006年高温天气异常偏多,先后出现6段49天高温天气,最高气温达38.1℃,创有资料记录以来的最高极值,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和损失。

6.雷电风雹灾害:

我县雷电风雹天气主要指夏季强对流天气带来局部短时大风(瞬时最大风速≥17米/秒,即≥8级)、雷暴、冰雹和强降雨灾害。我县雷暴大风天气年年都有发生,冰雹虽少但灾情重。

雷暴:年平均雷暴日数26.3天,最多年可达52天,强雷电导致雷击灾害,造成房屋、电器损毁,供电、通信中断,人畜伤亡等重大灾情。

大风:年平均大风日数0.7天,最多年达3天,7—8月次数最多,月平均0.2—0.3天(三至五年一遇)。此外除县城有大风记录,乡镇遭受风灾的局地性大风也较多。

冰雹:我局有资料记录的雹灾20次,4—9月均可发生。

强烈的雷暴伴有强降水大风、冰雹,这种局部天气从生成到影响时间短,突发性强,使人们预防不及,造成灾难性的损失。如1986年7月28日高桥狮子坝遭受强雷暴和9级大风灾害、1989年4月21日全县遭受7—8级大风灾害;1990年5月9日全县遭受7—8级大风、雷暴、冰雹灾害、1992年4月18日甘溪镇一带5个乡镇遭受特大冰雹,强风暴雷电灾害;1995年8月11日、9月7日两次强雷暴造成人员2死一伤的雷电灾害;1999年7月13日、2002年8月24日、2003年8月9日局部地区遭受的暴雨雷电大风灾害;2005年6月30日、7月1日、9月20日局部地区遭受的强雷电暴雨大风灾害和2006年8月15日鹤山镇部分地方遭受的强雷电狂风袭击,造成大面积竹木折断,人员伤亡,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的损失;2007年4月14日21时35分至22时20分全县至东向西从寿安、长秋、西崃、鹤山、光明、大兴等地遭受大范围历史罕见的冰雹袭击,最大冰雹直径30—40毫米,积雹厚度5—10厘米,造成农作物大面积受灾,房屋损坏,直接经济损失约2880万元。

近几年来,由于气候变暖,极端气候事件增多,雷暴风雹天气愈来愈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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