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服务图文稿
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转发《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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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转发《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继续执行资产评估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的函》的通知
【标 签】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服务,资产评估机构收费
【颁布单位】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
【文 号】甘评协﹝2014﹞9号
【发文日期】2014-02-13
【实施时间】2014-02-13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综合管理法规
各资产评估机构: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发改服务[2013]4号)试行一年来,执行情况良好,社会各界反映平稳,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继续执行现行收费标准。
为继续有效规范行业收费行为,现将《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继续执行资产评估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的函》(甘发改服务函[2014]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资产评估机构要按《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严格执行资产评估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通知》(甘评协[2013]2号)的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坚持以规范执业收费来确保执业质量。
附件: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继续执行资产评估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附件: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继续执行资产评估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的函.pdf。
固定资产资项目节能评估及审查
二、“能评”办法简要介绍
目前, 国家发改委正在组织制定《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 争取年内 出台。
· 节能评估
指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评估报告书或报告表(以下统称节能评估文 件), 对项目能源利用状况以及是否符合国家节 能规划、产业政策、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 其能 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和评估, 为项目决 策提供科学依据的行为。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 和审查
主要内容
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能 评”)的相关背景
二、“能评”办法简要介绍 三、工信部灾后重建项目“能评”工作试点
一、“能评”的相关背景
1998年生效的节能法第十二条规定: “固 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 包括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固定资产投资 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应当遵守合理用能标 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 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依法审批的机关 不得批准建设”;“项目建成后,达不到合理 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
《规定》中也对节能篇(章)的主要内容进行 了明确的规定。
在2006年上半年全国人大组织的节能法执法
检查中发现, 原《节能法》中关于合理用能 专题论证的制度性规定基本上没有得到执行 。
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节能法执法检查报告 提出必须建立独立的、前置性的节能评估和 审查制度, 并要求在修订节能法时就此做出 明确和具体的规定。
343号)
3
关于印发《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独
立节能专篇内容深度的要求(试行)》的通知(京发改
[2007]576号)
4
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07]1107号)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7.29•【字号】粤发改资环[2011]913号•【施行日期】2011.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资环〔2011〕913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规范节能评估服务市场,提高节能评估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第6号令)有关规定,现对在我省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服务的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节能评估机构备案以自愿为原则。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节能评估机构可以申请备案:(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二)能够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包括开展能源供应情况分析评估、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项目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评估、节能措施评估等工作,并按国家要求编制节能评估文件;(三)取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工程咨询或设计资格,或节能评估能力已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认可;(四)配备5名以上从事节能相关工作、熟悉节能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过国家和省有关行业协会组织的节能评估能力培训者从优;(五)申请备案的专业应至少配备1名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并主持或参与1项以上的节能评估成果;(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节能评估机构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备案申请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三)工程咨询或设计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国家或省有关部门认可的节能评估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四)节能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节能评估能力培训结业证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五)申请备案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主持或参与相关节能评估成果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的项目合同或委托函复印件,有关人员主持或参与该项目的有效证明,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六)节能评估成果范本(节能评估成果是指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6号令)要求编制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以及根据《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粤府办〔2008〕29号)编制的含节能分析篇(章)的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或者节能专项评估,要求提供最有代表性的一个范本原件)。
甘发改服务【2014】1140号文件(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备注: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编制业务收费按编制人出具的成(结)果文件的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鉴定业务按标的物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
3、审核业务收费按送审项目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先计取基本收费;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以送审项目工程造价核减额为收费基数(只按核减计费, 不抵消核增额)。
4、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收费有审核项目的按本通知相应审核项目标准另计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不再计取基本收费。
5、编制工程量清单业务可先预收10000元编制费,完成后再按工程中标价为收费基数计费多退少补。
6、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单位工程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
例如:某单位工程中建筑工程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收费额(万元)如下: 100×4‰=0.4,(300-100)×3.8‰=0.76,(500-300)×3.5‰=0.7,(1000-500)×3.2‰=1.6,
(2000-1000)×3.0‰=3.00,(3000-2000)×2.8‰=2.8, 合计收费:0.4+0.76+0.7+1.6+3.00+2.80=9.26。
甘发改服务 文件 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备注: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编制业务收费按编制人出具的成(结)果文件的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鉴定业务按标的物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
3、审核业务收费按送审项目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先计取基本收费;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以送审项目工程造价核减额为收费基数(只按核减计费, 不抵消核增额)。
4、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收费有审核项目的按本通知相应审核项目标准另计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不再计取基本收费。
5、编制工程量清单业务可先预收10000元编制费,完成后再按工程中标价为收费基数计费多退少补。
6、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单位工程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
例如:某单位工程中建筑工程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收费额(万元)如下: 100×4‰=0.4,(300-100)×3.8‰=0.76,(500-300)×3.5‰=0.7,(1000-500)×3.2‰=1.6,
(2000-1000)×3.0‰=3.00,(3000-2000)×2.8‰=2.8, 合计收费:0.4+0.76+0.7+1.6+3.00+2.80=9.26。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精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规划、新、改、扩建工程)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我们对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现有可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产业和技术政策、标准和设计规范进行了收集、整理。
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鉴于有的标准标龄较长,个别指标落后于当前实际情况,我们正在组织有关单位抓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请在执行过程中,结合本地、本行业情况从严掌握。
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OO七年一月五日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及审查指南(2006)一、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1.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6.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6号)7.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7号)8.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部长令第76号)9. 公路工程节能管理规定(试行)(交体法发【1997】840号)10. 铁路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铁道部1998年7月23日发布)11. 交通行业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交通部2000年6月16日发布)12.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发改环资【2004】2505号)(二)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等1. 国务院关于发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2005】40号)2.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 )3. 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计交能【1996】905号)*4. 铁路节能技术政策(铁道部1999年9月7日颁布)5. 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政策要点(国经贸资源【1999】1005号)6.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第35号令)7. 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第50号令)8. 电石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4年第76号)9.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4年第76号)10.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4年第76号)11. 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6年第40号)12. 电解金属锰企业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6年第49号)13. 关于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589号)14. 关于规范铅锌行业投资行为加快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1898号)15. 印发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609号)16. 关于加强热电联产管理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17. 关于进一步做好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计基【2003】369号)18. 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国家发改委2005第65号)二、工业类相关标准和规范(一)管理及设计方面的标准和规范1.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GB/T 15587-19952. 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试行)(能源节能【1991】98号)3.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照明设计技术规定 SDGJ56-19934. 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 GB/T 18710-20025. 水利发电厂照明设计规范 DL/T 5140-20016. 电力行业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修订版)(电综【1997】577号)7. 火力发电厂燃料平衡导则 DL/T606.2-19968. 火力发电厂热平衡导则 DL/T606.3-19969. 火力发电厂电能平衡导则 DL/T606.4-199610.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计基础【2001】26号)11. 钢铁企业设计节能技术规定YB9051-98 *12. 石油地面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范SY/T6420-199913. 石油库节能设计导则 SH3002-200014. 石油化工厂合理利用能源设计导则SH3003-200015. 药用玻璃窑炉经济运行管理规范 YY/T 0248-199616. 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保温管 CJ/T 3002-199217. 机械行业节能设计规范 JBJ 14-200418.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199719. 医药工业企业合理用能设计导则 YY/T 0247-199620. 制浆造纸厂设计规范QB6001-199121.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50185-199322. 气田地面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定 SY/T 6331-199723. 石油工业加热炉型式与基本参数 SY/T 0540-199424. 原油长输管道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定 SY/T 6393-199925.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26. 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GB50376-200627. 渔船冰鲜鱼舱绝热结构形式 SC/T 90750-1994(二)产品能耗定(限)额方面的标准1. 九种高耗电产品电耗最高限额(国经贸资源【2000】1256号)*2. 重有色金属矿山生产工艺能耗 YS/T 108-19923. 铝加工企业产品能源消耗定额 YS/T109.2-1992 *4. 铝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定额 YS/T 103-20045. 镍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定额 YS/T 104-1992 *6. 锌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定额 YS/T 102-20037. 锑冶炼企业能源消耗定额 YS/T105.2-20048. 铜加工企业能源消耗定额 YS/T109.1-1992 *9. 铜冶炼企业能源消耗定额 YS/T 101-200210. 锡冶炼企业能源消耗定额 YS/T105.1-200411. 油田生产主要能源定额分类编制方法 SY/T 6472-200012.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定额 GB/T 16780-1997 *13. 建筑卫生陶瓷能源消耗定额 JC 712-1990 *14. 平板玻璃能源消耗定额 JC432—1991 *(三)合理用能方面的标准1. 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 GB/T3485-19982. 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 GB/T3486-19933. 热处理节能技术导则 GB/Z 18718-20024. 合理润滑技术通则 GB/T 13608-19925. 石油企业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导则 ST/T 6375-19986. 输油管道加热设备技术管理规定 ST/T 6382-19977. 输油输气管道电器设备技术管理规定 SY/T 6325-19978. 滩海石油工程保温技术规范 SY/T 4092-19959. 滩海石油工程热工采暖技术规范 SY/T 0306-199610. 工业炉窑保温技术通则 GB/T16618-199611. 蒸汽供热系统凝结水回收及蒸汽疏水阀技术管理要求 GB/T 12712-199112. 设备及管道保温保冷技术通则 GB/T11790-199613. 设备及管道保温保冷设计导则 GB/T15586-199514. 设备及管道保冷效果的测试与评价 GB/T 16617-199615. 设备及管道保温效果的测试与评价 GB/T 8174-198716. 节电措施经济效益计算与评价GB/T13471-199217. 工业锅炉及火焰加热炉烟气余热资源量计算方法与利用导则 GB/T 17719-1999 (四)工业设备能效方面的标准1.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762-20052.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8613-2002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153-20034.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20052-20065.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761-20056. 工业燃料加热装置能耗限值 JC 569-19947.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7-2004三、建筑类相关标准和规范1.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2.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3. 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建科【2005】199号)4.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CJ134-20015.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CJ75-20036.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CJ26-95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8.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CJJ34-2002; J216-20029.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10.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11.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12.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1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1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15.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T 50033-200116.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GJJ45-9117. 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38-901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9319. 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 JGJ 132-200120. 地板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JGJ 142-20042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22. 宾馆、饭店合理用电GB/T 12455-199023. 生活锅炉热效率及热工试验方法GB/T 10820-200224.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GB50365-2005四、交通类相关标准和规范1. 水运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定JTJ228-20002. 交通部关于交通行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暂行规定(交体法发【1995】607号)3. 交通部《关于交通行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交体法发【1996】354号)4. 交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办通知认真做好交通行业能源节约工作的通知(交体法发【2000】306号)5. 水运工程设计节能规范 JTJ228-20006. 沿海港口企业能量平衡导则 JT/T0025-927. 内河港口能量通则 JT/T 202-19958. 港口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设计能源综合单耗评价JT/T491-20039. 铁路工程节能设计规范 TB10016-2002五、农业类相关标准和规范1. 被动式太阳房热工技术条件和测试方法GB/T 15405-20062. 微型水力发电设备基本技术要求GB/T 17522-20063. 微型水力发电设备试验方法GB/T 17523-19984. 微型水力发电设备质量检验规程GB/T 17524-19985. 微型水力发电设备安装技术规范GB/T 17525-19986. 微型水力发电机技术条件NY/T 845-20047. 风力发电机组验收规范GB/T 20319-20068. 风力发电机组电能质量测量和评估方法GB/T 20320-20069. 生物质燃料发热量测试方法NY/T 12-198510. 聚光型太阳灶NY 219-200311. 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NY/T 315-199712. 秸秆气化供气系统技术条件及验收规范NY/T 443-200113. 户用农村能源生态工程南方模式设计施工和使用规范 NY/T 465-200114. 户用农村能源生态工程北方模式设计施工和使用规范 NY/T 466-200115. 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站建设标准NYJ/T 09-200516. 秸秆气化装置和系统测试方法NY/T 1017-200617. 小型风力发电系统安装规范NY/T 1137-2006六、相关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1.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7896- 19992.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043-20033.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044-20034. 单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415-20035. 高压钠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573-20046. 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574-20047. 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00053-20068. 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00054-20069.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 19576-200410.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GB 19578-2004注:“*”表示正在修订。
甘发改服务20141140号文件咨询服务收费标准.xls
附件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备注: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编制业务收费按编制人出具的成(结)果文件的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鉴定业务按标的物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
3、审核业务收费按送审项目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先计取基本收费;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以送审项目工程造价核减额为收费基数(只按核减计费, 不抵消核增额)。
4、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收费有审核项目的按本通知相应审核项目标准另计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不再计取基本收费。
5、编制工程量清单业务可先预收10000元编制费,完成后再按工程中标价为收费基数计费多退少补。
6、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单位工程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
例如:某单位工程中建筑工程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收费额(万元)如下: 100×4‰=0.4,(300-100)×3.8‰=0.76,(500-300)×3.5‰=0.7,(1000-500)×3.2‰=1.6,
(2000-1000)×3.0‰=3.00,(3000-2000)×2.8‰=2.8, 合计收费:0.4+0.76+0.7+1.6+3.00+2.80=9.26。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9.30•【字号】甘政发〔2016〕85号•【施行日期】2016.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甘政发〔2016〕8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现将《甘肃省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促进项目建设,扩大合理有效投资。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
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是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后、开工建设之前,由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向项目单位作出的行政审批事项。
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既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通项目开工前“最后一公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的重要举措。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整合我省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按照《通知》明确的清理原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列入国务院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一律取消审批;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已没有必要保留的,要通过修法取消审批;审批机关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或者能够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取消审批;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加大优化整合力度,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应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属于同一层级地方政府办理的事项,应通过统一平台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对我省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9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月22日甘肃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工作,促进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甘肃省节约能源条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和《甘肃省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单》(甘政发〔2016〕8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项目节能情况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的行为。
项目节能情况,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并编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以及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的行为。
各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
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甘肃省工程咨询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正式批复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估咨询服务收费的报告》(甘咨询〔2011〕42号)收悉。
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有关规定,参照兄弟省的做法,2010年我们研究制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已试行期满。
根据试行情况和你单位意见,同意你中心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估咨询,继续收取评估咨询服务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初步设计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可按国家和省上制定的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收费标准执行,即:
初步设计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二、初步设计评估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具体收费标准由你中心与委托方在上述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你中心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估咨询工作,评估咨询工作的内容和质量应满足国家政策和委托方的要求,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
四、你中心收费前应到省发展改革委办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按时参加收费年审。
五、本批复规定收费标准执行期为2年,期满前2个月请你中心将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和收支使用情况及收费标准的调整意见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届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研究制定。
六、本批复执行期间国家有政策规定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执行期间建设单位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反映请及时报告。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节能评审和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收费标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和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项目审批部门、财政局,有关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节能评审和节能评估文件编制中财政性资金列支行为,保障评审和编制服务质量,现对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和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的有关支付标准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关于节能评审费用和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的支付基准参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费用标准规定,以项目工程费用(主要包括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购置费等,不含土地费用)为计费基数,按照项目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进行分档,根据项目不同行业能耗复杂程度设定相应的行业调整系数来计算,制定相关费用支付基准如下: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支付基准2、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支付基准、关于行业调整系数在上述基准费用的基础上,节能评审费用和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结合行业调整系数实行累进计算,公式为:评审或编制费用= [本档最低评审或编制费用基准+ (工程费用-本档最低工程费用)x费率]x行业调整系数。
其中,行业调整系数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业能耗复杂程度确定如下:三、有关适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和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的支付标准,不应超出本通知所规定的相应费用上限。
非政府投资项目,其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由委托方与编制机构按照市场服务价格自行确定。
四、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计算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和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实行累进计算。
1.1亿元以下(含1亿元)1)节能评估报告书:6万元x行业调整系数二2)节能评估报告表:4万元X行业调整系数二2.1亿元一5亿元(含5亿元)1)节能评估报告书:[6 + (工程费-1亿元)X 0.000175] X行业调整系数=2)节能评估报告表:[4 +(工程费-1亿元)X 0.0001] X行业调整系数 =3.5亿元一10亿元(含10亿)1)节能评估报告书:[13 +(工程费-5亿元)X 0.00014] X行业调整系数=2)节能评估报告表:[8 + (工程费-5亿元)X 0.00008] X行业调整系数二4. 10亿元以上1)节能评估报告书:20万元X行业调整系数=2)节能评估报告表:12万元X行业调整系数二。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29•【字号】沪府发[2008]6号•【施行日期】2008.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08〕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为加强节能降耗的源头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等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分析篇(章)的编制、评估、审查及后续监管,适用本办法。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管理体制)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负责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总体指导和协调。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外资委和其他由市政府确定的机构(包括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洋山保税港区管委会等)以及区县投资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审批部门”),按照本办法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具体实施。
市建设交通、财政、质量技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市节能监察中心依照本办法,做好有关节能监察工作。
第四条(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指南)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应当会同市建设交通委、市质量技监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对实施节能评估和审查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划、政策、标准和规范等进行汇编,制定并更新本市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服务定稿版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的批复甘发改服务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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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发改服务〔2013〕1462号
甘肃省节能评审中心:
你中心上报的《关于申请正式批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服务收费的报告》(甘能评审〔2013〕15号)收悉。
根据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政策及相关规定,2012年制定的收费标准已试行期满,根据试行情况和你单位意见,经研究,同意你中心接受委托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继续收取评估咨询服务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1、2)。
二、节能评估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你中心与委托方以本批复附件规定标准为基准价,在上下1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三、你中心应具备国家规定的资格,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等工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工作的内容和质量应满足国家政策和委托方的要求,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服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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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中心上报的《关于申请正式批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服务收费的报告》(甘能评审〔2013〕15号)收悉。
根据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政策及相关规定,2012年制定的收费标准已试行期满,根据试行情况和你单位意见,经研究,同意你中心接受委托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继续收取评估咨询服务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1、2)。
二、节能评估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你中心与委托方以本批复附件规定标准为基准价,在上下1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三、你中心应具备国家规定的资格,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等工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工作的内容和质量应满足国家政策和委托方的要求,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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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政策及相关规定,2012年制定的收费标准已试行期满,根据试行情况和你单位意见,经研究,同意你中心接受委托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继续收取评估咨询服务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1、2)。
二、节能评估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你中心与委托方以本批复附件规定标准为基准价,在上下1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三、你中心应具备国家规定的资格,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等工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工作的内容和质量应满足国家政策和委托方的要求,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服务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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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中心上报的《关于申请正式批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服务收费的报告》(甘能评审〔2013〕15号)收悉。
根据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政策及相关规定,2012年制定的收费标准已试行期满,根据试行情况和你单位意见,经研究,同意你中心接受委托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继续收取评估咨询服务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1、2)。
二、节能评估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你中心与委托方以本批复附件规定标准为基准价,在上下1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三、你中心应具备国家规定的资格,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等工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工作的内容和质量应满足国家政策和委托方的要求,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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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发改服务【2011】299号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服务[2011]299号省建设厅、省环保厅,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家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建设项目收费行为。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降低和免收部分建设项目收费从2011年5月1日起,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执行的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管理的住房交易手续费(包括转让、租赁手续费)、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严格按国家要求降低收费标准。
对住房交易手续费严格执行国家免收政策,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续费。
属于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管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将原《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价服务〔2005〕229号)中的M≤500的费率由3‰降为2‰,500<M≤1000的费率由2.3‰降为2‰。
各收费的执收单位在4月20日前到各级发展改革委(价格主管部门)办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二、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的跟踪管理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各类建设项目收费的执收单位在收费前,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按时参加收费年审,并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服务内容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
三、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的监督检查各级发展改革委(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的监督检查。
对不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不执行免收政策等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处。
今年下半年,省发展改革委将对全省建设项目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四、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收费行为各市州要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及各类涉房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力度,有效降低建设项目和房地产开发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和保持房地产价格基本稳定。
甘发改服务【2014】1140号文件(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备注: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编制业务收费按编制人出具的成(结)果文件的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鉴定业务按标的物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
3、审核业务收费按送审项目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先计取基本收费;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以送审项目工程造价核减额为收费基数(只按核减计费, 不抵消核增额)。
4、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收费有审核项目的按本通知相应审核项目标准另计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不再计取基本收费。
5、编制工程量清单业务可先预收10000元编制费,完成后再按工程中标价为收费基数计费多退少补。
6、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单位工程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
例如:某单位工程中建筑工程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收费额(万元)如下: 100×4‰=0.4,(300-100)×3.8‰=0.76,(500-300)×3.5‰=0.7,(1000-500)×3.2‰=1.6,
(2000-1000)×3.0‰=3.00,(3000-2000)×2.8‰=2.8, 合计收费:0.4+0.76+0.7+1.6+3.00+2.80=9.26。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6.09•【字号】•【施行日期】2011.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第6号令)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在我市境内建设的,由发展改革(经济发展)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应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者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备案,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能力的节能服务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文件。
项目建设单位可自行填写节能登记表。
项目建设单位和节能评估编制机构共同对节能评估文件的真实性和质量负责。
要科学实施节能评估文件与可研报告分体编制,同一项目的节能评估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等)不得由同一咨询单位编制。
编制节能评估文件所依据的国家及省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及能源限额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以及节能评估文件和节能登记表的内容深度和格式等从西安市发展改革委(市节能办)门户网下载。
市发展改革委(市节能办)对节能服务机构逐步实行备案管理,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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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节能评审中心:你中心上报的《关于申请正式批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服务收费的报告》(甘能评审〔2013〕15号)收悉。
根据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政策及相关规定,2012年制定的收费标准已试行期满,根据试行情况和你单位意见,经研究,同意你中心接受委托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继续收取评估咨询服务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1、2)。
二、节能评估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你中心与委托方以本批复附件规定标准为基准价,在上下1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三、你中心应具备国家规定的资格,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等工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工作的内容和质量应满足国家政策和委托方的要求,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
四、你中心在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服务收费前应到省发展改革委办理《甘肃省经营性服务收费登记证》,凭证收费,按时参加收费年审。
五、本批复规定收费标准执行期为2年,期满前2个月请你中心将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和收支使用情况及调整意见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届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研究制定。
六、本批复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执行期间建设单位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反映请及时报告。
附件:1.固定
注:1、表中数字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2、估算投资额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投资额;
3、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对应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