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自主选拔候选人外部专家评定意见表
我机构经过认真讨论,认可上述对申请人的评价。
外部专家评定意见表应当单独密封、由专家本人在封口处签字后,在2010年12月31日前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10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