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走失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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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走失事件应急预案

为加强住院病人管理,保障病人安全,特制定病人走失事件应急预案。

一、预防

1、病人入院时,当班护士应告知病人及其家属,病人住院期间不得离院、陪护人员必须看护好病人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并在入院须知单上签名。

2、住院病人应穿病员衣。

3、入院时,护士应记录病人及家属的联系方式(固定电话与手机)及家庭地址。

4、住院病人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5、医务人员须做好大门出入口的管理,以穿病人服为标志。

二、确定病人走失

病区主管医师或护士发现病人无正当理由失去联系,超过2小时,确定病人走失。

三、应急措施

(1)医务人员发现病人无故不在病房须立即开始寻找,并向经管医生、护士长和科主任报告。报告内容包括:①病人床号、姓名、诊断、目前的简要病情;②寻找的区域;③寻找过的联系人。

(2)住院病人走失后寻找2小时无结果,护士长应向保卫科、护理部及分管院长报告,非行政上班时间应向行政总值班报告。报告内容包括:①病人床号、姓名;②医疗诊断、简要病史及特殊关注点;③寻找病人去向所作的努力及采取的措施;④最后1次发现病人

的时间与地点;⑤病人的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⑥任何有关病人去向的线索;⑦病人的形貌特征。

(3)住院病人走失所在科室的负责人应至少每4小时与保卫科进行相互通报,发生特殊情况或性质严重的应立即通报。

(4)保卫科接到报告并与医教部、护理部核实后,立即组织寻找,负责寻找的人员应了解走失病人的形貌特征,加强对重要出入口的警界。报告医院行政事务部备案,同时向公安有关部门报告、备案。

(5)病人走失24小时后寻找无果,负责保卫工作和医疗工作的相关领导应召集保卫科、医教部、护理部、行政事务部确定进一步寻找方案,必要时院内公告、启动媒体寻找等相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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