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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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明确项目从业单位的主要管理责任,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结合甘肃省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指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项目法人承担建设管理的公路工程项目,包括公路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及农村公路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分为前期工作和项目实施两个主要阶段。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建设程序组织开展前期工作。

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得到批复后,由项目法人组织项目实施,承担建设管理职责。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管理权限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所属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应当依据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规范管理、科学组织,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环保、工期、投资等达到确定目标。

第二章监管职责第五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国家高速公路、省级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和普通省道一级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市州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普通省道二级及以下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县区政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和管理。

经省交通运输厅授权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区)政府可参与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和普通省道一级公路的建设,并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

第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监管权限,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监管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建设管理模式,落实建设管理责任,改革完善建设管理制度,建立与现代工程管理相适应的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体系。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文号】黑交发[1999]89号【法规分类】公路【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交通厅【颁布日期】1999-05-11【实施日期】1999-05-11【失效日期】【密级】0【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部部分资本金投入和省自筹资金安排的国道新建和改建大中型项目,以及省地自筹资金安排的省道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预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的各阶段管理。

其它公路工程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省交通厅是全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的行业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一)国家交通部部分资本金投入、省地合资、中外合资或以BOT形式建设的国道主干线、国道、省道的重点工程、独立的特大型桥梁新建、改建项目由省交通厅负责管理。

(二)除省文通厅负责管理的国道主干线、国道、省道及特大型桥梁新建。

改建项目新建,改建外,其它的国道、省道建设项目,由省公路局负责管理。

(三)县及县以下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由市(行署)交通局或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省公路局负责行业管理。

第四条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应实行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制度(以下统称建设单位)、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和资本金制度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各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职责:(—)贯彻监督执行国家、交通部及省有关基本建设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实施细则。

(二)对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工程管理、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

第二章前期工作第六条前期工作应具有一定数目的储备项目,前期计划的下达必须具备一定的超前性。

第七条省交通厅主管的国道主干线、国道、省道新建改建项目要按照交通部颁布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程序。

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省厅计划部门负责项目的规划、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与管理;省厅工程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与管理。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汉公司)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投资效益,实现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国家、部、省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结合宝汉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宝汉公司负责所有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与协调;由宝汉公司组建的项目管理单位是宝汉公司派出机构,代表宝汉公司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

第三条项目管理的目标:1、强化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2、均衡组织生产,确保建设工期;3、严格控制概算,降低建设成本;4、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5、优化设计方案,强化生态环保;6、协调征地拆迁,保障建设环境;7、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8、加强项目监督,抓好廉政建设。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四条宝汉公司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订宝汉公司有关公路建设管理的制度、办法;2、提出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3、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申报工作;4、筹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办理项目开工、质量监督等有关手续;5、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6、负责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的宏观管理。

下达各建设项目的进度目标任务,对各项目进度完成实施考核;组织对各项目的定期、不定期质量检查和评比;对项目的投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7、负责宝汉公司权限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设计的审核报批工作;8、负责管理、协调项目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中重大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9、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中重大、复杂的工程技术问题;10、负责建设项目的合同签署和管理工作;11、负责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及监督管理工作;12、负责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13、负责组织、协调建设项目的竣(交)工验收工作;14、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抓好廉政建设。

道路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道路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道路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道路工程建设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公路、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等各类道路工程建设。

三、管理机构1. 道路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并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2. 设计单位:负责道路工程的设计工作,并按照规定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和备案。

3. 施工单位:负责道路工程的施工工作,并按照规定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和备案。

4. 监理单位:负责对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四、建设流程1. 前期准备阶段:确定项目需求、编制项目规划、招标和选定设计、施工单位等。

2. 设计阶段:设计单位根据规定制定道路工程设计方案,并经审核备案。

3. 施工阶段: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4. 监理阶段:监理单位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五、质量管理1. 设计质量管理:设计单位应按照规定要求制定设计方案,并经审核备案。

2. 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3. 监理质量管理: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做好质量记录和报告。

六、安全管理1. 设计安全管理:设计单位应考虑道路工程的安全因素,并在设计方案中做好安全设计。

2. 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遵守安全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 监理安全管理: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管理。

七、环境保护1. 设计环境保护:设计单位应根据环保要求制定设计方案,并保证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在合理范围内。

2. 施工环境保护:施工单位应遵守环保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环保工作。

3. 监理环境保护:监理单位应对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八、文明施工1. 设计文明施工: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方案中考虑文明施工要求,并规定相关要求。

公路工程建设四项基本制度

公路工程建设四项基本制度

公路工程建设四项基本制度公路工程建设的四项基本制度是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涵盖了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具有重要意义。

这四项基本制度分别是施工组织管理制度、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和监理验收管理制度。

下面将分别对这四项基本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施工组织管理制度施工组织管理制度是指在公路工程建设中,施工单位需要制定的组织管理制度,用以规范各项施工活动的开展。

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计划制定: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要求,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2.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要求,确定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施工工艺流程、安全措施等。

3.施工人员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及考核,确保施工人员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4.施工现场管理: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管理,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

5.施工设备管理: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需要遵守的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制定施工质量控制计划,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验和监控。

2.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3.质量监督:请监理单位对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4.事故应急处理: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应急预案。

三、技术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是指在公路工程建设中,施工单位需遵循的技术规范和要求,确保施工工艺和材料符合相关标准。

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技术文件管理:编制、审批和保管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2.材料管理:对施工中使用的材料进行严格检验和管理,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3.施工工艺管理:制定施工工艺流程和控制方案,确保施工质量。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发布部门: 交通部发布时间:1983年2月17日为加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坚持基本建设程序,搞好公路建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规定,并结合我国公路基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一般规定第一条凡属新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和改建的大中型公路工程项目,均应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用养路费改造原有公路的工程项目,可视工程规模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为了多快好省地进行公路建设,所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都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如下:⒈根据长远规划或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⒉根据可行性研究,编制计划任务书(也称设计计划任务书,下同);⒊根据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进行现场勘测,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⒋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和施工图预算;⒌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⒍进行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⒎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⒏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的规程和规定,坚持正常施工秩序,做好施工记录,建立技术档案;⒐编制竣工图表和工程决算,办理竣工验收。

以上程序,在符合审批制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交叉;小型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并免一些程序。

第三条可行性研究是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它为建设项目的决策和计划任务书的编制提供重要依据。

所有的大中型项目,都应进行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应通过现场调查和必要的勘探,对拟建项目所涉及的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环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原则问题进行全面研究论证。

通过多方案的比选,得出技术、经济可行,效益高,投资少,工期短的方案(内容可参照交通部[82]交计字2377号文的规定)。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批准计划任务书的主管单位审查批准。

二、计划任务书第四条计划任务书是确定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测和编制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

公路建设项目要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现场踏勘,编制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路系统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一个国家的公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被更加重视。

解决公路建设管理中的一系列问题,《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经国务院同意公布,于1996年11月30日实施。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主要包括9部分共38条,分别是总则、建设规划、技术规范、施工管理、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监理管理、维护保养和法律责任。

第一部分总则,规定了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术语定义、以及管理原则。

第二部分建设规划,规定了公路建设规划的制定和批准以及技术标准等内容。

第三部分技术规范,主要规定了工程设计、施工、环境保护、材料检验和使用等内容。

第四部分施工管理,主要规定了施工方案的编制、工程监理、施工整改、施工许可、施工期间的检查等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正确完成施工任务。

第五部分安全管理,主要规定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工程安全保证负责,并提出了安全应急预案等要求。

第六部分质量控制,规定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把关程序和质量检查、质量验收等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七部分监理管理,规定了施工的监理管理职责,主要包括对施工单位施工的检查、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对施工进度的把关等内容。

第八部分维护保养,规定了公路工程完工后的维护工作及经常性维护内容,旨在确保路面畅通、安全有序。

最后一部分法律责任,规定了施工单位及其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对违反《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的行为作出了规定。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的出台,对管理公路建设项目实现了重大进步,同时也为推进文明道路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持,从而保障公众安全出行,加强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满足公众对完善公路建设管理的需求。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是现代城市发展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为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落实公路工程建设负责制,推动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理化精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路工程建设统一实施负责制所有公路工程建设,不管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还是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均应实施负责制。

公路工程建设的发包单位(包括发包单位和发包单位的承包单位)对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负责,并为本公路工程建设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二、公路工程建设实施规范和合理所有公路工程建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决定其技术标准、施工计划、设计方案等。

设计要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技术、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实施科学的设计。

三、公路工程建设实施严格安全公路工程建设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机制,确保施工和施工人员安全。

施工单位应当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人员,充分认识施工安全的重要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预警预报机制,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实施安全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做到零容忍、零事故。

四、公路工程建设实施节能减排公路工程建设要加大节能减排的力度,加强能源利用效率和综合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利用节能科技和资源节约新技术,应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新材料和环保技术,降低公路工程建设的能耗和环境污染,提高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五、公路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检测公路工程建设要落实全过程检测,严格实施质量检验检测,建立质量检验检测考核机制,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管理,强化质量跟踪,加强质量追责,确保施工质量,保证公路安全。

六、公路工程建设实施绿色施工公路工程建设要注重绿色施工,落实对环境的保护,健全公路工程建设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环境管理,做好废弃物管理,控制污染源,完善环境治理项目,实施绿色节能,降低环境负担,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确保公路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3号——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3号——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3号——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5.05.07•【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3号•【施行日期】2015.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第3号《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5月4日经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5年5月7日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路建设项目专业化管理水平,推进现代工程管理,根据《公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建设项目的代建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建,是指受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委托,由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承担项目建设管理及相关工作的建设管理模式。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公路代建工作并对公路代建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代建工作和代建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项目法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能力要求的,可以自行进行项目建设管理。

项目法人不具备规定的相应项目建设管理能力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委托符合要求的代建单位进行项目建设管理。

代建单位依合同承担项目质量、安全、投资及工期等管理责任。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可以从施工阶段开始,也可以从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

第六条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应当遵循择优选择,责权一致,界面清晰,目标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代建市场管理,将代建单位和代建管理人员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促进代建市场健康发展。

第二章代建单位选择及代建合同第八条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独立桥梁、隧道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需要委托代建时,应当选择满足以下要求的项目管理单位为代建单位:(一)具有法人资格,有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二)承担过5个以上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者独立桥梁、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三)拥有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08.1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1号•【施行日期】2021.08.1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6月8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21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建设的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是指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和公路渡口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竣(交)工验收和后评价全过程的活动。

第三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交通部主管全国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监督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公路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并给予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阻碍。

第二章监督部门的职责与权限第五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的职责包括:(一)监督国家有关公路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二)监督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履行;(三)监督公路建设市场秩序;(四)监督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五)监督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六)指导、检查下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七)依法查处公路建设违法行为。

第六条交通部对全国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依据职责负责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项目和交通部确定的其他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安全管理的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本月修正2023简版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本月修正2023简版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1. 引言为了规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提高编制质量和效率,并确保设计文件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相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制定了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交通运输部所辖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工作。

3. 编制责任和要求3.1 编制责任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责任由公路管理单位承担,具体分工如下:-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协调设计工作;- 设计负责人负责设计方案的编制和审核;- 设计人员根据设计方案进行设计;- 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设计文件。

3.2 编制要求- 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设计文件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和设计计算过程;- 设计文件必须提供完整的平面布置图、纵断面图和剖面图;- 设计文件必须提供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和造价估算表;- 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审核并获得相应部门的批准。

4. 编制流程4.1 立项阶段- 项目经理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项目设计任务书;- 设计负责人根据项目需求制定初步设计方案。

4.2 设计阶段- 设计负责人组织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形成设计文件的初稿;- 设计文件经过内部审查、修改和完善后,提交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

4.3 审核阶段- 监理工程师进行设计文件的审核,包括技术合理性和符合规范要求的审核;- 若审查通过,监理工程师签字并提交给有关部门进行批准。

4.4 批准阶段- 有关部门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批,并作出批准决定;- 若审批通过,设计文件正式生效。

5. 配套措施5.1 设计文件管理- 设计文件必须进行版本管理,确保每个阶段的设计文件得到妥善保存;- 设计文件必须按照要求备案,以备查阅和复查。

5.2 设计文件交流- 设计文件必须及时与相关方进行交流和沟通,确保设计方案的一致性和合理性;- 设计文件必须与施工单位共享,以便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准备。

公路工程的管理制度有哪些

公路工程的管理制度有哪些

公路工程的管理制度有哪些一、公路工程管理的重要性公路是连接城市、乡村的重要交通工具,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出行和生活。

因此,公路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良好的公路工程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公路的质量和效益,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保障公路工程的安全运行和维护。

二、公路工程管理制度的内容1. 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制度(1)项目前期准备: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招标投标、设计编制等工作。

(2)施工管理:包括工程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管理等。

(3)验收管理: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合同验收等。

2. 公路工程维护管理制度(1)道路维护工作:包括路面破损修补、排水设施清理、路灯维护等。

(2)设备维护工作:包括路灯、交通信号设备、匝道设备等的维护工作。

3. 公路工程运营管理制度(1)交通管理:包括车辆管理、超限超载执法、交通管制等。

(2)收费管理:包括收费标准制定、收费人员管理、收费设备维护等。

4.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交通安全管理:包括违法行为处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

(2)应急救援管理:包括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救援演练等。

5.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质量监控:包括施工监理、质量检验、材料验收等。

(2)质量评估:包括工程质量评估、客户满意度调查等。

6. 公路工程信息管理制度(1)信息化建设:包括公路工程信息平台建设、公路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

(2)信息共享:包括公路信息公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

7. 公路工程人员管理制度(1)岗位设置:包括工程人员岗位设置、人员职责分工等。

(2)培训管理:包括员工培训、技能鉴定等。

8. 公路工程经济管理制度(1)资金管理:包括经费预算、资金安排、资金监管等。

(2)经济效益评估:包括工程经济效益评估、成本控制等。

三、公路工程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1. 制度建立:制定公路工程管理制度应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出符合实际的管理制度。

2. 培训教育:为保证公路工程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技能。

公路工程概预算编制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概预算编制管理办法
工资区类别





十一
基本工资
230
235
246
251
262
268
地区生活补贴:指国家规定的边远地区生活补贴、特区补贴。
工资性津贴:指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
除(1)项不调整外,(2)、(3)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交通)工程定额(造价管理)站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核定后公布执行,并抄送部公路工程定额站备案.
概、预算应按一个建设项目(如一条路线或一座独立大、中桥)进行编制.当一个编制项目需要分段或分部编制时,应根据需要分别编制,但必须汇总编制“总概(预)算汇总表”。
甲、乙组文件包括的内容如下:
甲组文件:
编制说明
总概(预)算汇总表(01—1表)
总概(预)算人工、主要材料、机械台班数量汇总表(02—1表)
总概(预)算(01表)
8.当一个建设项目有几个设计(咨询)单位共同承担设计时,各设计(咨询)单位应负责编制所承担设计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概算,主管部门应指定主体设计(咨询)单位负责统一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汇编总概算,并对全部概算的编制质量负责。对实行设计招标的建设项目,概算由中标单位负责编制。
9。根据干什么工程执行什么定额和取费标准的原则,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的工程费用中属于非公路专业的工程,应执行有关专业部和工程所在地的地区统一直接工程费定额和相应的间接费定额,但其费用应按本办法中的项目划分及计算办法编制。
3.以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其标底应在批准的总概算范围内.
4.预算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经审定后,按预算承发包的工程,预算是确定工程造价、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实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投资包干和办理工程结算、实行经济核算和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预算应根据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量和施工方法,按照规定的定额、取费标准、工资单价、材料设备预算价格依本办法在开工前编制并报请批斗。

公路工程建设基本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建设基本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建设基本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建设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公路工程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公路工程建设应遵循依法合规、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环保节能、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的行政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路工程建设应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质量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投资控制责任制。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对违反法律法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二、项目前期工作第八条公路工程建设前,应开展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

第九条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应根据国家公路发展规划、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进行,编制项目建议书。

第十条工程可行性研究应包括规划选址、水土保持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等内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设计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主要包括工程规模、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投资估算等。

第十二条初步设计文件应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三、项目建设管理第十三条公路工程建设应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负总责。

第十四条公路工程建设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各参建单位的质量责任,落实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五条公路工程建设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六条公路工程建设应建立健全投资控制责任制,明确各参建单位的投资控制责任,落实投资控制措施。

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明确项目从业单位的主要管理责任,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结合甘肃省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指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项目法人承担建设管理的公路工程项目,包括公路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及农村公路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分为前期工作和项目实施两个主要阶段。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建设程序组织开展前期工作。

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得到批复后,由项目法人组织项目实施,承担建设管理职责。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管理权限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所属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应当依据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规范管理、科学组织,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环保、工期、投资等达到确定目标。

第二章监管职责第五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国家高速公路、省级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和普通省道一级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市州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普通省道二级及以下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县区政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和管理。

经省交通运输厅授权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区)政府可参与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和普通省道一级公路的建设,并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

第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监管权限,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监管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建设管理模式,落实建设管理责任,改革完善建设管理制度,建立与现代工程管理相适应的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体系。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汉公司)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投资效益,实现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国家、部、省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结合宝汉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宝汉公司负责所有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与协调;由宝汉公司组建的项目管理单位是宝汉公司派出机构,代表宝汉公司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

第三条项目管理的目标:1、强化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2、均衡组织生产,确保建设工期;3、严格控制概算,降低建设成本;4、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5、优化设计方案,强化生态环保;6、协调征地拆迁,保障建设环境;7、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8、加强项目监督,抓好廉政建设。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四条宝汉公司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订宝汉公司有关公路建设管理的制度、办法;2、提出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3、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申报工作;4、筹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办理项目开工、质量监督等有关手续;5、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6、负责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的宏观管理。

下达各建设项目的进度目标任务,对各项目进度完成实施考核;组织对各项目的定期、不定期质量检查和评比;对项目的投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7、负责宝汉公司权限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设计的审核报批工作;8、负责管理、协调项目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中重大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9、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中重大、复杂的工程技术问题;10、负责建设项目的合同签署和管理工作;11、负责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及监督管理工作;12、负责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13、负责组织、协调建设项目的竣(交)工验收工作;14、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抓好廉政建设。

公路施工管理制度

公路施工管理制度

公路施工管理制度一、引言公路建设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公路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高效、质量可靠,需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公路施工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对公路施工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的介绍。

二、管理体制1.施工管理部门公路施工管理的核心是施工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协调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以及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等。

2.施工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是公路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

三、施工安全管理1.安全培训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安全操作证书。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施工现场管理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四、施工质量管理1.质量控制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制定施工质量控制要求,明确各项质量监督检验的责任和标准。

2.质量检测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程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检测,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五、施工进度管理1.工期计划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各项施工工序的先后顺序,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2.进度监控对施工进度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进度延误的问题,确保施工按计划进行。

六、经济管理1.成本控制制定合理的施工成本控制标准,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开支,降低项目成本。

2.资金管理合理安排项目资金使用,及时申请项目所需经费,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七、综合协调管理1.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积极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协调各方面的资源,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与施工单位的协调与施工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施工进度和质量问题,共同推动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总结公路施工管理制度是确保公路建设安全、高效、质量可靠的重要手段。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2023简版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2023简版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一、引言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是根据国情和具体需求,为了统一公路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规范,提高项目设计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的规范性文档。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交通运输行业开展的基本建设项目设计。

二、术语和定义- 基本建设项目:指公路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养护等项目;- 设计文件:指编制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图纸、技术说明书、报告书和相关材料;- 设计单位:指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或个人。

三、设计文件编制过程1. 设计任务书的编制设计单位在接受项目委托后,应根据项目需求编制设计任务书,明确项目的设计目标、任务和技术要求,以及设计文件的提交时间和形式等内容。

2. 前期调查与勘察设计设计单位应进行必要的前期调查和勘察工作,包括地质勘察、水文勘察、环境评估等。

根据勘察结果,编制勘察设计报告,并与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沟通和讨论,确保设计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3. 设计初稿的编制设计单位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编制设计初稿。

设计初稿包括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书。

设计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选用适当的软件和工具进行绘图和文档编制,确保设计文件的规范和准确性。

4. 设计文件的审查与修改设计单位应将设计初稿提交给项目的审批单位或专家组进行审查。

审查人员应对设计初稿进行全面的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设计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查。

5. 设计文件的最终定稿经过多轮的审查和修改,设计单位应根据一次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最终的定稿。

定稿后的设计文件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并满足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建设需求。

6. 设计文件的归档和交接设计单位应将最终定稿的设计文件进行归档,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交接。

交接包括将设计文件交给项目承建单位、监理单位等,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备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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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为加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坚持基本建设程序,搞好公路建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规定,并结合我国公路基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一般规定第一条凡属新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和改建的大中型公路工程项目,均应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用养路费改造原有公路的工程项目,可视工程规模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为了多快好省地进行公路建设,所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都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如下:⒈根据长远规划或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⒉根据可行性研究,编制计划任务书(也称设计计划任务书,下同);⒊根据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进行现场勘测,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⒋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和施工图预算;⒌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⒍进行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⒎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⒏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的规程和规定,坚持正常施工秩序,做好施工记录,建立技术档案;⒐编制竣工图表和工程决算,办理竣工验收。

以上程序,在符合审批制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交叉;小型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并免一些程序。

第三条可行性研究是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它为建设项目的决策和计划任务书的编制提供重要依据。

所有的大中型项目,都应进行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应通过现场调查和必要的勘探,对拟建项目所涉及的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环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原则问题进行全面研究论证。

通过多方案的比选,得出技术、经济可行,效益高,投资少,工期短的方案(内容可参照交通部[82]交计字2377号文的规定)。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批准计划任务书的主管单位审查批准。

二、计划任务书第四条计划任务书是确定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测和编制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

公路建设项目要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现场踏勘,编制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计划任务书应包括以下内容:⒈建设依据和重要意义;⒉路线或独立大桥的建设规模及修建性质;⒊路线走向和主要控制点,独立大桥的主要特点;⒋工程技术标准和主要技术指标;⒌按几阶段设计,各阶段完成时间;⒍建设期限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的建议,分期修建的应提出每期的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⒎设计、施工、科研力量的原则安排;⒏附路线示意图及工程数量、钢材、水泥、木材用料估算表(工程数量、投资、三材估算等只在上报任务书时列入,以供审批时参考;上级下达任务书时可不列入)。

第五条计划任务书由工程所在的省、市、自治区计委或交通厅(局)编制上报。

交通部投资的跨越省、市、自治区的干线公路或特殊性项目,由交通部编制上报,或由交通部会同有关省、市、自治区共同上报。

第六条计划任务书的审批权限。

⒈大型项目:按投资隶属关系,由交通部或省、市、自治区计委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家计委审批;具有特殊性或特别重大项目,由国家计委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国务院审批。

⒉中型项目:按投资隶属关系,由交通部或省、市、自治区计委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国家计委审批,或由国家计委委托交通部或省、市、自治区计委审批。

⒊小型项目:交通部投资的项目,由交通部审批,地方投资的项目,由省、市、自治区计委审批。

交通部和地方联合投资的项目,由交通部或省、市、自治区计委审批。

地方投资的各类项目,在报国家计委的同时,抄送交通部备查(大、中、小型项目划分标准附后)。

第七条计划任务书经批准后,如建设规模、技术标准、路线走向等主要内容有原则变更时,应报经原批准机关同意。

三、设计文件第八条设计单位应根据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测设计。

大型工程项目,测量时须进行中间检查,测量完毕应进行现场验收。

测量验收由建设项目所在的建设单位主持。

⒈公路建设项目一般均应采用两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应附合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特大工程和技术复杂的特大桥梁,在初步设计之前,还应增加方案设计;技术比较简单和方案明确的小型项目,在修建任务紧急情况下,可采用一阶段设计。

⒉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

设计单位应按精心设计的原则,严格保证设计质量。

每个建设项目都要有设计总负责人,对设计质量全面负责。

每项设计都要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反复比较,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

⒊设计单位在设计中,要贯彻勤俭建国和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结合我国的经济、技术条件,吸取国内外成熟的先进经验,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使设计文件达到经济合理。

第九条设计文件的审批权限。

⒈大型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按投资隶属关系,由交通部或省、市、自治区基建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家计委审批;特大、特殊项目,由国家计委报请国务院审批。

地方投资的项目,在报国家计委审批时,抄送交通部备查。

⒉中型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按投资隶属关系,由交通部或省、市、自治区基建主管部门审批,批准文件抄送国家计委备案。

交通部和省、市、自治区联合投资的项目,由交通部或省、市、自治区基建主管部门审批。

⒊小型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按投资隶属关系,由交通部或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局)审批。

交通部投资的项目委托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局)审批时,应将审批结果报交通部核备。

⒋施工图和施工图预算,由建设项目所在的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局)或施工单位主管工程局会同设计单位、建设银行审批。

施工图预算必须控制在批准的概算范围之内。

第十条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不得任意修改,批准的概算总额要严格控制,不许任意突破。

施工单位在补充调查和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上有明显不合理或错误时,应主动向设计单位提出。

对不增大总概算,不降低技术标准的一般性修改(如路线控制点不影响,长度在3公里范围以内;小桥、涵洞的位置及结构型式等),经设计单位同意,并经该项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审查后即可修改。

如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等有原则变动和总概算有增加时,必须报经设计文件批准机关批准,方可修改。

四、基本建设计划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没有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不得列入国家基本建设年度计划。

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准施工。

列入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应尽快落实施工单位、劳动力以及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等。

第十二条要维护国家计划的严肃性,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经国家批准后,需要增加投资额或调整项目时,必须经国家计委或交通部及省、市、自治区计委(按投资隶属关系)批准。

第十三条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各级领导部门要坚持对计划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制度,通过检查分析,找出生产上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计划的完成。

施工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定期向交通部或省、市、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按业务报表报送系统)报送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应以完成的工作量和实物工程量为考核依据,并应检查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及投资效果和施工周期等情况。

五、施工组织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精心施工,建立正常的施工秩序,做到文明施工。

在接受施工任务后,要尽快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首先要组织力量核对设计文件,进行补充调查和施工测量,编好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要安排好施工所需的劳力、材料、机械、工具、工棚和生活供应等工作。

施工中涉及与其他部门有关的问题,应事先联系,签订协议。

一般情况下,施工准备工作没有做好,施工队伍不得大量进入现场。

第十六条大中型建设项目开工前,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开工报告,报交通部或省、市、自治区基建主管部门(按投资隶属关系)核备。

开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机械、劳动力安排、材料进场、电力供应、临时设施、购地拆迁、施工方案和施工文件的准备情况等。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使整个施工企业的全体人员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搞好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

要严格执行施工的计划管理制度,根据年度计划的要求,结合施工准备情况,综合平衡人力、物力,安排施工进度,编制年度施工计划。

要抓好基层单位的月度计划和班组作业计划。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技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技术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坚决贯彻国家技术政策。

要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遵守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关键工序要做好技术交底,隐蔽工程要有施工记录和检查验收签证。

要放手发动群众,开展技术革新,积极推广经过试验,效果显著的革新成果。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作好工程质量监理工作,建立和健全监理机构,配备专职监理人员和必要的检测设备,严格掌握质量标准,坚持质量检查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对不合格的工程要认真处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重大质量事故,应报告主管部门和交通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坚决贯彻勤俭办企业、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

要健全财务管理调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基本建设拨款的规定,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加强经济活动分析的成本管理,做到消耗有定额,开支按标准,成本有核算,努力降低工程造价。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与健全物资的采购、调运、保管和分配等制度,严格控制材料用理,主要材料要实行限额领料制度。

要采取各种措施节约材料,降低原材料及燃油料消耗,尽量以钢代木。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劳动工资管理。

要根据施工组织安排,编制劳动力使用计划,合理地组织劳力,加强定额管理,提高出勤率和劳动生产率;严格执行有关的工资标准及制度;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劳逸结合。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要认真注意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教育。

要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对于重大事故,要屐群众,查明原因,分清性质,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机械设备时,要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养、计划修理,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实现公路施工机械化。

要执行机械台班费用和生产定额,保证机械施工质量,降低机构施工成本。

六、工程总结和验收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完成时,施工单位应编制竣工图表和工程决算,并进行全面的工程总结。

对于彩新技术和重大革新以及施工组织、技术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应进行专题总结。

第二十六条公路建设项目完工后,应以批准的设计文件为依据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部分建成或分年完工的路段和构造物,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验收,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交付使用。

全部建成的建设项目,应进行竣工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交付使用。

第二十七条有关公路基本建设各项管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附注:一、大、中、小型项目划分标准(目前国家正在研究修改中,在未悠前暂按原标准执行):⒈大中型:新建、改建长度二百公里以上的国防、边防公路和跨省区的重要干线公路以及长度一千米以上的独立公路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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