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力工程施工

安全操作规程

天津市新津建设有限公司

1

2015 年9月1日

1、停电作业

1

2、带电作业

2

3、临时用电

2

4、伐树、涉水、履冰

3

5、装卸、运输

6

6、挖沟、挖坑

9

7、拉线安装

10

&落地式变压器 (10)

9、杆上设备 (13)

10、现场灌注混凝土

13

11、组立杆塔

13

12、放线、紧线

14

13、高空作业

16

14、箱式变电所安装

17

15、电缆敷设

18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停电作业

1.1在带电的杆塔上或带电设备附近作业时,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体的距离小于表 1.1的规定时应停电作业。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或带电设备附近作业的安全距离

1.2停电作业线路与另一带电线路相接近或交叉,工作时可能与带电线路的带电体接触或接近至表1.2的安全距离以内,则此带电线路亦应停电并予接地。

接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工作的安全距离

1.3在交叉档内架设到县、接地线,施工的线路应在带电线路下面,

并应符合表2安全距离的要求,还必须采取防止导、地线产生跳动或过牵引而减小安全距离的措施。

1.4在发电厂、变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某一段有两条及以上线路邻近施工时,应在施工线路的各杆塔处作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1.5停电作业,施工负责人应向停、送电的发电厂、变配电所提出停

电计划申请,其内容应包括:

1.5.1 需停电的线路(设备)名称,停电范围、地点(起止杆号)。

1.5.2 作业内容。

1.5.3 需停电的起止日期及每天停电的时间。

1.5.4 施工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法。

1.6 停电作业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签发人可由负责停、送电的变、配电所的主管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施工负责人。

1.7 线路停电,发电厂、变配电所的工作许可人(值班调度员)必须对停电线路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

1.8 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必须通知到施工负责人。双方应认真记录,并应复诵核对无误。

1.9 严禁双方约时停、送电。

1.10 施工中如遇雷雨、大风或其他情况威胁到施工人员的安全时,施工负责人可决定暂停施工。

1.11 工作间断时,施工地点的全部接地线应保留。如工班须暂时离开施工地点,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和派人看守。恢复工作前,施工负责人应检查接地线等各项安全措施。

1.12 、工作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包括小组负责人)必须检查施工地段和线路上有无遗留的工具、材料等,并查明全部施工人员已由杆塔上撤下后,方可命令拆除接地线。接地线拆除后,不得再登杆施工。

1.13 工作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应即向工作许可人报告以下内容:

1.13.1 施工负责人姓名。

1.13.2 某线路上某处(说明起止杆塔号分支线名称等)施工已经结

束。

1.13.3 设备改动情况。

1.13.4 施工地点所装设的接地线已全部拆除。

1.13.5 可以送电。

1.14 工作许可人在接到所有施工负责人的完工报告,并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后,方可下令向线路恢复送电。

1.15 线路(设备)停电作业前,应完成下列停电措施:

1.15.1 断开需停电作业线路(设备)的各端开关。

1.15.2 断开危及该线路(设备)停电作业,又不宜采取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或同杆线路的开关。

1.15.3 断开由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等二次侧倒送电的开关。

1.15.4 检查断开后的开关是否在断开位置,并应有明显的断开点。开关的操作机构应加锁,并应在上面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 ”的标示牌。

1.16 施工负责人未接到已停电的通知前,严禁任何人接近带电体。

1.17 施工负责人接到已停电的通知后,应进行验电。验电时应带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1.18 线路经过验电明确无电压后,各班(组)应即在施工地段两端装设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亦应装设接地线。在停电线路上如有感应电压时,应增加接线。

1.19 接地线联接应可靠,不得缠绕。装拆接地线时,操作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1.20 接地线应有接地极、接地线和绝缘棒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接地线必须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2。

1.21 新线路施工时应设临时接地线。临时接地线必须在线路送电前拆除。接地线拆除后,线路即认为带电。

1.22 新线路完工后,在线路送电前,应向有关单位发出正式送电的通知。

2 带电作业

2.1 在相对地电压小于250V 的电力设备上工作时宜停电。必须带电工作时,应设监护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 使用带绝缘柄的工具,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1.2 严禁同时接触带电体和接地体,以及同时接触两个带电体。

2.1.3 尚未脱离设备的带电部分时,严禁与站在地面上的人员接触和互相传递料具和其他物品。

2.1.4 穿干燥紧袖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干燥清洁的线手套。

2.2 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检查与高压的带电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2.3 登杆前应分清相、零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相线,后断零线,接续导线时顺序相反。

2.4 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将电流互感器二次的专用端子短路。

2.5 低压带电作业时,不得带负荷接续导线。带电更换电器具时,应先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