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实施细则
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工作,促进硕士生导师业务水平提高,保障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落实硕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依据我校学科建设总体部署要求及《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院硕士学位授权点硕士生导师的遴选条件中的基本条件、遴选程序、招生资格审核、导师职责、导师考核(包含考核对象范围、考核时间安排、组织实施、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要求按照《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硕士生导师遴选学术要求硕士研究生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进行培养,根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不同及学位授权点的差异,实施分类评价,研究生导师的学术条件要求对应分以下两类。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申请者应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形成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
近5年,参研国家级科研项目(成员排名前5位)、省部级科研项目(成员排名前3位),或者参研横向科研项目(入校经费不少于10万元),或者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及教研教改项目1项,且具有充足的研究经费支撑硕士研究生培养。
截止申报之日,可支配的横纵向科研项目(包含新聘博士师资的科研启动金)、教研教改项目、研究生培养等经费原则上不低于5万元。
2.申请者近5年应取得与遴选学科专业相关的、第一署名单位为大学(或机电控制重点实验室、电能变换传输与控制重点实验室)的较高水平科研与教研教改成果。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不少于代表作的1/3),或获自治区科技奖和行业奖,或获批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研究成果实现转化,或出版著作,或为部门、行业企业提供调研或咨询报告,或完成工程设计咨询或技术服务与开发项目等。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申请者应有较强指导业务实践工作的能力,在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内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
硕士生导师和任课教师遴选及聘任办法
宁夏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办法(试行)为了加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做好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要求和规定,结合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通过遴选产生,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工作的需要遴选。
2.遴选和聘任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必须具备较高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还要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
3.遴选和聘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要有利于保证和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有利于改善导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层次结构,有利于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
4.每位申请人原则上只能在一个专业学位领域参加遴选。
已具备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指我校在其他高校做兼职导师的),如果研究领域和科研成果符合相关专业学位的要求,可以兼任一个专业学位领域(或专业学位学科方向)的导师。
5.根据指导工作需要,适度增加校外兼职专业学位导师兼任专业学位导师的数量,各专业学科领域要努力加强专业学位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构建专业学位导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加强专业学位“双导师”队伍建设。
二、遴选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明确所从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性质和培养目标,熟悉且热心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专业修养,能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教书育人,身心健康,能够履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职责。
2.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或具有讲师职称满5年;或具有讲师职称且已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6周岁,校内教师45周岁以下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自愿申请并能遵守学校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管理规定,任职前须参加上岗培训。
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流程
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流程硕士生指导教师是指导硕士生完成学业并进行研究工作的重要角色。
他们负责指导学生选择研究方向、制定研究计划、解答学术问题、提供学术指导等。
为了保证质量和公正性,高校一般会采取一定的遴选流程来选取硕士生指导教师。
下面是一种常见的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规定资格条件:高校会制定规定,确定指导教师的资格条件,例如具有博士学位、研究领域专业对口等。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教师才可以参与指导教师的遴选。
2.学生自主选择:在指导教师遴选的开始阶段,一般会给硕士生提供一些指导教师的信息,例如教师的专业背景、科研成果等。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兴趣,自主选择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
3.提交申请材料:学生需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准备一系列的申请材料,例如个人简历、学术成绩单、个人陈述等。
这些材料通常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学院或研究生院。
4.面试/面谈环节:学校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并结合教师的经验和研究领域的需求,会组织面试或面谈环节。
面试/面谈可以是个人的,也可以是小组的形式。
在面试/面谈中,教师们可以进一步了解学生的研究兴趣和能力,同时学生也可以提问和了解教师的研究方向和指导风格。
5.教师评审:在完成面试/面谈环节后,学校会组织相关专家对参与指导教师遴选的教师进行评审。
评审主要包括教学科研业绩、指导学生情况、学术声誉等方面的评估。
评审结果一般由专家评审组和学院或研究生院的相关负责人共同讨论确定。
6.指导教师分配:最后,学校根据评审结果和学生的选择,确定硕士生的指导教师。
学校会向学生发放指导教师的名单或通知,告知他们具体的指导教师。
XX大学关于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的规定
XX大学关于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的规定为了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确保硕士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特作出如下规定:一、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基本原则1、硕士生指导教师是指导、培养硕士生的重要工作岗位。
2、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坚持学术标准,严格遴选程序,公正合理,按需设岗。
3、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工作,要有利于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有利于调整学科研究方向,发展交叉学科、新兴学科。
二、硕士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
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身体健康,每年保证能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国内指导硕士生。
2、申请者应是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在岗教学科研人员,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年龄不超过X周岁,其中X年X月X日以后出生者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X年X月X日以后出生者应获得博士学位。
3、申请者应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有稳定的研究方向。
目前至少主持一项在研科研项目,并有一定的科研经费(纵向项目不低于X万元,横向项目不低于X万元)和科研条件。
4、近五年内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X篇及以上(其中至少X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在CSSCI期刊上)。
如果有学术专著(第一作者)和发明专利,其学术论文篇数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5、有较丰富教学经验,已担任研究生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或协助指导过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外语专业导师应掌握第二外语)。
6、有协助培养研究生的学术队伍。
三、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工作程序1、本人申请,填写《XX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提交有关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供学校审核。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审核。
参加讨论表决的人数应不少于委员数的三分之二,表决有效;其中赞成票应不少于参加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且不少于该委员会全体委员数二分之一以上,方为通过。
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简称导师,下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体系,深入落实我校研究生以导师负责制为基础的“三级个位全程动态”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提高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使我校导师的聘后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章聘任第二条: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称博士生导师,以下类同)的聘任考核,按照《中国医科大学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经遴选考核程序完成;通过遴选的博士生导师申请人由学校下发文件聘任。
我校硕士生导师的聘任不经过单独的遴选考核程序。
凡中国医科大学各国家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受聘副教授(含教师系列相同级别,下同)及以上专家,在受聘后参加的首次导师年度考核,即为其导师聘任考核过程。
如申请人通过当年导师年度考核,即可申报下年度硕士生招生计划,符合招生资格并列入招生计划者即被视为聘任。
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新增硕士生导师须具有博士学位,且除本规定特别说明外,均须具有在研纵向科研课题。
第三条:我校通过导师年度考核对导师进行聘后管理。
年度考核主要考查导师的下年度招生资格和依据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职责相关规定所进行的导师日常研究生培养情况考核。
通过年度考核者方可申报下年度招生计划;连续三年未通过年度考核者,取消导师资格。
第三章受聘导师日常管理第四条:导师在日常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职责的有关规定,自觉承担导师责任,切实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五条:导师应教书育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应诚实守信,严谨求真,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无学术不端行为;应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行为。
第六条:导师应遵照本学科特点和科研及专业技能客观规律,认真教育指导和培养研究生,特别要注重对研究生创新思维、综合素质和学术作风的培养。
研究生培养质量良好,国家论文抽检结果优良。
关于遴选聘任校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的通知
关于遴选聘任校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的通知尊敬的教职工:根据学校学生发展工作的需要,为提高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校内外教学资源的共享,以及加强校际合作,我校计划遴选聘任一批校外兼职导师,为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指导和帮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兼职导师资格条件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具备教育硕士专业相应学科背景,有扎实的学术基础和较高的教学研究能力。
2.在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方面有一定的成果或有着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研究经历。
3.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教学、指导和协调能力。
二、兼职导师的职责和权益1.校外兼职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习实践,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兼职导师享有与校内导师相同的权益,如参与研究生培养管理、学术研讨会、学术考试、评审会等活动。
3.兼职导师所担任的工作应与其本职工作无冲突,并能保证按时完成学生指导工作。
三、遴选和聘任程序1.兼职导师的遴选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
拟聘任兼职导师的单位须将候选人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或教学成果等材料)报送学校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将对申报的候选人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
3.通过初审的候选人将进入面试环节,学校将组织面试并作出最终决策。
4.根据聘任结果,学校将签订聘任合同,并向兼职导师发放相应证书。
四、工作要求兼职导师需履行指导学生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校相关规定,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确保学生按时完成相关过程。
2.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指导计划,并定期与学生进行学术指导和讨论。
3.帮助学生解决在论文(设计)写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学术指导和参考资料。
4.组织或参与学校组织的学术讨论会、学术报告会等研究生教育活动。
五、遴选流程1.申报截止日期:××年×月×日。
2.初审:××年×月×日。
导师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导师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
为了更好地开展导师遴选工作,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本次导师遴选旨在选拔出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
良好师德和严谨治学态度的优秀导师,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指导和服务。
二、建立工作小组:学校将成立导师遴选工作小组,由校领导、教
务处、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安排导师遴选工作。
三、制定遴选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导师遴选的具体标准
和条件,包括教学科研成果、指导学生情况、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评
价指标,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广泛征集导师申请:学校将通过教务处网站、院系通知等途径,广泛宣传导师遴选的相关政策和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请。
五、组织评审工作:学校将组织专家学者对申请导师的资料进行评
审,对符合条件的导师进行面试和考察,以全面了解其教学科研情况和师德师风。
六、公示和反馈:对通过评审的导师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反馈,确保遴选结果的公开透明。
七、确定导师名单: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反馈意见,确定最终的导师名单,并将其纳入学校导师库管理。
八、建立导师培训机制:为新选出的导师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导师职责,提高指导学生的能力和水平。
九、持续监督和评估:学校将建立导师工作的长效监督机制,定期对导师的教学科研情况和指导学生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导师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导师进行提醒和督促。
以上就是导师遴选工作的实施方案,希望各位领导、老师能够全力配合,共同推动导师遴选工作的顺利开展。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而共同努力!
谢谢大家!。
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指导教师(简称研究生导师)指符合学校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由个人申请,经过学院、学校两级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遴选审批的具有招收、指导、培养研究生资格的教师工作岗位的称谓。
第二条研究生导师担负着全面培养研究生的责任,对研究生的培养起着决定性作用。
研究生导师的学术观点、学术水平、学术作风和工作态度直接影响着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队伍是提高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需要,各学院均应把导师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第二章研究生导师的职责与权利第三条研究生导师的岗位职责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研究生导师须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研究生培养的过程中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具体要求为:(一)重视研究生德育工作1.及时掌握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帮助研究生正确理解方针、政策,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积极开展道德、法纪教育,教育研究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引导研究生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要求研究生严格遵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引导研究生树立严谨的治学观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或交流的学术论文、学术报告等学术成果负有保密和学术规范审查等责任;3.主动关注研究生的身心健康,关心研究生的生活,帮助研究生解决思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4.对研究生进行就业指导,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并为研究生就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二)积极参与研究生招生工作1.按照学校和学院的安排,参与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评卷、复试、录取等工作,并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2.积极招收研究生,努力完成学校或学院安排的招生任务;3.在研究生入学时,做好入学教育,提出明确要求。
各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精)
各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汇总学位办公室2010年3月目录学院(分会)名称页码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化学与化工学院 (2)轻工与食品学院 (3)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5)理学院 (6)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8)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9)电子与信息学院 (10)电力学院 (11)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 (12)土木与交通学院 (13)建筑学院 (15)工商管理学院 (17)经济与贸易学院 (19)思想政治学院 (20)公共管理学院 (21)新闻与传播学院 (23)法学院 (24)外国语学院 (25)艺术学院 (26)分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适用学科:本分会所辖学科分会公章:分会主席(签字):日期:年月日适用学科:本分会所辖学科分会公章:分会主席(签字):日期:年月日适用学科:本分会所辖学科分会公章:分会主席(签字):日期:年月日学院(分会):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适用学科:本分会所辖学科分会公章:分会主席(签字):日期:年月日学院(分会):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适用学科:本分会所辖学科分会公章:分会主席(签字):日期:年月日适用学科:数学分会公章:分会主席(签字):日期:年月日适用学科:物理学分会公章:分会主席(签字):日期:年月日学院(分会):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适用学科:本分会所辖学科分会公章:分会主席(签字):日期:年月日学院(分会):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适用学科:本分会所辖学科分会公章:分会主席(签字):日期:年月日学院(分会):电子与信息学院适用学科:本分会所辖学科分会公章:分会主席(签字):日期:年月日学院(分会):电力学院适用学科:本分会所辖学科分会公章:分会主席(签字):日期:年月日学院(分会):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分会公章:分会主席(签字):日期:年月日适用学科: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力学分会公章:分会主席(签字):日期:年月日适用学科: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分会公章:分会主席(签字):日期:年月日学院(分会):建筑学院分会公章:分会主席(签字):日期:年月日附表:建筑学一级学科重要期刊备注:国外建筑、规划、建筑技术、社科类专业期刊,以及港澳台地区相关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业由学术委员会鉴别是否属于本学科重要期刊。
关于遴选聘任校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的通知
关于选聘校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的通知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为做好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保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今年下半年我校拟聘请一批教育硕士校外兼职导师,现将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校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及程序1、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中学教师或基础教育管理干部。
2、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校外教育硕士兼职指导教师原则上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被推荐人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新聘校外教育硕士导师申请表》,经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分委员会审查、考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由研究生处聘任。
二、被聘任的校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由学校发给《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书》,院、系可根据指导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劳酬。
三、此项工作是保证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评价教育硕士培养院校是否合格的重要指标,请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务必重视这一工作,根据本院、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遴选出一定数量的校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
四、《广西师范大学新聘校外教育硕士导师申请表》可到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地址:研究生处网页—相关下载—专业学位管理表格)五、请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申请外聘教育硕士兼职导师名单、《广西师范大学新聘校外教育硕士导师申请表》及申请人相关著作及科研成果复印件交到研究生处423办公室李颖老师处(联系电话:5858402,邮箱:*****************)。
研究生处2005年9月30日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2. 《广西师范大学新聘校外教育硕士导师申请表》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教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在完成研究生的培养任务,确保并不断提高培养质量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
大学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研究生导师审核和遴选工作,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导师是指负责确定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制定培养计划,指导其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关心其思想品德教育,对其培养质量承担责任的教师。
第三条研究生导师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作风正派。
二、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近年来,一直承担本学科、专业主要课程的教学任务,注重对学生科学思维、科学态度、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的培养与训练;能正确地、科学地指导研究生的学习和工作。
三、担任副教授以上职务(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不限)的教师或相关机构的科研工作者,男性不超过57岁,女性不超过52岁,能正常工作并承担起实际指导研究生的责任。
四、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实践经历和指导能力,主持或参与在研科研项目1项,本人可支配科研经费不低于2万元。
五、申请人除需具备以上4项条件以外,还需具备以下至少2项条件:1.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三篇及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发表SCI或CSSCI或EI一篇及以上)。
2.近5年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及以上。
3.近5年以主要完成人获得校级或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校级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指前三名;校级一、二等奖主要完成人指前五名;省(部)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指获得奖励证书者。
4.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
六、校外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评定,原则上以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习实践基地)为基础和依托,申请者在相应行业领域内具有5年以上实践、管理或研究工作经验,年龄在57周岁以下(女53),且应具备以下至少2项条件:1.具有相关行业领域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应专业资质,能够给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实习实践期间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研究条件。
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系统操作指南o..doc
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系统操作指南一、登陆公共数据库登陆网址:,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陆(登陆页面如图1)。
(图1)二、科研信息维护公共数据库中点击“科研信息”栏,录入近三年内的论著成果。
导师在录入科研成果时,请注意:(1)新论著的第一个登录人能负责将合作人的信息登录完全,以避免重登和漏登现象的发生。
(2)教师登录新的论著前请先核查一下该论著是否已经在自己的论著列表里,如果已经存在,就不需要登记了。
(3)相关科研成果的证明件(论文复印件或PDF文件,著作原件)需一并提交给科研秘书,经科研秘书审核通过后,方能在导师遴选系统中勾选该项成果。
科研秘书科研论著审核时注意:(1)科研秘书应依据教师送交的材料认真地进行逐项审核,重点审核第几完成人及是否通讯作者等信息,审核意见将保留在公共数据库中。
(2)对于完成人信息登录不完整的论著,请科研秘书在审核时帮忙将完成人信息登录完全,以避免重登和漏登现象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
三、导师资格申请1、进入导师遴选系统进行申请导师在公共数据库系统中点击“研究生系统”(如图4),选择“导师(教师)入口”。
进入系统后,选择“研究生指导——导师资格和招生——硕导资格申请/博导资格申请”,点击右上方“申请”按钮(如图5),进入填写页面。
(图4)导师在填写信息的时候请注意:(1)联系电话与电子信箱为必填项。
(2)选填科研论著及科研项目时,按照申请类别不同,限填科研成果的项目数请具体参照下表:申请类别科研论著(近三年)科研项目(近三年)硕士生导师5项3项博士生导师8项5项(3)申请博士生导师,还需填写近三年指导研究生情况:培养研究生成效,主要指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等情况。
(4)申请理由: 必须填写。
填写内容为近年来主要学术经历和研究方向,取得的主要科研和教学成果,国内外学术团体任职情况及研究生培养情况等。
申请者对自己提交的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提交”。
天津中医药大学导师名单(已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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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脾胃病研究 博导兼硕导 心脑血管疾病研究、中药 博导兼硕导 药理 心脑血管病、舌诊客观化、中医证候学 硕导 皮肤、美容方向 硕导 更年期、宫血、痛经研究 硕导 神经再生、骨质疏松研究 硕导 针灸学理论及临床应用研 硕导 究 实验针灸学研究 博导兼硕导 针灸标准化研究、刺络与 硕导 拔罐机理及临床应用研究 针灸理论及临床应用研 硕导 究;灸法量化及临床研究 针灸学理论及临床应用研 硕导 究 全科医学 硕导
210
李庆和
男
196206
教授
100501
中医基础理论
学术型
212 213 224 238 239 240 243 271 272 301 379 380 383 384 387 389 423 465 531 600 602 603 604 605 890
孟静岩 马佐英 张国骏 付娟 王学岭 邢淑丽 于志峰 雒明池 周庆 郭利平 应森林 杨幼新 于春泉 袁红霞 徐宗佩 姜智浩 夏庆梅 孙艳明 李桂兰 王卫 郭义 陈泽林 尚秀葵 孟向文 刘丽伟
100602 100506 100506 100506
中西医结合临床 中医内科学 中医内科学 中医内科学
学术型、专业型 学术型、专业型 学术型、专业型 学术型、专业型
100507、 105127 105127
中医内科学、全科医学 学术型、专业型 全科医学 全科医学 专业型 专业型 专业型 专业型 专业型 专业型 专业型 专业型 专业型 专业型 专业型 专业型 专业型 专业型 专业型 专业型 专业型 专业型 专业型 专业型 专业型 专业型 专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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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中医药大学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科室:
为促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加强我校导师队伍建设,促进学科建设发展,更好培养高层次人才,根据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颁布《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年]1号)、教育部等六部门颁布的《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文件要求,大学将开展2016年硕导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治学态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具有副教授(或相当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
3.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必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
4.近五年有给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国际生课堂授课经历。
5.初次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应小于55岁;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应小于50岁(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6.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一般应有指导或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历,可制定切实可行的研究生培养计划,具有承担一门及以上研究生课程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7.身体状况良好,从事教学、科研、实践一线工作,有较丰富的经验,热心于研究生教育事业。
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其他条件
除具备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其他条件
1.中医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其他条件
①遴选专业: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全科医学。
②近3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正式刊物上至少发表论文3篇。
③近3年主持已完成或在研的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中药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其他条件
①在研的横向课题1项及以上,经费不少于10万元。
②近3年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其他条件
1.中药学、药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其他条件
①遴选专业:中药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物化学、药剂学、微生物学与生化药学、食品药学。
②主持在研的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元。
③1968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申请人近5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
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请人近5年发表2篇及以上SCI检索源期刊论文,合计总影响因子不低于5;对于中药制药工程学专业发表2篇及以上检索源期刊论文亦可。
2.护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其他条件
①遴选专业:护理学。
②正在从事护理教育或临床护理工作。
③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④近5年主持完成或在研校级(或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⑤近5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3.临床专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其他条件
①遴选专业: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肿瘤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②主持在研的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有10万元以上科研经费。
③近5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4.申请其他专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其他条件:
①遴选专业: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预防医学、临床评价、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放射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医工程学、康复医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诊疗仪器、中国古典文献学。
②主持在研的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有3万元以上科研经费。
③近5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三、说明
1.申报导师要求发表的论文都是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
表。
2.申报导师涉及的课题和科研经费均指主持或分项负责的课题或经费。
四、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①欲申请者可上医院网站-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版块下载相关表格,并提交以下材料至教学科(截止时间5月30日)。
②申请者将《天津中医药大学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一)和相关证明材料(附件二)装订成一册,简况表与证明材料均需双面打印。
③《天津中医药大学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word版,证明材料PDF(一般不超过20M)两个文件放入一个文件夹内。
文件夹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
例:张三120103************;word文件名为“姓名证明材料”,例:张三简况表,PDF文件命名为“姓名证明材料”,例:张三证明材料。
④《天津中医药大学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员汇总表》excel版(附件三)。
2.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
学位评定分委会根据遴选条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严格评议,提出初审意见。
将通过遴选的导师名单和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
2.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研究生院汇总各分委会遴选的导师名单和材料,上报学位评定委
员会并讨论审批,审批通过即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新硕士生指导教师经批准后参加当年导师培训,合格后可列入到硕士生导师名单。
科教部教学科
201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