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措施

成都润万置业有限公司

公园九里三期项目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指引

部门:公园九里项目部

日期:年月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指引

一、安全组织工作指引

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员任副组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设质量安全办公室具体执行安全检查的督导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保证工作指引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技术、安全、劳动卫生、宣传教育的综合水平,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安全优质的完成本工程任务。

2.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项目经理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重视安全生产,人人关心安全生产。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3.加强安全教育

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讲解各类事故的危害,组织干部和工人学习上级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指示,教育干部、职工严格施工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4.加强安全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除正常的安全检查外,每月检查一次,工程部每半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5.认真做到“五个”坚持

(1)坚持“三工”制度:工前安全交底、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比。

(2)坚持周一安全学习活动。

(3)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今后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4)坚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坚持“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安全管理工作指引

1、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工作指引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公司严格要求对现场安全防护进行控制。公司和项目部分别成立安

全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对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人员整改。

(1)在专项方案实施之前由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科管理人员,对所有参与工程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

(2)项目安排专人对基坑支护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实际检测。

(3)项目安全科、项目部开挖期间每天进行巡查,等正常使用期间每两天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4)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各方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5)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带安全帽,操作人员应精神集中,遵守有关安全规程。

(6)各种设备应处于完好状态,机械设备的运转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

(7)电气设备应设接地、接零,并由持证人员安全操作。电缆电线应架空。

(8)加强开挖支护过程中的监测,发现问题立即停止开挖施工、撤离基坑内施工人员,采取加固措施。

2、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指引

(1)技术准备

开工前应根据工程情况编制脚手架工程专项方案,经过审批、交底后,严格施工班组按方案要求进行搭设,搭设完成后须经验收挂牌后方可使用。

(2)防坍塌安全措施

搭设第一层时应设置抛撑,各层的连接件按要求作钢性拉结,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除。拆除时必须经过审批,并派人专门管理。应建立应急预案,保证体系运行畅通。

(3)搭设安全管理措施

脚手架的基础直接落在地下室底板上,要经过结构承载力的验算。

搭设过程中应划出工作标志区,禁止行人进入,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严禁在无人指挥下作业。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扣件时,必须先告知对方,并得到允许,防止坠落伤人。开始搭设立杆时,每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脚手架及时与结构拉结或采用临时支顶,以保证搭设过程的安全,未完成脚手架在每日收工前,一定要确保架子稳定。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得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在搭设过程中应由安全员、架子工班组长等进行检查、验收。每两步验收一次。

(4)脚手架上作业安全管理措施工作指引

结构施工阶段外脚手架每搭设完一层,经公司安全管理部协同项目部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任何班组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除脚手架部件。

严格控制施工荷载,脚手架不得集中堆放,施工荷载不得超过2KN/㎡,确保较大安全储备。

当作业层高出其下连墙件3.6米以上,且其上无连墙件时,应采取适当的临时撑拉措施。

定期检查脚手架,发现问题和隐患,在施工作业前维修和加固,以达到坚固稳定,确保施工安全。

(5)脚手架拆除安全管理措施工作指引

①拆除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示。警戒区域和脚手架下方严禁非操作人员继续施工。地面监护人必须履行职责。

②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及索具是否安全可靠。

③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气候,停止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拆除应向有关人员申请批准并配备足够的照明,配备人员。

④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高空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拆除工艺及方案要求。

⑤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到地面,不得高空抛掷。

⑥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两步同时拆除。认真做到一步一拆,一杆一清。

⑦输送到地面的所有钢管、扣件,均应按类堆放整齐。

3、临时用电技术措施工作指引

(1)本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TN—S接线保护系统。电缆干线采用埋地敷设,直埋深度大于600m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50mm厚的细砂,然后复盖一层砖,过路、通道处用钢管深敷设。

(2)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中间处和末端增做重复接地,不少于三组,塔吊防雷接地,其阻值均应小于4欧姆。

(3)室内配线采用穿阻燃管敷设,距地高度大于2400mm,铜线截面不小于1.5mm2,室外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000m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00mm。

(4).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铁制防雨、防尘固定在易操作维修地方,距地面高度大于1300mm。小于1500mm,移动式应大于600mm。

(5)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开关箱为一机一闸一箱一保护。漏电保护器应设在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配备,开关箱内漏电开关的额

定漏电动作不应大于30mA,动作时间应小于0.1S,潜水泵、手持电动工具使用的漏电开关,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6)临时用电接地电阻值每季度进行一次复测,漏电保护器定期每周检测一次,值班电工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7)所有配电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开关电器按规定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松动,箱内不得有杂物。

(8)配电室能自然通风,电箱四周必须有1米通道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9)健立健全防火制度。成立义务防火队,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定期检查制度。

(10)在配电室及木工加工区,合理配置灭火器具,设专人负责制度。

4、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措施指引

(1)吊装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

(2)吊装期间必须设置警戒区域,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及专职示号员指挥。(3)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上岗,吊臂下严禁站人。

加强对设备的检修和保养。

4.2塔吊安装拆除

(1)须分包给有资质专业队伍安装、拆除,加节、移位等。

(2)编制安装、拆除、加节、移位等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分包、总公司逐级审批。

(3)装、拆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

(4)装、拆期间须设置警戒区,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

(5)装、拆人员须持有效证上岗,并经体检合格,作业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搭设完毕的必须经过验收,塔吊、电梯等须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准使用,并定期检查保养。

5、临时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指引

(1)编制专项专项施工方案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动火管理制度;

(2)做好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3)编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4)监督、配备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5)定期检查现场防护措施、安全警示标志等落实情况;

(6)制定消防责任制、管理制度,划分消防责任区,落实到人。

6、铝模、支撑架工程安全工程措施指引

(1)编制专项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3)编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4)监督、配备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5)定期检查现场防护措施、安全警示标志等落实情况;

(6)模板工程作业在2m以上,应根据《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中有关安全防护设施规定执行。

(7)模板作业2米以上无可靠立足点时,必须搭设临时架体,保证立足可靠。

(8)在各类模板、大模板拆除时,应按模板拆除安全技术规程执行,不得成片撬落或拉倒

(9)全过程应派专人旁站

(1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拆除工程用外立面脚手架已搭设完毕,外脚手架要求要有足够操作作业面,外架要求与原建筑保留结构可靠连接。高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7、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措施指引

(1)定期检查现场防护措施、安全警示标志等落实情况;

(2)不准任意拆除和改变各类防护网,栏杆,安全门和隔板等防护设施

四、安全管理原理

1.安全管理原理

安全管理原理是在传统管理的基础上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它应用现代科学知识与工程技术去研究、分析在生产系统和作业中各个环节固有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定性与定量的安全性及可靠性评价,进而采取有效的对策进行控制,以消除隐患,有效地对系统进行安全预测、预报和预防,以获得最佳安全生产效果。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

建筑施工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各种因素相互交错,管理难度大,容易出现安全事故。施工安全管理必不可少,其目的是减少事故,促进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技术上的,有管理上的;有直接原因,有间接原因;有人的不安全状态,有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偶然性,又有必然性。而且,这些原因又在不断变化。因此,施工安全管理是个整体的动态的概念,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2.1安全管理系统要素

构成安全管理的三大要素是人、机、环境,因此将安全管理系统分为三个子系统。这三者之间既有相关性,又各自独立,只有这三个子系统互相协调才能达到整体功能的最优。

2.2安全管理系统模式

工作指令、操作规程是法令、规章制度对人的约束;安全技术水平是社会实践的体现;环境干扰是周围因素对人的作用,而心理行为是来自人自身的影响。

2.3安全管理系统的内容

2.3.1安全分析

这是预测和防止事故的前提,是对安全系统的基本要素及其功能、操作、环境、可靠性等指标,以及系统的潜在危险进行分析和测定。分析是评价的基础,只有分析正确,才能得到准确的评价。分析要从人员、环境、技术和设备几方面着手:

在施工作业中人是起关键作用的主体,各种指令由人发出、接收、执行,因此,做好人员的管理是实现安全管理的中心环节。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根据人员的个体心理、年龄、教育程度、社会经济背景、安全意识、疲劳程度等因素进行。

环境分析主要针对的是工作环境。工作环境不良,容易造成分心、烦恼、紧张、反应力差等。不安全的工作环境因素主要有通风不良、噪音过大、物料储放不当等几方面。

2.3.2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评价

可以从数量上说明分析对象的安全程度,使人们得出可供比较的概念。它能够准确地提示系统存在的危险性,对危险进行大致的分类,并针对系统的缺陷采取相应的措施,完善规章制度。评价的主要指标有:人的生物节律、人的精力、人的条件失误率、人的意识状态可靠系统、设备故障率,以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等。

2.3.3安全事故控制技术

这是通过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来实现的,当找出或预测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后,要根据对象和条件的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的局部控制方法。事故控制方法大致有:消除法、保护法、控制法、隔离法、保留法和转移法等6类。在建筑工程实际施工操作中,可通过采取预测各个施工阶段、施工环节存在的危险源;制定危险源控制方式;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工作等一系列安全技术措施,来达到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总之,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对每一项工序,都需要进行危险性研究。首先,对整项工序的过程作充分了解。其次,利用鱼刺图、事故树等科学分析方法,分析潜在的危险因素,让施工人员明白其所从事工作的内在危险实质和危险因素,使其在工作中提高警惕,从而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再次,对危险因素的发生概率进行估计。最后,根据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操作程序,使安全事故频率和强度降至最低。

3.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体系

3.1生产经营管理子体系。

由项目经理组织,主要负责按安全技术措施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经济合同中安全指标的确立;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的进场与检测,涉及到工程部、材料部和安全部。

3.2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子体系。

由书记组织,主要负责后勤工作和思想工作,消除职工的心理负担等。

3.3安全技术管理子体系。

由工程师组织,主要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施工;分部分项工程的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

3.4专业检查管理子体系。

由安全部组织,主要负责对工地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并依据有关法规处理安全事故;收集整理安全事故资料。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名称:涪陵新城区站前大道二期工程

涪陵新城区站前大道二期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目录 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及教育培训制度 (3) 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4) (一)土方开挖、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4)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程 (6) (四)起重吊装安装拆卸 (7) 1、安装安全管理措施 (7) 2、运行操作安全管理措施 (8) 3、拆除安全管理措施 (8) (五)脚手架工程 (9) 1、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9) 2、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10) 3、脚手架使用和管理 (11) (六)人工挖孔桩工程 (12)

(七)预应力工程 (13) 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编制了本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技术、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安全、施工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设安全办公室执行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排除,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及教育培训制度 1、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从项目经理到一线作业人员的责任制纵向到底。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2、建立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应急救援制度、安全奖惩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等各项制度,消除在生产过程中因为物的不安全因素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三、二、土方开挖工程 四、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五、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六、(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七、(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八、(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九、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十、(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十一、(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十二、(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十三、五、脚手架工程

十四、(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十五、(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十六、(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十七、(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十八、(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十九、(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二十、六、拆除、爆破工程 二十一、(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十二、(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八、(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九、(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十、(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十一、(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十二、(五)预应力工程。 十三、(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根据本企业特点,以及对施工现场危害因素识别,对以下危险性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2018)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 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 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八)应急处置措施; (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 (一)专家;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四、关于专家论证内容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五、关于专项施工方案修改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结论为“通过”的,施工单位可参考专家意见自行修改完善;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家意见要明确具体修改内容,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审核和审查手续后方可实施,修改情况应及时告知专家。 六、关于监测方案内容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人员及设备、测点布置与保护、监测频次、预警标准及监测成果报送等。 七、关于验收人员 危大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包括: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方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组织措施 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员任副组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设质量安全办公室具体执行安全检查的督导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保证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技术、安全、劳动卫生、宣传教育的综合水平,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安全优质的完成本工程任务。 2.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项目经理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重视安全生产,人人关心安全生产。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3.加强安全教育 本工程开工前及部分工程施工前,技术部门人员必须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保部门定期向职工上安全技术课,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讲解各类事故的危害,组织干部和工人学习上级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指示,教育干部、职工严格施工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4.加强安全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除正常的安全检查外,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工程部每半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5.认真做到“五个”坚持 (1)坚持“三工”制度:工前安全交底、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比。 (2)坚持周一安全学习活动。 (3)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今后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4)坚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坚持“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安全管理措施 1、土方开挖、基坑支护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属文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 31号文

发文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成日期: 2018年03月08日 文件名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效期: 2018年06月01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危大工程管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东昌丽都北区工程 危大工程管控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 一、基坑支护 管控措施 1、必须认真贯彻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在项目实施前,必须针对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措施,并报监理单位,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2、基坑开挖,必须单独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制定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土方坍塌,尤其是制定防止毗邻建筑物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做到: (1)根据土质特性进行放坡 较浅的基坑,应根据土质的特性,进行计算后可采用放坡的措施,控制开挖坡度不得陡于规定值;对较浅的基坑,应考虑采取护壁桩、锚杆机其它支护等技术措施。 (2)严格控制基坑周边弃土的安全距离,严禁在基坑周边堆放建筑材料。 (3)在基坑开挖过程中,要加强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应急处置主要措施 1、当施工现场的人员发现土方或建筑物有裂纹或发出异常声音时,应立即报告给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通知现场立即停止作业,并组织施工人员快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2、当土方或建筑物发生坍塌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员上岗,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受伤人员,及时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做好现场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3、当少部分土方坍塌时,现场派救护人员应及时挖掘土体,采取措施避免伤及被埋人员;当建筑物整体倒塌,造成特大事故时,应及时联系当地政府组织社会救助力量,对被埋人员进行抢救,需要采用吊车、挖掘机进行抢救时,现场要有指挥并监护,防止机械伤及被埋或被压人员。各有关部门应在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协调作战,保证抢险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4、被抢救出来的伤员,经现场医疗室医生紧急处置后,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二、模板工程 管控措施 1、模板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8m,大模板存放必须有防倾倒措施。 2、模板工程方案必须进行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 3、模板支架应由专业人员搭设和拆除;特殊的模板支撑架子应由架子工操作,并持证上岗。 4、模板支架应用钢管和扣件搭设成支撑系统,严禁钢木混搭。 5、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模板的每根立柱底部均应设置木垫板、钢底座。当模板立柱支撑在砼楼板时,应对其楼板的承载力进行验算。 6、模板支撑系统应按要求设置立柱和纵横向扫地杆,模板立柱间距不应大于1.2m;应按规定增设纵横向大横杆,步距应由计算决定,但最大步距不得超过1.5m;锁口大横杆与立杆高度不得大于0.5m。 7、高度4m以下的满堂模板支架要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高度大于4m的满堂模板支架要按照规定设置纵向及水平剪刀撑。 8、模板工程浇筑砼前,施工、监理单位应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联合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浇注砼时,项目部应派专人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监控,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进入模板支架区域内;模板拆除前,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应核查混凝土强度报告,达到拆模强度时方可拆除,并履行拆模签字手续。 应急处置主要措施 1、尽量使用人工挖掘、搬运坍塌的材料,及时抢救被掩埋伤员脱离危险区。 2、进行简易包扎、止血或简易骨折固定。 3、对呼吸、心跳停止的伤员予以心脏复苏。 4、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到达后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抢救现场伤员,清理坍塌现场,并做好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以免造成二次伤害。

2018新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部长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

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组织措施 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员任副组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设质量安全办公室具体执行安全检查的督导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保证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进一步提高技术、安全、劳动卫生、宣传教育的综合水平,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 的安全和健康,安全优质的完成本工程任务。 2.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 体系。项目经理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重视安全生产,人人关心安全生产。 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3.加强安全教育 本工程开工前及部分工程施工前,技术部门人员必须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保部门定期向职工上安全技术课,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讲解各类事故的危害,组织干部和工人学习上级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指示,教育干部、职工严格施工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4.加强安全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除正常的安全检查外,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工程部每半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 施工安全。 5.认真做到“五个”坚持 (1)坚持“三工”制度:工前安全交底、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比。 (2)坚持周一安全学习活动。 (3)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 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今后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4)坚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坚持“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进行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合长高速HCJL2总监办所辖标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责任划分和管理要求,积极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渝交委安〔2014〕31号),结合标段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危险性较大公路工程是指依据重庆市交委《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所指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 2、危险性较大公路工程应当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单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签字后实施。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土石方开挖工程 ①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工程 2、滑坡和高边坡处治工程 ①滑坡体处治工程 ②高度超过6米(含6米)的边坡处理工程 ③高度超过3米(含3米)的支挡工程 ④大型或复杂的边坡防护工程(预应力锚索、抗滑桩等) 3、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①人工挖孔桩工程、岩溶段桩基工程。 ②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③地质条件不良或周围环境及地下光缆、管线复杂的基础开挖工程 ④水深超过5米(含5米)的桩基础、挡墙基础、地下连续墙、沉井基础、深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专项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施工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图、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包括图集)、施工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计划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节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及各单位主体: 建设单位: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设计单位: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黄岩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勘察单位:核工业金华工程勘测院; 监理单位: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腾远建设有限公司; 2、建筑设计概况: 1、工程地址 本工程位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工程场地东侧为金带路,南侧为黄长放射线路,两侧为二环西路,北侧与东南泾河相连。场地地势平坦,场地现状标高约为黄海高程。 2、建筑设计概况 本工程地下室一层结构,地下一层为停车库,食堂,发电机房,排风机房,消防水池等,地上部分为门诊医技楼(5层),内外科住院楼(15层),总建筑面积为㎡,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为㎡,其中门诊医技楼建筑面积为㎡,内外科住院楼面积㎡,地下部分建筑面积为㎡。 高程设计:本工程±相对于黄海高程为,现场地自然标高为。 各单体建筑特征、结构特点、层高分述如下: 各单体建筑平面示意图如下:

施工总平面布置示意图如下: 3、项目部管理人员组织名单及通信 4、本工程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升降机工程。对于存在的以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 本工程存在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有:基坑围护与土方开挖工程、超重超高支模架工程。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按专家论证要求修改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节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基础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对新进场工人和变换工种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使之熟悉本工种操作规程。每周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活动,并有具体记录。班前班后应进行安全自检,并及时整改。开工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办好签字手续。 (2)特殊工种工人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人员必须带安全帽,不得穿拖鞋上岗,机械操作人员注意用电安全。 (4)向全体职工做好现场地上、地下障碍物的交底工作。注意对测量桩、点、以及地上物保护,严禁机械对其进行碰撞。 (5)电焊机上要有防雨盖,下有防潮垫,一、二次电线接头处有防护装置,二次电线使用接线柱,一次电源线采用橡胶套电缆。 (6)现场施工用电低压设备及线路严禁使用破损或绝缘性能不良的电线。严禁电线随地乱拉。所有电闸应有门、有锁、有防漏雨盖板,有危险标志。 二、安全施工技术管理措施 (一)安全防护管理措施 (1)落实安全“三宝”使用,凡一切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在高空作业时系安全带。一切生产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穿劳保鞋,严禁穿高根鞋或赤足操作。 (2)机电设备应专人专机负责,特殊工种需由有证人员上岗。 (3)防止高空坠物事故发生,做好预留洞口加钢筋围栏等防护工作,挂好安全标志。采用A48钢管搭设,设两道横杆,竖向钢管的间距为2m。基坑开挖完成后,设置上下基坑的便道。便道可采用钢管搭设,面铺木夹板,供材料和人员上下用。(4)基坑支护安全防护措施:维护栏杆高度。

146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14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1.目的 从公司层面对监理服务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做出规定,使该项监理服务处于受控状态。 2.范围 适用于项目管理部的监理服务过程。 3.内容 3.1组织机构 3.1.1 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组织机构分二级管理,公司一级管理由总经理牵头,分管副总经理组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负责公司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领导工作。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总工办、项目管理部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对各个项目管理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学习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责任意识和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知识。 3.1.2项目监理部一级管理由总监、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方面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人员)组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小组,

总监任组长,成员由各专业监理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实施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对施工全过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定期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实现无重安全事故并减少和避免一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组织框图如图一: 总经理 分管副总经理 管理层 危险性较大的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部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执行层 (工作层) 监理员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87号文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 通知 建质[2009]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360docs.net/doc/8711970982.html, 2009年06月02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

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完整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自6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勘察单位应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018年5月22日住建部再次下发文件,对危大工程的范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予以明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样本)

下文是一个危大案例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范文,包含制度建设、脚手架安拆、土方开挖、塔吊、明火作业、用电安全等部分危大工程类型,仅供参考。各工地应按照工程实际存在的危大工程类型进行编写安全管理措施。 项目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样本) 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各级领导在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重点议事日程上,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2、建立健全并全面贯彻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根据工程性质、特点、成立三级安全管理机构。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部署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安全技术措施,具体检查各部门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改进安全技术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严格控制工人按安全规程作业,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天检查工人上,下班是否佩戴好

安全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工人操作面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工人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及时检查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技术有针对性、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施工设计,须按施工平面图进行布置,现场的安全、卫生、防水设施要齐全有效。 4、要切实保证职工在安全条件下进行作业,施工在搭设的各种脚手架等临时设施,均要符合国家规程和标准,在施工现场安装的机电要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病”运转。 5、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坚持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要张挂安全色标、标语或宣传画,随时提醒职工注意安全。 6、严肃对待施工现场发生的已遂、未遂事故,把一般事故当作重大事故来抓,未遂事故当成已遂事故来抓。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做到抓一个典型,教育一批的效果。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施工企业各级领导,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逐级建立安全责任制,使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成为全体职工的自觉行动。 2、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建设部87号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 知 (建质[2009]8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八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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