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社会工作实践中的伦理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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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社会工作实践中的伦理两难
摘要:社会工作者常常置身于各种矛盾关系之中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人们在生活方式、权利观念、文化、宗教观念等方面存在价值冲突,他们不得不面对各种各样的伦理两难。
如何面对以及解决这样的两难困境,已经成为摆在当今社会工作者面前不可回避的问题。
伦理两难的内涵和产生原因均与价值观的冲突和社会工作本身的道德特质有关,在社会工作实践中涉入了直接实务的伦理两难和间接实务的伦理两难两个层次的伦理困境,社会工作者在面对这些两难局面时应依据伦理抉择的原则做出适当选择。
关键词:社会工作伦理两难伦理抉择
社会工作是一项以利他主义为核心理念,以实现社会正义为己任的助人专业,因此社会工作建立在强烈的专业价值观之上,其本身亦是一个伦理实践的过程。
社会工作在中国尚处在一个初步发展的时期,对社会工作伦理问题的研究还相对较少。
但随着其不断向前发展,尤其是社会工作实践的迅速发展,对社会工作伦理问题的探讨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一、社会工作伦理两难的涵义
伦理两难即伦理困境,是指社会工作者在实践中遇到的一种程道德上难以取舍的模糊和难以找到满意方案的境地[1]。
现行美国社会工作协会(NASW)伦理守则(1996)修订委员会主席Frederic G. Reamer (1999)曾给伦理两难(伦理困境)下过一个定义:“所谓伦理的两难(困境)是当专业核心价值中对专业人员要求的责任与义务发生相互冲突的情形;而社会工作者必须决定何种价值要优先考量[2]”。
在西方社会工作理论发展过程中对“伦理两难(困境)”的研究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成果这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Frank Loewenberg和Ralph Dolgoff (1988)在《Ethical Decisions for Social Work Practice》一书中多处强调:我们通常使用的“伦理两难(困境)”这个术语是不确切的,应当说是社会工作实践问题中的“ethical dimension (伦理特性) ”或“ethical aspects (伦理因素) ”[3]。
社会工作实务中的伦理两难有如下几方面的内涵 :
第一,社会工作实务中的伦理两难指的是社会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所面临的带有伦理特性的困难或问题。
社会工作者在实务工作中会面临多种问题和困难,带有伦理和道德牵连的问题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但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和具有决定作用的部分。
第二,社会工作实践中的伦理两难是发源于价值观冲突的困难和问题。
社会工作建立在专业价值观之上,其本身亦是一个伦理实践的过程。
社会工作价值和伦理是其区别于其他助人专业的基础;同时,也在社会工作者的日常工作中得以反映,价值观倾向于本质上的考虑,而伦理倾向于对人类关系中的行为的影响。
不同的价值观要求不同的协调关系和指导行为的伦理原则,这就造成了社会工作者的伦理两难。
第三,伦理两难问题的解决需要社会工作者高度的道德责任感。
社会工作实务中的问题,尤其是伦理问题,仅靠专业知识和技巧是不能解决的,社会工作者所遵循的价值观、伦理原则、道德规范都会起到直接的影响作用,没有对于社会、专业、案主的高度道德责任感,没有为有需要的人谋福利的使命感,就不可能承担起社会工作者的职责。
二、社会工作伦理两难的产生原因[4]
伦理两难是社会工作过程的必然伴生物,这种必然性是由其价值观的冲突、专业的道德特质以及特殊的服务对象决定的。
具体来说,促成社会工作实务过程中伦理两难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第一,价值观的冲突是伦理困境产生的根本原因。
社会工作专业与价值观有密切的联系,在社会工作实践中起作用的价值观是一个包括社会价值观、职业价值观、个人价值观等的复杂体系,在不同的价值观同时起作用的情况下,伦理两难的产生也就不可避免。
引起伦理两难的价值观冲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社会价值观与专业价值观的冲突。
一般说来,专业价值观是对社会价值观的反映,二者应当是一致的,但相对于一般社会价值观来说,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更具有理想性色彩,这使二者的冲突不可避免。
(2)专业价值观内部冲突。
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观归为六个方面,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六方面的要求也存在冲突,容易使社会工作者陷入两难境地。
(3)专业价值观与社会工作者个人价值观之间的冲突。
由于社会工作者除了受到专业价值观的影响之外,还受到他所处的社会环境的影响,这都可能使一些社会工作者个人价值观与专业价值观之间产生冲突。
(4)社会工作者个人价值观与案主价值观的冲突。
工作者和案主在文化、教育、环境、民族、性别、年龄等方面的差异,也会导致他们在价值观方面的冲突。
第二,专业的道德特质是伦理两难产生的基础平台。
社会工作是一个蕴含道德特质的专业,其不同于其他一般的专业工作不仅在于知识基础和技术的区别,更在于鲜明的道德、价值所涉。
社会工作是一种道德实践。
其意有二:其一,社会工作一向持守的价值观念在专业介入过程中得以落实。
其二,社会工作对于问题的理解、界定和干预模式都蕴含着一种道德实践的意涵。
作为一种道德实践,社会工作必包含着许多伦理议题,在社会工作实务过程中必然会出现道德价值冲突和伦理判断的两难局面。
第三,专业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是伦理两难的直接诱因。
社会工作的案主一般都是社会所指认的“问题人士”,因此,社会工作者为他们争取正当利益的努力更容易受到社会条件的限制;当“问题人士”(姑且不论他们的问题是因何而生的)与“正常人士”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就会给社会工作者的选择带来更大的困难;社会工作者本人作为“正常人士”与作为“问题人士”的案主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之间的矛盾就更不易于化解。
凡此种种,都给社会工作实务活动带来直接的影响,造成更多的伦理两难局面。
三、社会工作中不同层面的伦理两难
伦理两难起因于社会工作专业的价值观冲突、道德特质等,并且贯穿社会工作实务过程的始终。
社会工作者进行专业实践的过程中,会涉入不同层面的伦理两难。
(一)直接实务工作中的伦理两难[5]
1.保密及隐私权
社会工作专业很重要的一点原则即是要求工作者必须承诺为案主保密。
但在一些实务工作中,社会工作者经常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而不能做到为案主绝对保守秘密。
《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NASW)伦理守则》认为“当披露资料可以防止给当事人或其他可以确定的人造成严重的、可以预见的、近在咫尺的伤害时,社会工作者可以打破保密限制”,或者出于“迫不得已的专业上的理由”,社会工作者可能要披露得到的机密资料。
2.案主的自决权与专业父权主义
在社会工作中,案主的自决原则是承认案主有自己的选择和决定的权利,这是帮助案主真正成长的一个很重要的基本原则。
而专业父权主义是指强制、干预或介入等行为都是为了被干预者的利益而使其存在合理性。
在社会工作中,案主自决权和专业父权主义的冲突往往发生在社会工作者必须决定是否为了案主的利益而干涉其权利。
3.价值介入与客观性的矛盾
社会工作是一个价值主导的专业和职业,有很强的价值关怀,社会工作者也主动地将一系列价值观运用于助人的实践中,然而,社会工作也是一种科学实践,强调方法与资料等的客观性,尽量减少个人主观上的判断,并多倾听服务对象的声音与诉求,尊重服务对象的价
值选择。
这里可能存在矛盾。
4.专业界限与双重、多重关系
在社会工作实践中,还往往容易出现对治疗具有破坏性的现实或潜在的混淆的专业界限或是双重、多重关系。
专业界限指的是社工和案主之间的专业关系,当社工与案主超越专业关系时,他就会陷入双重关系的两难。
双重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给案主带来益处,但在社会工作过程中也有诸多弊端。
对专业界限的把握和双重关系的问题,是在对实务工作者访谈过程中遇到最多的问题。
(二)间接实务工作中的伦理两难
1.有限资源的分配
在社会工作间接实务中,社会工作者经常会在执行各种政策与方案时面临有限资源的分配问题。
源于平等和不平等原则的伦理问题常常会由于资源上的限制而加剧。
当资源有限,不可能做到平等分配时,就会有伦理上的问题。
有限资源的分配问题隐含着意味冗长的伦理抉择,因为其会引发有关公平与正义的复杂伦理议题。
社会工作者面临着选择分配的标准、机制,以及伦理抉择的本质等复杂伦理困境。
2.专业伦理与法律、法规的两难冲突
社会工作管理者与社区组织者有时会面临社会法律、法规的不公正情形,此时社会工作者就会面对是要坚守自己的职责和伦理原则还是遵守法律、法规的困难抉择。
3.同事关系
社会工作发展至今,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即有许多实务工作者并非专业背景出身。
在日常工作中,常常会遇到与同事之间的价值观产生分歧、看待和接纳案主的态度不同、提供服务的能力参差不齐等情况。
社会工作者有时还会遇到专业机构中的同事有不合伦理的行为,这时一个比较困难的抉择即是否要对同事指出其不当行为,向督导或机构进行揭发通报。
四、社会工作中的伦理抉择
伦理抉择是指人们必须在行动或实践过程中决定哪一种行为是好的或正确的,必须判断行动或实践本身对受助者的影响,以符合专业行为的道德要求。
在社会工作专业实践中,社会工作者因面临着许多不同的道德伦理困境,常被置于艰难的伦理抉择面前。
(一)社会工作伦理抉择的原则[6]
虽然不同社工对于伦理抉择的思考有所不同,但是社工在做伦理抉择时都会遵循一些基本原则顺序。
1.保护生命原则
这一原则适合所有人,既适合保护服务对象生命,也适合保护其他人的生命。
社工都应该坚信这应当是首先考虑的议题,生命价值是最高的,保护任何人的生命是最优先考虑的原则。
当出现危害生命的可能性时,社工会采取一系列的保护措施。
2.完全平等与差别平等原则
如果各服务对象的实际需要都相同,而社会工作者所能提供的资源和服务又非常充分,可以给予各服务对象平等的服务。
如果资源不足,则可以区别对待。
比如,在社会救助中应优先考虑给那些家庭更加贫困、健康状况较差的服务对象提供援助。
3.法律规定、机构规范优于个人价值
当法律有明确规定时,亦或机构有规范时,社会工作者应当使用这些法律规范,并认同这优于其个人价值。
4.自主和自由原则
尽管专业伦理强调要尊重服务对象的自我选择和自我决定权利,但如果服务对象的自我决定涉及对自身和他人的伤害时,社会工作者要进行干预,并设法将干预风险降到最低。
但
是,如果干预的风险很大而收益很小,服务对象拒绝接受干预就清有可原。
保护生命原则永远是第一位的。
5.最小伤害原则
这一原则认为,当面临的困境有可能对人造成伤害时,社会工作者应尽可能避免或防止这样的伤害。
当不可避免会伤害到与问题有牵连的一方或另一方时,社会工作者应该永远选择造成的伤害最小、带来的永久性伤害最少和伤害最容易得到弥补的方案。
如果已经造成了伤害,社会工作者应尽可能弥补。
6.改善生活质量原则
社会工作者选择的方案应促进尽可能多的人改善生活质量。
如果你的方案保护了少数人的利益,但会损害多数人的利益,那么就需要改变方案。
7.隐私和保密原则
社会工作者有责任在尽可能与法律要求和服务对象意愿保持一致的情况下,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
但是,如果披露资料能够防止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话,保密原则也可以打破。
8.真诚原则
社会工作者应当保持诚信,应当向服务对象和公众披镣所有可以披露的信息,尤其是那些与服务对象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但如果因为披露信息可能会给他人、社会公众或国家造成伤害和重大损失,应遵守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规章,并接受专家辅导。
(二)对解决社会工作伦理抉择的建议[7]
1.建构本土导向的社会工作伦理原则
社会工作者的伦理两难产生的深层原因之一是,我国大陆尚未构建出一套建基于本土文化、且具有可操作性的社会工作伦理守则。
使用西方伦理守则的结果导致的是,在西方原有伦理两难的基础上,又叠加因文化不适应而造成的两难困境。
这不仅是社会工作者的伦理两难,更造成中国社会工作伦理体系的两难。
本土导向是本土化和专业化的整合,以本土化和专业化为两端,“外来经验的本土化”与“本土方法的专业化”则勾连两端成为中间状态,就构建本土社会工作伦理守则而言,未尝不是一条可以探索的道路。
外来经验在社会工作者进行伦理抉择时,已经有一套既定的程序和模式,可以将其融入中国社会工作者现有的伦理抉择过程中。
2.建立操作取向的社会工作伦理机制
社会工作伦理两难的复杂性,决定了做出伦理抉择是一个多元化的过程,社工需要能够运用不同资源和资讯来处理伦理两难中的议题。
同时,社会工作实务中可能存在发生守则的价值、原则及标准相互冲突的现象,守则无法提供解决冲突的简单公式,因此必须建立一定的社会工作伦理困境的处理机制。
其一,建立社会工作伦理委员会。
其职责在于制定和完善社会工作伦理守则,审核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行为是否符合专业伦理,为之提供专业建议,并确保案主的基本权益。
其二,建立完善的社会工作伦理申述制度。
对社工不当行为的投诉,应当有一套标准化的专业流程来加以处理。
其三,强化社工的伦理教育。
将专业伦理教育纳入日常培训工作,并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加强社工对伦理议题的处理能力。
参考文献:
[1]罗肖泉,尹保华.社会工作实践中的伦理议题学术论坛
[2]Frederic G. Reamer. 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包承恩等译,洪业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0.
[3]]Frank Loewenberg & Ralph Dolgoff . Ethical Decision for Social Work Practice. New Youk : F. E. Peacock ,1988.
[4]罗肖泉.社会工作实务中的伦理困境.广西社会科学.2003.
[5]谢莒莎.社会工作伦理困境及其解决方式.社会工作理论探索.2009.
[6]拉尔夫·多戈夫.社会工作伦理:实务工作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7]沈黎.本土社会工作实务的伦理困境与伦理抉择——基于上海青少年社会工作实践的质性研究.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