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 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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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作者:尹力
来源:《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6年第11期
贯彻落实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部署推进全省“放管服”工作,更好地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我强调五点意见。
认清深化“放管服”改革的
形势和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
今年5月,国务院召开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强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是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举措,要上下联动,攻坚克难,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简政放权上,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30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省级层面投资核准事项减少60%以上。
在行政审批模式创新上,全面实施“两集中、两到位”,探索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为主的审批方式改革创新。
先于全国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企业平均办结时限较大幅度缩减。
在放管结合上,统一并公布了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单,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积极创新市场综合监管及综合执法模式,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逐步构建。
在优化服务上,加快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大力推广一窗通办、全程代办、上门服务等方式,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这一系列改革,有效改善了我省营商环境,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2014年3月至今年5月,全省新增市场主体143万户,相当于商事制度改革前市场主体总量的一半。
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省“放管服”改革工作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简政放权不到位、不协调、不同步。
有的明放暗不放,放权配套不够、承接不力,“含金量”高的放得少,甚至有些放了又以备案等形式收回;有的下放项目边界不清、行使主体模糊,导致申请人多头跑、往返跑。
二是行政审批事项多、环节多、耗时长的问题还未根本解决。
“红头文件”设定变相审批、前置条件和部门审批“体外循环”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互为前置的“连环套”没有解开;后置审批依然过多,“办照容易办证难”问题明显。
三是无利不管、放而脱管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一些领域交叉检查、重复检查,一些民生重要领域又监管不力;一些新取消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具体措施没跟上,“以审代管”仍然存在。
四是政务服务形式多、质不优。
有的优惠政策出台后未及时公开,需要找关系、搞“勾兑”才能享受,中介从中勾连牟利;政务服务水平还不高,服务效率偏低,企业和老百姓的获得感不强。
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下大力气解决。
当前,我省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特别需要通过简政放权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需要依靠简政放权清障搭台,加快推动科技、产业等全方位创新,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努力建成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需要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营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汇聚多方资源要素,促进实现“两个跨越”。
我们要深刻理解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意义,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大道至简的智慧,坚定不移把这项改革推向深入。
加大力度
推动简政放权纵深突破
大力削减审批事项。
要坚持协同放权,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一方面严格对应中央要求,做好承接落实,进一步增强放权的协同性,各地对省级下放的权限也要做好上下衔接,切实解决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等问题;另一方面紧扣发展需要、群众需求,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削减力度,释放地方简政放权空间。
要结合全省行政权力目录再清理,对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权责一致。
进一步减少省级层面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取消或下放投资审批权限,最大限度放权给市场和企业。
当然,数量不是唯一标准,关键要看简政放权的效果,要看行政审批的效率,要看对企业的便利程度。
对保留的投资审批事项,要逐步纳入全国统一的在线监管平台,实现“一站式”网上并联审批。
大力精简审批前置条件。
坚持“简”字当头,结合全省行政审批办事指南清理优化,进一步精简审批前置条件。
凡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凡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前置审批;核准机关能通过征求部门意见解决的,一律不再前置审批;除特殊需要并有法律法规依据外,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和指定中介机构。
清理公布投资项目核准前置审批事项和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除涉及安全和环保事项外,投资项目强制性评估评审一律取消。
同时,要全面推进“先照后证”改革,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以及后置许可审批事项。
要在“三证合一”基础上,把涉及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统计登记证也整合进来,尽快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推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改革,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抓好“证照分离”试点。
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抓住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机遇,指导督促巴中市和成都市武侯区、新津县,江油市等试点地,继续在创新体制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和优化办事流程等方面大胆探索,为全省和全国探好改革路。
要及时总结评估试点情况,力争将试点经验上升为系统完备的制度机制,推广试点地区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
成都、德阳、绵阳作为我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重点地区,要依托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加大力度。
其他市(州)也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学习借鉴试点地区的经验做法,积极构建集中审批、分类监管和服务、综合执法的政府治理新模式。
持续用力
深化政府监管体制改革
要全面推进清单管理。
抓紧制定出台《四川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
今年内要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权力和责任清单的清理公布,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职业资格、公共服务事项等,都要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内必须为。
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和公布各项清单,年底前省政府将开展检查。
制定清单要符合“放管服”要求,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不能把不该管的事列进去,也不能把需要管好的事放出去。
同时,建立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管。
在公布省市县三级权力运行清单的基础上,加强对权力规范运行的制约监督,制定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逐项列出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全过程标准化的政府权力运行监管机制。
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各级各部门的行政权力必须在平台上运行,行权平台管理部门和机构编制、法制、监察等部门要加大对行政权力上网运行的督查力度,将督查重点从上网运行数量向运行质量转变。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通过电子政务大厅向社会公开,并逐步将监督由监管部门监督向社会公众监督过渡。
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及时研究改进工作。
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和省政府制定出台的212项监管事项清单,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特别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岗位责任制,真正做到因事设岗、在岗负责。
强化信用监管,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抓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切实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录入行权平台。
进一步强化联合惩戒,用“黑红名单”激励守法行为、惩戒失信行为,健全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同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各种新业态发展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探索适合各行业特点的审慎监管方式,使市场活而不乱,推动新经济健康发展。
精准发力
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
着力解决行政审批的“痛点”和“盲点”。
具体要扎实抓好“四个减少”:减少申请材料,凡是不合法、不合理的申请材料,一律清理取消;减少办理环节,凡是不合法、不必要的办理程序,要进一步减少;减少办理时间,严重影响行政审批整体效率、法无明确规定的部分环节的办理时限,要下决心明确和统一;减少自由裁量权,概念模糊、边界不清、自由裁量空间大的部分审批要素,要逐一细化和规范。
有效解决企业群众关心的“焦点”和“难点”。
要聚焦企业群众反映最多、问题最突出的方面,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继续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切实解决群众企业两头跑、反复跑的问题。
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和服务事项,必须按要求于年底前统一进驻,坚决杜绝“小权进、大权不进”的体外循环问题。
要借鉴先进经验,推广“一窗受理”模式,建立完善“一窗接件、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窗出证”的高效便民机制,解决群众交件难、受理难问题。
要全力推进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办理,逐项编制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要加快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分类清理整顿中介事项与中介机构,大力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
要主动服务、跟踪服务,及时帮助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点对点地提供全方位服务。
深入推动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侧改革。
要以服务型政府为导向,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打造集约、便捷、高效、安全的一体化电子政务大厅,并向部门网站延伸,年内完成与部门网站办事栏目的整合,建成风格统一、功能完善的四川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要推进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形成线上线下相辅相成、功能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要按照贴近群众、突出实效的要求,对与企业注册、项目投资、资质认定等密切相关的事项,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手段,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优质高效低廉的全程网上服务,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
形成合力
确保各项改革举措有力有序推进
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其他负责同志要积极配合、协力推进,压实工作责任。
要打破“一亩三分地”思维,坚持民意为先、舍利为公,多算大账、算总体账,从群众利益出发,打掉束缚创新的枷锁,激发百姓创业的热情,让创业者有更加公平便利的环境。
协调配合,统筹推进。
对今年省政府确定的34项重点改革任务,相关牵头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各项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密切协作配合,完善配套措施,研究制定好各项改革的具体措施,确保按期完成“销账”。
对那些社会意见大、关注度高、关乎企业发展和
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事项,要切实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要加强政策宣传,帮助企业和群众了解政策、用好政策,促进政策落地见效。
探索创新,正向激励。
要大力鼓励地方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开展工作。
特别是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府服务和公共服务方面,要支持地方先行先试,在吃透改革各项政策精神基础上创新落实,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
要学习借鉴企业“神秘顾客”的做法,在亲自经历、亲身体验办事流程中找到问题和症结,有针对性地改革,以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市场主体。
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协调,及时关注改革动向,总结推广改革经验。
要建立试错、容错和纠错机制,正确对待改革进程中因敢闯敢试出现的过失性犯错,不能求全责备。
要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干部,不断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强化督查,跟踪问效。
要完成改革任务,必须依靠严明的纪律和有效的监督,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喊不动,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作选择,决不允许推诿扯皮、争权诿责。
今年,要将各项改革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通报表扬和政策激励;对落实不力,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对失职渎职的要大力追究,严肃追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取得成效。
(责编:贺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