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三万件水泥管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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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项目名称:齐河县恒扬建材有限公司
年产三万件水泥管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齐河县恒扬建材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齐河县恒扬建材有限公司年产三万件水泥管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齐河县恒扬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谢立君联系人
通讯地址德州市齐河县仁里集镇张铺村南100米路南
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251100建设地点德州市齐河县仁里集镇张铺村南100米路南
立项审批部门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文号2020-371425-30-03-032522
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21水泥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平方米)6398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万元)80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22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7.5%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一、项目简介
预制水泥管以其在建筑施工中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而广泛应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公路及桥梁、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市场前景巨大。

齐河县恒扬建材有限公司投资80万元建设年产三万件水泥管制造项目,项目总占地6398平方米,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项目定员10人,年运行300天。

项目建成后年生产30000件水泥管(包括水泥井管20000件,水泥涵管10000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0、砼结构构件制造、商品混凝土加工”,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该项目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齐河县恒扬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我单位受委托后,派有
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产品,所选用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均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因此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已进行备案,备案文号:2020-371425-30-03-032522。

2、土地政策符合性分析
经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规定的项目。

项目位于德州市齐河县仁里集镇张铺村南100米路南,根据仁里集镇人民政府及镇国土所的证明文件,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仁里集镇总体规划,项目用地性质符合要求。

3、项目与《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2010.03.01实施,2018.01.24修订)符合性分析
《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水泥生产企业以及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全部使用散装水泥。


本项目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用原料水泥均为散装,由专用罐车运输至筒仓储存,符合《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相关要求。

4、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符合性分析
2016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鲁政字[2016]173号),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鲁环发[2016]176号)。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
施。

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与齐河县相关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包括德州市黄河流域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SD-14-B1-13;区位:东北至戴寺村,西南至潘庄村)、德州市齐河县西南防风固沙、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14-B3-02;区位:东至荣庄村,西至段庄村,南至油房村西,北至西桥村)、德州市齐河林场防风固沙、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14-B3-06;区位:区块1:齐河县表白寺镇孙耿小学西北侧;区块2:东北至许家,西至蔡王庄,南至大漠刘),项目选址均不位于上述红线区范围内,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要求。

(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

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

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均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该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

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区域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该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项目不开采地下水,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耗水项目,本项目满足资源利用上线
要求。

(4)与区域环境审批负面清单符合性
项目与《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齐河县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齐政发【2018】36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项目与齐政发[2018]36号文相关分析一览表
基本原则项目情况
一、列入《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以内的建设项目;涉及生态红线且
不符合省生态红线管理办法的项目;不符合齐河县总体规划、各乡镇总体规划、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各类园区规划及园区准入条件、行业准入规范等建设项目;不符合国
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及《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建
设项目。

不属于
二、新建未进入工业园区内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

新建、扩建生产和使用有机
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高VOCs含量且企业总投资规模低于1亿元(不含土地
费用)的项目(主要包括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机械加工等行业)。

不属于
三、新建、扩建涉及酸洗、磷化、钝化、电镀等表面处理工艺且企业总投资规模低于
1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项目。

不属于
四、县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控制养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区)项目。

不属于
五、砂石料场禁建区域内的砂石加工及商品混凝土项目;禁建区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
划的砂石加工及商品混凝土项目;新建、扩建砖瓦窑及石灰窑项目。

不属于六、新建不符合山东省及德州市“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危险废物综合
利用及处置项目。

不属于七、不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
22号)的建设项目。

不属于
八、新建、扩建工业园区外排放工业废水的建设项目。

不属于
九、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

不属于
十、新增产能的铸造项目。

不属于
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不在《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齐河县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齐政发[2018]36号)所列建设项目负面清单内。

5、相关环保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1)与《关于印发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9〕112号)符合性分析
表2项目与《关于印发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文件要求项目符合性分析
1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喷淋、洒水等抑尘措施。

沙石料装卸操作区域要设置喷淋降尘装置,确保
上料、卸料过程中不产生扬尘。

物料装卸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并且在
装卸操作区域设置喷淋降尘装置
2工业企业堆场料场,应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石子、沙子和石粉储存于密封车间内,
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扬尘污染,安装在线监测设施,采用防风抑尘网或者封闭料场(仓、棚、库),并采取喷淋等抑尘措施。

搅拌设备位于密封车间内;在车间内设置移动式喷雾机定期进行喷洒抑尘。

3
物料运输应采用车厢密闭或者覆盖,防止沿途抛
洒和飞扬。

厂区出入口应配备车轮清洗装置或者
采取其他控制措施。

装卸过程中,应配备除尘设
施,同时采取洒水喷淋措施。

物料储存应采用入
棚、入仓储存,棚内应设有喷淋装置。

水泥由罐车通过气力输送管道运送至
筒仓储存,使用时通过筒仓气力输送管
道输送至搅拌设备;石子、沙子和石粉
运输采用密闭车厢;厂区大门口处设洗
车平台一座,保证出厂车辆经冲洗后方
可出厂;物料储存依托密闭车间进行储
存,且车间内设置移动式喷雾机定期进
行喷洒抑尘。

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鲁
环发〔2019〕112号)相关规定。

(2)与《德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19.3.1施行)符合性分析表3项目与《德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文件要求项目符合性分析1堆场的场坪、路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车间地面实行硬化
2堆场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方式贮存,不能密闭的,
堆场周边应当配备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防风抑
尘网等设施,料堆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等防风
抑尘措施
物料储存依托密闭车间进行储存
3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方式,露天装卸物料应当
强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
物料装卸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
4
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在装卸处配备吸尘、
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且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
用;堆场场区出入口应当配置车辆清洗设施,车
辆冲洗干净方可驶出
4台搅拌机搅拌口上方均设集尘罩,对
投料粉尘及搅拌粉尘进行收集,经一套
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个15米高
排气筒;厂区大门口处设洗车平台一
座,保证出厂车辆经冲洗后方可出厂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符合《德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19.3.1施行)的相关
规定。

(3)与齐河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发齐河县砂石料场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齐政发[2017]25号)符合性分析
表4项目与《关于印发齐河县砂石料场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文件要求项目符合性分析
1严格执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审批手续齐
全并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建立扬尘污染防治
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确保扬尘防
治措施落实到位。

本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
制定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配备专
职环保工作人员
2粉煤灰、煤渣、水泥、石灰、石膏等粉性物料必
须采取仓库、储罐等密闭方式存放,并采用密闭
方式输送;临时性堆放的要采取严格的篷盖、洒
水泥由罐车通过气力输送管道运送至
筒仓储存,使用时通过筒仓气力输送管
道输送至搅拌设备
水、围挡等抑尘措施。

3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方式输送或有效篷盖,严禁
敞开式运输,防止沿途抛洒、风蚀造成扬尘污染
物料运输车辆采用密闭方式运输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符合《关于印发齐河县砂石料场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齐河县仁里集镇张铺村南100米路南,租赁现有闲置场所进行建设,项目北侧为道路,南侧、东侧为闲置厂房,西侧为空地。

西侧为田地,该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周边公路交通、通讯等条件便捷,且厂址附近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适宜项目建设。

2、建设性质
新建。

3、产品方案
年生产30000件水泥管(包括水泥井管20000件,水泥涵管10000件)
4、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10人,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运行8小时。

5、建设内容
(1)工程组成
项目具体工程组成见下表。

表5工程组成表
工程组成工程内容备注
主体工程车间一
位于项目区北侧,建设一座770平方米钢结构车间,布置
2台搅拌设备,配套布置一台30吨水泥筒仓。

设计产能14000
件水泥管
车间二
位于项目区西北侧,建设一座850平方米钢结构车间,布
置1台搅拌设备,配套布置一台20吨水泥筒仓。

设计产能8000
件水泥管
车间三
位于项目区东侧,建设一座680平方米钢结构车间,布置
1台搅拌设备,配套布置一台20吨水泥筒仓。

设计产能8000
件水泥管
辅助工程办公室
位于车间1和车间3中间位置,砖混结构,占地100平方

储运工程物料储存
项目原料水泥由罐车输送至筒仓储存;原料石子、砂子、
石粉均依托拟建密封车间储存
产品储存储存于项目区西南侧,露天储存
公用工程供水区域供水管网供水
供电依托区域供电线路供电。

供热项目生产过程不用热,冬季职工取暖,采用空调。

环保工程废水治理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
运,不外排。

废气治理
(1)排气筒排放:
3个水泥筒仓上方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筒仓内水泥产生的少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达标排放(车间一排气筒P1,车
间二排气筒P2,车间三排气筒P3)。

4台搅拌机搅拌口上方均设集尘罩,对投料粉尘及搅拌粉尘进行收集,经一套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个15米高排气筒P4排放。

(2)无组织:
水泥由罐车通过气力输送管道运送至筒仓储存,使用时通过筒仓气力输送管道输送至搅拌设备,石子、沙子和石粉储存于密封车间内,搅拌设备位
于密封车间内;物料装卸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并且在装卸操作区域设置喷
淋降尘装置;在车间内设置移动式喷雾机定期进行喷洒抑尘;车间地面实行
硬化;厂区大门口处设洗车平台一座,保证出厂车辆经冲洗后方可出厂。

噪声治理采用低噪声设备,依靠隔声墙和隔声门窗隔声后达标排放。

固废治理
布袋除尘产生的少量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搅拌,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
期清运。

(2)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根据建设方提供的材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如下表所示:
表6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年消耗量一览表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石子t/a750汽运密封运输;依托拟建车间储存
2水泥t/a500罐车运输;筒仓储存;散装水泥
3沙子t/a750汽运,密封运输;依托拟建车间储存4石粉t/a750汽运密封运输;依托拟建车间储存
5成品钢筋笼t/a80用于水泥涵管生产
注:根据建设方提供的数据,车间一使用石子、沙子、石粉均为350t/a,使用水泥240t/a,车间二使用石子、沙子、石粉均为200t/a,使用水泥130t/a,车间三使用石子、沙子、石粉均为200t/a,使用水泥130t/a。

(3)主要设备
根据建设方提供的材料,项目设备见下表所示。

表7项目设备一览表
序号名称型号数量
1搅拌机(含提升机等配套设备)4台(车间一布置两台,车间二、车间三各布置一台)
2制管机2台
3振动器2台
4配料机1台
5行车1台
6平板振床1台
7铁板模具若干
8塑料模具若干
9水泥筒仓3个(30t一个;20t两个)
四、公用工程
1、供电
项目年耗电量为15万kW·h,由仁里集镇供电管网供给。

2、给排水
给水:
(1)职工生活用水按每人每天40L计算,职工人数为10人,年运行300天,则年生活用水量为120m3;
(2)生产用水主要为搅拌用水、车间喷雾水及车辆出厂冲洗水。

搅拌用水: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搅拌添加水量为1800m3/a。

车间喷雾水: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该部分喷洒用水量约为0.5m3/d,即150m3/a。

车辆出厂冲洗水:按照每天出厂运输5次,清洗水按0.1t/辆·次计,洗车平台下设沉淀水池,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水因蒸发损耗,年添加新鲜水量为30t/a。

排水:
搅拌水进入产品,车间喷雾水通过蒸发损耗,车辆出厂冲洗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水平衡图如下图所示。

项目现状图如图2所示。

图2项目现状图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项目所在交通地理位置
齐河县位于鲁西北平原德州市境内黄河下游北岸,与省会济南隔黄河相望,毗邻相依,自古就有“省门”之称,地理坐标为北纬36°24′37″至37°1′44″,东经116°23′28″至116°57′28″。

齐河县西南邻东阿、茌平、高唐县,西北与禹城市接壤,北界临邑县,东与济南市毗连。

县境南北长73公里,东西宽22公里,总面积1411平方公里,西南东北向呈哑铃状。

该项目位于德州市齐河县仁里集镇张铺村南100米路南。

二、地形、地貌
齐河县属黄河下游冲积平原,地貌形态受黄河影响甚大。

由于黄河历史变迁,决口冲刷淤积的时间、地点、流速、流向不同,因而形成了地形起伏、冈洼相连,沙丘溜道并列的复杂现状。

境内的地形由西南向东北降低,海拔高度在19-35米之间,自然坡降约1/7000;而垂直黄河方向又东南高西北低,自然坡降约1/5000左右。

全县以马集乡潘庄为最高点(高程35米),大黄乡大黄洼为最低点(高程19米)。

黄河沿岸为决口扇形地;临黄河堤内,徒骇河两侧与县西北边缘故河道为河滩高地,伴随河滩高地,有浅平洼地和槽状洼地,在决口扇形地和浅平洼地、槽状洼地之间有缓行坡地。

县域地貌类型分为高地、坡地、洼地三大类,县域面积1441平方公里,其中高地面积461.8平方公里,占29.7%;坡地面积793.77平方公里,占51.1%;洼地(含河流、水塘)面积298.92平方公里,占19.2%。

三、地质、地震
齐河县地处黄河冲积平原,岩基以上覆盖着深厚的第四纪地层。

根据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第七批地震烈度表,齐河县地震烈度为六度。

四、水文
齐河县除黄河外均属海河流域徒骇河水系。

黄河为县西南界河,在县内流长62.38公里,近几年已渐为季节性河流。

其内河逐渐成为人工排水河道,主要有赵牛河、赵牛新河、圣经河、中心河、倪伦河和晏黄沟等均系排水河道,境内流长326.24公里,排洪流量为598.37立方米/秒。

过境河流一是黄河,二是徒骇河,分别从县域南北边界穿过,是齐河与周围县市的界河。

齐河县境内大小河道共有19条,除黄河、徒骇河、赵牛河、倪伦河、南角牛河外,其余均为季节性河流。

齐河县地下水主要为黄河松散沉积物中的孔隙水,流动于第四纪沙层中,地下水流向与地形倾斜方向基本一致。

县城中心浅层地下水静止水位埋深在3.45-3.69米,历史最高水位在地下2米左右。

深层地下水无一定规律,根据山东省水文地质二队500米钻孔资料,埋深300米以下,基本上无含水层,300米以上有层厚不等的粉沙、中沙、中粗沙、粗沙层。

五、气候特征
齐河县处于温带季风区域,为季风型大陆性气候。

具有四季分明的大陆性气候特点,冬冷夏热,春季多风,气候干燥。

由于鲁中山地的阻挡,海洋调节不显著,温度年差较大,表现为明显的大陆气候特征。

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冷热季和干湿季明显。

年平均气温为13.4℃,七月份平均气温27℃,一月份平均气温-2.3℃,历年最高气温为41.2℃,最低气温-22℃。

齐河县年降水量为638.4mm,最多年份达1092mm,最小年份仅为384.2mm,年季差较大,夏季的降雨量占全年的67%,冬季(11月-3月)5个月的降水量仅占全年的在8%。

齐河县盛行西南偏南风,风向频率为18%,其次是东北风,风向频率为12%,出现最少的是西北偏北风,风向频率为1%,年平均风速为3.0米/秒,全年四月份最大,风速为4.2米/秒,八月份最小为2.2米/秒,历年最大风速为20.0米/秒。

(1)年平均气温13.4℃(2)极端最高温度41.2℃
(3)极端最低温度-22℃(4)采暖室外计算温度-8℃
(5)采暖室外平均温度-0.6℃(6)年平均风速 3.0m/s
(7)全年主导风向SSW(8)年平均降雨量638.4mm
(9)采暖期天数120天(10)采暖期起止日11.15-3.15
六、土壤植被
齐河县土壤是在黄河冲积松散母质上发育而成的。

由于历史上黄河频繁改道与决口,沉积物交错分布,致使县境内土壤砂、粘沉积层厚薄极不一致,土体构型复杂,土壤分布随地形、素质类型及人类生产活动的差异,呈现明显的规律和相关性。

按照土壤发生学分类原则,齐河县土壤可分为3个土类,6个亚类,7个土属,78个土种。

其中3个土类分别为潮土、盐土和水稻土,潮土面积9.01万公顷,盐土面积923.06公顷,水稻土面积538公顷。

齐河县动物资源以陆栖脊椎动物为主,包括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和哺乳类动物。

两栖动物主要以青蛙和蟾蜍为主,耐旱性较强,广泛分布在平地和草丛中;爬行动物包括蜥蜴和蛇,蜥蜴主要有麻蜥、无蹼壁虎、石龙子等,蛇主要有赤练蛇、绿草蛇等;鸟类主要有麻雀、燕子、灰喜鹊、野鸽子等;哺乳动物主要包括刺猬、鼠类和野兔,广泛分布于灌木丛和草丛中。

齐河县属于鲁西北平原栽培植被区,木本类植物主要有杨树、梧桐、柳树、槐树、苹果、枣、梨树和毛白杨等;草类植物主要有蒲草、芦苇、茅草、蒲公英、梭草等。

区域农业较发达,农作物主要以小麦、玉米、大豆、甘薯、花生、棉花等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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