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政务云建设实施方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月26日浙江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解决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资源分散等问题,降低行政成本,实现集约化管理和应用,充分发挥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以下简称政务云平台)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机关管理和使用政务云平台的活动。
第三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开展电子政务应用,不再新建独立的机房或数据中心,不另行采购硬件、数据库、支撑软件、云计算和信息安全等基础设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国家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的除外。
新的应用系统依托政务云平台建设,现有应用系统逐步迁移到政务云平台。
第四条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全省政务云平台的规划、应用、管理和监督,审核省级部门的政务云平台使用需求,受理设区市政务云平台建设方案备案。
信息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政务云平台及应用系统安全监控工作。
使用政务云平台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负责应用系统的开发、部署、维护、管理和安全。
政务云供应商负责政务云平台的建设、咨询、服务开通、日常运行维护和平台安全。
第五条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优先利用省级政务云平台或采取租用方式建设本辖区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县(市、区)原则上不建设政务云平台。
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与促进我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推动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统筹建设与资源整合,提升政府信息化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的规划与建设、管理与应用、安全与保障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数据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具有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各类数据资源。
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是指各级行政机关运用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优化内部管理,并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透明的公共管理和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遵循统筹规划、集约建设、汇聚整合、共享开放、有效应用、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2——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厅)或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是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的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的数据管理机构和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机构(以下统称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工作机构),具体承担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相关工作。
省级行政机关应当指导、监督本系统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六条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全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设区的市、县(市、区)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主管部门根据上级人民政府有关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04•【字号】浙政发〔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2021年6月4日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等重要论述精神,按照改革驱动、整体协同、开放包容、安全高效原则,聚焦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深入推进治理体系系统性重塑,建设“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奋力把数字政府打造成为“重要窗口”的硬核成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形成比较成熟完备的数字政府实践体系、理论体系、制度体系,基本建成“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省域治理现代化先行示范作用显现。
———高质量建成机关效能最强省。
形成省市县一体、部门间协同的高效运转机制,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机关运行效能及大数据智能化决策能力不断提升。
———高质量建成政务服务满意省。
“浙里办”全面覆盖群众和企业办事需求,全面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公共服务由网上掌上“可办”转向“好办易办”,数字政府服务的满意度走在全国前列。
浙江省电子政务云建设方案

浙江省电子政务云建设方案清晨的阳光洒在键盘上,思绪随着敲击键盘的节奏跳跃,十年的方案写作经验,让我对电子政务云建设有着深入的理解和独到的见解。
下面,就让我以“浙江省电子政务云建设方案”为主题,为大家详细阐述一下我的想法。
一、项目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云计算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在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电子政务作为提升政府工作效率、优化政府服务的重要手段,也需要借助云计算的力量来实现资源的整合和优化。
浙江省作为我国东部沿海的经济大省,政府信息化建设走在前列,电子政务云建设更是势在必行。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旨在构建一个高效、稳定、安全的电子政务云平台,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全面整合,提升政府工作效率,优化政府服务,为浙江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支撑。
三、项目内容1.构建云基础设施:以虚拟化技术为基础,构建一个可弹性扩展的云基础设施,满足政务业务的高效运行需求。
2.整合政务信息资源:对现有的政务信息资源进行梳理和整合,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交换,提高政务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
3.构建政务应用系统:以云计算技术为支撑,构建一批政务应用系统,满足政务业务的需求。
4.建立安全保障体系:采用多层次、全方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电子政务云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
5.建立运维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运维管理体系,确保电子政务云平台的正常运行。
四、项目实施方案1.项目启动: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
2.需求分析:对政务业务进行详细的需求分析,确定电子政务云平台的功能模块和性能指标。
3.设计方案:根据需求分析,设计电子政务云平台的整体架构和关键技术方案。
4.项目实施:按照设计方案,分阶段、分任务进行项目实施。
5.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6.运维管理:建立健全运维管理体系,对电子政务云平台进行持续优化和改进。
五、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1.技术风险:云计算技术更新迭代较快,可能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技术选型不准确。
浙江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管理办法

浙江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解决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资源分散等问题,降低行政成本,实现集约化管理和应用,充分发挥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以下简称政务云平台)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机关管理和使用政务云平台的活动。
第三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开展电子政务应用,不再新建独立的机房或数据中心,不另行采购硬件、数据库、支撑软件、云计算和信息安全等基础设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国家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的除外。
新的应用系统依托政务云平台建设,现有应用系统逐步迁移到政务云平台。
第四条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全省政务云平台的规划、应用、管理和监督,审核省级部门的政务云平台使用需求,受理设区市政务云平台建设方案备案。
信息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政务云平台及应用系统安全监控工作。
使用政务云平台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负责应用系统的开发、部署、维护、管理和安全。
政务云供应商负责政务云平台的建设、咨询、服务开通、日常运行维护和平台安全。
第五条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优先利用省级政务云平台或采取租用方式建设本辖区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县(市、区)原则上不建设政务云平台。
第二章使用管理第六条政务云平台使用包含申请、受理、审批、测试、开通、变更和终止环节,并通过政务云平台业务管理系统实现。
第七条使用单位根据需求向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使用申请,并提供应用系统建设方案、应用系统性能和安全自测报告、政务云平台资源(以下简称云资源,含云主机、云数据库、云存储、云安全等)需求及其他申请材料。
第八条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实使用单位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云资源需求的合理性,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不予受理的,应当提出不予受理意见,使用单位应当根据不予受理意见重新提交申请;受理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政务云建设方案范文

政务云建设方案范文
一、政务云概述
政务云是基于云计算技术的一种新兴的信息化应用模式,其本质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加快政务服务信息化的发展,为政府部门提供统一的IT技术平台,实现数据和信息的有效管理和共享。
政务云的建设不仅可以增强政府管理的实效性,提高服务公民的水平,还可以有效地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强劲的支撑。
通过政务云,政府部门可以实现数据的安全共享、政务应用服务的全面覆盖、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以及政府信息化服务的质量提升。
二、政务云建设方案
1.制定政务云建设方案
建立政务云需要综合考虑系统设计、组织管理、技术实现、运营维护等多方面因素,尤其要注意技术安全与信息安全问题。
因此,建设政务云前,必须先制定一套明晰、可行的政务云建设方案,以明确发展目标和扩展方向,分析技术架构与运营模式,根据技术规划拟定实施方案,确定完整的实施步骤,指定具体的责任主体,形成一个完善的政务云建设方案。
2.培训配备技术人员
一个完善的政务云系统除了需要先进的技术平台外,还需要有熟练的技术人员来操作维护系统。
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方案

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方案1. 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电子政务开始成为各国政府数字化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
电子政务云平台是一个集成多个电子政务应用的统一平台,通过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提供高效、安全、便捷的政务服务给公民、企业和政府部门。
2. 目标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方案,以实现以下目标:1.提升政府办公效率:通过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实现政府信息共享与协同办公,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2.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将政务服务集成到云平台上,提供统一的用户接口,方便公民和企业办理各项政务事务。
3.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利用云计算和网络安全技术,确保政务数据的安全和隐私保护。
4.实现数字化转型:利用云平台的弹性和可扩展性,推动政府机构的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水平和效能。
3. 方案3.1 架构设计电子政务云平台的架构设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云计算基础设施:建立稳定可靠的云计算基础设施,包括云服务器、云存储、云网络等,以支持平台的高可用性和可扩展性。
2.数据管理平台:构建大数据平台,用于存储、处理和分析政务数据,通过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技术,提供决策支持和政策制定参考。
3.应用集成接口:提供统一的应用集成接口,方便各个政务应用系统的对接和集成,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4.用户界面设计:通过统一的用户界面设计,提供一致的用户体验,方便公民和企业使用和办理各项政务服务。
5.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包括访问控制、数据加密、网络防护等,确保政务数据的安全和隐私保护。
3.2 功能模块电子政务云平台包括以下主要功能模块:1.政务办公平台:用于支持政务机构的日常办公工作,包括文件管理、会议管理、工作流程管理等。
2.政务数据平台:用于管理政务数据,包括数据采集、存储、共享和分析等功能。
3.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公民和企业办理政务事务的各类服务,包括在线申请、在线支付、在线查询等。
4.政策发布平台:用于发布政府政策和法规,提供政策解读和政策咨询等服务。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1.20•【字号】浙政办函[2003]88号•【施行日期】2003.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通知(浙政办函[2003]8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级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我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03]3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建设统一的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内容。
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由国家广域政务内网的接入网、省政务内网和省政务外网构成。
国家广域政务内网与省政务内网、政务外网之间物理隔离,省政务外网与互联网之间逻辑隔离。
国家广域政务内网接入网的建设按国家有关要求确定;本次主要是在充分利用现有网络基础的前提下,建设与整合统一的省政务内网、政务外网及网络安全平台。
二、联网范围。
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连接各市及省级有关单位。
省政务内网是党政机关的办公专网,其接入范围暂按省委办公厅机要局联网范围确定。
省政务外网是业务部门的政务专网,凡不需要在政务内网上运行的业务系统可接入政务外网。
省政务外网设立国际互联网统一出口,接入外网的各单位通过统一出口访问国际互联网;因工作需要保留国际互联网出口的单位,其出口网络必须与省政务外网物理隔离。
各市的政务外网也应分别设立国际互联网统一出口,通过当地统一出口访问国际互联网。
三、连接方式。
按网络性质分为内网联网单位和外网联网单位。
同时接入内网、外网的单位,内部必须建立物理隔离的两套网络。
各内网联网单位的内部连接范围应包括单位领导、办公室(批示管理、机要收发)等;按接入方式分为SDH光纤接入、帧中继专线接入、PSTN拨号接入三类用户;按接入层次分为直接接入和间接接入。
政务云建设实施方案

政务云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政务云已成为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手段。
政务云建设是指政府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为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提供基础设施、平台和应用的一种新型模式。
政务云建设的实施,对于提升政府管理效率、优化公共服务、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
政务云建设的目标是构建安全、稳定、高效、可持续的政府信息化基础设施,实现政务数据的整合共享、资源的统一调配、服务的智能化升级,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实施方案。
1. 建设云计算基础设施。
政务云建设的第一步是构建云计算基础设施,包括数据中心、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硬件设施,以及云操作系统、虚拟化平台、云存储、云网络等软件设施。
通过云计算基础设施的建设,实现政府各部门信息系统的统一部署和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运维成本,增强系统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
2. 构建政务云平台。
在云计算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构建政务云平台,为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提供统一的云服务。
政务云平台应具备安全可靠、性能高效、管理便捷、服务多样等特点,能够满足政府各部门的业务需求,支持多种应用系统的部署和运行,实现政务数据的安全共享和互联互通。
3. 推动政务应用智能化升级。
政务云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推动政务应用的智能化升级,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政府部门应结合实际需求,利用政务云平台提供的各种服务和资源,开发和部署智能化应用系统,如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以满足社会公众的多样化需求。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政务云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对政府数据的保护,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措施,确保政务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2. 提升技术人员能力。
政务云建设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引进,提升其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面的专业能力,以应对政务云建设中的各种技术挑战。
电子政务云实施方案

电子政务云实施方案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政务已经成为了现代政府管理的重要手段。
为了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电子政务云成为了一种重要的实施方式。
本文将就电子政务云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参考。
首先,电子政务云的实施需要充分调研和规划。
在实施之前,相关部门需要对云计算技术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了解其优势和局限性,同时也需要对本地政务系统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调研,明确需求和目标。
在此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和实施步骤,确保整个实施过程有条不紊地进行。
其次,电子政务云的实施需要统一规划和整合资源。
政务系统涉及到各个部门和单位,因此在实施电子政务云时,需要统一规划和整合各方资源,确保各个系统能够无缝对接和协同工作。
同时,也需要充分考虑安全性和稳定性,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预案,确保政务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
再次,电子政务云的实施需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
在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云计算技术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的技术支持体系,确保在实施过程中能够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和故障,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
最后,电子政务云的实施需要加强监督和评估。
实施完成后,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电子政务云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确保电子政务云能够持续稳定地运行,为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更好的支持。
综上所述,电子政务云的实施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重视,做好充分的准备和规划,加强统一规划和整合资源,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加强监督和评估,才能够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希望本文所述内容能够为电子政务云的实施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全版浙江政务云平台管理办法.docx

浙江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解决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资源分散等问题,降低行政成本,实现集约化管理和应用,充分发挥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以下简称政务云平台)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机关管理和使用政务云平台的活动。
第三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开展电子政务应用,不再新建独立的机房或数据中心,不另行采购硬件、数据库、支撑软件、云计算和信息安全等基础设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国家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的除外。
新的应用系统依托政务云平台建设,现有应用系统逐步迁移到政务云平台。
第四条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全省政务云平台的规划、应用、管理和监督,审核省级部门的政务云平台使用需求,受理设区市政务云平台建设方案备案。
信息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政务云平台及应用系统安全监控工作。
使用政务云平台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负责应用系统的开发、部署、维护、管理和安全。
政务云供应商负责政务云平台的建设、咨询、服务开通、日常运行维护和平台安全。
第五条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优先利用省级政务云平台或采取租用方式建设本辖区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县(市、区)原则上不建设政务云平台。
第二章使用管理第六条政务云平台使用包含申请、受理、审批、测试、开通、变更和终止环节,并通过政务云平台业务管理系统实现。
第七条使用单位根据需求向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使用申请,并提供应用系统建设方案、应用系统性能和安全自测报告、政务云平台资源(以下简称云资源,含云主机、云数据库、云存储、云安全等)需求及其他申请材料。
第八条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实使用单位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云资源需求的合理性,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不予受理的,应当提出不予受理意见,使用单位应当根据不予受理意见重新提交申请;受理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浙江政务云平台管理办法(参考文章)

浙江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解决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资源分散等问题,降低行政成本,实现集约化管理和应用,充分发挥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以下简称政务云平台)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机关管理和使用政务云平台的活动。
第三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开展电子政务应用,不再新建独立的机房或数据中心,不另行采购硬件、数据库、支撑软件、云计算和信息安全等基础设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国家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的除外。
新的应用系统依托政务云平台建设,现有应用系统逐步迁移到政务云平台。
第四条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全省政务云平台的规划、应用、管理和监督,审核省级部门的政务云平台使用需求,受理设区市政务云平台建设方案备案。
信息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政务云平台及应用系统安全监控工作。
使用政务云平台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负责应用系统的开发、部署、维护、管理和安全。
政务云供应商负责政务云平台的建设、咨询、服务开通、日常运行维护和平台安全。
第五条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优先利用省级政务云平台或采取租用方式建设本辖区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县(市、区)原则上不建设政务云平台。
第二章使用管理第六条政务云平台使用包含申请、受理、审批、测试、开通、变更和终止环节,并通过政务云平台业务管理系统实现。
第七条使用单位根据需求向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使用申请,并提供应用系统建设方案、应用系统性能和安全自测报告、政务云平台资源(以下简称云资源,含云主机、云数据库、云存储、云安全等)需求及其他申请材料。
第八条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实使用单位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云资源需求的合理性,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不予受理的,应当提出不予受理意见,使用单位应当根据不予受理意见重新提交申请;受理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65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65号](https://img.taocdn.com/s3/m/4c3005c2a48da0116c175f0e7cd184254b351b66.png)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6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杭州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5月7日杭州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集中力量建设以行政审批“一张网”为重点的杭州市网上政务大厅(以下简称市网上政务大厅),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0号)、《浙江省网上政务大厅建设指南》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杭州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顺应新兴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发展趋势,着力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市县联动的综合型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市行政审批等服务管理事项“一站式”网上办理与“全流程”效能监督,逐步形成品牌一体化、服务规范化、体验便捷化、建设集约化、资源共享化的覆盖全市的网上“政务超市”。
本项目建设范围覆盖杭州市及区、县(市)政府部门,时间从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
二、基本框架市网上政务大厅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在整合全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和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等电子政务系统的基础上,按照市和区、县(市)两级平台的模式构建。
浙江政务云平台管理办法

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解决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资源分散等问题,降低行政成本,实现集约化管理和应用,充分发挥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以下简称政务云平台)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机关管理和使用政务云平台的活动。
第三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开展电子政务应用,不再新建独立的机房或数据中心,不另行采购硬件、数据库、支撑软件、云计算和信息安全等基础设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国家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的除外。
新的应用系统依托政务云平台建设,现有应用系统逐步迁移到政务云平台。
第四条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全省政务云平台的规划、应用、管理和监督,审核省级部门的政务云平台使用需求,受理设区市政务云平台建设方案备案。
信息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政务云平台及应用系统安全监控工作。
..使用政务云平台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负责应用系统的开发、部署、维护、管理和安全。
政务云供应商负责政务云平台的建设、咨询、服务开通、日常运行维护和平台安全。
第五条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优先利用省级政务云平台或采取租用方式建设本辖区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县(市、区)原则上不建设政务云平台。
第二章使用管理第六条政务云平台使用包含申请、受理、审批、测试、开通、变更和终止环节,并通过政务云平台业务管理系统实现。
第七条使用单位根据需求向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使用申请,并提供应用系统建设方案、应用系统性能和安全自测报告、政务云平台资源(以下简称云资源,含云主机、云数据库、云存储、云安全等)需求及其他申请材料。
第八条政务云平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实使用单位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云资源需求的合理性,应当在3个工作日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不予受理的,应当提出..不予受理意见,使用单位应当根据不予受理意见重新提交申请;受理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提出审批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4号——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4号——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3.16•【字号】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4号•【施行日期】2017.05.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4号《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2017年3月16日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与促进我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推动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统筹建设与资源整合,提升政府信息化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的规划与建设、管理与应用、安全与保障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数据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具有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各类数据资源。
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是指各级行政机关运用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优化内部管理,并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透明的公共管理和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遵循统筹规划、集约建设、汇聚整合、共享开放、有效应用、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厅)或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是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的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的数据管理机构和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机构(以下统称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工作机构),具体承担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工作。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省本级电子政务项目实施的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省本级电子政务项
目实施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10.12
•【字号】
•【施行日期】2024.10.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管理
正文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省本级电子政务项目实施
的函
省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本级电子政务项目审批管理办法(修订)》(浙发改高技〔2024〕175号),现将总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打捆批复给你们,请尽快落实建设条件,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项目设备购置选型应符合安全可靠要求,系统开发应基于安全可靠的芯片和操作系统技术路线,部署在安全可靠工作环境上;系统等保三级及以上的,要开展密评,制定密码应用方案,按照密评和密码应用方案的要求开展建设。
附件:项目清单(分单位发送)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政务视联网视频会议管理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政务视联网视频会议管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政务视联网视频会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电子商务【发文字号】浙政办发函[2017]70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07.24【实施日期】2017.07.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政务视联网视频会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17〕7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浙江省电子政务视联网视频会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级有关单位名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24日浙江省电子政务视联网视频会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浙江省电子政务视联网视频会议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视频会议保障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电子政务视联网平台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视频会议是指各地、各部门通过浙江省电子政务视联网平台(以下简称视联网)召开的各类会议。
第三条各地、各部门应当充分利用视联网召开视频会议,开展相关业务和应用;不再新建其他视频系统。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四条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省、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分级负责视联网运行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数据管理中心为视联网省级运行管理单位;视联网各市、县(市、区)运行管理单位由本地政府办公室(厅)指定,接受上级运行管理单位的统一业务指导。
第六条视联网运行管理单位职责:视联网省级运行管理单位负责编制全省视联网的发展规划,受理省级单位接入视联网的申请,对省级视频会议、技术人员信息等进行备案管理;视联网市县运行管理单位根据上级运行管理单位的有关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视联网的发展规划,受理本级有关单位接入视联网的申请,对本级视联网视频会议、技术人员信息等进行备案管理。
电子政务云扩容项目实施方案

电子政务云扩容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与目标电子政务云是为了推动政府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效率,构建全面、高效的电子政务系统而构建的一种云计算解决方案。
随着政府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子政务云的用户量也在不断增加,现有的基础设施已经无法满足用户需求,因此需要进行扩容。
本项目的主要目标是扩展电子政务云的计算、存储和网络资源,以满足不断增长的用户需求,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二、项目范围与方法项目范围包括:1.扩展计算资源:增加服务器数量,提升处理能力和性能。
2.扩展存储资源:增加存储设备的容量,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数据存储需求。
3.扩展网络资源:增加网络带宽,提高数据传输速度和稳定性。
项目实施方法如下:1.确定需求:通过与相关部门和用户的沟通,明确扩容的需求,包括计算、存储和网络资源的具体要求。
2.技术评估:根据需求,评估现有系统的性能和瓶颈,分析扩容的技术可行性和风险。
3.设计方案:根据需求和评估结果,制定扩容的详细设计方案,包括增加的服务器数量和配置、新的存储设备和网络设备的选型等。
4.采购设备:按照设计方案,进行设备的采购,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品质符合需求。
5.设备部署:根据设计方案,对新设备进行部署和配置,与原有系统进行集成测试,保证扩容后的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6.系统迁移:将原有系统的数据和应用迁移到扩容后的系统中,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7.系统测试和验收:对扩容后的系统进行全面测试,验证各项功能和性能是否满足需求,在保证系统质量的前提下进行验收。
8.系统运维和优化:对扩容后的系统进行日常运维和监控,及时处理故障和问题,并对系统进行优化,提高性能和效率。
三、项目计划与资源需求项目计划和时间表如下:1.需求确定:1个月2.技术评估:2周3.设计方案:2周4.采购设备:2周5.设备部署:2周6.系统迁移:2周7.系统测试和验收:2周8.系统运维和优化:持续进行项目资源需求:1.人力资源:项目经理、系统工程师、运维人员等2.财务资源:设备采购和维护费用3.设备资源: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四、项目风险分析与控制1.技术风险:扩容可能会带来新的技术挑战和问题,需要进行详细的技术评估,提前解决可能的技术难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14•【字号】浙政办发〔2017〕22号•【施行日期】2017.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2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14日浙江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坚持以人民需求为导向,围绕办事依法依规、服务便民利民、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共享开放的目标,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不断完善建设集约、服务集聚、数据集中、管理集成的浙江政务服务网,打造全天候在线的智慧政府,全面推动行政权力网上高效规范运行,构建网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新型政务服务体系,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前,形成较为完整、规范的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库,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行政流程优化全面推进,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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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电子政务云建设方案——暨省网上政务大厅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编制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处编制人员:审核人员:审批人员:编制日期:目录目录 (I)第一章项目概述 (1)1.1项目名称 (1)1.2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 (1)1.3编制单位 (1)1.4编制依据 (1)1.5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 (2)1.6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2)1.7效益及风险 (2)第二章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4)2.1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 (4)2.2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 (5)第三章项目背景与需求分析 (6)3.1背景与现状 (6)3.2存在的问题 (7)3.3需求分析 (8)3.4系统功能指标 (9)3.5信息量指标 (9)3.6系统性能指标 (10)第四章总体建设方案 (12)4.1指导思想 (12)4.2总体设计原则 (12)4.3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 (13)4.4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 (14)4.5系统总体结构和逻辑结构 (14)第五章详细设计方案 (19)5.1物理资源层 (20)5.2资源抽象与控制层 (22)5.3政务云服务层 (23)5.4政务云网络 (32)5.5安全系统设计 (37)5.6备份系统设计 (49)5.7运行维护系统设计 (50)5.8应急响应 (53)5.9系统配置及软硬件选型原则 (53)5.10系统软硬件配置清单 (56)5.11服务交付以及报价模式 (58)第六章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 (59)6.1领导和管理机构 (59)6.2项目实施机构 (59)6.3运行维护机构 (59)6.4项目招标方案 (59)6.5项目进度、质量、资金管理方案 (59)第七章人员配置与培训 (61)7.1人员配置计划 (61)7.2人员培训方案 (61)第八章项目实施进度 (63)8.1项目建设期 (63)8.2实施进度计划 (63)第九章初步设计概算 (65)9.1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说明 (65)9.2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书 (65)9.3资金筹措及投资计划 (67)第十章风险及效益分析 (68)10.1风险分析及对策 (68)10.2效益分析 (70)图 1 全省政务云总体架构图 (16)图 2 政务云平台体系结构图 (17)图 3 省政务云架构图 (19)图 4 物理组网示意图 (21)图5云管理平台架构图 (30)图 6 云业务流程示意图 (31)图7 省市县三级政务云网络拓扑示意图 (34)图8 省政务云物理连接示意图 (35)图9 省政务云MPLS-VPN骨干网结构图 (36)图10省政务云安全体系框架图 (38)图11云网络物理安全部署图 (39)表 1 云平台初期选用服务器配置表 (25)表2 云主机典型应用配置表 (26)表3 MySQL云数据库配置表 (28)表 4 各市OSPF area号 (37)表5系统软硬件配置清单 (56)表6云服务清单 (57)表6省级政务云平台投资概算表 (65)第一章项目概述1.1项目名称本项目名称为浙江省电子政务云(以下简称:省政务云)暨省网上政务大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2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人为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王晓峰。
1.3编制单位本项目编制单位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处。
1.4编制依据本项目编制依据如下:1.《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5号);2.GB/T 22239-2008《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3.GB/T 20988-200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4.YD/T 1171-2001《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5.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0号);7.《浙江省电子政务网络技术规范》;8.《浙江省电子政务网络安全技术规范》;9.《浙江省网络及信息安全应急预案》;10.《浙江省电子政务云、安全及运维体系规范》。
1.5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本项目建设目标为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云,规模包括省、市两级,建设内容主要为政务云平台、云网络、云安全、灾备和运维等系统,建设期为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
1.6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534.6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1.7效益及风险1.经济效益本项目通过云计算技术,推动全省各级部门的计算、存储、网络、数据灾备、安全保障、运维服务等基础设施共享共用,可以节约资源,减少能耗,降低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维护成本。
2.社会效益本项目将有效支撑省网上政务大厅和其他业务系统运行,实现省市县各级政务资源的共享和审批协同,方便了公民和企业办事,提高了政府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3.项目风险本项目任务重、时间紧,项目进度存在一定风险;政务云与业务系统之间缺少磨合时间,老系统向云平台迁移存在风险。
第二章项目建设单位概况2.1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是协助省政府领导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主要职责是:协助省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受理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请示省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审批;受省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根据省政府的工作重点和省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省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省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省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指示;协助省政府领导做好需由省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国、省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指导和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全省反走私、海防和口岸管理工作;负责党和国家及军队领导人以及从上述岗位退下来的老同志的接待工作;负责部、省级内宾的接待工作;办理省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2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本项目实施机构为浙江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处。
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第三章项目背景与需求分析3.1背景与现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提高行政审批办事效率。
2014年1月,省政府下发了《浙江省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方案》(浙政办发〔2014〕10号),决定以建设省市县三级网上政务大厅为抓手,加快推进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有效支撑全省网上政务大厅的运行,建立一套高速互连、高可靠性的全省政务云平台势在必行。
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关注电子政务建设,对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利用率低、重复建设严重等现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整合电子政务资源,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
要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其重要手段就是通过云计算技术来整合分散的计算、存储、数据和业务资源,从根本上解决电子政务应用部署灵活性不高、运维困难等问题。
目前,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已经运行多年,其中电子政务外网承载了全省大部分政务部门的业务应用。
电子政务外网省至市广域网带宽为155MB,省市县乡四级电子政务网络实现全覆盖。
部分政务部门已在应用云计算技术,有些地方尝试开展了地方云计算平台的建设工作,能够提供虚拟主机、存储备份等基础云服务,这些都为建设全省政务云提供一定的经验。
同时,调研发现,大部分政务部门建设云计算系统时,较少部署云安全系统;少数省级厅局(如公安、税务)初步建成异地灾备系统并投入运行。
为统一建设标准,省府办电子政务处于2013年6月初步完成省级地方标准《浙江省电子政务云、安全及运维体系规范》编制工作,正准备公示发布。
3.2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云计算标准不统一。
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尚在制定电子政务云相关标准,我省的地方标准尚未发布。
由于缺少对电子政务云的建设和运维的指导性意见,各地、各部门对电子政务云总体框架理解不一,“低标准、小规模、建设散、弱运维”的现象突出,反而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二是省政务外网难以适应云计算的发展。
全省政务外网建成于2006年,由于经费有限,没有备用链路。
在云计算环境下,业务系统对网络可靠性要求非常高,必须要有一主一备网络链路来确保网络不中断运行。
三是云安全意识薄弱。
目前,大多数在建和已建政务云的政务部门对云安全认识不足,尚未系统开展云安全建设工作。
由于云计算的复杂性,对其安全运维管理也带来新的要求,如果没有统一的云安全防范措施,将不利于政务云的建设和管理,用户也将面临更大的安全风险。
3.3需求分析根据规划,省政务云平台近期要支撑省网上政务大厅运行,同时为将省级各厅局、各市县提供基础设施服务。
各业务系统对政务云平台、云网络和云安全的需求主要如下:一是统一规范的云平台。
目前,省级政府部门未设立集中办事的实体大厅,迫切需要统一的政务云平台,为审批业务系统提供云主机、云存储、云开发平台、共性应用软件等,从“基础施设即服务”、“平台即服务”、“软件即服务”等多个层面来支撑网上政务大厅有效运行。
同时,各市也迫切需要建设市级政务云平台,以承担市级业务应用。
二是高速互通的云网络。
由于省政务云平台交互海量信息,对云间互联带宽的需求较大,有必要建立统一的高速云网络,联通各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并与电子政务外网互为备份,以保障网络层的安全可靠性。
三是安全可靠的云服务。
省政务云平台集中承载了支撑网上政务大厅运行的核心业务和数据,要充分保障物理资源层、资源抽象与控制层和云服务层安全,并提供云安全基础服务。
同时,为确保政务云核心数据安全,需要提供异地容灾备份服务。
3.4系统功能指标政务云对政务部门提供基于IaaS、PaaS、SaaS层面的云服务,并通过政务云网络将这些服务安全输送给政务云用户。
政务云IaaS层,提供硬件和软件基础设施服务,具体可包括云主机、云存储、云网络、海量结构化数据和大数据计算等服务;政务云SaaS层向云用户提供即开即用的软件服务;政务云PaaS层,提供统一的云应用框架、云数据库、地理信息平台和数据交换平台等通用功能组件。
政务云网络按层次化组网,以可靠性、灵活性和可扩展性为建设原则,实现省市县三级高速互联,为各类业务系统应用提供安全的网络支持,并与电子政务外网互为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