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示范文本》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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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5篇

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5篇

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5篇篇1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供热公司):____________ 乙方(居民):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供热采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甲方应按照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向乙方提供供热服务,确保居民在冬季有温暖的居住环境。

1.2 供热范围:乙方所在的居民区域。

1.3 供热时间:供热季自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1.4 供热温度:供热温度不低于20℃。

二、费用结算2.1 供热费用:供热费用按照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标准计算,由乙方按月结算。

2.2 结算方式:乙方应每月按时足额交纳供热费用,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欠费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滞纳金。

2.3 费用调整:如政府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供热费用可能会做相应调整,双方应积极配合。

三、水暖设施3.1 乙方负责自行维护水暖设施的清洁和安全,确保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

3.2 如乙方发现供暖设施存在问题,应及时联系甲方进行维修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四、安全责任4.1 甲方负责供热设备和管道的安全运行,确保供热服务的正常供应。

4.2 乙方应遵守供热公司的相关规定,正确使用供暖设施,确保供热系统的安全使用。

五、违约责任5.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未按约定履行或违反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提供供热服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六、争议解决6.1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同的履行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6.2 如果甲乙双方协商或调解仍无法解决,可以向有关司法机构提起诉讼解决。

七、其他事项7.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即时生效,至供热季结束后自动终止。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北京市版)

2020年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北京市版)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北京市2010版)政府示范文本要点供热人(乙方)向用热人(甲方)提供供热服务,并按热计量计收采暖费,约定采暖地点、面积、采暖期、供热温度标准等。

BF——2010——0504合同编号: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用热人:供热人: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使用说明1.本合同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居民用热人之间按热计量计收采暖费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2.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单位提交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凭证复印件;供热单位应当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

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

□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4.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5.有关名词、术语解释:(1)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或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2)供热人:经过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行单位。

(3)正常天气:依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01年版)中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的规定,本市建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

本合同所称正常天气即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

室外日平均气温以市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4)基本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建筑面积应当支付的基本采暖费用。

(5)计量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实际用热量应当支付的采暖费用。

(6)室内自用采暖设施:室内支管、散热器(含地埋管)及其附属设备。

(7)卧室: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供暖服务合同范本[1]

供暖服务合同范本[1]

供暖服务合同范本目录1.定义和术语2.合同双方3.服务内容4.服务期限5.服务费用6.支付方式7.服务质量保证8.保密条款9.违约责任10.争议解决11.终止和解除12.一般条款13.附件1.定义和术语1.1“供暖服务”是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供暖服务的行为。

1.2“供暖期”是指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

1.3“设备”是指用于供暖的锅炉、管道、阀门等设施。

1.4“故障”是指设备出现无法正常供暖或供暖效果明显下降的情况。

2.合同双方2.1甲方(供暖服务提供商):____________________2.2乙方(用户):____________________3.服务内容3.1甲方应根据乙方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和乙方的要求,为乙方提供供暖服务。

3.2甲方应确保供暖服务的质量,保证供暖温度达到乙方的要求。

3.3甲方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服务期限4.1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 _日止。

4.2双方同意,在服务期限届满前,如双方均无异议,本合同自动续约____年。

5.服务费用5.1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收费标准支付供暖服务费用。

5.2甲方应在供暖期开始前向乙方提供详细的服务费用清单,乙方应在供暖期开始前支付全部费用。

6.支付方式6.1乙方应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6.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费用后,向乙方出具正式的收据。

7.服务质量保证7.1甲方应保证供暖服务的质量,确保供暖温度达到乙方的要求。

7.2甲方应在供暖期间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7.3如乙方对供暖服务的质量有任何异议,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投诉后及时进行处理。

8.保密条款8.1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9.违约责任9.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供暖服务,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的____%。

北京市采暖合同5篇

北京市采暖合同5篇

北京市采暖合同5篇篇1甲方(采暖用户):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采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本合同涉及甲方使用的位于北京市的采暖设备,由乙方提供热源及技术支持,保障甲方在采暖季的室内温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采暖期限本合同采暖期限为一年,自当年的____月____日起至次年的____月____日止。

三、采暖费用及支付方式1. 采暖费用按照乙方的收费标准及甲方的采暖面积计算,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2. 甲方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向乙方支付采暖费用。

支付方式为________(如: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3. 如甲方逾期支付采暖费用,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供热质量与温度标准1.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保证甲方的室内温度在采暖期内符合国家规定的温度标准。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室内温度未达到标准,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设备检修与维护1. 乙方应当对甲方的采暖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与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甲方应当配合乙方进行设备检修与维护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另一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1. 甲方逾期支付采暖费用,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室内温度未达到标准,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 双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如一方违反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024年供热合同标准版本(3篇)

2024年供热合同标准版本(3篇)

2024年供热合同标准版本签约地点:____供热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用热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双方为明确在热力供应与使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合同效力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无异议,视同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长期有效。

如双方对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存在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

二、供热地点及交费面积(一)供热地址:____区____街(路)____巷____号(二)交费面积:以双方认可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或认定面积为依据,共计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____平方米,非住宅面积为____平方米。

三、供热期限供热期限自每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翌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四、供热标准(一)供热标准:1. 住宅居室温度在采暖期内应保持在摄氏____℃(含)以上,低于____℃视为不合格。

____℃。

2. 非住宅室内温度不应低于摄氏____℃。

(二)采用热计量方式的,最小用热量时,室内温度不应低于____℃。

五、热费标准、支付方式及结算时限(一)热费价格: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供热价格标准执行。

住宅热费为____元/建筑平方米,总计____元;非住宅热费为____元/建筑平方米,总计____元。

如遇价格调整,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热费支付方式:____(三)热费结算时间:乙方应在每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期间,将当期热费全额支付给甲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依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标准向乙方收取热费;(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热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乙方在约定地点、数量、范围内合理用热;(三)甲方有权在供热前对乙方的采暖系统进行检查;(四)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限内交费,甲方有权限制或停止供热;(五)甲方负责维护乙方室内供热设施及所连接的室外管道系统;(六)甲方应在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或中断供热时,提前通知乙方并尽快修复,确保正常供热。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一、合同背景北京市作为中国国家首都,冬季气温较低,供热采暖是居民基本的生活需求。

为了保障居民的供暖权益,北京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供热政策和规定。

本合同是居民供热采暖业务的法律依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供暖业务的有序进行。

二、合同信息1.合同签订日期:[填写合同签订日期]2.合同双方:–甲方:[填写甲方名称及联系方式]–乙方:[填写乙方名称及联系方式]三、供热范围与条件1.供热范围:甲方按照市政供热的区域划分,提供供热服务的范围为[填写供热范围]。

2.供热条件:–供热期间:从每年的[填写供热开始日期]开始,到[填写供热结束日期]结束。

–供热温度:根据市政供热标准,供热温度应保持在[填写供热温度范围]。

–供热时间:供热期间,供热时间为每天[填写供热时间]。

四、供热费用及支付方式1.供热费用:供热费用按照[填写费用计算方式]计算,并按照每季度支付。

具体费用为:–第一季度:[填写第一季度费用]–第二季度:[填写第二季度费用]–第三季度:[填写第三季度费用]–第四季度:[填写第四季度费用]2.付款方式:供热费用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支付:–银行转账:甲方向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支付。

–现金支付:甲方可以选择以现金的形式进行支付,但需提前通知乙方。

五、服务维护与投诉处理1.服务维护:乙方应确保供热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及时对故障进行维修。

甲方在发现供热设备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维修。

2.投诉处理:如果甲方对供热服务有任何不满意或投诉,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处理:–电话投诉:拨打乙方提供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网络投诉:通过乙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投诉。

–书面投诉:将投诉内容书面反馈给乙方,并保留投诉的证据材料。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1.合同变更:如有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协商和确认,并签署变更协议。

变更协议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合同解除: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范本(按面积收费版)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范本(按面积收费版)

用热人(甲方):供热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收费面积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

住宅建筑节能状况:□符合现行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的节能建筑;□经过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

2.采暖收费面积为:平方米,其中:(1)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无房产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或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计平方米,甲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2)供暖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3)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房屋测绘部门的测绘数据为准。

第二条采暖期时间采暖期时间为每年1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止。

如遇采暖期时间调整的,按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三条供热室内温度标准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或经过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当室外平均气温在-7℃以上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8℃,室外平均气温在-7℃以下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6℃。

乙方应当加强运行工况调节,保持采暖期内甲方室内温度持续达标。

甲方对采暖期时间、室内温度有特殊要求,且甲方居住区具备实施条件的,甲乙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就实际供热温度存在争议的,均有权按照《办法》的规定,委托具备检测项目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

检测温度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由甲方负担;检测温度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采暖费缴费标准、期限及方式1.缴费标准采暖费以建筑面积为计费依据,标准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部分,采暖费标准为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

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

2023年度: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供热单位):_____________乙方(供热用户):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具有供应热力的条件和能力,并愿意将热力供应给乙方。

现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确认,达成以下协议:第一章合同目的及范围1.1 本合同是为了规定供热单位向供热用户供应热力的相关事项,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内容。

1.2 本合同适用于以下供热范围:_____________(填写范围,如小区、学校等)。

1.3 本合同不包括以下范围:_____________(填写范围,如个人住宅、商业办公楼等)。

第二章热力供应标准2.1 供热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本地区供热标准。

2.2 供热标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2.2.1 室内温度标准(1)供暖期室内温度不得低于____℃;(2)供暖季室内温度平均值不得低于____℃。

2.2.2 供热期间供热时间供暖期间每日供热时间为____个小时。

2.3 如乙方需调节室内温度,应提前告知甲方,并经双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三章热量计量与计费3.1 供热单位应当安装热量表,用于计量供应给乙方的热力。

3.2 热量表应当在每个供热季开始前检测、维修并标定。

3.3 热量计费方式:(1)基础收费按照乙方供热季所在建筑面积的____元/平方米计算,计费时间为本合同规定的供热季节。

(2)热量计费按照供热季内乙方使用的热量计算,计费时间为本合同规定的供热季节。

费率为____元/千瓦时。

3.4 计费周期为____个月/次。

3.5 计费方式为____(填写预付、后付等)。

第四章热力设备维护4.1 供热单位应当负责热力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安全。

4.2 乙方需要对供热单位的设备进行检修、维修或更换时,应提前告知甲方,并经双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五章合同期限及解除5.1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篇一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在包括北京在内的北方地区,冬季采暖是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供热事业是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基础性公共事业。

12月12日地方政府以216号令公布了《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自2xxx年4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8月3日市国家政府第15号令公布、6月1日市国家政府第150号令修改)和《北京市城市公用热力设施管理暂行规定》(11月15日市国家政府京政办发[1986]141号文件发布、2xxx年6月1日市国家政府第150号令修改)同时废止。

在节能减排、住房商品化、供热方式变化等背景下,《办法》对近年来北京供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进行了规范,对已经成熟的新制度以规章的形式进行了确认。

譬如对要求逐步采用热量计量收费,对供暖设施应急接管制度等。

一、规定要逐步实行按照用热量计量收费,可以实现自主调控室温和要求暂停供热。

按照《办法》第九条规定,新建建筑物应当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具备热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

不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温度要求的住宅,应当逐步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

建筑物进行节能改造的,应当与热计量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同步实施。

也就是说,从20xx月1日起的新建房屋必须具备热计量和室温调控功能。

而按照《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型式的用户,在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及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前提下,经与供热单位协商,就暂停供热时间、交纳基本费用等事项达成一致后,可以由供热单位暂停供热。

按照《办法》的规定,以后我们可以实现白天上班外出时自己调低温度以及房屋在长期无人居住时可以要求暂停供热,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经济负担。

需要说明的是,关于暂停供热期间并非不交任何费用,而是需要缴纳一个基本费用的。

这个基本费用的标准《办法》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为了避免协商不成出现纠纷,建议由主管部门制定基本费用计算标准,或者双方在签订供热采暖合同时对暂停供热期间的基本费用以及其他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约定。

2024年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北京市版)

2024年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北京市版)

第一篇范文:合同编号:_______ 2024年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北京市版)甲方(供热方):乙方(用热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供热采暖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供热采暖服务内容1.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2024年供暖季的供热采暖服务。

1.2甲方应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供热采暖服务。

第二条供热采暖期限2.1本合同供暖季的供热采暖期限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3月15日。

2.2特殊情况导致供暖期限调整的,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

第三条供热采暖费用及支付方式3.1乙方应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供热采暖费用。

3.2本合同供热采暖费用计算方式:(1)按热计量计费的,乙方应按照实际用热量支付供热采暖费用。

(2)具体费用标准及计算方法,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政策执行。

3.3乙方支付供热采暖费用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

3.4乙方支付供热采暖费用的方式如下:(1)银行转账;(2)、支付;(3)其他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

第四条供热采暖质量及维修责任4.1甲方应保证供热采暖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乙方室内温度达到北京市供热采暖标准规定的温度。

4.2甲方应在供暖期间,对供热采暖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供热采暖设备的正常运行。

4.3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温度的,甲方应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4.4乙方应合理使用供热采暖设备,不得擅自改动、损坏供热采暖设备。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5.1甲乙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书面签署,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5.2在供暖季节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如确有特殊情况,应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并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2024居民供热采暖合同和北京

2024居民供热采暖合同和北京

2024居民供热采暖合同和北京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供热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采暖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合法成立的供热企业,具备供热资质和能力;乙方为居民用户,需接受供热服务,双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供热范围及方式1.1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向乙方提供居民供热采暖服务。

1.2 供热范围包括乙方住宅的室内空间,具体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 供热方式为:集中供热,通过热力管道将热能输送到乙方住宅。

第二条供热期限2.1 本合同的供热期限为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共计5个月。

2.2 特殊情况下,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供热中断,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措施减少乙方损失。

第三条供热温度及质量3.1 甲方应保证供热期间,乙方住宅内的平均温度不低于北京市政府规定的最低供热温度标准。

3.2 甲方应确保供热系统运行稳定,供热质量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供热费用4.1 乙方应按照北京市政府规定的供热价格,支付本合同供热期限内的供热费用。

4.2 供热费用支付方式如下:(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年供热费用。

(2)乙方如需分期支付,应与甲方协商确定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五条供热设施维护与管理5.1 甲方负责供热设施的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

5.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使用说明,正确使用供热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损坏供热设施。

5.3 乙方发现供热设施损坏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维修。

2024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7篇

2024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7篇

2024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7篇篇1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供热方):[供热方名称]乙方(采暖方):[采暖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居民正常采暖,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协议:一、供热采暖地点及设施(一)甲方为乙方位于北京市[具体地址]的住宅提供供热采暖服务。

(二)采暖设施包括散热器、热水供应系统、温控系统等。

双方确认供暖面积[供暖面积]平方米。

二、供热采暖时间本合同供热采暖期为当年[供暖开始日期]至次年[供暖结束日期],共计[供暖时长]天。

甲方应当在采暖期内按照约定持续提供供热服务。

三、采暖费用及支付方式(一)乙方应按照政府规定的计价标准与方式支付采暖费用。

本年度采暖费用总计人民币[金额汉字大写]元整(¥[金额数字小写]元)。

(二)乙方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的一个月内完成采暖费用的支付。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采暖费用,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滞纳金。

(三)支付方式:[支付方式描述]。

乙方需保留支付凭证作为交易记录。

四、供热质量与服务质量标准(一)甲方应确保提供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及北京市规定的标准。

室温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温度标准。

(二)甲方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热计量表的安装和使用,并保证热计量数据的准确性。

(三)甲方应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确保供暖设施的完好与安全运行。

因甲方原因导致供热中断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五、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一)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供热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二)如乙方未按时支付采暖费用,除补缴采暖费用外,还应当承担滞纳金等违约责任。

(三)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一)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签订书面协议。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示范文本)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示范文本)

BF——2022——0501合同编号: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示范文本)用热人:供热人: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使用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居民用热人之间按面积计收采暖费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2.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单位提交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凭证复印件;供热单位应当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

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

□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4.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5.有关名词、术语解释:(1)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或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2)供热人:经过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行单位。

(3)正常天气:依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中附录A《室外空气计算参数》表A中“室外计算温、湿度”的规定,本市建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计算温度在-7.6℃。

本合同所称正常天气即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6℃以上。

室外日平均气温以市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4)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有用户管道关断阀门且阀门位于室内的,指居民用户室内的阀门、阀门后的供热管道及附件、散热设备等设施。

有用户管道关断阀门且阀门位于室外管井的,指居民用户室内所有供热管道及附件、散热设备等设施。

无用户管道关断阀门的,指居民用户室内的支管(除顶盘管、底盘管)、散热设备。

(5)卧室: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6)起居室: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7)未供热天数:供热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迟延供热或提前结束供热的天数,以及采暖期内停止供热的天数。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示范文本)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示范文本)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示范文本)《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示范文本)》甲方:北京市居民(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供热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作为北京市居民,有需求获得供热服务,乙方作为供热公司,有能力提供该项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 乙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甲方居住的房屋提供供热服务。

供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供应温暖室内空气、热水等。

2. 供热服务的开始日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供热季结束之日止。

第二条供热费用1. 甲方应按照乙方制定的供热费用标准,及时支付相应费用。

费用由乙方根据供热季实际使用情况收取。

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提供的缴费方式和期限支付供热费用。

3. 乙方有权根据供热季实际运营情况和政府相关规定进行费用调整,但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按规定程序进行。

第三条供热质量与安全1. 乙方应确保供热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供热质量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规定。

2. 乙方应加强供热设备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供热安全。

3. 甲方对供热设备安全隐患有权提出检查要求,乙方应积极响应并及时处理。

第四条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及时支付供热费用的,应按照乙方规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违约金。

3. 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供热服务,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应按照实际影响程度退还相应部分费用。

第五条合同终止1. 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新合同。

2. 任何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a) 严重违反合同约定;b)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义务;c)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第六条争议解决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解决不成的,应提交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其他约定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

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

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甲方(供热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用热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居民供热采暖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一、合同主体1.1 甲方为具有供热资质的供热企业,负责为本合同约定的供热区域提供供热服务。

1.2 乙方为甲方供热区域内的居民用户,享有使用甲方提供的热能的权利。

二、供热区域及范围2.1 本合同约定的供热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2 供热范围包括乙方居住的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三、供热时间3.1 供热时间为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共计5个月。

四、供热质量及标准4.1 甲方应保证供热质量,确保乙方室内温度不低于18℃。

4.2 甲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供热质量标准进行供热。

五、供热费用及支付方式5.1 本合同按照乙方住宅面积计费,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月。

5.2 乙方应在每年10月31日前将本年度供热费用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5.3 乙方逾期未支付供热费用的,甲方有权暂停供热,直至乙方支付完毕。

六、供热设施维护及维修6.1 甲方负责供热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检修,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

6.2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供热设施的维护及检修工作。

6.3 乙方发现供热设施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进行维修。

6.4 因乙方原因造成供热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承担维修费用。

七、违约责任7.1 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质量标准提供供热的,应按照乙方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7.2 乙方逾期支付供热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7.3 乙方故意损坏供热设施,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争议解决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北京居民供暖合同范本

北京居民供暖合同范本

北京居民供暖合同范本甲方(供热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用户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供热室内温度标准甲方应按照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向乙方提供供热服务。

在采暖期内,乙方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应当不低于[具体温度]。

第二条供热时间本市的采暖期为每年[起始日期]至次年[结束日期]。

甲方应当按照本市规定的供热时间,按时为乙方供热。

第三条供热费的计算及支付方式1. 计费方式: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供热费的计费方式为[具体计费方式,如按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等]。

2. 收费标准:供热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具体金额]元。

3. 支付方式:乙方应当在每年[缴费期限]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采暖期的供热费。

乙方可以通过[具体支付方式,如现金、支票、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供热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供热费。

2.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及标准,为乙方提供安全、稳定、连续的供热服务。

3. 甲方应当在采暖期内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维修,确保供热设施的正常运行。

4. 甲方应当在供热期间设立24小时报修电话,并在接到乙方报修后及时进行维修。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提供供热服务,并对甲方的供热服务进行监督。

2.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供热费。

3.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供热设施,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供热面积。

4. 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对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维修。

2024居民供热采暖合同和北京

2024居民供热采暖合同和北京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居民供热采暖合同和北京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供热采暖服务内容1.1 供热范围与面积1.2 供热时间与温度1.3 供热质量与标准第二条用户义务2.1 按时支付采暖费用2.2 维护供热设施2.3 遵守供热规定第三条供热公司义务3.1 保证供热质量3.2 维护与管理供热设施3.3 提供供热服务第四条采暖费用的计算与支付4.1 费用计算方式4.2 支付时间与方式4.3 费用调整机制第五条供热设施的维护与管理5.1 供热公司的维护责任5.2 用户的维护责任5.3 维修与更换第六条供热事故的处理6.1 事故分类与责任认定6.2 事故处理程序6.3 损失赔偿第七条供用热双方的权益保护7.1 用户权益保护7.2 供热公司权益保护7.3 违约责任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 变更条件与程序8.2 解除条件与程序8.3 解除后的责任处理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9.1 协商解决9.2 调解解决9.3 诉讼解决第十条合同的生效、修改与终止10.1 合同生效条件10.2 合同修改程序10.3 合同终止条件第十一条附则11.1 定义与解释11.2 合同的附件11.3 合同的签订日期与地点第十二条供热公司的信息12.1 公司名称与地址12.2 联系方式与服务时间12.3 公司负责人第十三条用户的信息13.1 用户姓名与地址13.2 联系方式与代表人员13.3 用户身份证件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双方的其他约定内容14.2 补充协议的签订14.3 合同的保管与复印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供热采暖服务内容1.1 供热范围与面积供热公司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用户提供的供热范围为用户名下的住宅,住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1.2 供热时间与温度1.3 供热质量与标准供热公司应保证供热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用户住宅内的温度达到约定的标准。

若因供热公司原因导致供热质量不符合约定,用户有权要求供热公司予以改正。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

2023年度: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供热公司):地址:电话: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乙方(业主):地址: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乙方的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一、供热方式1.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供热方式为___(以下称“供热方式”)。

1.2 如果甲方在供热期内需要更改供热方式,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同意甲方更改供热方式并签订书面协议后,甲方有权更改供热方式。

二、供热范围2.1 本合同约定的供热范围为___。

三、计费方式3.1 供热费用按热计量计费,以供热公司实际提供的热量计算。

3.2 热价为___ 元/GJ(或Kcal,两者需二选一)。

热价按国家物价部门价格核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生效。

四、缴费方式4.1 乙方应在每个计费周期前将应缴纳的供热费用预缴到甲方指定账户。

4.2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供热服务,不得因乙方未及时缴纳供热费用而拒绝或中断供热。

五、供热质量5.1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供热服务,保证供热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要求。

5.2 供热期内,如出现管道破损、漏水、渗漏、压力不足等问题,甲方应当立即进行修缮、更换等必要的维修。

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期限和终止6.1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 年。

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

6.2 合同期满前,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双方商定并签订书面协议。

6.3 以下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供热费用或违约未履行其他义务的;(2)乙方超过___ 天未使用供热服务或提出书面申请终止合同的。

七、争议解决7.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一方不同意仲裁结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供暖合同范本北京

2023供暖合同范本北京

2023供暖合同范本北京甲方(供暖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用暖方):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供暖设施及能力,乙方有供暖需求,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供暖服务内容1. 甲方负责向乙方位于[具体地址]的房屋提供供暖服务。

2. 供暖时间自[具体起始日期]至[具体结束日期]。

二、供暖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每平方米[具体金额]的标准向甲方支付供暖费用。

2. 供暖费用总计为[具体金额]元。

3. 乙方应在[具体日期]前将供暖费用支付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确保供暖设施正常运行,保证供暖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 甲方应定期对供暖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

3. 乙方应按时支付供暖费用。

4. 乙方应合理使用供暖设施,不得私自改动。

四、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供暖服务,应向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供暖费用,应按照逾期金额的[具体比例]支付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3篇

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3篇

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3篇篇1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供热方):[供热方名称]乙方(采暖方):[采暖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本年度的供热采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甲方按照北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乙方提供供热采暖服务。

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供热服务并支付相应的采暖费用。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供热采暖地点及采暖方式(一)供热采暖地点:[具体地址]。

(二)采暖方式为:[采暖方式,如集中供热、独立燃气炉等]。

第三条供热采暖时间本年度的供热采暖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如有变化,以政府部门的通知为准。

第四条采暖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一)采暖费用计算方式:[按照实际面积计费或按照其他计费方式]。

具体金额:人民币XXX元整(¥XXX)。

(二)支付方式:[现金、转账等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每年度采暖期开始前或期间。

(三)乙方逾期支付采暖费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滞纳金。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 保证供热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供热质量;2. 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检修维护;3. 对乙方的采暖需求进行合理调整。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 按时足额支付采暖费用;2. 保证室内采暖设施的安全使用;3. 配合甲方进行供热设施的检修维护。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一)合同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解除:1. 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2. 甲方重大违约行为且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改正;3.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采暖费用且经催告后仍不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未按约定提供供热服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等;(二)乙方未按约定支付采暖费用,除应继续支付外,还应当支付滞纳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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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供热采暖资料信息请看:中国供热信息网— 1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京政容发〔2010〕129号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示范文本的通知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各区县工商分局: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规范我市居民供热采暖交易关系,公平维护采暖用户和供热单位的合法权益,减少交易纠纷,市市政市容委和市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了《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示范文本。

现将推行示范文本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文件一、《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按热计量计收采暖费的居民供热采暖交易活动。

二、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工商分局要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引导当事人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签约,提高其诚信履约意识,减少交易纠纷。

三、示范文本自2010年12月1日起正式推行使用。

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可到北京市供热协会领取,也可登录网站下载电子版。

四、示范文本推行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市政市容委和市工商局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BF—2010—0504)— 2 —更多供热采暖资料信息请看:中国供热信息网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主题词:城乡建设供热△合同通知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2010年12月1日印发附件:BF——2010——0504合同编号: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用热人:供热人: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使用说明— 3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居民用热人之间按热计量计收采暖费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2.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单位提交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凭证复印件;供热单位应当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

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

□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4.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5.有关名词、术语解释:(1)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或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2)供热人:经过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行单位。

(3)正常天气:依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01年版)中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的规定,本市建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

本合同所称正常天气即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

室外日平均气温以市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 4 —更多供热采暖资料信息请看:中国供热信息网(4)基本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建筑面积应当支付的基本采暖费用。

(5)计量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实际用热量应当支付的采暖费用。

(6)室内自用采暖设施:室内支管、散热器(含地埋管)及其附属设备。

(7)卧室: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8)起居室: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9)未供热天数:供热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迟延供热或提前结束供热的天数,以及采暖期内停止供热的天数。

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10)维护保养:对供热采暖系统的日常维持、保护和修理,使其免于遭受破坏,保持正常状态,延长使用年限(《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07)。

检查修理:对供热系统仔细查看,以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使损坏的设备恢复原有的功能和作用,简称检修(《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07)。

对供热采暖系统的维护保养和检查修理总称为维修。

(11)应急联络人:在供热人确需入户进行供热采暖设施维修、抢修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等作业,但用热人不能及时到场或按用热人预留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前提下,由用热人预先确定的能够帮助供热人入户作业的联络人。

— 5 —6.特别提示:实行按热计量计收采暖费的方式,室内温度由用热人在一定范围内自主调节设定。

考虑建筑物节能效果以及户间传热等因素,建议用热人将室温设定在14℃—20℃。

设定温度过高,由于建筑物及户间传热散热等原因难以实现温度要求,还会导致热量消耗过大,增加用户支付的计量热费;设定温度过低,会导致供热系统在短时间内难以满足采暖需求,并会影响相邻用热人的正常采暖。

— 6 —更多供热采暖资料信息请看:中国供热信息网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用热人(甲方):供热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

甲方所居住建筑的建设时间:。

甲方所居住建筑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建筑物节能标准的情况:。

2.采暖计费总面积为:建筑平方米,包括:(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或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计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 7 —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3.热计量结算点设置在:甲方所居住的建筑楼栋热力入口的热量表。

第二条采暖期甲乙双方对采暖时间约定如下:□执行本市法定的采暖期,即: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气象情况决定调整采暖期时间的,按市政府决定执行。

□约定供热时间为:每年月日至次年月日。

第三条供热室内温度标准采暖期内乙方应当向甲方24小时连续供热,并根据采暖期气象情况,做好热量供应保障。

甲方居住建筑符合节能标准,且室外天气为正常天气时,甲方在一定范围内自主设定、调节室内温度。

(1)甲方设定卧室、起居室温度在18℃以下的,在正常环境下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开启采暖设施12小时内卧室、起居室温度达到不低于甲方设定温度的标准;(2)甲方设定卧室、起居室温度在18℃以上的,在正常环境下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开启采暖设施12小时内卧室、起居室温度达到不低于18℃的标准。

第四条采暖费缴费办法、计费标准、期限及方式1.缴费办法— 8 —更多供热采暖资料信息请看:中国供热信息网根据《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甲方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最迟在当年12月31日前),先以按面积计费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本采暖期的采暖费。

乙方应当于采暖期结束后日内进行清算。

当按热计量计费的采暖费少于按面积计费时,以按热计量计费的采暖费为准,甲方多交的采暖费由乙方返还给甲方或在收取下一个采暖期采暖费时予以抵扣;当按热计量计费的采暖费多于按面积计费时,甲方无需补交相应差额。

2.热计量采暖费计费标准:(1)法定采暖期、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采暖期的缴费标准:甲方的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其中: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期)×建筑面积(平方米)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或元/吉焦)×用热量(千瓦时或吉焦)(2)双方约定的采暖期少于或者超出法定采暖期、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采暖期的缴费标准:甲方的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其中: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天)×建筑面积(平方米)×天数(天)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或元/吉焦)×用热量(千瓦时或吉焦)基本热价计算方法为:法定采暖期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期)除以法定采暖期(天)。

法定采暖期按121天计。

— 9 —计量热价为(元/千瓦时或元/吉焦)。

3.采暖费采取下列方式支付:□直接向乙方支付;□缴至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缴至乙方委托的其他代收单位:。

4.因供热计量装置故障导致无法进行热量结算时,乙方应当及时对热计量装置进行维修、更换。

维修期内甲方计量热费按住宅建筑面积结算,每天的计量热价计算公式为:甲方计量热价(元/建筑平方米·天)=〔相同供热方式按面积收费价格(元/建筑平方米·采暖期)-法定采暖期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期)〕/采暖期天数(天)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供热。

2.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金额支付采暖费,并有权要求收费单位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或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采暖费缴费凭证;不能提供采暖费发票或采暖费缴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

对缴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核实。

3.应当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进行管护,应当及时更新、改造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自用采暖设施;接到乙方发出的自用采暖设施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应当承担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日常维修的材料费和更新改造费用。

因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影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的,有关拆除及恢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 10 —更多供热采暖资料信息请看:中国供热信息网5.不得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热计量装置、扩大采暖面积或增加散热设备。

拆改自用采暖设施的,不得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不得妨碍对共用供热设施的维修和检查,并应当对拆改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6.发现室内供热设施有异常、泄漏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向乙方报修。

在乙方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当留人监守;在乙方进行维修、排气、室温抽测、查表、收费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需要入户作业时,应当予以配合。

7.应当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1.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加强运行工况调节,保证采暖期内甲方室内温度持续达标,并按北京市的规定定期进行免费室温抽测。

2.负责热计量装置运行、维护、检定及更新改造,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热计量装置损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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