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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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管理制度
1、目的
1.1 为规范公司图书治理,方便公司职员借阅图书,有效达到图书资料信息资源的共享,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畴
2.1 本制度所称图书是指公司为满足各部门生产工作及学习需要而购
置的图书资料,包括各类工具书、期刊、杂志及有关学术着作等。
3、职责
3.1行政部为图书治理部门。
3.2 行政部档案治理员为兼职图书治理员,负责公司图书的日常治理,包括购入、借阅、保管等。图书治理员应于每年6月、12月下旬清点图书。
4、图书购置
4.1 图书的购买以满足工作需要,有利于学习提升为原则。行政部可按照公司实际情形及业务需求采购图书资料。
4.2 如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求提出购买图书资料的,应填写《图书资料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报行政部批准后方可购买。
4.3 行政部有关人员购回图书后,应及时送至图书治理员处验收归档,并办理入库手续,图书治理员在有关票据上签字后,方可按正常审批程序到财务部报销。
5、图书的保管
5.1 图书治理员应将新购图书按顺序编号,进行分类整理、贴标签、加盖公司印章,书籍信息输入资料库,建立书籍检索名目,并每月更新书籍检索名目,及时上传至OA,便于职员查阅有关书籍名称办理借阅手续。
5.2 借阅图书后,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对损坏的图书资料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
6、图书借阅
6.1 借阅人以本公司职员为限,原则上不对外。
6.2 公司职员因工作或学习需要,可借阅各类图书,但必须到图书治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
6.3 辞典、宝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叁考图书(如字典类)只供查阅。对有工作需要的职员,可酌情给予配备。
6.4 专业性强的工具书视情形能够长期借用。
6.5 一样图书每人一次最多可借阅两册,借阅时刻不得超过一个月。
6.6 一样书报杂志类可随意阅览,阅毕归回原处,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它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的不在此限。
6.7 职员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叁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6.8 公司职员在被解雇或辞职时,应将所借图书归还,否则按原书价两倍赔偿或购买正版同样新书偿还。
7、借书时刻、借阅期间与册数
7.1 借书时刻限上班时刻内上午10点半至11点半,下午3点半至4点半,其它时刻概不受理。
7.2 借书期间一律不得超过一个月,到期应及时归还,如有专门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7.3 借书册数以两册为限。
7.4 部门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
8、借还手续
8.1 职员归还图书时,应保证图书的完整,并在《图书借阅表》上对借阅记录进行核销。
9 图书分类
9.1 图书分类代码:C—财务类,G—治理类,Q—企划类,S—设计类,W—物业类,Y—营销类(含运营、招商),Z—综合类;
9.2 其他书籍代码:ZZ—杂志,ZL—(参考)资料
10、处罚
10.1 职员对借阅的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形,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两倍赔偿。
10.2 职员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归还者,或遇清点期而不归还者,停止其借书权,视情形报其上级主管处理。
11、附则
11.1 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生效。最终讲明权属行政部。
附件:
附件一:《图书资料申购单》
附件二:《图书资料名目》
附件三:《图书借阅表》
图书资料申购单报送部门:行政部
图书资料名目
图书借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