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进出口登记培训资料
农药登记资料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内农药产品生产前,境外农药产品进口前,必须在我国申请登记,经审查批准登记后,才能在我国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
申请农药登记必须提交必要的登记资料和农药样品。
为了帮助申请者了解我国农药登记资料要求,指导申请者办理农药登记,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和延误时间,参考有关国际组织和部分国家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我国《农药登记资料要求》。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中所称申请者一般是指取得法人资格的农药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办登记手续,境外申请者要在我国设有办事处或代理机构。
申请新农药临时登记时,应同时提供纯品或标准品2克,原药1 0 0克,制剂2 5 0克;申请新制剂、新使用范围和方法等应提供制剂2 5 0克;申请相同产品登记也应提供相应的样品。
1 新农药登记新农药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尚未在我国批准登记的国内外农药原药及其制剂。
新农药在我国的登记按照下列3个阶段进行。
1.1 田间试验田间试验是指临时登记前的田间小区或相当于田间小区性质的试验,其中田间试验包括田间药效、残留和环境生态试验。
试验应按《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准则》和《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进行。
1.1.1 田间试验的资料要求1.1.1.1 田间试验申请表用中文填写,下同。
1.1.1.2 产品摘要资料A 产品化学如已有产品标准则提供产品标准,没有产品标准的,则提供下列资料:a 有效成分:通用名称、化学文摘号(CA)、国际农药分析协作委员会(CIPAC)数字代号、开发号、实验式、相对分子质量、结构式、化学名称等;b 原药:有效成分含量、主要杂质名称和含量,主要物化参数,如:外观、熔点、沸点、密度(堆积度)、旋光度、蒸气压、溶解度、分配系数(正辛醇/水)、有效成分分析方法等;c 制剂:剂型、有效成分含量、其它成分及含量、主要物化参数、控制项目指标、类别(按用途)、有效成分分析方法等。
《农药管理条例》培训材料
《农药管理条例》培训材料农药是现代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农业技术产品,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环境影响。
为了规范和管理农药的使用,保护农民的健康和环境的安全,我国颁布了《农药管理条例》。
以下是关于《农药管理条例》的培训材料,供参与培训的人员了解和学习。
一、农药管理条例的背景1.农药的重要性:农药在现代农业生产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以控制病虫害,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2.农药的风险:农药的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对人体和环境的潜在危害。
3.农药管理的必要性:为了保护农民的健康和环境的安全,规范和管理农药的使用是必要的。
二、《农药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1.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规定了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许可制度,要求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工艺条件和设施设备。
3.农药登记:要求农药必须经过登记才能上市销售,在登记过程中需要提供农药的有效成分、功效、剂型、用途、适宜作物、使用方法等相关信息。
4.农药残留限量:对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限量做出了明确规定,以保护食品安全。
5.农药经销:要求农药经销商必须具备一定的经销资质,并对农药的销售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6.农药不良反应报告和信息公开:要求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及个人发现农药的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并加强农药不良事件的信息公开。
7.农药监督和管理:明确了农药监督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和机构,加强对农药市场的监管。
三、培训要点总结1.了解《农药管理条例》的背景和意义,认识到规范和管理农药的必要性。
2.掌握《农药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规定,农药登记和残留限量等要求。
3.强调农药的正确使用和防护措施,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安全。
4.加强对农药不良反应的报告和信息公开,提高农药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5.加强农药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保障农药的合理使用和市场秩序。
四、培训案例分析案例一:农民在使用农药时未注意防护,造成了中毒。
应如何处理?解答: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要求,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及个人发现农药的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
农药登记产品化学相关要求及标准宣贯培训 2021
农药登记产品化学相关要求及标准宣贯培训
2021
农药登记产品化学相关要求及标准宣贯培训是指为了使相关人员了解农药登记相关的化学要求和标准,提供培训的活动。
以下是2021年农药登记产品化学相关要求及标准宣贯培训的主要内容:
1. 农药登记法律法规:对农药登记的法律法规进行介绍,包括国家有关农药登记的法律法规、文件等,使参与培训的人员了解农药登记的法律依据。
2. 农药登记化学要求:介绍农药登记中的化学要求,包括活性成分的纯度、杂质限量、稳定性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农药剂型的配方和化学特性要求等。
3. 农药登记安全性评价:介绍农药登记中的安全性评价要求,包括对农药毒性、致癌性、致畸性、致突变性等方面的评价要求,以及对环境影响的评价要求。
4. 农药残留标准:介绍农药登记中的残留标准要求,包括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环境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等,以及相关的检测方法。
5. 农药登记申请流程:介绍农药登记的申请流程,包括申请材料准备、审核程序、实验研究和试验要求等,帮助参与培训的人员了解农药登记的全过程。
6. 农药登记的例子和案例分析:通过具体的农药登记案例,分析其中的化学要求和标准,并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帮助参与培训的人员加深理解和运用。
7. 互动讨论和答疑:为培训参与者提供问答环节,解答他们在农药登记产品化学相关要求及标准方面的问题,促进学习的深入。
农药登记产品化学相关要求及标准宣贯培训的目的是使参与培训
的人员熟悉并掌握农药登记中的化学要求和标准,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地适应农药登记工作的需要。
农药登记新人培训计划大纲
农药登记新人培训计划大纲一、培训目的:本培训计划旨在对新入职的农药登记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培训,使其了解农药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要求,掌握农药登记审核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农药登记工作的科学、规范和高效进行。
二、培训对象:农药登记部门新入职人员。
三、培训内容:1. 农药登记相关的法律法规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农药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2. 农药登记的基本概念和流程-农药登记的定义-农药登记的基本流程-农药登记的审核标准3. 农药登记技术要求-农药登记申请材料的准备-农药登记试验设计及实施-农药登记申请审核流程4. 农药登记批件管理-农药登记批件的颁发和管理要求-农药登记批件的变更和延续管理5. 其他相关知识-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农药登记后的市场监管四、培训方式:1. 讲座式授课-邀请资深的农药登记专家和行业相关专家进行讲座,传授农药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要求和审核流程等知识。
2. 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到农药登记实验室进行实地观摩和操作,了解农药登记试验的具体过程和实施要求。
3. 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农药登记的典型案例,让学员了解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培训时间:整个培训计划分为3个阶段,每个阶段持续1个月。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第一阶段:农药登记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包括讲座式授课和学习任务,持续1个月。
第二阶段:农药登记技术要求学习,包括实地教学和学习任务,持续1个月。
第三阶段:农药登记案例分析和综合实践,包括案例分析和综合实践,持续1个月。
六、培训评估:培训结束后,将对学员进行综合笔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对考核成绩合格的学员进行培训结业。
七、培训效果评估:定期跟踪学员的工作情况,了解培训效果,对学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进行评估,及时对培训计划进行调整和完善。
八、培训计划制定人:本培训计划由农药登记部门负责人和资深的农药登记专家联合制定。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基本知识培训
伪麻黄碱(伪麻黄素,盐酸伪麻黄碱)*
麻黄碱盐类单方制剂[指盐酸 (伪)麻黄碱片,盐酸麻黄碱注 射剂,硫酸麻黄碱片]*
供制医药用麻黄浸膏* 邻氨基苯甲酸(氨茴酸)*
硫酸伪麻黄碱* 盐酸甲基麻黄碱* 消旋盐酸甲基麻黄碱*
胡椒醛(洋茉莉醛、3,4-亚甲二 氧基苯甲醛、天芥菜精)*
其他麻黄浸膏粉*
麦角新碱*
许可证申领流程-续
省商务局负责对企业提 交的书面材料进行核实, 经核实合格的转报国家 商务部。
商务部在收到许可申请 后进行审查,经审查许 可的,发放两用物项和 技术进口批复单,企业 凭批复单在当地许可证 发证机构领取《两用物 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 凭证报关。
申报所需资料
01
成分
04
MSDS
02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 口要求
进出口企业基本知识培训
主要内容
01
易制毒化学品 进出口管理规 定
02
两用物项和技 术进(出)口 许可证申领流 程
03
申报要求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
02
总共三大类42种易制毒化学
品
01
商务部2006年第7号令
哪些属于易制毒化学品?
第一类
麻黄碱(麻黄素,盐酸麻黄碱)*
其他麻黄浸膏*
含量
05
加工工艺
03
用途
06
使用方法
谢谢
单/击/此/处/添/加/副/标/题/内/容
含上述5种以外的《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目录》所列的其他易制毒化学 品的货物。
举例
01
某企业申报进口胶水,成分为环氧树脂50%,丙酮45%,甲
醛5%。
02
某企业申报进口胶水,成分为环氧树脂50%,丙酮30%,丁
《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药检(中心)[2001]17号--------------------------------------------------------------------各农药进出口企业:为加强和完善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的管理,促进我国农药进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关于对进出口农药实施登记证明管理的通知》(农农发[1999]9号) 文件的规定,制定了《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办法》(试行)二ΟΟ一年二月二十日附件: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的管理,促进我国农药进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关于对进出口农药实施登记证明管理的通知》(农农发[1999]9号)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国境内从事农药进出口业务或其它目的需申办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办理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申办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应符合以下条件:(一) 具有法人资格,经国家批准赋予农药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
(二) 进出口的农药产品已经在我国获得农药登记。
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出口农药产品或样品的单位按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第五条进出口单位可直接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办理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也可委托代理机构代理。
代理机构应与进出口单位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第六条申请办理进口农药登记证明,须提供以下资料:(一) 进口农药登记证明申请表;(二) 进口合同复印件;(三) 农药登记证复印件。
第七条申请办理出口农药登记证明,须提供以下资料:(一) 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申请表;(二) 农药生产企业委托书(自营出口除外);(三) 出口合同复印件;(四) 农药登记证复印件。
第八条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收到全部申报资料后,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办证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不超过7 个工作日。
农药出口登记概论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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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药
1、急性经口毒性(LD50); 2、急性经皮毒性(LD50); 3、急性吸入毒性(LC50) (根据理化性质和用途而定) 4、眼睛和皮肤刺激性; 5、致敏性; 6、亚慢(急)性毒性,一般要求90天大鼠喂养试验,特殊需
1. 产品化学资料
➢ identify of active ingredient有效成份的鉴定 •Common name 通用名称 •Chemical Abstracts name 化学名称 •CA登记号 •异构体、杂质、添加剂(稳定剂) ➢Physical and chemical properties原药和制剂的理化性 质 •Appearance外观、Solubility溶解度、Density密度、 partition coefficient of n-octanol/water,Kow正辛醇/水分配 系数 、Flammability可燃性、Flash point闪点······
首先由美国于1947年开始农药登记,日本开始于 1948年。1982年, FAO 调查的33个国家中有30 个实施了登记制度。1989年, 亚太地区22个国家中有 17个实行了农药登记制度。目前为止,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实行了农药登记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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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药登记资料要求
农药登记资料 / 材料的一般要求
技术资料
Other formulation types
• 悬浮种衣剂 FS: flowable concentrate for seed treatment
• 水分散油悬浮剂 OD: Oil Dispersion • 颗粒剂 GR: Granule
农药商品与营销:第12章 农药进出口管理
2 农药再登记制度
在美国,农药主要受《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杀鼠剂法》和《联邦食 品、药品和化妆品法》两部法律的制约,美国环保局在这两部联邦法 律的授权下对农药的使用进行管理,其宗旨是保障人类的身体健康和 保护环境。
《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杀鼠剂法》授权美国环保局负责评价和登记 农药,并有权暂停和撤销农药登记;
《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授权美国环保局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或 最大残留量。
美国环保局农药项目办公室根据法律授权,对已经取得登记的老农药 产品,根据科技发展情况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进 行重新评价,通过此项工作,最终给予“再登记”(reregistered)、 “撤销”(canceled)、“暂停”(suspended)和“修订” (amended)的结论,此即“农药再登记制度”。农药通过再登记, 可以确保符合当前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标准,为修改不适的农药标签 和使用要求,减少农药的危害提供科学依据。
二 德国农药管理
BBA主要审查药效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对土壤微生物、有益动物、植 物药害等)、对有效成份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和残留分析方法进行验证 等;
Bgvv主要审查农药对人体、动物的毒性报告(包括急性、慢性、致畸、 致突变报告)及农药对饮用水的影响;
UBA则对农药在环境中的行为进行综合评价,主要考虑环境的平衡性。
(2)对市售农药商品的抽检监督。 (3)对市售农副产品的农药残留抽样检测 德国政府对市场出
售的农副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抽样和检测是分别由两个部门进行:州农业 部门负责抽样,州环保部门负责检测。如发现市售农副产品中的农药残 留量超标,该农副产品就会被处以销毁,并对生产者进行处罚。由于德 国很重视农产品的安全监测工作,通过再评审淘汰不安全的农药产品, 还开展植物源农药及其它减少农药用量的综合防治措施,故德国市场上 的销售食品中农药残留一般只有3%-4%的能检出,且只有1%-2%的食品 中农药残留量超标,其它则均在残留限量以下。
农药进出口登记培训资料
农药进出口登记培训资料网上申办和电子联网核销系统培训资料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二〇一〇年九月目录1.1系统总体描述 (1)1.2系统功能介绍 (1)1.3系统面向的用户 (1)1.4系统使用差不多要求 (1)第二章进出口企业办理流程2.1进出口企业备案登记申请 (2)2.1.1 进出口企业备案登记申请 (2)2.1.2 进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资料要求 (2)2.1.3 进出口企业备案系统使用讲明 (2)2.2进出口企业备案信息变更申请 (6)2.3进出口企业办证员备案登记申请 (7)2.3.1 办证员备案系统使用讲明 (7)2.3.2 办证员备案资料要求 (7)2.4农药出口产品托付书 (7)2.4.1生产企业托付书填写 (8)2.5 进口产品质量保证书 (9)2.5.1进口产品质量保证书填写 (9)2.6农药出口登记治理放行通知单申请 (10)2.6.1出口系统使用讲明 (10)2.6.2农药出口登记治理放行通知单的纸质材料要求 (11)2.7 农药进口登记治理放行通知单申请 (11)2.7.1进口系统使用讲明 (11)2.7.2农药进口登记治理放行通知单的纸质材料要求 (12)第三章自营企业办理流程3.1自营企业备案登记申请 (13)3.1.1自营企业备案资料要求 (13)3.1.2自营企业网上备案登记申请 (13)3.2自营企业备案信息变更申请 (17)3.3 自营企业办证员备案申请 (18)3.3.1自营企业办证员备案资料要求 (18)3.4自营企业出口农药登记治理放行通知单申请 (18)3.4.1出口系统使用讲明 (18)3.4.2自营企业农药出口登记治理放行通知单的纸质资料要求 (19)4.1非农药用途品种认定 (19)4.2非农药用途产品生产企业备案 (19)4.3 非农药用途产品备案 (19)4.4非农药用途产品出口登记治理放行通知单申请 (19)4.4.1出口系统使用讲明 (19)4.4.2非农药用途产品出口登记治理放行通知单的纸质资料要求 (22)4.5 非农药用途产品进口登记治理放行通知单申请 (22)4.5.1系统使用讲明 (22)4.5.2非农药用途产品进口登记治理放行通知单的纸质材料要求 (23)第五章进度查看与办证员爱护5.1企业申请进度查看 (24)5.2企业办证员爱护 (24)5.3企业密码修改 (26)附录一、填表讲明 (27)二、进出口企业备案流程图 (28)三、生产企业备案流程图 (29)四、托付经营进出口企业申请农药进出口登记治理放行通知单流程图 (30)五、自营进出口企业申请农药进出口登记治理放行通知单流程图 (31)为探究建立我国农药进出口监管新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便企业通关,促进农药国际贸易健康进展,农业部与海关总署建设了“农药进出口电子联网核销系统”。
农药业务员培训课程
农药业务员培训课程第一篇:农药业务员培训课程农药业务员培训课程一、什么是农药?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二、农药品种的分类:我们了解农药的分类,就能更好地掌握每一个具体农药品种的性能、防治对象、使用方法等知识,从而让农药发挥更多地积极作用。
农药品种很多,按照防治对象可以分成如下几类:(一)按主要用途分:杀虫剂、杀螨剂、杀菌剂、除草剂、杀鼠剂、杀软体动物剂、杀线虫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气雾剂等。
1、杀虫剂(含杀螨剂):用于防治有害昆虫、螨类(蜘蛛)。
按作用方式又可分为:①胃毒剂:药剂通过昆虫口器进入体内,经过消化系统发挥作用使虫体中毒死亡。
例如,敌百虫是典型的胃毒剂,其药液喷在蔬菜叶片上,菜青虫、小菜蛾的幼虫嚼食菜叶吃进药剂,可引起中毒死亡。
②触杀剂:药剂通过昆虫表皮进入体内发挥作用使虫体中毒死亡。
大多数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及很多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都具有强烈触杀作用,药液喷洒在虫体上即可发挥作用。
③熏蒸剂:某些药剂可以气化为有毒气体,或者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通过昆虫的气门及呼吸系统进入昆虫体内发挥作用使虫草体中毒死亡。
如有机磷杀虫剂敌敌畏的熏蒸腹作用很强,可以在密闭的空间形成一定浓度而杀死该空间的昆虫。
④内吸剂:药剂施用后通过叶片或根、茎被植物吸收,进入植物后被输导到其他部位,如通过蒸腾流由下向上输导,以药剂有效成分本身或在植物体内代谢为更具生物活性的物质发挥作用。
内吸剂主要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如氧化乐果可防治蚜虫。
2、杀菌剂:用于防治植物病害。
按作用方式又可分为:①保护剂:杀菌剂在病原菌侵染之前喷施在植物体表面,起保护作用,即使病菌再来也侵染不了植物。
如波尔多液,福美类和代森类及有机硫杀菌剂等。
②治疗剂:杀菌剂在病原菌侵染植株以后施用,可以抑制病菌生长发育甚至致死,可以缓解植株受害程度甚至恢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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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网上申办和电子联网核销系统
培训资料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二〇一〇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概述
1.1系统总体描述 (1)
1.2系统功能介绍 (1)
1.3系统面向的用户 (1)
1.4系统使用基本要求 (1)
第二章进出口企业办理流程
2.1进出口企业备案登记申请 (2)
2.1.1 进出口企业备案登记申请 (2)
2.1.2 进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资料要求 (2)
2.1.3 进出口企业备案系统使用说明 (2)
2.2进出口企业备案信息变更申请 (6)
2.3进出口企业办证员备案登记申请 (7)
2.3.1 办证员备案系统使用说明 (7)
2.3.2 办证员备案资料要求 (7)
2.4农药出口产品委托书 (7)
2.4.1生产企业委托书填写 (8)
2.5 进口产品质量保证书 (9)
2.5.1进口产品质量保证书填写 (9)
2.6农药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 (10)
2.6.1出口系统使用说明 (10)
2.6.2农药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的纸质材料要求 (11)
2.7 农药进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 (11)
2.7.1进口系统使用说明 (11)
2.7.2农药进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的纸质材料要求 (12)
第三章自营企业办理流程
3.1自营企业备案登记申请 (13)
3.1.1自营企业备案资料要求 (13)
3.1.2自营企业网上备案登记申请 (13)
3.2自营企业备案信息变更申请 (17)
3.3 自营企业办证员备案申请 (18)
3.3.1自营企业办证员备案资料要求 (18)
3.4自营企业出口农药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 (18)
3.4.1出口系统使用说明 (18)
3.4.2自营企业农药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的纸质资料要求 (19)
第四章非农药用途产品企业办理流程
4.1非农药用途品种认定 (19)
4.2非农药用途产品生产企业备案 (19)
4.3 非农药用途产品备案 (19)
4.4非农药用途产品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 (19)
4.4.1出口系统使用说明 (19)
4.4.2非农药用途产品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的纸质资料要求 (22)
4.5 非农药用途产品进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 (22)
4.5.1系统使用说明 (22)
4.5.2非农药用途产品进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的纸质材料要求 (23)
第五章进度查看与办证员维护
5.1企业申请进度查看 (24)
5.2企业办证员维护 (24)
5.3企业密码修改 (26)
附录
一、填表说明 (27)
二、进出口企业备案流程图 (28)
三、生产企业备案流程图 (29)
四、委托经营进出口企业申请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流程图 (30)
五、自营进出口企业申请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流程图 (31)
第一章概述
为探索建立我国农药进出口监管新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便企业通关,促进农药国际贸易健康发展,农业部与海关总署建设了“农药进出口电子联网核销系统”。
该系统是农业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建设的跨部门电子政务平台。
1.1系统总体描述
农药进出口电子联网核销系统作为一个跨部门的电子执法系统,是全国电子口岸建设的重要内容。
该系统的建成,实现了企业申报、农业部审核、海关通关的全过程网上运行,大大加快企业办理和海关通关速度,优化我国农药进出口监管模式,最大程度的方便企业申办农药进出口登记,同时,实现农业部审核信息与海关实际进出口信息的实时核销和交换。
1.2系统功能介绍
该软件为申请单位提供了申请表填报、审批结果查询及申请表打印等功能。
该系统支持的业务包括农药进出口企业备案、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非农药用途产品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以及农药出口委托书和进口农药质量保证书的出具等部分。
1.3系统面向的用户
本系统面向农药进出口和生产企业以及相关管理部门。
1.4系统使用基本要求
本系统完全采用B/S模式构建。
各级用户只要通过IE浏览器即可访问本系统。
具体的要求和推荐配置如下:
1.操作系统:windows XP, windows 2003, windows 2008, windows 7。
2.系统配置:内存512M以上,CPU P4 以上,显示器分辨率1024×768以上。
3.浏览器:推荐使用微软IE 6.0及以上版本。
4.应用软件:word 2003 及以上版本。
第二章进出口企业办理流程
2 .1企业备案登记申请
目前,从事农药进出口业务的单位包括进出口类企业和自营类企业。
企业备案是企业申办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的第一步。
无论是进出口企业还是自营企业,首先应该按要求将纸质材料准备齐全,连同网上填写好的申请表,一并提交到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办理。
2.1.1进出口企业备案登记申请
进出口企业是指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资质的单位。
企业在申办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的过程中,首先必须申请备案登记。
2.1.2进出口企业备案资料要求(首次备案时提交)
1.企业备案申请表(加盖公章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再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4.企业或公司简介(加盖公章原件)。
5.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7.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8.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办证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1.3进出口企业备案系统使用说明
1.进出口企业可通过互联网门户进入中国农业信息网(网址为:), 首先查看“在线办事”栏目下的“行政许可事项”,点击“农药进出口企业注册申请”,进入【进出口企业备案登记】页面,如图1所示:
图1
2.点击“备案登记”按钮,进入企业备案登记填报页面,如图2所示:
图2
3.在申请表中用红色*号标注项,均为必填项。
填写完毕,点击“提交”按钮,如图3所示:
图3
4.点击“是”按钮后,出现如图4所示:
图4
请企业记住红色方框中的申请号,作为查询“企业备案登记申请”情况的依据。
5.点击“此处进行打印页面”可以打印出《企业备案登记申请表》,如图5所示:
图5
在打印页面,右键点击页面,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打印”,按照系统提示,即可打印出申请表(样表如下):
图6
2.2进出口企业备案信息变更申请
1.企业使用分配的帐号登录进本系统。
2.点击菜单栏【农药进出口审批】,在左侧的功能树中,点击选择【企业备案信息变更】,如图7所示:
图7
3.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提示如下:
图8
4.再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
2.3进出口企业办证员备案登记申请
2.3.1办证员备案系统使用说明
1.企业使用分配的账号登录进本系统。
2.点击菜单栏,【农药进出口审批】,在左侧的功能树中,点击选择【企业办证员备案申请】,如图9所示:
图9
3.填写完办证员信息后,点击“保存”和“提交”按钮,按照提示操作完成申请。
4.审批部门对办证员的申请进行审批并通过后,企业可以在【进出口资料维护】 【办证员维护】页面中查询出本公司办证员信息和办证员号,详见“企业办证员维护”。
2.3.2办证员备案资料要求
1.企业办证员备案登记申请表(加盖公章原件)。
2.办证员身份证(复印件)。
2.4农药出口产品委托书
农药出口委托书由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登记证持有者)填写,可使用本企业农药登记网上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外贸企业在申请农药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之前,首先应取得生产企业的委托书后,方可办理申请。
当农药生产企业成功完成委托书的填写后,程序中会自动生成“委托书编号”,生产企业须将此号告知被委托的贸易企业,以便填写“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时调出使用。
2.4.1生产企业委托书填写
1.企业使用分配的账号登录进本系统(农药登记系统中的用户名和密码)。
2.点击菜单栏,【生产企业委托书填写】,在左侧的功能树中,点击选择【农药出口委托书填写】和【非农药出口委托书填写】,如图10所示:
图10
农药出口委托书填写
图11
2.5进口产品质量保证书
进口产品《质量保证书》由被农药进口生产企业授权的国内代理机构填写并出具。
2.5.1进口产品质量保证书填写
1.企业使用分配的账号登录进本系统(可使用本企业农药登记网上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2.点击菜单栏,【进口质量保证书】,在左侧的功能树中,点击选择【进口质量保证书填写】,如图12所示:
图12
3.用户根据表中的项目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该“保证书”即生效。
4.用户可以点击【质量保证书信息查询】,进行质量保证书的查询界面,如图13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