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力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

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电力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规范作业人员行为,

树立现代企业形象。

4.1 各单位的行政正职为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

任者,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必须在管生

产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文明施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

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

结、评比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2 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应为本单位的文明施工责任

区,负责搞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4.3 工程部负责材料设备的定置摆放的规划设计。

4.4 安监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

指导工作。

5 内容及要求:

5.1 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施工特点制定具体的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5.1.1 主厂房周围外延20米范围内的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情况按“定置图”进行设备、材料和物资在该区域的放置。

5.1.2 在此区域放置的设备、材料必须经过安监部批准,本着当天放置当天用完的原则,特殊情况下,经安监部批准,最多可以在此区域放置一周。

5.1.3 经安监部批准进入厂房内部的设备、材料,必须按照“定置图”摆放,并在摆放区域用警戒绳圈出区域边线。

a. 汽机间、集控楼各层要画区域设定线,如通道位置、设备放置区域、材料放置区域、工器具(箱)放置区域等,并严格控制,杜绝放置混乱。

b. 锅炉间、煤仓间、引风、除尘间砼地面形成后也要划出区域设定线,控制好设备、材料等的放置区域。

5.1.4 放置在施工现场的各种铁房、箱、笼、容器等必须规矩,合理放置、并按要求着色、统一编号登记造册。

a. 铁房刷灰色;

b. 卷扬机棚刷兰色;

c. 电焊机箱刷红色(与奥太箱同色);

d. 装有乙炔、氧气瓶的铁笼刷红白色(竖道);

e. 安全围栏和孔洞盖板刷红白色、盖板中间编号;

f. 油罐刷黄色;

g. 集中供氧气输送管道刷蓝色,乙炔输送管道刷白色。

5.1.5 电源线、电焊线的敷设:

a. 电源线必须顺梁或柱敷设,平面布置整齐有序。

b. 电焊线敷设必须集中,采用固定端子、快速插头。

5.1.6 在编制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时,要结合总平面、附该工程的设备、材料、定置摆放图。

5.1.7 各种机械、工器具定专人管理。

5.1.8 施工中使用的电源、水源要定专人管理,发现损坏及时找专业单位修复。避免施工中的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5.1.9 施工现场的厕所由所在区域的施工单位负责管理,做到清洁卫生。

5.2 工完场清的要求:

5.2.1 当日收工前将剩余材料摆放整齐,垃圾、废料清离施工现场。

5.2.2 单项工程结束,施工现场彻底清扫,杜绝存放剩余的设备、材料。

a. 地下工程完工,立即土方回填,平整场地。

b. 砼工程结束,要将周转性材料彻底清离施工场所,如模板、木方、草袋以及结构上的毛筋、拉线等杂物彻底清离,继续施工的要摆放整齐。

c. 钢结构施工结束要将操作平台、安全绳、爬梯等彻底拆除。

5.2.3 设备、材料必须分类整齐摆放

5.2.4 在他人责任区施工的,必须保持整洁环境,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服从该责任区负责人的监督和管理。

5.3 杜绝野蛮施工:

5.3.1 严禁随意在建筑上乱凿孔洞。

5.3.2 严禁私自挪用拆除安全围栏、孔洞盖板及其它安全设施。

5.3.3 严禁拆挪他人施工用的通道、爬梯、操作台、照明等设施。

5.3.4 严禁在建筑物、设备上乱涂乱画。

5.3.5 严禁随地大小便。

5.4 奖罚条例:

5.4.1 奖励:安监部每月根据日常检查,每周的综合考核,对文明施工工作有成绩、贡献大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嘉奖。

5.4.2 处罚:

a. 各施工单位所负责的厂区道路做到路面无存留砂土、杂物,否则视情节给予200-500元的罚款。

b. 材料、设备不按规定区域摆放或摆放无规矩、不整齐、视情节对其单位给予300-1000元罚款。

c. 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和用电设备长时间空载运行,对责任者给予每处罚款50元,视情节给予其单位每处100-500元罚款。

d. 乱拉私接电源线、电焊线、氧气乙炔管给予责任者

每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对其单位给予200-500元罚款。

e. 挪用或损坏安全设施,视情节给予每处500-1000元罚款,并强制其恢复原状。

f. 在建筑物、设备上乱涂乱写、视情节给予责任单位或当事人100-500元罚款。

g. 在主厂房区域散、乱停放交通工具者给予50元罚款,其责任区单位给予每辆罚款100元的处理。

h. 对主厂房区域散乱放置的铁房、箱、笼、小型机具,对其单位给予每件100元累计罚款,并限期运到指定地点。

i. 零散放置的建筑材料及设备,如模板、型钢、木方、钢丝绳等对其单位视情节给予100-1000元的罚款。

J. 施工场所的“五头”(烟头、盒;焊条头、盒;木头;废铁头、8#线;砖头、散碎砖头),对其责任者或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