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修正)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主席令第24号

发布日期: 2015.04.24

实施日期: 2015.04.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法律

法规类别: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本法变迁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19960705]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决定(2004)[2004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04修正)[20040828]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含拍卖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动物防疫法、电子签名法、就业促进法)[20150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修正)[20150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拍卖标的

第三章拍卖当事人

第一节拍卖人

第二节委托人

第三节竞买人

第四节买受人

第四章拍卖程序

第一节拍卖委托

第二节拍卖公告与展示

第三节拍卖的实施

第四节佣金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

第三条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8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组织法(1982修正) 【法规类别】组织法 【修改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1986) 【发布部门】101 【发布日期】1982.12.10 【实施日期】1982.12.10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修正1982年12月10日重新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第二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第二章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选举法规定。各行政区域内的少数民族应当有适当的代表名额。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和国家宪法、法律、政策、法令、政令不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订和颁布地方性法规,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七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政策、法令、政令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决算; (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 (四)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五)决定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的人选;

2015刑法修正案九全文解读

2015刑法修正案九全文解读 备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九》全文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新刑法九的再次减少9个死刑罪名,减少后刑法死刑罪名共46个。新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妇女的、儿童,对被收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实施了18年的嫖宿幼女罪取消,罪行行为以强奸罪论处。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就2015刑法修正案九全文进行解读。 一、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再减少9个适用死刑的罪名,取消后适用死刑的罪名有46个 刑法修正案九较少的9个死刑罪名分别是: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等。我国现有的死刑共55个,取消这9个后,有46个。 二、严惩恐怖主义犯罪,恐怖组织犯罪增加规定财产刑,将多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形式 新刑法做的补充: 1、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增加规定财产刑。 2、增加规定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自主恐怖活动培训的,以及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构成犯罪。 3、将为实施恐怖活动而准备凶器或危险品,组织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人员联系,以及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等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 4、增加规定以制作资料、散发资料、发布信息、当面讲授等方式或者通过音频视频、信息网络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暴力活动的犯罪。 5、增加规定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犯罪。 6、增加规定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图书、音频视频资料的犯罪。 7、增加规定拒不提供恐怖、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的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培训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培训试题 姓名:日期:分数: 一、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序号写在括号内,每题4分,共100分) 1 对计量违法行为具有现场处理权的是_________。 (1)计量检定员;(2)技术监督员;(3)计量管理员; 2 进口计量器具必须经_________检定合格后,方可销售。 (1)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3)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 3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_________________对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4接受计量器具检定申请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指定计量检定机构及时进行检定。对检定合格的,应由_________出具检定证书、检定合格证书或加盖检定合格印,并准与销售。(1)政府计量行政部门;(2)计量检定机构;(3)政府主管部门; 5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个体工商户,必须向————申请考核。考核合格,发给《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之后,方可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2)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3)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6 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________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1)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3)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7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经_______主持考核后,才能在本单位内部开展检定。 (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2)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3)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8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是指_______________, (1)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2)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3)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 9 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是指____。 (1)社会公用的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 (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10 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由________________进行。 (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2)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3)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11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向________申请办理。 (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2)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3)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12 对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正作用的计量标准是_______________。 (1)部门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2)社会公用的计量标准了; (3)企业和社事业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

解读刑法修正案九

胡云腾解读刑法修正案(九) 文:胡云腾(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来源:中国审判杂志微信公众号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下称《刑法修正案(九)》)终于出台了,这是我国刑法发展完善过程中的一件大事。《刑法修正案(九)》共52个条文,是1997年《刑法》施行以来条文最多的修正案。其中,为《刑法》新增15个条文,另在原条文中新增八款,删除原条文中的两款,对33个条文作出修改。从范围看,本次修正涉及面相当广泛,尤其对《刑法》分则的修改力度很大。从内容看,本次修正针对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形势,对有关惩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网络犯罪、腐败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犯罪等刑法规范作了大幅度修改完善,内容丰富且非常重要。从理论看,本次修正敢于突破传统刑法理论的条条框框,大胆进行制度创新,在立法理念、刑事政策、罪刑设置等方面有诸多创新,给人眼睛一亮、耳目一新之感。从实践看,本次修正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精神,果断对一些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敏感问题动手,充分体现了解决实践难题的责任担当,切实贯彻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

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依据刑法惩治预防犯罪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认真学习领会《刑法修正案(九)》,确保《刑法修正案(九)》全面正确实施,确保刑事审判职能充分有效发挥,是各级人民法院、广大刑事法官的重要职责使命。这里仅从《刑法修正案(九)》所体现的改革创新精神角度,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刑法修正案(九)》落实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逐步减少死刑适用罪名的要求 《刑法修正案(九)》是党中央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后出台的第一个刑法修正案,是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刑事法律文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336项深化改革任务,其中有20多项属于法治改革举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四中全会决定”)系统部署了190项法治改革任务,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刑法作为支撑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架构的基本大法之一,必然要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新期待,适时加以修改完善,以更加有效地惩治和预防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

2020年继续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解读(每日一练) 考生姓名:汪剑秋考试日期:【2020-07-24 】单项选择题(共5 题) 1、计量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 (D) ?A,加强质量管理 ?B,保障安全生产 ?C,维护生产秩序 ?D,保障量值的准确可靠 答题结果: 正确答案:D 2、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公布。 (A) ?A,国务院 ?B,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 ?C,司法部门 ?D,技术监督部门

答题结果: 正确答案:A 3、计量追溯是指实验室确保自己测结果能溯源至()的要求。 (D) ?A,国家计量基准 ?B,法定计量单位 ?C,国家标准 ?D,地方计量标准 答题结果: 正确答案:D 4、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过()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 门计量认证考核合格。 (B) ?A,国家级 ?B,省级 ?C,地市级 ?D,县级 答题结果: 正确答案:B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 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药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检定不合格,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制定。 (A) ?A,国务院 ?B,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 ?C,省级检定机构 ?D,县级检定机构 答题结果: 正确答案:A 多项选择题(共5 题) 1、以下说法哪一种是正确的() (ACD) ?A,计量检定是进行量值传递的重要形式 ?B,计量检定就是对设备进行检验 ?C,计量检定是保障量值准确一致的重要措施 ?D,计量检定包括检验和加封盖印 答题结果:

拍卖规则(通用)

编号:3-2 拍卖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1、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价高者得的原则将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2、竞买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拍卖特别规定的资格要求,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 3、竞买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联合竞买时还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竞买人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拍卖标的权属、质量、外观、结构状况均以展示看样为准,即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人提供的介绍资料及所作的说明仅供参考,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事先阅读拍卖文件,认真咨询、看样,实地尽职调查,审查拍卖标的瑕疵。 5、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价,即表示其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状况,认可本公司拍卖会规则和业务流程,拍卖成交后,任何情形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6、拍卖会设有保留底价的,竞买人的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底价方为有效报价;全部竞买人的报价低于保留底价时,拍卖师宣布流拍,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另行处置。 7、竞价时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拍卖时,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竞买人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报价时,

较低报价即丧失约束力。最高报价等于或超过保留价,且经拍卖师三声报价提示无更高报价时,拍卖师击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确认最高报价竞买人为买受人。 8、拍卖成交,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各种价款(含拍卖佣金);逾期支付、未支付、超过约定期限未付清相关款项或有反悔行为,均视作违约,按违约处理。 违约处理方式:逾期付款五日以内,按总成交价款的5%按日计算违约金;超过交款期限五日未付清,委托方及拍卖人可单方解除本次拍卖成交确认,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有权对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时,本次买受人除应当支付本次拍卖佣金外,再行拍卖的成交价若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买受人还应当补足其差额。 9、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竞买人无违规行为,凭保证金凭据退回保证金(不计息)。 10、竞买人应遵守场内秩序,不得恶意串通,不得以任何方式威胁其他竞买人举牌应价,不得有其他违规、违约行为;否则,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1、本规则未尽事宜,按拍卖法原则处理。 12、本规则由拍卖人负责解释。

新刑法修正案八全文具体修改内容及相关的司法解释

修正案(八) 一、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三、在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四、将刑法第五十条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五、将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六、将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七、将刑法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八、在刑法第六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九、删去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刑法修正案九后)最新刑法罪名一览表(468条)讲解

刑法最新罪名一览表(468个) 截止2015年10月30日最高检最高法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体现刑法修正案九最新修改内容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12) 1背叛国家罪刑法第102条 2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1款 3煽动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2款 4武装叛乱、暴乱罪刑法第104条 5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第1款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第2款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刑法第107条 8投敌叛变罪刑法第108条 9叛逃罪刑法第109条 10间谍罪刑法第110条 11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刑法第111 条 12资敌罪刑法第112条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52) 13放火罪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4决水罪同上 15爆炸罪同上 16投放危险物质罪同上 17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上

18失火罪刑法第115条第2款 19过失决水罪同上 20过失爆炸罪同上 21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同上 22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上 23破坏交通工具罪刑法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 24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 25破坏电力设备罪刑法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26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同上 27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第119条第2款 28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同上 29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同上 30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同上 3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刑法第120条 32帮助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九 33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之二,刑法修正案九 34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之三, 刑法修正案九 35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法第120条之四,刑法修正案九 36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刑法第120条之 五,刑法修正案九 37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刑法第120条之六,刑 法修正案九 38劫持航空器罪刑法第121条

2017刑法修正案九试题(含答案)

2017刑法修正案九试题(含答案) 一、刑法的原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该条规定主要体现了我国刑法的(A)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刑相适应原则 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D.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2.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ABD ) A.罪刑法定原则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E.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辩护 二、刑法的效力 1.在刑法对人的效力问题上,我国采用的原则是( D )。 A.属人主义 B.属地主义 C.保护主义 D.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 2.《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该条款体现的是刑法的( C ) A.属地管辖原则 B.普遍管辖原则 C.保护管辖原则 D.属人管辖原则 3.如果某犯罪案件不是发生在中国领域,且该案犯罪人不是中国公民、被害人也不是中国国家或者中国公民,但中国对此案仍能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是基于( B ) A.属地管辖原则 B.普遍管辖原则 C.保护管辖原则 D.属人管辖原则 4.中国公民甲、乙同乘中国国际航班旅行。途经A国上空时,甲与乙发生争执。途经B国上空时,甲盛怒之下将乙打成重伤。甲的犯罪行为适用 ( C ) A.国际法 B.B国法律 C.中国法律 D.A国法律

5.来自甲、乙两个不同国家的留学生,在我国留学期间发生斗殴,甲国留学生用刀将乙国留学生刺成重伤。对于甲国留学生恶意伤人的犯罪行为应当适用(C ) A.甲国法律 B.乙国法律 C.我国法律 D.甲国和我国法律 6.我国刑法对溯及力之规定所体现的原则是( C )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三、犯罪 (一)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1.犯罪的特征是( ABC ) A.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B.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C.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D.犯罪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2.犯罪是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未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就不是犯罪。 (× ) 3.违法行为就是犯罪,犯罪就是违法行为。( × ) (二)犯罪构成 1.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是指(B ) A.犯罪条件 B.犯罪构成 C.犯罪行为 D.犯罪依据 *2.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ABCD ) A.犯罪主体 B.犯罪客体 C.犯罪主观方面 D.犯罪客观方面 1.犯罪主体 1.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 B )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2.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不满( A )。

拍卖规则

拍卖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拍卖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第二条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时必须认真仔细阅读本《拍卖规则》及其它相关资料并自觉履行。 第二章拍卖标的 第三条本次拍卖的1#标的受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委托、2#至10#标的受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委托。(实际以现状展示的实物为准) (一)标的物名称:分别位于绍兴天镜南苑、袍江世纪广场、百安花园、越胜公寓、美安居小区、新城苑、越东小区共10处住宅,以每处住宅作为一个标的进行拍卖。住宅建筑面积61.46m2至140.05m2不等,起拍价47万元至123万元不等,详见拍卖清单。 (二)本《拍卖规则》以及《拍卖清单》上所述的证载面积、证载性质、类别等内容状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实际均以现状及相关办证部门登记确认为准。如因测绘调整引起的房地产面积差异等误差,均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格,不多退少补。 第三章拍卖前期说明 第四条竞买人必须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入参拍保证金,每个标的10万元,保证金应以现金或者即时到账的汇票、本票、电汇形式缴纳,不计息,意向竞得多个标的,保证金须累计交纳。 第五条本次拍卖以拍品的现状(实物和证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有偿获得拍卖文本资料,实地查看,提出质疑。竞买人一旦进入了拍卖会场,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接受拍卖标的及与其相关的一切真伪、瑕疵、缺陷,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及其后对拍卖标的的权利行使期间之各种风险、状态,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拍卖人不保证拍卖标的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会现场不再解答竞买人的任何提问。 第四章拍卖会 第六条竞买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竞投号牌按时参加拍卖会,并凭入场券进入会场参加竞拍(每张入场券限进一人)。

刑法修正案九贪污贿赂罪的新变化

刑法修正案(九)下贪污贿赂罪群的新变化|法治地平线 一、贪污罪/受贿罪不再以单纯的数额量刑 首先,原刑法第383条关于“贪污罪”规定了四档量刑幅度,分别以人民币5000元、1万元、5万元、10万元作为量刑的绝对区分标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说明,这一标准事实上是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当时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实际需要和司法机关的要求作出的,从当时的立法背景上看,“一刀切”的裁判标准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这一数额标准自1997年刑法颁布以来18年未曾更改,因此,犯罪数额之辩也是职务犯罪刑事辩护时常见的突破口。 但是,以犯罪数额作为唯一的量刑区别标准可能不适应于发展的司法实践。修正案(九)之前,贪污10万元以上,量刑起刑点即可达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与罪刑责相适应的刑法原则明显有悖。绝对数额化的量刑标准在实践中常为学者或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所诟病。有鉴于此,修正案(九)第44条以“贪污数额较大”、“贪污数额巨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为标准,划分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死刑”四档量刑幅度。 其次,贪污罪新增了其他严重情节作为量刑考量因素。原刑法383条仅以数额作为唯一、固定的量刑标准,修正案(九)对应四档量刑幅度增加了“有其他较重情节”、“有其他严重情节”、“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和“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四种情况,作为数额之外的其他量刑考量因素。 无疑,不论是所谓的“较大”、“巨大”、“特别巨大”,还是“其他严重情节”,再或者“数额”这一量刑因素和“情节严重”这一量刑因素之间的衔接(例如,以修正案(九)第44条为例“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巨大但情节较轻,或贪污数额不大但情节严重等情况时是否有其他变通处理),都需要留待未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甚至可能由各地方高院根据地方情况以地方意见的形式加以确定。复杂化、多样化的量刑标准将是修正案(九)之后贪污罪的趋势。

最新拍卖会拍卖规则

拍卖规则 一、本次拍卖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拍卖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价高者得的规则,其一切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 二、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保证竞买义务的履行,凡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前进行竞买登记领取号牌以取得竞买资格。拍卖应价或加价以举号牌方为有效。 三、本次拍卖会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起拍价和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拍卖师可视现场情况调整拍卖方式及加价幅度。竞买人应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最低加价幅度,竞买人也可口头报价,但口头报价须经拍卖师认可方为有效。 四、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效力。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底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法律效力,拍卖师有权收回拍卖标的。 五、拍卖成交以拍卖师击槌为准。拍卖开始,由拍卖师宣布起拍价及加价幅度后,竞买人自愿应价、加价,当拍卖师在某一价位连报三次再无人加价时,便以竞买人的最高应价击槌成交,买受人与委托人、拍卖人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六、竞买人须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的相关文件资料和有关法律规定,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后,即表示全面了解拍卖出让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完全接受拍卖文件的相关规定,对一槌定音的拍卖物,买受人一律不得反悔,否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竞买人应自觉维护拍卖会场秩序,不得起哄、喧闹、竞买人之间不得有串通、操纵、垄断等行为,一经发现拍卖师有权宣布拍卖

中止或无效。 八、参加竞拍者,若未能遵守拍卖规则,使拍卖活动不能正常进行或造成拍卖损失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者补偿该违约行为的违约金,不再退还。若竞买不成功,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如数退还。 九、拍卖师对拍卖标的的介绍和评价以及我公司的拍卖资产文件只是参考性的意见,不是对拍卖标的所做的担保。有关拍卖咨询,请在拍卖前或拍卖后进行,拍卖当场对标的现状不解答任何问题。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拍卖秩序,规范拍卖行为,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拍卖法》及本办法对拍卖企业拍卖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拍卖企业进行登记注册; (2)监督拍卖企业、委托人、竞买人以及其他参与拍卖活动的当事人遵照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参与拍卖活动; (3)查处违法拍卖行为;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设立拍卖企业应当按照《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许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 第四条拍卖企业举办拍卖活动,应当于拍卖日前7天内到拍卖活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1)拍卖会名称、时间、地点; (2)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资格证复印件; (3)拍卖公告发布的日期和媒体、拍卖标的展示日期; (4)拍卖标的清单及有关审批文件复印件; (5)其他材料。 拍卖企业应当在拍卖活动结束后7天内,将竞买人名单、身份证明复印件送拍卖活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第五条拍卖企业应当按照《拍卖法》的规定于拍卖日7日前发布拍卖公告。拍卖企业应当在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拍卖标的的展 示时间不得少于2天。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实施拍卖现场监管。 拍卖企业应当在拍卖现场公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举报电话,并向到场监督人员提供有关资料及工作条件。 第七条拍卖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1)拍卖企业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 (2)拍卖企业不得利用拍卖公告或者其他方法,对拍卖标的作引 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3)拍卖企业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企业的商 业信誉; (4)拍卖企业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 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5)拍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加自己组织的 拍卖活动,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6)拍卖企业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 财产权利; (7)拍卖企业不得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 (8)拍卖企业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第八条委托人的拍卖活动中不得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第九条竞买人之间不得有下列恶习意串通行为: (1)竞买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拍卖应价; (2)竞买人之间相互约定拍卖应价; (3)竞买人之间相互约定买受人或相互约定排挤其他竞买人;

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 试题题目及答案

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试题题目及答案 1.2018年3月11日第______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C A.十一 B.十二 C.十三 D.十四 2.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______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B A.农民阶级 B.工人阶级 C.中国共产党 D.全国人民 3.我国宪法规定,______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C A.人民民主专政 B.人民当家作主 C.中国共产党领导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4.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______。C A.公民 B.群众 C.人民 D.人民代表大会 5.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______的原则。B A.三权分立制 B.民主集中制 C.多党合作制 D.少数服从多数 6.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 ______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D A.直接选举 B.间接选举 C.等额选举 D.民主选举 7.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______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B A.人民 B.人民代表大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8.我国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______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D A.居住 B.集中 C.生活 D.聚居 9.我国宪法规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______的基本经济制度B A.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B.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C.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D.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0.我国宪法规定,______,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A A.国有经济 B.集体经济 C.公有制经济 D.混合公有制经济 11.我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______所有。A A.国家 B.集体 C.共有 D.个人 12.我国宪法规定,土地的______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A A.使用权 B.所有权 C.承包权 D.流转权 13.我国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______的重要组成部分。D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分类目录(260件)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877898841.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分类目录(260件) 一、宪法(1部+4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通过。1988年4月12日第一次修正,1993年3月29日第二次修正,1999年3月15日第三次修正,2004年3月14日第四次修正) 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88年4月12日通过) 附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3年3月29日通过)

附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9年3月15日通过) 附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04年3月14日通过) 二、宪法相关法(41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1979年7月1日通过。1982年12月10日第一次修正,1986年12月2日第二次修正,1995年2月28日第三次修正,2004年10月27日第四次修正,2015年8月29日第五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1979年7月1日通过。1982年12月10日第一次修正,1986年12月2日第二次修正,1995年2月28日第三次修正,2004年10

月27日第四次修正,2010年3月14日第五次修正,2015年8月29日第六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1979年7月1日通过。1983年9月2日第一次修正,1986年12月2日第二次修正,2006年10月31日第三次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1979年7月1日通过。1983年9月2日第一次修正,1986年12月2日第二次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1980年9月10日通过) 6.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1981年6月10日通过。1996年10月29日修订,改为现名,2012年6月30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修正)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主席令第24号 发布日期: 2015.04.24 实施日期: 2015.04.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法律 法规类别: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本法变迁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19960705]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决定(2004)[2004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04修正)[20040828]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含拍卖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动物防疫法、电子签名法、就业促进法)[20150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修正)[20150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拍卖标的 第三章拍卖当事人 第一节拍卖人 第二节委托人 第三节竞买人 第四节买受人 第四章拍卖程序 第一节拍卖委托 第二节拍卖公告与展示 第三节拍卖的实施 第四节佣金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 第三条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中国各级干部职位级别总汇

中国各级干部职位级别总汇!!!!!! 来源:王跃鑫的日志 国家级正职(一级干部):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二级干部): 国家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省部级正职(三级干部):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席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直辖市市委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部长等)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如江苏省省长、北京市市长)(特殊规定的副职),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部队正军职干部(如四川省军区司令员、18集团军长) 省部级副职(四级干部):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席、省人大常委等(直辖市市委副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副部长等,还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厅但是必须要副部级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部单位,如省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书记任。) 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如南京市市长)(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部队副军职干部(如上海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集团军副长) 厅局(地)正职(五级干部): (以前叫地厅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席、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如宁波市副市长),纪委书记,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如苏州市市长),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正职。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基础知答案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基础知识 (一)填空题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立法的宗旨是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____和__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 1.2 我国,《计量法》规定,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___国际单位制_计量单位和__国家选定的其他__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3我国,《计量法》规定,国务院__计量行政部门_对全国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___县级以上__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设施监督管理。 1.4 我国《计量法》规定,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各种____计量基准___器具,作为___统一全国________的最高依据。 1.5 我国《计量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___社会公用_______计量标准器具,经__上级人民____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1.6我国《计量法》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__检定系统表___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执行__计量检定规程___。 1.7我国《计量法》规定,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_经济合理_的原则__就地就近_进行。 1.8我国《计量法》规定,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取得_《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_。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取得__《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1.9我国《计量法》规定,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__新产品___,必须经__省级以上__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拍卖法实施要求

拍卖法实施要求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拍卖活动,均须遵守《拍卖法》和本细则规定。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第四条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商业管理委员会是本市负责管理拍卖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对拍卖业按照特种行业实施治安管理。市政府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拍卖标的的界定和管理 第六条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第七条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到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委托拍卖文物,在拍卖前,应报市文物管理部门鉴定、许可。 第八条公物拍卖的范围包括:

(一)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权范围内需要拍卖的国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 (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罚没的物品,充抵罚款的物品,以物抵税、以物抵债和无法返还的物品; (三)检察院、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追回的赃物、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 (四)铁路、民航、邮政、海关、交通及公安、财政等部门获得的无主物品; (五)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个人收受的需要拍卖的贵重礼品及内部查处的不够成刑事犯罪的贪污、受贿等无法返回的赃物; (六)各司法、执法部门需要处理的及需要变卖的物品。 第三章拍卖当事人 第九条拍卖当事人包括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和买受人。 第十条拍卖人是指依照《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第十一条设立拍卖企业由组办单位提交申请报告书,经市商业管理委员会批准,到公安机关、工商、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除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外,其他任何单位均不得从事拍卖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经营文物拍卖的,应有1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 (三)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专业管理人员; (四)有符合《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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