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试行880616)

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试行880616)
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试行880616)

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SDGJ84—88

(试行)

主编部门:水利电力部西北电力设计院

批准部门: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

试行日期:1988年6月16日

能源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

关于颁发《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

容深度规定》SDGJ84—88(试行)的通知

(88)水电电规规字第21号

为了进一步做好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工作,我局安排西北电力设计院起草了《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在此基础上,我局组织计划、生产调度、基建、水电规划设计和电力设计等单位进行了审查,对送审稿做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现将审定的《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84—88(试行)颁发试行,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告我局规划处。

1986年6月16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大型水、火电厂的系统工作,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接入系统设计。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系统部分按有关前期工作内容深度规定进行;接入系统设计按本规定内容深度进行。本规定适用于220kV及以上电压级的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

第1.0.2条大型水、火电厂的接入系统设计,一般应在工程主管部门上报该项工程设计任务书后开始进行,在该工程初步设计完成前完成。必要时也可按工程主管部门委托的进度要求进行。

第1.0.3条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是在该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的条件下更深入地研究该电厂与电力系统的关系,确定和提出电厂送电范围、出线电压、出线回路数、电气主接线及有关电器设备参数的要求,以满足该电厂初步设计对系统部分的需要,并为编报该电厂送出工程的设计任务书提供依据。第1.0.4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应以经过审议的中长期电力规划或审定的电力系统设计为基础。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有关设计规程和规定。第1.0.5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应从实际出发。根据电厂设计规模或水、火电厂不同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工作。譬如:对于区域性大厂,应重点研究该电厂与大系统的有关问题;对于地区性电厂,宜重点研究该电厂与地区系统的有关问题;对于水电厂,则应重视研究扩大电网发挥调峰或补偿调节效益等问题。第1.0.6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应注意远近结合、由近及远地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其推荐方案要技术上先进、合理利用能源、简化系统接线、过渡方便、运行灵活、切实可行和经济可靠地向系统供电,对电力系统中的不确定因素和变化因素应作敏感性分析。

第二章设计依据和一般设计原则

第2.0.1条说明该设计任务的依据。

第2.0.2条叙述上级部门对该电厂可行性研究有关部分的审查意见;工程主管

部门上报或国家计委批准的设计任务书主要原则;已审定的电力系统设计或重大电力工程可行性研究等与该电厂接入系统设计的有关原则问题。

第2.0.3条应根据电厂规模及建设进度等情况合理选定设计水平年。并展望到本厂最终规模建成之后。

第2.0.4条电厂所接入的系统的地理范围,应根据该厂设计规模、系统负荷分布及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对电厂的需要进行分析后确定。

第三章电力系统现况及设计电厂概述

第3.0.1条与该电厂有关的现有系统概况。

第3.0.2条设计电厂概况应说明电厂所在位置、规划容量与设计分期容量划分。若为火电厂,还应对燃料来源及厂址条件予以介绍;若为水电厂,还应介绍保证出力、年发电量、不同水文年的逐月平均出力和水库调节性能等资料,属于调节性能好的“龙头”大库的补偿作用也应说明。

第四章负荷发展及分析

第4.0.1条根据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或由电管局和省、区、市电力局为该电厂接入系统设计提供的相应水平年的负荷资料,列出全系统或地区系统的逐年电力电量增长水平和220kV及以上电压级的分变电所负荷,并简述负荷增长因素。对该电厂近区的负荷增长情况应专门说明。

第4.0.2条为研究系统运行方式及调峰对该电厂的要求,应分析负荷特性。

第4.0.3条当负荷变化对接入系统设计的电厂装机规模、进度及电厂送电骨干网络有重大影响时,要对重要负荷进行调查分析。

第4.0.4条在该厂接入系统设计的设计水平年内,若系统中有已经批准的扩大联网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说明联网后的送受电关系与负荷特性。

第五章电力电量平衡

第5.0.1条概述设计水平年与展望年内可能投产的其他水、火电厂规模与发电时间。

第5.0.2条如接入系统设计需研究系统水、火电厂运行方式,宜列表说明全系统或地区系统内的水、火电厂出力指标。其中包括:各水电厂补偿计算条件、保证出力、不同水平年的逐月平均出力、预想出力、强迫出力;火电厂允许的最小出力。

第5.0.3条通过电力电量平衡分析确定以下内容:

一、进行全系统或地区系统由该电厂第一台机组投产前一年至设计水平年的逐年和展望年的电力平衡,列出相应的电力平衡表,确定水、火电厂总的工作容量及相应的备用容量。

二、分析系统调峰情况及对该电厂的要求。

三、根据电力平衡计算出的该电厂工作出力、系统调峰需要和备用要求,校核设计电厂的合理装机规模与建设进度,进一步论述该电厂的送电范围和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

四、按月或旬进行不同水文年的电量平衡或分析。若为水电厂还应分析是否有季节性电能及其利用途径;若为火电厂,应确定该电厂的设计年利用小时。

第六章接入系统方案

第6.0.1条分析说明设计电厂第一台机组投产前一年有关系统的网络概况。

第6.0.2条进行不同季节的(火电厂仅分析设计电厂年最大出力季节;水电厂应分析丰水、枯水不同季节)代表日的典型运行方式分析,确定设计电厂至送电地区的功率交换情况。

第6.0.3条根据运行方式分析结果、系统电压系列情况、原有网络特点和负荷分布等情况,提出该电厂接入系统电压和相应的接入系统网络比较方案。

第6.0.4条对于方案比较,必要时应进行下列部分或全部校验性的电气计算和分析:

一、潮流计算分析,确定比较方案是否满足正常与事故送电能力需要以及相应的无功补偿容量。

二、校验稳定水平并提出提高稳定性的措施。

三、电厂需要超高压长线接入系统时的工频过电压、潜供电流和自励磁,并结合电厂无功出力情况提出限制措施。

四、电厂投产后对有关系统的短路电流影响。

五、对过渡年份进行研究,必要时应提出过渡措施。

第6.0.5条对于接入系统方案的线路走径,若走廊紧张、有大跨越或经环境恶劣地区时,应重点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第6.0.6条对接入系统方案进行技术经济综合比较,提出推荐方案。

第七章对电厂电气主接线及

有关电气设备参数的要求

第7.0.1条根据电厂规划容量、分期设计情况、供电范围、近区负荷情况、出线电压和出线回路数、系统安全运行对电厂的需要,通过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对电厂主接线提出要求。

第7.0.2条对接入系统推荐方案进行进一步的电气计算,作为选择有关电器设备参数依据。

第7.0.3条根据电气计算结果,确定设计电厂内是否装设并联电抗器和电气制动装置。

第7.0.4条对下列主要电气设备参数提出要求:

一、水轮发电机组是否调相或进相运行。

二、发电机的励磁方式,水轮发电机的功率因数、暂态电抗和冷却方式等。

三、汽轮发电机组承担调峰容量和快控的要求。

四、主变压器和联络变压器的规范与中性点接地方式。

第八章结论、建议及附图

第8.0.1条本设计研究的主要问题及推荐意见。

第8.0.2条设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以后工作的建议。

第8.0.3条提出实现该电厂推荐接入系统方案应建设的送变电工程(发电厂高压送出部分)和无功补偿项目、规模、投资估算和大约投产时间。

第8.0.4条附图内容:

一、电力系统现有地理接线图。

二、该电厂建成前后有关地区的地理接线图。

三、电厂接入系统方案比较图(应有必要的潮流表示)。

四、电厂接入系统推荐方案潮流图。

五、稳定计算摇摆曲线图。

2016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规范对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拟采用 1、相关批复。成果文件是否符合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用地性质、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城市绿线、用地红线、安全间距、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2、总平面图。设计是否结合地域特点、自然环境、气候、交通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因地制宜,远近期统筹兼顾、预留发展用地,充分考虑拟保留的地形、地物合理分区和布置工艺区、建构筑物及场地道路等; 3、竖向设计。(1)竖向设计依据(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标高、地形、排水、土方平衡等情况);(2)竖向设计是否合理利用地形,综合考虑功能、安全、景观、排水等要求进行竖向布置;(3)防灾措施是否合理,如针对洪水、滑坡、潮汐及特殊工程地质(湿暗性或膨胀性土)等的技术措施。 4、文通组织。(1)人流和车流的组织、道路、出入口、场地布置等是否合理;(2)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路面宽度、路面类型、最大及最小纵坡等)。 5、输送管道 (1)设计输送能力是否合适;管道材质、管径壁厚、设计压力是否合理;路由是否最优,合理减少管道长度; (2)交通条件,是否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了必要的维检修

(3)大中型河流、公路、铁路的穿跨越位置是否满足当地主管部门和规划部门的要求; (4)大开挖穿越是否有无稳管和水工保护措施; (5)定向钻穿越地层是否适宜,埋深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穿越曲线否合理,出入土点是否有合适的施工场地; (6)山体隧道的洞口位置、衬砌型式选择是否合理,地质条件是否适合; (7)管道敷设是否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6、工艺安装 7、建筑结构。(1)建筑物使用功能、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等;(2)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3)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5)建筑防火设计;(6)外立面、屋面及内部装修风格。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目录 1 总则 (1) 2 方案设计 (2) 2.1 一般要求 (2) 2.2 设计说明书 (2) 2.3 设计图纸 (6) 3 初步设计 (8) 3.1 一般要求 (8) 3.2 设计总说明 (8) 3.3 总平面 (9) 3.4 建筑 (11) 3.5 结构 (14) 3.6 建筑电气 (17) 3.7 给水排水 (20) 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 3.9 热能动力 (26) 3.10 概算 (28) 4 施工图设计 (30) 4.1 一般要求 (30) 4.2 总平面 (30) 4.3 建筑 (32) 4.4 结构 (36) 4.5 建筑电气 (43) 4.6 给水排水 (46) 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

景观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制图规范及深度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目录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 目录 (1) 一、总则 (3) 二、方案设计 (3) 二、方案设计 (3) 2.1 方案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3) 2.2 设计说明 (3) 2.2.1 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3) 2.2.2 场地概述 (4) 2.2.3 总平面设计 (4) 2.3设计图纸 (4) 2.3.1 场地现状图 (4) 2.3.2 总平面图 (5) 2.3.3 功能分区图 (5) 2.3.4 种植设计总平面 (5) 2.3.5主要景点放大平面图 (5) 2.3.6主要景点的立面剖面图或效果图 (5) 2.3.7景观建筑构筑物方案设计。 (5) 2.3.8 景观标识小品设施及灯具设计 (5) 2.3.7设备管网与场地外线衔接的必要文字说明或示意图。 (5) 三、初步设计 (6) 3.1 一般要求 (6) 3.1.1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6) 3.1.2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程序 (6) 3.2 设计总说明 (6) 3.2.1 园林景观专业 (6) 3.2.2 给水排水专业 (8) 3.2.3 电气专业 (9) 3.3 设计图纸 (9) 3.3.1 园林景观专业 (9) 1、总平面图 (9) 2、总分区索引图 (10) 3、总平面放线设计图 (10) 4、竖向布置图 (10) 5、总平面铺装索引图 (10) 6、水系放线图 (10) 7、道路放线图 (11) 8、分区平面图及索引图 (11) 9、分区放线平面图 (11) 10、分区竖向设计图 (11) 11、铺装设计图 (11)

12、种植平面图 (12) 13、水景设计图 (12) 14、园林景观建筑、小品设计图 (12) 3.3.2 给水排水专业 (12) 3.3.3 电气专业 (13) 3.3.4 图纸增减 (13) 四、施工图设计 (13) 4.1一般规定 (13) 4.1.1 施工设计文件需要满足的要求 (13) 4.1.2 总封面应标明以下内容 (13) 4.2 园林景观专业 (13) 4.2.1施工图阶段景观专业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13) 4.2.2施工设计文件顺序 (14) 4.2.3图纸目录 (14) 4.2.4施工图设计说明 (14) 4.2.5.园林专业图纸内容 (15) 1、总平面图 (15) 2、总平面分区索引图 (15) 3、总平面放线设计图 (16) 4、总平面竖向布置图 (16) 5、总平面铺装索引图 (16) 6、种植设计图 (16) 7、水系放线图 (17) 8、道路放线图 (17) 9、分区平面图及索引图 (17) 9、分区放线平面图 (18) 10、分区竖向设计图 (18) 11、铺装详图 (18) 12、景观节点详图 (18) 13、其它详图 (19) (一)、水景详图 (19) (二)、铺装详图 (19) (三)、景观建筑、小品详图 (19) 4.2.6 图纸增减 (20) 4.3 结构专业 (20) 4.4 给水排水专业 (20) 4.5 电气专业 (21)

工艺包设计内容和深度规定

工艺包设计内容和深度规定 1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工艺包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参加工艺包设计的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进行设计,本标准是工艺包设计的重要依据。 对于特殊的工艺装置,本工艺包设计内容和深度不能完全满足要求时,项目经理可作适当调整,但要经有关部室确认,公司总经理批准。 当委托方(用户)另有要求时,可在工艺包设计合同的有关条款中加以说明,项目经理按合同要求作出补充规定,经工艺包设计有关部室确认,公司总经理批准,项目经理才可组织实施。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进行工艺包设计:本公司已经熟练掌握并成为公司技术专有的化工产品;与科研单位、生产单位共同开发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已具备工艺包设计所需的各项要求;用户专有技术并提供相近规模的工程设计文件或现有运行的生产装置可供设计参考;无专利权或专利有效期已过的成熟工艺技术。 由化工工艺、工艺系统、分析化验、自控、材料(需要时)、安全卫生(需要时)、环保(需要时)等专业共同完成该化工产品的工艺包设计工作。 工艺包设计的设计程序与公司标准规定的各个有关专业在基础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的工作程序 相同。 工艺包的成品应包括说明书、工艺流程图(PFD)、初版管道仪表流程图(P&ID)、建议的设备布置图、工艺设备一览表、工艺设备数据表(附设备简图)、催化剂及化学品汇总表、取样点汇总表、材料手册(需要时)、安全手册(包括职业卫生、安全和环保),操作手册(包 括分析手册)、物性数据手册以及有关的计算书。 工艺包设计的质量控制与公司设计标准规定的各个有关专业在基础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的质量 控制要求相同。 2工艺包设计内容和深度的规定 2.1说明书 工艺包设计说明书是工艺包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2.1.1概述 a)生产方法、装置特点 描绘工艺包设计所采用工艺生产方法的先进性、可靠性以及装置特点。 b)产品名称及规模产品名称及规模年操作时间装置运行方式,按五班三运转或四班三运转,或者其他方式运转。 c)装置组成 按工艺过程的先后顺序,列出组成装置各工段的名称。 d)三废排放数量及组成列出产生三废的装置设备名称以及三废名称、数量、组成及排放形式,有关三废综合利用和处理的说明。 2.1.2设计基础 a)原料及催化剂、化学品规格分别列出有关原料、催化剂及化学品的名称及规格。 b)公用工程规格。分别列出水、电、气、汽等公用工程的名称及规格。 2.1.3工艺设计 a)工艺叙述 1)工艺原理 叙述工艺过程原理,列出工艺过程所涉及的化学反应方程式(包括主、副反应),说明所采用的催化剂。 2)工艺流程叙述 按照工艺过程顺序,分工段及系统(塔系统、反应器系统、压缩机系统)详细叙述工艺流程。 b)正常生产主要操作条件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完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年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质设[2002]07号文,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参编,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进行修编。专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防洪、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及投资估算和概(预)算文件。修编的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三部分。 在修编过程中,总结了设计单位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1993年建设部城建司发布的《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中设计文件组成和深度进行了修编,以保证设计质量,使设计文件规范化。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解释。其中:燃气、热力网工程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城市轨道工程由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包琦玮李艺郄燕秋傅连合 刘德昭李永威冯继蓓冯爱军 陈奇法俞惠文邓昭瑜

建设部文件 建质[2004]16号 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单位)等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同时废止。 附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2004年2月2日印发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要求

建筑初步设计 3.1一般要求 3.1.1初步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条文说明】关于初步设计文件是否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的问题,在修编时进行了专门的研究。为了确保设计文件中各专业内容的完整性,或避免设计文件中有关内容的重复,本规定不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 3.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 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设计总说明 3.2.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2.3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2.4总指标 1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规划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附表(一) 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文件编制要求(试行) 序号图纸图纸内容图纸比例 1 规划说明书说明工程的规划设计依据;用地现状的条件分析;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用地布局;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道路和绿地、消防、环保系统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包括:总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分项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平均层数、各类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面积(居住区、小区、组团公共绿地面积单列)、绿地率、停车面积、停车率(地面、地下分开)、人防地下室的面积、居住的总户数、总人口、配套设施明细表。 2 建设用地位置图标明工程项目位于城市中的位置以及和周围地区的关系。1: 2000 3 建设用地现状图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内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并标明用地红线图、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绿地绿线及其他市政设施控制线。1: 500 4 规划总平面图标明用地边界折点坐标;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确定主要出入口方向;相邻道路红线、道路名称和宽度;道路中心线与建筑红线距离;建筑物后退红线距离;与周边现状建筑物、规划建筑的相对关系和建筑间距;周边现状建筑、规划建筑的层数、性质及高度;拆迁范围和应拆除的建筑;道路中心线交点标高、地下室范围、地下室坡道出入口等,以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公用市政配套设施和消防设计,如:小学、幼儿园、公共停车场、公厕、居委会、垃圾收集点、二级生化设施或化粪池、煤气站、变配电间(所)、消防水池等等的位置。1: 500 5 重要地段的空间 分析、城市设计 分析图沿街单体建筑标准层平面图、单体建筑平面图、立央图、剖面图(建筑总高度)、彩色效果图、表达设计意图,反映空间环境,视线分析,景观效果。1: 200 以上 6 绿化规划图标明各种绿地位置、面积、尺寸。1: 500 7 道路交通规划图标明道路的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坐标、标高、停车场用地界线。 8 竖向规划图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面规划标高。1: 500 9 单项或综合工程 管网规划图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的平面位置、竖向位置,各种管道总进出管的管径、位置,主要控制点标高,以及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容积。1: 500 附表二 单项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文件编制要求(试行) 序号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比例 1 方案设计说明说明工程的设计依据,设计宗旨。用地规划技术指标、建筑经济指标。结构选型设计、消防、人防、环保、给水排水、电气、电讯、空调通风等及其与城市环境的关系。 2 工程区域位置图表明工程项目位于城市中的位置。1:2000 3 总平面图表明工程区内建筑物总平面规划布置,道路、绿化、环保、消防等设施的布置(包括周边30—50m范围内现状地物地貌)。1:500 4 消防系统平面图表明消防通道、宽度、流线、出入口位置、距离、消防登高面的布置及建筑物内消防出入口与室外消防通道的联系方式等。1:500 5 绿化系统平面图表明绿地位置、面积、尺寸等。1:500 6 交通系统平面图表明人流、车流出入口位置,用地内部车道组织、室内外停车场(库)位置,面积、车位数,用地内部交通系统与城市交通系统的关系等。1:500 7 环保系统平面图表明室内垃圾集散间位置、室外垃圾收集点位置及运出通道,二级生化处理设施或大型化粪池位置、面积、尺寸以及排污管道设施走向等。1:500 8 人防系统平面图表明室内人防工程位置、面积、等级、室内外出入口位置、尺寸等。1:500 9 建筑单体或群体 彩色渲染图建筑单体或群体彩色渲染图,重要的或大型建筑必须制作模型。 10 建筑方案图平面、立面、剖面图,平面设计应包括配套设施用房。1:100或 1:200 11 竖向布置图室内外设计标高及场地标高1:500 12 管线综合各管线的平面布置,注明各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和管线间距,市政管线接入点的位置。1:500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总平面设计 一、在施工图设计中,总平面专业设计,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 二、设计说明 一般工程分别写在有关的图纸上,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注明设计依据、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统。 三、总平面图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3、场地四界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或用地红线的位 置。 4、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位置、名 称、层数。 5、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 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6、广场、停车场、运动场、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墙的 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总平面图应画图例。 四、竖向布置图 1、场地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2、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3、建筑物、构筑物名称,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 4、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 5、道路、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纵坡度、纵 坡距、关键性坐标,道路表明双面坡或单面坡。 6、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的主要设计标高及护坡坡度。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地面坡度用箭头表示。 五、详图:道路横断面、路面结构、挡土墙、护坡、排水沟、广场、运动场地、 停车场等。(以上项目如另外委托作环境设计,本设计可不画。) 六、总图制图规定 1、计量单位: (1)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至少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足时以“0”补齐,详图宜以毫米为单位。 (2)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的方位角,宜注写到“秒”。 (3)道路的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底纵坡度宜以百分计,并应取至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 2、坐标注法: (1)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可向左或右偏移,但不宜超过45°,x为南北方向轴向,x的增量在x轴线上; y为东西方向轴向,y的增量在y轴线上; (2)坐标网格应以细实线表示,测量坐标网应画成交叉十字线,坐标代号宜用“x、y”表示; (3)表示建筑物、构筑物位置的坐标,宜注其三个角的坐标,如建筑物、构筑物与坐标轴线平行,可注其对角坐标。 3、标高注法:

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修订)样本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民用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图纸深度规定 ( 修订版)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二○○九年十一月 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一总平面 1、区域位置图( 根据需要绘制) 2、总平面图 1)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 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 或定位尺寸) , 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 3)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 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 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间距。 4) 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生化池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 , 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注坐标( 或定位尺寸) 、名称( 或编号) 、层数; 总平面图中应准确表示建筑物外轮廓线。 5) 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 或定位尺寸) , 停车场及停车位, 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意; 6) 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 围墙、大门的布置图。 7)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9) 说明栏内注写: 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测绘单位、日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 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 应说明其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 , 补充图例及其它必要的说明等。 3、消防分析图 ( 1) 在已完成的总平面布置图上表示, 主要内容为消防车道的宽度、坡度、转弯半径、尽端车道的回车场( 高层为18m×18m小高层为15m×15m) , 消防扑救场地范围及坡度, 范围: 建筑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 场地进深高层围18m, 小高层可15m, 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场地坡度不大于5%。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精编版]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精编版]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目录 一、总则 二、方案设计 2.1 方案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2.2 设计说明

2.2.1 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2.2.2 场地概述 2.2.3 总平面设计 2.3设计图纸 2.3.1 场地现状图 2.3.2 总平面图 2.3.3 功能分区图 2.3.4 种植设计总平面 2.3.5主要景点放大平面图 2.3.6主要景点的立面剖面图或效果图 2.3.7景观建筑构筑物方案设计。 2.3.8 景观标识小品设施及灯具设计 2.3.7设备管网与场地外线衔接的必要文字说明或示意图。 三、初步设计 3.1 一般要求 3.1.1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3.1.2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程序 3.2 设计总说明 3.2.1 园林景观专业 3.2.2 给水排水专业 3.2.3 电气专业 3.3 设计图纸

3.3.1 园林景观专业 1、总平面图 2、总分区索引图 3、总平面放线设计图 4、竖向布置图 5、总平面铺装索引图 6、水系放线图 7、道路放线图 8、分区平面图及索引图 9、分区放线平面图 10、分区竖向设计图 11、铺装设计图 12、种植平面图 13、水景设计图 14、园林景观建筑、小品设计图3.3.2 给水排水专业 3.3.3 电气专业 3.3.4 图纸增减 四、施工图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 施工设计文件需要满足的要求4.1.2 总封面应标明以下内容 4.2 园林景观专业

4.2.1施工图阶段景观专业设计文件包括内容4.2.2施工设计文件顺序 4.2.3图纸目录 4.2.4施工图设计说明 4.2. 5.园林专业图纸内容 1、总平面图 2、总平面分区索引图 3、总平面放线设计图 4、总平面竖向布置图 5、总平面铺装索引图 6、种植设计图 7、水系放线图 8、道路放线图 9、分区平面图及索引图 9、分区放线平面图 10、分区竖向设计图 11、铺装详图 12、景观节点详图 13、其它详图 (一)、水景详图 (二)、铺装详图 (三)、景观建筑、小品详图 4.2.6 图纸增减 4.3 结构专业 4.4 给水排水专业

建筑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规定条文

建筑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规定条文 参照《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初步设计深度图样》GB05 802 1 平面图 1)标明承重结构的轴线、轴线编号。定位尺寸和总尺寸。 2)绘出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如非承重墙、壁柱、门窗(幕墙)、天窗、楼梯、电梯自动扶梯、中庭(及其上空)、夹层、平台、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沟等的位置;当围护结构为幕墙时,应标明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 3)表示主要建筑设备的位置,如水池、卫生器具等与设备专业有关的设备的位置; 4)表示建筑平面或空间的防火分区和防火分区分隔位置的面积,宜单独成图; 5)标明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及地上、地下各层楼地面标高; 6)标明指北针(画在底层平面); 7)标明剖切线及编号; 8)绘出有特殊要求或标准的厅、室的室内布置,如家具的布置等;也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绘制标准层、标准单元或标准间的放大平面图及室内布置图; 9)列出各类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计算的技术经济指标(也可在说明中列出); 10)标明图纸名称、比例。 11)按照重庆市规划局建筑工程审批电子文件图形标准设置图形分层及图形颜色。

[补充说明] 平面图绘制的内容和深度 1 平面图的绘制应充分反映工程的主要特征。平面图应绘制出在建筑物的门窗洞口高度范围内水平剖切后俯视所见的结构构件,建筑构造的全部内容,并应表示定位轴线、标高、尺寸、剖切线。所剖切到的结构构件—墙、柱,建筑构配件—门窗洞口、通风管道、管线竖井、烟囱、垃圾道等应用粗实线表示。没有剖切到、但俯视能见到的建筑设备、固定家具、卫生器具、中庭、天窗、平台、地沟、地坑、楼梯、电梯、阳台、雨篷、踏步台阶、坡道、散水、明沟、采光井、重要设备、标高变化部位、变形篷等,用细实线表示;没有剖切到、但仰视能见到的挑台、挑檐、天窗等本层平面上部的建筑、结构构件需要表示的部分可以用细虚线表示。 2 每层平面都应标注房间名称,楼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上下方向、起步方向应以本层为基准),变形缝位置、汽车、自行车停车位、车道的车流方向和坡向。当地下层有人防工程时,应标注人防工程有关的构筑物,功能房间(应同时注明平战结合的用途名称)等名称。 3 二层和三层以上的各层平面,包括设备层,标准层、夹层,视平面变化情况绘制,如外轮廓尺寸和内部布置完全相同的楼层可称为标准层,以一张平面图表示,也可以用一张图表示xx层~xx层的方法;一张平面图表示多层时应标注出各层标高。如绘制屋面平面图应表示所有出屋面的采光通风天窗、天沟、分水线。不同标高的屋面全

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内容

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 1 施工图设计文件。 1 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设计图纸(含图纸目录、说明和必要的设备、材料表,见第4.2节至第4.8节)以及图纸总封面;对于涉及建筑节能设计的专业,其设 计说明应有建筑节能设计的专项容; 2 合同要求的工程顶算书; 注:对于方案设引后直抵进入施工图田设计的项目,若合同未要求编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工程概算书(见第3.10节)。 3 各专业计算书。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什,但应按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要求编制并归档保存。 4.1.2 总封面标识容。 1 项目名称; 2 设计单位名称; 3 项目的设计编号; 4 设计阶段; 5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 6 设计日期(即设计文件交付日期)。 4. 2 总平面 4.2. 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4,2.2 图纸目录。应先列新绘制的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和重复利用图。 4.2.3 设计说明。一般工程分别写在有关的图纸上。如重复利用某工程的施工图图纸及其说明时,应详细注明其编制单位、工程名称、设计编号和编制日期;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见表3.3.2,该表也可列在总平面图上),说明地形图、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等设计依据、基础资料: 4.2. 4 总平面图。 1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 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3 场地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等的位置; 4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的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地下建筑物等的位置、名称、层数; 5 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doc 262页)

一、总则 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本《规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 1可行性研究 1.1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为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建设方案。 1.2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任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1.3某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可简化为可行性方案设计(简称方案设计)。 1.4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送审的要求。 2初步设计 2.1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 2.2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概算。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析说施工图设计——代序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蓬勃发展,作为支柱产业之一的建筑业日新月异,建筑设计市场也因之兴旺起来,国家、集体及私人设计单位竞争激烈。面对这种局面,建筑方案的设计能否出奇制胜,固然成为设计单位取得设计权的重要保证,但施工图的设计能力与质量,同样成为设计单位整体水平的体现。 然而,有些建筑师却只热衷于方案设计,视施工图设计为雕虫小技,难以展现自己的才华。这种片面认识,主要是由于对施工图设计的下述特点缺乏了解所致。 一、施工图设计的严肃性 施工图是设计单位最终的“技术产品”,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对建设项目建成后的质量及效果,负有相应的技术与法律责任。因此,常说“必须按图施工”。未经原设计单位的同意,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图纸。经协商或要求后,同意修改的,也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补充设计文件,如变更通知单、变更图、修改图等,与原施工图一起形成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应归档备查。 即便是在建筑物竣工投入使用后,施工图也是对该建筑进行维护、修缮、更新、改建、扩建的基础资料。特别是一旦发生质量或使用事故,施工图则是判断技术与法律责任的主要根据。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六条中规定:“……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施工图设计的承前性 建筑工程设计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3个阶段(小型和技术简单者,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简化为两个阶段)。其实质可以认为是从宏观到微观、从定性到定量、从决策到实施逐步深化的过程。后者是前者的延续,前者是后者的依据。就施工图设计论,它必须以方案与初步设计为依据,忠实于既定的基本构思和设计原则。如有重大修改变化时,应对施工草图进行审定确认或者调整初步设计,甚至重做再审。 值得提醒的是:为了保证施工图设计的顺利进行,开始前除充分准备内部作业所需的技术资料外,还应协助业主落实并提供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详见附录二)。否则往往欲速而不达。难免返工! 由此可见,建筑师只有参与施工图设计,通过本工种和其他工种间反复推敲、协调的量化过程,才能深化、修正、完善最初的建筑构思。也即首先确保施工图设计不变形,才能使建筑竣工后“不走样”! 三、施工图设计的复杂性 就一般民用建筑而言,如果说建筑方案的优劣,主要取决于建筑师构思的水平。那么建筑施工图的优劣,不仅取决于处理好建筑工种本身的技术问题,同时更取决于各工种之间的配合协作。诚然,建筑工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仍然处于“龙头”地位,因为建筑的总体布局、平面构成、空间处理、立面造型、色彩用料、细部构造以及功能、防火、节能

(完整版)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内蒙生活区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图纸深度规定 盘锦辽河化工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三年十二月

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一总平面 1、区域位置图(根据需要绘制) 2、总平面图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 3)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间距。 4)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生化池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注坐标(或定位尺寸)、名称(或编号)、层数;总平面图中应准确表达建筑物外轮廓线。 5)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停车场及停车位,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意; 6)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围墙、大门的布置图。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9)说明栏内注写: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测绘单位、日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应说明其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补充图例及其他必要的说明等。 3、消防分析图(1)在已完成的总平面布置图上表示,主要内容为消防车道的宽度、坡度、转弯半径、尽端车道的回车场(高层为18m X l8m小高层为15m X l5m,消防扑救场地范围及坡度,范围:建筑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 且不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场地进深高层围18m,小高层可15: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场地坡度不大于5%。 (2)说明 1)消防登高扑救场地下的管沟、暗沟、水池、生化处理构筑物及地下车库顶板,能承受大型消防车荷载。 2)消防登高扑救场地上方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停靠和操作的难以拆除的固定障碍物,如花池、树

室内设计服务内容和设计深度要求

上海览海西南骨科医院 室内设计 服务内容及设计深度要求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1设计服务范围及要求: 本次设计服务内容为室内设计。设计阶段包含概念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扩初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招标配合、后期施工配合服务。 整体设计在符合整体建筑设计要求的基础上需体现国际化高端专科医院的服务理念,需符合国际联合委员会(JCI)认证所需相关规定、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规范规定;应结合医院管理模式,突出现代医院、绿色医院的特点。 1.1室内设计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 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配合、后期施工配合 1.2室内设计服务范围和内容: 1)室内设计服务范围:建筑设计范围内甲方认为需要进行室内精装修设计的部位。 2)室内设计完成内容需包含所有场所及功能房间内软装(定制家具、系统家具、医疗家具、 装饰灯具、地毯、装饰挂画、装饰品、窗帘、盆景绿植、室内景观小品等)订制、陪同采买及摆场完成(采购由甲方负责)。 3)各阶段提交的设计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满足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符合业主提出的 《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满足项目所在地各政府部门的报批报审要求(包括审图、盖章、出蓝图)。 1.3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1)建筑设计各专业图纸(分阶段按需提供)。 2)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设计标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规范规定。 1.4设计原则 1)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范及满足相关部门验收标准。 2)符合现代医院的建设要求。 3)在建筑设计的功能分区基础上优化各级医疗工艺流程;使各类流线、空间布局更为合理。 4)高品质原则。室内装修设计品质不仅应体现在硬件配置、建设标准上,还应体现在室内 空间品质、色彩的选择、质感的处理等美学要求和文化品味上。设计要具有前瞻性和先进 性;形象和空间处理要简洁大气,富有时代感,要与甲方的服务理念相协调。 5)人性化原则,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注重人的心理、行为需要,创造出以人为本的良好医 疗环境,注重使用的便捷性和科学合理性。 6)为病员、医务人员提供温馨舒适、开敞明亮的医疗环境。 2室内设计各阶段具体设计要求: 2.1概念设计阶段: 1)需完成的设计工作: a)与甲方会晤、熟悉并定位设计要求、设计标准,同时也评定项目室内设计的目标。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初步设计)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初步设计 3.1 一般要求 3.1.1 初步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 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 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3.1.2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 设计说明书。 5 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 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 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 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 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 设计总说明 3.2.1 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 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 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 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 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 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2.3 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1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 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 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2.4 总指标 1 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 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3.2.5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1 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应的协作问题。 2 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 3 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 4 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和设计文件批复时间的因素。 3.2.6 总说明中已叙述的内容,在各专业说明中可不再重复。 3.3 总平面 3.3.1 在初步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的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根据合同约定的鸟瞰图或模型。 3.3.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1)摘述方案设计依据资料及批示中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2)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建筑物控制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3)本工程地形图所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 4)凡设计总说明中已阐述的内容可从略。 2 场地概述 1)说明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在城市中的位置(简述周围自然与人文环境、道路、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供应情况,以及四邻原有和规划的重要建筑物与构筑物); 2)概述场地地形地貌(如山丘,水域的位置、流向、水深,最高最低标高、总坡向、最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 3)描述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包括名木、古迹等)、拆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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