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分工表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十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十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十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2013年十件实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3月4日2013年十件实事实施方案今年,市政府将继续为群众办好十件实事:一是加快教育创强,增加市区优质学位。
创建15个教育强镇,完成市一小、市二小(一期)和市二中教学楼改造,启动纬十二路小学建设。
二是启动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和文化交流中心建设,完成客家文化公园(铜像以北)园林景观工程。
三是提升城乡充分就业水平。
落实创业培训1800人,实现创业带动就业5000人;新增就业岗位4.8万个,组织劳动力技能培训2.8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万人。
四是建设市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大楼,启动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建设。
五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完成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2万户,完成县乡公路改造100公里、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500公里,完成小流域年度综合整治任务。
六是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市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1830套(户);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2479套;新增发廉租住房补贴120户。
七是各县建成1座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各镇建成1座以上生活垃圾转运站。
八是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城镇和农村低保平均补贴水平提高到每人每月242元和109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
九是建设市区水源工程。
建设取水隧洞和主管、支管;启动市区2个自来水厂建设,完善供水管网。
关于十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汇报
关于十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的汇报曹县人民政府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今天,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部分代表现场视察并听取审议县政府十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充分体现了县人大常委会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将十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十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在今年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县政府承诺年内要办好十件民生实事。
为切实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县政府组织各承办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多方筹措资金,加强协作配合,十件民生实事正在深入扎实推进,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总投资5.5亿元,加快推进一中新校区建设,确保今年8月底投入使用;完成13处标准化学校建设、1处省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
(责任单位:教育局;责任人:孟祥刚)(1)一中新校区建设:1-3号教学楼、餐厅基础和一层框架正在建设,4-9号教学楼、宿舍楼正在进行浇灌基础,正在做二期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13处标准化学校建设:4处标准化小学正在招标,9处标准化中学正在规划中。
(3)1处省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征地基本完成,正在规划建设。
2、总投资5.6亿元,确保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投入使用,二期工程完成,三期工程启动,年内新增床位800张以上,使人民医院床位突破1000张。
(责任单位:卫生局;责任人:刘存华)(1)新区医院一期建设:门诊楼正常运行,供水、供电、电梯及中央空调调试完毕,设备已正常运行,绿化完成70%,院区亮化完毕,一期院区管网全部完成。
外科病房楼装修完毕,供水系统、供电系统调试完毕,中央空调、电梯、手术室等正在调试;5月份外科病房楼将正式投入使用。
(2)新区医院二期建设:内科病房大楼主体封顶,砌墙完成9层,中央空调等楼内配套工程正在进行施工前对接。
(3)新区医院三期建设:门诊病房综合楼初步设计方案已完成,并于4月6日放线,4月10日开始地质勘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16〕20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16〕20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生产性服务业具有专业性强、创新活跃、产业融合度高、带动作用显著等特点,是全球产业竞争的战略制高点。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既可以有效激发内需潜力、带动扩大社会就业、持续改善人民生活,也有利于引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是向结构调整要动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重大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5〕54号),加快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总目标,以“促转型、强主体、建平台、促集聚”为导向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引导企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发展,加快生产制造与信息技术服务融合,促进产业逐步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进一步加强生产性服务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关键作用,形成有中山特色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促使生产性服务业成为我市服务业发展的核心力量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主要目标。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扩容提质增效并重。
到2020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总量达到1000亿元,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60%。
——加大规模以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培育力度。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18年市“十件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信政文〔2018〕71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18年市“十件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正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18年市“十件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信政文〔2018〕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市委、市政府决定2018年继续实施“十件实事”。
从全市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紧紧围绕“惠民生、办实事、见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继续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实事,努力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为全面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将市“十件实事”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责任,敢于担当负责,积极主动作为。
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2018年市“十件实事”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向全市人民递交一份圆满的“答卷”。
二、工作机制(一)领导分包负责制。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按照职责分工对市“十件实事”各项目归口负总责,牵头协调督导相关工作落实;协助副市长工作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处级干部具体负责对分管的市“十件实事”项目进行督促检查,监控工程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矛盾及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项目单位责任制。
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根据承担的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明确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定要求,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推进,直至全面落实。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府办发[2016]1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1.23【实施日期】2016.01.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沪府办发〔2016〕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及时向市重大办反馈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实事项目按时完成。
实事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做好评估并加强后续管理。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月23日2016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一、新增7000张公办养老床位;新建80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新增50家“长者照护之家”;新增50家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为300家存量养老机构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二、完成150公里河道综合整治、2000公里河道轮疏;新增100万户“绿色帐户”覆盖区域;新增40万平方米立体绿化。
三、新建11个医疗急救(120)分站;为30万名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大肠癌免费筛查服务。
四、完成2000万平方米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完成90万户老旧住宅小区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更新改造;完成6万户旧住房修缮改造工程。
五、为100个老旧居民小区实施消防设施增配或改造;组织全市居民小区开展1次逃生疏散演练;完成900台2000年以前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完成中心城区9个路段的道路积水改善工程。
六、新建4000个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
七、帮助8000名长期失业青年实现就业创业;为1000户本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八、支持新建改建100家标准化菜市场;支持大居和配套薄弱社区新建30家早餐示范门店。
肇庆“银龄安康行动”:政府统保全覆盖 60周岁以上老年人都受益
肇庆“银龄安康行动”:政府统保全覆盖 60周岁以上老年人都受益作者:叶剑如来源:《大社会》2020年第06期“银龄安康行动”是肇庆市委、市政府推出的一项以解决我市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为目的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也是肇庆市一项“政府显关爱、子女尽孝心、社会献爱心”的公益行为。
“银龄安康行动”自2014年开展以来,始终坚持“为老服务”的核心理念,与市各级政府搭建“政府显关爱、企业献爱心、子女尽孝心”三大公益平台。
自2018年起,市县两级政府共同出资为肇庆市户籍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险,肇庆市户籍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无需再填写任何表格、另行缴费和办理任何手续,就能享受这项惠民政策。
随着卫生健康系统、老龄工作办公室和中国人寿合作不断深化,“银龄安康行动”已经成为备受关注的创新公益品牌,赢得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老年朋友的充分信赖和高度认可。
2019年,全市共有72万人次参与“银龄安康行动”,较上年净增4万人次;全市承保规模为1389万元,其中统保677万元(由肇庆市财政出资为全市68万名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全部购买了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自付费712万元(老年人自费参保);统保覆盖率达100%,自付费覆盖率8%,较2018年同比增长33%;全市“银龄安康行动”支付保险赔款641万元,较2018年增加151万元;全年累计理赔4142人次,较2018年增加1580人次,同比增长62%。
一、充分认识实施“银龄安康行动”的重要意义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面对的重大社会问题。
截至2019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共72.7万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16.2%,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把发展老龄事业列入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為、老有所乐”工作目标,大力加强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工作成效。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1—4月民生十件实事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1—4月民生十件实事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5.17•【字号】青政办〔2017〕90号•【施行日期】2017.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1—4月民生十件实事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青政办〔2017〕9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扶贫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残联、省妇联,青海保监局:为扎扎实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庄严承诺的民生十件实事,加快推动工作进度,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民生十件实事工作及任务分工的通知》(青政办〔2017〕13号)精神,近期,省政府督查室会同省委督查室、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等部门,采取书面普遍督查、电话跟踪督办、深入州县实地调研、现场查看以及暗访的形式,对各责任地区和责任单位民生十件实事任务进展情况进行了逐项对接,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民生实事任务推进落实情况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全省民生十件实事共涉及47项具体任务,截至4月底,已完成12项,启动45项(但无实质性进展6项),未启动2项,其中,全省13项民生指标调标工作已完成10项。
从督查总体情况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全省“百日攻坚”行动的有力推动下,各责任地区和责任单位对各项工作抓得早、抢在先、落地实,民生十件实事推进有力,进展顺利,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民生十件实事任务分解下达后,各责任地区和责任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从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推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履职尽责,及时研究部署,积极组织实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民生实事做实做好,令百姓满意。
2016年十件大事(热点预期)
2016年中国十大热点预期1、居住证暂行条例施行惠及1.7亿人2015年11月26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跨县市区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达1.7056亿。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这部分常住人口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但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仍难以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和生活面临诸多问题。
为了弥合权益差距,《条例》进一步规定了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具体包括:一是规定了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等便利二是建立了梯度赋权的机制。
《条例》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逐步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是建立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落户制度等方式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衔接通道,并明确了各类城市确定落户条件的标准。
2、全面两孩政策落地9000万对夫妇符合条件2015年10月29日闭幕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晚间对外公布公报,其中提出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
“现阶段,全国符合全面两孩政策条件的夫妇约有9000万对。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王培安在答问时介绍,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今后几年出生人口总量会有一定程度的增长,最高年份的出生人口预计超过2000万人,这是政策调整的预期效应。
国家卫计委指导司负责人表示,全面两孩政策必须依法启动实施。
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精神,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配套的法规也要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
广州天河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广州市天河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2017年2月22日在广州市天河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陈志贤各位代表:受天河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天河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6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天河区委、区政府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优环境、惠民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主动适应引领新常态,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全年地区生产总值(下称“GDP”)3801.2亿元,增长9%,增速连续两年排名全市第二,总量连续10年位居全市首位,占全市的19.4%。
消费、投资、出口形势总体平稳,- 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18.4亿元,增长4.2%;固定资产投资额546.7亿元,16个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3.2亿元,56个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7.7亿元,投资完成率均超过100%;商品进出口总值583.3亿元,增长9%,其中出口增长13.2%,进口增长4%。
质量效益稳步提升。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亿元,可比增长9.6%,非税收入占比为17.8%。
税收收入638.2亿元,增长5.7%,其中国税增长9.7%,地税增长1.7%。
人均GDP 24万元,预计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万元,增长9%左右。
GDP增量占全市的24%,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最大。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平全市最优,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新成效。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0.03:11.17:88.8,第三产业对GDP增长贡献达93.8%。
现代服务业集聚和辐射效应进一步增强,现代服务业增加值2660.8亿元,增长10.6%,占GDP比重为70%。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一、2016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左右。
农业、服务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分别增长4%、8.5%和8%左右,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
进出口增长保持稳定,实际到账外资增长6%左右。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和8.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
(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委、物价局、投资促进局、环保局、统计局等负责,黑体字为牵头部门,下同。
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以市统计局上报数据为准。
)二、全力推进“四个中心”建设,加快动力转换产业更新(一)全力推进区域性经济中心建设。
1.以智能制造、“互联网+”为引领,突出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融合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力争用3年时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0家、服务业企业200家以上,打造“济南设计”、“济南智造”、“济南服务”品牌。
(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负责)2.坚持领导包挂重点产业,实施一链一策、优势带动,研究推出分业扶持政策措施,对重点产业和龙头企业采取特惠制,招商推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厚培壮大交通装备、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等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建筑产业化等新兴优势产业。
(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城乡建设委、投资促进局等负责)3.把发展智能制造和“互联网+”作为济南工业弯道超越的引擎和重大机遇,推出《中国制造2025》济南实施方案,出台智能制造产业五年发展规划,建设东部、西部两大智能制造研发服务平台,实施“机器换人”示范工程,推进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产业化与应用。
深圳市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
深圳市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下简称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2016年广东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办函〔2016〕10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16年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如下:一、持续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1.研究出台简政放权若干措施,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把该放的权力放出去,能取消的要尽量取消,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
(市编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10月底前完成)2.推进强区放权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强区放权改革的若干措施》,切实推动在政府投资、城市建设管理、行政执法等领域下放事权。
加强强区放权统筹,规范事权下放程序,指导市区相关部门做好放权落实工作。
(市编办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配合,7月底前完成)3.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继续清理行政职权事项,做好衔接落实。
(市编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10月底前完成)4.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出台我市清理规范目录。
(市编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10月底前完成)5.积极推动区、街道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的应用,基本实现统一规范。
(市编办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12月底前完成)6.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完善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社会组织目录编制工作,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市编办、市财政委、民政局分别按职责推进,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7.编制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权责清单,加大向企业、市场放权力度;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做好与国家、省相关政策的衔接,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体制、监管机制。
XX年度民生工程及十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XX年度民生工程及十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XX年度民生工程及十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届七次全会精神,全力推进XX 年全市重点民生工作,按照《XX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19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和市政府目督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全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中央“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和市委***届七次全会要求,全力推进环保民生工作。
二、工作任务加强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完成全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对位于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各类排污口进行清理整治。
三、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局顺利完成XX年民生工作任务,市环保局成立民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及各县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由自然生态科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员为***。
四、责任分工1、局办公室深化环境宣传教育,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5环境日宣传环保知识及法律法规,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推动民生工作的开展。
2、自然生态科负责全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安排部署;督促指导各县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及评估;指导各县按照《村镇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大纲》编制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组织成立环保、水务等专家组,对各县上报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进行评审,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指导各县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复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设置保护区界碑、标识,对有条件的乡镇设置隔离设施。
负责每月3日前向市民生办报告民生工作进度。
3、市环境监测站协助***区、***区、***区对拟划分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水质进行监测,同时完成相关数据表格的填报,完成水源地简介及照片;指导各县环境监测站对辖区内拟划分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水质进行监测,同时完成相关数据表格的填报,完成水源地简介及照片。
博罗县贯彻实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
5.公开2016年度上半年和下半年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结果报告。
2016年7月
201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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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
预决算公开
1.预算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县级政府预算信息,明确预算公开的主体、时间、内容等要求,督促各部门、各镇按规定公开预算信息。
县财政局、
各单位、
各镇政府
按预算法规
定时限完
县卫计局
全年工作
3.以月报、年报方式公布我县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信息流行季节(4-10月)每月定期发布登革热媒介伊蚊密度监测评估结果。适时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预警信息。
县卫计局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4.做好食品抽检抽验信息公开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期食品抽检信息。
县市场监管局,
各镇政府
全年工作
3.公开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及处罚案件信息。
2016年12
月底前完成
4.公开对全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查事项清单及县级抽查结果,实行“阳光执法”。
全年工作
5.公开旅行社名录、季报、年报。
县文体旅游局
全年工作
6.每季度公示旅游投诉情况。
7.每季度公开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行政处罚
情况。
8.做好“双公示”工作,在政府网站建设行政许可
10
推进减税降费
信息公开
1.通过县财政局网站公布税收政策文件。
县清理减免后保留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编制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在县财政局网站公开,并推动相关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公示有关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县人社局、
各镇政府
全年工作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发[2003]13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发布日期】2003.08.30【实施日期】2003.08.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粤发[2003]13号)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人民政府,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省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特别是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仍存在不少困难。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时的指示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确保全省人民无饥寒,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十项民心工程》。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重大意义十项民心工程包括全民安居、扩大与促进就业、农民减负增收、教育扶贫、济困助残、外来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全民安康、治污保洁、农村饮水、城乡防灾减灾等方面内容,基本上涵盖了目前我省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这些问题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实施十项民心工程,是在我省近年来加大山区扶持力度、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加强社会保障工作、解决群众“四难”、全力抗击非典、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等方面工作基础上,有重点、有计划地进一步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的重大举措。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十项民心工程,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行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十件民生实事遴选和办理工作规范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143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十件民生实事遴选和办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十件民生实事遴选和办理工作规范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14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十件民生实事遴选和办理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28日市十件民生实事遴选和办理工作规范每年一度的市十件民生实事,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幸福广州”的有力抓手。
为保障市十件民生实事遴选和办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可行,特制定此工作规范。
一、遴选范围和原则(一)遴选范围。
市政府统筹负责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包括就业保障、社会保障、济困扶危、文化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食品和药品安全、住房保障、环境整治、公共交通、社会治安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
(二)遴选原则。
1.充分重视民情民意,以民生需求为导向,从群众最期盼、最需要、最迫切的事情办起,不脱离群众的实际需要。
2.既坚持尽力而为,又坚持量力而行,确保财政投入,不开空头支票。
3.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原则,围绕保障底线民生,多办雪中送炭的实事,不超越现阶段实际,少搞锦上添花。
4.量化具体任务,做到项目具体、措施明确、进度量化、可测可评,不列空洞内容。
5.融入全市工作大局,实现办好民生实事与谋划全市民生福祉的有效衔接,发挥以点带面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遴选流程。
1.每年7月下旬,由市发展改革委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主要媒体上,对社会公众最关注、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实事进行无导向性意见征询;与此同时,结合当年市十件民生实事上半年办理进展情况,发函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下年度民生实事意见,征求意见范围应突出基层性、界别代表性。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5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5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门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6月2日广东省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5〕45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2015〕15号)精神,进一步破除社会办医方面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和政策束缚,加快推进全省社会办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社会医疗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按照政府鼓励、市场驱动、盘活资源、强化监管的原则,营造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环境,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
力争到2018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诊疗服务量均占总量30%左右,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分工协作、健康发展的新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重点工作(一)公开设置规划。
各地要按照《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等的要求,在2016年内出台区域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2016年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gz
2016年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广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2017年3月19日)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带领下,广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实现“十三五”时期良好开局。
一、综合2016年,广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9610.9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下同)增长8.2%。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0.04亿元,下降0.2%;第二产业增加值5925.87亿元,增长6.0%;第三产业增加值13445.03亿元,增长9.4%。
第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的比例为1.22:30.22:68.56。
第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3.0%和77.0%。
—1 —全年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2.7%,其中,消费品价格上升2.7%,服务项目价格上升2.8%。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1.2%,其中,能源类下降6.6%,高技术类下降0.5%;轻工业上升0.3%,重工业下降2.0%;生产资料下降2.4%,生活资料上升0.3%。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1.5%,其中,燃料、动力类下降4.7%,黑色金属材料类下降3.6%,有色金属材料及电线类上升2.7%,化工原料类下降0.8%。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下降0.6%。
—表12016年广州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1.2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0.97万人。
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3.6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1%,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
全年帮助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6.82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3 —71.18%。
年末,全市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942家(包括人才中介机构、职业介绍机构),资助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7.4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2.69万人。
《广东地方志纪事》条目及撰写分工(修订)
《广东地方志纪事》条目及撰写分工(修订)说明:1.本方案中所列条目的编写要求,除有特别说明之外,请对照已发的《〈广东地方志纪事〉编写方案》执行。
2.各部分及条目后括注撰稿者或组织撰稿者。
凡例照片(信息处;黄江裕,陈宏亮;各市提交大事纪略内容条目时,应同时提交照片)总述(新中国成立前:陈泽泓;新中国成立后:侯月祥)大事记(新中国成立前:王涛;新中国成立后:侯月祥)大事纪略上卷(事物发端—1949年)修志历程篇(王涛)元代及以前的广东修志明代广东修志清代广东修志民国广东修志广东通志馆潮州修志馆(潮州市)志书篇(编写方案原要求对有代表性的府、县志列条目,现改为在府、县志编纂条中,也重点介绍有代表性志书即可)1一、通志编纂(田亮)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嘉靖《广东通志》万历《粤大记》康熙《广东通志》雍正《广东通志》道光《广东通志》民国《续广东通志(稿)》民国《广东通志(稿)》二、府志编纂(各相关市,记述历代府志编纂及存志概况)广州府志(广州)潮州府志(潮州)惠州府志(惠州)韶州府志(韶关)肇庆府志(肇庆)高州府志(茂名)雷州府志(湛江)三、县志编纂(各相关市县区,记述历代县志编纂及留存概况)南海县志番禺县志顺德县志东莞县志从化县志龙门县志增城县志新会县志香山县(中山县)志三水县志新宁县(台山县)志赤溪厅志新安县(宝安县)志清远县志花县志佛冈县志海阳县志潮阳县志揭阳县志饶平县志惠来县志大埔县志澄海县志普宁县志丰顺县志南澳县志梅县(嘉应州)志兴宁县志长乐县(五华县)志平远县志镇宁县(蕉岭县)志2归善县(惠阳县)志博罗县志长宁县(新丰县)志永安县(紫金县)志海丰县志陆丰县志龙川县志连平州(连平县)志河源县志和平县志曲江县志乐昌县志仁化县乳源县志翁源县志英德县志南雄府志保昌县志始兴县志连州志阳山县志连山县志高要县志四会县志新兴县志阳春县志阳江县志高明县志恩平县志广宁县志开平县志鹤山县志德庆州志怀集县志封川县志开建县志罗定州志云浮县(东安)志郁南县(西宁)志茂名县(高州县)志电白县志信宜县志化州志吴川县志梅菉(吴川县)志石城(廉江县)志遂溪县志徐闻县志海康县志四、乡志专志选介(陈静、相关市县区志办)东汉:《南裔异物志》晋:《南方草木状》3南北朝:《南越志》唐:《岭表录异》宋:《岭外代答》明:万历《岭海名胜记》万历《粤剑编》万历《厓山志》(陈泽泓)万历《东里志》(饶平)嘉靖《广州人物传》嘉靖《潮中杂纪》(潮州)清:顺治《南海九江乡志》(佛山南海区)康熙《粤秀书院志》(广州越秀区)康熙《广东新语》康熙《鼎湖山志》(肇庆端州区)雍正《岭海见闻》乾隆《广东水道通考》乾隆《南越笔记》乾隆《粤东闻见录》乾隆《西樵志》(佛山南海区)乾隆《光孝寺志》(广州市)乾隆《端溪砚志》(肇庆端州区)嘉庆《三水龙川海阳潮阳花县风俗志》嘉庆《羊城古钞》(广州市)道光《岭南荔枝谱》道光《佛山忠义乡志》(佛山市)道光《粤海关志》(广州市)道光《韩江闻见录》(潮州市)同治《广东图说》同治《应元书院志略》(广州越秀区)光绪《波罗外记》(广州市)光绪《粤屑》光绪《华峰山志》(广州增城区)光绪《广东海图说》光绪《广东考古辑要》(陈泽泓)光绪《学海堂志》(广州市)光绪《南海乡土志》(佛山南海区)光绪《新会乡土志》(江门市)光绪《高要乡土志》(肇庆高要市)光绪《新兴乡土志》(新兴县)光绪《兴宁乡土志》(兴宁市)光绪《嘉应乡土志》(梅州市)光绪《德庆乡土历史志》(德庆县)光绪《楚庭裨珠录》光绪《端溪书院志》(肇庆端州区)民国:《广州城坊志》(广州市)《惠州西湖志》(惠州惠城区)《香山乡土志》(中山市)《潮州艺文志》(潮州市)《番禺河南小志》(广州市)《罗浮山志》(博罗县)《潮州三山志》(潮州市)《星岩今志》(肇庆端州区)《番禺末业志》《番禺县古坝乡志》(广州番禺区)《阴那山志》(梅州市)《广东抗战人物志》4年鉴篇(林子雄)概述《广东年鉴》《广东经济年鉴》《广东经济年鉴续编》《广东商业年鉴》《商事年鉴》《广东省民政统计年鉴》《广州年鉴》《广州卫生年鉴》名家篇(陈泽泓)概述杨孚王中行陈大震祝允明黄佐林大春王天性(汕头澄海区)郭棐王学曾李待问(佛山南海区)叶春及黎民表郭之奇屈大均蓝鼎元凌鱼张维屏黄培芳何梦瑶黄登瀛(肇庆端州区)陈昌齐吴兰修梁廷枏刘彬华梁騉(怀集县)阮元曾钊谢兰生黄香铁陈灃吴荣光(佛山南海区)温训吴道镕欧樾华邹伯奇谭莹史澄陈兰彬温仲和陈伯陶梁鼎芬赖际颐5桂坫温廷敬朱汝珍黄佛颐邬庆时张友仁陈梅湖邹鲁饶宗颐梁启超的方志理论下卷(1949—2014年)修志历程篇一、新方志编修概况(侯月祥)广东省20世纪五六十年代修志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新方志工作的第一份文件广东省首轮新方志编修广东省二轮新方志编修二、重要会议全省第一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田亮)全省第二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田亮)全省第三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田亮)全省第四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田亮)全省第五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田亮)全省第六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田亮)省地方志编委会第一次会议(田亮)全省城区志编修工作研讨会(吕汉光)全省市(地)修志工作会议(侯月祥)第一期志书总纂业务研讨会(侯月祥)粤琼《广东省志》篇目总体设计研讨会(侯月祥、王涛)广东牵头召开首次南方部分省(区)修志工作协调会(侯月祥)广东省地方志工作座谈会(省志处)1989年中国县镇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纂工作现场会(江门市)6全省首次志稿评议现场会(吕汉光)全省第二次志稿评议现场会(吕汉光)广东省《佛山市志》(稿)评议现场会(吕汉光)全省用志工作现场会(陈松文)广东省地方志与文化大省建设研讨会(王涛)广东省地方志信息化工作会议(梁芝铭)新建地级市修志研讨会(吕汉光)广东省新方志编修20周年纪念大会(田亮)全省依法修志工作暨2009年地方志工作电话会议(田亮)首次全省年鉴工作会议(许之标)全省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会议(王洁娟)全省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会议(王洁娟)《广东省志》审查委员会会议(王涛)广东省地方志书审查委员会第54、60次会议(幸英鸾)三、工作机构(省志办各相关处、相关市县区,各市县区相关机构目前规范名称,近期行政区域有变化的县区机构概况条目由市志办组织撰写)广东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幸英鸾)广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幸英鸾)《广东省志》编纂委员会(幸英鸾)历任《广东省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幸英鸾)分管省地方志工作历任省领导(幸英鸾)《广东省志》审查委员会(王涛)《广东省志》审查委员会历任正副主任、委员名录表(陈雪琼)广东省地方志书审查委员会(幸英鸾)广东省地方志书审查委员会历任正副主任、委员名录表(陈雪琼)《当代中国的广东》编纂委员会(王涛)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田亮)广东年鉴编纂委员会(刘凤霞)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史志办公室7珠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汕头市地方志办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韶关市史志办公室河源市地方志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惠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汕尾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东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江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阳江市地方志办公室湛江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茂名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肇庆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清远市史志办公室潮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揭阳市史志办公室云浮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海珠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天河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白云区地方志办公室(区档案局史志编研科)广州市黄埔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地方志办公室8广州市萝岗区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从化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增城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史志办公室深圳市罗湖区地方志办公室深圳市盐田区地方志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宝安区史志办公室深圳市龙岗区史志办公室珠海市香洲区地方志办公室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珠海市斗门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汕头市金平区地方志办公室汕头市龙湖区地方志办公室汕头市澄海区地方志办公室汕头市濠江区地方志办公室汕头市潮阳区地方志办公室汕头市潮南区地方志办公室南澳县史志办公室佛山市顺德区地方志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地方志办公室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佛山市高明区地方志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韶关市浈江区史志办公室韶关市武江区史志办公室韶关市曲江区史志办公室9乐昌市地方志办公室南雄市史志办公室仁化县史志办公室始兴县史志办公室翁源县史志办公室新丰县史志办公室乳源瑶族自治县史志办公室河源市源城区地方志办公室东源县地方志办公室和平县地方志办公室龙川县地方志办公室紫金县地方志办公室连平县地方志办公室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兴宁市地方志办公室梅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平远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蕉岭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大埔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丰顺县史志办公室五华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惠东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博罗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龙门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汕尾市城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10陆丰市地方志办公室海丰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陆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江门市蓬江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台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档案局方志股)开平市地方志办公室(档案局地方志股)鹤山市党史地方志办公室(档案局地方志股)恩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阳江市江城区地方志办公室阳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阳西县地方志办公室阳东县地方志办公室湛江市赤坎区地方志办公室湛江市霞山区地方志办公室湛江市麻章区地方志办公室湛江市坡头区地方志办公室雷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廉江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吴川市地方志办公室遂溪县地方志办公室徐闻县地方志办公室茂名市茂南区党史地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信宜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高州市党史地志办公室化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电白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肇庆市端州区史志办公室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四会市党史方志办公室高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宁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德庆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封开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怀集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肇庆市高新区地方志办公室清远市清城区地方志办公室清远市清新区史志办公室英德市史志办公室连州市地方志办公室佛冈县史志办公室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史志办公室连南瑶族自自治县史志办公室阳山县史志办公室潮州市湘桥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饶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潮安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潮州市枫溪区党政办公室揭阳市榕江区史志办公室揭阳市揭东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普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揭西县史志办公室惠来县地方志办公室云浮市云城区史志办公室罗定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新兴县党史县志办公室郁南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云安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四、队伍有重大贡献编纂人员及专家学者(省志处)黄勋拔(吕克坚)甄炳昌(广州市)胡朝懿(王涛)林天蔚(侯月祥)曾昭璇(曾新)陈乐素(刘波)重要培训活动(经办会务处)委托暨南大学举办首届修志干部培训班(侯月祥)省地方志学会聘请首批顾问(侯月祥)《广东省志》各专志主编培训班(侯月祥)志书主编(主笔)学习班(侯月祥)地方志人才培训工程(李海笛)建立广东省地方志专家库(王涛)五、行政规章、制度、规划(人秘处)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田亮)广东省地方志年报制度(田亮)广东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规范(试行)(许之标)广东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办法(吕汉光)广州市地方志工作规定(广州市)广州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广州市)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规划纲要(田亮)广东省地方志事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田亮)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田亮)六、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概况(王晓亮)省级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幸英鸾)广州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广州市)七、专项工作(市县处、人秘处)省政府向省内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志办赠送办公设备(李海笛)省政府拨款补贴省内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志部门办公经费(王晓亮)省政府向省内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志办赠送工作用车(李海笛)广东地方志系统援助地震灾区地方志恢复重建工作(幸英鸾)西藏林芝地区4部县志稿点评暨总纂人员培训班(吕汉光)各地级以上市对口扶持经济不发达地区地方志工作(吕克坚)广东省地方志系统对口援助西藏林芝地区4县志书出版(吕克坚)东莞支援西藏自治区林芝县志出版(东莞市)省地方志办牵头援疆工作(田亮)荣誉篇(各相关处、相关市县区)一、全国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韶关市南雄市史志办公室梅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揭阳市揭西县史志办公室深圳市宝安区史志办公室云浮市新兴县党史县志办公室茂名市信宜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田亮)韶关市史志办公室深圳市史志办公室云浮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天河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大埔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饶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二、全国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工作单位)全国方志系统特别嘉奖先进工作者黄小红、叶小华全国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马建和(田亮)、陈泽泓、许文清、谭丽珍、龚火生、黄继澍、张世开、潘朝明、罗祖宁、吴冉彬、甄伟新、卜映芬、黄小红、陈英林、林嘉应、苏凯愈、钟珠陈强(田亮)、王国栋(田亮)、王林生、罗琼标、吴士清、吴淑贤、吴小坚、高晓娟、潘朝明、黄玲、谭永多、潘建成、陈保民、吴小明、林昉、杨豪明三、省级地方志先进集体(田亮)省级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情况表单位名称荣誉称号获奖时间授奖单位四、省级地方志先进工作者(田亮)省级地方志工作先进工作者情况表名称单位职务荣誉称号获奖时间授奖单位五、全省志书、年鉴、地情书参展、评奖活动(经办活动处)《广东省志》编修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幸英鸾)广东省参与全国方志成果展(侯月祥)广东省参与全国志书评奖(陈松文)全省新编方志成果展(梁芝铭)全省第一次地方志系统表彰大会(田亮)全省表彰第一轮地方志优秀成果奖(吕汉光)全省首次表彰新编专业志、年鉴、地情书资料优秀成果(吕汉光)全省年鉴评奖活动分设条目(许之标)广东省第一届年鉴编纂质量评比活动(许之标)广东省在第二届全国地方志系统年鉴评奖中取得优异成绩(许之标)志书篇一、省志(省志工作处)概述(刘珂)《广东省志》编纂情况(刘珂)《广东省志》各分志编纂委员会主任、主编名录表(杨波)《广东省志(1979-2000)》编纂情况(刘珂)《广东省志(1979—2000)》各卷编纂委员会主任、主编(省志工作处按分工报送,幸英鸾汇总)(按方志百科分工,分别由王涛、刘珂、幸英鸾完成修改补充)《广东省志·总述》《广东省志·海洋与海岛志》(刘珂)《广东省志·宗教卷》《广东省志·华侨卷》《广东省志·华侨志》(刘珂)《广东省志·农业志》《广东省志·科学技术志》(刘珂)《广东省志·电力工业志》《广东省志·孙中山志》《广东省志·财政志》《广东省志·军事志》《广东省志·公安志》《广东省志·风俗卷》《广东省志(1979—2000)·总述卷》《广东省志·丝绸志》二、市志(各地级以上市)《广州市志》、《广州市志(1991-2000)》《深圳市志(1979—2000)》《珠海市志》、《珠海市志(1979—2000)》《汕头市志》、《汕头市志(1979-2000)》《佛山市志》、《佛山市志(1979-2000)》《韶关市志》、《韶关市志(1979-2000)》《河源市志(1988-2008)》《梅州市志》、《梅州市志(1979-2000)》《惠州市志(1979-2000)》《汕尾市志(1979-2000)》《东莞市志》、《东莞市志(1979-2000)》《中山市志》、《中山市志(1979-2000)》《江门市志》、《江门市志(1979-2000)》《阳江市志(1979-2000)》《湛江市志》、《湛江市志(1979-2000)》《茂名市志》、《茂名市志(1979-2000)》《肇庆市志》《清远市志(1988-2003)》《潮州市志》、《潮州市志(1992-2005)》《揭阳市志(1992-2004)》《云浮市志(1979-2000)》三、县志选介(相关修志单位)《南雄县志》《澄海县志》《兴宁县志》《大埔县志》《顺德县志》《增城县志》《信宜县志》《饶平县志》《南海县志》四、专志、乡镇志选介(相关市县区)广东摄影艺术志(1843—2006)(刘珂)广东省纪检监察志(1950-1995)(幸英鸾)华南环境研究所志(程慧)广州市天河村志系列丛书(广州天河区)广州植物志(广州市)广州市地名志(广州市)广州文物志(广州市)广州亚运志(广州市)广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志(广州市)番禺镇村志(广州番禺区)白云区前志(广州白云区)从化温泉风景区志(广州从化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广州市)广钢志(广州市)中国石油化工总厂图志(广州市)广州交通邮电志(广州市)韶钢志(韶关市)江门市棉纺厂志(江门市)江门市造纸厂志(江门市)乳源瑶族志(乳源瑶族自治县)河源市省属水库移民志(1958-2008)(河源市)揭阳县卫生志(揭阳市)东莞篮球志(东莞市)东莞市镇志系列(东莞市)东莞工商管理志(东莞市)油甘埔村志(东莞市)中山市镇志系列(中山市)孙中山志(中山市)郑观应志(中山市)端砚志(肇庆市)广宁竹志(广宁县)四会柑桔志(四会市)饶平风物志(饶平县)普宁县风俗志(普宁市)普宁市种植业传统农具志(普宁市)华南环境研究所志(程慧)怀集志书志(怀集县)南海县部门专业志系列(南海区)佛山南海区镇志系列(南海区)佛山南海区部门专业志系列(南海区)佛山南海区盐步街道村志系列(南海区)岭南建筑志(陈泽泓)六、全省已出版各级各类志书新中国成立后各市、县(市、区)志编纂、出版情况表(吕汉光)填表单位:志名编纂单位主编上限/下限始修/出版出版单位字数册(年)(年)数注:本表含编纂成稿后未出版的志书新中国成立后乡镇(街道)、部门、企业志编纂、出版情况表(李海笛)填表单位:志名编纂单位主编上限/下限(年)始修/出版(年)出版单位字数册数新中国成立后全省各级各类专志编纂、出版情况表(李海笛)填表单位:志名编纂单位主编上限/下限(年)始修/出版(年)出版单位字数册数首轮《广东省志》编纂出版情况表(王涛)《广东省志(1979—2000)》编纂出版情况表(幸英鸾)年鉴篇(年鉴处、年鉴社、相关市县区)概述(许之标)一、年鉴管理情况广东全省实现全部编纂综合年鉴(许之标)广东省综合年鉴管理体制全部理顺(许之标)广东省在全国率先提出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当年出版规范化要求(许之标)二、年鉴编纂出版情况(年鉴社、各市志办)《广东年鉴》编纂出版(刘凤霞)广州市年鉴编纂出版深圳市年鉴编纂出版珠海市年鉴编纂出版汕头市年鉴编纂出版佛山市年鉴编纂出版韶关市年鉴编纂出版河源市年鉴编纂出版梅州市年鉴编纂出版惠州市年鉴编纂出版汕尾市年鉴编纂出版东莞市年鉴编纂出版中山市年鉴编纂出版江门市年鉴编纂出版阳江市年鉴编纂出版湛江市年鉴编纂出版茂名市年鉴编纂出版肇庆市年鉴编纂出版清远市年鉴编纂出版潮州市年鉴编纂出版揭阳市年鉴编纂出版云浮市年鉴编纂出版二、获全国一等奖年鉴(年鉴社、相关市志办)《广东年鉴》(刘凤霞)《广州年鉴》《深圳年鉴》(含:深圳经济特区年鉴)《汕头年鉴》(含:汕头经济特区年鉴)《中山年鉴》《东莞年鉴》《惠州年鉴》《天河年鉴》《萝岗年鉴》《顺德年鉴》《南海年鉴》《三水年鉴》《广东建设年鉴》三、年鉴选介(许之标、相关市志办)《广东省防灾减灾年鉴》《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年鉴》《台山年鉴》《东莞市大朗镇年鉴》《广州民营经济年鉴》《惠州生活年鉴》《虎门年鉴》《东山年鉴》《芳村年鉴》四、全省已出版年鉴(许之标)新中国成立后全省年鉴编纂出版情况表年鉴名称创刊时间卷号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主编或总编副主编出版单位出版时间字数(万字)旧志整理篇(信息工作处)概述(钱丹丹)一、旧志搜集、整理与出版旧志的搜集(钱丹丹)旧志的整理(钱丹丹)影印出版(钱丹丹)点校出版(钱丹丹)旧志数字化(钱丹丹)旧志数据库(钱丹丹)二、广东历代方志集成(梁芝铭)概况全面搜集与整理广东历代方志《广东历代方志集成》的编辑排版《广东历代方志集成》出版印刷《广东历代方志集成》的发行三、旧志、其他古籍整理广东方志要录(陈静)广东方志考略(陈静)岭南古方志辑录(陈静)广东古代方志辑佚(陈静)清实录广东史料(陈静)元大德南海志残本(附辑佚)(广州市)广州大典·史部·方志专辑(广州市)《粤海关志》校注本(广州市)粤海关报告(广州市)雍正《从化县志》译注本(广州从化区)道光《开平县志》点校本(江门开平市)南海县志影印本系列(佛山南海区)张荫桓文集(佛山南海区)《香山乡土志》电子版(中山市)康熙《新安县志》校注本(深圳宝安区)嘉庆《新安县志》校注本(深圳宝安区)古瀛志乘丛编(黄继澍)《潮州志》补辑(黄继澍)潮州隋唐宋代方志史辙考(陈泽泓)光绪《潮阳县志》点校本(汕头潮阳区)天启《阴那山志》增订本(梅州市)康熙《程乡县志》点注本(梅州市)道光《石窟一征》点注本(蕉岭县)广东方志与十三行(广州市)广州地区旧志气候史料汇编与研究(广州市)佛山地区旧族(家)谱汇辑(佛山市)肇庆市端州区现存谱牒情况(肇庆端州区)。
2016年广州南沙国民经济
2016年广州南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告2016年,南沙以自贸试验区建设为根本,统筹推进国家级新区开发建设,积极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形成了“双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综合经济总量:2016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78.76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13.8%。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54.51亿元,增长2.1%;第二产业增加值为843.22亿元,增长9.1%;第三产业增加值为381.03亿元,增长28.6%。
三次产业增加值的比例为4.3:65.9:29.8。
财政税收:2016年,全区实现税收总额386.53亿元,增长15.5%。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18亿元,增长13.0%(剔除营改增和一次性收入因素);一般预算支出139.52亿元,增长20.5%。
全年区级财政用于改善民生的投入达121.81亿元,占本级预算支出总额的87.3%。
固定资产投资: 2016年,全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13.15亿元,同比增长31.0%,其中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226.20亿元,同比增长48.3%;产业项目完成投资586.95亿元,同比增长25.4%。
16项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50.7%,156项区重点建设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12.1%。
明珠湾起步区灵山岛尖整体征拆已完成,明珠湾展示中心已投入使用,主干路网初步形成,中交华南及国际业务总部、中化中国金茂总部、中铁隧道全国总部等项目加快建设。
蕉门河中心区56个重点项目有序推进,金洲总部经济集聚区基本成型,蕉门河“双桥”、市民广场、蕉门河环境景观提升工程等一批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城市客厅”形态基本形成。
二、农业2016年,全区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8.90亿元,其中种植业产值46.83亿元,占全区农林牧渔业产值的52.7%;渔业产值34.42亿元,占全区农林牧渔业产值38.7%;畜牧业产值6.58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0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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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家琪 省民政厅 骆招群
阶段性工作目标
第一季度:测算资金需求,指导各地做好调研摸底、预算安排等工作。 第二季度:印发省提标文件,督促各地尽快出台相关细则。 第三季度:督促指导全省按最低每月110元的标准发放基础养老金。 第四季度:开展督查,加强城乡居保经办服务。 第一季度:印发《2016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分四类地区确定全省 城乡低保标准及补差水平最低标准。 第二季度:督促各地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及补差水平最低标准,对调整前月 份低保待遇进行补发;每月通报各地提标情况,对工作进展较慢的地区开展督 查,指导解决存在问题。 第三季度: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确保7月底前全省所有县(市、区) 完成达标任务。 第一季度:收集分析全省各县(市、区)2015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数据。 第二季度:确定各地五保供养标准考核目标,督促各地落实五保供养标准 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对当年调整前月份五保供养 补助进行补发。 第三季度: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全省所有县(市、区)完成达 标任务。 第一季度:指导督促各地按照《关于提高我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最低养育 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14〕84号)文件要求调整当地发放水平,将应安排 资金落实到位。 第二季度:督促各地做好孤儿身份认定和资金按月发放工作,对调整前月 份未达新标准的进行补发,对工作进展较慢的地区进行督导,解决存在问题。 第三季度:下拨中央第二批补助资金,对各地提标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确 保全省所有县(市、区)完成达标任务。 第四季度:做好孤儿数据统计汇总工作,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第一季度:督促各地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 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开展门诊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 度;指导各地全面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将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 上。
第二季度:采取督查措施,确保各地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提高医疗救 助资金效益。
第三季度: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确保7月底前全省所有县(市、区) 完成达标任务。
2016年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分工表
大类
序 号
工作任务
分管 省领导
1
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月110 元。
徐少华
2
城镇、农村低保补助补差水平分别提高 到每月418元和190元。
邓海光
一、巩固提 升底线民生
保障水平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每年6470元以 3 上、确保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入的60%。
第一季度:在“救急难”试点单位及临时救助工作进展较快的地级以上市开 展调研,总结推广经验。
第二季度:督促尚未出台市级临时救助办法的广州、茂名、揭阳3市于6月 底前制定出台相应实施细则。
第二季度:指导各地按要求健全两项补贴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落实 相应资金。
第三季度:督促各地落实补助标准、资金,上报统计台帐(包括发放花名 册及汇总表等)。
第四季度:对各地补助资金落实及发放情况开展督查,确保补助金发放到 位,做好2017年补助资金预算工作。
第一季度:印发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下 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督促各地安排保障资金,启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报、 审核工作。
第二季度:督促各地落实保障资金、全面开展资金审批发放工作,指导各 地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统计台帐。
第三季度:督促各地全面落实资金发放工作、上报统计台帐(包括发放花 名册及汇总表等)。
第四季度:对各地资金落实及发放情况开展督查,确保保障金发放到位。 第一季度:向各地印发相关工作要求,摸查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第二季度:开展实地督查,总结推广经验,对未按要求落实资金的地区提 出整改要求,限期落实整改。 第三季度:全面督查整改情况,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第一季度:制定印发全省实施方案,督促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本地区整 体实施方案;制定印发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关于加强残疾人专职 委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地将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当地公 益性岗位。 第二季度:收集基础数据,建立专职委员“实名制”管理系统,督促各级 残联对本地区补贴对象进行核查,建立完善残疾人专职委员电子信息管理档 案;逐级上报补贴对象名单、人数,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第三季度:对各地补贴标准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做好资金监督 工作。 第四季度:对各地落实情况全面开展督查及绩效评估。
9
为社会公益岗位,对省财政转移支付地 区乡镇(街道)1320名残疾人专职委员
给予每人每月1100元补贴。
邓海光
对因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或其 10 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
的家庭和个人给予临时救助。
邓海光
三、强化低 收入住房困 难群体住房
保障
新开工7.85万套(户)棚户区改造,其
11
中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每套(户)补助2 万元。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含租赁补
贴)2.18万套(户)。
许瑞生
协调 副秘书长
牵头负责部门 及分管负责人
纪家琪 省民政厅 饶美奕
纪家琪 省民政厅 饶美奕 纪家琪 省民政厅 陈 奇
纪家琪
省残联
柯沫夫
纪家琪 省民政厅 骆招群
赵坤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陈英松
阶段性工作目标
第一季度:贯彻国务院两项补贴制度意见,印发《关于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 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预拨2016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邓海光
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 4 分散供养水平分别提高到每月1340元和
820元。
邓海光
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 5 2178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救助比例
提高到70%以上。
邓海光
协调 副秘书长
牵头负责部门 及分管负责人
李贻伟
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
阙广长
纪家琪 省民政厅 骆招群
大类
序 号
1200元,重残护理 补贴每年1800元。
邓海光
7
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津贴制度, 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邓海光
8
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0%以 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
邓海光
二、加大对 困难弱势群 体帮扶力度
将全省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