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仪容仪表我先行”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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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仪容仪表我先行”活动实施方案
二二班仪容主要是指人的容貌;仪表即指人的外表,它包括容貌、姿态、服饰、风度、个人卫生等。一个学生的仪表不但可以体现他的文化修养,也可以反映他的审美趣味。穿着得体,不仅赢得他人的信赖,给人留下良好的印象,而且还能够提高与人交往的能力。相反,穿着不当,举止不雅,往往会降低自己的身份,损害自己的形象。我校在这学期开展学生新学年仪容仪表规范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仪容仪表同样也是一个人精神面貌的外在表现,它能展示学校的形象,反映学生的道德修养、文化水平、审美情趣、文明程度,良好的仪容仪表是尊重对方、讲究礼貌、互相理解的具体表现。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学生的仪容仪表,让学生健康成长,培养积极向上的审美观,构建和谐校园,把养成教育作为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抓手。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部署安排,形成共识
1.召开学生动员会。利用班会、板报等宣传学习《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初步制定要达到的目标。
2.发致学生家长短信。让家长了解此次活动内容,在认识上与学校保持一致,并与学校做好配合,以取得教育的最佳效果。
3.召开“仪容仪表规范”主题班会,进行宣传发动,明确活动的意义、任务、措施,使每个学生都做到“仪容仪表好习惯我知道”。
(二)组织实施阶段:联系实际,教育整改
1.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细则》,并对照检查,寻找差距。
2.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穿着、头发不合规定,并下大力气进行整改。
3.由小组长组成仪容仪表督察小组,利用间操、课间活动课等时间进行抽查,督察结果要及时反馈。要通过加强常规管理,强化行为规范训练,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积极培养和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并及时查找和解决学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学生都做到“仪容仪表好习惯我能行”,增强学规范、讲规范、执行规范的积极性。
三、出台《学生仪容仪表细则》
(一)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精神,学校制定小学生仪容仪表具体规定:
头部要求:
1.头发符合学生身份和性别特征,不烫发,不染发,不理光头。
2.建议女生头饰不过于异型、花哨。
3.经常洗头,头部无异味。
4.每天早、晚必须洗脸、刷牙。中午饭后要做好脸部清洁工作。保持面部干净。
5.养成经常照镜子,整理自己仪表仪容的习惯。
着装要求:
1.周一和重大活动,学生必须穿全身校服。
2.学生服装必须整洁、合身。
3.内衣不得长于外套。外头纽扣、拉链必须完好。非运动期间,必须扣好纽扣、拉上拉链。
4.学生上学穿便于运动的鞋子,建议穿运动鞋。一般不允许穿皮鞋和凉鞋上学(夏天可以穿运动型凉鞋。)
饰物和挂件要求:
1.学生上学应该佩戴红领巾。
2.红领巾要保持干净和完整。
3.少先队干部标志佩戴在左臂。
4.建议学生不要在身上悬挂其他物品,学生在校不得戴任何首。
书包要求:
1.学生上学用双肩书包。不允许以时装包、购物袋替代书包。
2.书包必须保持整洁。在上下路上,书包的外部拉链必须拉上。
手部要求:
1.不留长指甲,女生不涂指甲油。
2.指甲内无污垢、饭前便后要洗手。全天候保持手部干净。
3.不在手及手腕处贴粘贴纸和涂抹。
(二)总结评比阶段:总结提高,表彰先进
活动结束后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发现活动的成功做法,评选表彰活动中的先进个人,树立典型,表扬先进,促进后进,推动全体。同时深入持久地开展“仪容仪表好习惯伴我行”养成教育活动,常抓不懈,切实推进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教育质量。